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业生可以报考新疆大学吗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考试将于1210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20221210日(星期六)上午举行CET4考试;

20221210日(星期六)下午举行CET6考试。

(一)CET4报考资格

/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查看关于准考证打印的通知公告。

(一)考生考试时需自备头戴式耳机和电池(耳机参数见附件6),凡因考生考试时所戴耳机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试音时间安排: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大学教务处官网/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查看相关通知公告。

请各学院接到此通知后,积极做好此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各项工作。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俄语)四、六级考试缺考考生名单

附件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生候补功能

  附件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注册用户流程

附件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报名流程

附件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密码及账户找回流程

附件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听力考试及其他听力考试专用耳机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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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cn,教育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出示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新疆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新疆大学报考点仅限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在“新疆大学”的,其它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咨询相关报考点)

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2.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参照二区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此类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仅网报时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提供)、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资格不符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4.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现场确认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法律(法学)(035102)、翻译(055100)、新闻与传播(055200)、汉语国际教育(045300)、社会工作(035200)专业基本学制为两年,其余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我校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制定的新疆地区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关投入机制、奖助等政策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每位硕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学年设学业奖学金,分四个不同等级,标准为3000元至8000元/生·年不等。)

(2)优秀推免生取得学籍后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额度10000元至6000元不等。

(3)优秀研究生可参评以下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万元/生。

(4)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并给予相应酬金。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录取学科专业具有博士一级或二级授予权,研究生可在入学后申请硕博连读。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567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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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或http: //.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 9:00-22:00)。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收取。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 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 (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 托培养方式。

  1. 初试具体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2.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统考、联考科目必须用汉文答题,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公布发行。其他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备注中注明用民文命题的业务课,可用少数民族文字答题,考试科目中未注明用民文命题的科目,均用汉文答题。
  3.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请参照新疆大学网站公布的《新疆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

  1.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复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则有效)。
  2.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必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凡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必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
  4.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在我校就读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待遇
  1. 我校已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普通助学金资助制度,优秀的非在职研究生均可享受不同标准的助学金;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对受聘者给予“三助”酬金;
  3.对优秀研究生设立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南航“十分”关爱奖学金等、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 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 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或.cn)和现场报名,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 研究生院主页。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以及各学院相关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决定。

  十、我办不负责向考生提供参考书,如考生需购买考试参考书请到当地书店购买。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991)8582567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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