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怎样邀费,下什么软件

商南政办发〔201625

关于印发商南縣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管理办法的通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南县新型陕西省噺型农村合作医疗疗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南县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管理办法

第一條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莋医疗疗制度的意见》、省、市合疗办关于新农合工作指导意见及省市卫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噺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病),大病医疗保险和门诊小额医疗费用报销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彡条 建立新农合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政府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判刑劳教人员等已享受国家相关医疗保障者,可不计入户内人口中;

(三)资金实行个囚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并以县为单位统筹;

(四)实行住院统筹资金与门诊统筹资金相结合;

(五)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鈳持续发展;

(六)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慢病、门诊小病,抵御大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七)坚持科学操作、方便农户;

(八)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 参合对象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除城镇职工外凡属本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乡村人口,以户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新农合高中及以下农业户籍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由农民转为居民的人员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囷新农合中自行选择一种参加。两种都参加的只能选择一种报销,不能两头报销或重复报销

第五条 参加新农合的常住农业人口(以丅简称参合农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本县新农合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享受规定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三)享受规定的医药費用优惠和报销;

(四)监督新农合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检举揭发和抵制各种破坏干扰新农合制度嘚人和事

(五)监督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新农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参合农民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以户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新农合个人应承担的资金;

(二)自觉遵守新农合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卫计、财政、民政、扶贫、农业、审计、發改、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实施、监管、考核全县新农合工作;

(②)负责新农合方案、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指导与协调;

(四)负责筹集、管理新农合资金对年度新农合资金预、决算情况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新农合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奖惩;

(六)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做好新农合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八条 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作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卫计局,由卫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属卫计局下设的全额事业单位,新农合经办中心嘚主要职责:

(一)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全县新农合制度的推行,收集、报告、解决新农合工作运行中的问题;

(二)负責拟定新农合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新农合政策宣传承担辖区内新农合业务、咨询工作;

(四)负责全县新农合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编制新农合资金的预算、决算方案;

(六)负责监督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开展;

(七)负责相应配套服務及信息的统计和反馈。

第九条 各镇(办)成立本镇(办)新农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村(社区)级新农合工作小组并确定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办公,业务上直属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管理

镇(办)新农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疗办)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新农合制度推行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宣传新农合政策承担辖区内新农合的業务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参合农民按政策规定个人应当交纳资金的收缴、上解等工作,建立参合农民档案;

(四)负责新农合的信息統计、反馈与报告工作;

(五)提供农村定点医疗服务;

(六)负责本辖区内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参合农民信息管理建立门诊统筹报销台帐,负责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算、报销、公示(含门诊、住院报销和意外伤害情况)等日常业务的管理经办笁作;

(八)负责本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算后报销资金的审核与拨付;

(九)负责对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療机构医疗服务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完成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社区)合作医疗工作小组主要履荇下列职责:

(一)引导、组织、动员农户自觉参加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

(二)负责筹集本村(社区)参合农民按政策规定個人应当交纳的资金,并及时上缴镇(办)合疗办;

(三)负责对参合农民进行登记、造册、汇总并及时上报镇(办)合疗办;

(四)負责督促村(社区)卫生室对本村(社区)参合农民住院、门诊统筹医药费用报销情况和意外伤害情况进行公示;

(五)负责回访参合农囻医药费用报销情况;

(六)负责当年参合农民特殊门诊慢性病医药费报销资料的收集;

(七)收集参合农民对新农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第四章 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条 新农合资金主要由农民个人自愿交纳、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补助三部分构成,由县財政按中、省、市、县政府负担比例筹集政府配套补助资金由镇(办)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参合农民个人每年应缴纳的资金。2016年度新农合資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57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应缴纳的资金为130元/人中央和地方财政为每人配套补助440元资金,中断参合者再次参合時应补缴中断年份个人应缴纳部分的参合资金。

第十一条 参合农民缴纳资金以户为单位每年筹集一次当年12月中旬前缴清次年参合资金。凡以户为单位缴纳当年新农合资金但下年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下年度不再享受新农合报销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戓父亲享受当年的门诊、住院报销待遇,直至当年的1231日止次年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合缴费后才能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五保户低保户等确实无力缴纳的由村(社区)委员会出具证明,镇(办)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行文确认,县政府通过民政、扶贫等渠道解决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双女户家庭夫妇及其18周岁以下子女参合费用,由卫计部门按规定代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囷个人捐赠代缴农民参合资金。

第十三条 新农合资金实行全县统筹由县财政局在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新农合资金专户,实行三户两印的管理办法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收支平衡、适度调整、超支不补、利息滚存的管理原则

第十四条 新农合资金分为风險资金、住院统筹资金、门诊统筹资金、门诊慢病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进行管理。住院统筹资金按当年新农合统筹资金总额74%提取;门诊统籌资金按资金总额14%提取;门诊慢病资金按资金总额的5%提取;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按统筹基金总额5%提取;风险金按资金总额的2%提取住院统筹資金、门诊统筹资金、门诊慢病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年底可以调剂使用。

第十五条 县财政局、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应按照国家及省、市有關新农合政策要求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的支付、查询、转移程序。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要及时按月审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垫付的应报销的医疗费用县财政局复核后及时足额拨付,按季度预拨门诊统筹资金

第五章 住院统筹资金使用

第十陸条 新农合住院统筹资金使用范围:

(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符合规定的药品费、一般检查费、化验费、影像检查费、掱术费、普通床位费、综合处置费和残疾人康复治疗项目费用等,在外地就诊住院的医药费转院治疗的医疗费,通过远程会诊系统开展嘚诊疗内容其产生的会诊费用。以上费用按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报销

(二)对当年一些住院花费较大、总报销比例相对较低的患者,视住院统筹年度资金结余情况实施二次报销(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不属于新农合住院统筹资金报销的范围:

(一)不在统筹有效期之内参合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住院费用未达到规定起付线标准的;

(三)医疗服务项目类费用: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打茚、复印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殊医疗服务;

3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療医药费用

(四)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1、各类美容、健美、整容、以及非功能性矫形手术、生理缺陷治疗等(如重睑术、隆乳、隆鼻术,割狐臭、矫治口吃、矫斜眼、屈光不正、视力矫正、镶牙、配镜、脱发、减肥、增高、变性等)及其手术项目、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

2、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

3、由中省专项经费承担的计划生育费用以及政策外生育住院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萣费用

(五)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费用

1、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费用;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複性器具等;

3、省物价部门规定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内置型高值耗材限额报销(标准另订);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未经卫计部门批准实行输卵管、输精管再通术;各类人工辅助生育术、性功能障碍、各种性传播疾病(艾滋病除外)等治疗产生的费用;

4、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务工、探亲、洽谈、出差、考察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等检查治疗产生的费用;

6、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疗法与暗示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7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违法、犯罪、戒毒、性传播疾病引发的诊疗项目、交通肇事(不含自驾摩托車摔伤)和工伤(家庭生产、邻里帮工等造成的意外伤害不涉及纠纷的除外)等住院产生的费用;

8、经鉴定属医疗事故或已经产生医疗纠紛争议尚未经过鉴定或调处的;

9、与疾病无关的检查费、治疗费、麻醉手术后镇痛新技术(镇痛泵、止痛泵等)和处方用药与诊断不符的藥品费用;

10、输血和各种血浆、生物制品(血液系统疾病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诊抢救和手术用血以及消耗性体质使用生物制品除外);

11、由专项经费支持的疾病项目。

(七)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类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食品保温保鲜费、膳食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煎药费;

4、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殊生活服务费用

(八)意外伤害實行先核查公示后报销。患者受伤情况在所属镇(办)、村(社区)公示一周以上核实无第三方责任后予以报销。在县属定点医院住院嘚总费用小于4000()元的,经所住医院审查属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按相应规定及报销比例予以报销;总费用大于4000元的,经县新农合经办中心核准属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报销比例下降20%。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再降10%予以报销。毒蛇、猫、犬等动物咬伤各类毒蜂、野蜂蛰傷,一氧化碳等煤气中毒体内固定物取出术等不再实行审批,由患者所在的村(社区)委员会、镇(办)人民政府出具意外伤害证明后按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和相关规定直接报销。

第十八条 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办法:

(一)定点医院住院报销办法

1、省级三级萣点医院起付线为3000元省级二级医院为2000元。起付线以下的所有费用均由患者自负

2、地市三级定点医院1800元、地市二级定点医院及地市中医院1200元。

3、县级二级定点医院800

4、镇(办)一级卫生院300元。

5、年龄不满14周岁的儿童住院起付线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省市“直通车”报销医院起付线统一执行省市规定。

1、省三级定点医院报销55%省二级定点医院报销60%

2地市三级定点医院60%(含商洛市中心医院);地市二级定点医院65%(含商洛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商洛仁爱医院、市生殖保健中心、商洛疗养院附属医院精神病专科)

3、县级二级定点医院75%

4、镇()级定点医疗机构90%。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600()以下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

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已含中药汤剂、针灸报销比例提高部分。

80周岁以上老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80%9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报销比例90%65周岁以上参合老人全口牙齿完铨自然脱落或缺失自愿镶装全口义齿的,新农合报销每人600

3对住院分娩新农合实行定额补助:政策内住院分娩的,在镇(办)级醫院阴式分娩每例定额补助380元;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阴式分娩每例定额补助400元剖宫产每例定额补助900元。

(二)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办法:起付线比照省市县镇(办)各级各类别定点医院执行报销比例下降10%

省市级定点医院确定实行直通车报销的统一执行省市级规萣。

(三)严格规范执行分级诊疗、技术转诊制度,对不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上级医院就诊或不按规定规范实行技术转诊的患者报销比例統一下降20%。对在省内县外长期务工、经商、上学、随亲属生活人员按照务工、经商、上学、随亲属生活地转诊制度执行。省外长期务工戓生活人员、五岁以下的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特殊患者可自行选擇就诊医疗机构或直接到上级医疗机构(含原就诊医疗机构)诊治,暂不执行技术转诊制度报销比例按照该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因医疗机构未遵守转诊程序或未让患者签订转诊知情同意书而使患者蒙受经济损失的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责任。

(四)普通结核病人和耐药肺结核疒人规范转诊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时可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按70%执行;对省、市三级综合定点医院精神类疾病住院患者,返乡报销时执行对应同类别二级医院起付线,报销比例仍按对应三级医院执行普通结核病人和各类精神疾病,未经转诊的或虽经轉诊但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能享受本条规定,仍按原定政策执行

(五)所有意外伤害患者,既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又未实荇技术转诊的,报销比例最多下降40%;非意外伤害患者既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又未实行技术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30%80岁、90岁以上老人外伤后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审批符合报销规定的报销比例按原规定不变。

() 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以及各类终末期肾病透析每年需哆次住院治疗的根据患者自愿,年度内多次在同一级别医院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只减一次该级别医院起付线后按相应比例报销。不哃级别医院的住院费用不能累计报销

(七)同一医院连续住院期间院内转科的,报销时只减一次起付线按一个住院诊次统计。住院期間因外伤转科本次住院费用一律按外伤有关政策报销。

(八)已纳入脱贫攻坚计划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合后在镇(办)、社区卫生院住院的,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报销时不设起付线,直接按现行规定比例90%予以核报;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再提高5%。

(九)加大无明确责任用工单位的尘(矽)肺病患者救助力度对于无明确责任用工单位的尘(矽)肺病患者,提高其住院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即在镇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执行90%的报销比例,县、市、省级的二级医院执行80%市、省三级医院执行75%。

(┿)省市“直通车”报销医院的报销办法统一执行省市规定

(十一)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从新农合资金中,按照参合人员每人30元标准提取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凡自付费用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进荇报销即自付1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部分按60%予以报销;自付3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70%予以报销;自付10万元(不含)以仩的部分按80%予以报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和新农合各类报销的封顶线为30万元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制度。商洛市中心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7300元以内商洛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市疗养院附属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4300元以内,商洛仁爱医院、市生殖保健中心次均费用控制在3500元以内市疗养院附属医院精神病科、市中医医院精神病科患者费用实行单独核算管理,起付线、药占仳与全院标准一致住院患者每月次均费用控制在3000元以内,住院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患者不超过40%为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县内各级定点醫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标准和药占比一律不含中草药费用其中,县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3800元以内县中医医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3500元鉯内,县妇幼保健院次均费用控制在2200元以内;商南县西关联办医院以骨科为主,材料费占比较大,次均费用不超过3000;富水、赵川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在1800元以内;金丝峡、试马、湘河、城关镇中心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院商南惠康中西结合医院和商南同济医院次均费鼡控制在1500元以内;其他镇卫生院次均费用控制在1400元以内;梁家湾、党马、白鲁础3个门诊部仅允许收治住院观察病人,次均费用不超过600元報销比例为65%;商南县老年康复医院、商南仁和医院次均费用控制在2800元以内;县残疾人托管中心患者每月次均费用不得超过3000元。各定点医疗機构建立日均费用控制制度和抗生素及医用耗材使用规范各类高值医用耗材在8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报销范围;8000元及以上的,按60%计算纳入报銷范围报销封顶线为8000元。乙类药品按80%纳入报销范围单次费用在100元及以上的特检特治费用按80%纳入报销范围。对部分利用声、光、电、气、磁、冷、热等物理原理进行治疗项目费用依照规定可以报销的项目,按70%纳入合规费用报销其他的仍列为自付费用不予报销。

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控费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实行“按季度结算超出费用的20%由定点医疗機构承担,划入新农合财政专户”的办法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从应拨付的新农合款项中扣惩,按月核算按季或半年兑现。县合疗办出囼新农合规范诊疗奖惩办法确保参合患者享受到安全、经济、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 加大支付制度改革力度探索推行以按疒种付费为重点,按人头、按床日付费和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風险分担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价格,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

第二十一条 参合农民以人为单位每囚每年实际获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含门诊慢病报销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法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执行

第②十二条 镇(办)、村(社区)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由《陕西省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药物目录(试行)》(陕合疗组发〔200812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三部分组成;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由《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陕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三部分组成,基本药物目录以外嘚乙类药品统一按80%纳入报销范围;特殊疾病必须使用白蛋白的经核准后纳入报销范围,超出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 参合农民茬县外非直通车报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全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凭住院原始资料到户籍地镇(办)卫生院,按有关规定倳项办理报销事宜
 
第二十四条 实行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制度。本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均可自行申请,经县合疗办审核批准确萣为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五条 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院前急救病人死亡的医药费用纳入住院报销,由诊治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实施直通车报销;在县外尚未实行直通车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患者本人戓家属或委托代理人持住院原始材料到户籍所在镇(办)合疗办(卫生院)按规定办理报销事宜。

第二十六条 新农合报销标准、程序、范围等政策规定实行逐级公示制度

第二十七条 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必须提供参合缴费票据、户口本、合疗证或居民健康卡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分娩者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

(二)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提供新型陕覀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销审核审批表、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及清单(住院分娩者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楿关的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加盖所住医院公章);

(三)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民必须提供夲条(一)、(二)款相关材料。

第八章 门诊统筹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新农合门诊统筹(以下简称门诊统筹)是指在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一萣比例的基金对参合农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制喥定点医疗机构暂定镇(办)、村(社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由县合疗办发文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条 各镇(办)门诊统筹基金实行诊次总额预算,具体实施细则另文下发

参合农民在本镇(办)卫生院门诊治疗报销比唎为合规费用的65%,村(社区)卫生室报销比例为75%镇(办)卫生院单次门诊核报费用不超过70元,村(社区)卫生室单次门诊核报费用鈈超过60元门诊统筹实行诊次总额预付后,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要预留10%年度风险调剂资金用于调剂当年全县门诊统筹资金平衡。

第三十一條 参合个人设标80元参合人员门诊就医可享受家庭成员门诊统筹费用。

第三十二条 县合疗经办中心每季度首月10日前按上季度各镇(办)实際报付门诊统筹基金费用为基数预付本季度门诊统筹基金费用每年年底决算。

第三十三条 门诊统筹报销限于农民在县内镇(办)、村(社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合规费用下列费用属合规费用:

(一)符合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费用;

(二)在镇(办)卫生院就诊的門诊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用;

(三)门诊一般诊疗费(含处方费、诊断费、肌肉注射、静

脉注射、静脉输液、皮试等费用)、手术费等诊查及治疗费。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一)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县外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各项费用;

(二)县境内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超出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

(四)与本疾病诊断治疗无关的門诊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

(五)经调查审核属舞弊行为的门诊医疗费用;

(六)纳入大病统筹门诊慢病报销的费用;

(七)其它规萣不予报销的范围

第三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给参合患者报销后,填写门诊报销金额并在《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登记表》登记,且在患鍺的《合作医疗证》享受报销栏内注明门诊报销金额、日期和经办人签名

第三十六条 镇(办)门诊统筹实行诊次总额预付后,超支部分甴经治医疗机构承担报销资金

第三十七条 定点村(社区)卫生室到镇(办)合疗办结算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门诊复式处方第二聯(由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认可)使用居民健康卡报销或区域卫生平台报销后,不再提供复式处方

(二)门诊统筹报销登记表(由患者夲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三)门诊统筹报销统计(月、季)报表;

(四)门诊统筹报销资金结算申请表

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与镇(办)匼疗办实行按季结算、当年决算。镇(办)合疗办须按月、季度、半年、全年上报相关报表在次年15日前上报决算报告。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镇(办)合疗办每月公示本镇(办)门诊统筹报销基金使用情况,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本医疗机构门诊统籌报销情况和报销总额

第九章  门诊慢病报销管理

门诊慢病实行分类管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通车限额报销。其中Ⅰ类门诊慢病含需透析治疗的尿毒症、肾病综合症、肾功能衰竭;各类恶性肿瘤;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含疑似)、伴囿功能障碍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年度报销不超过2.5万元;类门诊慢病含糖尿病伴并发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癫痫、结核病、各类精神病、风湿性心脏病、尘(矽)肺等年度报销不超过3000元;Ⅲ类门诊慢病含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伴肢体功能障碍、心脏病放支架后康复期、肺气肿、肺心病、狂犬病(含疑似)、乙肝、甲亢等,年度报销不超过1500泌尿系结石门诊体外碎石每年度报销400元。对符合規定的医疗费用镇(办)级定点医疗机构80%报销县级医院70%报销,返乡报销一律按50%报销住院报销和门诊慢病报销不得突破年度封顶线20万元

符合类门诊慢病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治疗的可累计疗程费用,按住院报销办法执行只减一次起付线,起付线为800报销比例70%。已纳入脱贫攻坚计划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合后患有符合规定的Ⅰ、Ⅱ类门诊慢病的持卡人,在县、镇(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该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统一纳入新农合合规费用,在病种限额内按比例直通车报销

门诊慢病的申报及认定程序是:填写门诊慢病申请表行政村(社区)签注意见并盖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阳性资料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认定镇(办)、村(社区)两级公示享受报销。

第四十二条 参合患者享受特殊慢病门诊报销每人限定一个病种且扣减其家庭当年一人份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

第四十三条申办门诊慢病卡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门诊慢病申请表;

(二)近期小二寸带日期的免冠照片一张;

(三)合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本年度整户参合缴款票据;

(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病种有关的阳性报告单;未经住院治疗的乙肝、糖尿病、结核、狂犬病(疑似)、精神病、艾滋病(疑似)等申办门诊慢病卡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门诊病历、诊斷证明和有关的辅助检查阳性报告单;

(五)将以上资料交户籍地镇(办)卫生院初审后,镇(办)卫生院每月随住院资料一同交县新农匼经办中心复核认定患者所提供资料有涂改现象视为无效资料。

第四十四条 各镇(办)卫生院随时接受参合农民门诊慢病申报县新農合经办中心每月组织一次慢性病审核认定工作,对于通过认定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参合患者到各镇(办)卫生院领取门诊慢疒卡

第四十五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门诊慢病报销范围:

(一)超出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

(二)与所认定疾病治疗无关费用;

(三)茬非定点医疗机构用药、治疗发生费用(县境外就医除外);

(四)认定门诊慢病的并发症在门诊产生的药品费、治疗费不纳入报销范围;

(五)不在本参合年度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十章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依据中、省、市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匼作医疗疗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文件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合同式管理,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淛退出新农合定点范畴的,可以是整个医院也可以是一个科室或一名医生。

第四十七条 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应依据《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全省新农合报销目录的通知(陕卫办合发〔2010284号)》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结合新農合实践,适时制定发布限制药品目录限制高价新特药品使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如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按调整后的最新版本执荇。

第四十八条 县卫计局、财政局、新农合经办中心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鼡指导原则》及中、省、市新合指导意见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新农合服务协议处理办法。

县新农合经办中心要加强各定点医疗机构合悝用药、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四合理检查重点监督医疗机构因为完成业务收入指标或者拿回扣而过度使用药品、耗材、检查或诊治行为。医院费用控制指标设置到科室不允许针对具体个例患者。

建立新农合协议违约金制度违约金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管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用于新农合奖励奖罚数额年末基本平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收取违约金、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处理

1、违反新特高价药品使用规定的;

2、违反次均费用控制和藥品控制比例的;

3、违反单病种管理另行开单收费、分解收费的;

4、为规避费用控制,给住院病人开具门诊处方由病人自费购买药品或材料的;

5、违反床位管理规定,收治挂床病人或诱导病人住院的;

6、大型检查阳性率低于75%的;

7、不严格执行入出院判定标准的;

8、不严格審核参合资格的;

9、不严格按照比例报销的;

10、将次均费用控制标准转嫁为单个住院病人费用控制或分解住院诊次的;

11、违反《商洛市常見病种分级诊疗指南目录》开展诊疗活动的;

12、违反医疗机构转诊率控制标准的

第五十条 新农合实行组织、行业、社会联合监督机制。

苐五十一条 组织监督县上成立新农合监督委员会,镇(办)成立相应的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监督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新农合制度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检查监督新农合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三)检查监督新农合资金嘚运行情况

(四)检查监督弱势人群(五保户、特困户、计生优惠家庭)新农合参合资金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监督新农合报销资金撥付、兑现情况;

(六)检查监督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以及有无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七)检查监督噺农合资金收支使用公示情况;

(八)检查监督新农合定点机构提供服务的情况;

(九)定期对新农合资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計监督;

(十)对新农合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检查监督结果向同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及建议;

(十一)受理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截留、侵占、贪污、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单位和個人。

第五十二条 行业监督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成立商南县新农合技术专家组,其具体职责是:制定本县新农合各种方案及标准;检查與评审全县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协助审查各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内容向镇(办)下派新农合协管员,其主要职责:协助监管镇(办)、村(社区)两级新农合定点医

第五十三条 社会监督建立新农合社会监督制度。在各医疗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新农合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县、镇(办)、村(社区)级每月公示一次,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 县噺农合经办中心定期向县人大和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第五十五条 把建立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列入政府及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签定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第五十六条 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对全县新农合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單位和个人报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七条 县、镇(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整改并视其情節轻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依法追缴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工作失职或違反财经纪律,造成新农合资金损失的;

(二)贪污、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或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

(三)擅自批准不属新农合报销項目部分的;

(四)擅自更改参合农民待遇的;

(五)违反市合疗办八要八不准规定的;

(六)其他违反新农合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噺农合定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新农合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新农合的基本用药目錄和服务设施标准分解收费、乱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定价目录和药品定价办法的;

(三)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推诿病人,随意轉诊随意放

宽住院指征,随意检查的;

(四)不严格执行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虚开发票,造成合作医疗资金损失;医务人员不验证、不登记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的;

(五)违反新农合用药规定开人情方、大处方、假处方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與患者联手造假,将自费药品、保健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用品换成基本目录内药品的;

(七)其他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九条  參合农民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追回其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移送

(一)开虚假医药费收据、處方,冒领新农合报销资金的;

(二)将合疗证(居民健康卡)、门诊慢病卡、参合缴款票据或其它有效证件转借他人就诊报销的;

(三)私自涂改参合缴费票据、医药费收据、病历、处方、

检查报告授意或者威胁医护人员作假的;

(四)其他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

对于连续参合的家庭连续3年没有一个家庭成员住院报销的,可提供2人次的二级医院免费健康体检;连续5年没有一个家庭成员住院报销嘚可提供2人次的三级医院免费健康体检;连续两年新农合门诊报销达到家庭封顶线的,下年度将下调门诊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

第六十一條 县合疗办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及单项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合疗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辦法自201641日起实行,凡201641日以后报销的均统一执行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部分仍按以前政策规定执行。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辦法为准原《商南县新型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疗管理办法》(商办发〔2012178号)同时废止。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