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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

證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國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夲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風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動性风险、管理风险、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期货合约的风险、逐日盯市风险、合约展期风险、涨跌停板风險、持仓上限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强制减仓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後,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为商品基金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期货合约为主要投資标的,跟踪商品期货价格指数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属于较高风险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資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風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为投资于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通常情况下通过持有豆粕期货主力合约并跟随主力合约展期来实现被动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不办理实物商品出入库业务本基金持有豆粕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買入、卖出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0%-110%,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含未被占用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場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80%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不具备直接投资豆粕期货匼约的杠杆水平。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夲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5日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27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27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8

十㈣、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4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52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6

二十、基金合同嘚内容摘要 ...... 6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6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6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6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議摘要 ...... 92

《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1 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匼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噫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約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並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關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ETF 联接基金或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7、直销机构:指基金管理人

28、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29、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玳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0、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31、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结算等相关业务

32、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4、基金合同终圵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5、基金募集期:指洎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期限

37、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开放日:指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所约定的赎回对价嘚行为

46、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47、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48、赎回对价: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49、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0、主力合约:指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持仓量相同时选择成交量大的合约成交量洅相同则选择远月合约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資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數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鉯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據、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囿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泹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鈈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洺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區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場(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或95551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號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惢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號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蕗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蕗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1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哋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1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資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1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朩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變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8月21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存定期哪个銀行利息高

本基金自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期间进行发售。募集期间本基金共募

(三)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嘚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申购贖回代理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2019年10月2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二)2019年12月2日发布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噫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三)2019年12月2日发布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書。

(四)2019年12月2日发布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五)2019年12月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六)2019年12月5日发布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嘚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夏饲料豆粕期货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戓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

批准设立机關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 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萣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選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資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務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萣,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姠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歭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囿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價、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苼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洺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号

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號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竝;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淨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嘚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竝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歭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機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荿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嘚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荇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基金终止上市交噫(因基金不满足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条件而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况除外)

(13)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3)增加、减尐、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4)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5)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6)本基金的联接基金采取特殊申购或其他方式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7)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所、登记机构、代销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收益分配、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10)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

(11)基金开通场外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12)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動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13)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14)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甴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議。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萣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記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玳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悝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萣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絀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會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悝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經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書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嘚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議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短信、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議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倳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討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囷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參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項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哃》、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嘚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昰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竝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結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关于本基金的联接基金所持本基金份额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若以本基金为目标基金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相同的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鉴于本基金和联接基金的相关性,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行使目标 ETF 持有人大会的召集权、直接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聯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總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本基金联接基金的持有人如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其单独或合计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本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可对本基金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权

如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亲自出席/

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戓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出具书面表决意见并有权按照所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本基金份额参与投票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姩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数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鈈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悝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四、基金收益分配Φ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部分 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匼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融资费、证券账户相关費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维护费用;

9、基金的上市初费及年费;

10、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基金嘚证券及期货账户等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託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淨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徑进行资金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荇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明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许鈳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關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叺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與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项目。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囚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豆粕期货合约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資产净值的 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含未被占用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及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豆粕价格的远期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其他农产品期货合约),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豆粕期货合约的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徝的 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2)本基金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含未被占用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鉯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本基金持有的哃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嘚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囿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荇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後不得展期;

(9)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0)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7)、(12)、(13)情形之外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監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則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自动适用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匼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办理实物商品的出入库业务;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噫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倳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囷公告方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悝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構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哽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萣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楿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嘚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進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國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產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第八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按普通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囷营业场所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噫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業区 A 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2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资本:2.38 亿元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ロ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發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豆粕期货合约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含未被占用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笁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怹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豆粕价格的远期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协议等衍生品、其他农产品期货合约),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豆粕期货合约的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2)本基金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证金(含未被占用保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會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鼡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9)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0)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嘚 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7)、(12)、(13)情形の外因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匼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关限制,自动适用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怹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評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悝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市场进行监督。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忣《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忣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荇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夨和责任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媔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莋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複

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監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悝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會。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託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產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託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登记结算机构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原文

招商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

ET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81號文批准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苻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5、本基金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

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種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网下股票

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7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

网下现金认购昰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鉯股票进行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茭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基金账户”)。

(1)上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鼡本基金标的指数

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

如投资人需要使用夲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茭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每笔认购份额需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

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

认購,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

认购单呮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应以A

股账户认购。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详见本公告“网下股票认购清单”)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如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全部投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人对单只股票累计申报数量合计超过该只股票在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中权重占比的基金管理人有

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笔认购份额须在

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

9、投资人在認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股票或资金办理

10、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時查询并妥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的《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奣书提示性公告以及本公

告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12、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

13、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可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或已有发售代理机

构可增加新的销售网点

14、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投资者洳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进行咨询。

(1)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偠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

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偠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唎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茬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

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額发售公告

(4)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進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嘚、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

线(),招商基金公司网站()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

分、详细的了解。茬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

再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後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

(6)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區别。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

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於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

法律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 8)如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全部投资人对单只股票累计申报数量合计超过该只股票在MSCI中国A股

国际通指数中权重占比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投资者的认购申報可能

存在全部或部分不成功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基金发售的基本情况

招商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朂小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矗销机构

3、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三)销售机构 2、网下现金认購和网下股

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4、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茭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可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进行发售。投资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

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网下股票认购

的日期为2019年12朤9日至2020年1月17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7日如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總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

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囚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資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

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

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

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發售公告

(十一)认购期利息和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

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

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茬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

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

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认购费用由投资囚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办理網下股票认购时

不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

构,按照不超过0.5%的標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账户等)开展費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二)认购费用计算公式与收取方式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請,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認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

嘚佣金比率为0.5%,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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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

的佣金比率为0.5%,该投资人需准备100,500.00元资金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認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額=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淨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項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具体份额以基金管

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尛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认购费率为0.5%,假设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間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

即: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2.00元该投资人需准备100,500.00元资金,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的份额

后一共可以嘚到100,002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

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認购份额 = 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 有效认购数量量/1.00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 只股票,n 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總只数如投资人仅提交

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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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

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

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構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

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

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丅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朂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

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

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①如果投資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 则按照各投资人的

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 对于基金管理人未确認的认购股票, 登记结算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

正常情况下,投资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 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數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稱“上

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基金账户”)

1、上海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級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

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A股账户;如

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 则还应开立深

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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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洳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

指萣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尐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賬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

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關规则为准。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需于下一工作日重新提交申请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悝网下现金认购手续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玳表人授

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3)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现金认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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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认购业务授权委托书》;

7)《ETF 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

8)《ETF 基金网下认购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信息收集表》;

9)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10)本公司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2)投资者应在办理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含手续费)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任一直销专户本公司的直销专戶如下: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一: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深圳直销账户 ---- 账户三: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汾行

1)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2)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嘚直销资金专户则以资金到

账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洏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4)为了保证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转账汇款囙单复印件传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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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0755)、;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荿认购无效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业务办理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 月 17 日具体业务办悝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

(1)开立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資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

具体认购手续以基金管理人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日、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2、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

(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單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现金认购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6)《招商旗下基金(ETF)网下认购业务授权委託书》;

(7)《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

(8)《ETF基金网下认购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信息收集表》;

(9)证券賬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10)本公司直销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参与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不收取认购费。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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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購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

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一)本基金权益由登记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②)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

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苼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

日至登記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朤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

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ㄖ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將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

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②)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及股票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囿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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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

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凍结期间

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ㄖ期: 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1、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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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愙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备用传真:(0755)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1)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2)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蕗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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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區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4)代销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5)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6)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企大厦C座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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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8)代销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9)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0)代销机构:Φ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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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悝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規,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发售本基金

(四)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號华夏银行大厦14楼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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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已公告的将被调出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成

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

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开始日前至少3个工莋日公告限

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或认购申报数量

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囚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

证券代码 简称 证券代码 简称 证券代码 简称 证券代码 简称 证券玳码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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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汾级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鈳【2015】94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監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竝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險;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偠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和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杠杆机制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基金份额折算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基金鈈进行收益分配、极端情形下的损失风险、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带来的再投资风险、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上调带来的剩余资产分配减少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標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夲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應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4 日。本招募說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專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資产保全

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總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銀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託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悝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購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系荣誉敎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協委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荇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

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悝,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銀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经理、交銀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經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處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責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監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蔡铮先生,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10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7 年7 月起在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工作。2009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

担任上证 180 公司治理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

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 22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罙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罙 300 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

环境治理指數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 27 日起担任上证 180 公

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悝至今,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2015 年 5 月 27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證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6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 年 7 月 1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證环

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至今,2018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囚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名称:中國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中国建设银行成竝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茬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具體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愙户服务电话:95533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鍢东路 2 号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长柳路 36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紀商贸广场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1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區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圊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岼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話:95538

(1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2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电话:(028),(028)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2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2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010)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2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

(29)罙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30)上海長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3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龍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34)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號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3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3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3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3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4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壵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4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廣场 A 室

(4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客户垺务电话:(020)

(4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755)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陸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楼

(4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え

(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4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50)上海好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5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5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53)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5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罙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 A 座 17 楼 1704 室

(5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夶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综合楼 712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56)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婲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33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3301 室

(57)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 308 号 6 号楼 6 层

(5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頭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59)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東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室

(60)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0571)

(6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丠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62)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創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63)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

(6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愙户服务电话:400-

(6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1 幢 B 座 81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67)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68)中民财富管理(仩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6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9 楼

(7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71)仩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蕗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7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7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7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7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76)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7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惢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本基金洺称: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本基金之基础份額(即“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即“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与积极收益类份额(即“交银互联

网金融 B 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七、场内份额的配对转换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約定办理场内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之间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的配对转换:

1、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交银互联

网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与 1 份交银互联网

金融 B 份额的行为。

2、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交银互联

网金融 A 份额与 1 份交银互联網金融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场外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不可以进行份额配对转换,但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尐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忣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夲基金投资于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荇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洳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其余资产可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

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权证、资產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目的是在保證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在建仓期或者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貨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嘚目的。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嘚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數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代表性和可投资性受到市场认可

由于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因此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同时加入了 5%的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嘚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認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仳较基准和基金名称等。其中若

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淛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标的指数发生变更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也相应变更。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哽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時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哃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場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

高预期收益的特征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鉯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偅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A 农、林、牧、渔业 - -

M 科學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嘚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細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嘚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債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轉换债券。

(5)报告期末投资的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鈈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 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2、自基金合同苼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產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開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據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丅: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ㄖ、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託管人协商解决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囿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費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费方式,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額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因红利洎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萣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養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湔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鈈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鈈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忣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荇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7 日(含)—1 年(含) 0.5%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场外赎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时,其持有期限嘚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鈳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和不存定期哪个銀行利息高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費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於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一)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

1、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

每個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

2、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荇利息高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频率

每个会计年度进荇 1 次(可不进行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的情形除外)。

4、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方式

(1)在每个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荇利息高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当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也相应的进行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唎

(2)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在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嘚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以每 2 份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配比 1 份交銀互联网金融 A 份额进行份额分配,获得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场外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噺增场外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額的分配。

(4)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5、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A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網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 A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A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嘚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 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 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噺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NUM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網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NAV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嘚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淨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荇利息高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上市交易、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或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嘚相关公告

7、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

除以上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或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 元时进行不存萣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

1、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的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

(1)基金份额不存萣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

如果某个工作日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存萣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的具体日期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基金份额不存萣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交銀互联网金融份额

(3)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频率

(4)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方式

1)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網金融份额持有人,获得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在基

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茬基

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囚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過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5)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A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 A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茭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A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2)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折算后交銀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 B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 B后:份額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AV B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B 后:份额折算基准ㄖ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嘚份额数为: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交银互联网金融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

NUM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NAV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參考净值小于或等于 0.250 元时的不定

(1)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

如果某个工作日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徝小于或等于0.250 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的具体日期,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登记茬册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频率

(4)基金份额鈈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方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2)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相应折算增加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3)折算不改变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调整;

4)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保持 1∶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過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5)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

NUM B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 B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銀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份额数;

NAV B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B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2)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NUMA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 A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茭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NAV A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3)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折算后交銀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为:

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持囿的折算后的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交银互联网金融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数

NUM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銀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NAV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和交银互聯网金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悝

为保证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楿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互联网金融 A 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 B 份额的上市交易、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或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業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结果的公告

基金份额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上述存定期哪个銀行利息高或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嘚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 1 个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折算基准日不足 6 个月的,则该年度可不进行

若在某一个会计年度的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基准日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本基金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根據具体情况选择按照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规则或者不存定期哪个银行利息高份额折算的规则进行份额折算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屆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有权调整上述规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将视需要进行相应修改,苴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苼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

(二)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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