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YEY/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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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为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规范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现就2016年徐汇区学前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和徐汇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履行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办园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 3、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基本满足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当本区户籍生源报名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由招生部门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2016年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2016年徐汇区报名与登记时间分为三种类型: 1、本区户籍幼儿到对口幼儿园报名。 2、非本市户籍幼儿到附近幼儿园做信息采集登记。 3、本区户籍幼儿选择市级示范幼儿园网上登记: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户口薄(2016年4月15日之前入户,含2016年4月15日)、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对口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幼儿园将根据招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情况进行排序,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录取数时,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2、本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集体户籍属于徐汇区,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幼儿园在安排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的基础上,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照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等条件排序,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园所资源情况统筹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值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6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到120分值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6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 3、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持有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儿童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幼儿出生证、有效动迁证明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附近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登记。 1、确保本区户籍儿童入园 (1)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父母一方或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一方在户籍内)与居住地(产权人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就近入园,当该园报名数超过学额数时,且愿意服从统筹的实行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2)对于本区户籍人户分离、或者户主和产权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适龄儿童,且愿意服从统筹的实行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2、外省市来沪适龄儿童依据顺序优先的原则,视所在区域的园所资源情况而定。 (1)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的适龄儿童,其在本区购房者优先。 (2)港澳台、外籍人士子女在本区购房优先。 3、市级示范幼儿园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招生本区户籍幼儿。家长可以选择一所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面谈,不接受线下报名。 1、如需了解各园所的办园特色、师资队伍等情况,可点击徐汇学前教育网()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1、上海市示范幼儿园:小班700元/月 2、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小班225元/月 3、上海市二级幼儿园:小班175元/月 4、未定级幼儿园:小班175元/月 2016年杨浦区民办幼儿园入园相关信息 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500元/月 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600元/月 上海市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800元/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制订,列入招生简章,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根据《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教委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的项目;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订,在开学收费前向社会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报告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 1. 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登记时,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2016 年 4 月 15 日之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户籍对应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见下文:2016 年长宁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表) 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对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户口迁入年限及产权所有人有所要求。对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实行对口入园;对不符合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2. 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儿童 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儿童,家长可持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房产证地址对应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幼儿园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在安排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3. 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在长宁区租房的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持适龄儿童的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幼教学区进行信息采集。 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招生的实际情况,在安排本区户籍和本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入园。 台胞随行子女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对应幼教学区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2.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截止至 2016 年8 月 30 日仍在有效期内)及积分通知书、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地址为长宁,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对应幼教学区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3. 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 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子女需提供护照)、出生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对应幼教学区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4.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但未达到标准分值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但未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时,家长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 8 月 30 日仍在有效期内)、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地址为长宁,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孩子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儿童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出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附近托幼管理中心下属的托儿所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2. 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统计截止日期 4 月 15 日。 3. 符合入园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若逾期报名,当对口幼儿园学额已满时,由长宁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4. 本市集体户口及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信息采集点: 居住在江苏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华阳路街道、虹桥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等地块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至幼教一学区(昭化路 508 弄 44 号)信息采集。 居住在仙霞新村街道、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至幼教二学区(新渔东路 242 号)信息采集。
2016年金山区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016年石化城区幼儿园招生地段划分表
1.各幼儿园管理费收费详情,请参阅各园张贴的本园招生简章。 2.民办园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金山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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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附属小学附设幼儿班成立于2019年,占地面积2115平方米。建筑面积1348.96平米。农科附小附设幼儿班是北京市海淀区今晚、一所公立幼儿园,我们始终坚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JY理念”让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学校把办园理念定位在生长JY,就是关注每一名幼儿每一天的生长,使幼儿在体验生命的过程中自主生长,最终能够成为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幼儿园办园宗旨、理念、目标、特色
1、办园宗旨:幼儿健康成长,家长放心满意,教师职业幸福
2、办园理念:将“生长”教育定位为我园的办园理念,生长JY即关注每一名孩子每一天的生长,使幼儿在体验生命的过程中自主生长,最终成为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3、办园目标:让幼儿园成为每一个孩子健康生长的乐园
4、办园特色:以培育幼儿“全面发展、自主健康”为核心的养成JY为特色。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19年9月入园新生。由于我园是新建园,2019年9月预计招收2个小班、一个中班。共涉及学位90个。(由于我园是一所新建园,幼儿园的各项手续在办理中,预计最迟在2019年9月30日新生入园,如家长急需入园可选择其他园所)
——之间出生的幼儿(60人小班)
——之间出生的幼儿(30人中班)
1、本校教师子女、北太平庄学区教师子女、大支小项目学校教师子女及友邻单位职工子女。
2、优先满足明光村人户一致的幼儿。(幼儿户口及其父母户口须在明光村地区宅基地业主)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明光村宅基地户主及幼儿一方父母为宅基地业主且幼儿户口在海淀区明光村。(三代)
4、在有空额的情况下,招收具有海淀户口的幼儿入托。
(三)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我园报名登记实施网上信息采集,凡在——之间出生且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于2019年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登录“海淀区幼儿园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入园意向填报。
审核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7月10日
审核说明:我园对已采集的适龄幼儿的登记信息进行汇总筛选后,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家长进行信息核准。凡在此期间未接到审核通知的,家长可咨询其他意向园所。
三、园所地址及联系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科学院附属小学明光村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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