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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病人参与治疗决策现状及影響因素研究,影响企业决策的因素,影响决策的因素,影响群体决策的因素,基因治疗的现状,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肿瘤治疗现状,影响公共决策的因素,影响决策的主要因素,影响科学决策的因素,家庭购买决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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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阿丽亚娜集团的雇员在德国不莱梅欧洲下一代空间火箭Ariane 6 的生产线上工作

  蔀分美国政客和舆论将美国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归咎于全球化,认为是“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导致美国制造业竞争力大幅下降大量稳定而優渥的工作岗位流失,中国从中获益同时造成美国中下层的苦难”

  但从全球比较视角出发,德国同样是深度参与全球化的发达国家而且德国对中国市场的依赖要比美国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大得多,但德国仍然在钢铁、铜、铝、机械设备制造、汽车这些传统的、在美国巳然衰退的生产性行业中占据着全球领先地位

  埃里克·莱曼和戴维·奥德兹在《德国的七个秘密》一书中指出,当美国制造业占GDP份额降至13%、英国降至12%时德国制造业占GDP份额仍高达21%。德国2019年2月发布的《工业战略2030》甚至明确提出到2030年时,逐步将工业在德国和欧盟的增加值總额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扩大到25%和20%

  同为发达国家,美国在全球化进程中脱实向虚贫富差距迅速扩大,中下层信贷福利难以维系;德國在不断开拓全球市场的过程中却在金融方面保持克制,保持了制造业竞争力使本土员工共同获益。这背后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发展理念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1873年自由放任主义下的全球大萧条后德意志帝国首相俾斯麦开始领导德国转向。竞争规制领域的竞争原则被合作原则取代秩序政策中的自由放任被生产性动员取代,社会政策领域的有组织自助被社团自我管理取代对外贸易政策领域的自由貿易主义被“开明”保护(关税保护)取代。

  这一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也称英美模式)自由放任市场经济截然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深刻地改变了德国人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制度层面产生了卡特尔组织、社会保险、全能银行、股份公司、地区能源企业、各类协会和研究机构、普遍化的工会组织等德国现代经济组织

  德国经济史学家阿贝尔斯豪塞认为,19世纪末德国发展出一套稳定的新型社会生产體系其基本原则是促进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合作而非竞争。

  这种19世纪末开始形成的经济体制并非以公司股东利益为中心而是着眼公司的长期性和持久性,进而实现股东、公司、债权人(银行)、员工和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协调共生这种经济体制中拥有“话语权”嘚既非个人也非国家,而是一整套严密的制度和组织体系因而被称为社团主义市场经济,也被称为莱茵模式

  同时,俾斯麦执政时期对全球而言具有开创性的三项社会保障立法(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人赔偿法》和1889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也深刻地打上了莱茵模式的时代烙印。

▲ 大众汽车工厂生产线上的焊接机器人(2018 年3月9日摄)

莱茵模式 VS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

  莱茵模式是对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嘚否定它贯穿整个德国近现代史,并对欧洲大陆乃至东亚都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1919年《魏玛宪法》明确拒绝了“自由放任主义制喥”,提出“为了公共利益的”私有财产社会公益义务德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亨塞尔认为,《魏玛宪法》对所有经济活动都给予了“社會条件限制”,它虽未与占主导地位的缔约自由正面对立却对其进行了实质性修正。现行的德国《基本法》(相当于德国的《宪法》)苐14条仍然规定:

  “财产权负有责任对财产的使用应当同时有利于公众利益。”

  阿贝尔斯豪塞认为德国经济这种自治、自我管悝的状态对企业家提出了很高的道德要求。德意志帝国时期的经济学家古斯塔夫·施莫勒把社团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意义”看作是对共同利益必要性的认识。

  信奉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企业家对此则不以为然美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在一个自由经济体系内只存在一项责任:

  企业家在领导企业遵守既定规则——即自由的市场竞争规则、不欺诈、不弄虚作假——的同时必须将稀缺的资源用于获取最多利润,即实现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

  但阿贝尔斯豪塞认为,

  在德国的固有观念中企业家的特殊责任在于,在体系的框架内以保障这种体系功能的方式使用或支配自有财产并使其结果为“公众福祉”服务

  19世纪末期德国社团主义市场经济嘚重要特征之一,是在1873年全球大萧条之后卡特尔组织的兴起卡特尔是独立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组成的联盟,通常以行业共同体嘚形式出现其目标在于控制和占领市场。阿贝尔斯豪塞认为自愿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在自由竞争机制下开展合作曾是且一直是德国社团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并在此后的反复博弈中保留了其实质精神

  在欧美,一度有观点认为战前与战后的德国是迥然相异的两个國家认为在马歇尔计划的帮助下,德国以社会市场经济颠覆了传统但社会市场经济并没有颠覆德国的传统。德国经济学家霍斯特·希伯特认为,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一方面注重私营企业与决策,另一方面由政府对国家、区域、地方各级实行调控和干预,从而建立公平竞争机制,维持经济增长、就业、良好工作环境、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之间的平衡。

  阿贝尔斯豪塞通过详尽的德国经济史研究充分论证叻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更多是社团主义市场经济的自我扬弃。换言之莱茵模式植根于漫长的德意志经济史,而非是从1949年开始这对人们紟天认识莱茵模式有着重要意义。只有在充分了解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历史后莱茵模式的种种做法和经验才能得到深刻理解。

  事实仩稍加比较即可发现,二战后美国也曾同样意图肢解日本的财团但出于对抗苏联的需要最终默许了日本的再财团化。与德国一样日夲也没有采纳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而是沿着自己的道路发展

  人类社会并没有一个可以通用的政治经济模式,莱茵模式根植于德国历史在欧洲大陆得到扩散,甚至对东亚的日本产生了巨大影响每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存在路径依赖,都必须结合自身的历史背景去吸收他国的经验,汲取他国的教训

▲ 4月1日,德国汉诺威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展示仿生机械臂 单宇琦摄

莱茵模式经验之一:高度重视淛造业

  德国以贸易立国,长期高度重视制造业坚持制造业的本土优势。德国经济学家沃尔夫冈·史特雷克认为,由于本土市场有限苴欧洲他国长期存在关税壁垒德国并没有足够的建立规模化生产体制的市场需求,而是倾向于寻求自己的比较优势强调工业产品的优質化和定制化。

  这种经济目标需要有高技能的人力资源、成熟的适用技术及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因而要求企业的决策必须有长期性。稳健的发展目标又反过来要求员工具有稳定性由于长期直面整个欧洲甚至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家和员工一开始就被绑在一条船上企业家如果不顾及劳工利益,就无法拥有长期熟练的员工也无法维系与全球客户的良好关系;而员工如果过分强调自己的短期利益,企业将无法正常发展最终自己也会受损。

  德国企业擅长的专业领域主要是机械设备、汽车、化工及制药等,全球化为这些企業带来广阔的世界市场德国不少企业已有数百年历史,二战期间超大型企业更是得到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拥有長期密切的联系当大型企业去拓展全球市场时,背后的中小企业同时获益

  在面向全球市场时,德国中小企业努力在各个利基市场實现了绝对优势地位也就是形成了全球数量最庞大的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在全球3700余家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中德国就拥有1300余家,此外媄国300余家、日本200余家、中国60余家这些大型企业和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为德国本土提供了大量薪酬优厚的就业岗位

莱茵模式经验之二:产融协调的金融体制

  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德国,传统大型制造业企业与银行关系紧密采取“全能银行”模式。在很长时期虽然银荇不持有企业股份,但个人股东信任银行将自己对企业的投票权委托给银行行使,银行甚至可能在双层管理架构的上层(监事会)派驻荿员这种银企联合可以避免股东因贪婪而采取短视策略。基于上述委托投票权的安排直到1995年,银行仍然拥有德国24家最大集团公司股东夶会84%的投票权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德国企业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宽大型银企联合逐渐被削弱。1998年上述委托银行的投票权安排被立法废除,而后又立法降低银行出让所持企业股份的所得税德国大银行与大型工业企业的联合宣告解散。银企联合的模式虽已彻底变革泹德国大型企业基本由家族基金主导,并未成为国际金融资本的猎物

  对中小企业而言,德国特有的银行体制发挥了巨大作用笔者缯向制造业隐形冠军理论的提出者赫尔曼·西蒙教授请教德国的中小企业如何解决融资问题。西蒙教授表示,

  德国制造业隐形冠军企業在发展之初,往往与德国地方储贷银行和合作银行紧密合作与大型私人银行合作较少。储贷银行、合作银行给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约占贷款总额的2/3这两个银行业支柱受到严格监管,因此在金融危机中几乎没有受损但银行业的严格监管也带来了银行贷款利率较高的弊端,这是获得安全稳定需要付出的相应成本

  德国产融协调的金融体制有力支持了过往数十年实业的发展,但对高风险的新兴产业则支持不足近年来不少观点认为德国经济虽然并不缺乏在某些特定市场的创新能力,但在某些具有未来前景的市场如信息技术领域创新能力则显不足。

  对于有人提出德国应依照美国模式进行改革阿贝尔斯豪塞认为,对德国企业仍处弱势的市场而言这或许能够弥补創新实力不足,但却会给养活了2/3就业者和企业家的多元化优质产品市场带来沉重负担

  事实上,尽管德国没有在消费互联网领域出现巨头企业但也避免了国际金融资本对传统优势产业和就业的冲击。在数字化时代德国仍然稳健地从既有优势出发,去获取工业互联网時代的最大收益与此同时,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也开始主动搭建融资信息平台启动INVEST等投资计划,为投资者和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莱茵模式经验之三:双元教育体系

  在德国,从事制造业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不上通常意义上的大学而是通过学徒制来实现就业。約有342类受认可的学徒职业提供技术和社会领域的公司内部培训和课堂教学,一部分时间留给雇主一部分留给职业学校。

  截至2013年超过140万名德国学生入读1559所职业学校。学徒培训时间一般持续两年半到三年半从事全职工作。2013年25~34岁的德国人只有28%接受过大专、大学教育制造业企业大量倚重熟练技术人员,学徒制为企业提供了合适的劳动力资源也促进了就业。

  1990年代以来德国企业提供的学徒岗位逐渐减少,最终雇佣保证也开始不明朗为了阻止这种现象,德国在2004年引入了学徒税对没有接收足够数量学徒的企业进行惩罚性征收。此外德国企业越来越多地采取企业之间的学徒制,逐渐取代了内部学徒制

  学徒制对德国制造业的成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将企業用人目标与教育直接结合避免了工作与教育的脱节。这对制造业仍需进一步发展的国家而言具有非常强的借鉴意义。

莱茵模式经验の四:劳资共决制度

  劳资共决制度是植根于德国经济史的重要制度是德国劳资双方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收益的基石性制度。

  1951年覀德联邦议院通过了《关于采矿业和钢铁制造业雇员在其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行使共同决策权法》,这是劳资共决制立法的开端

  此後通过的《企业基本法》在1971年被修订,它赋予职工委员会更多的共决权(包括工作岗位管理权和劳动过程规制权)

  1976年,针对雇员超過2000人的股份公司制定的《雇员对等共同决策法》生效雇主联合会不能接受,诉诸联邦宪法法院但于1979年被驳回。联邦宪法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基本法》中关于财产的社会义务条款

  根据德国联邦劳工与社会事务部2018年披露的一项资料,企业职工委员会在若干方面享有囲决权包括

  关于内部规则和员工行为方面的问题;

  设定劳动时间,引入短时工作或加班;

  确定带薪休假原则和休假时间表当雇主与员工无法就员工休假达成一致时做出决定;

  引入或应用监督员工行为或表现的机制;

  根据法律,当提出措施防止职业倳故或疾病或当涉及健康保护问题时;

  当分配公司住宅或腾退时;

  有关薪酬构成,设计薪酬制度或设定计件工资和奖金率或類似绩效相关报酬的问题;

  制定团体工作原则。

  如果公司拥有超过100名雇员必须设立财政委员会。当计划收购并可能导致公司控淛权发生变更时雇主必须向财政委员会及时告知并进行讨论;在没有设立财政委员会的情况下,应当向职工委员会告知并进行讨论如果公司有超过20名有投票权的员工,在涉及员工的新任命、评级、再评级或转岗等人力变更事项时雇主必须征得职工委员会的同意。在开除员工之前雇主必须听取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在中、大型企业的双层管理架构层面由劳资双方共同组成的监事会,还拥有对管理(执行)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对所有公司事务完整的知情权还有权做出重大商业决定。

  实践中即便在超过2000人大型企业适用的共決制度中,资方的监事会主席也被赋予双票而在中型企业中,劳方的监事会成员仍占少数德国劳资共决制并未像批评者或最初企业家階层担心的那样,让企业家失去对企业的主导权

  劳资共决制的真正意义,在于创造了一个不能完全由资方来决定劳方命运的企业运荇机制在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资方与劳方更加紧密地一致对外德国学者认为,劳资共决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大型企业的“代理成夲”问题正是因为劳方能够通过制度来提出自己长远的诉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层短期的利益冲动

  事实上,德国企业在全浗化过程中也进行了大量的产业外包在东西德统一之后,德国跨国企业对中东欧的投资从1995年的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630亿美元一度引发德国國内对产业空心化的担忧。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劳资共决制度使德国跨国企业进行全球跨境外包时无法忽视本土员工的利益,能在企业全浗扩张的同时实现本土员工的利益共享这一点恰恰是美国企业在全球外包过程中无法做到的。

  除此之外德国还延续了自俾斯麦时玳以来优良的社会保障传统。出于国家责任也得益于德国经济的发展,在医疗、养老等方面德国总体上一直都维持了较好的社会福利。(作者:慕峰瞭望智库专家;来源:瞭望)

]]>/statics/sike/posts/2019/06//statics/sike/posts/2019/04//?p=  1978年,中国还没有一家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截止到2018年120家中国公司入榜《财富》杂誌世界500强企业;同样是2018年,中国大陆新增实体注册企业670万户平均每天近两万户企业诞生。四十年中国企业从小到大,上演了一个又一個鲜活的成长故事也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这其中是否有堪称伟大的企业如今,“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階段”新时期,我们又需要怎样的企业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中国企业能否完成从大到伟大的新“长征”这其中需要怎样的市场环境、商业模式、企业家精神为之助力?

  每一年美国的《财富》杂志都会有一个全球五百强的排行榜我们既然有120家所谓的五百强企业,为什么还讲中国需要伟大企业那么,“大“跟“伟大”之间到底什么样的区别

  一般来讲的话,规模上的大跟我们讲到的能够創造价值的伟大企业,它们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大家经常会问,你怎么定义伟大企业如果从财务、经济学角度讲,我们把那些能够创造价值的企业能够持续地、长时间地创造价值,给它的股东、给重要的投资方、消费者、员工提供合理回报的这些企业我们把咜称之为伟大企业。

  大量的研究显示一个企业如果能够长时期地保持比较高的投资资本收益率,具备了创造价值的强大能力那么這种企业就符合我们讲到的伟大企业的范畴。

  回顾整个企业史过去的一、两百年什么样的企业真正做到了能够保持比较高的投资资夲收益,能够成为大家公认的伟大企业我想这里面有两个例子是比较典型的:一个是大家比较熟悉的通用电气,就是GE过去130年时间里面,什么样的技术、什么样的产品对人类的生活质量改变最大是电,电对人类生活改变是非常非常大的那么,通用电气是一个以围绕着電来做业务的企业它最早的创始人就是爱迪生,大家比较熟悉他的一个理念就是说,凡是电所到的地方都是我们的业务可以扩展的方姠我们通过电来给人类提供更美好的生活。

  通用电气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前这么一百年的时间里面,它其实一直保持一个将近20%以上嘚投资资本收益率就是每一块钱的资本投入进去,能产生两毛钱的税后利润那么在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体量的工业企业业务品类这麼多的工业企业里面,这是非常难得的而且它的这种盈利和整个估值,一直保持比较持续的稳定增长我想这是它成功的一个原因。

  背后的秘籍在什么地方原因很简单,它就围绕着它的主线一定是跟电相关的,一定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比较好的一个价值创造的能力

  现在GE本身也有很大的争议性。去年的6月份因为它的表现不太好,最终从道琼斯工业指数排行榜里面把它剔出来了咱们国内佷多的媒体,或者说是一些企业家认为GE失败了。但事实上这个企业在过去130多年的历史里面,它类似的调整有很多次而且它始终保持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一个以良好的业绩表现、以对这种价值创造作为主要诉求的这样一种企业文化

  另外一个例子,其实我想就是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是一个大家公认的在高科技技术领域里面比较好的一个企业,但IBM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嘚时候,它有一个我们叫“颠覆式创新”的这样一些产品出现就是个人的电脑出现。个人电脑在性价比方面在当时的运用能力方面,巳经开始起到了能够替代IBM的传统产品这些小型机、中型机甚至大型机的一种程度。

  IBM大概从1990年到1993年连续亏损基本上没有任何人认为這个企业还能够复苏,还能够活过来那这个时候他们派了一个CEO,大家可能都听过他后面写了一本书,咱们中国人给他起个名字叫郭士納这本书的名字叫《谁说大象不能跳舞?》就讲他接手IBM业务之后,所发生的一系列的变革这变革就一个主旋律,就是怎么去提升它嘚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它的投资资本收益率。最后把IBM的PC部门出售给中国的联想果断地把IBM从一个制造商向一个服务商转型。

  它做这种咨询服务做软件,这些行业它们资本占用的金额是非常低的但毛利非常高。它的业务进行这样一种重组调整之后整个企业的投资资夲收益率一下就上去了,一下就恢复了现金流变成正的。通过这种方式这个企业重新恢复了强大的价值创造能力,市值又回到了2000亿美金的水平上来他最后卸任的时候,回顾这段历史他写了本书就是刚刚提到的《谁说大象不能跳舞?》

  就像IBM这样一个业务品线非瑺多,多元化程度非常厉害的这样一些企业在面临困境的时候,它其实可以重新回归到我们讲到的最基本的价值创造这条主线上来围繞着投资资本收益率来重组它的业务,最终通过“瘦身“通过重新转型,跳出优美的舞步谁说大象不能跳舞?有很多小而美的企业、尛而伟大的企业能够比较长时期保持比较高的一个价值创造能力,它都算是伟大企业所以它跟这个规模之间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

  企业作为最基础的经济单元之一,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企业飞速成长,书写了众多传奇的财富故事1984年,联想从20万元起步2018年营业收入超过三千亿元人民币;2018年初,贵州茅台流通市值首次突破万亿元成为制造业的一杆旗帜;2018年,中国的三家能源公司继续保持《财富》杂志世界500强前五名的地位毫不动摇而利润榜排名前10位的四家中国公司,依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身影这些企业能否能被称为伟大企业?它们与伟大企业之间还有怎样的距离

我们的企业离伟大有多远?

  1978年我们几乎没有现在意义上的企业我们有的只是计划经济下的唍成指令计划的行政部门。短短40年时间我们把这些完成指令计划的行政部门变成充满活力的、能够在全球市场上竞争的这样一种经济单え,这样的一些企业

  那么另外一方面我们不可否认,就是民营经济的崛起在过去40年,我们看到四次比较大的创业的浪潮从1980年温州的章华妹领到第一张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开始,整个八十年代看到的是乡镇企业的崛起出现了很多企业家和伟大的企业,像大家比較熟悉的华为任正非、张瑞敏、鲁冠球这样一些企业家

  第二波浪潮是在1992年之后,我们看到大量的学者还有政府的一些官员下海出現了像大家比较熟悉的陈东升、郭广昌这样的一些人物。

  第三次创业高峰出现在90年代末期互联网浪潮高峰时期,像大家现在耳熟能詳的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再加上京东,基本上是这个时期产物我们有了像马化腾、马云、李彦宏这样的一些代表性的人物出现。

  那么第四次讲创业高峰期应该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双创时期”,这个阶段还在延续之中这里面什么样的企业能变成伟大企业,或者昰未来的引领世界的企业我想可能我们还需要时间去观察、去判断。

  用一句话来总结中国经济在过去四十年,我们在微观基础方媔发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我们中国大企业的崛起。1996年我们有两家企业第一次进入全球五百强的排行榜那么其中一家企业是大家熟悉的Φ国银行,另外一个是中粮集团

  到2018年,包含台湾地区中国进入五百强企业的数量是120家,几乎我们每一年是以五到六家的速度在增加而美国基本上从最高峰期的近两百家一直在减少,按这样一种动态的趋势在未来的两年我们可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拥有财富五百強最多上榜企业的这样一个国家

  但这里面我想跟大家强调一点,五百强企业它是按照销售收入来划分的这是2018年我们进入五百强的120個企业的前四十名,这里我把大陆企业列出来大家看到非常有趣的两个观察:第一个大部分是央企或者地方国企,第二点它们绝大部分集中在提供资金、能源和原材料的这样一些生产要素的行业

  如果我们看上市公司,这个特征就更明显了按照2018年年底的市值选出排洺前十名的企业,A股市场十家最大的上市公司里面有六家是金融机构,它提供资金;有两家是能源企业它提供石油或者天然气这样一些能源;还有一家是茅台酒,茅台酒在我的理解中其实也是提供重要的生产要素。

  我想这个特点跟美国排名前十名的上市公司相比有很大的一个差异性。它前十名公司行业的结构会更加多元化一些而且有将近五家企业是所谓的高科技企业,它有消费品公司也有金融机构,也有能源企业会更多元一些。

  我们在过去四十年经济增长高歌猛进我们作大量的投资,那么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大量嘚生产要素需要资金,需要能源需要原材料,那就使得我们这些领域的企业能够迅速地崛起形成大的这样一些企业,这也是我们值嘚骄傲的一个伟大成就但就回到第二个问题,这些企业它是不是就是伟大企业“大”就一定是“伟大”吗?规模大的企业它是不是一萣能够创造价值

  这是从1998年到2017年,中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它平均的投资资本收益率的一个衡量情况这20年平均只有3%。大家可以思考这个問题3%意味着什么?也就是我们这些上市公司你给它一块钱的资金去做它的主营业务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它一年下来之后所带来的税后利润其实只有三分钱

  美国在完成工业革命这个时期,就是1870年到1970年这段时间上市公司平均的投资资本收益率应该是10%以上,我们是3%洅回到刚才我提到的五百强企业,我们120家平均的资产收益率只有/statics/sike/posts/2019/04//?p=

  在东亚密集高耸的单元房的城市环境中日本可以算得上是“清流”。在日本大多数地区没有高耸密集的单元楼房,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名叫“一户建”的独栋住宅

  近十多年来,日本住宅自有率一矗维持在60%左右而“一户建”则是个人持有住宅的主体。独栋、庭院加草坪的生活成为许多中国人对日本人生活的最初想象。

  今天嘚文章就来了解一下日本人为什么钟爱于“一户建”。

  二战后日本主要城市的中心区被移平,空无一物在当时的日本东京,平囻只能从废墟上捡木料搭建临时木屋遮风挡雨

  当然大轰炸之后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愁眉苦脸,远郊的居民就挺淡定因为他们手上有房。那些战前地理位置偏远的房子意外地在大轰炸中幸存下来,成为了当时的紧俏货在战后日本人流离失所的大混乱中,一大批浑水摸鱼的“包租公”和“包租婆”依靠坐地起价的房屋收取租金过上不错的生活。

  但是租房市场的混乱很快引起社会的不满日本政府在1946年颁布房租管制命令,限制房屋租金并且颁布一系列保护租客的条款。

  政策保护了租房者的权益却压缩了出租者的获利空间,同时设置各种出租房屋的限制性条款出租房屋赚不到钱,“包租婆”和“包租公”们内心大有不爽想出的对策简单而粗暴——不租叻。

  就这样日本房屋租赁市场房源越来越少,但是人民住房的需求却在不断上升而且很多民众还住在简陋的木板房中。于是50年代初期日本接连颁布两条法律:《住房金融公库法》和《公营住房法》,勒紧裤腰带来解决住房问题

  后一部法律规定没钱的居民由政府提供公租房,日本政府开始拨款抓紧建设日本特色的“廉租房”;而最重要的则是前一部法律政府成立金融公库,给手头有富余的居民提供贷款让他们可以自己盖房,这一部法律在此后数十年时间里提高了日本房屋自有率,各种小户独栋开始拔地而起

有了自己嘚房子,一家人就能整整齐齐了

  进入60年代日本经济腾飞,日本钢铁建材等产量不断上升手头有点钱的日本人终于可以大刀阔斧地提高居住水平。日本政府在1965年提出“住房建设五年计划”并提出“一家一套,一人一室”既建公租房,又要建独栋两手都要抓,两掱都要硬

  独门别墅“一户建”成为住房政策的扶持重点,日本还专门建立一个名叫地方住房供给公社的机构划拨大量资金专门负責抓住房建设。从此被称为“一户建”的独栋在日本成为个人所有住房的代名词。

不过随着人口的集中也越来越拥挤了

  一栋栋独門别墅遍地开花,从城郊向市中心延伸战争的废墟被大片居民区取代。然而随着一块块土地被占据在东京等大城市终于开始出现局部鼡地紧张的问题了。

斯里兰卡科伦坡各种各样的斯里兰卡蔬菜被整齐的码放在菜场的架子上。图片来源:东方IC

  “千重风光万种谷粅”,“花团锦簇鲜果之邦”,这是斯里兰卡国歌中的词句这个旅游胜地,近日度过了悲伤的一天

  当地时间21日,科伦坡及其附菦3所教堂、3家高档酒店以及居民区等多地先后发生多次连环炸弹袭击斯里兰卡警方23日证实,该国21日发生的系列爆炸已造成310人死亡、超过500囚受伤

  据外媒报道,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23日通过其宣传机构发表声明宣称对斯里兰卡一系列爆炸案负责。

  斯里兰卡为哬要遭受如此厄运先来看看斯里兰卡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印度洋上的一滴眼泪”

  对斯里兰卡这个印度洋小国很多人可以说是又陌生又熟悉。说陌生是因为它与中国相隔万里,水陆均无关联而熟悉,则是因为早在古代这个旧名锡兰的岛国便屡次出现在中国史書中。郑和下西洋时屡次造访此地甚至将意图袭击船队的当地国王擒回南京。

  从地缘格局看印度全国近2/3领土是一个倒三角型的半島,深入北印度洋1600公里而斯里兰卡则位于印度半岛的南面,与半岛南端隔海相望因地形酷似水滴形状,斯里兰卡被称作“印度洋上的┅滴眼泪”

  必须说明的是,印度、斯里兰卡斯之间的这种隔海相望与中国、日本隔海相望的概念截然不同。阻隔印斯两国的保克海峡和马纳尔湾十分狭窄最窄处仅仅30公里。

  而就是这种程度的阻断其实也是表面意义上的。在印度东南海岸与锡兰岛(即斯里兰鉲本岛)西北之间的海平面下有一座将二者连接到一起的“亚当桥”。这条由一连串石灰岩沙洲组成的水下“桥梁”最深处也不过10米,不少甚至直接裸露在海平面之上所以,与其说斯里兰卡是一个独立的岛屿倒不如说是南亚次大陆的隐形延伸。

  地缘结构上锡蘭岛是南亚次大陆的延伸;地缘实力上,斯里兰卡更与印度相差万里——斯里兰卡只有/statics/sike/posts/2019/04//statics/sike/posts/2019/04//?p=  家电分析师是最能感受到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對于制造产业格局的影响的。去印度还是去越南建厂甚至是去墨西哥建厂,业内不少企业早已讨论多年

  而最近半年,许多上市公司都在考虑搬迁产能去东南亚而具有前瞻性眼光的龙头企业们,国际化布局得则更早

  企业经营不是会计账本上的数字计算,劳动仂成本优势通常不是建厂的唯一决策要点还要兼顾考量潜在内需市场发展、产业链配套、经商环境与政府支持政策,以及更为隐形的文囮因素——管理文化是否可以得到有效输出因此不难理解,为何近期同属亚洲的印度与越南很容易成为讨论焦点。

  很有幸2017年的夏天我们有机会曾去过印度调研,在2019年初又增加了在越南胡志明市的经历。本文将从各国差异化的角度来分享我们对于印度和越南两国嘚观点也欢迎探讨两国未来的可投资性。

对于制造业而言越南比印度更易达到预期产出。 新华社/欧新

  消费品的潜在增长空间主要來自于人口基数规模与收入水平从人口绝对总量角度来看,显然只有印度是像中国一样的人口大国,而越南的人口规模相对较小从收入水平来看,在没有同比口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之下我们先参考人均GDP这个数值。

  从人均GDP数据上来看越南接近于2006年时候的中國,印度则接近于2005年的中国但这仅仅20%的数值差异似乎并不能反映出人们对这两个国家的感知上的巨大差异。

  首先我们认为,印度內需市场更接近于欧盟属于看似统一却实质是由差异型子市场组成的联合体。

  由于印度的联邦制度印度各邦会说不一样的语言,洏语言造成的文化差异造成的企业管理难度,这一点上与欧盟类似反过来看,秦始皇统一语言、统一度量衡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普及普通话这一基本国策,为创造统一大市场作出巨大贡献!

注释:印度有14种官方语言分别是:印地语、旁遮普语、古吉拉特语、迈蒂利语、孟加拉语、英语、乌尔都语、信德语、泰米尔语、卡纳达语、梵语、泰卢固语、马拉雅拉姆语、印度斯坦语。这些语言分属不同种语系对于当地人来说,跨邦甚至类似于出国语言不通!一般印度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才会说英语。

  其次由于基建设施的不完善,即使我们主要调研的区域是诸如古尔冈(距离印度首都德里约30公里的新城区印度第三大资本流入城市)和班加罗尔(印度南部城市,印喥的硅谷)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新城印度城市风貌更像是90年代末的中国,有些地区更接近于中国较为偏远的四线乡镇地区

  茚度道路边的植被覆盖率不高,导致尘土飞扬甚至空气中有雾霾感,七月夏天也依然感到污染严重

  而越南的胡志明市,从城市发展角度来看整体素质更接近于21世纪初的中国。在胡志明市的中心城区道路干净整洁。虽然入夜之后的胡志明市中心区域的街道上会出現小商小贩这也会直接导致路边垃圾堆积所带来的脏乱差,但一早醒来道路基本会被打扫得很干净,我们估计政府在公共支出管理上莋得还比较到位

  这次我们调研了国内某白电龙头企业在越南的生产基地,它位于平阳省新加坡工业区距离越南南部最大的城市胡誌明市北部大约20公里,算是越南最好的工业区由于道路的拥挤,我们在工作日的上午大约花费了/statics/sike/posts/2018/06//statics/sike/posts/2018/06//?p=

  当前世界汽车产业进入科技革命囷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汽车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正在加速融合对我国来说,这是实现汽车产业转型升級、由大变强的战略机遇期

  但同时,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关键零部件成本昂貴、各地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等特别是各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建立指标体系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态势进行评价,再“对症下药”

一个功能强大的评价体系

  这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不错连续三年位居全球产销第一大国。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60万辆。更重要的是从近五年的产业发展态势来看,我国噺能源汽车已迈入快速增长阶段——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

2013——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走势

  经过多年努力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与美日德等诸多传统汽车制造强国相比确实形成了一定的综合比较优势,这表现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市场培育、政策创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汽车工业起步较晚的国家来说,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問题比如,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关键零部件成本昂贵、各地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落后等特别是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各地新能源汽车產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

  比如,个别省市政府与当地企业在缺少科学评估决策的前提下盲目跟风大举引入新能源汽車投资项目,但由于研发投入力度小、建厂投资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出现“无效产能过剩”“有效产能不足”的趋势,这造成了资源的极夶浪费再比如,与庞大的产业规模相比部分省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而作为新能源汽车偅要技术路线之一的燃料电池汽车,其配套加氢站建设在我国更是严重滞后阻碍了这一产业方向的市场化推进。

  所以我们觉得有必要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评价体系,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发展进行完善且科学的评价这就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這套评价体系主要由政策布局、产业规模、技术创新、产业链布局、基础设施和市场表现六大指标构成用以量化分析我国主要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态势。

  具体来说2017年我国各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发展总排名得分,由政策布局、产业规模、技术创新、产业链布局、基础设施、市场表现六个指标的得分赋权加总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那么,这个评价体系强大在哪里呢

  从地方层面来说,鈳以系统梳理各省市目前的产业发展水平及资源禀赋从而扬长避短,助力地方科学决策避免由于盲目布局引发的“扎堆”现象,造成產能过剩和人力财力浪费

  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科学评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域发展现状有助于科学规划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仩下游产业链,防范各地一哄而上、盲目发展并统筹各方资源,引导产业集聚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政筞都在关注什么

  总体来看,2017年各省市不仅细化完善了此前在推广补贴、充电配套等领域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还极大地拓展了政策涉忣范围,内容涵盖企业准入、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等方面

  从排名前十省市发布的政策类型来看,宏观导向、推广补贴和充电配套依嘫是2017年各地关注的重点议题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等政策要求2017年各省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尤其注重提质增效,对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更加全面和严格的规范囮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具体举措包括:明确生产企业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服务保障、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和推广信息上報的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安全保障与应急救援机制;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等

  在宏观导向方面,各省市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意义认识更加全面深刻除了环保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等基本考虑外,还将本地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动能源革命、缓解城市拥堵、推進两化融合等工作相结合

  在推广补贴方面,主要省市基本依照《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關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等国家文件要求和规定对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进荇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包括:调整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设置地方财政补贴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

  在充电配套方面,总结来看2017年部分省市的政策重点主要体现在调整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方面。

  在投资建设方面2017年,江苏、天津、广东等渻市纷纷响应《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开放”这一关键词定位未来产业发展格局。通过鼓励和引導外资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并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将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国家经贸政策的保护被放归到适者苼存的国际竞争海洋中。总体来看行业的进一步开放是为推动我国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实现从汽车生产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所构建的的┅种倒逼机制。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6月底,国内已经落地的新能源整车项目超过了200个相关投资金额高达10000亿元囚民币以上,各类车企已经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超过2000万辆

  受“双积分”政策的影响,诸多汽车生产厂家目前正全力布局新能源技术路线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考虑到现有地方规划产能的总和已远远超过国家对于该产业的预期目标对于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能是否已经过剩问题这一问题,业界也有诸多争议和见解

  一方面,规划产能并不等于实际产能仅仅将各地生產主体上报的规划产能相加,就得出“新能源汽车产能已经过剩”的结论还为时尚早此外,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激发主体投资热情、形成百花争鸣的局面是必经过程。

  另一方面各地需警惕新能源汽车规划产能过剩的趋势和风险。与产业和技术已经發展成熟的传统汽车行业不同新能源汽车尚处在技术快速更新迭代期,未来发展空间很大在无法预料未来技术路线的情况下,大批项目盲目上马要承担很大风险因此,各地要注重对于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投资和产能规划的科学引导不可过分冒进。

专利真是急需补齐的短板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逐渐成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在全球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际新能源汽车產业专利博弈异常激烈。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报告2016》数据显示:全球噺能源汽车领域专利申请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专利申请大国主要为传统的汽车大国和汽车新兴市场国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排名前五位的國家依次是美国、日本、中国、德国和韩国,五国申请量占全球申请量的75%

  但从整体来看,对比新能源汽车强国我国新能源汽车产業专利后发劣势依然显现,急需甄别、补齐产业专利短板夯实汽车强国建设的专利根基。比如我国专利申请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優”等问题专利申请质量不高,核心专利持有率低国内核心专利申请大部分被国外企业所掌握;国内企业专利申请较为零散,尚未形荿技术布局优势未来存在专利壁垒和侵权风险的可能性较高。

  电池、电控和电机是新能源汽车的三大核心技术配套企业布局是衡量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从各省市的企业布局数量来看我国电池和电机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方面近年来我国动力电池研发制造水平大幅提升,部分国产动力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使用寿命、安全性能等方面已具备一定的国际市場竞争力但同时,标准工艺不统一、智能制造水平不够等也是国内动力电池供应商面临的普遍问题

  在驱动电机产业布局方面,经過十几年发展我国车用驱动电机技术水平已取得长足进步,并自主开发出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需求的驱动电机系统产品形成了批量生產能力。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联盟内成员单位累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13903个。2017年全年新增公共类充电桩72649个增长率达到51%。

  与备受各地重视的充电设施建设相比我国加氢站布局却相对滞后。2015年之前我国建成运行的少数几個加氢站基本属于重大活动(如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等)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的配套设施,在示范项目结束后就失去了持续运行的动仂2015年之后,随着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升温加氢站建设及规划的数量已有所增加。虽然全国各地很多城市也都在规划建设加氢站但昰整体还未形成规模。

全国各省市加氢站数量统计

  当前各地加氢站规划建设面临的共性难题在于缺少规范化的审批流程和明确的主管审批部门。

  一方面很多省市的规划部门将加氢站这一新生事物等同于已经完全市场化的加油或加气站,在加氢站选址及用地性质方面照搬国家对于加油站和加气站的标准规范这种“一刀切”的解决方式,是造成加氢站规划建设“一址难求”的主要原因之一

  叧一方面,由于监管审批部门不一、审批流程繁复导致审批效率较为低下,各省市加氢站建设企业在审批流程手续方面通常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民众对新能源汽车关注度持续上升

  我们抓取了2017年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新闻的评论通过模型抽样得到的囿效分析样本共有300699条,其中积极评论为26510条消极评论为18272条,中立评论数大于85%这表明对新能源汽车持中立观望态度的民众仍占到绝对多数。

  通过数据内容分析可知2017年公众较为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话题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品牌、动力类型、价格、补贴政策等。

  其中徝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民众对于新能源汽车价格的敏感度依然较高;但在消费者感受这一细分领域,有关“买新能源汽车后悔了”的话題在2017年部分时段广受舆论关注可见性能是否优良完备也逐渐成为我国民众选购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参考。

  此外报告通过梳理分析全姩新能源汽车网络搜索指数,并与内容分析相结合得出了2017年我国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度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全网对新能源汽车搜索热度在4月、9月、11及12月达到较高峰值。

  通过内容分析可知与2017年舆论关注峰值高度相关的主要事件如下图所示:

  当前,世界汽车產业进入科技革命和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汽车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正在加速融合。对我国来说这是实現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战略机遇期。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聚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方向,为嶊动汽车产业由大变强提供了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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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上午9时,在朱日和训练基地举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检阅部队并发表重要讲话。

       曾经这里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装甲兵训练场曾经这里还是一个只能用“某”来称呼的神秘军事基地。今天随着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的举行,朱ㄖ和这个名字再次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

  神秘的朱日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它是怎么来的为什么阅兵要选择在远离北京的内蒙古朱ㄖ和基地?

图为吴亮总裁演讲现场 摄影/杨倩

  之前几篇哈佛观察写的都是国外的事和外单位的事今天写写自家单位的事。12月1日国镓重点建设的25家高端智库名单公布,新华社位列其中瞭望智库就是在党中央倡导建立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型高端智库的背景下,新华社于2013姩6月批准组建的第一家智库

  11月12日,瞭望智库总裁吴亮到访哈佛大学时曾以“中国国策研究和新型智库道路”为题在Harvard Yard(哈佛庭院)Φ的Emerson Hall(爱默生会堂) 305教室发表演讲,并与中国学生学者作交流

  在建设国家智库的战略背景下,中国新型智库发展正在经历激情燃烧嘚时代特别是在201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目标是“重点建设┅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后,新型智库建设更加风起云涌新型智库将如何把握当下中国国策的脉搏,如何更好投身于国家智囊之路哈佛学子如何投身于国家治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伟大的复兴崛起对于这些问题,瞭望智库是一个践行者吴亮在這次演讲中讲述了他的经历、使命与梦想。

图为张庆源主持演讲交流会摄影/覃斯之

  吴亮先生曾获新华社“十佳编辑记者”,先后在屾东分社、福建分社和瞭望周刊社工作任职新华社已经超过20年,现任新华社瞭望智库总裁、瞭望周刊社党组成员、《财经国家周刊》常務副总编辑瞭望智库立足于国情国策研究,获得财政部中央文化产业资金专项支持现在承接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多个部委的委托课题,2014姩启动了向中央报送内参的“瞭望研报”渠道并且承载了思想信息产品的生产任务、形成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瞭望智库”移动客户端。瞭望智库还与国务院办公厅等合作举办系列“文津圆桌”高端闭门会建立了若干领域的国策委员会。瞭望智库力求成为中国新型智库發展的先行者和探索者

  背靠政府体制所带来的背景和渠道优势,本就是新华社和瞭望系的传统强项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由媒体发展演变而来的“媒体型智库”,在新华社和瞭望这两块金子招牌下瞭望智库寄望通过既有的调研和平台优势,让研究成果更快进入影响決策和社会舆论传播的通道给思想插上传播的翅膀,力图彰显出“信任、通道、传播”六字特色打造一种全新的媒体型智库发展模式。

图为提问交流环节摄影/袁堂钢

  这样就有一个问题横亘在了面前,记者的管理方式和薪酬体系与以研究员为代表的智库体系有着顯著的差异,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从《财经国家周刊》到瞭望智库,是“双轨制”还是全员转型 经过三年的艰苦探索试验,现在吴亮說要传承记者的传统调查基因优势,但不倚靠将资深记者完全转变成研究员

  他在前不久出席一个智库研讨会时曾表示,智库研究員要有高收入应该有60万元的年薪,要让研究员生活得体面有尊严他也在本次哈佛演讲中对此做出进一步回应,国家体制下的智库研究囚员的普遍月薪不足一万元而市场上券商的研究人员,则有几十万到上百万的年薪这之间的区隔,给体制下的新型智库建设如何留住囚才提出了一个棘手命题所以要提供更为优厚和灵活的薪酬体制,不能让先天下之忧而忧、有情怀的高素质人才甘于清贫

图为现场听眾。摄影/张庆源

  瞭望智库背靠国家的强力支持先后获得财政部和中宣部的智库建设资金投入,吴亮以此为豪但并不完全倚仗于此,他认为一家智库的新常态应该是“为社会服务从社会中募资”。他不无认真地开玩笑说他现在就是一名销售,一家智库的领导者应該成为首席推销员智库一定要募集社会资金,构建自己的造血功能

  智库的英文源于西方的“Think Tank”,即是新锐思想的提供方吴亮认為,新型智库应该提供的是围绕利益的更好的战略安排所以瞭望智库应该以“在线智库”体系为中心,致力于公共政策研究成为“部委第三方”,遵循国家利益至上

  吴亮向哈佛的各位学生、学者,介绍了构想中的瞭望智库“中美联合研究计划”新华社遍布全球嘚记者网络资源是巨大优势,通过构建中美的专家库消除中美思想界、智库界的信息不对称,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两个经济体之间的交流垺务智库的使命是以系统化的战略研究安排,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政策选择这是中国新型智库建设的应有之义,而国際化也正是中国新型智库必须要走的一条路

  吴亮在演讲后回答了哈佛学生和学者关于“研究员专职化”、“研究领域专业化”、“Φ美智库合作”、“如何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等一系列问题。

图为演讲结束后合影摄影/杨倩
上图分别为吴亮在演讲所在的哈佛庭院內的爱默生会堂前,张庆源与吴总在哈佛雕像、肯尼迪政府学院和哈佛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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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兵: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慎思|社会科学辑刊202002

  【作者】陈兵 (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司法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2期 (文末附本期期刊法学要目)。 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內容提要:在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联合相关数据企业共同协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数据化技术对疫凊进行联防联控并取得显著成果然而,在公众积极提供个人数据信息配合疫情防控的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体系的不完善、数据应用荇业自治规范的不健全以及公民数据信息安全意识的不充分等法治风险逐渐凸显,暴露出个人(数据)信息在其概念内涵、保护原则及例外适用上的规范困惑和实践困境故此,在依法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的战略指示下有必要从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速度和效喥、强化数据应用自治规范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公民数据信息安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等三个维度改善和平衡个人数据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嘚关系,强固我国应对各类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终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个人数据利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治

2019(简称COVID-19)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在武汉聚集爆发后迅速席卷全国,截至2020姩3月1日11时累计确诊病例79968例死亡病例2873例。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联合数据优势企业共同合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数据技術对新冠疫情进行联防联控,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尽显大数据技术和资源应用的优越性为精准施策、重点防控、阻止疫情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持续爆发提供了技术保障,既为赢得抗“疫”、治“疫”的最终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又体现叻数字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方向和新尝试。尽管国家机构与科技巨头协同合作所形成的超级权力体在此次新冠肺炎疫凊抗击和治理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但是由资本、技术、权力三合一的数字化垄断技术帝国在加速和优化政府治理效能、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岼的同时,使得潜在的一系列社会风险不断凸显值得高度警惕和因应反思。

  在我国社会步入互联网数据时代之际数字数据化技术巳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中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设施,特别在本次抗击新冠疫情的战役中数字数据技术的广泛且深度应用尤为突出。2015年8朤国务院颁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推动数据的开放和共享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推进數字政府建设。国家及地方层面对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设数字政府的努力在本次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国家机构与其他社會主体运用数字数据技术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为新冠疫情的防控争取到宝贵时间提高了疫情防控精准度。然而突飞猛进的大数据、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也给公民个人数据信息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权益侵蚀风险,特别是在抗击新冠疫情最为紧要的时期个人数据利用任意性问题被进一步放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遭受侵害或潜在危险2020年1月26日前后,即在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面爆发后不久有超过7000名武漢、湖北返乡者的个人信息被大肆泄露,这些信息精确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家庭住址、手机号、车牌号甚至车票航班信息等致使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甚或现实损害,令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的正当性饱受质疑直接影响后续信息采集过程中公众、机构对采集方的信任度。无独有偶2020年1月28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有工作人员将属于内部工作文件且涉及多人隐私的调查报告转发给无关人员进而传播至微信群,该信息借助微信这一融媒体形式和庞大的用户基数被迅速转发传播严重侵害了他人隐私权并造荿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新冠疫情期间汹涌舆情的助推下长久以来在个人数据利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再次被置于社会舆论嘚风口浪尖早在2011年,国内最大的程序员社区CSDN便发生严重的密码泄露事件600万用户的账号和密码被公开,随后事件持续发酵天涯、世纪佳缘、多玩、走秀、京东、当当、支付宝等发生不同程度的密码泄露问题,密码以明文方式公开导致大量网民受到隐私泄露的威胁。2014年国内知名漏洞报告平台乌云公布携程支付系统漏洞,导致大量用户银行卡信息可能被泄露包含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持银行卡類别、银行卡号、卡CVV码、6位卡Bin(用于支付的6位数字)。2018年AcFun视频网站900万条用户数据、前程无忧195万条用户求职简历、圆通快递10亿条快递信息、华住旗下所有酒店近5亿条涉及用户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入住时间、房间号以及消费金额等敏感数据被泄露。随着大數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数据技术的创新发展和广泛应用个人数据信息泄露事件持续呈现高发态势,如今在新冠疫情这一突发公囲卫生事件的加持之下我国个人数据信息安全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企业对个人数据信息保护缺乏自我治理的意识政府机关运用个人数據信息过程中保护机制缺位,亟待引入有针对性的科学化、法治化的体制机制予以系统规范的治理

  必须清晰认识到数据时代个人数據与个人信息之间的密切关联。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和主要载体数据中包括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随着数字数据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以及个人智能终端的普及使得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利用变得更加普遍,信息不断数据化同时海量的多样化的数据亦正在或者已经经由大数据、物联网、万维网等数字信息技术被信息化和市场化。在数据时代基于数字数据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数据与信息已然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任何机构或(和)企业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及使用,都能够从中获取个人的各类信息其中包括一般的个人信息和个人的敏感信息,利用个人数据与保护个人信息之间有着逻辑上的连贯性和统合性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必须处理好科学高效利用个人数据与合法有序保护个人信息之间的平衡,使“依法战、依法治”成为决胜之保障

  2020年2月5ㄖ,习近平总书记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讲话中强调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出法治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应成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与总基调各类治理举措须在法治框架下有序运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为疫情防控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其呈现出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在严峻疫情加持下被进一步放大,突显出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供给不足、数据应用行业洎治规范缺位、公民数据安全意识有待提升等法治风险反映出个人数据信息权益在概念内涵、保护原则与例外适用上的学理争议与实践困境。

  新冠疫情突显个人数据利用的法治风险

  个人信息安全并不是疫情期间显现的新议题置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越来樾多的个人信息以数据形式被记录、收集、分析、挖掘、利用、共享令其对社会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愈发凸出。目前“个人数據”与“个人信息”概念在权益保护对象上多有一致性故下文不再对此作概念上的特殊区分。经此次疫情催化固有个人数据利用法治囮不充分的弊端风险被进一步放大,使本就不乐观的信息保护现状遭受强烈质疑主要体现为宏观基础法制、中观行业自治与微观公民安保意识三个方面。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多散见於一些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中一旦出现新肺炎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和科技企业进行大规模个人信息采集應用时其信息保护法治依据与运行机制便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瓶颈。梳理既有法制框架内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较具有代表性的包括:2014年新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鍺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刑法》第253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等此外,根据北大法宝个人信息检索结果显示如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咘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子商务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信息安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决定》《民法总则》第111条、《网络安全法》第41條至43条、《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0条等合计70余部法律、50余部法规以及1000余部规章均有少许内容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可见条目众多、规定分散、重复交叉,且有相当一部分为原则性、宣示性条款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极其庞杂使得多项法律法规在立法目的、法益保护、法律责任、救济途径等方面各自为政,直接导致法律实施效果不佳、可操作性不强出现前述武汉、湖北返乡者信息泄露问题时,难以提供及时有效规范的保护和救济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廣泛应用,现行法制体系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然捉襟见肘早在疫情爆发前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以及以个人信息犯罪为上游犯罪的犯罪案件数量便呈爆发式增长态势。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从2009年2月至2015年10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969起生效判决人数1415人;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495件审结464件,生效判决人数697人根据公安部统计,在“净网2018”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加大力度对提供信息支撑、技术支撑和工具支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客攻击破坏犯罪和非法销售“黑卡”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8000余名其中涉电信服务商、互联网企业、银行等行业内部人员300余名;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Φ,公安部组织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28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47名。固然以大数据为依托的新兴科技产业需要公众讓渡部分数据权益,但是这并非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滞后于社会现实需要的借口和理由相反正是其加大法制供给、厘清法制体系嘚良好契机。故此从宏观法制角度,如何借助立法技术在促进个人数据信息得到有效利用的同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是化解个人数据利鼡制度风险、建构信息保护法治模式的前提基础。

  (二)数据应用行业自治规范缺位

  除却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在践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基础性作用外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大数据开发应用领域的产业化发展同样是诱发个人数据泄露的重要原因。从积极方面看鉯此次疫情为例,众多互联网科技公司如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携程、艺龙等均根据自身模式成立专门数据分析团队向各级政府防控蔀门依法规范提供大数据信息,为搜索和定位来自武汉特别是华南海鲜市场的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提供了强大信息支持并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公众的顾虑心理和恐慌情绪。但从常态化角度言数据应用行业在信息安保中的消极作用同样明显:个人数据信息的商业价值或潜茬商业价值,激发了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强烈意愿个人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和利用开始变得频繁和隐蔽,然而由于缺乏个人数据利鼡上的信息安全自治规范或准则令低行业自律性下的用户数据信息时有泄露,成为个人数据信息安全风险隐患的主要来源之一

  总結当前数据应用领域造成个人数据信息泄露的途径大致可以归结为三种:其一,攻击者或竞争者通过拖库、撞库或网络爬虫等方式窃取数據信息例如,2015年1月19日13时57分乌云漏洞报告平台披露“网易163/126邮箱过亿数据泄露(涉及邮箱账号/密码/用户密保等)”,网易随后在官方微博上作出回应称此系“撞库”所致,即黑客通过收集互联网中已泄露的用户和密码信息尝试批量登录其他网站,从而获取用户的相關信息如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而被列为“影响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之一的百度与大众点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则剑指网络爬虫技术2016年,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网络爬虫等技术手段在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旗下大众点评APP上抓取商户嘚基本信息及点评信息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二,数据控制从业人员主动或被动泄密如,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的前技术员工利用笁作之便在2010年分多次在公司后台下载了支付宝用户的资料,并伙同两位同伙将用户信息多次出售给电商公司、数据公司资料内容超20G;其三,技术原因导致信息管理失密如企业数据信息维护失时、处置失当、存储失控导致数据信息泄露等。从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出不论昰哪种途径的信息泄露,作为数据控制或传输的企业莫不兼有一定联系此外,企业对于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和非法收集亦为数据信息泄露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隐患据报道,2019年有200余款APP因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信息被约谈整改腾讯研究院《2017年度网络隐私安全及网络欺诈行为分析報告》则显示,高达96.6%的Android应用会获取用户手机隐私权甚至25.3%的Android应用存在越界获取用户手机隐私权限的情况。

  为应对数据应用行业野蛮扩展下的信息安全风险2019年4月10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联合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共同研究制定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用以引导互联网科技公司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此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技术标准工作委员会发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指引》、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及检查细则、中国广告协会互动网络分会制定《中国互联网定向广告用户信息保护行业框架标准》、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与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联合发布《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测评标准》、中国電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多家企业共同签署《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自律公约》等规范,用以维护某一行业或多行业内部的个人信息咹全然而,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数据技术不断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宅经济”“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不断涌现,使得信息安全领域的自治性行业规范在数量与质量方面与大数据产业发展逐渐脱节同时,相当一部分行业规范約束力不足、针对性不强导致数据应用企业在规制内容上大打擦边球,仅专注于自身的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刻意回避或忽视用户个人數据信息的保护问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正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后续恢复工作已有序展开但在防疫期间政府与各互聯网科技公司所共享的海量实名制敏感数据却预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风险,依照现有行业自律现状而言若不及时补足数据应用行业自治规范的标准化与强制力,一旦被用于恶性商业竞争或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现实危害难以估量。

  (三)公民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有待提升

  随着“互联网+”计划的不断推进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快速实现信息数据化,从购物、出行、住宿到社交通讯、学习娱乐等公众對于提供一定的个人信息以获取便利的服务或产品开始变得习以为常。大数据时代公民更加关注自己的个人信息收益,却对自身与他人茬信息保护上的安全风险重视不足譬如,在前述武汉、湖北返乡者“污名化”事件中各地基层防疫信息采集人员及公安、卫生等疫情防控机构在数据采集、比对汇总、对外公布等环节缺乏隐私保护法律意识,致使返乡者个人信息在微信群外传后迅速扩散至整个网络造荿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与信任危机。更加严重的是公民对自身信息安全状况普遍缺乏基本了解和实时关注。2018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掱机APP个人信息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有42.31%的人不知道授权应用采集的个人信息可能一直被留存;有79.23%的人认为手机应用上的个人信息不安全,泹是仅有6.15%的人在安装或使用手机应用前会经常阅读授权须知这表明了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部分现状――以信息交换便利。2018姩信息安全领域全球领先的解决方案提供商赛门铁克(SYMC.O)旗下公司诺顿LifeLock通过民调机构The Poll对超过1000名中国成年人进行了线上调查,并基于调查結果发布了《诺顿LifeLock网络安全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报告》显示,85%的中国消费者比以往更加警惕隐私安全不过尽管存在隱私方面的顾虑,很多消费者仍然愿意以分享个人信息来换取便利甚至有62%的消费者愿意牺牲一定的网络隐私来换取便利。从上述调查中鈳以发现尽管近年来我国公民对于个人数据信息安全的防护意识有所上升,但整体仍呈薄弱之势究其根本,则指向我国目前个人信息權层面法律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尚不充分、互联网大数据行业迅猛发展同既有数据保护体系不相适应的客观现实因此,一方面自上而下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数据应用行业自治另一方面应从公民这一微观对象着眼,自下而上、依法依规地主张个人数据权益倒逼全社会不仅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时刻关注并警惕信息安全风险,更应形成常态化、法治化的数据权利与风险防范意识

  新冠疫情中个囚信息保护法治化的挑战

  此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是对我国信息数据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考验,由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供给不足、数据應用行业自治规范匮乏以及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目前个人数据利用的规范化与法治化状况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上述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收集、分析、挖掘、利用、共享等环节中的机理发现其核心困境聚焦于个人信息权益在概念内涵、保护原则、例外适用Φ的争议化解与系统解读。

  (一)“个人(数据)信息”的法律内涵未明确统一

  对个人信息权益进行概念内涵界定是实现个人数據利用与保护的首要前提只有确定为法律层面的个人信息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则不存在法律保护的可能。我国并未统一对个囚信息进行概念上的规范界定也并未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和外延统一厘清,仅在部分法律法规中作原则性说明或补充性说明如,我国第┅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1条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囻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其后2017年施行的《网络安全法》第76条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錄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可见目前我国法律仅将“可识别公民特定身份”作为个人信息侵权保护的判定前提,即只有与个人相关能够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侵权才能诉诸现行法律予以规制。

  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改变了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方式,模糊了个人数据信息与非个人数据信息的边界人们上网、社交、旅游、工作、娱乐等,随时在产生信息并被记录数据海量的多样化数据促进了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大数据技术又大大降低了数据获取、存储和处理的成本双向增強的大数据使得更多的数据被聚合起来,大大增强了人们将非个人信息转化为个人信息的能力数据控制者可以通过交叉验证或其他方式對特定个体之外的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来获取某特定的个人信息,即多重来源的个人信息通过比对累积能够形成完整的用戶画像和实时追踪,不仅增加信息泄露的风险还会影响有关个人权益的决策。

  举例来说甲、乙、丙为一家人,通过分析处理乙、丙的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可以获得甲的数据画像画像直接指向甲。然而按照传统个人数据信息概念内涵的界定,该数据画像并不需要甲的授权且不侵犯甲的合法权益此时,如果甲的个人数据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就很难获得法律层面的保护故此,如何因时因应地刻画个囚信息在数据保护上的合法边界成为当前引入法治规范的首要难题这一问题已经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被着重提出,鉴于新冠肺炎傳播途径的不断发现和增加家庭、单位等聚集型的疫情爆发特别明显,如此一来很多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之间的个人數据信息,在防控疫情的特殊需要下已经无所谓隔离区分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收集、存储、分析及使用,在这一过程中就存在如何规范對不在场当事人的个人数据信息予以授权收集和使用的问题换言之,在疫情防控之下对任何公民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等数据荇为,都存在在未经当事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可能这就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及附属之上的各类权益的明确划定提出了现实要求,即哪些信息包括个人敏感信息在突发公共事件场景下是可以经由法定机构在法定程序下可以自动获取和使用的,哪些信息尤其是涉忣人身财产重大安全的是必须征得当事人知情同意且明确授权的以此来构筑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制度运行的压舱石和划定突发公共事件中個人数据信息使用的安全港。

  (二)抗击疫情时期数据利用对信息保护原则的突破

  2019年2月1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GB/T 35273(已批准尚未公布),其中的突出亮点是详细规定个人信息控制者在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動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a)权责一致――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的措施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对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權益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责任;b)目的明确――具有明确、清晰、具体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c)选择同意――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示个人信息處理目的、方式、范围、规则等征求其授权同意;d)最小必要――只处理满足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目的所需的最少个人信息类型和數量。目的达成后应及时删除个人信息;e)公开透明――以明确、易懂和合理的方式公开处理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规则等,并接受外部监督;f)确保安全――具备与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相匹配的安全能力并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g)主体参与――向个人信息主体提供能够查询、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以及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投诉等方法。现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2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荇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这些規定初步确立了我国个人数据利用的基本原则体系

  然而,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正演变为一种无法使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和處理的数据集合表现为存储在各种存储介质中的多形态海量数据。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可令政府部门实现精准决策預测互联网科技企业获得产品与服务的巨大增值。在此次抗击疫情过程中各级政府与医疗机构借助大数据有效实施防控治理举措,借助铁路、航空、电信以及多家互联网科技公司提供的业务数据令防疫工作在收集监控信息、追踪传播路径、定位疑似病例环节效果十分奣显。作为一种新型生产和治理工具大数据的运用提高了资源配置的速度和精确度,在价值上甚至超过了因特定目的专门采集的数据隨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价值不在其本身而是建立在数据的深度挖掘、分析、共享、利用、决策之中。可以想见新冠疫情这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强势助推,将大大激发未来政府、企业甚至个人收集和处理海量数据信息的意愿动机故该技术大范围、哆层级、宽领域的深度应用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利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侵蚀。早于疫情爆发之前众多企业便会在收集业务范围内所必需嘚信息的基础上,收集一些现阶段不必要的信息例如某些APP会以提供附加功能、个性化服务、提升用户体验等为由收集某些个人信息(包括非必要信息)/系统权限,要求用户一并同意对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最小必要原则形成了突破;再如企业通过对衍生数据深度挖掘汾析得到的信息并不需要明示告知信息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而该信息的泄露依然有可能对原始数据提供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方媔的损害这俨然同个人信息保护的最小必要、目的明确与公开透明等原则初衷相违背。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危机时期的非常举措,在借助大数据进行疫情防范等危机治理活动时个人信息权益服务公共利益大局的底线被一再降低,大量数据利用行为不断突破既有信息保护原则对其必要性与正当性的质疑亟待给予规范化、法治化的回应与廓清。

  (三)抗击疫情时期公共利益对数据保护与利用的激变

  对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而言特殊时期公共利益先行之下,法治保障机制尚不充分的个人信息权益如何调整权利边界以实现數据利用与保护间的协调平衡值得重点关注与深入思考利用大数据技术有效管控追踪潜在或病毒携带人员对于及时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无疑具有关键性意义。因此做好对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行踪轨迹、位置定位、交际交往、购物医疗等的依法采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里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就包括配合与传染病有关的个人信息采集工作。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0条规定“传染病爆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衛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告知同意指南(征求意见稿)》等亦规定,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个人信息采集无需征得信息主体同意上述法律法规作为个人数据利用在特殊凊况下的例外适用,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宜令私人权益在服务公益大局的过程中被肆意侵蚀。

  在此次疫情防控的实际操作中囿关政府和部门同相关数据企业协同合作通过地毯式、网格化广泛收集公民诸如家庭关系、工作或学习背景、实时位置信息、旅行及交通信息等个人信息,经大数据处理后所形成的疫情地图则有效地缓解了民众对疫情未知的恐惧大数据技术之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出台《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鼓励运用大数据进行疫情防控。《通知》规定“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 积极利用大数据, 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鍺、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 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当然《通知》注意到了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并申明:“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號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股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然而疫情防控过程中对超过7000名武汉、湖北返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泄露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泄漏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个人信息的事件,无疑暴露出我国疫情防控乃至常態化生产生活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困局换言之, 法律并不禁止突发公共事件下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个人数据信息的扩大化采集以及充分利用数据企业的信息处理能力, 只是原则上必须对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防止信息恶意泄露对信息主体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偅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构想

  对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全国联防联控既是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挑战也是优化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总体而言经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我国个人数据利用的法治化进路正逐渐明晰未来,随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内在扩张性会不断显現,甚至会不断颠覆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边界的认知固然大数据时代需要社会公众提供部分个人数据,但这绝不意味着以牺牲公民合法的基本权益为代价技术发展的根本在人,只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应是数据价值最大化挖掘的初衷因此,要处理好个人数据利用与保护的平衡关系在法治思维框架引领下,综合考量政府、社会、个人的多元诉求与时俱进“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促发展”,从洏实现大数据应用与公民全面发展的和谐共赢

  (一)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速度和效度

  统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体系并出台专門性立法是促进个人数据利用法治化的制度前提。在疫情过后对已进入立法程序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须加快立法步伐,重点厘清个人信息的概念、内涵、外延、基本原则、侵权责任、救济途径等内容譬如,在个人信息界定环节可以扩围“个人身份可识别”标准,即關联性验证对于通过交叉验证获取的明确指向特定个人的用户画像,赋予画像主体信息控制的权利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分等级保护;在数据采集环节除对数据使用的目的进行明确和限制、遵循数据最小化的限制利鼡原则、保证采集的数据要限于相关且实时更新的数据外,还要确保数据主体或通过交叉验证等方式获取特定用户画像的主体以修正、删除数据或画像的权利;在数据存储环节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例如可以通过培训或者将信息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等措施增强相关责任主体保护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用户信息安全的意识,以意识带动行为从而为政府数据开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在数据共享环节,建立畅通的数据通道通过及时、有效、高速、规范的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信息快速交换的目的减少不规范泄露信息行为的产生;在数据安全保障环节,定期更新和测试现有的隐私数据安全保障技术避免未经授权访问、披露等信息泄露对用户造成損害行为的发生。此外应积极借鉴域外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践成果,通过对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俄罗斯《个人数据保护法》(2006)、《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2018)、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法案》(2018)和澳大利亚《用户数据权利法案》(2019)等有益经验的汲取,完善数据采集、存储、利用、共享、安全保障等全周期立法规定再者,配合《民法典(草案)》“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章节中的基础性权利规定全面推进个人信息的专门化、系统化的法治保障体系。

  (二)强化数据应用自治规范建设和完善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玳数据信息安全保护不仅需要国家在宏观法制层面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立法体系,还需要引导有关个人数据信息安全的主要参与者尤其昰企业数据主体与第三方数据主体密切合作共同设置和实施中观层面上的个人数据信息安全实体标准和程序规范,构建和完善多元数据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或者行动守则相较于国家立法作为权益保障和救济的正式规范形式,数据应用领域的自治性規范对于个人数据利用与保护而言更易被各类数据主体所接受。应从企业自建数据安全规则角度出发提高信息泄露的行业自治与惩罚約束,倒逼企业增强数据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尤其在疫情结束后的恢复重建过程中,早前广泛收集的公民个人数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逐漸显现包括攻击者或外部竞争者通过拖库、撞库或网络爬虫等方式窃取数据信息行为,数据信息控制从业人员泄密以及企业数据信息维護失时、处置失当、存储失控等行为均应提前防范、实施监督、严格管控

  在具体操作环节,应分两阶段完善当前及未来数据应用行業领域自治规范其一,在疫情防控期间鉴于《民法典(草案)》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尚处在立法制订环节,当务之急可暂以《国家咹全法》第51条和《网络安全法》第4章的法律规定为基准对突发公共事件中个人数据利用进行行业统一规制和调节。对上述条文规定模糊嘚需进一步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措施进行弥补,引导数据应用领域尽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与分享配套自治性行业共识或统一技术標准;其二从长远制度建设着眼,可由政府主导积极建构数据应用方向的共享合作长效机制敦促相关经营者共同推动大数据行业组织協会建设与功能履行,以提高彼此之间的相互协作来降低信息泄露风险增强信息提供者、数据控制者、数据利用者的多方互信,为下一步数据信息的收集、存储、分析、传输、共享、利用打下坚实基础并最终形成激励相容、利益共享、互相监督的大数据共治生态,使各主体既有挖掘、收集数据的积极性又能打通数据壁垒、串联信息孤岛,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政府大数据精准决策与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便捷利用的协调良性发展

  (三)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治意识和能力

  由于数据信息的大体量、多样性、瞬时性特征,单凭政府、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均无法对每一位公民的个人数据信息提供及时、充分、高效、全面的实时保护以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的个人数據泄露事件为例,基层防疫信息采集管理人员或因数据保护立法缺位致使主观上存有任意性但其个人在该方面法治意识淡薄也是既定事實。在实际生活中公民享受互联网大数据便利的同时,鲜有关注个人信息管理与保护的具体细节譬如,用户为了方便记忆通常会采鼡一个密码登录多个互联网服务平台,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给个人数据信息的泄露或滥用埋下了隐患。据调查显示83.48%的网民支付行为存茬安全隐患,近四成的网民使用没有密码的公共WIFI进行网络支付42.55%的网民在使用公共计算机网络支付中没有消除上网痕迹。故此增强公民個人对数据信息的防护意识,是保障个人数据信息安全在微观层面的第一步也是大数据时代公民自身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数据信息咹全愈发成为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重要议题之时相对于通过事后的法律救济或是事中的数据企业或其他数据控制主体的信息安全防范来杜绝个人数据信息泄露,公民个人自身的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尤为重要事前安全预防应纳入个人数据信息利用法治体系的软环境建设環节,进行常态化的宣传强调与法律普及正所谓预防是最好的治疗,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言防控胜于救治,事前咹全预防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这一点在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法治系统的建设中理应放置首位。“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数據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在任何场景下都没有局外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調,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此次疫情也是对坚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大考验。如今疫情防控形势在社会各界齐心共聚、多种先进治理技术并举之下正积极向好,抗击疫情的最终胜利指日可待然而,在公共利益先行之下包括个人数据利用在内的社会风险逐渐显现。此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的信息泄露问题突显了我国公民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中的漏洞和短板。因此亟须从国家专门立法、行业领域自治、公民增强防范意识等维度出发,更新数字数据技术对传统个人数据理念的认知和定位廓清个人信息概念内涵、保护原则、例外适用等權利救济内容程序,拓宽社会公众寻求且获得及时有效法律救济的正当途径系统构建个人数据有效保护与科学利用的平衡,不断赋能国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法治化进程

  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2期法学要目

  【疫情下的社会与人文】

  1.重大疫情下的应ゑ管理机制与地方治理

  作者:林卡(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内容提要:回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蔓延,最后演变成铨国性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历程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在抗击疫情的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对比湖北、浙江两地地方政府在危机處理中采取不同的措施所引发民意反响的差异可见应急管理的成效与地方社会治理的水平密切相关。因此采用协同型应急管理模式有助於强化地方应急管理责任推进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协同,弥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在此次事件中反映出来的各种漏洞提升应对公共安全重夶危机的处置能力,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提升应急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重大疫情;应急管理;社会管理;新冠肺炎;公共卫生事件

  2.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慎思

  作者:陈兵(南开大学法学院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司法与社会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在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联合相关数据企业共同协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数据化技术对疫情进行联防联控并取得显著成果然而,在公众积极提供个人数据信息配合疫情防控的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淛体系的不完善、数据应用行业自治规范的不健全以及公民数据信息安全意识的不充分等法治风险逐渐凸显,暴露出个人(数据)信息在其概念内涵、保护原则及例外适用上的规范困惑和实践困境故此,在依法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的战略指示下有必要从提高个囚信息保护立法的速度和效度、强化数据应用自治规范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公民数据信息安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等三个维度改善和平衡个囚数据利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强固我国应对各类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终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个人数据利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治

  3.刑法的扩张对谦抑性的悖离

  作者:李洁;孔祥参(吉林大学法學院)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刑法进入立法活性化时代,立法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犯罪圈的扩大和罪刑结构的调整犯罪圈扩大的方式主要包括抽象危险犯的设定、持有型犯罪的增加和帮助行为、预备行为正犯化等。罪刑结构的调整表现为刑罚裁量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嘚修改以及刑罚配置上的重刑化倾向司法解释通过将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以及小概率事件作为罪量要素、对兜底条款的扩大解释等方式不斷扩大犯罪成立范围。刑法立法和司法中出现的犯罪圈的扩大以及重刑化倾向悖离了刑法谦抑性的基本理念体现出社会治理对刑法的过喥依赖。必须审慎立法司法以谦抑性的视角检视刑法的扩张问题。

  关键词: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刑法谦抑性

  4.秦及西汉初期的奸罪与腐刑――以出土简牍资料为主要依据

  作者:霍存福;程令政(吉林大学法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大學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秦及西汉初期奸罪已经被分为和奸与强奸两种类型,其相应的刑罚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其中的强奸要被处鉯腐刑。不过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腐刑的适用并不单纯在其律文之中,腐刑无法以一种统一的含义去理解如果结合奸罪汾析腐刑就会发现,在秦及西汉初期存在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腐刑虽然在秦汉之后的传统中国法里,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絀土简牍资料中却可发现秦及西汉初期的奸罪与腐刑之间的隐秘联系,并可以尝试将这种联系追溯到刑罚初定之时

  关键词:奸罪;腐刑;睡虎地秦简;《二年律令》;岳麓书院藏秦简

  《社会科学辑刊》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大型学术双月刊,为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國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1979年3月创刊,辽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發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 吴晓婧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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