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孩子报陕柴小学一年级,因在片区外,学校不收,谁有关系能进去说一下?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兴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备受各位家长关注的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正式出台。

今年,你的孩子被划到哪个学校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风尚君在此为您一一解读!

话不多说,先奉上风尚君独家手绘的示意图

(记得把手机横过来看呦)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只是示意图,具体划分请看——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服务社区(村)对照表

西北社区新建巷以北西南巷以西

西关社区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以东,金城路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西北社区新建巷以南西南巷以西

电务处南小区、铁路机械厂小区

西关社区育才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西环路以西,杏花村以南区域

七里庙社区秦岭一路以东

七里庙社区秦岭一路以西

小阜新村,王庄村,东南社区、西南社区陇海线以南

注:1、东城城区的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村民子女,在宅基地所在东城社区区域对应的小学入学,西城办西丰村、杏花村村民子女在东城办西关小学入学,西城办北仁村、板桥村村民子女在陕柴小学入学。

2、东西城地区其他农村村民子女在本村小学就读,本村小学已撤并的,由办事处中心小学安排辖区所属小学就近入学。

西关社区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以东,金城路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电务处北小区、南小区,铁路机械厂小区

西关社区育才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西环路以西,杏花村以南区域。西城办杏花村

按市局撤并计划,只招收秦岭厂职工和本校教职工子弟

西城办药市村、南汤台村、北汤台村

东城农村除马干、时下、高店村以外的村民子女

东南社区、西南社区陇海线以南

东城办马干、时下、高店村村民子女

注:西城办西丰村、官庄村村民子女在兴平市中入学,西城办杏花村在十一建学校入学,西城办北仁村、板桥村村民子女在陕柴中学入学,西城办药市村、南汤台村、北汤台村村民子女在华兴中学入学。东西城地区其他农村村民子女在东城一中、东城二中、西城初中就读。

不了解自己在哪个社区,接着看——

兴平市东、西城地区社区区划范围表

兴化东院、西院、安居苑、南院

南关路以东,兴化路以南

杏花村以东,北环路、兴渝路以北,

南大街、北大街以东,兴化路以北,北环路、兴渝路以南

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北大街、南大街以西,南关西路以北

西环路以西,槐里路以北,中心大街、育才路以东,杏花村以南东城办居民,东城办散户

南关路以西,南关西路槐里路以南,中心大街以东

电务处、铁路机械厂家属院

莽山路以东,金城路以北,育才路以西,杏花村、药市村以南

老虎路以东,中心大街以西,金城路以南

陕玻纤家属区以北,秦岭社区以南

老虎路以西,金城路以南,秦岭社区以东

秦岭社区以东,莽山路以西,金城路以北

另外,实施划片招生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市局公布的片区服务范围,坚持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切实保障片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顺利入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拒绝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不得私自设置条件限制刁难学生入学,更不得随意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变相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入学报名条件,不得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2、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应严格按照市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学校最终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学生班额参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从严控制,在学籍系统中对起始年级新建学籍严格按照规定班额和招生计划审核。凡今年招收片区外择校生的学校,不得出现大班额(56人及以上为大班额)甚至超大班额(66人及以上为大班额)现象。

3、坚持按片区招生,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

今年公布的东、西城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是对去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仅在我市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时实施;其他年级学生继续在原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就读;本村小学撤并的,由镇办中心小学统一就近安排学校就读。各中小学必须无条件安排、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含辖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并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建档和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越级行事,不得违规办理。对于适龄残疾儿童按照实际,合理安排随班就读或送特教学校就读。

城区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局划定的片区进行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片区划分按以下几个原则进行:一是结合学校资源与社区人口密度合理配置,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二是就近入学的原则。三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四是基于学校发展历史原因,对学校原有招生片区继承性原则。五是遵循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消除大班额的原则。

4、坚持按程序招生的原则。

各公办学校务必按“先片区,后协调”的程序招生。在未完全接纳完本学区学生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擅自招收片区外任何一名择校生。登记完片区内所有学生后,班额仍有空余的学校,需将学校已招生学生花名册及招生汇总表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待市局审查确定剩余计划后,方可办理区外择校生报名手续。学校和任何个人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赞助费”等违规费用。未经审核,所招收的片区外择校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一律不得享受生均教育经费等相关政策,并对相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全市义务教育段起始年级新生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布学区划分和招生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向教育局上报本学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按照《兴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申报表》书面上报。

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各校招生计划。

教育局正式批准下达各校招生计划。

由市教育局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等媒体公布当年全市招生划片方案及各校招生计划。各校做好宣传摸底工作。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公布本校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第二阶段:适龄儿童登记报名

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片区划分,凭相关证件到对应片区学校进行登记。各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审核确认登记信息。

各学校进行登记造册,并审核相关证件原件及存留复印件备案。

各校按照审核确认登记信息进行片区学生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跨片区学生入学登记,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按附件5上报片区起始年级学生信息册及空额计划

适龄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在秋季学期开学到各校正式报到注册。

说明:1、经审核确认,登记后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缺位,首先保证邻近片区内超计划学校的登记学生就近入学,由教育局按照居住位置采取就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2、8月30日正式开学报名注册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预交费用。

3、相关事项以教育局解释为准。

招生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

小学一年级: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新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所有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准新生年龄在当年8月31日前不满6周岁的,将不能建立学籍)。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往届毕业生无法录入新初一并建立初中学籍)。

①片区内学生是指学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任意一方户籍均在学区内,且取得户口时间满一年以上(即2017年招收的新生及其父母一方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学区内户口,户籍登记地址以户口本首页为准)。报名登记时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全家户口本和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登记程序: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有效证件向所属片区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来兴平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即非兴平户籍)子女,其父母来兴工作居住至少一年以上(即2017年招收的新生及其父母一方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已经在学区内)。报名登记时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①全家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和孩子在学区内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证(至少一年以上)。③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到我市就读的流出证明。④父母在城区用工单位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户籍在我市的本地居民子女,不属于外来人口,应按常住人口子女规定学区入学。各校要严格鉴定相关证件并认真逐一调查核实,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登记程序:由非兴平户籍的外地来兴人员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向现居住地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

③跨区就读学生:指兴平户籍且户籍在东西城城区以外,在城区自有住房的人员子女需要跨区在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报名登记时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全家户口本和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籍所在地镇办中心小学或初中出具的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产权人的自有房屋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

登记程序: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向现住房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入学。

最后,风尚君要给各位看一下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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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的提示

咸阳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公布,可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 ///),点击“中考中招”栏目,或登录http: ///)填报志愿。未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各批次志愿填报范围如下:

(一)全市统招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全市统招批次,可填报考生所在县市区以外有统招计划的1-2所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咸阳市区考生不能填报市实验中学、秦都区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

凡符合市实验中学定向薄弱初中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县市区招生批次,可填报考试报名所在县市区的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咸阳市区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秦汉中学及秦都、渭城两区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0%的特长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他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全市范围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三、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2022年7月12日12时至7月14日12时,考生可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夸大宣传、私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提前收取考生押金等都是毫无依据和保障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结合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及志愿填报公告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月11日12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咸阳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页面导航栏“中考中招”栏目,或直接登录/进行志愿填报。

8.问:能用手机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不能。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不兼容手机浏览器填报志愿必须在电脑上操作。

9.问: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分几个层次?

答:分四个层次:(1)全市统招志愿;(2县市区招生志愿(含特长生志愿);3)民办学校志愿;(4征集志愿。

,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二)资格初审。6月30日9: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县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旬邑县招聘的全部岗位,将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提请市特岗办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11日9:00起,自行在“陕西特岗系统”上打印准考证。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6日(星期六)。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我县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旬邑县特岗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由县特岗办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赋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结束按程序将面试结果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特岗办将制定严格的面试工作方案和评分规则,并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方案在“陕西特岗系统”、旬邑县人民政府网站/info//info//info//info/。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统计表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统计表

参加人员范围及受众人数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副科级干部、全体机关干部102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土桥中学全体师生505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幼儿园全体党员教师50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实验中学全体党员教师、学生763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旬邑中学全体党员教师31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底庙中学全体党员教师44人

马栏九年制学校中院旗台前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马栏九年制学校全体师生401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恒大中学全体党员教师9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太村中心小学全体党员教师16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实验小学全体党员教师110人

2022年旬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按期完成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任务,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现就城区202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学。实验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设置班级8个;恒大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设置班级8个。(二)小学。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15人,设置班级7个;逸夫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设置班级6个;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设置班级6个。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经前期摸排核查符合条件的适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纪律,促进教育公平。

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七年级、一年级新生继续按照划定区域入学,其它年级学生保持现在就读学校不变。

1.东区:县城南北大街(含延伸线)以东的适龄少年在恒大中学入学。
2.西区:县城南北大街(含延伸线)以西的适龄少年在实验中学入学。

1.东区:县城东桥211国道以东的适龄儿童在第二实验小学入学。
2.中区:县城西溪路(含延伸线)以东、东桥211国道以西的适龄儿童在逸夫小学入学。
3.西区:县城西溪路(含延伸线)以西的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入学。

各学校按照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籍(学生的户籍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前)为主、住房为辅的原则,按照A→B→C→D→E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A、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B、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购房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C、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且在城区租房居住地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D、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购买住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在划片区域内学校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该校入学名单。未能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E、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租房居住的,根据租住地学校招生计划入学,学校招生计划未满的,原则在划片区域内学校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该校入学名单。未能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一)宣传公示(6月20日-6月25日)。通过旬邑政府网、微教育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村(居)委会以微信、短信、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信息;城区各招生学校设立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来访来电咨询。

(二)初步审核(6月25日-6月30日)。按提前学生摸底情况,组织人员对摸底学生情况进行核查。

(三)学校审核(6月30日-7月4日)。各招生学校对初步审核通过学生按照A-B-C-D-E顺序,进行报名登记,并按照学校招生方案进行审核。

(四)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区域各小学、初中按照计划招生数,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入学通知书。

(五)统一调配(7月6日)。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计划招生数和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总体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配。

(六)受理申述(7月7日)。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向申报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及时进行解答、处置。

(七)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录取的适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一)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报到注册的;④购房或户口迁入不在规定时限内的。(二)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经审核查实持假证件的,取消本校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区域的相应学校就读,所在区域学位满额的,由教育局安排到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四)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五)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接收义务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塬区义务段学生确需转入城区的,统一由教育局登记报名,严格审核,按照学位空缺情况统一派遣。

旬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抵制违规培训致全县师生及家长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自2021年暑假中省市部署开展“双减”工作以来,我县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有效减轻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2022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请您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在选择参加校外培训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办学资质,远离非法违规校外培训。我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因此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行为;我县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10所(见白名单),请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双证齐全。看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不参与各类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证范围的办学活动,不参与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与托管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以避免因资质不全机构或地下“黑机构”被关停取缔带来的风险。

二看培训时间,不要参加超时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看收费标准,避免冲动消费不当缴费。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未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均属违规行为,请家长增强辨别、自觉抵制。按政策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对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的,请家长自觉抵制,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

四要防范风险,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报名时,家长要提高维权意识,要和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确认合同中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合同。因收退费问题发生争议时,请家长首先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市场监管、文旅、发改、教育等部门投诉,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希望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审慎参与校外培训活动。无证培训机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培训质量及后续服务等难以保障,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维权。希望广大教师严守师德红线,不举办或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欢迎家长朋友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请拨打公布的监督电话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受理查处。让我们齐心协力巩固“双减”成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举报电话:

029-(学科类培训)

029-(艺体类培训)

029-(科技类培训)

029-(市场监督管理局)

旬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和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把促进公平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改革工作平稳开展。

      完善多元评价考试制度,增加学生选择权,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等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022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考,合格的科目不得重复报考。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对象为符合当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人员。

      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等4门科目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等考试由省级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市级具体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多于4门,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可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自主选择科目。高三第一学期末安排音乐、美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第二学期期中安排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物理、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电子化平台进行管理,严格评价程序过程,强化责任监督,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审核、信誉等级、公示与举报投诉、诚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高中学校要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在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自2025年起,普通高校应按照自身办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需要,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实行机考。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每门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含1门首选科目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

      在陕招生的普通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需要,分专业(类)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高等职业院校可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待条件成熟后,高等职业院校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决定改革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改革相关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宣传、编制、保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高考综合改革。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师资补充、激励机制,适时调整考试招生收费标准,强化考试安全条件保障,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

      (三)强化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统筹谋划好配套改革,组织引导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推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序推进选课走班,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各普通高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创新招生管理模式,提高人才选拔与培养质量,推进普通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实现高等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服务。各级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搭建多元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改革方案,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试中考〔2022〕8号)精神,现就我市在外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仍滞留在报名地县市区以外的考生,须主动向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状况、何时返程等信息。

2. 滞留在省外或省内外地市的考生,须于6月4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14天)前返回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所在地备考,确保能够按时顺利参加考试。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

3.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由此产生不能按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14天开始到考试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去人群密集或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和《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考生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所在学校或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5.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向考点提交健康状况登记卡、健康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等资料。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并取得优异成绩!

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应14天前抵达高考注册地

2022年高考在即,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高考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地已陆续向2022年高考考生发布参加高考的注意事项。在此,教育部再次提醒全体考生,特别是当前仍滞留在外省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如实报告自身健康情况、相关返程安排等信息,提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省(区、市),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

关于2022年返籍高考考生提前返旬和涉考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公告和中省市县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实际,现就2022年返籍高考考生提前返旬和涉考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旬邑县所有返籍高考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零点前(高考前14天)返回旬邑县静态备考。

二、目前仍滞留在外的旬邑县返籍高考考生,必须主动向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状况、何时返程等信息。考生返旬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旬考生务必及时向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返旬后居住地镇村组、社区、小区登记报备,返回后严格执行居住地防疫要求和个人防护措施。

三、凡参加2022年5月31日陕西省外语听力模拟考试和应急演练的所有考生,必须从5月17日零点前(考前14天)开始进行体温健康检测,必须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正常,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姓名显示完整),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外语听力模拟考试和应急演练。

四、全县2022年所有高考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在高考前14天到高考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活动,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1)和《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考生身体和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报名学校、考点学校和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五、返籍考生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应按照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上交《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证明(姓名显示完整),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等规定,致使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考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各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学校、考点学校和县域有关媒体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

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9-

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9-

 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旬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2年咸阳市普通高考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做到应考尽考,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考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就我市在外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目前仍滞留在高考报名地县市区以外的考生,须主动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或报名中学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情况、何时返程等信息,返回后要及时报告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健康监测情况。

2. 滞留在省外或省内其他地市的考生,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我市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返回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能够按时顺利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

3. 考生从高考前14天开始到高考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和《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考生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学校和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4. 考试前一天(6月6日),考生到所在考点熟悉考场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时,应按照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向考点提交健康状况登记卡、健康承诺书,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5.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由此产生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高考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及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提醒公告,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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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的提示

咸阳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公布,可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 ///),点击“中考中招”栏目,或登录http: ///)填报志愿。未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各批次志愿填报范围如下:

(一)全市统招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全市统招批次,可填报考生所在县市区以外有统招计划的1-2所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咸阳市区考生不能填报市实验中学、秦都区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

凡符合市实验中学定向薄弱初中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在县市区招生批次,可填报考试报名所在县市区的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咸阳市区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秦汉中学及秦都、渭城两区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0%的特长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他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全市范围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三、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2022年7月12日12时至7月14日12时,考生可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夸大宣传、私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提前收取考生押金等都是毫无依据和保障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结合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及志愿填报公告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月11日12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咸阳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页面导航栏“中考中招”栏目,或直接登录/进行志愿填报。

8.问:能用手机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不能。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不兼容手机浏览器填报志愿必须在电脑上操作。

9.问: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分几个层次?

答:分四个层次:(1)全市统招志愿;(2县市区招生志愿(含特长生志愿);3)民办学校志愿;(4征集志愿。

,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二)资格初审。6月30日9:00至7月6日18:00(其中:7月6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县特岗办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旬邑县招聘的全部岗位,将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提请市特岗办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11日9:00起,自行在“陕西特岗系统”上打印准考证。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6日(星期六)。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我县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旬邑县特岗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由县特岗办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赋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结束按程序将面试结果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特岗办将制定严格的面试工作方案和评分规则,并报市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方案在“陕西特岗系统”、旬邑县人民政府网站/info//info//info//info/。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统计表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统计表

参加人员范围及受众人数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副科级干部、全体机关干部102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土桥中学全体师生505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幼儿园全体党员教师50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实验中学全体党员教师、学生763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旬邑中学全体党员教师31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底庙中学全体党员教师44人

马栏九年制学校中院旗台前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马栏九年制学校全体师生401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恒大中学全体党员教师9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太村中心小学全体党员教师164人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提纲》

县实验小学全体党员教师110人

2022年旬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按期完成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任务,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现就城区202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学。实验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设置班级8个;恒大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400人,设置班级8个。(二)小学。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15人,设置班级7个;逸夫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设置班级6个;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70人,设置班级6个。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经前期摸排核查符合条件的适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纪律,促进教育公平。

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七年级、一年级新生继续按照划定区域入学,其它年级学生保持现在就读学校不变。

1.东区:县城南北大街(含延伸线)以东的适龄少年在恒大中学入学。
2.西区:县城南北大街(含延伸线)以西的适龄少年在实验中学入学。

1.东区:县城东桥211国道以东的适龄儿童在第二实验小学入学。
2.中区:县城西溪路(含延伸线)以东、东桥211国道以西的适龄儿童在逸夫小学入学。
3.西区:县城西溪路(含延伸线)以西的适龄儿童在实验小学入学。

各学校按照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籍(学生的户籍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前)为主、住房为辅的原则,按照A→B→C→D→E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A、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B、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购房居住(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三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C、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且在城区租房居住地一致的,由划片区域内学校接受入学。D、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购买住房(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在划片区域内学校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该校入学名单。未能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E、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租房居住的,根据租住地学校招生计划入学,学校招生计划未满的,原则在划片区域内学校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该校入学名单。未能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一)宣传公示(6月20日-6月25日)。通过旬邑政府网、微教育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村(居)委会以微信、短信、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信息;城区各招生学校设立服务窗口、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来访来电咨询。

(二)初步审核(6月25日-6月30日)。按提前学生摸底情况,组织人员对摸底学生情况进行核查。

(三)学校审核(6月30日-7月4日)。各招生学校对初步审核通过学生按照A-B-C-D-E顺序,进行报名登记,并按照学校招生方案进行审核。

(四)公布录取名单(7月5日)。区域各小学、初中按照计划招生数,确定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入学通知书。

(五)统一调配(7月6日)。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计划招生数和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总体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配。

(六)受理申述(7月7日)。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向申报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及时进行解答、处置。

(七)报到注册(8月30日-8月31日)。录取的适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一)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①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③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报到注册的;④购房或户口迁入不在规定时限内的。(二)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经审核查实持假证件的,取消本校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区域的相应学校就读,所在区域学位满额的,由教育局安排到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四)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五)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接收义务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塬区义务段学生确需转入城区的,统一由教育局登记报名,严格审核,按照学位空缺情况统一派遣。

旬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抵制违规培训致全县师生及家长的公开信

全县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自2021年暑假中省市部署开展“双减”工作以来,我县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有效减轻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2022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请您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在选择参加校外培训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看办学资质,远离非法违规校外培训。我县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因此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行为;我县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10所(见白名单),请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双证齐全。看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不参与各类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证范围的办学活动,不参与非学科类(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参与托管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以避免因资质不全机构或地下“黑机构”被关停取缔带来的风险。

二看培训时间,不要参加超时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看收费标准,避免冲动消费不当缴费。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未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均属违规行为,请家长增强辨别、自觉抵制。按政策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对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的,请家长自觉抵制,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

四要防范风险,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报名时,家长要提高维权意识,要和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确认合同中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并妥善保管合同。因收退费问题发生争议时,请家长首先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市场监管、文旅、发改、教育等部门投诉,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希望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审慎参与校外培训活动。无证培训机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培训质量及后续服务等难以保障,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维权。希望广大教师严守师德红线,不举办或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欢迎家长朋友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请拨打公布的监督电话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及时受理查处。让我们齐心协力巩固“双减”成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举报电话:

029-(学科类培训)

029-(艺体类培训)

029-(科技类培训)

029-(市场监督管理局)

旬邑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科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和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把促进公平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改革工作平稳开展。

      完善多元评价考试制度,增加学生选择权,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等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022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考生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考,合格的科目不得重复报考。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对象为符合当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人员。

      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等4门科目和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等考试由省级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市级具体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多于4门,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高二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科目可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自主选择科目。高三第一学期末安排音乐、美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第二学期期中安排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物理、历史2门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呈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电子化平台进行管理,严格评价程序过程,强化责任监督,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审核、信誉等级、公示与举报投诉、诚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高中学校要指导师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在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自2025年起,普通高校应按照自身办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需要,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待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实行机考。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每门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含1门首选科目成绩和2门再选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

      在陕招生的普通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需要,分专业(类)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高等职业院校可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重点考查中职学校学生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待条件成熟后,高等职业院校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等职业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以始读年龄小、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为主,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决定改革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改革相关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宣传、编制、保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出台必要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高考综合改革。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师资补充、激励机制,适时调整考试招生收费标准,强化考试安全条件保障,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

      (三)强化工作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统筹谋划好配套改革,组织引导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推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有序推进选课走班,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各普通高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创新招生管理模式,提高人才选拔与培养质量,推进普通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协同育人工作,实现高等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衔接。

      (四)加强宣传服务。各级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搭建多元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改革方案,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试中考〔2022〕8号)精神,现就我市在外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仍滞留在报名地县市区以外的考生,须主动向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状况、何时返程等信息。

2. 滞留在省外或省内外地市的考生,须于6月4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14天)前返回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所在地备考,确保能够按时顺利参加考试。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

3.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由此产生不能按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14天开始到考试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去人群密集或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和《2022年咸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考生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所在学校或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5.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向考点提交健康状况登记卡、健康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等资料。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并取得优异成绩!

教育部再次提醒:考生应14天前抵达高考注册地

2022年高考在即,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高考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地已陆续向2022年高考考生发布参加高考的注意事项。在此,教育部再次提醒全体考生,特别是当前仍滞留在外省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如实报告自身健康情况、相关返程安排等信息,提前14天返回考点所在省(区、市),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考试防疫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

关于2022年返籍高考考生提前返旬和涉考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公告和中省市县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实际,现就2022年返籍高考考生提前返旬和涉考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旬邑县所有返籍高考考生,必须于5月24日零点前(高考前14天)返回旬邑县静态备考。

二、目前仍滞留在外的旬邑县返籍高考考生,必须主动向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状况、何时返程等信息。考生返旬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返旬考生务必及时向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返旬后居住地镇村组、社区、小区登记报备,返回后严格执行居住地防疫要求和个人防护措施。

三、凡参加2022年5月31日陕西省外语听力模拟考试和应急演练的所有考生,必须从5月17日零点前(考前14天)开始进行体温健康检测,必须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正常,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姓名显示完整),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外语听力模拟考试和应急演练。

四、全县2022年所有高考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在高考前14天到高考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活动,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1)和《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考生身体和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报名学校、考点学校和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五、返籍考生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应按照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上交《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证明(姓名显示完整),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等规定,致使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高考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将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各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学校、考点学校和县域有关媒体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

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9-

旬邑县考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9-

 旬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旬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2年咸阳市普通高考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做到应考尽考,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考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就我市在外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在我市报名参加高考,目前仍滞留在高考报名地县市区以外的考生,须主动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或报名中学准确报告滞留状况,主要包括滞留原因、滞留地名称、本人健康情况、何时返程等信息,返回后要及时报告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健康监测情况。

2. 滞留在省外或省内其他地市的考生,须于5月24日(高考前14天)前返回我市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返回途中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能够按时顺利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市考生务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

3. 考生从高考前14天开始到高考结束应进入静态管理,坚持做到非必要不流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附件2)和《2022年陕西省高考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考生健康如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学校和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4. 考试前一天(6月6日),考生到所在考点熟悉考场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时,应按照要求接受健康状况查验,向考点提交健康状况登记卡、健康承诺书,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行程卡查验。

5.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滞留信息摸排、健康状况查验,由此产生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高考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及高考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提醒公告,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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