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六中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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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幼教事业发展,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夏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2022年7月5日之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应聘,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六)限夏津户籍的岗位须报名人员本人为夏津户籍,且须于2022年7月5日前落户。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n338222/,邮件发送后请拨打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类别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01-06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调整至07岗位。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限夏津户籍报考的请提供应聘人员户口本(索引页、目录页、户主页、本人页)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笔试内容主要包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幼儿教师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一并公示。

面试工作由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向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一律从异地聘请。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面试结束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选岗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选岗,选岗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夏津县教体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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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才急需情况,2022年夏津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其中: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服务中心1名,乡镇卫生院36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县人民医院51名(备案制),县中医院30名(备案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六)限夏津户籍的岗位须于2022年7月26日前落户,其他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26日为截止时间。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其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26日前取得,其中相关证书(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n122705/,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减免考务费”命名,发送后拨打电话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分别调整至相同类别岗位。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夏津县卫生健康局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结果。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夏津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26 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01岗位免笔试,只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卫生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临床医学、中医、口腔、麻醉、公共卫生、护理、康复、药学、检验、医学影像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均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将提前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需调整笔试时间,也将在提前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0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选岗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选岗,选岗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在考察前因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和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报考时未要求岗位资格证书的卫生类岗位(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被聘用后须在聘用期5年内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及时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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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现场获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领取。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交身份证) ③资质证书; (2)电子邮箱获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fzzbdz@,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夏津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地点:(1)现场获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领取。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交身份证) ③资质证书; (2)电子邮箱获取: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fzzbdz@,通过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大街2451号)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大街245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夏津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方式:/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新湖大街2451号            

联系方式:于延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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