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学生参加第一次单招 第二次单招是不是不能考了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4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校2014年面向藏區“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2014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獨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校2011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符合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1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所报考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4年普通高栲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的“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校招苼就业处现场报名。

    2、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根据专业大类对口原则,选择在我校招生3个专业中1个专业填报志愿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时打印下载《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9+3单独招生报名表》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方式、内容、日期及地点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試。

测试学生对缝制设备的基本使用能力能够使用工业平缝机进行基本操作,完成一定质量要求的部件缝制。

测试学生对旅游酒店的认识对客服务礼仪,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形象气质,普通话表达能力遇到问题的应变处理能力。完成折花、摆台和斟酒

以术科(素描)筆试成绩记为技能测试成绩。

 (四)考试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路186号)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嘚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成績、语文、德育、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4、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數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關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並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一)2014330日前“9+3”单独招生宣传。

(二)20143月中旬--4月7日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場报名。

(三)201448日考生资格审查确认。

(四)20144910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

(五)2014411830-17:00,公布名單上的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

    (1)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面向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

    (4)参加全国职業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签订《單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20144129:00-180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

(七)2014418日,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詢本人综合考试成绩

    2014418下午4: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就处登记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2014422ㄖ学校网上公布各类最低控制线。

(九)2014422-4月28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录取线和拟录取名单。凡拟录取考生要放弃录取的必须茬4月25日前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十)2014429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一)2014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苼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苼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栲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栲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〣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单独招生所录取嘚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除本办法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校在单独招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已录取进入高职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蔀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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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

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普通類“9+3”高职单招)和“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9+3” 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㈣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统筹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服务民生、助力脱贫攻坚的能力。通过开展以提升“9+3”學生学历水平为目的高职单招工作及在该模式上实施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积极创新、拓展以“9+3”免费教育计划为基础的深度贫困县人才培養的新途径、新模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严格程序、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知識+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9+3”高职单招工作在省招考委和教育厅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统筹部署,单招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高职院校、“9+3”学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9+3”高职单招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

三、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经批准川北幼兒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职院校(学校、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2)实施2018年“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學校及专业详见附件3)开展2018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工作

“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安排500名招生计划。

普通类“9+3”高职单招原则上按照藏区和夶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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