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的是32O国道旁的风雅南山小区会不会拆。是望城这边的风雅南山哦。会不会?

怿动的心像啤酒上的泡沫

-7月1日(拾物十七)

-7月2日(拾物十八)

也把心思抽了一层又一层

-7月3日(拾物十九)

像是雪白的肌肤上亮了一道疤

它的性命在离边境很近的地方消失

每一天都有这样的一场祭礼

慈悲不是为蝼蚁喊一声佛号

-7月4日(拾物二十)

看着人世间的一场场清修

找不到可以放浪形骸的地方

兰陵王的面具是天使画下个恶魔

-7月5日(拾物二十一)

连逃避的借口都来不及想

不是每朵花都能学着昙花谢

-7月6日(拾物二十二)

冰粉上的红糖你熬了多久

你吃虾片的声音脆的如童年

一大包里充了一半是空气

猜不透你的心思就像这个夏

用五块钱的幸运换来束小花

-7月7日(拾物二十三)

-7月8日(拾物二十四)

远方的城市总令人心驰神往

-7月9日(拾物二十五)

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与众不同

所谓的法则把人群分为四块

我看着挣扎的灵,挤压的肉,扭曲的欲

-7月10日(拾物二十六)

每一次蒸发都是一次过滤

-7月11日(拾物二十七)

不让身后的欲望死死挽留

似乎少了一场分别的仪式

-7月12日(拾物二十八)

-7月13日(拾物二十九)

无非是东家生娃西家丧娘

调节着抑扬与顿挫的风向

不形于色的喜怒最后冷了场

-7月14日(拾物三十)

总觉的看见的世界是冷的

没有人怜悯一只猫的存在

-7月15日(拾物三十一)

-7月16日(拾物三十二)

背后的事被说得石破天惊

-7月17日(拾物三十三)

翻遍了泥土寻觅最后一颗粮食

最后一株禾苗被当作了宠物

为了一场名存实亡的丰收

每一颗稻谷都砸在了心上

-7月18日(拾物三十四)

只是几世轮回后另一个他

-7月19日(拾物三十五)

搭上几条性命也在所不惜

多争个一度也好热的有些资本

任由满街的清风徐来装作难得糊涂

种蒲葵的人躲在了空调下

-7月20日(拾物三十六)

说多了再见显的那么的言不由衷

-7月21日(拾物三十七)

-7月22日(拾物三十八)

-7月23日(拾物三十九)

那些长眠的灵魂已动弹不能

南边的冬天比北方更刺骨

-7月24日(拾物四十)

那些高雅的和低微的相遇

-7月25日(拾物四十一)

-7月26日(拾物四十二)

有人用足迹走出爱的距离

愿能每一步迈出壮严的姿态

-7月27日(拾物四十三)

行过的每一寸疆城都是绿色

我知道春天不曾来不曾走

没有什么捷径能省下光阴

错过的是身体力行的经历

那只周游过世界的小虫停在掌心

-7月28日(拾物四十四)

每一分钟变成慢放的镜头

眨了下眼心上的种子发了芽

散到远离山远离海的地方

-7月29日(拾物四十五)

欲望这个胖子越来越畏惧死亡

埋葬骸骨的沼泽上水草丰美

-7月30日(拾物四十六)

天蝎上最亮的心宿还没西行

田里是父辈们口中的双抢季

收获与播种离记忆越来越远

南来还是北往并不太重要

-7月31日(拾物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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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生活在步伐如此忙碌的社会,能躲在被窝里面看一本好的小说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一茶,一小说,可以享受属于自己独处的时光。可大家难免某一时刻会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不用担心,今天小编推荐的是:《玄医枭后》青南山玄术展家喜添千金,打破千年无女儿诞生的魔咒

短书评:《玄医枭后》青南山玄术展家喜添千金,打破千年无女儿诞生的魔咒 青南山玄术世家展家喜添千金,打破了千年无女儿诞生的魔咒。满月宴上言语金贵的太子殿下一句“喜欢,我要”,皇上欣然下旨敕封她为太子妃。展云歌,玄术世家展家的宝贝,玉为骨、雪为肤、水为姿,名副其实的绝世美人。出生以来只喜好两件事,看书、睡觉,无聊时就去巩固一下自己第一“枭”张纨绔的名头...

青南山上,生长了几千年的冰兰花树枝繁花茂,巨大的树冠宛如一座小山头笼罩着脚下的土地。

柔柔的人儿,软软的躺在冰兰花树长出地面两米高的粗壮的树根上,闭着眼睛睡得酣然淋漓。一头青丝浓墨如瀑,在身后倾泻开,随着微风飞舞着,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冰兰花香气。

“青龙宫,天玄月;青南山,云卷舒;青王府,君如兰……”

不知道半山腰上的那个院子里传来唱民谣的声音,让睡得正香的人儿不悦的蹙了蹙眉头。

“小姐,你怎么又睡在花树根上了,小心着凉。”

一个梳着双髻绿裙的侍女急匆匆地跑上来,抬头看着树根上半睡半醒的人儿,心里却感叹着,这冰兰花树实在是又高又大又壮,看看,这一根根长出地面的树根都比她身高还高。

少女缓缓的睁开蝶翼般的眼眸,抬起手揉了揉眼睛,手臂上挽着的轻纱随着她的动作晃动着,与那一头青丝共舞起来。

“挽云,你喊什么,我才睡了一小会儿而已。”随着说话声,躺着的人缓缓坐起,巨大的树根上显得少女娇小极了。

民谣声又传来,少女叹息了一声,“这民谣青南山没有人不会唱了吧?”

“小姐,是整个圣宇帝国都没有人不会唱。”挽云纠正道。

“是吗。”应了一声后如水的双眸看向远处,又嘀咕了一声,“原来已经傍晚了啊!”

远处的云变得淡淡的、软软的,如一条丝带缠绵在落日的余晖中,舍不得放她落下去,橘红的光芒仿佛在回应着她的深情,映红了远山上的天空,绚丽了世界。

“小姐,京城来人了。”挽云抬头看着坐在树根上没有走意思的人儿。

“又来了什么人?”少女兴趣不大的问道。

“是皇上身边的司总管,来传圣旨的,说是皇上说,小姐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来年就要及笄了,让小姐月底前进京,准备来年的大婚。”挽云一口气把圣旨内容说了一遍。

“哦,差点忘记我是太子妃了。”少女眉头一蹙。

“还有,太子给小姐写了信。”挽云把手里拿着的一封信垫着脚递到少女的手里。

“人没来?”少女看着信封上熟悉的字体,粉嫩的唇抿了一下,信封上只有四个字“云歌亲启”,她同样知道,里面的字数也不会多,这人从小言语就金贵着呢。

挽云摇摇头,“司总管只说太子让他捎来一封信给小姐。”

少女纤细白净的手,撕开封印,展开信纸,果然就一句话,“云歌,等我来接你”下面落款只有一个玄字。

南宫玄,这个在自己刚刚满月时就在自己头上贴上了他专属头衔的圣宇帝国的太子殿下,十五年来,无处不在的参与着她的人生,甩也甩不掉,真是愁人。

展云歌深深的叹了口气,其实她只想这么悠闲的在青南山过日子。

随手把信一扔,挽云早就知道会如此,每次太子殿下写来的信,小姐看完都是这样一扔,甚至连方向高度都不会变,她准确的接住信纸和信封,把信纸装进去,然后准备等下给小姐收好。

展云歌又躺了下去,挽云生怕她又在这里睡着了,商量道,“小姐,回房间去睡吧,天要黑了,风凉。”

“别吵,让我再好好闻闻这冰兰的花香,以后想要闻闻都不容易了。”

挽云无语,“小姐,你要闻花香就去树上啊,这树根小姐能闻出花香的味道来?”

“当然能了,这冰兰花树就连树根都带着香气的。”赖在树根上不走的人儿嘟囔道。

挽云是无法从树根闻出花香来,但是想到整个青南山只有小姐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冰花树这儿待着,明智的转变话题。

“小姐,老夫人已经让人给小姐准备要带去京城的东西了。”

“唉,家里人是不是都在偷着乐呢,都在想,那死丫头可算要走了。”展云歌瞥了眼不嫌累的站在下面喋喋不休的挽云。

“哪有,都舍不得小姐呢,说小姐走了,这青南山都老了几岁,太没意思了。”挽云故意拿腔捏调的学着那些人说话的声音和动作,学的活灵活现的。

展云歌呵呵一笑,“口是心非,我走了,大哥终于不用担心他的八哥被烤了吃,二哥也不用担心睡不成懒觉了,三哥的脸上再也不会被画乌龟了,四哥的靴子里不会被放青虫了……”

树根上躺着的人每说一句,挽云的脸就抽动一下,心里暗道:小姐,您还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的丰功伟绩啊!

“可是,我走了奶奶会伤心,娘亲会整日以泪洗面,爹爹和爷爷没了我这个开心果必然吃不下饭去,唉,这么一说,我还真是舍不得走呢。”展云歌话题一转又叹了一口气,这一会儿功夫,把她十五年没叹过的气都给叹出来了。

挽云无语,小姐您就不要在这里装温柔、乖巧了,那东西小姐从小到大就没有过啊。

忽地,香风袭来,窈窕的身影忽地从树根上跃下来,纯黑的纱裙层层叠叠的,包裹着纤细的身姿,虽然衣裙是黑色的,但是衣襟、领口、袖口、束腰和裙摆上,都绣着青南山的圣花蓝色的冰兰花,绣工精致,每一针仿佛都斟酌再斟酌才落下针一样。原本应该沉闷的黑色绣上这些蓝色的冰兰花,顿时高贵起来,本不属于少女的颜色,却在她身上展现出绝代风华。

没有准备的挽云就这样愣怔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少女的容貌就是眼前被誉为圣宇帝国最美的花冰兰花在她面前也黯然失色,特别是在她此时如艳阳般的笑颜下,就是看了十多年的挽云也看的呆住了。

一身黑裙的少女杏眸如墨,仿佛纳进去万般星辰,只一眼就让人沉醉其中,她巧笑嫣然的歪着头看着挽云,一头秀发飘舞出去。

“挽云也想在这树根上睡一会儿,闻一闻这冰兰花的香气?”

“人家才不要呢。”挽云回过神,一下子蹦出去三步远,这冰兰花香虽然很好闻,但是闻多了可是会眩晕的。

她的脸微微发红,心里暗道:从小就侍候小姐,看了这么多年,怎么还被小姐的容貌给迷惑呢。

虽然侍候小姐多年,挽云还是没弄明白小姐的脾气和性子,人家小姑娘都喜欢颜色艳丽的衣裙,怎么她的小姐就喜欢这连老夫人都不穿的黑色呢?

听说小姐出生就每日睡不醒,一直睡到三岁,醒来忽然会说话,会走路,还把那些嫩嫩的跟花朵一样艳丽的衣服都扔了出去,说她只穿黑色的衣裙。

无奈之下,老爷子下令,允许在小姐的衣裙上绣青南山的圣花冰兰花,为了让小姐的衣裙看上去不那么沉闷,展家上上下下琢磨怎么把这衣裙做的好看。

从此,绣着蓝色冰兰花的黑裙就成了展云歌的最爱,只有在年节时,她才会换上颜色鲜艳的衣裙,只不过同样绣着蓝色的冰兰花。整个圣宇帝国只有小姐可以在衣服上绣冰兰花,所以小姐衣裙上的冰兰花也象征着她的身份和地位。

他们这些被特意训练过的丫环侍卫就是从小姐三岁开始跟在她身边的。

小姐是实打实的世家贵女,被展家人用手心捧着长大的,从小到大只有两件烦心事,一是不能修炼,二是太子殿下。

云端高阳般的太子殿下在小姐满月时就霸上小姐了,可是小姐这么多年都对太子殿下不冷不热的,整个帝国的少女如果那个被太子殿下看一眼,都会激动上好几天,可是偏偏小姐对着如此风华潋滟的太子殿下一点也不上心。

唉,她们是真的弄不明白小姐的心思啊!这么完美的太子殿下不要还有什么样的男子能入小姐的眼?真是愁人!

“走吧,这个时辰去奶奶那里蹭饭还是来得及的。”展云歌看了看天色,懒洋洋的往山下坡走去。

挽云无语,就是来不及,老夫人也会让人立即给小姐做了摆上一桌的。

不过,只要小姐不在树根上睡觉着了凉就好,小姐不能修炼,身子娇贵着呢!

冰兰花树长在青南山最高处,展家住在青南山的半山腰,回去要走一段山路的。

见展云歌已经走下去一段路了,挽云赶紧在后面跟上。

短书评:安国公府二公子季崇欢与杨家大小姐杨唯娴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才子佳人,长安第一胖的姜四小姐却无自知之明,偏想要横插一脚。 在颜值巅峰呆了一辈子的姜韶颜一睁眼便变成了这位身形能够以一敌三的姜四小姐。 …… 上辈子为族人百般筹谋,到头来却落得个“祸国妖女”的下场为世人所唾弃,重生一世,姜韶颜只想当条咸鱼,从此桃花美酒、金齑玉鲙、华服罗裳,肆意一生。 安国公府...

随着一道惊雷在天边炸开,三月的长安城迎来了第一场春雨。

对于数月滴雨未下的长安城来说,这一场春雨不仅解决了即将引起的旱灾,同时也平息了前些时日民间隐隐传开的对圣人的揣测。

不过这一切,与姜韶颜无关。

她坐在马车里,听着城内传来的百姓欢呼声,头疼欲裂,脑海里走马观花一般闪过这具身体生前最后的回忆。

“阿颜,宝陵那里爹爹已经打点好了,你自去宝陵那里避避风头,过个一年半载,待事情风头过了,爹爹再接你回京。”

身材圆润,在满朝文武中都显得壮硕的东平伯姜兆生生被面前如小山般“伟岸”的少女衬出了几分“小鸟依人”的意味。

看着面前胖的五官都看不清楚的女儿,姜兆心疼却又无奈:“阿颜,你便是一辈子不嫁人,爹爹也能养你一辈子,何苦偏要喜欢那个姓季的小子?”

“是他先招惹我的!”女孩子一双眼睛被脸上的肉挤成了小小的两条缝,她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姜兆,满是愤怒和委屈,“他说喜欢我的诗词,说我才华过人,说我是这世上难得一见的的奇女子,说他不是光看皮相的那等肤浅之人,他骗了我!”

姜兆听的神情一痛,摇头,长叹了口气:“阿颜,那等话你听听便好了,这世间或许当真有那等不以貌取人之人,但那个人决计不会是季家那个行二的小子。”

季崇欢是同皇家沾亲带故的安国公府的次孙,不仅家世出众,相貌也是俊秀风雅,有长安佳公子的美誉。撇去家世和相貌,他更有出众的才华,诗词文章让不少当代大儒都夸赞不已,这样一个要家世有家世,要才华有才华的翩翩公子,又怎么会无缘无故喜欢他家阿颜?

“怎么会?他的诗词明明这般不俗……”女孩子小山般的身影分外僵硬,喃喃不知是想说服姜兆还是想说服自己。

姜兆叹了口气,望着面前还未及笄,不懂人世疾苦的女孩子,本不想说,可到底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阿颜,你还小,很多事都看不明白。如季崇欢这等人,嘴上说着自己不是肤浅之人,事实上却比谁都要注重皮相之美。这种人,便是你生的如杨大小姐这般貌美,爹爹也不觉得你嫁给他能过的顺遂。”

“听我一句劝,季崇欢不是什么良人,你不想嫁人爹爹便能养你一辈子,你想嫁人,爹爹便真正帮你寻个好的。”姜兆说道,“等你年岁长上一些,便知道爹爹这话的意思了。”

看着女孩子比起寻常人大了两三倍的身躯,想到早逝的夫人,姜兆便心疼不已。他姜兆这辈子行事算不上什么光明磊落的君子,在感情之上却只对一个女子动过心,只可惜夫人红颜薄命,生姜兆时难产大出血去了,只为他留下了一个猫儿般幼小的女儿。因着未足月加胎里带来的毛病,阿颜幼时几次险些去了。为了保住夫人的这一点血脉,姜兆想尽办法,用了大把大把的良药,几乎倾了整个东平伯府才保住了他的阿颜。

良药苦口,襁褓里的幼儿哪肯随意入口?他一勺药一勺糖的往下喂,待到阿颜五六岁时才好不容易将她的身子骨养好了些。不过也因为服了大量药、糖的缘故,阿颜也从那个猫儿般的小丫头长成了一个身形圆润的胖姑娘。

再往上长,不知是因为药、糖还是身体的缘故,阿颜尝试过收嘴,却还是不顶用,他的阿颜一年生的比一年“壮大”,长到如今十四岁的年纪,身形都比他这个壮硕的男人还要“伟岸”了。

这个年岁的女孩子正是爱美的时候,听不少人在背后嘲笑阿颜“肥猪”,他也很是无奈,可即便以权势压人,管得住人当面的嘴,管得住人的心吗?

阿颜的性子也因此越发内向,不过相貌上虽有所欠缺,才华之上阿颜却是这京城之中数一数二的。他的阿颜匿了真名,在崇文馆之上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在京城文人中一时风头无两,还被人赞为京城第一才女。

就是这名号引来了自诩不俗的季崇欢。

一开始二人以文会友,阿颜自知相貌欠缺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可渐渐的禁不住季崇欢几次三番的保证不以貌取人,阿颜还是动心了,于是与季崇欢相约见面。

长安佳公子季崇欢终于见到了才华横溢的姜姑娘,险些没吓的当场昏过去。最先招惹上阿颜的是季崇欢,如今抽身抽的飞快的也是季崇欢,只可怜他的阿颜陷于其中无法自拔。

再之后,杨大小姐来长安,才华横溢、相貌出众,季崇欢一见倾心。一个是权势如日中天的杨家大小姐,一个是同天子沾亲带故的安国公府次子,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如果这其中没有东平伯府那只“肥猪”姜四小姐横插一脚的话。

之后的事情起源于赏花宴上一场以花为题的诗会,杨大小姐夺了魁。比相貌,姜韶颜比不上杨大小姐,可论诗才,她自诩十个杨大小姐都不如她。

因此,对这样的结果姜韶颜当场同杨大小姐争执了起来,事情闹大甚至引来了一旁的崇文馆男客们,曾经夸她‘长安第一才女’的文人一边倒的偏向杨大小姐,姜韶颜怒极之下当场便在赏花宴上闹了起来,没过多久,就收到了姜兆的安排。

她当然知道这不是姜兆的本意,而是安国公府与杨家联合打压的结果。

“是不是只要长的好看做什么都是对的?”姜韶颜虽然被姜兆保护的性子单纯天真,人却是聪慧的,她眼里带着颓然的凉意,显然已经看明白了症结所在,却还是意难平,“杨家自诩清高名门,做出这等睁眼说瞎话的事却还能被世人视而不见?”

姜兆叹了口气,道:“世人皆好美,季崇欢若不是生了那张脸、又哪来的长安佳公子的名头?这偌大的长安城难道还没有人才华胜过这姓季的小子了?”

一番劝说之下,姜兆还是将姜韶颜送上了马车,临行前望着女儿艰难爬上马车的背影,到底是不忍心,他偷偷对她道:“阿颜放心,爹爹会尽快想办法让你回京的。”

“不用。”姜韶颜却突然转过头来,对姜兆道,“宝陵挺好,我想多呆些时日,爹爹不必费心让我那么快回京。”

短书评:要说起宁芳的人生偶像,那一定是一百多年前,夏家最为荣耀传奇的姑奶奶——夏珍珍!因为“天资聪慧”,她年方十五就被书香世家相中,以商户之女的身份,被聘为名门嫡媳。婚后“夫妻和美”,更被婆婆称赞,“此乃吾亲生女也!”因她的贤孝淑德,芳名远播...

虽已九月,但江南秋老虎的余威仍在,尤其午时的日头,依旧明晃晃的耀着人眼。

此时若打梁溪县宁府门前经过,便能闻到混合着菊香的满月酒香。再看府前两尊石狮子,一个脖子上扎着条红绸,一个挂着副小小弓箭,有经验的老人便知这府上刚刚添了丁,还是一男一女。

若再懂行些,数数这对石狮子头上的卷鬃,便知这府里最高出过四品大员,也算是官宦人家。

若再细看那墙角幽深斑驳的青苔,和石阶上磨去的光滑凹影,便晓得这户人家兴旺了也是有些年头的,不比那些新墙新瓦的暴发户。便是个叫花子,趁着今日重阳佳节,去门前说几句吉祥话,讨几个赏钱,多半也比旁处容易些。

只与府门前给人亲厚喜庆的印象不同,宁府后院此时却是一片肃穆。

眼看丫头婆子都被赶出了东小院,一个樱红色的小小身影才悄没声息从后花园的蔷薇花架下钻了出来。

看年纪她不过六七岁大小,小小一个女孩儿生得肤白眼净,十分清丽。一对小小巧巧的红珊瑚耳坠,在雪玉般的耳垂下晃来荡去,很是俏皮。

可宁芳费尽心机躲过丫鬟婆子,溜到这儿来,却没有半分小孩子顽皮的心情。

一路踮着小脚尖,顺着墙根溜到西院正屋底下,比比窗户的高度,懊恼的瞅一眼自己的小短胳膊小短腿儿,只得又咬唇憋红了小脸,将檐下一盆比她还高上大半个头的丹桂无声无息的拖过来。然后小心翼翼扒着窗棂,踩上花盆边缘,屏住呼吸,探出一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

透过黄花梨四季屏风的镂空雕花,宁芳瞧见自己年近五旬,却依旧腰背笔直的祖母宁宁四娘,冷冷扔出雪白一页纸。

那清洌的墨香刮起的风,如薄薄的刀片,激得窗外的宁芳也不由打了个寒战。

再看跪在地上的少妇,宁芳的娘亲夏氏珍珍,浑身抖得如筛糠一般,连看都不敢看那纸休书,只会哭泣,“娘……不是我干的,真不是我……”

“你就不要再狡辩了!谁都看到你进了辛姨娘的屋子,然后小哥儿就出了事。你还说不是你,谁能信?”

宁四娘愤怒打断了她,眼角的皱纹里却刻着说不出的疲惫和失望,“夏氏,你走吧。看在你曾为宁家生育三个女儿的份上,我允你带走你所有嫁妆,再额外送你一个田庄。日后不论是你再嫁,还是自己守着过日子,都是不愁的。”

跪在地上的夏珍珍拼命摇着头,抬起的一张脸上,已是涕泪交横。看得令人不忍,却也实在不想再看第二眼。

若是十几年前,兴许她还能博一个梨花带雨,楚楚可怜。但如今的她,臃肿肥胖得整个人都变了形,五官全挤在一起,象发过头的面团,怎么看怎么让人厌烦。

看婆婆态度坚决,夏珍珍只得说,“娘,求你了!别,别赶我走……算我错了,我改,我改还不行吧?”

眼看这儿媳妇至今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宁四娘堵得胸口都疼。

“你改?你怎么改?难道等你再杀一次我的孙儿,再来等你改?那辛姨娘不是普普通通的通房丫头,她也是明堂正道抬进家里来的良妾,你这样害她的亲生儿子,她岂能善罢甘休?”

跪在地上的夏珍珍哭得更大声了,一身肥肉颤得更加厉害,勒在那身明显不合适的茄红色的衣裳里,看得人都替她累得慌。

“我不过是去看了眼哥儿……谁知,谁知竟会那样!”

“那你的意思是,他一个没满月的小哥儿,想自己把自己闷死吗?”宁四娘气得眼泪也下来了。

“夏氏啊夏氏,我们宁家待你不薄吧?当年你闹出那等笑话,好,我认了!既我儿子愿意,我就娶了你进门!你商户出身,担不起这主妇之责,天天缩在这小院子里不肯出去。好,我也认了!你不操心我操心,只当我多养个闺女罢了。你进门三年不曾开怀,我有没有说过你一句?往二郎房里送过一个人?好容易等你第四年生了芳姐儿,我可有半分嫌弃?比你还诚心的去菩萨跟前跪拜许愿,求你早生贵子。直到你再生茵姐儿时伤了底子,大夫说恐难生育,我是问过你同意,才抬了辛姨娘进门。她身份贵重,你也晓得。可人家进了门,哪天不到你跟前恭恭敬敬的立规矩?可你呢,你怎么能这么狠的心?你若是对我不满,对宁家不满,大可冲着我来,怎么就能对一个还没满月的小娃儿下那样的毒手?他就算不是你生的,也是你丈夫唯一的儿子,也得管你叫一声母亲啊!”

跪在地上的夏珍珍哭得几成一滩烂泥,“不是!真不是我……”

可宁四娘比她更加伤心,“我原想,你就算再不成器。好歹心眼不坏,总没什么害人的心思,又给你公公服过孝,这辈子也就这样处着吧。可我万万没想到,你居然动起这样的歹心,你要我怎么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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