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高中是技校吗?

职业技术教育,清末民初称实业教育。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制定新学制(即壬寅学制)。实施实业教育的实业学堂分简易、中等、高等列入学制体系。在清政府实行新学以前,海南的职业技术教育未见记载。 民国时期,海南出现了一批不同类型的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有农工、商业、医学、护士、海事等类型职业学校,这些职业学校的性质大多数是私立的。 民国4年(1915年)初,万宁县人郑人权在万城西门街天宁寺(君使庙)开办“万宁县染织工业传习所”,招收学员28 人,聘请万宁县人卓云瑞、陈国栋执教,讲解机械使用方法和传授纺织染色技术。学员边学边练,半年学成,随后制机传艺,合资开办厂场。     民国11年(1922年)成立的嘉积农工职业学校,是海南最早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开设农、工两科,工科设木料加工、藤竹编织、织染刺绣、雕刻等专业;农科设瓜果种植、柑橘栽培等专业。该校始创时学生42人,教员14人,学制一年,属半工半读性质。民国15年(1926年)1月,国民革命军过琼作战,推翻了军阀邓本殷的反动统治,为纪念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先生,民国15年(t926年)3月,该校更名为琼崖仲凯农工学校。民国16年(1927年)4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停办。 民国21年(1932年),创办福音护士学校,直属南京中华护士会,是海口福音医院附设的一所护士职业学校。该校教职工、学生多为基督教徒,非教徒的在读学生必须参与宗教活动。民国36年(1947年)1月改名为琼山县私立福音高级护士职业学校,重组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聘杜悦琼为校长。1952年,该校与海南医院护士学校合并为广东省第八人民卫生学校。该校又于1953年与他校合并成为海口市卫生学校,是海南医学院的前身。     民国35年(1946年),由民国政府教育部拨款创办国立琼山高级农业学校(现名为海南省农业学校),是海南最早的国立职业学校。原址在海口市得胜沙路,设有水利、水产、农牧、农林、园艺和畜牧等科。该校自创办以来几经改名,几经迁址,现址在海口市城西路,主要设有农学和畜牧兽医等专业。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为了抗战的需要,先后创办了一些干部学校,广泛开展民众教育,培养造就了大批革命干部。     民国27年(1938年)秋季,中共党员史丹、马白山在东方县新街创办琼西中学;1946年,中共又在五指山革命根据地创办“琼崖公学”;1949年,分别在乐东县番阳乡和琼中县军坡乡先后创办了“琼崖妇女学校”和“琼崖军事学校”。     1948年至1949年,祖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已经解放,国民党当局大量人员南撤海南岛,部分中等以上学校陆续迁来海南,仅迁来海口市的职业技术学校就有6所,当时新办的还有海南艺术专科学校。 1950年5月1日海南岛解放后,人民政府着手从国民党政府手里接管各级各类学校。本着“维持现状,逐步改造”的方针,先后接管了大中专学校、普通中学和部分小学。同时,着手改造旧教育。从1951年至1953年,人民政府先后组织全海南中等学校2316名教师参加暑期思想改造学习团,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清除封建、买办和法西斯思想流毒,批判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崇洋媚外等错误思想,贯彻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发展成人教育,大力扫除文盲。 海南岛解放后,各市县的职工教育迅速兴起,海南的职工教育多由地方政府和工会组织双重管理。早期的职工教育以扫盲识字为主,设初小、高小等班。“一五”计划期间,海南的职工教育逐步发展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工教育发展较好的是成立于1951年秋的文昌县职工学校,该校的办学一直未中断,1989 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该校改为文昌县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该校实行全日制教学,招生对象由原来的在职干部、职工,扩大到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 从1952年起,海南先后创办了干部文化实习学校1所,工农速成初等学校1所,职工业余学校50所,学生共6424人;农民业余学校5903所,参加学习的干部和工农青年共389949人。     1953年至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教育事业贯彻了“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海南的职业技术教育在接管和改造旧教育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这期间,海口市和文昌县创办了几所职业学校,主要有海口市卫生学校、海南农垦海口中专学校和文昌热带作物学校。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海南大力开展扫盲工作,各市县均成立了扫盲协会,基层扫盲协会共1126个,会员67349人,青年扫盲队1599个,队员34540人。至1957年底,脱盲人数达478126人,占文盲总数的49.5%,其中少数民族地区脱盲人数137747人,占民族地区文盲总数的52%。 1958年至1960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全国教育出现了“大办”局面。海南的职业技术教育也出现了急剧扩张状态。这期间,海南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高校由3所增加到13所,在校生由1608人增加到4025人。不少县大办业余中学、业余小学和红专学校,共4535所,学生人数154179人。     受“大跃进”的影响,海南有些地区成立了红专大学,办学时间均不长。例如,成立于1958年9月的崖县红专大学(地址在今三亚市),当时的县委书记兼任校长,设机械化工、农林水利、畜牧、水产、文教卫生等系。1959年由于经费匮乏停办。该校学生结业后全部分配工作。     1961年,根据国家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教育规模,海南职业教育也相应得到调整。到1963年,海南行政区全区保留高等学校4所,中专5所,停办了农业小学204所,减少学生6900人,其中大部分改为业余学习。     1964年和1965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刘少奇同志关于“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半农半读教育工作的指示》(中发[号)的文件精神,全区大力创办半工(农)半读学校。据统计,至1965年全海南行政区办劳动大学20所,在校生4080人;农业中学304 所,在校生22538人:工厂、农场和各部门办的业余中学30所,各县半农半读中等技术学校38所,在校生4837人;耕读小学3000所,学生11万多人;改制耕读高小60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2%。这一时期,全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半工(农) 半读中等学校共521所,在校学生84737人。     受两种教育制度办学方针的影响,海南各地创办的劳动大学多数成立于1964年,一般是由县委书记、县长或主管教育的县委副书记兼任校长。学制一般为3年,招收小学、中学和高中毕业生。课程一般为政治、语文、数学和农业技术知识(土壤、农作、热作)等。 1964年10月,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劳动大学,1967年1月改称海南民族大学,学制3年。 至“文化大革命”,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基本实现村有小学,社有农业中学,县有劳动大学。全州新办劳动大学9所,学生1843人;农业中学96所,学生4677人;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8所,学生1200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海南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全部停止招生。半工(农)半读中学、工业中学、农业中学全部被停办,同时停办了大批中专、技术学校,全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中专学校都变成了普通中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学、中专曾一度停止招生,无毕业生分配。海南职业技术教育处于低潮时期。      1973年上半年,教育形势有所好转。但不久,又因批判所谓的“复辟回潮”和“右倾翻案风”,教育形势又继续恶化。1975年后,全区大抓“农业学大寨”运动,推广“屯昌经验”,号召学校学屯昌,大办农场,大种甘蔗,大搞开门办学,以社会为课堂,以阶级斗争为主课进行教育教学。此期间,海南各地区均办有“五七”大学和“六二六”大学。“五七”大学的学员一般招收来自回乡的知识青年。学制为3年,课程为政治、农业知识等,没有固定教材,由教师自编自授。学校经费一部分由地方政府拨给,一部分由学校生产自给。     1975年秋,广东中医学院在乐东县卫生学校创办“六二六”大学,招收二年制中医班学生,学生毕业后享受大专待遇,由国家分配。1978年8月停办。     粉碎“四人帮”后,海南教育事业得到调整,调整先从扭转普通中学的畸形发展开始,职业教育得到恢复性发展。     1977年下半年,全国恢复高考招生和中考招生。至1979年下半年,海南行政区被录取入中等学校的学生有2589人,其中1978年录取入中等技术学校的学生有300人,被录取的人数是之前海南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见表5—1—1)。 海南各地创办的中专(不含师范)、 中技学校及劳动大学、“五七”大学一览表   表5—1—1   学校名称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至1989年,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师范学校)116所,其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6所,技工学校10所,职工中专中技学校6所,农职业中学42 所,技术培训中心34个,在校生29485人,培训学员15万人。     自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扩大职业技术学校比例以后,根据中央关于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批示,从1980年10月开始,海南各市、县改办、新办和复办了一批职业中学和农业中学。     1983年,海南行政区印发了《关于改革我区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当前教育改革的重点是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城市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主要是改革高中阶段的教育,使之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方面的需要。农村学校的教育改革,主要是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的中等教育结构。职业学校由各业务部门举办,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到1985年,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师、技校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比例达到4﹕6,1990年达到5﹕5。 海南解放以前,少数民族地区没有职业技术教育,解放以后职业技术教育得到发展。海南黎苗族自治州地区,至1965年止,有农业中学92所,在校生6717人,当时推行的是半农半读,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以恢复和发展,至1984年,自治州全州有农(职)中2所,连同普通中学办的职业班,在校学生有2215人;中等卫校、商校、农校、农垦中专和技工学校各1所,在校学生772人。至1984年,全州各类职业高中与普通中学的在校生的比例是2﹕8。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拟定的《1983年教育工作意见》中提出,改革中学结构,创办农中和职业中学,计划到1985年,全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技校、中专、中师的在校生比例接近7﹕3(广东省1985年规划中的全省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比例是7﹕3或6﹕4)。为达到目标,州教育局规定1983年自治州各市县要有1间农中,同时要积极筹办职业中学,有一些完全中学也可以改办为职业中学。     1983年,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有农业技术学校1所,农(职)中2所,普通高中附设职业班6个,中专、中师、中技在校生共2453人。普通高中开设20%职业技术课程的学校有11 所。1983年7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制定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六五”  (1981~1985 年)发展规划》(后三年),提出:1983~1985年,全州各县要逐年将一些普通高中改办为农(职)中,或者新办一批农(职) 业中学,先搞试点,逐年铺开,形式可以是教育部门单独办,或者是教育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办,也可以是有关部门单独办等多种办学模式。1984~1985年,全州各市县要在1983年的基础上,农(职)业中学招生数逐年增加500人,包括中专、中师、中技在内各类职业学校招生人数预计为2500人,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人数的40%。     至1987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止,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为10所,在校学生2782人,其中汉族学生1487人,少数民族学生1295人。各市县的职教学校的学制均为3年,除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管理外,其余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各级各类职教学校所开设的专业门类有:电子、家电、园林、工艺美术、旅游服务、财务会计、农学、果林、畜牧兽医、种养、农用机电、农机修理、热作栽培、农业技术等14个专业,其中,电子、家电、旅游服务、财务会计专业为热门专业(见表5—1—2)。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 1986年6月,海南行政区印发《贯彻“先培训,后就业”原则的办法的通知》,提出贯彻“先培训,后就业”原则的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一项战略措施,它的实施,对改革劳动制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开发智力,加速我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同年6月,海南区政府下发《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要树立“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克服鄙视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把职业技术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把它作为开发建设海南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七五”期间,海南行政区职业技术教育的重点是发展职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中等技工学校。计划丑1990年改办职业中学95所,1990年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12000人,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10000人;全区中专学校15 所(含中等师范学校4所),中技学校7所,计划到1990年中专学校达到35所,中技学校20所,招收初中毕业生2500人;“七五”期间,农业部门要在每个市、县自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1间农业技术学校,各市、县要办好1间重点职业中学和1间农业技术学校。到1990年,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的比例要达到6﹕4。     据统计,1986年末,海南行政区有中专12所,在校生2333 人:技校7所,在校生533人;职业高中25所,在校生3913 人;普通中学附设职业高中班6个,在校生411人。1986年秋季和1987年冬季,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招生3508人,在校生9737人。     据1986年统计,海南行政区各类专业人才共5643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97%,而全广东省平均数为1.93%,全国平均数为2.5%。解放后国家分配到海南的中专以上技术人员共13000多人,到1986年,留下的仅有3700人,外流了71.5%。根据1984年人才预测,到1990年,全区需各类人才15万人,平均每年应补充15000多人,从1984年起国家分配给海南的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仅1300人左右,按这个数字递增,到1990年仅9000多人,加上现有的也只有65400多人,尚差84000多人。全区25所职业高中、104个班,仅有专业课教师62人,而且绝大部分是由文化课教师临时兼课的。按规划,到1990年全区职业高中要发展到368个班,以每班配1.5人计算,需增加专业课教师490人,再加上中专、中技学校的发展,以及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的需要,海南职业技术教育所需要的专业课教师的缺额更大。 1985年,海南行政区制定“七五”期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提出“七五”期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目标:力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在数量上,到1990年,全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人数要占高中阶段的招生人数的50%或更多一点。具体目标是:到1990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2260人,年递增10%;中等师范招生1784人,年递增12.4%;技工学校招生600人,年递增14%;职业中学招生14941人,年递增13%。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1)坚决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招工政策,使教育制度的改革同劳动制度的改革衔接起来。(2)挖掘现有职业技术学校的潜力,增加招生人数,扩大学校规模。(3)采取多种渠道,解决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4)切实解决办学经费问题。(5)加强联合办学,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6)切实抓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1987年3月至4月,海南行政区召开海南行政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亟待解决的3个问题:一是关于多头领导、多头管理的管理体制问题;二是部署编制“七五”期间全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规划问题;三是讨论研究加强合作,搞好联合办学,共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问题。行政区党委副书记董范园受行政区政府的委托出席会议并做了会议总结。会议指出了海南行政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严重不足,尤其是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奇缺的问题,提出了4种解决方法:国家统一分配;联办单位共同解决;定向培养(华南热带作物学院、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学院、海南教育学院增设职业技术专业,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委托代培等。 1988年,海南省政府办公会议专门讨论了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改革中等教育结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给各市县政府、省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纪要》中强调要把竞争机制引进学校,增强活力,要以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为突破口,带动中等教育配套改革,学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内容、方法都要进行相应改革,逐步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中等教育体系。 1988年11月和1989年初,海南省政府先后制定了《1988~1995年海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个文件提出了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目标和措施,采取“部门办学为主,教育部门协助”的办学方式,与部门和行业联合办学,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力量及个人办学的积极性,并作出办学职责的规定。《意见》强调提出,要理顺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成立各级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意见》对办学层次、规格、形式、学制年限、专业设置、招生对象、管理体制、办学经费、师资队伍等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到1989年为止,全省有成人高校5所,即海南电视大学、海南教育学院、通什教育学院、海口职业大学、海南铁矿职工大学。此外,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学院等普通高校也举办了成人学历教育和培训班以及职业教育。成人高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开设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对外贸易、国际金融、法律、公安司法、涉外会计、食品加工、轮机驾驶、旅游英语、中文秘书等各种应用专业,培训社会急需的各种人才。     成人中专学校从1985年的2所发展到1989年的8所,还有12所普通中专举办了成人教育班。到1989年,共有在校生3136人,设有财务会计、财政税收、农村金融、进出口业务、机电、公路与桥梁、旅游、护士等专业。 干部、职工岗位培训,仅1988年,全省参加各项培训的共计48861人。其中干部资格培训3728人,适应性培训4644人,高等教育培训7365人,乡长、镇长培训230人(占乡长、镇长总人数的46%);职工资格培训8233人,技术等级培训10760人。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或培训点,从1987年的10所(个)发展到1989年的60所(个)。其中高层次的有16 所(个),中层次的有44所(个)。开设的专业或培训的专题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公共关系、对外贸易、企业外交、国际经济、英语、日语、家用电器维修、禽畜饲养、建筑施工、幼儿教育等20多个专业,培训人数达60790人次。     干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通过举办短期培训班、干部专修班和改革各级党校、干校等措施,分别轮训在职干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方面,从扫盲开始,即广泛举办各级业余技术教育;城镇职工技术教育方面,各级贯彻“全员培训”的精神,对1968年到1980年期间初中、高中毕业的职工,分期分批进行文化补课,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职工中专、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夜大以及高等函授教育。到1989年,全省经省政府批准的职工中专、农业技术学校、附设职工中专班的普通中专等有22所,在校学生3136人;成人中等、初等学校325所,在校学生17154人。 自1988年4月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省教育厅就确定海南省的职业技术教育结构是“低重心、宝塔型”的战略指导思想。至1990年,海南省的职业技术教育已逐步形成一个高、中、初级职业技术教育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结合,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普教、职教、成教“三教”统筹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为骨干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网络,并进入稳步发展的新时期。1988年海南建省以后,全省各职业技术学校推广琼台师范学校的管理经验,并已成为各职业技术学校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一是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每学期、每阶段的工作由校长负责,各部门的工作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和实施办法。二是实行量化控制管理,利用量化这种可察觉的指标,具体引导师生员工进行自我评价,促使师生员工的定向发展。三是按职、责、权、利相结合和按劳分配、奖罚分明等原则,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并分别设立岗位贡献、超教分、超学分、超管分、建议和批评、教研成果等奖励基金,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行信息管理,学校领导将获得的各方面信息及时提供给各部门研究,去粗取精,取长补短,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海南建省以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从实际出发,改革中等教育结构,按照全方位全员培训的要求,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职业技术教育新体制。具体措施是:     第一,基础教育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具体做法是:第一,实行“三加一”教育。对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再延长一段时间(半年至一年)在校学习1至2门实用技术。第二,实行分流教育。初中或高中三年级根据学生的志愿和成绩,把一部分学生集中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第三,实行第二教学计划。在高中阶段上70%的基础课,30%的职业技术课。第四,重点中学引进职业技术教育因素。从初一至高三年级根据学生的特点安排适当的职业技术课。第五,办好示范职业中学。除办2所省示范职业技术学校外,各市、县均要集中力量办好1至2所骨干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大力发展中等专业技术教育。具体做法是:第一,改革中专管理体制。改革招生制度,实行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挖掘原有中专潜力,扩大招生;改革分配制度,促使人才合理流动。第二,创办一批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主要发展热作、养殖、旅游、轻纺、食品、电子、新型材料、化工等专业。第三,加强同中央部属中专的联系,联合办学,委托培养。 第三,建立农村三级职业技术培训网,开展大面积辐射职业技术教育。具体做法是:第一,各市(县)、乡(镇)、村三级分别成立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三级的职教工作,做到“三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基础教育)相沟通,协调发展。第二,继续办好农民中专学校。第三,把职业教育与实施“燎原计划”紧密结合起来。 第四,实行“产教结合,企校合一”、“谁受益、谁出钱”的方针,部门和行业联合办学,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对职工的培训。 第五,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第六,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至1988年4月,海南中专、技校和(农)职业中学发展到了72 所,比1950年增长了4.5倍;在校生23179人,比1950年增长了10.5倍。专业门类有商业、卫生、供销、农业、粮食、银行、农机、邮电、公路、交通、财税、外贸等。为海南培养了6万多中等专业技术人才。至1989年底,海南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共34所,其中中等师范学校8所,其他中等专业学校16 所,技工学校10所,比1950年增长了2.1倍,在校学生11124 人,比1950年增加了4.5倍;有农职业中学42所,在校学生12712人(初中生1245人,高中生11467人)。中等专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28.5%。还有各种技术短期培训班、进修班等学员共15万人。教职工人数为2113人,其中专任教师1055人。设有汽车驾驶、电机车、汽修、机修、机电、焊工、选矿、车床、电工、炼钢、铁路、冶金、工业锅炉、电子、载波电话线路、集合电信、化学、发电机厂设备、仪表、电脑、家用电器、缝纫、热作、水产、种养、园艺、农学、畜牧兽医、医学等30多个专业。 1988年至1989年,职业技术教育共培养、培训毕业生和结业生29420人(农职中毕业生5200人、中专毕业生6102人、中技毕业生920入、成人高校毕业生4024人、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培训班毕业或结业3733人、成人中专和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教育毕业或结业9441人)。参加干部职工培训和农民科技教育的共计16.88万人次。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的培养培训共60790人次。     1989年2月,海南省教育厅颁发《我省职业技术教育现状及发展思路》,分析了海南省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具体的发展思路,以及重要的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1989年,海南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社会力量办学的方向、管理、审批权限,并组织评估审查,从而保证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办学方面的质量。     1990年,海南省教育厅撰写《海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情况汇报》,分析了海南省的职业技术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立法工作,把海南省的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海南省的职业中学的发展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前)为农业中学发生和发展阶段,职业中学主要是培养农业方面技能的中学,称农业中学;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并存阶段,称农(渔) 职小学;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7为职业高中发展阶段。 一、学生与学校 海南省的农业中学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人民政府接管和改造旧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高级小学毕业生升学和就业的问题。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后,中国的农业教育开始走自己的路,实行勤工俭学,半农半读,全国的农业教育出现了大发展的局面,海南的农业教育也开始进入大发展时期。 1957年万宁县开始办农业中学,至1964年秋,万宁县有农业中学12所,渔业中学1所。学制2年,实行半农半读或半渔半读,课程设置除与普通中学相同外,加授专业知识课。 1958年,乐东、昌江、儋县开办农业中学。1958年,儋县办起6所农(渔)业中学,其中中和镇办的儋县农业中等技术学校学生200名,教职工16名。同年秋,乐东县在县农科所附近办起县立农业中学,至1964年全县有农业中学9所。同年秋,昌江县在保平农场办起保平农业中学。1960年9月,海口市在秀英滨涯村附近办起海口市最早的职业中学——海秀农业中学。 1961年,国家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教育规模,海南的农业教育也相应得到调整。到1963年,海南行政区停办了农业中学204所,减少学生6900人,其中大部分改为业余学习。     1964年,根据刘少奇同志关于“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精神,半工(农)半读学校在海南大量兴办。据统计,1965年,海南有农业中学304所,在校生22538人;工厂、农场和各部门办的业余中学30所,耕读小学3000所,学生11万多人;改制耕读高小60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2%。     “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以批“双轨制”为名,否定两条腿走路和多种形式办学的正确方针,海南行政区的325所半工(农)半读的中学、工业中学和农业中学全部停办,98%以上的中等学校都变成中学。中等教育结构出现不合理的状况。以文昌县为例,1965年有农业中学29所,学生3355人,占当时中学生的44%,中等职业学校全部改办以后,普通中学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25所。     1983年6月,广东省转发教育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部分高中改为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或在普通高中设职业班,这类学校和班,可由教育部门独办,也可以与其他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办。     海南省的职业中学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陆续由普通中学改办而成的。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不包分配,由劳动部门推荐,经招工用人单位考核,按专业对口原则择优录用,并允许办学单位在所办学校的毕业生中优先录用;允许职业中学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对未经录用的职业中学毕业生,劳动部门指导就业或自谋职业。至1986年止,海南行政区正式改制的职业中学有28所。经过调整充实,各职业中学的专业课教师已增加到60名,开设的专业有15种,文化课与专业课的课时比例是7.2﹕2.8。 根据中央和广东省政府的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要求,海南行政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海南行政区政府做出规定,从1983年秋季开始,各市、县除保留少数完全中学以外,其余的普通高中都要创造条件逐步改为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同时规定,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要围绕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与方向来决定专业。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在(1983年教育工作意见》中提出,改革中学结构,创办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规定1983年自治州各市县要办1所农业中学,同时要积极筹办职业中学,有一些完全中学也可以改办为职业中学。同年7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六五”规划》提出:1983~1985年,全州各县要逐年将一些普通高中改办为农(职)业中学,或者新办一批农(职)业中学,先搞试点,逐年铺开;1984~1985年,全州各市县要在1983年的基础上,改办或新办一批农(职)业中学,招生数逐年增加500人。 1986年初,赵紫阳、胡启立视察海南时指出,要根据海南的实际情况和开发建设的需要办好教育,、要兴办各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同年6月,海南行政区政府做出了发展职业中学的“七五”规划,提出控制普通高中,发展职业中学。海南共有普通高中175所,计划到1990年改办职业中学95所,1990年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12000人,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10000人。改革普通中学的课程,增设劳动技术教育课,这类课时应占重点中学总课时的10%,非重点中学的20%,职业中学的30%以上。农业部门要在每个市、县自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1所农业技术学校,各市、县要办好1所重点职业中学和1所农业技术学校。到1990年,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的比例要达到6﹕4。1986年初,海南行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全区职业中学的师资、设备、专业设置及毕业生的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3月又对全区职业中学进行了交叉检查后,制定了职业技术教育的五年规划,并评定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文昌县文西职业中学、琼海县泮水职业中学、儋县大成农业技术学校为海南行政区首批重点职业中学。 1988年海南建省时,职业中学发展到39所,在校学生14126人。到1990年,全省有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44所,在校生12232人,教职工1571人,其中专职教师1013人。至1990年,海南省有5所省级重点职业中学,分别是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原海口市六中)、文昌县文西职业中学、琼海市泮水职业中学、儋州市大成职业中学和陵水县职业中学,其中,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陵水县职业中学分别是海南省的城市和农村职业中学的示范学校。     1990年,海南省儋县大成职业中学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学被评为全国科技兴农先进学校。 截至1990年,原海南行政区所辖的1市9县在“七五”期间的发展情况可见表5—2—1。 海南汉区“七五”期间职业高中 发展规划及职业中学在校生人数 表5—2—1   海南省是海岛省份,在职业中学当中除了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之外,还有沿海地区的少量的渔业中学。在沿海的各市、县如海口市、临高、万宁、儋县等县都有1~2所渔业中学,儋县在1958年办起6所农(渔)业中学。渔业中学多数是农村人民公社集体办的半工半读为渔业服务的中等学校。学生半天读书,半天参加劳动,既学习文化知识,又学习渔业技术。 渔业中学的办学经费一般来源于学农基地的勤工俭学收入和国家、公社的补助,每所渔业中学都开辟有鱼塘,学生一边学习,一边到鱼塘实践。教师的来源一般是由教育部门委派或办学单位聘请,聘请的教师工资由学校支付,学校的教学业务,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导。     渔业中学招收的对象一般是小学毕业生,毕业后与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生一样,承认学历。学制为3年。课程设置根据各地情况和师资的实力不同,除开设有普通中学的部分课程外,再增设渔业方面的知识。     “文化大革命”以后,渔业中学基本不复存在,有的被撤掉,有的改为普通中学。 二、课程与教学     海南省早期的农业中学为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大多数学校采取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半农半读的形式,个别学校在农忙时甚至仅安排业余时间学习。当时的农业学校一般招收小学毕业生和具有同等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学制3年。课程设置一般是政治、语文、数学、地理、珠算和农业知识等,每天上午上三节课,下午主要是种水稻和橡胶、花生、番薯等经济作物。主要培养农村技术人才,学校的办学以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拨款为辅,学生免费上学。当时的农业中学一般都有或多或少的学校农场或试验田,学生除了学习,一般在学校农场或试验田劳动,或者到农村参加劳动实践,农业中学学生毕业后大多数都成为当地农村农业技术的骨干。     农业中学由于大多数是由普通中学改办的,所以使用普通中学教材,或根据地方的需要,编写一些乡土教材。根据海南岛的特点,有些农业中学增设了热作类的乡土教材,讲授种植和管理胡椒、橡胶、菠萝、香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文化大革命”后的农业中学,主要是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学制3年,除学习普通高中的文化课外,加授一定的专业课,所办的专业,因地制宜。     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出现了职业高中。除农业中学以外的其他职业中学,多数办在城镇,有的是教育部门办,有的是其他业务厅局办,一般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兼学一定的文化课。学生学习期满,除少数考上大专院校或被各类企业录用外,其余的均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职业中学主要开设了家用电器、应用电子、机电、农学、热作、动物饲养、兽医、旅游、果树栽培、海水养殖、捕捞、轮机驾驶维修、工艺美术、服装剪裁、统计财会等29个专业。除少数专业是2年制外,大部分专业是3年制。     1988年海南建省时,全省职业中学的教师有880人,其中文化课教师602人,专业课教师278人。     职业中学严重缺乏专业课教师,为了解决专业课教师紧缺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由有专业特长或学科接近的普通中学教师改教;二是通过校际调剂、聘请技术人员和行家任教、兼教;三是选送培训和定向培养。1988年建省以后,由海南教育学院、海南农业学校培训农(职) 中专业教师121人,每年从高考指标中划出一定名额,择优招收职业中学毕业生进入本省高等高校的职教师资班学习,两年中共招收251人。 1990年,全省有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44所,在校生12232 人,教职工1571人,其中专职教师1013人。 中学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除了采取职业中学的较系统的教育外,还大量在普通中学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主要采取三种形式:(1)在普通中学中附设职业班。(2)实行初二后分流。即部分学生从初三开始按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重新分流编班,接受职业技术教育。(3)试行“三加一”模式办学。即在初中毕业后再进行一年职业技术教育,学习1~2门实用技术。全省有26所普通中学共附设61个职业班,在校生3026人,有66300多名普通中学生接受了不同程度的劳动技术教育。白沙、保亭两县有9所中学试行“初二后分流”教育;琼海县和三亚市有3所中学试行“三加一”办学,对未考取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再进行一年的职业技术教育;在琼海县的文市、新市,白沙的打安、育新等4所初级中学开展基础教育引进职业技术教育因素的试点,配合开展教、科、农相结合的试验,探索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路子;在部分乡镇进行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以摸索从当地自然资源和产业的实际出发,建立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培养培训各种实用人才的经验。

一、学生与学校 1958年秋,创办海南第一所技工学校——海南工人技术学校,由原海南行政区公署劳动局创办。 同年,中央部属技校——海南邮电技工学校在海南成立。 1958年至1960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海南的职业技术教育也出现了膨胀状态。这期间,海南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和高校由3所增加到13所,在校生由1608人增加到4025人。     在1964年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后,海南各地大的厂矿企业均办起规模不大的为本企业服务的技工学校,有农业机械学校、各厂矿技工学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海南的技工学校大部分被撤销、停办,或改为工厂。师资流散,教学、生产实习设备和图书资料遗失殆尽。     1970年开始,部分技工学校开始创办和复办。这一时期海南境内的各市县均办有1至2所农业机械学校。农机学校都隶属于市、县农机局,一般是培养农业机械的维修技术工人和农业机械驾驶技术工人。     1970年,海口市劳动局在海口市龙华路创办海口市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学制3年。     1974年,在原海南工人技术学校南丰分校的基础上创办海南电力技工学校。始办地址为松涛水库南丰水电站,1986年迁入海口市南联路,1988年改名海南省电力技工学校。学制有2年制和3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为2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为3年。建省时在校生555人,专职教师50人。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海南岛的技工教育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82年,境内技工学校达10所,至1987年止,共培养各种合格技术工人5889人,培训在职工人和待业青年5735人。     1990年,海南省的技工学校总数为10所,当年招生人数为1070人,毕业生人数为1143人,在校学生2770人,教职工535人,其中专任教师243人,高级讲师6人,讲师41名。具体情况见表5—3—1: 1990年海南省中等技工学校统计一览表   二、管理与教学 (一)管理体制 海南解放以来,技工学校的管理工作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各厂矿企业对熟练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大增,国家逐步建立了有计划地培养技术工人的制度。1954年,由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颁发了《技工学校暂行办法草案》,后经劳动部修订颁发了《技工学校标准章程草案》,使得业务部门对技工学校的管理有了可遵循的章程。 这一时期的技工学校,由企业办的归企业管理,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由主管业务部门办的归主管业务部门管理;由劳动部门办的归劳动部门管理。     1958年秋,创办的海南工人技术学校,就是由海南行政区公署劳动局所创办的第一所技工学校,海南建省后,该校隶属海南省人事劳动厅,仍属劳动部门所管理。     1961年,根据中央关于缩短文教战线、压缩城市人口、支援农业生产的指示精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对原有的几所技工学校进行了调整压缩。     1964年,中央的两种教育制度提出后,技工学校大多数实行“半工半读”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技工学校的管理工作趋于瘫痪。     1978年,国家劳动总局在《关于全国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划归国家劳动总局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划归国家劳动总局主管,教育部给予协助。关于技工学校的领导,地方办的由地方有关部门管理,国务院部门办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劳动总局和地方劳动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包括编制发展规划、招生计划,拟定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审定教学计划、大纲、教丰才) 培训师资,组织交流经验等。     1986年,为了完善技工学校的管理和加快技工学校的改革步伐,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颁发《技工学校工作条例》,规范和明确技工学校的办学和发展方向。     1989年初,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中指出,以培养技术工人为目标的技工学校,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部分招收高中毕业生,逐步过渡到今后全部招收初中毕业生。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2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3年。     1989年3月,海南省人事劳动厅颁发《关于在我省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试行“双证”制度的意见》,决定于1989年起在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试行“双证”制度。即在技工学校学生通过文化技术理论考试,发给毕业证书的同时,按技术等级标准进行技术等级考核,由省、市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颁发《工人技术(业务)考核合格证》。经批准的技校举办的高级技工班,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高级技工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达七级以上)。 1989年5月,国家劳动部发出《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技工学校的培训任务、发展方向、实行有偿培训教学改革、毕业生分配和待遇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指出,近几年内,技工学校的发展方向是:“稳定学校规模,调整专业结构,强化实习教学,提高培训质量。”《意见》提出,技工学校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同时,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培养初级技术工人,并承担待业青年、学徒工、在职工人、企业富余人员、乡镇企业工人、军地两用人才等培训任务。技工学校在完成本部门、本企业培训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横向联合,承担委托培训任务,进行有偿培训,收费标准由双方商定。《意见》提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原则是:加强生产实习教学,坚持突出操作技能训练;坚持文化、技术理论课为专业课服务,专业课与生产实习教学密切结合。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除少数工种(专业)外,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用人单位择优录用为合同制工人或聘用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制度。毕业生实行两种证书制度。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同时,要按等级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技术等级考试,确定其技术等级,并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技术等级合格证书,作为毕业分配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1955年,国家劳动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明确提出了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方针,以纠正偏重技术理论教学,忽视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倾向。各技工学校的教学内容,一般为生产实习课、专业技术理论课、基础理论课三部分,生产实习课的教学时间一般占总课时的70%。     1956年以后,执行《工人技术学校标准章程草案》。教学工作仍以生产实习为主,其所占课时约为总课时的60%~70%。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中,海南的技工学校普遍实行现场教学,政治课、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的比重相对有所增加,生产实习课相对大幅度减少。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为了适应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海南的技工学校的专业工种主要设有电工、电焊、车床、冶金、炼钢、铁路、汽车司机、机械制图、木模、工业锅炉等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后开办的半工半读技工学校,全海南行政区在专业工种设置上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主办单位根据需要设置。在教学工作上全海南行政区没有统一标准,由各校自行制订教学计划,自编自选教材。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9年以后,各技工学校执行“教学工作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原则。为了加强生产实习,有些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建起实习工厂(工场),建立起正常的生产实习制度。各科教材也逐步采用劳动部统一编写的教学用书。进入20世纪80年代,海南的技工学校的专业设置开始出现电子、家电电器维修方面的专业,并且在各专业中所占比例增大。     1988年建省后,根据海南经济大特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技工学校除开设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锅炉、维修电工、机械、空调制冷等专业外,还举办电工、电焊、通讯、电脑打字、酒店服务等多种类型的在职工人和社会青年培训班。同年,技工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教学管理工作归海南省政府人事劳动厅和教育厅统一管理,专业设置和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海南省办得较好的技工学校是海南省技工学校。该校位于琼山县府城镇甘蔗园。1958年秋,由海南行政区公署劳动局创办,始名为海南工人技术学校,起初校址设在海口市秀英坡。设立之初分散办学,设有校本部、儋县南丰镇、崖县田独镇3个校区。秀英坡校区为本部,南丰、田独为分校。设有电工、电焊、车床、冶金、炼钢、铁路、汽车司机、机械制图、木模、工业锅炉等18个专业。学制3年。学生从工农业战线知识青年、干部中择优录取。教职工30余人,专任教师20人。部分教师是聘请工厂的工程师、技术工人兼任,学生2000余人。1962年因国民经济调整停办。1974年复办,更名为海南技工学校,并迁址琼山县府城镇甘蔗园,海南建省后改用海南省技工学校的名称。1988 年建省后,除开设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锅炉、制糖工艺等专业外,还举办电工、电焊、通讯、班组长等多种类型的在职工人培训班。自创办以来,已为工农业生产培养了3750名技术人才。1989年有教职工44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7人、助理讲师16人。7个班,2个短期电工培训班,在校生400名。  

一、学校与学生 海南的中等专业学校,是在接收和改造旧中国的少数公立、多数私立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 民国11年(1922年)成立的琼崖仲凯农工学校,是海南岛最早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该校始称嘉积农工职业学校,地址在琼海嘉积镇北门的北帝庙(今琼海市嘉积镇嘉积中学与市人民医院交界处)。学校的领导机构为校董事会和校务会,王大鹏任校董事长,罗汉任校长,王文明任教务主任。该校经一年多的筹备后,于民国13年(1924年)2月正式开学。学校设农、工两科,工科设木料加工、藤竹编织、织染刺绣、雕刻等专业;农科设瓜果种植、柑橘栽培等专业。除专业课外,还开设政治课和文化教育课。政治课的教学内容有社会发展史和时事知识;文化课有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英文、音乐等。该校始创时学生42人,教员14人,学制一年,属半工半读性质。该校筹建和创办初期,南下琼崖的革命者和琼崖的革命先驱大部分集中在该校活动。中国共产党琼崖地方委员会的创始人和主要领导人杨善集、罗汉、徐成章、徐天柄等人均在该校开展过革命活动。民国13年(1924年)7月,中共在广州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农运骨干,时任嘉积农工职业学校校长的雷永铨和教务主任陈秋辅等人均为中共党员,他们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样板对该校进行了改造,使之成为了培养革命骨干的干部学校。该校的学生来自岛内各市县。民国15年(1926年)1月,国民革命军过琼作战,推翻了军阀邓本殷的反动统治,为纪念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先生,1926年3月,嘉积农工职业学校更名为琼崖仲凯农工学校。1927年4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停办。 民国11年(1922年),琼山县创办县立职业学校,分普通与职业两科。普通科分甲、乙两组,职业科分染织、化学、藤工、刺绣、缝纫5组。学校设备简陋,办学经费每月仅由县署牛皮捐项下拨支380元,除支付教职员工薪水外,每月只剩下45元。1927年后,学生日趋减少,这期间,广东省南区善后公署曾为琼山县设法增加经费,选择职业人才充当校长,并令各区高级小学每校选送3人入校。1930年该校停办。 海南省农业学校位于海口市南郊的城西路。民国35年(1946年)初,在国民政府农林部驻海南特派员陈植先生的倡议和努力下,同年11月11日由国民党教育部创办,始名国立琼山高级农业学校,张铠坚为第一任校长。校址原在海口市得胜沙路,设有水利、水产、农牧、农林、园艺、畜牧等科,招生约100人。1947年至1950年,曾迁址海口市盐灶、海南侨中附近、海口市红坎坡等地。1950年海南解放后,军管会接管该校,派军事代表林彦负责学校工作。后转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文教厅主管,更名为广东省海口高级农业技术学校。1952年,迁往琼山县府城镇琼山中学现址,更名为广东省海口农业学校。1954年该校与广东省电白农业学校合并。1956年,迁址琼山县府城镇原匹瑾中学旧址(今海南党校、海南新华印刷厂、海南设计院等地),实习农场在府城东门和海南农科所现址。1958年12月,迁址琼山县旧州镇道美的海南军区后勤部旧址,设农作、动物饲养、农业机械等专业。1966年更名为广东省海南农业学校。1968年停办。1974年9月复办,更名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农业学校,由海南行政区农业局主管。1977年9月,在海南农业学校的基础上创办了海南农学院,海南农校归海南农学院领导,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中专部分设农学、牧医、经济作物专业。1978午恢复统一招生,从高考考生中录取,学制3年。1980年8月院校分开,恢复海南农校建制。1986年起改招初中生,学制4年,并开始招成人中专班。1987年8月,迁址海口市城西乡办学,设有农学和畜牧兽医两个专业。1988年海南建省后改名为海南省农业学校,正处级建制。该校占地面积98亩,自1980年至1986年,政府拨款382万元,建筑校舍面积1.13万平方米,其中有教学大楼、师生宿舍楼、实验室、图书室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等。自创办到1989年止,共为国家培养了4880名中等农业技术人才。1989年有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讲师5人、讲师17人、助理讲师13人、教员3人:在校学生389人。 海强高级医事技术学校。民国36年(1947年)4月,林筱海在海口龙华路(海南医学院现址)创办。该校管理上设校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教师均由国内外医科大学毕业的医师、教师担任,校长林筱海。学生分两部制,设高级和初级两个班,每班学生每年招收40名。高级班从初中毕业生中考试入学,学制2年毕业。初级班从初中肄业生或高小毕业生中考试录取,学制1年结业。初级班结业后可升入高级班学习,也可自找职业。初级部的学习课程是初级培训教材,有解剖生理、细菌、药物、公共卫生、常见疾病防治、急救、护理知识等。该校初级班是海南岛培养初级卫生人员的第一班。初级部学员100人,1949年全部结业。该校除课堂教学外,还利用设于椰子园的陆军医院作为临床教学实习基地。1951年,该校与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成立海南医学专门学校。     海南农垦海口中专学校。创办于1953年,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学校设有校长室、教务科、总务科及各学科教研室。开设财务会计、企业管理、热作与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学制三年。     海南农垦干校卫生班。1953年创办,校址在临高县加来镇。1958年更名为海南农垦卫生学校,校址迁至海口市秀英草坡。1966年至1974年停办,1975年在琼山县道美复办。     文昌热带作物学校。1956年,海南行政区农业处在文昌县会文墟创办,当时的农业处副处长李永盈兼任校长,教师22人,职员8人。该校于1956年8月从文昌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4个班,200人,分为热作栽培、水稻、畜牧和植物保护4个专业,属3年制全日制学校。课程设置有土壤学、化肥学、政治、语文、数学、理化等。1958年,该校迁往万宁县六连岭,1959年下半年又迁到琼中县,不久又迁回文昌县龙楼军营。首届学生毕业后,不再招生。 海口钢铁学校。1958年,在海口市秀英区创办。 文昌县农业技术学校。1958年成立,其前身是文西中学附设农业班。1959年迁址文昌县竹琅村,由县委副书记杨应朝兼任校长。广东省高教局拨给教师工资和办学经费,实行统一招生。1959年当年招收二年制和三年制热作班、畜牧班各1个,学生共200人。学生免费入学,并由学校补贴伙食费。实行半农半读制度。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1959年,在海口市沿江二西路创办,其前身是海口市卫生学校。开设护士、医士2个专业。学制3年。 广东省水产学校。1959年下半年,广东省水产厅在海口市海甸岛创办,开设捕捞、轮机、养殖专业。学制3年。 海南琼剧学校。1960年,广东省文化局委托海南行政区文化局在海口市和平北路锦山里创办,始名为广东海南艺术学校,主要开设琼剧表演和琼剧音乐两个专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1973年复办,改名为海南艺术学校。学制有3年、4年和6 年制3种。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学校。1962年成立,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每年招收学生150~200人。设有医士、助产士、公卫医士、中医士、护士等班。至1966年,共培养民族中等医学人才750人。“文化大革命”的1966~1969 年停止招生。1970年恢复招生,至1990年,每年平均招生150人,在20年间共培养民族地区中等医学人才3500名。1988年10月,该校改为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海南粮食学校。1964年在琼山县府城镇创办。开设财会、粮食储藏、文秘、食品检验等专业,学制有2年制和3年制。该校隶属于海南粮食局。按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海南商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位于海口市秀英街,始名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商业学校。创办时只设有会计专业,教职工14人。1988年海南建省时,合并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商业学校,改名为海南省商业学校。学校设教务、总务、政教、技术培训4 个部门,设有计算机、财务会计、酒店服务、导游、商品营销、厨师、糕点师7个专业。实行3年制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并举,课堂教学与校内外实习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按国家商业部拟定的财经类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海南交通学校。创办于1975年,位于海口市南航西路,建省后隶属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按交通类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开设有公路养护、筑路机械、工业与民用建筑、计算机财会、汽车维修等专业。学制3年。     海南卫生学校。创办于1976年,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先烈路。1977年开始招生。1981年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改为广东省海南卫生学校。海南建省前,该校已初具规模,开设有医士、公共卫生医士、助产士、检验士、放射技士、口腔医士、药剂士等8个专业,在校学生417人,教职工98人。该校还设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琼山县人民医院、儋州第一人民医院、琼海县人民医院7个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建省后该校改为海南省卫生学校,隶属海南省卫生厅。     海南供销学校。创办于1979年,位于海口市龙华路。开设有工商财务会计、物价、商业营销等专业。学制有2年制、3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读2年,初中毕业生读3年。3年制班,两年授文化、专业理论及技术课,1年实习和顶班服务。2年制班授1年半课程,半年实习。采用商业部规定的财经类中等专业学校教材。     海南银行学校。创办于1984年,位于海口市南航西路。原为职工中专学校,1986年改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国际金融、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等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 海南省工业学校。前身是海南黎族苗族工交职工中专学校,创办于1986年,位于海南中部五指山地区的通什市(今五指山市)。建校当年就招收成人中专生。1988年,海南建省后更名为海南省工业职工中专学校,1989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海南省工业学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学校以普通中专学历教育为主,以大专、本科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辅。学校开设有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计机械运行与控制、电气运行与控制、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等20多个专业。学制3年。 海南省农业银行职工中专学校。创办于1986年,位于海口市龙昆北路。开设有农行会计、农村信贷专业。学制2年半。 海南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创办于1989年12月,是一所集海南省优秀运动队、业余训练班、体育中专和体育科研为一体的中等专业性质的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1989年,全省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6所,专业41个,招收新生1937人,在校学生4669人,毕业生1804人,教职工1136人,其中专任教师515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讲师34人,讲师194人,助理讲师121人,教员166人。     1990年,全省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8所,在校生5542人,教职工1279人,其中专任教师646人。学校种类有工科、农科、医药、财经、政法、体育和艺术(见表5—4—1)。 1990年海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计一览表 表5—4—1   1953年至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教育事业贯彻了“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海南的中等专业学校在接管和改造旧教育的基础上有所发展。     从1962年入学班开始,全国各省试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和升留(降)级办法(草案)》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草案)》。 从1964年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开始至1977年全国恢复高招和中招,海南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管理上基本是实行半工半读制度。“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学管理体制上才形成全日制教学制度。1979年6月,广东省海南行政区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海南行政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通知》。该文件指出,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是直接为四化挑选和输送人才,同时又是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一次极其复杂的工作。文件要求,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海口市、各县革委会都要健全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有招生任务的局和各高等、中专学校都要成立招生办公室。 1986年6月,海南行政区政府颁发《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要树立“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克服鄙视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把职业技术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把它作为开发建设海南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该文件要求各行各业兴办中专、中技学校,力争到1990年,中等专业学校发展到35所,招收初中毕业生3500人。 海南自解放以来至建省初期,对中等专业学校的管理基本上是处于部门办学,部门管理,教育部门协助的管理模式。海南建省后,对职业技术教育采取“部门办学为主,教育部门协助”的办学方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要与部门和行业联合办学,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力量及个人办学的积极性。1989 年,海南省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海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暂行规定》,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1988年建省以后,海南省的中等专业学校的教育注重于对学生一专多能的培养。主要的做法是:(1)从课程设计上增加中专主干课,增加与专业有关的内容,以增加学生的知识量、信息量;(2)开辟第二课堂,增设说话课、演讲比赛、文艺创作、科技知识竞赛、教学实习等实践活动,使学生从这些课外实践活动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提高和锻炼动手能力,培养适应海南经济大特区发展的实用型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建省初期,为了加快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海南省政府办公会议专门讨论了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改革中等教育结构问题进行了研究,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会议纪要》发给各市县政府、省直属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议纪要》中强调要把竞争机制引进学校,增强活力,要以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为突破口,带动中等教育配套改革,学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内容、方法都要进行相应改革,逐步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中等教育体系。 1988年7月26日至27日,海南省政府召开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速发展海南省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副省长辛业江到会作了讲话。这次会议形成了《海南省中等专业教育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8月,由海南省政府转发了《纪要》。《纪要》提出中等专业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把竞争机制引进学校,使学校增强活力。海南省的各个中等专业学校,办学要有特色,学生要有特长,要以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作为突破口,带动中等专业教育的配套改革。毕业生分配要从国家统一分配改为通过人才市场双向 选择,为学生创造平等竞争条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学风建设。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的管理体制问题,《纪要》提出,各个中等专业学校都是各部门根据需要办起来,直接为各部门服务,历来都由各主管业务部门直接领导,今后仍由各主管业务部门(厅、局或公司)直接领导,教育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纪要》对办学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办学单位和主管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筹集办学经费,负责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毕业分配、人事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实习场地和校办工厂、农场的产、供、销,供应所需原材料。(2)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开办、调整、撤销的审核,教学评估,教师职称评定,政治课、普通课教师的补充和培训,学生学籍管理以及其他一些共同性的问题。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的级别问题,《纪要》根据国务院1980年58号文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海南省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定为县团级,中专的领导班子,由主管部门报省人事厅会同省教育厅考察,由人事厅任免。 1988年11月,海南省政府制定了《1988~1995年海南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逐步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出了目标和措施。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具体目标是:第一阶段(到1992年),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数达5.5万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数为1.88万人;第二阶段(到1995年),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数达8.5万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数为2.9万人。具体措施是:根据海南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向,在5个不同经济开发区,逐步创办相应的以石油化工、矿产加工、轻纺、食品、建材、电子和旅游专业为主的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到1992年,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力争发展到45所,每年招收初中毕业4600人;到1995年达到55所,每年招收初中毕业生8000人. 1989年初,《海南省职业技术教育现状及发展思路》(以下简称《思路》)中提出,海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在整个教育体系中,职业技术教育所占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27万人就有1所中专学校,而海南是43万人才有1所;全国平均每所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是420人,而海南省是平均每所240人。海南建省后,中专人才的培养的形势更为严峻,1988年,全国各高校在海南省招生7100人,而中专仅为1100 人,比例严重失调。海南建省后,广东省所属的50多所中专学校不再向海南招生,中央部属中专学校也很少招海南的学生,致使海南的中专招生由建省前的3000人减少到1988年的1100人。因此,《思路》提出,改革中专管理体制,大力发展中专教育。改革招生制度,实行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办法,挖掘现有中专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生,使每校平均在校生从240人逐步发展到600人以上。《思路》还提出,要根据海南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及5个不同经济发展区的设想,创办一批中专、中技学校,主要发展热作、养殖、旅游、轻纺、食品、电子、新型材料、化工等专业。《思路》同时还提出,加强同中央部属中专学校的联系,采取交换培养、联合办学和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人才的培养。 1989年初,海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抓好中等专业学校的建设,要根据经济建设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人才的需要,制定学制和设置专业。以培养中级管理、技术人才为目标的中专学校,目前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部分招收高中毕业生,逐步过渡到今后全部招收初中毕业生。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制2年;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3年。《意见》提出当前要着重发展农林牧渔、会计、石油化工、轻工、建材等专业。《意见》提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某些精通专业技艺、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专业课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通过培训进修逐步达到。

至1990年,海南境内没有高等教育意义上的职业技术高校。但短暂存在过几所办过大专教育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表5—5—1、表5—5—2)。 1964年8月,创办崖县劳动大学。当年招生1个大专班,共37人,1个中专班,共63人。1965年,招1个大专班,共19人,1个中专班,共17人。教职工15人。建校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招生,至1968年8月停办时,接到通知毕业离校的毕业生为75人。 1965年10月,创办海口市劳动大学。学校总部位于海口市秀英小街,还设有5个教学点,分别设于白水塘、书场村、秀英村、下贤村、振东街。开设2个大专班,59人;7个中专班,306人;2个初技班,81人,共446人。设有农艺、园艺、机电、建筑等专业,学制3年,实行半工(农)半读制度,按不同专业开设文化课和专业课。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该校于1968年停办。 1975年秋在乐东县创办“六二六”大学。该校是当时广东中医学院在乐东县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办的。有教职工17人。当年招收2年制学生65人,第二年招收50人,旁听生19人。该批学生毕业后,享受大专待遇,由国家分配。1978年8月,该校停办,教师、仪器和图书等归回广东中医学院,校舍移交给乐东县卫生学校。 除此以外,海南省还有成人高校举办的职业技术教育。到1989年为止,全省有成人高校5所,即海南电视大学、海南教育学院、通什教育学院、海E1职业大学、海南铁矿职工大学。至1989年,5所成人高校有教职工440人,其中教师139人(教授1人、副教授29人、讲师81人),在校生5237人,加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在校生3281人,共8518人。成人高等教育贯彻以业余为主,脱产为辅的方针,坚持短线专业多办,长线专业少办或不办的原则,开设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对外贸易、国际金融、法律、公安司法、涉外会计、食品加工、轮机驾驶、旅游英语、中文秘书等各种应用专业,培训社会急需的各种人才。   海口职工大学,位于海口市西门外。1974年创办,始称海口市业余大学。1989年1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为海口职工大学。1989年,设有通用机械、汽车维修与运用、中文、橡胶制品工艺、财务会计、中文秘书、工业与民用建筑等专业。学制3年。根据社会需要,举办了建筑施工技术员岗位培训班、建筑企业经济培训班、建筑工程专业筹划学习班、会计师专业知识学习班等。至1989年,在校学生260人,教职工22人,其中副教授3名,讲师6名,已培养学生647人。 海南铁矿职工大学,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禄镇海南铁矿内,占地面积40亩。创办于1975年10月,前身是海南铁矿“七二一”大学。1979年改为海南铁矿职工大学。198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备案。1989年,学校设有采矿、矿山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4个专业。1988年该校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联合办学,将矿山机械专业改为机械工程专业,招成人班1个38人,应届高中毕业生班1个21人,学制3年,脱产学习。1988年各类型班级14个,在校学生521人。至1989 年,该校图书馆藏书12638册,教职工54人,其中高级讲师1人,讲师8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 1990年海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一览表 表5—5—1 学    校 隶属关系 创办时间 海南省粮食学校 海南省粮油总公司 1964年 海南省电力学校     农学、会计、财政、税收、金融、对外贸易、电力、医疗、卫生等45 个专业   电工、电力、电子、邮电、汽车驾驶、机电、电修、电汽、热动、电厂化工、统计等30个专业 应用电子、农学、热作、动物饲养、畜牧兽医、机电、旅游、海水养殖、 工艺美术、财会统计等29个专业 校舍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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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要自己盖房子的朋友搜了一点资料,转给你。
避雷针有一地标, 日前发现其避雷针设计时未考量其导地接线处理方式, 目前以铜线外包覆PVC材质留设于钢管料内, 再接至接地盒内.
如此留设是否适当安全?请提出解决方式!

其一,避雷引下线不允许裸露在人体可触摸
其二,避雷引下线与接地母线连接必须牢固
其三,建筑物避雷引下线要求不低于ф10镀锌元钢.
不知到构筑物有没有特殊要求,
你可以测试一下接地电阻,看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可以用40扁铁分别焊接在避雷针和接地母线端头,用ф8螺栓铰结于检修口处,设门.

铜线不可,被雷电击中会熔断.解决同上.

关于避雷针的问题以前好象看到过关于避雷针安装的注意事项。说是避雷针必须垂直安装,因为电压很大时电流是以直线方向流动的,而不是沿导线方向流动。
今天登上学校顶楼,看到避雷针的上面部分是垂直的但是在围墙的下面部分是弯曲的。
不知是自己以前认识错误还是避雷针安装有误。恳请赐教,不胜感激!

装置避雷针是避免雷击的有效方法。在房屋最高处竖一金属棒,棒下端连一条足够粗的铜线,铜线下端连一块金属板埋入地下深处潮湿处。金属棒的上端须是一个尖头或分叉为几个尖头。有了这样的装置,当空中有带电的云时。避雷针的尖端因静电感应就集中了异种电荷,发生尖端放电,与云内的电相中和,避免发生激烈的雷电、这就是避雷针能避雷的一方面。但这种作用颇慢,如果云中积电很快,或一块带有大量电荷的云突然飞来,有时来不及按上述方式中和,于是有强烈的放电,加雷电仍会发生。但这时由于避雷针高过周围物体,它的尖端又集中了与云中电异号的电荷,如果雷电是在云和地面物之间发生,放电电流主要通过避雷针流入大地,因此,不会打在房屋或附近人的身上,只会打在避雷针上了。由此可见,避雷针的尖端放电作用会减少地面物与云之间打雷的可能性;到了不可避免时,它自己就负担了雷的打击,房屋与人得到了安全。

由于避雷针的构造和作用,我们要特别注意保持避雷针的良好导电性。一旦有一处联接不好,或断了,断口以上的一段就成为一个隔离的导电系统。当云中有电荷时,这隔出的部分上部感应出与云中电异号的电荷,而下部感应出与云中电同号的电荷,如果上部和云中电起放电作用时,强大的放电电流只能通过建筑物放出大量热量,于是引起雷击。这样不但不能避雷,反而还招来雷祸。为防意外,高大建筑物最好竖起几条避雷针。另外,每一又避雷针只能保护一定的建筑面积。对于较大的建筑物也需要竖起几条避雷针。

我建一个烟囱高约30米左右但不太清楚避雷针如何安装,包括接地怎样处理,请详细赐教奉上100分谢谢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施:

1.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由于滚球半径规定为30m(见规范的

表5.2.1),所以,30m以上要考虑防侧击,本款第1项的“每隔不大

于6m”是从本条规定屋顶接闪器采用避雷网时其网格尺寸不大于

5m×5m或6m×4m考虑的。由于侧击的概率和雷电流较小,网格的横

向距离不采用4m,而按引下线的位置(其距离不大于12m)考虑。

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

一、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钢筋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

第3.3.5条的要求:

二、应利用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三、请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

四、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连接。

由于高避雷针和高层建筑物,在其顶点以下的侧面有遭到雷击的高

载,顺此,希望考虑其它高层建筑物上部侧面的保护。有三点理由认为

第一,侧击具有短的极限半径(吸引半径),也即小的滚球半径,其相应

第二,高层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通常能耐受这类小电流的侧击;

第三,建筑物遭受侧击损坏的记载尚不多,这点真实地证实前两点的实

在性。因此,对高层建筑上部侧面雷击的保护不需别设专门接闪器,

而利用建筑本身的钢构架、钢筋体及其它金属物。

将窗框架、栏杆、表面装饰物等较大的金属物连到建筑物的钢构架

或钢筋体进行接地,这是首先应采取的防侧击的预防性措施。

国内砖烟囱的高度通常都没有超过60m。国家标准图也只设计到

60m。60m以上就采用钢筋混凝土烟囱。对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

60m的部分才考虑防侧击。

钢筋混凝上烟囱其本身已有相当大的耐雷水平。故在本条文中不

小楼房怎么设计安装避雷针我家造了4层的小楼房,和周围楼房统一高度,不过我的顶楼阳台楼梯是铁的.整个房子还没有安装避雷针,请问应该怎么设计?
我不太懂,长度,高度,材料,安装要求等等.谢谢

常规防雷电可分为防直击雷电、防感应雷电和综合性防雷电。防直击雷电的避雷装置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接闪器又分为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以避雷针作为接闪器的防雷电原理是:避雷针通过导线接入地下,与地面形成等电位差,利用自身的高度,使电场强度增加到极限值的雷电云电场发生畸变,开始电离并下行先导放电;避雷针在强电场作用下产生尖端放电,形成向上先导放电;两者会合形成雷电通路,随之泻入大地,达到避雷效果。实际上,避雷针是引雷针,可将周围的雷电引来并提前放电,将雷电电流通过自身的接地导体传向地面,避免保护对象直接遭雷击。通俗的解释就是:避雷针的作用像雨伞为人们遮雨一样,覆盖着它一定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一旦有雷电进入到了这个伞状的范围,雷电就会被避雷针吸引过来,再通过本体泄人大地,从而使伞状以下的建筑不被雷击。避雷针之外还有避雷线,它是通过防护对象的制高点向另外制高点或地面接引金属线的防雷电,它的防护作用等同于在弧垂上每一点都是一根等高的避雷针。后来发展了避雷带,就是在屋顶四周的女儿墙或屋脊、屋檐上安装金属带做接闪器来防雷电,即如你所说的那种。避雷带的防护原理与避雷线一样,由于它的接闪面积大,接闪设备附近空间电场强度相对比较强,更容易吸引雷电先导,使附近尤其比它低的物体受雷击的几率大大减少。再后来又发展了避雷网,分明网和暗网。明网是在避雷带的中间加敷金属线制成的网,然后通过截面积足够大的金属物与大地连接的防雷电,用以保护建筑物的中间部位。暗网则是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网进行雷电防护,只要每层楼的楼板内的钢筋与梁、柱、墙内的钢筋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与层台和地桩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形成可靠的暗网,则这种方法要比其他防护设施更为有效.

将楼梯与柱的钢筋连接上,在地下埋根2米的镀锌扁钢,将其于柱的钢筋连接上即可

单位的PVC烟囱需要加装避雷针吗?请教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未对建筑体物质做规定.这里,一般认为所有物质都是导体:其一,雷电压极高,普通的绝缘体已经不存在;其二,雷电多与降水并存,即便是高压绝缘材料,也已经失去绝缘特性.
按照《规范》是否加装避雷针,主要是看建筑体尖端与周边环境关系,例如,在原有建筑避雷保护锥范围以内等等。

有人说现在靠扁钢和从变压器里出来的零线就可以达到双重防雷的效果,现在已经不需要避雷针了?对吗

建(构)筑防雷工作十分重要。变压器的避雷,仅仅是变压器的防雷,不是建(构)筑的防雷。南方多雷雨地方和金属矿区、空旷地带等防雷工作更为重要。防雷方式一般有利用建(构)筑主体框架梁、柱、板的主筋和另接避雷线两种方式。方法上有建(构)筑顶层避雷带、引下线、接地和项层避雷针、引下线、地下避雷带等。

楼房有避雷针为何打雷时家里触保器会跳闸?? 刚才外边打雷,因为小区的楼房顶都装有避雷针,所以没关电脑,还在用,其他电器就没用.后来触保器跳了,电脑也跳停了.开始以为小区都停电了,旁边一看人家都没停电,就我们家没电.担心是电脑被打坏了,导致跳闸.后来将触保器推上,电有了.打开电脑还可开机,就是没打坏,程序稍有点问题.不过我不明白,难到是先跳的触保器,没电了电脑才关机的.可我认为就是我刚才在用电脑才导致停电的,要不为何别家的触保器不跳闸.请行家尽快能告知,在此先谢了!

1:有了避雷针并不是万能的;
2:你的情况应该是先跳的触保器,电脑没事的,算好彩了;
3:以后打雷时还是关了电脑等电器为好,如果真的被雷打坏的话,维修费是高昂的.

我新建的六层房屋,避雷针如何安装? 有何技术要求?主要材料的规格?如何安装?

住宅的防雷与接地:防雷内容与措施。
防雷内容一般可分为:防直击雷,防感应雷及防高电位入侵三个内容。就防直击雷而言,一般是在屋面易受雷击部位安装接闪器,然后通过引下线与接地电阻很小的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安装时要注意屋面突出的金属部件与避雷针、带、网应全部可靠连接。目前一般利用屋面板钢筋作为避雷网,柱主钢筋作为引下线,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这是较为实用经济的作法。

为了防止感应雷和高电位入侵的危害,可在电缆进出户处将绝缘子的铁脚支架可靠接地,同时安装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此外要强调进行等电位联结,也就是在设计施工中要把建筑物内、附近的所有金属物用电气的方法连接起来使整座建筑物空间成为一个良好的等电位体,这样能有效地降低建筑物内部和附近不同金属部件间的电位差,从而避免内部的设备被高电位反击和人被雷击的事故。

1、 首先在基础沿外侧四周敷设-40*4镀锌扁钢,深度至少达到1500mm。扁钢采用搭接焊接,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2倍。然后与构造柱主筋焊接,并作断接卡。如果基础已回填完毕,也可以采用在四大角基础外侧挖坑,采用DN40镀锌钢管(2.5m/根)打入地下,然后用φ12镀锌钢筋连接至构造柱主筋。
2、作为引下线的构造柱主筋要求采用焊接形式。
3、在屋面女儿墙顶或高出屋顶的构筑物安装避雷带,用φ10钢筋进行焊接。支撑采用φ10@1000,支撑顶沿女儿墙一周均用φ10镀锌钢筋焊接。
4、作为避雷用的材料均要求使用镀锌件,焊接部位应作防锈处理。
5、高出屋面的构筑物、金属结构件均要求与避雷带进行连接。
6、安装完毕进行接地电阻测试,一般要求在10Ω以下。要求高的设施在1Ω以下。如果达不到要求,还必须进行处理,如增加接地极,或在接地极周围埋设降阻剂等。

屋顶上的太阳能热水器高过避雷针,会被雷击吗

有可能!闪电大致是以最短的球面半径与接地物发生雷击现象的,屋顶上的太阳能热水器如高过避雷针,有可能会被雷击。

求关于避雷问题的专业资料生活中经常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把家里地线接避雷针导线上行不行? 我家高层露台装修离避雷针很近,会不会有问题?
因此,我想知道这些问题的原理和知识,谢谢啦

问题是避雷针规范吗?规范安装的避雷针接地在地表下面2.5-3米且有一大块铜板.绝大部分的建筑安的避雷针都不规范.

下雨打雷时的雷区是怎么回事? 我家住在一个普通的三层高的居民楼中,楼上安着避雷针,附近100米之内都是平房,也没有什么大树,但一到夏天打雷下雨的时候,这里的雷总是最响亮,周围的平房经常被雷电击中,比如后面的窗玻璃被击碎,电视机被击坏,电闸被击坏....
是这一片有名的雷区,每次打雷都很害怕.这是怎么回事呀?难道这底下有特殊物质能吸引雷电?,不清楚,不知道哪位朋友能指教,谢谢了

“雷区”也就是遭受雷击次数相对高的地区。
首先也是比较常见的,是因为地下磁场较强,特别是地下有矿石一类的天然矿层,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导雷磁场。
其次就是煤层,还有些才是地表原因造成。
为了自己和家人安全,希望你找到相关部门安装防雷设施。必要时在雷雨天气断开家用电器的电源,把雷击的灾害降到最下。

不知你家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形呢。一般重雷区都是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所致。比如这样一个例子:
位于贵州遵义市西北偏远山区的习水县桃林乡,地处大娄山脉深处,距县城100多公里,东南面与桐梓县相连。全乡面积125平方公里,人口2.4万。据气象部门介绍,当地一年四季都有雷电光顾。分析当地频遭雷击的原因,防雷专家认为特殊的地理环境形成的局部独特山地气候是桃林乡雷电灾害频繁发生的根源。该乡境内最高海拔1700多米,最低处仅500米,海拔高差达1200米,立体气候明显。放眼望去,雷击区附近的山头围成了一个个小盆地。同时,当地特殊的地质状况,也容易产生破坏力非常强大的直击雷和雷电波。
或许你家的地方也是一个盆地吧。地形有利于对流加强。

我想这与你居住地的地理环境、地质以及地下矿藏有关系,如果经常遭雷击的话,应该认真检查一下防雷装置是否合格,如防直击雷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接地冲击电阻是否符合防雷规范,用电设备是否安装了电源避雷器、信号避雷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可向气象部门咨询,他们有专业的防雷技术人员和防雷设备,可最大程度的避免或降低雷电造成的灾害。

雷雨时勿用什么电器在附近没有避雷针的情况下,雷雨时勿用什么电器?能用子母电话机吗?卫星电视?电话线拨号上网的电脑呢?

雷对电器造成的危害,不仅仅是雷击那么简单的!!
在雷雨天使用可以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如手机,子母电话,对讲机。。。。
会直接引导雷击,造成人身伤亡!!即使在室内也很危险。
曾有报道,一群游客在烽火台中避雨,其中一人使用手机通话,引来雷击,造成重大伤亡!!
而另外一些设备是不会发射无线电波的,如电脑,电视,收音机等等。。。
这些设备不会直接引来雷击。
但在雷雨天使用这些设备仍是不安全的!!
因为这些电器都要接220V市电。
220V市电的户外架线部分,就相当于一架巨大的天线。
随时可以从雷爆中感应到强大的尖峰脉冲电流!
虽然现在的电器中多数都有防雷电路,但它的工作能力是有限的。
一但尖峰脉冲超过了防护电路的工作范围,就会对电路造成危害!!
轻的烧保险,重的会使整机报销!!!

雷雨时不能使用的电器是:手机、电视机(有线电视可以)、室外听收音机、子母电话机。雷电主要是通过电源线、外接线路引入的。如果比较细心的话,打雷时,应该将进室的电源总闸拉掉;将外接的弱电线路与电器断开,如电话机、电视机的外线、天线脱开;不要打手机。
  每次比较强的雷电后,总会有一些家用电器遭雷击损坏,也会有一批电话机被击坏。也有打手机时遭雷击的报道。

防雷安全我的朋友是养鸡专业户,养鸡场建在一个山头,请问在这样的环境该如果防雷?因为那里曾发生过雷击事件。另外,在鸡场附近设置避雷针有效吗?该如何设置?

在高处立一长杆,带有尖头的金属棒紧附在杆顶部,金属棒的下端焊接约有6-8毫米粗的圆钢直接到地底,在圆钢的落地处要挖一约2米宽,3米长,2米深的坑,坑内填上木炭和盐,最后填上土,压实.填上木炭和盐要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才能起到避雷的作用,否则不但不难避雷反而会引雷.
避雷针的有效保护范围是与地平面成45度角的范围内.

为什么打闪电要拔插头为什么下雨天打雷,打闪电要把电器的插头拔下来,不拔会怎么样?房顶有避雷针还要拔吗?

因为打闪电时,同样会打在输电线上,通过线路进入家中用电器上,造成电器被击坏。房顶的避雷针只保护你的住房,电源线可是有较长的长度,不在你住房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我是搞通信的,一次雷击后,公用电话计费器(用交流供电)往往会有几十只损坏,都是电源部分被击坏。所以保险点,雷闪时,关闭家中电源总闸是良好的习惯。有线电视最好把信号线也拔下,不要打电话,也是防止从外线引入雷击。

一般民房50*5的镀锌扁钢就行,接地极要用50*5镀锌角钢或是镀锌小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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