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不清楚的人撞了,磨砂膜看着不清楚有点像疯子,就在校门口,我看了他一眼,他就故意用撞我,然后走了,有没有事

《我总能找到更好的下任》作者:珊瑚树(完结+番外)


女主渣坏作,雷者勿入!
渣男:我要找一个和我门当户对的,你走吧。
念念:你家赚钱最多的叔叔,和我求婚了
念念:同一张脸,你哥哥有趣体力好多了,嘻嘻嘻
天啦噜,年级第一的大佬和那个偷东西的女生好了!
渣男:我不爱你了,不想看到你。
念念:对不起,你芭比说不能没有我呢
皇帝:你不过是我爱的人的挡箭牌
念念拿起笔,给摄政王写信:怎么zao反到一半停止了,这样我不爱你了。
朋友临死前把妻子托付给他……后来,他决定照顾她一辈子~
为了接近那个有异性恐惧症的小可怜,他硬着头皮穿女装,和小可怜手牵手上厕所,一起游泳讨论姨妈巾……
然后,他成了她的闺蜜。(大雾!)
渣男:我考上业内大佬的研究生了,我导师可是XXX,你这个破三本生配不上我!
念念:不好意思,我勾搭上你导师了哟。
内容标签: 甜文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念念 ┃ 配角: ┃ 其它: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被我渣过的人都爱上我了》 《我总能找到更好的下任》 《新婚死老公是种怎样的体验》
《赌石界网红》 《总有情人为我自相残杀[快穿]》《必须攻略所有病娇怎么破?》

  今个儿是王家老太太的九十寿诞,帝都有名有望的人家齐聚一堂。一是王家百年名门,老太太女中豪杰,人人都要给个面子;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大家都是冲着老太太的外孙邵斯年来的。
  邵斯年是邵氏集团的掌舵者,商界不可复制的传奇。
  他今年三十有二,却尚未婚配,王老太太想借寿宴相看一下各家未婚的闺女,给外孙挑个媳妇儿。
  王家大宅里,姹紫嫣红开了一片,都是冲着邵家夫人的头衔来的,不过碍于邵斯年的名声,不敢太明目张胆。
  而且,大家都还拿不准邵斯年到底什么个情况
  ——他不近女色,但也不是基佬,因为他也不近男色。
  大家都猜他阳痿、早泄、或者不举……总之就是这方面有问题,好不容易王老太太开了口,大家一窝蜂的过来,想要探探口风。
  邵斯年并非不知道传言怎么说他,不过他懒得解释,甚至觉得这样挺好。他有洁癖,尤其厌恶和人有肢体接触,刚好清净。
  不耐烦应付这些莺莺燕燕,更厌烦别人试探他那方面的问题,邵斯年觑了个空当溜出来,到后院墙边透气。
  刚抽出一支烟,就听见背后的院墙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他扬眉,小偷吗,好大的胆子,敢来这里行窃,接着便想,安保也该换换了。
  一回头,有东西从墙外扔了进来,落到草地上,仔细一看,竟是一双高跟鞋,接着院墙上便露出一张雪白的小脸。
  今夜月光如练,清亮如水,不远处的宫灯朦胧,映着树影婆娑,女孩的脸又白又透,像质地极好的硬玉。
  她看见自己似乎有些惊讶,微张着嘴,一双乌黑的眼睛落满了星星,样子竟然有些可爱。
  邵斯年捻了一下手中香烟,不急不慢的叼到唇间,拿出火机点燃,他轻吸了一口,等着女孩惊慌失措的从墙头上掉下去。
  谁知她很快就冷静下来,不仅没撤退,反而轻巧的跃上墙头,大摇大摆的坐了下来。
  她手里拿着小黑包,包上挂着一个粉色的小兔子玩偶,穿着一条小黑裙子,下摆不到膝盖,两条雪白修长的腿垂下来,赤着脚,一晃一晃的,歪着头冲他笑。
  她伸出手,理直气壮,丝毫没有偷翻人家院墙被抓包的窘迫和害怕,说:“喂,你扶我一把,太高了我不敢跳。”
  声音软糯,娇嗲得恰到好处。
  邵斯年把玩着手里的火机,没答。温和的目光从她脸上缓缓往下,最后落到赤|裸的脚上,微微一凝。
  念念固执的伸着手,面前的男人高高瘦瘦,大半个身子隐藏在阴影里,看不清长相,烟头红点闪烁,倒是隐约看到阴影里的人戴着一副眼镜。
  只有一只拿着打火机的手暴露在月光下。银色的机身在他掌心翻转,晃动着清亮的月光。更显眼的却是那只手,指节修长,清瘦白净,煞是好看。
  见他没有动作,念念出声催促。
  她手腕上戴着南红手串,浓郁的红更衬得小手雪白纤巧,指如葱根,指甲圆润饱满,泛着润泽的光。
  邵斯年盯着看了一会儿,终于动了,只抽了一口的烟被他用手指掐灭,火机放回裤子口袋里,指尖摸到一条手帕,迟疑了一下,光着手抽出来。
  他上前两步,走到墙根下,终于露出清癯俊雅的一张脸,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遮住过于犀利冷漠的视线。
  他既没问她姓甚名谁,也没问她到此有何贵干,只把手往前一伸,静默等候。
  念念毫不客气的弯腰把手搭上去。手指相触的瞬间,一股隐密的电流沿着指尖传入心脏,舒服得她差点呻|吟出声。
  她感觉到了邵斯年身体里的碎片对她的呼唤。
  念念是只妖精,几百年前受到重创,身体四分五裂,散落到各界,在这个世界里就有两块,分别寄居在人类的灵魂里。
  其中一块,就在面前。
  另一块在那栋房子里,一个叫王浩然的年轻人身上,念念飘荡的时候见过,王浩然叫这个男人小叔叔。
  邵斯年感觉不到碎片的存在,默着一张脸扶着她从墙头上跳下来。
  衣袂翻飞,女孩轻巧落地。
  他立刻收回手,插到裤子口袋里捏紧手帕,同时后退一步,和她拉开距离,迫不及待的样子有些伤人。
  不过念念丝毫不以为意,捡起旁边的高跟鞋坐到石阶上。
  她从包里拿出湿巾,在脚底板上擦了擦,这才穿上鞋子,留下一句:“谢啦。”朝主屋走去。毫无所觉包上的小兔子玩偶落了下来。
  邵斯年站在原地,微微眯起眼盯着那只玩偶看了一会儿,又抽了一支烟点着,不紧不慢的抽完,走过去,抽出手帕,将玩偶包起来,随手塞进裤子口袋里。
  念念本来没打算翻墙,可是感知到自己的碎片就在院墙附近,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这种不雅的方式。
  就算暂时无法融为一体,摸一把过过手瘾也是好的。
  故意把玩偶留下,念念在心里恋恋不舍的和碎片一号告别,踏进了王家的宴会厅,去找碎片二号。
  宴会厅里灯火通明,觥筹交错。
  年轻的女孩子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说笑,话题是永恒的美容,时尚,男人;男人们也聚在一起,话题则是政治,经济,女人,一时没人注意到她。
  不过很快,落在她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多。
  女孩很年轻,脸上画着淡妆,穿着一件黑色小礼裙,Chanel的经典款,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串南红手串,在现场各种新款高定礼服和名贵珠宝的海洋中,显得十分寒酸。
  但是只有一个字能形容她,美,比场上所有的明星都美得多。
  可惜清清冷冷的不爱搭理人,有几个人过去搭讪,全都铩羽而归。
  突然,她不知道看到了谁,展颜笑了起来,明媚动人,万树花开,叫人忍不住嫉妒能得到她微笑的那个幸运儿。
  幸运儿正是她的碎片二号携带者,王家的三少爷王浩然。
  王浩然穿了一套白色西装,端着红酒,脸上带着懒洋洋的笑,漫不经心的在听两个富家小姐说话,闪闪发光的模样,活像一颗两千瓦的大灯泡。
  这时,王浩然正好回头,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念念,他摸上空荡荡的胸口,愣了一下,立刻扔下正在说话的两个女孩,径直念念走去,完全无视对方的娇声呼喊。
  念念笑眯眯的看着他,看来碎片二号比一号好处理。
  她的碎片材质特殊,一旦融入灵魂就会与其融为一体,如果强制拿出不仅灵魂会消散,碎片也会彻底粉碎,唯一的方法是等寄主死后,寄主的灵魂自愿放弃轮回的机会,进入化灵池,灵魂溶解,碎片脱出。
  而让原本陌生的人愿意为她放弃轮回的机会,爱情,大概是最简单有效的法子了。
  念念必须让两枚碎片的寄主,都爱上她才行。
  “陆姿予?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压抑的质问,念念想起自己现在用的身体就叫陆姿予,她回头,看到一男一女朝自己走了过来。
  男人面带嫌恶,是陆姿予的前男友林书源;女人则带着隐隐的炫耀和不安,是前男友的现任女友,以及陆姿予的前任闺蜜张昕悦。
  三人之间的关系很简单,一句话概括一下就是:男友劈腿了,新欢是闺蜜;前任哭唧唧,闺蜜笑嘻嘻。
  陆姿予本来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刚上大三,不久之前却选择了自杀,原因就是这两人。
  闺蜜张昕悦是个小网红,经常需要拍照片,听说陆姿予的男友摄影水平很不错,就请林书源帮忙拍照,一来二去,两人背着陆姿予就勾搭上了。之后,张昕悦还特地到陆姿予面前炫耀了一番。
  在狗男女公开那天,陆姿予看着张昕悦微博下面铺天盖地的祝福,一边哭一边曝光张昕悦和林书源的这对贱人,结果没人相信不说,还被张昕悦的脑残粉追着骂了一整天。
  陆姿予一气之下割腕自杀。
  其实自杀之后她就后悔了,为了那对贱人放弃自己的生命太不值得。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就算是妖精,也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作为使用身体的代价,念念可以帮她完成一个心愿。
  陆姿予的心愿很简单:变得比张昕悦漂亮、有名,然后钓一个比林书源有钱,长得帅,有本事,摄影还更牛逼,总之全方位碾压林书源的男朋友,带到张昕悦面前炫耀回去,气死她丫的。
  念念转眼看向王浩然,笑了,这不现成就有一个吗。
  王家的三少爷,年仅二十六岁就拿遍了摄影界的知名大奖,尤擅人物摄影,是不努力就要回去继承亿万身家的典型,方方面面都能将林书源碾成渣渣。
  林书源看着念念,简直不敢认,陆姿予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漂亮了,那双眼睛一看过来,勾得他魂儿都快飞了,接着就是一喜,她特地找到这里,难道是还对自己旧情难忘?反正张昕悦他已经快玩腻了,再续前缘也不错。
  想着,他脸上的表情就变得多情起来。
  张昕悦见了,心里恨得牙痒痒,努力维持住笑容,走到念念面前问:“亲,你怎么在这儿?这可是王家的宴会,要不是书源面子大,我都进不来,是谁领你进来的,让我看看是哪位金主。”话里话外都在说陆姿予被包养了。
  念念被她那个“亲”喊得差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歹是个网红,干嘛搞得跟某宝客服一样?至于映射她被包养的话,她完全不在意。
  念念不在意林书源却不,这可是王家的宴会,如果不是有人带,凭陆姿予的身份根本就进不来。他还是沾了堂姐的光才拿到的请帖。
  于是,他脸上就带了几分痛心,劝道:“姿予,就算我们分了手,你也不能这么作践自己……”
  王浩然过来,正好听见这句话。
  林书源也看到了他,立刻扬起热情的笑,伸出手,“三少爷,您好,我是林书源,也是摄影爱好者,您是我的偶像,每一张作品我都……”
  原来是林家人,王浩然正准备看在爱好相同的份上给个面子,结果刚伸出手,就被一只戴着南红手串的小手握住了。
  念念的动作十分自然,看起来就像王浩然自动伸出手等着她牵一样,林书源的那只手,就不免孤零零伸在半空中。
  林书源勉强收回手,笑容尴尬却又不敢发怒。
  念念牵着王浩然的手,笑嘻嘻看着林书源和张昕悦,软软糯糯道:“你不是问谁带我进来的吗,就是三少爷呀。”
  说完,仰头看着王浩然,笑:“是不是啊,三少爷。”
  陆姿予本身容貌就很不错,自从念念进入这具身体之后,相貌开始向她本来的样子靠拢,更加美得不似凡人,此刻笑意盈盈的看着王浩然,何止一个美色撩人能诉说其中的诱惑。
  王浩然眼眸微深,刚才遥遥的看她一眼,就觉得平地起了一声雷,他爱摄影,尤其是爱拍美人,他拍过无数个女明星,从没见过一个像她这样的,不笑的时候清清冷冷,笑起来却明媚动人。
  出于摄影师的本能,他下意识的就想把她记录下来,结果没带相机,立刻过来想要问她的名字,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画面。
  被她这样看着,他才发现,她的美远不止于此。
  女孩的眼珠乌黑湿润,明明妖娆惑人,眼神却清澈无辜,像是刚出生的妖精,危险而不自知,连她戴着南红手串的手,都美丽得足可入画。
  他心脏砰砰乱跳,不由自主的点头,“对,我带你来的。”
  话一出口,林书源和张昕悦的脸色就一起变了,一个比一个难看。
  念念看都懒得看他们,晃了晃牵着他的手,娇声道:“这里人好多,我们去那边看看那怎么样?”
  念念指的是二楼,卧室和休息室都在那里,按理说客人是不好上去的,但王浩然连看都没看,直接就点头,“好啊。”
  两人在林书源和张昕悦复杂的视线中转身离开。
  念念说王浩然是两千瓦大灯泡,其实她自己才是更招人的那个,两个闪瞎人眼的大灯泡聚在一起,几乎吸引了宴会上所有人的视线,这边发生的事大家都看到了。
  大家离得远,听不清几人说了什么,但是林书源主动握手却被王浩然无视的场景大家却看得一清二楚。
  林家在众人眼中看来,颇有些不入流,林书源吧,人品也不怎样,如今竟然带着一个小网红出现在王家老太太的寿宴上,早就有人看不顺眼了,此刻见他挽着张昕悦尴尬的站在原地,不免都有些幸灾乐祸。
  林书源被众人戏谑的目光看得脸色涨红,狼狈的拉着张昕悦躲到角落里。
  结果旁边有人窃窃私语。
  一人问:“林家那个,身边带的什么人?”
  一人答:“听说是个小网红。”
  问的那人就笑了,“原来如此,怪不得没见过。”
  林书源燥得满脸通红,再一看张昕悦简直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连陆姿予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他当初是眼瞎了才会看上这个女人。
  林书源好面子,被众人的目光看得下不来台,没一会儿就气冲冲的走了。
  张昕悦没走,这种场合她平时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等她再钓一个凯子,回头就把姓林的甩了。
  别以为她看不出林书源态度的变化,哼,他看不上自己自己还看不上他呢。
  念念拉着王浩然一直跑到楼顶,她坐到围栏上晃着两条腿,笑嘻嘻的看着他。
  念念:“刚才谢谢你呀。那两个人很讨厌的……”
  “你等我一下!”王浩然突然打断她的话。
  念念面露疑惑,他却已经没时间解释,伸着手道:“你坐着别动,等我一分钟,千万别走……”说着,他噔噔噔的跑下楼,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念念托着腮坐在大理石围栏上,夜风温柔,她心情愉快。
  她找到自己的碎片了呢,她是石头,虽然没有心,但是她还是觉得好开心。
  没一会儿,念念又听见噔噔噔的上楼声。
  王浩然抱着自己的相机跑过来,见念念还在原地,咧开嘴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他喘着气问:“你……你好,我能帮你拍张照吗?”
  原来他是下去拿相机了啊。念念还没照过照片,开心的点头:“好啊。我需要摆pose吗?”
  王浩然欣喜若狂,连连摇头,“不用不用,你随便坐着就行。”随便坐着就很美。
  他拿起相机,调好参数,镜头对准念念……
  镜头里的女孩笑容明媚,月光从她右侧洒下来,她的脸一半暴露在月光下,一半笼罩在阴影里,尤其是挺翘的鼻梁,光影过渡完美自然,美不胜收。
  她坐在那里,背后是满月和几颗星星,夜风吹起她的长发,像黑夜的精灵,简直是完美的艺术品。
  他心脏再次砰砰乱跳起来,好几次深呼吸,手终于稳了,咔嚓,按下快门。
  念念跳下围栏,好奇的凑过来,看着相机问:“拍得怎么样?我能看看吗?”
  王浩然红着脸道:“现在不行,照片还没洗出来。”
  念念失望的“啊”了一声:“不是照完就能在相机上看吗?”
  王浩然从没像现在这样痛恨自己装逼外加挑剔,继续红着脸解释:“那是数码相机,我用的是胶卷,必须洗出来才能看。”
  念念问:“那要多久?”
  王浩然:“最多半个小时。……你在这里等会儿,或许下楼去玩,我现在就去洗,等我把照片洗出来给你看。”
  不等念念回答,他又噔噔噔的跑下去了。
  她笑起来,原来是个大傻子。
  突然感受到碎片一号的靠近,她弯腰一看,邵斯年正朝主宅这边走来,灯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像一条尾巴拖在地上。
  念念笑起来,碎片二号在大傻子身上,碎片一号则在一只心机深沉的男人身上,真有意思。
  不过对邵斯年,好像不适合太温和的方式。念念拖着腮想,要不要直接下猛药呢?
  邵斯年从后门进入主宅,先上了二楼,老太太年纪大了,现在估计已经歇下了。
  看完王老太太,邵斯年和管家一起出来,边走边随口问:“王叔,今天的客人有一个穿黑礼裙,戴南红手串的女孩吗?”
  念念进来的时候,管家已经上楼了,并没有简答,他立刻摇头:“没有。斯年少爷找她有事吗?”
  南红这种廉价的珠宝,如果他见过一定记忆深刻。
  邵斯年捏着手帕里包裹着的小兔子玩偶犹豫,转角处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他要找的人。
  玩具的主人径直朝自己走来,他正准备把那只粉色的小兔子还给她。
  接下来的话被堵了回去,女孩走到他面前,毫无预兆的踮起脚尖,对着他的唇亲了上去。
  旁边传来三道惊骇的抽气声。
  两道来自在这儿躲清净的两个女孩,刚才林书源听见的议论就来着她们。
  听见邵斯年的声音,她们本来还有些高兴,犹豫着要不要来一场偶遇,就见刚才那个漂亮极了的女孩冲过去,直接吻了上去。
  目瞪口呆.JPG。
  妈妈呀,她们好像看到了不得了的事情,这个女孩刚才不是和三少爷关系匪浅吗,怎么现在就亲上了邵斯年。
  先不提两人之间的叔侄关系,那可是邵斯年啊!
  帝都权贵圈子里谁不知道,惹谁都不能惹邵斯年。
  身为邵氏掌权者,邵斯年三个字代表的权势地位就不说了,单论相貌和能力,在京圈里那也是一等一的。
  但是觊觎邵氏夫人位置的女人多,敢贸然出手的却一个没有。盖因邵斯年此人,委实有些可怕。
  他是已故邵父的老来子,出生的时候上头的兄长已经成年,并且在按照继承人来培养。十八岁之前,他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后来邵家老大出了意外身亡,没过几天,邵父也撒手人寰,十八岁的少年,成了邵家的顶梁柱。
  当时王家也颓了,邵家的产业几乎被瓜分干净,名下的公司也被几个大股东做空,商界的人谁不想分一杯羹,就等着邵斯年撑不下去,邵家彻底败落。
  谁也没料到,十八岁的少年不仅撑了下去,只花了两年时间就把原本属于邵家的产业全都夺了回来。
  其后,邵氏就以让人惊叹的速度发展,直到如今无人敢掠其锋芒的地位。
  十几年过去,曾经瓜分邵氏的势力一个个衰落,如今还苟延残喘着的,十不余二。
  近些年来,邵斯年越发的温和有礼,一副眼镜,遮住了曾经那个少年冰冷犀利的眼睛,似乎也遮住了他那些令人胆寒的手段。
  但是谁都不会忘记,邵斯年三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不松口说结婚,没人敢往上凑,也就这次王老太太发话,大家才敢稍微扯个话头,探探他的口风。
  谁知道邵斯年的口风还没探出来,就亲眼目睹了这一幕
  ——邵斯年被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女孩子、强吻了!!!
  虽然这女孩确实漂亮得有些过分,但强吻邵斯年……
  上一个敢这么干的人,不,没人敢这么干过。
  哗啦一声,一个女孩的酒杯没拿稳,跌到地上,摔了个粉碎,惊醒了嘴唇相贴的两个人。
  邵斯年眼里的震惊飞快隐没,瞳孔收缩,后退一步,目光落到面前的女孩身上,毫无温度。
  念念像是根本不知道面前的人是谁一样,笑容明媚,她甚至又上前一步,身子几乎再次与他相贴。
  她踮起脚尖,粉嫩的唇凑到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在邵斯年彻底发怒之前飞快后退,小鹿一样跑下楼,停下,回头,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然后给了他一个飞吻,消失在楼梯拐角。
  和来时一样,女孩演绎了一场强吻戏之后,又干脆的离开。
  邵斯年站在原地没有动,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上面还带着闪闪发光的粉色,是那个女孩唇膏的颜色,白净的脸上微微泛红,估计是气得太狠了。
  他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五分钟,没人吭声,没人动弹,空气仿佛凝固了一样。
  良久,管家才终于反应过来,指着念念消失的方向,磕磕巴巴道:“斯……斯年少爷……”
  邵斯年回眸看他一眼,管家立刻噤声。
  他又看向不远处的两个女孩,女孩也连连摆手,“我们什么也没看见。”
  他这才满意,大步下楼。
  他一走,凝滞的空气重新开始流动。
  管家突然面露喜色,拳头砸在掌心里,喜道:“斯年少爷终于有对象了,我这就禀告老夫人去!”
  这可是三十几年来头一遭啊,无论怎样,也得让斯年少爷赶紧定下来,了了老太太一桩心事。
  管家喜滋滋的转身离开,甚至忘了招呼客人,留下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又呆了半晌,女孩一号突然捧着脸感叹:“我怎么突然觉得好浪漫,像拍偶像剧。”
  女孩二号吐槽:“浪漫个屌,分明是在拍恐怖片。”
  想想以后可能出现的三少爷和邵斯年同抢一女的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吗!
  邵斯年回到家,径直上楼,进了卧室,近乎粗鲁的脱掉外衣,扔到地上,赤身走进浴室。
  热水开到最大,他对着镜子用力搓洗嘴唇。
  他有洁癖,不喜欢别人碰触自己,从他记事以来,还是第一次和人这么亲密。
  就算之前他伸手接她的时候没用手帕垫着,触感也确实不错,也不代表他能接受这么、这么过分的亲昵。
  水哗哗的响,他甚至用上了磨砂膏,但是不管怎么洗,都洗不掉那种诡异的触感,直到最后唇上都开始渗血了才停下。
  洗完澡,他赤身躺在被窝里,唇上那种柔软湿润又滑腻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就算没有接触其他人时的难受和厌恶,这种诡异的触感也让他十分的难以适应。
  他烦躁得厉害,用力咬着下唇,疼痛终于赶走了其他感觉。
  刚才发生的事一遍遍在他脑海中重现,他突然坐起来,拿起手机拨了个电话:“帮我查查今天晚上翻墙进王家的那个女孩是什么身份。”
  他想起那个女孩贴在自己耳边说的话。
  她竟然说:刚才忘了,现在补上,这是赏你的谢礼。
  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狂妄得过分。
  摸了自己的碎片一把,念念开开心心的回到家,哼着歌儿躺在浴缸里泡澡。
  至于承诺过王浩然的话,当然不作数了啊。
  只有这样,才能让人念念不忘,对吧。
  念念美滋滋的摘下左手上的南红手串,露出腕骨内侧狰狞的伤疤。
  这是当初陆姿予自杀时留下的伤痕,她现在灵魂太脆弱,法力也不够,让这具身体“起死回生”就已经耗尽了最后一滴力量,这个伤疤实在没有能力抹掉了。
  不过留下也好,说不定以后还能帮她一把。
  王浩然噔噔噔的跑进地下室暗房。
  药水已经配好了,相纸感光、显影、停显、定影、水洗、干燥……一系列流程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
  他抱着照片又噔噔噔的跑上楼,还没进楼顶就喊:“照片洗……洗出来了!你看……”
  他推开小门进去,刚才念念坐的地方已经没人了。
  王浩然愣了一下,想喊她,一张嘴却发现自己还不知道她叫什么,更不知道她的电话是多少。
  他只能喊:“小姐……小姐?你还在吗?照片洗出来了。”
  他喊了几遍,回答他的只有楼顶空荡荡的夜风。
  王浩然愣了一会儿,突然转身噔噔噔又往楼下跑
  这时已经晚了,前来参加宴会的人开始离开,他在人群中慌乱的找,但是怎么都找不到那个美丽的身影。
  “三少爷!三少爷……”
  袖子突然被抓住,王浩然这才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回头一看,是家人的佣人。
  佣人道:“三少爷,管家在找您,说是有事要问。”
  王浩然眼睛一亮,对啊,那个女孩出现在这里,一定是管家请的客人,管家一定知道她的身份。
  他忙问:“管家在哪儿?”
  佣人指了指外面:“在和夫人一起送客人。”
  王浩然立刻跑了出去。
  王夫人今年六十八岁了,带着贵族老人特有雍容和优雅,站在那里笑着和客人道别,看见王浩然冲过来,眉梢一竖,低声道:“小三儿,给我过来。”
  王浩然竟然没有反驳这个他最讨厌的小名儿,上去就问王夫人身边的管家:“王叔……”
  不等他问出口,管家看起来比他还激动,拉着他手走到一旁,问:“三少爷,今天和你一起上楼的那个女孩子是什么人,你认识吗?”
  王浩然愣了一下,大惊失色:“我不知道啊。王叔你也不知道吗?”
  管家比他还惊讶:“三少爷,你不是认识她吗?怎么不知道?”
  王浩然急道:“我就是不知道啊,我今天第一次见她,我还想来问您呢!”
  管家一张老脸立刻垮了下来,唉声叹气道:“哎,这可怎么办哟……”
  王浩然抓狂:“到底怎么回事儿?”
  管家摆摆手不想多说,毕竟八字没一撇的事儿,转身欲走,突然回头,狐疑的看着王浩然,问:“你问这么多干什么,不会喜欢她吧?”
  王浩然:“……!”
  他连忙摆手,“王叔你说什么呢,我今天才见她第一面!”
  管家不信:“那你问这个干什么?”
  王浩然:“我就是想让她当我的模特。”
  他眼睛晶亮:“我要拿她的照片去参赛。”
  管家松了口气,也知道自家小三儿是个傻的,一门心思扑到摄影上,暂时还没开窍。否则和那个女孩子有独处的机会,怎么连对方叫什么都没弄清楚。
  说起这个,斯年少爷也是三十多才开窍,这些小辈们,一个个的,真是愁死个人了。
  王浩然突然想起来,那个叫林书源的好像认识她,不过他暂时不准备告诉管家,他想自己找到她。
  见王夫人把手边的客人送走,王浩然立刻捂着耳朵开溜,不用想就知道奶奶一定又是催他谈女朋友。
  切,小叔叔三十二了都没女朋友,催他干什么,有本事催小叔叔去。而且女朋友什么的,哪儿有相机好玩。
  如果不是太奶奶九十大寿,他才不乐意回来呢。
  王浩然开车溜之大吉,回到自己的小窝,房间里挂满了照片。他小心翼翼的把刚洗出来的照片拿出来,仔仔细细做了塑封,然后挂到床头上。
  躺在床上盯着看了半晌,他突然想起管家的话,脸后知后觉的一红,抱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两圈。
  那个什么……照片上的人如果能当自己的女朋友,好像……貌似……也许……还是很不错的。
  第二天上午,邵氏大楼,董事长办公室,助理敲门进去,邵斯年正在回邮件。
  助理的视线从老板嘴唇的血痂上飘过,淡定开口:“董事长,昨天您让我查的人,已经有结果了。”
  敲击键盘的手不变,邵斯年:“说。”
  助理:“大名叫陆姿予,二十一岁,帝都大学大三学生,一个月前请了病假,至今未销假。有微博,ID是‘姿姿今天变漂亮了吗’。”
  说完,他递过去一个平板
  邵斯年停下手上的动作,接过平板,上面就是她的微博,今天早上刚更新:【本妖精终于痊愈啦!】
  夏季的清晨,金色的阳光洒下来,美丽的女孩子蜷在铺着毛绒绒垫子的飘窗上,睡眼朦胧,发丝凌乱,舌尖舔着上唇,像是无声的引诱。
  果然如她所言,是个勾人的妖精。
  目光在她唇上顿了一下,邵斯年把平板还回去,问:“还有吗?”
  “有。”助理迟疑了一下,在老板看似温和的目光下,硬着头皮道:“陆小姐有个前男友,是林家独子林书源,林书源的现任女朋友和陆小姐曾是朋友关系。”
  邵斯年捻了一下手指,助理看到这个动作心里咯噔一下,作为贴身助理,他十分了解BOSS 这个动作代表的含义。
  这意味着,邵斯年对这件事,或者这个人,十分的上心。
  “想办法把这个消息告诉王家。”邵斯年说完,低头继续回邮件。
  助理应了一声“是”,躬身退下。
  十分钟后,助理进来报告,消息已经传出去了。
  半个小时后,王家打来电话,让他今天过去吃晚饭,邵斯年回他尽量。
  晚上六点钟,王家再次打来电话,催他快些回去,邵斯年回让他们先吃,不用等他。
  他一直拖到九点多,这才拿起外套,离开公司。
  到了王家,管家迎出来,他把外套递过去,问:“老太太睡了吗?”
  管家瞄了他唇一眼,回:“您来得巧,再晚十分钟老太太就睡了。”
  邵斯年:“是挺巧的。”
  他刚进门,就听见里面有人在说话,像是有客人。
  “……那些小年轻懂什么呀?男人啊,还是大点好,大点知道疼人。”这是舅妈王夫人的声音。
  “说得对,我当初十六嫁了二十六的老王。那年代,二十六没娶妻的不多,那些官家小姐们都笑我找了个老男人,后来你问问,京城里谁不羡慕我嫁得好?”
  这是老太太在自吹自擂。
  邵斯年换了拖鞋进去,脚步微顿,他一眼就看到了客厅里的人。
  女孩今天打扮得规矩多了,一张小脸干干净净,丝毫没有化妆的痕迹,穿着一件白色绣蓝花的连衣裙,头发松松散散的在脑后挽成一个丸子头,手腕上依旧带着那串南红手串。
  家里的女眷们坐在一起,把她围在中间,一群人有说有笑,逗得她脸颊绯红,一副乖巧可爱的模样。
  她最先看到自己,歪着头冲自己笑。
  妖气横生,娇媚万千,那里还有半分乖巧。
  一只擅长蛊惑人心的妖精。
  “呀,斯年,你可回来了……”王夫人第二个看到他,连忙起身,“这是姿姿,你们昨天见过的。”
  邵斯年不动声色的点头。
  王老太太一双眼睛往外孙身上一瞟,再看向念念,见她目光专注的看着外孙,眼里亮闪闪的,一副小女孩情窦初开的模样。
  自从管家说昨天晚上有个小姑娘亲了外孙,她这一整天都兴奋得不行,今天一见念念,更是满意。
  怪不得外孙铁树开花了,这么出挑的女娃,哪个男人不喜欢呢?要是他连念念都看不上,她老太婆就真的信了别人的闲话,要带他去看大夫了。
  关于邵斯年不行的传言,老太太也听说过。
  邵斯年过去坐到老太太身边,道:“这么晚了,您怎么还没睡?”
  老太太:“这不是等你呢吗?”
  邵斯年:“公司临时有事,走不开。”
  老太太白了他一眼,“行,我也见着你了,回屋休息。小姿今天不走了,就住家里,你替我好好招待人家,你也别走了,在家睡。知道吗?
  邵斯年看了念念一眼,又见她冲自己笑得灿烂。
  他点头应了,叫家里的阿姨过来,扶着老太太回卧室,一眨眼的功夫,客厅里只剩下邵斯年和念念两人。
  念念慢吞吞的吃着水果,抽了一张纸递过去。
  屋里冷气开得很足,邵斯年从外面进来,镜片上起了一层雾。
  夹着纸巾的手细腻润泽,皓腕凝雪,手串红艳。
  邵斯年盯着看了两秒,接过,摘了眼镜靠在沙发上擦镜片。
  男人那双浅棕色的眼睛,第一次不带任何掩饰的,暴露在念念面前,冰冷深邃,念念一时看呆了。
  邵斯年笑了一下,问:“陆小姐,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念念伸出一指,遥遥指了指他的胸前心脏的位置。
  邵斯年古怪的笑了一下,真是狂妄又出乎预料的答案,他以为她要报复林书源,或者想要邵家夫人的位置。
  念念摊手:“看吧,人类就是这样,说了实话反而没人相信。”
  邵斯年放心纸巾,眼镜重新回到他鼻梁上,像是重新穿上了温文尔雅的外衣,将刚才短短一瞬暴露出来的真实自己重新武装。
  他又变回了那个大家所熟悉的邵斯年。
  他站起来,“走吧,我带你去客房。”
  念念乖巧的跟在他身后,两人去了二楼,他推开一扇门,“今晚住这里,柜子里有洗漱用品。”
  念念没进去,问:“你住哪里?”
  邵斯年指了一个对面的房间。
  念念:“你的隔壁也是客房吗?”
  “那我要住你隔壁。”
  他没反对,只要她不要求住他屋子里,其他都随便她。
  打开门,念念依着门板朝他挥手:“晚安哟。”
  邵斯年笑了一下,真是一个表里不一的小丫头。
  想要……他的爱吗?
  邵斯年洗完澡出来,懒得吹头发,点了一支烟去阳台上准备自然风干。
  王家的阳台是露天的,他刚进去就看到隔壁的阳台上坐着一个人影。
  她好大的胆子,面朝自己这边坐在大理石围栏上,两条雪白的腿露在外面,还一晃一晃的,也不怕摔下来。
  他这才注意到,她今天没穿高跟鞋,换了一双金色绑带的平底凉鞋,绑带缠在纤细精致的脚踝上,两侧还各缀了两颗龙眼大的粉色毛球,可爱又娇俏。
  念念吹着夜风,笑嘻嘻的:“我就知道你会来这儿,果然让我等到了。”
  邵斯年捻了一下手中香烟,淡淡道:“你现在距离地面有五米多高,摔下去有可能会死。”
  念念:“我不怕,我是妖精,不会死的。”
  他不回答,她也不觉得尴尬,自顾自问:“你洗过澡了是不是?如果我现在过去摸你一下,你是不是又要再洗一遍?”
  他弹了一下烟灰,让风吹走,有些意外她知道他有洁癖。
  念念指着自己的唇,解释:“你这里都流血了,肯定是你自己弄的,因为我昨天晚上亲了你吗?”
  念念有些受伤:“我很干净,比你还干净。”
  她是石头,既没有病菌,也没有寄生虫,当然比人类要干净了。
  或许是她委屈的样子太可怜,邵斯年难得的解释:“我只是不习惯和人有肢体接触。”
  念念蜷起双腿,蹬在雕花的石柱上,一脸好奇:“你碰到我的时候没有很舒服的感觉吗?”
  她一直想问,自己的碎片在他身上,她有感觉,他应该也有吧。
  “没有吗?但是我有啊,想和你融为一体的感觉。”
  “女孩子不要说这样的话。”他蹙了一下眉,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有些飘渺。
  念念突然站起来,在不足半尺的围栏上往里走,看得人胆战心惊。
  邵斯年:“快下来!”
  三个字,几乎是他近十年来说得最急最快的三个字。
  念念冲他笑,“我要去找你。”
  邵斯年:“我给你开门。”
  “不,我就要从这里过。”
  两个阳台之间有一条手掌宽的楞,刚好够她脚掌竖起来贴着墙走,她身子贴着墙壁,踩上去,一点点挪动。
  邵斯年手指夹着烟,一瞬不瞬的盯着,太危险了,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在剩下最后半米距离的时候,连忙把手伸过去。
  念念立刻抓住,借力跳进他的阳台。
  身姿轻盈,飞扑而入。
  像夜风送来的精灵。
  用力有点猛,一下子冲入他怀里。
  邵斯年赶紧扔了一口没抽的香烟,怕烫到她。
  念念双手交叠在他后颈,仰着头冲他笑。
  邵斯年:“胡闹,我不是说了给你开门吗。”
  她振振有词:“如果走门的话,我就碰不到你了啊。”
  屋内的灯光朦胧,她笑得灿烂又妖媚,像夜里的灯火阑珊。
  他忍不住想,面前的女孩,究竟是什么人。
  或许,她真的不是人,而是专门蛊惑人心的妖物?
  念念近乎贪婪的享受着和自己的碎片相贴的感觉,笑盈盈的说:“我是来要账的。”
  “什么?”他怎么不记得他欠她什么。
  念念:“我的小兔子。我包包上的小兔子不见了,从进宴会厅就不见了,一定是我翻墙的时候掉了,当时只有你在场,是不是你捡到了?我问过王家的人了,没人发现它。”
  邵斯年心头一动,想起昨天他本来是准备把那个小玩具还给她的,结果被她突兀的一个吻弄忘了,现在那个小兔子应该在孙阿姨那里。
  孙阿姨是家里的帮佣,脏衣服一般都是她洗的。
  邵斯年喉头动了一下,嗓音微哑,“我捡到了,不过现在不在我身边。”
  念念:“在哪儿?”
  念念问:“那你什么时候还我?”
  邵斯年想了一下:“明天,我叫人给你送过去。”
  念念:“把你电话给我,我自己去拿。”
  邵斯年眼眸微敛,低头看了她一会儿,轻轻拉开她的手臂,后退一步,和她保持一臂左右的安全距离。
  他说了一串数字,是他的手机号码。
  念念:“你再说一遍,我没记住。”
  邵斯年:“……你该回去了。”
  念念:“你好坏啊。”
  邵斯年笑了一下,道:“有些机会只有一次,抓不住就永远错过了。”
  念念突然窃笑,“我抓住了哟。”
  接着,她报了一串数字,和他刚才说的一字不差。
  邵斯年没说什么,走进卧室,拉开房门,“你该回去了。”
  念念这次没有再磨蹭,冲他摆摆手,心满意足的走了。
  邵斯年关上门,脚步朝浴室走去,走了两步停下,转身走到床边躺下。
  没一会儿,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下,他拿起一看,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这是我的号码,你要存起来哦。】
  他笑了一下,把号码添加到通讯录,输入名字的时候,他犹豫了,最后用了一个省略号代替。
  ——暂时无法定位的人。
  念念用小兔子套取了他的电话,发完短信心满意足的睡觉。
  她做了一个美梦,梦见邵斯年和王浩然都死掉了,她带着他的灵魂进入化灵池,灵魂消散,只留下自己的碎片,她开心的和碎片融为一体。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还沉浸在美梦中无法自拔。
  不过不知道他们两个会活多久呢,自己的碎片对灵魂来说是杂质,被碎片寄居的人,都注定了无法长寿。
  邵斯年起床的时候王家只有佣人们起了,他没吃早饭,交代一声开车离开。
  去公司之前,他回家一趟,家里已经做好了早饭,管家迎上来,他道:“前天我穿的衣服里有一个小兔子,给我找找。”
  管家从发现那个小兔子就憋了一肚子话想说,硬生生忍了这么长时间,如今还是邵斯年主动提起的,整个人都呈一种诡异的亢奋状态。
  “我放起来了,这就拿过来。”
  邵斯年点头,坐下开始吃早饭。
  管家飘到一旁,叫孙阿姨把兔子拿过来,仔细端详,怎么看怎么是小姑娘的玩意儿。
  邵家可是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东西,一出现还是在先生的口袋里,家里的佣人们已经对这只兔子研究了整整一天,开了无数个脑洞,也没推断出这兔子到底是哪儿来、干什么用的。
  尤其是,先生嘴唇上还结着血痂。
  如果不是了解先生的为人,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强吻某个女孩子,被人家咬了。
  管家小心翼翼的把兔子身上的毛拍蓬松,放到邵斯年面前,见他点了一下头,承担着同事殷切希望的管家开口:
  “先生,这兔子是送人的吗?”
  管家瞬间失望,结果邵斯年又接道:“是别人的,找个袋子装一下,我要还回去。”
  管家眼睛一亮,问:“是女孩子吗?”
  管家满面红光的应了一声,飘着送来一套精致至极的包装盒,把小兔子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
  装名贵的珠宝首饰也就这个档次了。
  邵斯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拎着华丽丽的包装盒去了公司。
  但是他等了一天,兔子的主人却并没有来。
  第二天念念醒来,邵斯年已经不在了。
  王家人习以为常,一大家子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了个早饭。
  老太太越看念念越满意,怎么会有这么标致的女娃呢,哎,好想赶紧给外孙定下,好早日抱上曾外孙。
  吃完饭,老太太依依不舍的叫人送念念回去,一个劲儿的叮嘱她有空常来玩。
  念念告别老太太,坐王家的车回家。
  陆姿予小时候父母离婚又各自组建了家庭,唯一留给她的就是这套房子。
  念念进了屋,踢掉鞋子,解开内衣,换上丝质睡衣,如果不是变成人必须要穿衣服,以妖精不喜束缚的性子,甚至恨不得赤身裸.体,一丝.不挂。
  然后,她就感觉到了碎片二号在向自己靠近。
  果然,没一会儿,房间里就传来敲门声。
  念念低头看了一眼沙发上的胸罩,还有隔着睡衣也能明显看出来的两点,歪着头笑了一下,跑去开门。
  “三少爷,怎么是你?”念念一脸惊讶。
  王浩然的目光不由止住的顺着她的脖子往下,略过漂亮的锁骨,落到她胸前……
  下一秒,他意识到了什么,脸瞬间爆红,猛地背过身,磕磕巴巴道:“对对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不知道……”
  王浩然闭着眼巴拉巴拉道了一通歉,结果过了一会儿没听到她说原谅,更没听见甩门而去的声音,他摸不清她到底生气了没有,这才偷偷摸摸的回头。
  念念正靠在门框上笑嘻嘻的看着他,依旧是那身睡衣。
  刚恢复一点的脸更红了,他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一副心虚至极的模样。
  念念问:“你来干什么?”
  明明是不客气的质问,但是用她软软糯糯的嗓音说出来,简直像是情人间的撒娇,王浩然脸红得快要冒烟儿了。
  他低着头不敢抬,把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递出去,慌忙回答:“这个……我洗好的照片。前天你走了,我没来得及给你……”
  念念结果照片看了一眼,王浩然不愧是天才摄影师,不管是光影还是构图都是顶尖水平,这张照片几乎完全将她的美展现了出来,震撼又魅惑。
  念念收下,“我很喜欢,谢谢你。”
  听到念念说喜欢,王浩然这才松了口气,抬头,笑容灿烂,眼睛亮亮的,像得到夸奖的大狗狗。
  “你喜欢就好,我……我……”视线触及念念的唇,粉嫩的颜色立刻让他联想到某个部位,马上说不下去了。
  念念让开门,“进来吧。”
  王浩然愣愣的看她。
  念念抬了一下下巴,他立刻跟了进去。
  念念:“家里没男士拖鞋,你穿我的吧。”
  一双粉丝的可爱小兔子拖鞋放到他面前,王浩然哪里会介意这个,直接答:“好。”
  换鞋的时候看到念念雪白漂亮的脚,脸刷得又红了,好漂亮,想上手摸一摸,而且,她竟然也没有穿拖鞋!
  也……对,一个也字,又让他胡思乱想了半天。
  穿着小兔子拖鞋进屋,念念指着沙发让他随便坐,自己去旁边给他倒水。
  王浩然本来是想随便的,结果一眼就看到沙发上的女式胸罩……黑色的……蕾丝款……看大小至少是B……
  他鼻子一热,差点流鼻血,想要提醒她又担心她尴尬,伸出一根手指悄悄拎着内衣一角,鬼鬼祟祟的挪到角落里,然后如坐针毡的坐下。
  念念端着水杯过来,坐到他对面,笑嘻嘻的看着他。
  王浩然红着脸,解释:“我……我不知道你的名字,见前天晚上你和林书源说话,我就去问了他……”
  说着,他抬眼悄悄瞟了念念一眼,见她没有生气,这才敢继续:“他告诉了我你的名字和家庭住址,才找来的。”
  念念拖着下巴问:“那你找我干什么,只是为了给我一张照片吗?”
  王浩然又偷偷看了她一眼,道:“我想让你当我的模特,用你的照片参赛。”然后他不仅能拍到最美的照片,还能近水楼台,嘿嘿嘿。
  王浩然:“……!”
  他还准备了无数个优渥的条件,根本没来得及说出口。
  念念:“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王浩然急切道:“你说。”
  念念捏着刚才那张照片,笑嘻嘻的道:“我要所有照片的电子版,并且,我要上传网络的权利。”
  王浩然连连点头,“这是你的照片,你拥有最高决策权。”
  念念被他的用词逗笑了。
  王浩然红着脸,“我能不能问一下……你要这些电子版干什么?”
  念念可爱的扬了一下眉梢,雄心万丈道:“我要当网红!”
  王浩然差点被茶水呛到,“为……为什么?”
  他不明白网红有什么好的。
  念念:“因为我要出名。”
  陆姿予的要求,变得比张昕悦漂亮她已经打到了,并且会越来越漂亮,但是比张昕悦有名却没有达到。
  王浩然小心翼翼的提意见:“当明星更有名,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帮你。”捧念念这种长相的女孩子,对王家来说轻而易举,连小叔叔都不用惊动。
  念念对当明星没兴趣,事实上她对当网红也没兴趣,身为一只妖,最大的乐趣就是吃喝玩乐。
  她挥手拒绝:“不用,我就想当网红。”
  王浩然:“好,我一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红的网红。”
  出名要趁早,说干就要干。
  定了目标,王浩然行动力超强,立刻就要开始,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弄到这张照片的电子版。
  陆姿予家里没有扫描仪,王浩然拿着照片跑到外面的文印公司扫描了一个电子版,故意没买U盘,叫人家存到他的手机里。
  回到念念家,他红着脸道:“照片在我手机里,我的号码是186XXXXXXXX,你把你的联系方式发短信给我,我传给你。”
  说完,他生怕念念猜到他的小心思,忐忑不安的看着她。
  念念笑了一下,也不知道猜到了没有,十分配合的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上面是自己的邮箱。
  王浩然小心翼翼的把手机号存上,顺便又加了她的微信,然后把高清版的照片发到她的邮箱。
  念念打开邮箱,美滋滋的欣赏自己,她身体碎裂的时候,记忆也丢失了,念念其实不记得自己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她知道,现在的陆姿予现在只有她的三分美貌,但是在人类中已经是顶尖的颜值了。
  哎,她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所有碎片,看到自己的脸呢?
  念念惆怅的叹了口气,抬头就见王浩然捧着手机缩在角落里,她没理他,把电子版的照片上传,微博,并@了一下王浩然。
  王浩然正在偷偷摸摸的把念念的联系人和昵称都改成“姿姿”,突然收到念念@他的提示,吓得他心脏咯噔一下,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
  点进去一看,他明白了她的意思,立刻点了转发,并评论:“我有生以来拍到的最美的风景。”
  念念的号上没几个粉丝,然而王浩然不一样,作为一个顶级富三代,还是一个极品帅哥,再加上摄影天才的光环,他的粉丝足足有好几十万。
  他刚一转发,念念的微博就爆了。
  照片里的女孩美得妖气横生,偏偏妖气中还带着纯真,那双眼睛乌黑湿润,黑得纯粹,仔细看,虹膜似乎泛着彩色的光泽,神秘莫测。像是一只刚刚出生,惑人却不自知的妖。
  王浩然的粉丝不少是摄影爱好者,每次他发自己的作品,评论最多的都是光影啊,构图啊,抓拍啊之类,这是第一次,所有的评论唯一关注的核心——这是谁,真他妈美!
  等念念送走王浩然,她心满意足躺床上睡了一觉。
  一直到晚上,她茫茫然睁开眼,在床上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光着身体蹭了一会儿柔软的床单,突然想起好像还有正事没干
  ——她把她的碎片一号忘记了。
  赶紧拿出手机,找到“碎片一号”这个联系人,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过去:
  【我今天好忙,忘记去接我的小兔子了,她还在你那里吗?】
  五点钟,不需要加班的员工已经开始下班了。
  邵斯年对员工并不苛刻,不是那种“老板不下班员工就得呆在公司发呆”的傻逼玩意儿。
  秘书走之前,问他还有什么工作,他指着在办公室里摆了一天的华丽包装说:“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包装扔了。”
  秘书一愣,立刻道:“是。”
  老板刚拎着这礼物进公司,私底下已经传开了,员工私底下建的微信群里炸了好久,纷纷猜测邵斯年第一次带礼物进公司,是准备送给谁,里面到底装的什么。
  结果大家精神抖擞了一整天,那礼物还在老板手里,并没有女人来拿,老板也没安排人送。
  秘书小姐忍着激动的小心脏过去,小心翼翼的拿起华丽至极的包装盒,打开,本以为会看见一套名贵的珠宝首饰,或者其他价值连城的东西,没想到里面竟然是一只粉色的小兔子玩具!
  屁啦,一百个兔子都没这套包装值钱。
  秘书小姐努力压抑着抽搐的嘴角,问这玩具放在哪儿。
  邵斯年用钢笔指了指自己的办公桌。
  秘书小姐小心翼翼的把小兔子身上的毛毛拍蓬松,放到办公桌一角,还摆了个可爱的pose。
  见邵斯年没说话,默默的拎着华丽丽的包装,内心狂吐槽着退出去。
  七点多,太阳开始落山,邵斯年合上钢笔,关了电脑,工作已经做完了,但他并没有立刻下班,靠在椅子上,目光落在办公桌一角。
  粉色的小兔子乖巧的坐在那里,大大的耳朵耷拉在脸颊,脸上带着可爱的笑。
  他捻了一下手指,还记得那种毛绒绒的触感。
  定定看了一会儿,他移开目光,落到旁边的手机上,屏幕漆黑,安静的躺着。
  他站起来,抓起玩具塞进口袋里,下班。
  刚坐上车,手机响了。
  兔子的主人终于想起了她遗落在陌生人手中的玩具。
  邵斯年点看短信看了一下,默默的关掉短信界面,没回她。

  邵斯年坐在车里,黑亮机身在他中指和拇指间打转,过了一会儿,停下,他打开微博,进去就看到一张美得惊人的照片。
  夜色里,女孩坐在高高的楼顶微笑,乌黑的眼里落满了星星,美得妖气横生。
  邵斯年瞳孔微缩,他一眼就认出了念念坐的地方是王家顶楼。
  这张照片是王浩然拍的。
  他不清楚转发量多少才算是火,不过能传到他的首页,应该算很轰动的消息了。
  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几秒,他注册了一个账号,进入她的主页,点了关注。
  点开评论,有网友把陆姿予和林书源张昕悦三人之间的恩怨情仇扒了出来,还有好事之徒@了张昕悦和林书源,把林书源给张昕悦拍的照片和念念的照片放到一起对比。
  如果说念念这张是世界顶级摄影师的巅峰之作,张昕悦那些简直就是廉价影楼风的粗制滥造,无论是模特,还是摄影技术,都没全方位的吊打。
  放下手机,邵斯年摘了眼镜轻按鼻梁,然后突兀的笑了一下。
  原来是在忙这个吗,真是小女生幼稚的报复。
  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一间粉色装修的店面,邵斯年:“停车。”
  司机赶紧松开油门,稳稳的将车停到路边。
  邵斯年拉开车门:“在这儿等我一会儿。”
  他下车,径直朝着那间粉色的店面走去。
  精品店的门被推开。
  “欢……欢迎光临。”店主看到进来的客人,磕巴了一下,这个男人也太极品了吧。
  邵斯年把那只玩偶兔子拿出来,“帮我把这个包一下。”
  顿了一下又接道:“不用太华丽,简单包装就好。”
  “好……好的。……咦,先生你是买来送女朋友的吗?”
  邵斯年抿了一下唇,“不是。”
  “不是吗?”店主有些尴尬,解释道,“这个兔子前几年很流行的,一般都是男孩子买来送女朋友的礼物,现在已经很少见了。哈哈。”
  店主伸手要接小兔子,客人却没松手。
  他问:“都是情侣之间互相赠送的吗?”
  店主点头:“对啊,这个兔子的名字就叫‘爱情兔’。你看它的耳朵下面还有标记,可以印上情侣的名字。”
  邵氏集团微信私群,秘书小姐下班之后在群里吐槽董事长莫名其妙的行为。
  有人追问到底是什么样的兔子,说不定是秘书小姐看走眼了,那不是简单的兔子,而是隐藏着什么秘密的藏宝兔。
  秘书小姐说不可能,一看就不是高档货,接着把那只兔子详细的描述了一遍。
  大家听完之后陷入了沉默。
  好像……确实……貌似……真的,董事长把一只廉价的毛绒公仔郑重其事的包装起来,折腾这么几遍。
  这时,突然有人发上来一张图片,问:“刘姐,那个兔子不会长这样吧?”
  秘书小姐姓刘,看了一眼就肯定道:“没错,就是这个兔子,一模一样。你告诉大家,多少钱买的。”
  那人沉默了许久,弱弱道:“这是四年前我男朋友送的,好像是六十八块钱。”
  邵斯年避开店主的手,亲自把兔子耳朵掀开,下面藏着简简单单几个字符:
  旁边还有一颗粉色的小心心。
  店主讷讷的收回手,“……先生?”
  邵斯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店里还有这种兔子吗?”
  店主连连点头:“好像还有两只,没卖出去。”
  邵斯年:“我要一只,不用包装,用袋子装一下就行。”
  店主应了,在货架下面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终于从一个落满灰尘的塑料袋里拿出两个压扁了的纸盒,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还好,兔子完好无损。
  店主问:“需要印字吗?”
  “好。”店主把兔子装好,说,“纸袋不要钱,兔子本来是卖六十八的,便宜给你,给五十好了。”
  邵斯年伸手摸口袋,想起钱夹里只有卡,他从不带现金出门。
  店主连忙拿出二维码,微笑:“扫码支付也可以哟。”
  邵斯年扫码的时候,店主笑眯眯的说:“您这只爱情兔保存得真好,如果不和新的对比,一点都看不出来买了好几年了,主人一定很爱惜……”
  邵斯年没吭声,付完帐拎着纸袋离开。
  到家,邵斯年进屋,把袋子里的兔子递给管家:“扔洗衣机里多洗几遍,上面很脏。”
  说完,他直接上了楼。
  管家打开袋子,这不是早上先生拿走那只兔子吗,怎么又回来了,好像还变鲜艳了?
  管家一脸懵逼,不过看先生的脸色,一个字没敢问,默默的拿去递给孙嫂,交代一句:“多洗几遍。”
  邵斯年进卧室,拉开床头柜最下层的抽屉,把另一只兔子扔进去合上,脱了衣服进浴室洗澡。
  洗完澡出来,他拿起手机,打开一个小时之前发过来的短信,回了一个字:“嗯。”
  念念发完短信,那边没回,她也没在意,把手机扔到一旁,换上外出的衣服准备去吃饭。
  王浩然回到家,抱着枕头在床上滚了两圈,美滋滋的看着手机上的联系人,忍不住想她现在在干什么,已经这么晚了,吃饭了没有,吃的什么,和谁吃的……
  他捂着自己砰砰乱跳的心脏,好神奇,才分开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开始想她了。
  他要不要请她吃晚饭?……但是找什么理由呢?……对了,就当庆祝他们合作愉快!
  这么想的时候,他已经拿起坐进车里,打着火了。
  所以,念念刚出门,就看见王浩然站在楼下,对着手机一脸苦恼,完全无视周围人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她笑了一下,悄悄走过去,凑到他耳边,故意压着嗓子阴测测问:“你在干什么坏事?”说完还吹了口气。
  王浩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一看是念念,脸刷得红了,连忙把手机背后,问:“你……你怎么在这儿?”
  念念笑,“这是我家楼下,这个问题应该是我来问你吧,三少爷。”
  王浩然咳了一下,还没想到措辞,念念突然扑过来,抢到他手里的手机。他连忙阻止:“别看……”
  念念不理他,笑嘻嘻的道:“我看到你在给我发微信,发的什么……”
  微信界面打开,王浩然心慌意乱,怎么办,她要看到了,她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了,怎么办,她会觉得我是跟踪狂吗……
  念念看完,把手机还给他,笑:“好啊,走吧。”说着迈开腿。
  王浩然站在原地:“……?”
  念念回头看他,疑惑:“你不是要请我吃饭吗,走啊。”
  王浩然:“……!”
  他立刻原地复活,兴冲冲的跟上去。
  “姿姿,你喜欢吃什么?我知道有一家日料特别棒……不喜欢日料也没关系,法餐,中餐,泰国菜……”
  最后,念念和王浩然一起坐进一家中餐馆。念念是土生土长的土著妖,最爱的还是中餐,而且她嗜辣,进的还是川菜馆。
  王浩然点了一桌子毛血旺,辣子鸡,夫妻肺片……红红一片,看着就爽。
  开吃之前,念念决定入乡随俗,咔嚓咔嚓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然后再回复邵斯年那寒碜的一个字:嗯。
  念念回:“你吃饭了吗?”
  邵斯年换上家居服,拿着手机下楼,刚到楼下,就看到这条消息。
  若是以往,他并不会搭理这种无聊的对话,但是诡异的,他回了一个“还没。”
  念念看到这两个字,美得冒泡泡,一边有种“哎呀我好奢侈对方好可怜”的优越感,一边又心疼自己的碎片到现在连晚饭都还没吃上。
  怀着复杂的心情,她加了他的微信。
  念念从朋友圈里挑了两张照片发过去,并附上文字说明:“先给你看看填饱肚子。”
  邵斯年点开照片,眼神微凝。
  照片里,那一桌丰盛的菜固然是焦点,但她没有注意到,桌对面,还有一只男人的手也入了镜头。
  邵斯年捻着手指,盯着照片看了许久,也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华丽的餐桌,精致养生的饭菜,但是周围用餐的人只有他一个。
  发过之后,他静待她反应。
  他不是十几岁年少轻狂的时候了,就算有猜测也不会直接问出来,以免两人都尴尬。
  半分钟后,他等到她的回复:“你好可怜啊,都没有人陪你吃饭。”
  邵斯年笑了一下,发了一个“嗯”回去。
  念念:“下次我陪你啊。”
  邵斯年眼神越发柔和,又回了一个“嗯”回去。
  周围的佣人:“……!”
  从看到邵斯年抱着手机发微信周围的人就惊呆了,等到他竟然开始拍照,简直三观碎裂。
  这还是他们的认识了三十多年的先生吗?
  崩溃过后,又忍不住窃笑,自从前几天从王老太太的寿宴上回来,先生就古怪得很,嘴上的伤,口袋里的小兔子,还有拿着手机拍食物,和人聊微信……
  刚才那个笑看见没有,先生的笑一直都是谦和却疏离,说是皮笑肉不笑一点不为过,什么时候笑得这么温柔过?
  这些信息无一不预示着
  ——夭寿啦,铁树真的要开花啦!
  念念的那张照片在一天之前火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不仅限于微博,国内的各大论坛全都是被这张迷人至极的照片刷屏了。
  除了纯舔颜的吃瓜路人疯狂以外,圈内人也都动了起来。
  一天之内,念念接到无数个邀约,有捧她出道的,有邀她当模特的,甚至不少一线大导都递出了橄榄枝,想邀请她参演自己的作品。
  其中一个作品向来以东方神.韵浓郁的导演直言,说念念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唯一一个完美女孩子,不仅是脸和身材,更重要的是气质,那种神秘又清纯的妖气,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和念念的春风得意相比,张昕悦就凄惨多了。
  她抢闺蜜男朋友的事件曝光之后,一天之内,微博三百多万粉丝一下子掉到不足一百万,剩下的还都是买来的僵尸粉,可以说真粉几乎掉了个干净。和厂家合作的推广也几乎都丢了,还面临着巨额的违约金。
  惨的不仅是张昕悦,还有林书源,林家主营食品,是国内老派的速食品厂商,结果当地的电视台直接进去暗访,爆出了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销量跌破谷底,还面临被政府查处的风险。
  一连串的事情在一天之内发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幕后有推手,结合念念的御用摄影师王浩然,不少人推测是王家下场了,说不定这个陆姿予会是王家的儿媳妇。
  连王浩然都这么以为,只不过觉得这不像王家的作风,王家素来敦厚,很少赶尽杀绝,如此快准狠的风格,倒像他的小叔叔。
  邵氏总部,助理敲门进来,目光不受控制的瞟向办公桌,上面放着的一个少女风带粉色丝带的礼物袋。
  稳了一下心神,他汇报:“董事长,林家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
  邵斯年“唔”了一声,忙着回邮件,没抬头。
  林家食品安全问题曝光确实是邵斯年的手段,只不过张昕悦他没出手,建立在粉丝之上的成功,根本不用他出手,毕竟粉丝是这个世界上最多情,也最无情的物种。
  助理又道:“还有一件事,关于陆姿予小姐的……”
  敲击键盘的手顿了一下,他活动了一下手指,道:“继续。”
  “最近,陆小姐和王浩然少爷走得很近。”
  助理硬着头皮道:“据说是,陆小姐答应了三少爷做他的专属模特。”
  看了一下老板镜片后的眼睛,助理暗暗抹了把汗,继续:“这两天陆小姐一直和三少爷在一起。”
  助理退下,邵斯年看向礼物袋,伸手打开,里面是洗过好几遍的小兔子。
  鲜艳的颜色暗淡了一些,看着和旧的几乎毫无差别。
  看了一会儿,他古怪的笑了一下。
  先是林书源,再是王浩然吗?
  真是个……贪心的丫头。
  自从念念答应王浩然当他的专属模特,她就再也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王浩然随时背着他的相机,不管她在做什么都咔嚓咔嚓个不停。
  今天早上开始就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王浩然临时改了拍摄地点,从西郊的落红坡转移到了市区的某皇家公园。
  公园里有一泊湖,雾蒙蒙的,湖边是郁郁葱葱的垂柳,垂柳下种着一排妖艳的鸢尾,半紫不蓝的颜色,青翠欲滴的枝叶,念念撑着直柄黑伞,穿着旗袍在树下走。
  王浩然跟在她身后,一时有些呆了。
  他突然怀疑,念念是真实存在的吗,她美得神秘又悠远,像是不同的时空在这一刻有了交汇,下一刻又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永远不会再有相遇的可能。
  他拿起相机,悄悄记录下这一幕,是她的背影,这一张他要自己保存。
  拍完之后,王浩然情绪有些低落,念念让他回去,自己穿着旗袍去了邵氏总部。
  路上,她给邵斯年发微信:
  【你现在在公司吗?我要去接我的小兔子啦!】
  两分钟后,收到回复:
  邵斯年回过消息之后,给董事办打了电话,说待会儿有一个叫陆姿予的女孩会过来,让她直接来办公室。
  秘书小姐淡定的完成老板安排下来的任务,通知了公司前台。挂断电话的一瞬间,她抓起手机,手指颤抖着发出一条信息:
  【我们未来的老板娘,估计要上门了!】
  一片死寂的群里瞬间蹦出无数个问号、感叹号,和“卧槽”。
  前台小姐冒出来:陆小姐到了,我会在群里发消息提示的,大家准备好,来一个偶遇吧【微笑.jpg】。
  邵斯年挂了电话,又处理了两份文件,回了几个邮件,然后站起来走到窗边,点了一支烟。
  他不喜欢抽烟,但是喜欢点一支烟夹着,等着它静静的燃烧。
  这个过程,能让他心绪宁静。
  等到第三支烟即将燃烧干净的时候,公司大楼突然动了起来,楼道里,电梯上,到处都是送文件的、接水的、上厕所的、汇报工作的员工。
  然后,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董事长,陆小姐到了。”
  他应了一声,回头,镜片后的眼神微敛。
  她站在门口,腕上依旧戴着那串南红,手里是黑色的手拿包,身穿鱼肚白底镶黑色花纹的长款旗袍,一朵火红的牡丹花沿着黑色花纹攀爬而上,直到她左肩上,灼灼绽放,红得妖艳。
  这样的颜色花纹和款式,很少有女人能驾驭,可穿在她身上,偏生相得益彰,更添妖娆。
  真是一个、天生蛊惑人心的妖精。
  她笑嘻嘻的开口,嗓音甜得不可思议。
  “我来接我的小兔子啦。”
  秘书见老板的视线一下没往自己身上放,十分识趣的悄悄退下。
  念念自己反手关上门,见他喉结动了一下,走到他面前仰着脸问:“我的小兔子呢?”
  手上传来一阵灼热,他低头,这才发现手里的香烟已经烧到根部了。
  越过念念,他把烟头按熄进烟灰缸里,没说话,指了指办公桌上的礼物袋。
  他坐到沙发上,倒了两杯茶,看着她转身拆开袋子,拿出里面的玩偶。
  手指捻着茶杯,他的视线柔和的锁在她身上。
  曲线玲珑,发丝微湿,还带着雨水的潮湿和润泽。
  之前他从不知道,女人的身体,原来可以这么美。
  念念似乎并没有发现她的小兔子已经被掉了个个儿,对着兔子的脸亲了一口,挂到手拿包的金属链上。
  邵斯年微微扬了一下眉梢,想起那天她从墙头上跳下来,这个兔子也是从包上掉下来的。
  挂在包上的东西,能过了四年还依然崭新如初吗?
  念念转身,笑容灿烂的对他道谢。
  邵斯年抿了一口茶水,兴致不高的样子,淡淡道:“不用谢。”
  他顿了一下,问:“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多加糖。”
  他站起来,给她现磨咖啡豆。
  念念抱着自己的小兔子,看样子开心得不得了。
  办公室里的咖啡机是手动的,捏着研磨柄的手微微泛白,他不动声色问:“很宝贝这只兔子?”
  念念点头:“当然啊,我超爱他的。”
  她晃着手里的兔子,眼睛发着光,“我还给他取了名字,叫DL,意思是Double ‘L’。”
  “是吗?”邵斯年笑了一下,问:“有什么寓意吗?”
  念念迟疑了一下没回答,雪白的手指拨弄着兔子耳朵。
  邵斯年没在继续追问,静静的看着她的动作。
  突然,一只耳朵被她翻了过来,念念低头一看,面露惊讶:“耳朵上的字母怎么不见了?”
  邵斯年面色不变,“还有字母吗?”
  “对啊,应该有两个大写的‘L’,还有一个小心心的,怎么没有了……”
  她一边说,一边翻开另一只耳朵,也没有。
  邵斯年“哦”了一声,淡定的解释:“我那天回家忘记把兔子拿出来了,第二天阿姨连衣服带兔子一起洗了。”
  在念念惊讶的视线中,他的笑容充满歉意。
  “你的那只被洗坏了,所以我叫人又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没想到被你发现了。”
  老不要脸的,骗谁呢!
  念念故意装作不知道他在说谎,一脸惊讶,“你竟然还能买到这个?”
  邵斯年:“嗯,我叫助理去买的,他说这是几年前流行的款,确实不好买。”
  念念:“对啊,我前几天买的时候,跑了好几个精品店都才买到的。所以我超宝贝它。”
  邵斯年十几年来一直波澜不惊的脸上第一次出现近乎呆愣一样的表情,他呆呆的重复一遍:
  “你前几天买的?”
  念念点头:“对啊。怎么了?”
  邵斯年后知后觉的想起店主的话,终于明白过来。
  就算再珍惜,四年过去,又不是四天四个月,怎么可能和新的一样呢?
  这兔子分明就是刚买的。
  况且,林书源怎么也算个富家公子,怎么可能送女人这么廉价的礼物呢?
  如此简单的道理,他竟然直到现在才想明白。邵斯年平}

就在这时,箱子里爆发出一阵呼救:“救我,快救我,我要闷死了!”

斯琴右手攥着什么东西,左手手肘狠狠撞了我一下,骂道:“快帮忙!”

我赶紧蹲下身来,仔细看她手里的东西,却是一把金黄色的小锁。原来这旅行箱的拉链,是向两边都可以拉开的,铜锁扣在两个拉链头上,牢牢锁住了这个箱子。名牌旅行箱,做工又特别严谨,就算想把拉链扯坏,也没那么容易办到。

我把雨伞递给斯琴,双手用力去掰那铜锁。这种驴牌的包箱专用的锁,我一直以为是装饰用途,掰了两下才知道,不全然是这样。没有任何工具,要徒手打开这个锁,还真不是容易的事。

这个旅行箱,远远比看起来更坚固,就连斯琴这种暴力型的女人,也是老鼠拉龟,无从下口。

我忽地站起身来,在箱子旁边走来走去,打量着脚底下。哪里有块石头什么的,捡起来把锁砸烂,就可以打开箱子了。

走了两步,我突然停住了脚步。

祠堂的天井里,铺的都是一块一块的大石板,找不到哪怕鸡蛋那么大的碎石。但是,我却发现了另外一样东西。

在石板上,有人用黑色的颜料,画了些奇怪的图案。祠堂里光线昏暗,大雨滂沱,我们心思又全在那旅行箱上,所以刚才根本没留意。

我抹了一下额头上的雨水,抬眼看去,才发现这些黑色图案,布满了整个天井。那是些古怪的文字,像希腊字母,又像楔形文字,一个个脚朝天井的圆心,头朝边沿,一层层扩散开去。

这么怪异的图腾,我明明没有见过,却总觉得似曾相识。我呆呆地站在雨中,一个闪电劈落,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个画面。

在小李侦探所,那个放着许多塑料模特的密室里,天花板上那个圆圈,闪着诡异的红光。

我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没错,这些古怪的文字,跟那个圆圈中的一样。只是当时,这些文字都只有茶杯大小,挤在天花板的圆形图腾中,最靠近圆心的地方。

而现在的石板地上,只有文字,却没有包围着它们的大圆圈。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幡然醒悟。这个客家围屋的外墙,就是图腾中的大圆圈!

而我们现在,就站在大圆圈的中心,就像是黑色的云雨笼罩中,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上。

正在这时,身旁却传来一声怒吼:“陆小安!”

我赶紧回过头去,斯琴早就把雨伞扔到一边,脸上雨水和怒气横流,骂道:“你发什么愣啊,淑英姐快没气了!”

的确,蜷曲在那么小的一个旅行箱里,拉链紧紧锁着,面料又不像能通风透气的样子。再加上刚才那么大声地呼救,消耗了不少氧气,到了现在,估计连呼吸都有困难了。

当务之急,并不是去推断什么阴谋,而是救人要紧!

我情急之下,扑通一声跪在雨水里,手指插进石板的缝隙,想要抠起一块来。一下子用力太猛,指甲戳在两块石板之间,差一点就要断掉。

我痛得直吸冷气,却看见大雨之中,有个棕色的什么玩意,从屋檐下向我们飞奔而来。

这个畜生来凑什么热闹?

肥猫跑到斯琴面前,晃去满身的雨水,然后是叮铃一声,一个小小的黄灿灿的东西,掉到了地板上。

我吃惊地看着肥猫,斯琴却没顾那么多,一把抓起那钥匙,就往锁眼里捅。可是因为手滑,那钥匙就像一条滑溜溜的金鱼,拿捏不住,更不肯自己游进锁眼里。

我在旁边看得心急,却也帮不上什么,只好拍着旅行箱说:“黄小姐,黄小姐,坚持住!箱子马上就打开了!”

旅行箱里却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回音。这让我突然产生一个错觉,会不会从头到尾,箱子里根本是空的?

我手下用力,推了一下旅行箱,沉甸甸的,刚好是一个人的体重。

可能就因为这一下推动,误打误撞的,斯琴终于把钥匙捅了进去,顺时针方向一扭,啪嗒,那日不死的铜锁终于打开了。

我跟她对视了一眼,一人捏住拉链的一头,向左右用力分开。大雨之中,旅行箱就像被摩西分开的红海,终于露出一条缝隙。

“淑英姐,你可以出来……”

斯琴双手托着箱盖下沿,猛地向上掀开。

她要说的下半句话,却牢牢地关在了嘴巴里。

我头皮发麻,向后退了一步,心脏仿佛停止跳动。

旅行箱里,不是黄淑英。

那可容一人蜷曲的空间,塞满了——黄泥。

虽然是做工精致的箱子,那么大的雨,不免也渗进了一些水。泥跟水混合在一起,像是一个小型的沼泽,底下掩埋着腐烂可怕的秘密。

我跟斯琴的视线,仿佛陷进了这个微型沼泽,再也拔不出来。

下了一个多小时的雨,就像是歌剧的序曲,用途是渲染气氛;如今恐怖的正戏上场,雨,就这样骤然停了下来。没有了噼里啪啦的雨声,一时间,周围安静得失了真。

我把眼睛撑到最大,箱子里除了黄泥,再没有其它;我的耳朵没有塞棉花,却听不见任何东西,包括那应该有的尖叫。

时间仿佛静止,压在两人、一箱、一狗之上,让所有事物都无法动弹。

这样的场景,让人难以忘记。

最先打破沉默的是我,一分钟后,我终于忍受不住,把手插进箱子的黄泥里。

刚才差点弄断的指甲,现在已经忘了疼痛。我右手掏出一把泥,左手再舀出半捧水,指缝里渗入了一阵阵阴凉,提醒我得破伤风的可能。但是到了现在,破伤风这种小儿科问题,哪里是我关心得来的。

我不管不顾地挖着,不知道下一次伸进泥土,双手会接触到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想找的是什么,我只知道,我必须找出些什么。

黄淑英的尸体,就算是切碎的,也说明我找到了一具冤魂不散的尸体;要不然是刚摔碎的手机、一条录音笔、扬声器什么的,说明我发现了一场煞费苦心的阴谋。无论是尸体还是手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种存在。

不管理智能不能接受,对于刚才箱子里的声音,尸体、手机、扬声器,最起码是一种解释。

我发了疯似地挖着,有液体从脸上划过,不知道是残留的雨水,是冷汗,还是吓出来的眼泪。

斯琴看出了我的不对劲,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停下来。我置若罔闻地继续挖。

箱子里的黄泥,已经被我挖出来一半。我神经病发作似的跳了起来,双手抓住旅行箱的两边,把它头朝下地翻转,倒出所有黄泥。

泥土掉落在在石板上,堆成一座稀烂的山。我用力把旅行箱扔到一边,跳上那一座泥山,用力地踩着。身边有一只狗,开始大叫起来。

脚踩下去的地方,泥水四处飞溅,咬上了我的裤脚。

“黄淑英,你给我出来!”

歇斯底里中,有人从后面抱住了我。

“陆小安,别跳,别跳了!”

我用力挣脱了那人的怀抱,继续在地上跳来跳去。我知道,这只是一场梦,只要我的动作够大,就可以摆脱这场梦魇,醒来的时候,躺在我熟悉的、柔软的枕头上。

我愣在那里,捂着右脸,那里火辣辣的疼。

斯琴就站在我面前,刚刚打了我的手,就在她的肩膀上。

她瞪大了眼睛,大声喊道:“陆小安,你醒醒,醒醒!”

我的大脑反应不过来,只好呆呆地看着她。

腿肚子一阵生痛,低头一看,是一只淋湿之后瘦得跟油条一样的狗,以差一点就见血的力度,咬在我的小腿上。

斯琴又捏住我的下巴,让我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说:“你别发疯了,黄淑英,不在箱子里。”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差一点整个人倒下,幸好她及时扶住了我。

在这个昨天才第一次听到,现在却足够亲切、足够可靠的声音指示下,我不由自主地,用力吸进一口气,吐掉,再吸气。

迷迷糊糊中,那个声音又说:“来,到屋檐下面坐。”

十分钟后,我终于慢慢醒了过来。然而,并不是在枕头上。在经过了超出限度、大脑不能接受的恐怖后,多亏了斯琴的冷静,我终于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事实就是,我跟一个昨天刚认识的美女,坐在我的同事、她的债主老家的祠堂里,大雨刚停,天井中有一口箱子,里面只剩下黏糊糊的一点黄泥。

而黄淑芬的亲生妹妹,黄淑英——失踪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旁边的美女。她跟我并排坐在地上,双腿蜷曲放在身前,手抱着膝盖,眼睛看着前方,默默无语。

我挠了挠头:“谢谢。”

她仿佛吓了一跳,扭过脸来说:“谢我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不好意思地说:“我都忘了刚才发生什么事,应该是事情超出了界限,脑袋一时接受不了,保险丝烧掉了,所以整个人在那里发疯。幸好有你,幸好你那么冷静,要不然现在估计一头撞柱子上,直接挂了。”

斯琴直勾勾地盯着我,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也别谢我了,你以为我不怕?告诉你,老娘是女生,老娘比你还怕!刚才我也差点疯掉,只是看见你先发作了,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别疯别疯,两个人一起疯就没治了!就这样,我才逼着自己冷静下来。”

我想对她笑一笑,却突然鼻子发痒,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大喷嚏。肥猫本来懒洋洋地躺在斯琴身边,被这喷嚏声吓到,原地跳起来,向四周大吠。

我抓起衣服的下角,挤出一大把水,皱眉说:“车子上有大毛巾,我们得赶快擦擦,要不然都感冒就惨了。”

斯琴也摸摸自己的衣服,补充道:“没错,现在雨也停了,我们要赶快出山,找个有电话的地方,打电话报警。”

我双手撑着地板,慢慢站起身来,再把手递给斯琴,同意道:“嗯,总之快点走吧,离开这个鬼地方。”

斯琴也站了起来,我转过一个身才发现,祠堂门,就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

就像是老天在开玩笑,刚才那么大的雨,如今太阳探头探脑的,竟然打算从云后面出来了。乌云越飘越远了,天色越来越亮,毕竟,现在不过是下午一点多钟。

从云层中透下的几缕阳光,刚好就照在祠堂门外的方向。

我的脖子不受控制般,回头打量了一眼天井,还有那一个诡异的箱子。当务之急,是离开这箱子,离开这祠堂,离开这见鬼了的席家围屋,越远越好。

斯琴先我一步,朝着祠堂门走去,扔下一句话:“别发愣了,快走吧。”

我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又不敢走得太快,想尽量表现得轻松一点,多少弥补一下刚才完全吓掉的脸。我挠着头发,刚想要打趣一句什么,突然之间,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这个声音所说的话,一句话,我跟斯琴昨晚在酒店房间,也听过一遍。

“姐姐,不要……不要!”

仿佛有一把寒冰做的刺,从后背狠狠插进我的心脏。我再也没有回头的勇气,身旁传来斯琴一声迟到的尖叫,仿佛是田径比赛的发号令,我们同时撒腿狂奔,不要命地向外跑去。

这种情况,谁不跑谁是傻叉!

老旧的房子向我们身后退去,古老的门梁在头上掠过,两分钟不到,我们跑出了祠堂门、二进门、围屋大门,来到了门口的晒谷坪上。

跑得那么激励,我突然有些担心,拍了拍自己的裤袋。幸好,车钥匙还在。

我又想到,车子不会跟黄淑英一样,失踪了吧?

马上抬起头来一看,还好,我那辆相濡以沫的红色速腾,好端端地停在晒谷场上。

只是,在速腾打开的车尾箱后面,多了个庞然大物。

一辆公交车,静静地停在晒谷坪上,跟速腾构成了一个T字型。

斯琴的反应跟我一样,站在积水中,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公交车。

没错,一辆公交车。现在,它停在我们的两点钟方向,车尾跟围屋大门平行。我们能看见它绿色的车身,很大长方形的窗户,车里有大概五十个座位。车尾的大窗户 上,贴着说明线路的大字,“君威华府26戒毒所”,只可惜下面的车号牌沾满了泥污,看不出具体是在哪个城市行驶。

这样的公交车,在城里六车道的柏油路上,我们每天都会看到。只是这一次,它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在这群山之下,鸟不拉屎的荒村,离最近的小小县城都有几十公里。不要说刚才那场大雨,就算是天气最好的情况下,都很难想象这样庞大的公交车,怎样通过那些九曲十八弯的狭窄山路,开到这个晒谷坪上。

眼前的一切,就像LV箱子里的黄泥,让人无法理解。同时,它就那么生硬、毫不讲理、不容置疑的,摆在我们眼前。

公交车的轮胎,跟我们脚下的鞋子一样,浸在晒谷场的积水里。太阳从云层后爬出来,在地上描绘出一片实实在在的影子。

只要我走上十来步,就可以触摸到那绿色的车身,敲响沾了不少泥点的窗户,听指关节跟玻璃碰撞的笃笃声。

当然了,我是不会走上前去的。

因为,这不是一辆空车。从车尾玻璃看进去,车里的座位上,稀稀疏疏坐了十来个人。

这些人默默无语,静止不动,只留给我们黑漆漆的后脑勺。就好像这是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几分钟后车一到站,他们就会一哄而下,走到我们身边来。

我跟斯琴面面相觑,搞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有一件事我们是清楚的,那就是——来者不善,走为上策。

斯琴后退了一步,像是怕被车上人听到似的,小声问:“喂,车停成这样,你能开出去吗?”

我手摸着下巴,估量了一下两车的距离,以及晒谷场上剩下的空间。掉个头再出去是不能够了,如果要逃的话,只能是把车开前一点,然后方向盘往左猛打,从公交车尾部跟围屋大门之间的三四米,硬塞出去。

前提条件是,公交车上面没有司机,或者是司机不打算拦截我们。

斯琴在旁边催促道:“快点说啊,有把握吗?我看车上的人快要下来啦!”

我咬咬牙,用力捏了一下裤带里的车钥匙。搏就搏吧!

回头看了斯琴一眼,她会意地蹲下身去,抱起了肥猫。

我低声数着:“一,二,三!”

话音刚落,两个人便拼了吃奶的力气,向我那辆红色速腾跑去。半路中我按开防盗锁,两人同时拉开了左右车门,迅速钻进车里,再一气呵成地关上车门。

我哔哔一声,赶紧把车门又锁上,然后把钥匙捅进插孔里。抬头看看倒后镜,却被翘起的尾箱盖挡住了,看不见公交车上的动静。不过,光听声音的话,那些人倒没有下车的迹象。

我松了一口气,把车钥匙往外扭去。嗒嗒,嗒嗒,发动机的轰鸣,却没有如预期般响起。

斯琴盯着车钥匙,紧张地问:“怎么回事?”

我吞了一口口水,继续扭动钥匙,车子却好像睡着了一样,不肯发动起来。低头一看油门,我这才发现,车上的地毯有点湿漉漉的。

这下我想起来了,刚才下大雨的时候,车尾箱一直是打开的,虽然被设计成打开了也能挡雨的形状,但雨下得那么大,肯定还有是进了些水。如今,车上不知道哪个部分进水了,所以怎么也打不着火。

我心里不禁犹豫,要不要下车去检查部件。但是,如果说开车我算半桶水,修车这方面,怕是连一茶杯的水平都没有。就算时间宽裕,给我钻到彻底检查个半小时,我也怀疑自己会什么都看不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后面传来“哧”的一声,是公交车气动门打开的声音。斯琴看了一眼她那侧的倒后镜,紧张地说:“坏了,他们要下来了。”

紧张关头,我的大脑就好像这辆车的发动机,就是转动不起来。只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左边车窗,右边车窗,还有前面的挡风玻璃,都密密麻麻沾满了人。这下子,就算车子可以打火,也没办法开了。

我环顾着围上来的这些人,有男有女,大多数是年轻人,也有一两个老人小孩。这群人身穿各种式样、普普通通的服装,乍看起来,跟城里真正的公交车乘客一样。

不过,稍微看多几秒,就可以发现他们身上的异常。无论男女老少,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一模一样的微笑。甚至,连嘴角上翘的幅度都是一样的。

不是奸笑、淫笑、坏笑,等等不怀好意的笑,而是很快乐、友好的笑。就好像,他们中的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正在做一件令人愉快的、意义深远的事情。

他们中唯一的小朋友,是个十来岁的女孩子,穿着一套学校的制服。如今,她正站在引擎盖前,招手让我们下车。

我吞了一口口水,下意识地又检查了一次车门,没错,是锁上的。

那个小女孩,却不顾上面的积水,爬上了引擎盖。她把双手围在嘴巴旁,做了个喇叭的形状,再贴到挡风玻璃上,对我们讲了一句话。

从她的嘴形,我看出她说的是:“哥哥姐姐,来陪我玩。”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很显然,她也没有下车当一回鞠萍姐姐的打算。

左边的车窗,传来敲玻璃的声音,我惊慌地回头看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穿一身西装,留着一丝不乱的发型,像个典型的上班族。他对我微笑着,举起了手里一件红色的东西。

塑料的锤柄,金属的锤尖。每一辆公共汽车上,都应该配备一把这个玩意。关键的时候,它可以用来击碎玻璃,从密封的车厢里逃出来。

我不知道要敲多少下,才能把我左边的车窗敲烂,我只知道,或迟或早,他们一定能把我左边的车窗敲烂。这样的话,碎玻璃会四处飞溅,如果扎到我俊俏的脸蛋,岂非毁了我的饭碗?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双手,示意投降。

窗外的年轻男子,仍然微笑着,示意我把车门打开。

我考虑了几秒,摇摇头,一边伸手去拉门把,一边对身后的斯琴说:“你带着别动,我先下去探一探风声。”

斯琴显然不同意我的做法,焦急道:“陆小安!”

我回过头去,朝她勉强一笑道:“嘿嘿,别担心,或许人家根本没恶意呢。”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推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蹿了出去,啪一声把车门关上,再用手里的防盗器上了锁。

就连肥猫也不会相信,这一群“人家”会没有恶意,要不然的话,现在它就不会对着车窗狂吠不停了。看他们脸上神经兮兮的表情,说不定是个变态杀人爱好者俱乐部,今天集体来郊外野餐。

至于黄淑英,或许,已经被当了开胃菜。

见我下车,年轻男子举起逃生锤,指了指车上的斯琴。

看这家伙的样子,像是个小头目,我对他赔笑道:“这位小哥,有什么事我们男人处理就好了嘛,江湖恩怨,不涉妇孺。”

男子摇了摇头,微笑道:“伙伴,不要害怕。我们只不过,要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还好他终于开口说话,要不然我真把他当成了哑巴。我想了一会儿,斟酌道:“这位小哥,敢问是去什么地方?”

男子用右手掌捂着胸口,闭起双眼,一副无限向往的表情道:“荒神赋予我们的,美好宽阔,流淌着奶与蜜之地,是大天火之后,人类仅有的居所,唯一的乐园。那里没有欺诈,没有纷争,只有永恒的宁静。”

我心里暗忖,这家伙不是嗑了药,就是给什么人洗了脑。左右张望了一下,围着车子的那十几个人,同样手捂胸口,闭着双眼,嘴巴里无声地念着咒语。

看上去,继吓不死人的黄淑芬之后,这次我们招惹上的,是一群日不死的疯子。

念完经之后,那男子意犹未尽的,睁开了眼睛。他微笑着转过头去,对右边车窗的一个穿孕妇裙的女人,点头示意。然后,那孕妇举起了手中,另一把大红色的逃生锤。

我情急之下,大喊一声:“慢着!”

孕妇停止了动作,跟其他人一起,把目光投到了我身上。

我眼珠子滴溜溜转了几圈,装出一副诚恳的样子,对面前的年轻男子说:“这位小哥,如果我们想去你说的那个地方,该怎么走呢?”

男子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指着公交车说:“伙伴,只要跟我们一起上车就好了。很高兴可以这样说,你们都被荒神选中了,这是你们的大荣幸。只要上了我们的车,从此就是我们的一份子,分享荒神赐予我们的所有福祉。”

我继续拖延时间道:“这样子啊……那跟我们一起来的女人呢?是不是也去了那旮什么地方?

男子像是听到了什么肮脏的东西,厌恶道:“不,那个女人的心底太邪恶,荒神不会允许她进入我们的乐园。她已经被我们,送到了另一个地方。”

我追问道:“那就是哪里?”

男子嘴角露出了笑意,指着脚下的土地。

我吞了一口口水,这样说来,黄淑英真的已经被他们杀了?

我还想继续问下去,男子却仿佛识破了似的,打断道:“伙伴,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请让车里的那位伙伴现在就下来,不然的话,我们只好采取一点措施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眼前浮现出血红的逃生锤,还有飞溅的玻璃碎。与此同时,一个冒险的逃脱方法,也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敌我相差悬殊,时间紧迫,已不容我多想,这个办法,也只好一试了。

想到这里,我点头对那男子说:“好的,你等等,我叫她下车。”

我转过身去,笃笃笃,敲响了车窗玻璃。斯琴满脸疑惑地看过来,我用手指着嘴巴,无声地说:“下、车、准、备、跑。”

斯琴想了一想,会意地点点头,左手抱着肥猫,右手推开了车门。

等斯琴下来,我用防盗器把车锁好,隔着速腾红色的车身,跟她对上了眼,又把视线抛向那辆公交车。我想,她会懂我意思的。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对那男子说:“好,我愿意加入你们。”

那男子微笑着点头,对着斯琴问:“那么,这位小姐呢?”

斯琴观察着我的脸色,点了点头。

见我们乖乖就范,男子脸上一片满意的神色,微笑道:“伙伴,欢迎你们,欢迎加入我们的大家庭。在这里,你们将会获得永恒的安宁。”

我挠了挠头,再次问道:“呃,你说的,要带我们去什么乐园?”

如同刚才一样,这群人在男子的带领下,闭起眼睛,右手捂着胸口,又开始念经:“那是荒神赋予我们的,美好宽阔,流淌着奶与蜜……”

我对着斯琴猛一点头,咬牙切齿道:“跑!”

事实证明,之前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说起逃跑这会事,斯琴比我灵活多了。我话音未落,她已经越过了那个孕妇,向着那辆公交车狂奔。

年轻男子发觉事情不对,伸出手来拦,被我的肩膀撞了个趔趄。拔开了围过来的两三个人,眼角余光看过那边,坏了,斯琴被一个壮汉拦腰抱住。

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正犹豫着要不要去帮忙,却见那壮汉不知怎么回事,软绵绵地倒了下去。难道斯琴说她练过武功,不只是吓唬人而已?

现在却不是探讨这种问题的时候,十秒钟之内,我们都跑到了公交车的前门旁。幸好我的眼神不错,刚才的远远看见门是开的,司机的置是空的,现在果然是这样。

我一下蹿上了车,斯琴紧随其后。

刚坐上驾驶席,我便高兴得咧开了嘴。真是吉人自有天相,公交车的那条钥匙,正好端端地插在打火孔里。

斯琴在身后嚷道:“快!他们追上来了!”

我咬着下唇,赶紧去拧那车钥匙,随着一阵抖动,公交车稳稳地发动起来了。我找到车门的开关,用力按下,哧的一声响,把几步外的一群疯子,紧紧地关在外面。

虽然我的驾照是C牌,虽然我开惯了自动档,把手动档忘得七七八八,但这样的紧急关头,交给驾校的三千多学费,总算还对得起我。我双手前后左右,忙个不停,公交车竟然按照我的指令,快速地向后倒,腾了一个U型的弯,然后对着来时的路,突突突开了上去。

从倒后镜里看到,那一群人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像并没有追上来的意思。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都是些怕死的疯子,要不然随便孕妇还是小女孩,在车前来个螳臂挡车,那我是无论如何也开不过去的。

好一出智勇双全、英雄救美、虎口脱险的戏码!

我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头也不回地夸耀道:“斯琴,我厉……”

话还没说完,身后却传来她的尖声惊叫:“小心,你后面!”

我下意识地踩了刹车,脸上的笑还来不及收去,后颈立即被什么硬物击中,顿时眼前一黑,砰一声撞到方向盘上。

最后的动作是神经反射般的,右脚僵直着踩下,紧接着,所有的意识都离我而去。

这是星期天的早上,窗外的阳光很好。隔壁没有人在装修,四周足够安静,听得见云在天上走的声音。

心情很好,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是心情很好。好像有一个期待已久的、美好的未来,正在等着我。

我伸出手来,在鼻子前扇了扇。房间里,油漆的味道太鲜艳。是不是在哪里刮上了,怎么指甲的颜色都是红的?

我想了一想,终于记起要要拿的是什么东西。把它放进手提包里,出了门,走到电梯间。

显示屏上的数字逐渐变大,关着的电梯门后,有一对男女调笑的声音,模模糊糊地从井底传来。

我从包里掏出手机,想要发个短信。

电梯咯吱一声停下,然后两扇铁门慢慢打开。我愣了一下,鲜红的指甲停在一粒键盘上,动弹不得。电梯里的那一对男女,也同样僵在那里。

老六搂着黄淑英,脸上还挂着笑,眼神里却写满了意外,还有惊恐。

心脏真切地揪了一下,一句话从嘴巴里飘出。因为太久没开口的缘故,声音飘乎乎的,像是来自地底的某个角落。但仍然听得出,这是一把女人的嗓音。

然后,气急攻心似的,眼前一黑。

再次睁开眼时,看见的景物却变了样。一块镀了膜的窗玻璃,挂在我的眼前,窗外倒悬着一片灰蒙蒙的天,偶尔有电线杆掠过。

一张脸伸了过来,挡住窗玻璃,惊喜地问:“你醒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嘶,只觉得头疼欲裂,喉咙里又腥又甜,一时间,竟想不起这女人是谁。

脖子后面一阵剧痛袭来,像是颈椎被撕裂了一般。我痛得呲牙咧嘴,伸手想要去摸,这才发觉到,脖子下面枕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

还有胳膊肘,不经意之间,也撞到了一个很有弹性的肉球上。

紧接着,那女人脸上凶狠的表情,让我马上回过神来。颈后又是一阵痛,我手向后摸去,皱眉问道:“斯琴,这是哪里?”

她撇了一下嘴,没好气地说:“这是我的大腿!”

我脸上一烫,连忙说:“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

我强撑着支起半个身子,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宽阔的真皮座位,淡雅的香水味,轻微的路噪和偶尔的颠簸,都证明我是在一辆行驶中的汽车上。却不是我的红色速腾,更不是那辆我打算抢来开的公交车。

前排的副驾驶座上,突然伸出一只雪白衬衣的手臂,紧接着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嗨,你醒啦?”

我愣了一下,失声叫道:“阿福!?”

那人探出身子并回过头来,脸上挂着他的招牌微笑,打招呼道:“陆先生,您好,我们又见面了。”

我的视线从他脸上,移到了驾驶座那边。椅背跟头枕之间,露出一截黑油油的长头发。看起来,开车的却是一个女生,而不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脖子有洞的老怪物。

我不禁头疼起来,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是怎么晕过去的,在失去知觉的这段时间里,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我忽一下坐起身来,紧张道:“车,我的车呢?”

阿福笑着安慰道:“不要着急,我们的汤前辈,您还记得吧?他已经把车修好了,现在正由他开着,跟在我们后面呢。您瞧。”

我扭头从后玻璃看去,果然,那辆熟悉的、亲切的、可爱的、如果弄不见了不知怎么跟公司交代的红色速腾,正好端端地跟在车后。

刚松了一口气,疑问却又像是汽车尾气,在我眼前袅袅升起。我又向旁边的车窗外,再看了一眼,没错,车子正行驶在宽敞的高速公路上——而不是狭窄的山路。

再看一眼天色,似乎已是傍晚。

我皱起眉头,这么说来,自己不但是晕了过去,而且晕的时间还不短。

斯琴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伸手接过,跟她对视了一眼,发现她的目光很复杂。

我一边拧开瓶盖,一边低声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斯琴叹了一口气,轻声道:“这个嘛,说来话长。”

我忍不住朝阿福看了一眼,他善解人意地一笑,回过头去坐好。不一会儿,车厢里响起了轻柔的古典音乐。

我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喉,感觉整个人舒服了些。摸着仍然钝痛的后颈,先问最关心的问题:“是谁把我打晕的?”

斯琴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故意大声说:“公交车后面的座位里,还藏着原来的司机,他拿个扳手把你敲晕了。”

我接着问:“那然后呢?”

她表情复杂地说:“然后,阿福他们就出现了啊,把我们救了出来。”

我不相信道:“就凭他们几个人,能打赢十来个疯子?”

斯琴用力点头道:“那当然啦,他们是私人侦探嘛,身手很好的!”

我满腹狐疑,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低声问:“斯琴,你忘了Karen的小纸条吗?你不觉得阿……他们是一伙的吗?不是要来害我们的吗?还有,最重要的,黄淑英哪去了?”

斯琴很夸张地哈哈笑道:“哎呀,你想太多了啦!如果阿福是要来害我们,直接把我们抓去严刑拷打就好啦,哪里用这么麻烦哟。哎呀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可危急了,具体是这样子的……”

忽然间,我感觉到手掌被紧紧抓住,按在她的大腿上,前排倒后镜观察不到的地方。

然后,斯琴说书一样描绘着当时的场景,低下却偷偷用右手食指,在我的手掌心上写字。

我马上明白了她的用意,一边随声附和她说的话,一边留心去揣摩她写的字。指尖在我的掌心慢慢移动,让我有一把抓住的冲动,只可惜,现在绝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

有些笔画复杂的字,我摇头表示没看懂,斯琴便重新写过。两三分钟里,她所写的字,连起来就是:“别、问、别、信、别、反、抗。”

然后她哈哈笑着说:“所以嘛,别看汤大叔年纪不小,那组合拳可是厉害得很啊!”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语带双关地问:“有那么厉害?”

她点头笑道:“没错,比你想的还厉害。”

我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被公交车那十几个疯子掳走,和落到阿福这样的阴谋家手里,到底哪种情况更危险?

车厢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我在心里慢慢揣测,斯琴写的三个“别”字。

第一个“别问”,很好理解,就是怕我问得太多,暴露了一些事实,而这些事实她不想让阿福知道。这也说明,在我晕倒的时间内,斯琴并没有被阿福所迷惑,把所有一切都和盘托出。

第二个“别信”,是想告诉我获救的过程,并不像她刚才所讲的那样,而是另有隐情?或许阿福这一伙人,采取了更为危险的手段,才赶走了那群公交车疯子;再不 然的话,就像我猜的那样,阿福跟那群人本来就是一伙的。这样说来,他们设下如此复杂的圈套,不知想从我们身上得到什么?

至于最后一个,“别反抗”,让我有点想不通。斯琴想说的是,不要尝试反抗,因为反抗是不可能成功的?又或者她想说,阿福这伙人心狠手辣,如果反抗的话,身上会被卸下点零件?

我喝了一口矿泉水,在心里盘算着。既然斯琴都放弃了抵抗,像我这样的塑料体格,当然不必做无谓的挣扎了。

主意已定,精神放松了不少。本来嘛,反正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能把我怎么样?

就在这时候,前座的阿福回过头来,很体贴地问:“陆先生,您脖子后面的伤还疼吗?”

我摸了摸后颈,闷声闷气道:“没什么大碍。”

阿福微笑道:“那就好。刚才我们已经帮您检查过,并没有伤到骨头,当然了,回到深圳以后,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为好。”

我只好说:“谢谢关心。”

阿福点头笑道:“对了,快到吃晚饭的点了,不知道两位饿不饿?前面有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如果过去了的话,就要回到深圳才有东西吃咯。而且,如果陆先生没事的话,就能把‘他’接过来啦。”

不知道这个“他”是谁,斯琴马上开心地答应:“好啊好啊,服务区不是新开了间麦当劳吗?好久没吃了,我们去吃麦乐鸡吧!”

她用手肘捅了我一下,问:“小安,你说怎么样?”

我看着她的表情,附和道:“好啊,不过我只吃麦乐鸡,不吃麦乐鸡吧喔。”

斯琴想了一会,这才反应过来,怒骂道:“陆小安!”

阿福也笑了一笑,回头对着开车的人说:“圆圆,前面服务区停。”

五分钟后,我走下了停车场,这才发现自己一直坐着的,是一辆深蓝色的宝马X6。日不死的,难怪车厢那么宽,座位那么舒服了。

我那辆寒酸的速腾,也在X6旁边的位置停好。左右车门一起打开,先下来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向着斯琴狂奔而来。却原来,阿福说的不是“他”,小畜生肥猫,“它”也平安脱险了。

接着下来两个男人,开车的果然就是汤老妖怪,另外一个,则是没见过面的肌肉男。

肌肉男穿着美军的迷彩长裤,上身是被撑得紧紧的白色T恤,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他又打开后座的门,取出一件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看,却是一个吉他盒。

代表着艺术的吉它盒,却背在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身上,这样格格不入的搭配,比起汤大叔脖子上的洞,还要来得诡异。

斯琴弯腰抱起了肥猫,一边摸着它的毛发,一边偷眼去看那吉它盒。从她那奇怪的表情,我用脚指头都想得出,里面装的绝不是吉它。

现在,六个人站在停车场上,阿福在给我们做着介绍:“汤前辈、圆圆,您二位已经见过了。另外这一位,也是我们的同事,名字叫阿诺。”

我心说,难怪长这身肌肉,名字都是跟施瓦辛格学的。

阿福又面向着肌肉男说:“阿诺,这两位是我们的客户,陆先生,斯琴格日勒小姐。”

阿诺竟然脸红了,不好意思地一笑,伸出手来。他羞涩的表情跟身材完全不搭,看得我就要起鸡皮。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跟他握到一起。他一副小心翼翼、轻拿轻放的样子,却捏得我“啊”一声叫了出来。

汤大叔用独特的机械嗓音,毫无感情地说:“吃饭去吧,还要赶路。”

接着,阿福跟圆圆领头,我跟斯琴被夹在中间,汤大叔和阿诺殿后,一行六人走进了麦当劳。

斯琴的表现兴奋过了头,拉起我的手说:“小安,我们点东西去吧”,又对着阿福说:“这一顿我们请,好表达一点谢意。”

阿福却笑道:“何必客气,陆先生的脖子受伤了,找个地方先坐下吧,我跟斯琴小姐去点餐好了。”

斯琴脸上的失望转瞬而过,笑着说:“那也好,来,你们要吃什么?”

我举手道:“吉士汉堡,薯条,雪糕,大可乐。”

汤大叔简洁地说:“汉堡,咖啡。”

圆圆估计是在减肥,只要了一份玉米,一杯牛奶。

阿诺以一种很内疚的表情说:“板烧鸡腿堡,十个。”

我张大了嘴,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阿福却习以为常似的,答应道:“没问题,你们等一会儿。斯琴小姐,我们走。”

我忍不住问阿诺:“十个!板烧鸡腿堡!你吃得了那么多吗?”

他很害羞地答非所问:“也不是每次都吃那么多……”

圆圆接过斯琴手里的肥猫,在旁边连珠炮似地说:“当然不是每次都那么多了,如果刚训练完,你能吃更多!陆先生你知道吗,他的最高纪录是六个肯德基全家桶!今天呀,是因为陆先生跟斯琴小姐在,所以不好意思吃那么多,对吧阿诺?我没说错……”

汤大叔在旁边咳嗽一句,圆圆吐了吐舌头,马上噤了声

我勉强把下巴装回原处,一顿饭,六个全家桶!要是阿诺可以流水线量产,空投一个团到敌国去,三天就能吃垮整个国家。

我们找到一张六人的桌子,坐下的时候我发现,阿诺把吉它盒放下的动作,非常的小心翼翼。

里面,到底装着什么呢?或许就是赶走十几个公交车疯子的武器?

等餐的空隙,我提出要去厕所,汤大叔马上表示,他也有同样的需要。

在卫生间里我满怀心事,导致拉得不那么畅快淋漓。看起来,斯琴的担心没有错,想要从他们手里逃掉,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目前来说,阿福不像要对我们不利的样子。只是不知道,接下来他们会怎么做?会要我跟斯琴做什么?

回到餐桌的时候,阿福跟斯琴,经过三番两次的运输,一共弄来六个托盘。本来就不大的桌面上,堆满了食物,尤其是小山包似的鸡腿堡。

风卷残云,狼吞虎咽——这里主要指阿诺,还有肥猫。

我心不在焉地拈起一根薯条,沾了点雪糕,再往嘴巴里送。对面却传来阿福的声音:“陆先生,斯琴小姐,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先跟您二位交代。”

我抬头看去,阿福双肘撑在桌面上,交叉的十指背面,承担着他俊朗的脸庞。在人声鼎沸的快餐店里,在逼仄的塑料餐桌上,他的神态却无比从容,仿佛置身于宽敞的办公室中。

他笑了一下,沉稳道:“其实,我们不是侦探。”

听他这么一说,我差点把薯条戳到鼻孔里。

虽然早就猜到这个事实,但从对方口里直接说出,却又是另外一种感受。我心里疑惑的是,为什么阿福会向我们坦白?难道说,由于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已经不必再担心我们的反应?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了同样的不解。

再看一眼其他的三人,汤大叔、圆圆、阿诺,他们却像没听到似的,自顾自地吃个不停。

我拿起一张纸巾,擦去脸上沾的雪糕,装傻道:“你们不是侦探?难道说,你们是……隐藏身份的国际刑警?”

阿福微笑道:“您说对了一半,‘隐藏身份’的那一半。不过很可惜,我们不是国际刑警,而是……”

他用手指敲着桌面,淡然道:“国际刑警想要抓的人。”

我下意识地靠在椅背上,张望了一下左右。我们被嘈杂的人声包围着,像安坐于任何一家麦当劳,嘴巴里嚼着刚炸好的薯条,有一种庸俗的安全感。

但是,阿福所说的话,以及他脸上那诡异的笑,却把我从日常中抽离,投放到一个超现实的环境里。

国际刑警,想要抓的人。

我吞下嘴里的薯条,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是因为你们杀了小李吗?”

阿福的眼珠朝上,思索了一会儿说:“陆先生,请您相信我们,我们没有杀他。确切来讲,我们只是……没有救到他。”

斯琴在旁边问道:“所以说,小李真的死了?”

阿福用手指敲着桌面,不动声色道:“斯琴小姐,陆先生,在这里我要对您二位的敏锐头脑,表示一点敬意。很遗憾,正如您二位所猜测的,李景华先生已经遇难了。”

原来侦探小李的原名,叫做李景华,是我的错觉吗,总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

阿福微笑着说:“虽然二位没有必要知道,但是李景华先生,他死得很惨。”

听完这句话,我注意到,旁边桌子的一家三口中,那位中年师奶,投过来好奇的眼光。

但是,两秒钟之后,她又回过头去,专心喂儿子吃一个苹果派。

是出于“少管闲事”的心理吧,又或者是好端端在麦当劳里吃个汉堡,听见什么“杀人”、“国际刑警”之类的词汇,根本都不会当真。

这位师奶一定没有想到,在隔她不到一米的地方,这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有可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嫌犯。

我故作镇定道:“是吗?有多惨?”

阿福表情友好,像在说着一个优雅的笑话:“李先生他在一艘船上,被绑了起来,塞进装汽油的大桶里。然后,在他知觉非常清醒的情况下,桶里慢慢被到入水泥,直到装满整个汽油桶,直到水泥全部凝固,才被扔进海里。”

我吞了一口口水,差点把自己呛到。想象一下,比活埋还残忍的死法,受害者死前还有多么绝望,多么害怕。

斯琴却比我镇定多了,她哼了一声,冷冷地说:“阿福,你讲这些,是在恐吓我们吗?如果我们不跟你合作,也会是这个下场咯?”

阿福摇头笑道:“不不,斯琴小姐,您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不是想要伤害你们,事实恰恰相反,我们所努力的方向,正是为了保护您二位。”

斯琴冷笑道:“保护?”

阿福点头说:“没错,保护。实际上,自从接到来自那一边的短信之后,您二位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容我这样说,目前,您二位的处境相当危险。”

大概是因为我脸上不以为然的表情,阿福微笑着,补充了一句:“想一想,李景华先生,作为一个精明的侦探,就是被这个漩涡所吞噬的。”

我皱着眉头说:“你以为这样讲,就可以摆脱关系吗?小李如果不是你们杀的,为什么你们在侦探所里,不告诉我们事实,反而要冒充他的同事呢?”

阿福解释道:“陆先生,刚才我说过了,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保护您跟斯琴小姐的安全。”

我被他这种镇定自如、自以为是的态度所激怒,不由得气急道:“少来了,安全个毛线啊?我问你,老六被你安全到哪里去了,还有他的女朋友Ka……”

斯琴却在桌子底下,用力捏了我一把,抢断道:“要我们相信你也很简单,只要告诉我们,小李到底是谁杀的?”

我疼得说不出话,低头去揉自己的大腿,发现斯琴正在用左脚鞋跟,轻轻敲了几下椅子腿。是太紧张的表现吗?

我抬起头来,看见阿福收起了脸上的笑意,第一次在我们面前,露出一种犹豫不决的神色。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说:“知道事情的真相,不会产生半点帮助,只会招来更大的危险。即使这样,您二位仍然坚持,要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吗?”

我跟斯琴对视了一眼,一起点头道:“是。”

阿福抿嘴点了点头,答应道:“那好吧。我只希望听完之后,您不要后悔。”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以为他就要开始坦白交代。岂料他却转过身去,对其他三个同伴说:“对不起,请你们先到门口去一会儿,十分钟后回来。”

阿福的语气里,并没有任何商量的意思。圆圆马上站起身来,一手抱着肥猫,阿诺则先抓起三四个鸡腿堡。汤大叔脸色不悦,把电子喉咙拿起又放下,最后还是站起身,向着快餐店门口走去。

看着三人的背影,我不禁大惑不解。难道阿福所要说的秘密,连他的同伴都不知道,更没有权利知道?

阿福再一次架起双肘,把下颌放在交叉的十指上,开始了这一段揭秘之旅。

对于事实的真相,对于卷入这件倒霉透顶、惊心动魄的事故的原因,我们期待已久,没有任何理由放弃。然而,会不会像阿福所说的那样,知道真相之后,我们会感到后悔?

现在,随着阿福的嘴唇张开,想要停下,也已经来不及了。

他温柔地注视着我们,缓缓道:“杀死小李的人,叫做阿寿。”

斯琴怀疑道:“阿寿?跟你有什么关系?”

阿福点头说:“斯琴小姐,您的直觉很敏锐。没错,阿寿是我的弟弟,亲生弟弟。”

我眉头拧成了一个麻花,阿寿?阿福的弟弟?杀害侦探小李的凶手?

阿福的表情,带着回忆起亲人的温馨,微笑着说:“十年前开始,我们全家一起移民美国。从第二年起,我就再没叫过他阿寿,更没有叫过弟弟。我跟父母们,以及其他人,都称呼他为……”

阿福闭起眼睛,脸上浮现出似曾相识的陶醉,缓缓说出两个字:“荒神。”

再没什么能表达我心中的震惊,我几乎要拍案而起了!说来说去,阿福跟那群公交车疯子,还是一伙的!

我真想把桌子掀翻,把一堆垃圾食品跟各类酱汁,统统倒在他脸上——如果不是斯琴紧紧拉住我,并且麦当劳的桌子是钉牢在地上的话。

斯琴手拉着我的手,目光安抚着我的目光,轻轻但不容置疑地说:“陆小安,听他讲完。”

在斯琴的劝说之下,我起了一半的身子,又重新落回去,却像坐到了针毡上。对面坐的这个男人,看上去温文尔雅,仪表堂堂,却是杀人凶手的亲生哥哥,一群疯子的“伙伴”,还带领着几个危险的“同事”。

他仍然闭着眼睛,无限崇敬地说:“确切来讲,他是荒神在地上的代理人。然而对我们来说,敬他与敬荒神,都是一样的福祉。”

阿福的表情,那走火入魔的表情,让我确信——如果现在,他想要杀死面前的一男一女,就像他弟弟杀了小李,就像我们走在路上踩死两只蚂蚁,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时候,他睁开了双眼。

他的眼神中,却有一股黯淡的悲伤,低声道:“可是后来,在对荒神的旨意、对真理的理解上,在对迎接末日的方式上,我和他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不可调和的分歧。经过漫长而激烈的辩论,没有人能说服对方,所以,我们彻底决裂了。”

阿福歇了几秒说:“之后,我带着几个意见相同的伙伴,离开美国,回到东方的故乡。在这里,我继续坚持自己的信仰,并且认识了一些新的伙伴。”

他又叹了口气,摇头道:“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遇上他,就如同我们永远猜不透荒神的旨意。为了阻止他的一些举动,为了不让他在侍奉荒神的路上,走得越来越远,我只能做出举措。”

讲到这里,阿福的眼睛骤然睁大,像是空调最冰冷、最强力的风,直吹到我们脸上。我不由得摒住呼吸,像是冷得喘不过气。

他的目光扫过我们,一字一句道:“所以,我亲手杀了他。”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是什么状况?对面坐着的这个衣冠楚楚、外形阳光的男人,说他杀了自己的亲生弟弟?

还是斯琴的头脑比较有条理,找出了我没发现的疑点,在一旁问道:“阿福,照你刚才的说法,你是在回国之后杀死阿寿的吧?那阿寿又是怎么谋杀李景华的,难道是先去了趟美国,并在那里遭遇不测?”

阿福收起眼里的杀气,回归了平时的温文尔雅,微笑道:“斯琴小姐,我发现您的逻辑能力,好得不像普通的女人。不过,您还是猜错了,李景华先生,确实是在国内遇难的。而那个时候……”

阿福把玩着一根薯条,不经意地捏成两段,缓缓道:“阿寿,确实已经死了。”

听他这么说,我脑子里激荡了一下。许多零碎的线索,在脑海里不断交织,却没有办法连成一线。

已经死去的人,杀了还活着的人。这种恐怖的可能性,现在想起来,是不是有些可疑的亲切感?

斯琴却不耐烦似的,轻轻拍了一下桌面,嗔道:“你就不能把话讲清楚吗?故弄玄虚的干嘛?”

阿福笑了一下,安抚道:“斯琴小姐,您别着急。想一想当初您二位来找我,是因为什么?因为收到了几条短信,而这些短信,是来自于一个……”

我脑子里一激灵,大声喊道:“死人!”

我的声音太大,即使在吵杂的快餐店里,也有些排众而出。周围的几张桌子,向我头来好奇的目光,不过几秒之后,又都收了回去。

阿福轻轻地鼓掌,赞同道:“没错,往生者,说得直接一点,就是死人。”

我靠在椅背上,浑身上下泛起一股凉意。

在这事件的开头,带我们进入到恐怖之中的,那一个引子——

我浑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事情到了这里,似乎终于要有一个解释。既然有一种所谓的科学技术,可以让死掉的人发短信,询问活着的人晚上要吃什么,那么,自然也可以发短信指挥活着的人,去做一些别的事情。

比如,干掉某个倒霉的侦探,

就算是愚钝如我,在经历了这么一段恐怖后,也可以大致地猜出,侦探李景华先生,到底是为什么而死的。

是因为他拥有一项技术,一项带来厄运的技术。现代灵媒,跟死去的人联系的专业技术。

我紧紧皱着眉头,阿福微笑不语,斯琴也陷入了沉默。接下里,就让我好好整理一下,这件事情的始末。

就像我们知道的那样,老六找到了小李,并且通过这种技术,问出了他死去的前女友留下的存折密码,取出了里面的三十万元。

按照我们之前的猜测——老六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贪图小便宜,没有交剩下的8000块尾款,小李便报复老六,让黄淑芬不断地骚扰他,弄得他只好仓皇出逃,去一个没有现代通讯的地方。

我以为老六跟Karen去的地方,会是他的老家。现在看起来,这个猜测是正确的,只是老六已经提前离开,或者给谁捉走了。要不然的话,荒废的围屋中不会有一间房,留下有人住过的痕迹;而一群公交车疯子,也不会出现在那里。

至于跟我们一起去围屋的黄淑英,她同样受到了短信骚扰,来自她的亲生姐姐。我暂时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黄淑芬要这样子去恐吓她,难道说在她生前,两姐妹已经反目成仇?

思绪已经拉地太远,好了,先回到小李侦探所这儿。有一天,一个不同寻常的客户找到了他,需要他利用手中的现代灵媒技术,跟某个“往生者”联系。或许,小李也意识到了客户的身份特殊,在接不接这个业务的问题上,有过几番考虑。

但是,客户用丰厚的金钱回报——足以让他搬去新的、宽敞的办公场地的一大笔钱——打动了他。最后,他对这个特殊的客户,做了同样做在黄淑芬身上的事情。

然后,这个特殊的客户——死去后仍然能发号施令、控制一群疯子般信徒的阿寿——或许是出于保密的考虑,下了一道残忍的命令,对小李实行杀人灭口。

而在知道了这个事实后,为了免受阿寿的报复,或者是为了再“杀”一次阿寿,阿福跟他的几个伙伴,驻扎进小李的侦探所,并且伪装成所里的工作人员,试图挖掘出一些秘密。

他们研究着所里的仪器、图腾,等等一切东西,可是由于重要资料被阿寿下令销毁——第一次见面时,阿福拿不出老六的客户资料——所以,他们的收获并不大。

于是,阿福、汤大叔、阿诺还有圆圆,为了寻找一些蛛丝马迹,掌握“现代灵媒”的技术细节,从而彻底地除掉阿寿,他们伪装成侦探所的员工,守株待兔的,等着以前的客户上门。

就在这个时候,我跟斯琴两个倒霉蛋,拨通了老六的笔记本上,那个日不死的电话号码。

想到这里,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心里说不出的轻松。就算前面是死路一条,最起码,我知道自己是为啥而死了。

我转过头去,看一眼旁边的斯琴。她仍然低着头,苦苦思索的样子。本来依她的逻辑能力,应该比我更快猜出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或者,她想到了我所遗漏的、更为严重的问题?

她还有更多要想,我还有更多话要问阿福,可是这个时候,十分钟已经到了。阿诺跟汤大叔一左一右,中间是抱着肥猫的圆圆,正一齐朝着我们走来。

阿福抬腕看了一下手表,爽朗笑道:“陆先生,斯琴小姐,您二位都吃饱了吧?我们是时候再出发了,最好在七点钟之前回到。”

我紧张道:“回哪里?你要把我们扣押起来吗?”

阿福摇头道:“陆先生,您不要担心。到了深圳之后,斯琴小姐回她家,至于陆先生您,当然也是回自己家了。”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怎么可能会这么好?

我想了几秒,认命道:“监视的话,能不能派圆圆来负责我?你知道,我不习惯跟别的男人共处一室……”

阿福细细地擦着双手,哈哈笑道:“陆先生,您想太多了。这三位同事会跟我一起,回到侦探所里,去研究新得到的线索。”

我皱着眉头道:“啊?就这样子吗?那你们不……不保护我了?”

阿福一边站起身来,一边循循善诱:“陆先生,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早日研究出结果,去除危险的根源,就是对您二位最好的保护。而且,我可以向您二位保证,在48小时内,任何人……”

阿福加重语气,重复道:“任何人,都不会上门打扰。您二位可以趁这段时间,好好休息,到街上逛逛,放松一下也可以。”

我追问道:“那,48小时之后呢?”

阿福不厌其烦地解释说:“到了那时,我会安排同事,到您二位的住所去接人。接下来,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相信陆先生和斯琴小姐,一定会全力协助我们做好。因为这件事,不单只关系到你我,还关系到许多无辜的生命。”

我心里暗骂,早知道没那么好放我们走,给我猜中了吧,两天之后,还不是要拿我们的小命去冒险?而且说得好听,48小时内不会上门打扰,他们不暗中监视跟踪,那才有鬼呢!

不过,他最后说的那些……许多无辜的生命,又是怎么一回事?

见我不说话,阿福居高临下地问:“陆先生,您觉得这样可以吗?”

我犹豫不决,支吾道:“这……”

斯琴却撑着桌子,啪一下站起身来,果断道:“好,那就这样吧。”

阿福笑着称赞道:“斯琴小姐,您真是干脆。那……”

这样的状况,我也不好再叽歪下去,只好咬牙道:“嗯哪,就这样说定了。”

阿福拍手笑道:“太好了,我们马上出发。”

斯琴接过圆圆手里的肥猫,我也站起身来,跟着他们朝外走去。

天色已经黄昏,麦当劳里人来人往。我看着擦肩而过的这些人,他们吃完汉堡之后,回到温暖的家,有亲人在的地方。为什么我跟斯琴要奔赴的,却是如此凶险、充满未知的道路?

走到快餐店门口的时候,斯琴突然抱歉道:“哎呀呀,我要去上个厕所。”

阿福一个眼色,圆圆马上喊着:“我也去我也去!”

斯琴把肥猫交给我说:“帮我抱一下。”

我伸出手去接,在肥猫毯子一样的卷毛下,我们的手碰到一起。就在这时候,我感觉到掌心里,被塞进了一个纸团,硬刮刮的。

我不禁一愣,从走进餐厅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处于阿福及其同党的监视下,根本没有机会写字,更缺乏纸和笔。斯琴塞给我的这个纸团,上面会是什么内容呢?

阿福注意到了我的表情,微笑着问道:“陆先生,怎么啦?”

我急中生智,皱紧眉头道:“哎呀,这里怎么湿湿的,不会是把狗尿撒到我身上了吧?”

其实我心里明白,衣服上湿漉漉的一块,是刚才可乐杯凝结的水珠,不小心沾到上。肥猫似乎不满意我冤枉它,朝我吠了两句。

我把肥猫递给旁边的阿诺,一边把手伸进裤兜,一边焦急道:“纸巾,谁有纸巾?”

阿福掏出一块方格的手帕给我,我伸出手来之前,早已把那小纸团,漏在了裤兜里。

擦了会儿衣服,斯琴跟圆圆也从厕所出来了。一行六人连同一只小狗,就这样走向停车场。

圆圆打开了X6的前门,我刚想往后座里钻,阿福却拉住了我的手臂。

我奇怪道:“干嘛?你要坐后面啊?”

阿福笑着说:“陆先生,您跟斯琴小姐住得不近,对吧?我们在这里兵分二路,汤前辈跟阿诺送您回家,我跟圆圆送斯琴小姐回去。照现在的时间算,七点钟都能回到。48小时就从这里算起,我们后天的七点钟再回合。您说,这样安排好吗?”

话是这样说,但他的语气里,却根本没有商量的意思。从现在开始,就要把我跟斯琴分隔开,免得我们两人合谋,坏了他的好事?

我支支吾吾的,正不知道怎么回答,斯琴却打开了另一边的后车门,爽朗笑道:“好好好,就这样吧,更节省时间。”

我疑惑地看着斯琴,从她刚才塞来的纸条,我知道她还有许多事情——许多我没有想透、非常重要的事情——想要告诉我,既然这样,为什么不争取一下同车呢?

要知道,我们现在都没有通讯工具,如果回到深圳之后,被软禁在各自的住所,就好像是茫茫人海中的两个孤岛,无法互通音讯。按照古人的说法,简直就是山盟虽在,锦书难托了。

如果可以坐在同一辆车上,即使不能谈话,就算像来时一样在掌心写字,也是很有效的沟通方法啊!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阿诺却扶着速腾的门框,羞涩地招呼我说:“陆先生,我们走吧。”

我最后看了斯琴一眼,转过身,慢吞吞地朝速腾挪去。脑后传来斯琴的声音,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对了阿福,黄淑英后来怎么了?”

阿福安慰道:“已经报警了,请您放心。”

斯琴又换了个话题问:“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用回手机啊?”

阿福不太愿意答似的,敷衍道:“等解决完这件事情,斯琴小姐,我们上车吧。”

斯琴问的最后一句话,更加离题八百里:“阿福你上次说,白噪音下一阶段的实质……”

接下来的,是先后两次砰、砰,关门的声音。阿福在车内会不会答她,会怎么答她,我可是猜不出来。

我也不想去猜。因为,斯琴留下来的最后的暗示,我已经全部收到了。

黄淑英的结果,手机,下一阶段的实质性伤害。这些,都是设问。

钻进速腾之前,我用力捏了捏裤兜里的小纸团。答案,就在其中。

这本书已经签了出版合同,如出版审查无问题,预计在交稿后2个月出版。

刚才算了一下,更新到这里是115千字,预计更新多5千字,即总共120千字的时候,就要暂停更新了。整数估计在150~160千字之间,也就是还有30~40千字的内容,作为结局。

也就是说,按照目前每天一千多字的进度,再更新个四五天,木有了。书出版之后,会回来填坑,以前也是这么做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贴子里合眼缘的同学,会送上签名书一本,这也是一贯作风。第一本书送出了80多本,第二本书也送了30多本,这一次,呃……

国际惯例:谢谢天涯,谢谢鬼话,谢谢辛苦看贴的同学,谢谢联系过我的编辑们,山顶上的朋友你们好吗?会唱的跟我一起唱啦……

阿福算得很准,当我提着被雨浸湿的行李,站在自己的公寓楼下时,刚好是晚上七点钟。

他们总算有信用,把我送到楼下停好车,钥匙交还给我,便准备走人。没像我担心的那样,留下一个人来看守我。

我转念一想,或许我不在的这一两天,他们早就把摄像头啊、窃听器啊什么的,统统都装好了。不过也算了吧,反正我没女人可以带回家,也不怕他们拍成光碟啥的,以此来要挟我。

我站在大堂门口,跟他们挥手告别。汤大叔脸上的表情,欲言又止的,颇为忌惮地看了几眼阿诺,还是悻悻然罢了。看起来,他们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

等他们俩上了的士,我便转身迈向大堂。今晚值班的,还是我那个相熟的保安,他帮我拉开玻璃门,打趣道:“咦,玩够了,一个人回来啊?”

我看着他那熟悉又陌生的脸,苦笑了一下,没有答话。他以为这段时间里,我是跟那个长腿美女一起出去,荒淫无度、声色犬马了吧?

其实要说起来,这两天一夜里,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岂止是“玩够了”,简直是玩出火了!够了,太够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走进电梯里,看着两扇门缓缓关上。明知道回房看更好,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把裤兜里的小纸团掏了出来。

展开之后的纸团,只有半个巴掌大。我定睛一看,一个大大的黄色M字,却是从麦当劳托盘的宣传资料上,右下角的地方撕下来的。

我在电梯的白炽灯下面,把皱巴巴的纸片,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可是无论正面还是反面,愣是连一个字都找不见。

这张小纸片,是斯琴特意留给我的,上面不可能什么都没有。

这样想着,我把纸片举到头顶,对着白炽灯看。没有,还是没有。

如果硬要说起来,纸片上唯一有人动过的痕迹,就是大M字下面,那一排麦当劳的英文名。本来应该是“McDonalds”的,被抠掉了几个字眼,变成了“McDond”。

McDond,这是什么鬼意思?如果这就是斯琴留给我的信息,那不是欺负我英文太烂么?

正在挠头的时候,楼层到了,电梯门左右打开。我耸耸肩膀,把纸片又揉成一团,重新放回裤兜里,走出了电梯。

到了自己房门口,把钥匙掏出来,心里想着,出门时是一男一女外加一狗,到现在回家,就剩我孤零零一个人咯。

屋子里黑透了,我开了客厅的灯,先把行李扔到地上,再把自己扔进沙发里。

这两天下来,确实累透了。

下午淋了一场雨,幸好在昏迷的时候,斯琴用阿福车上的毛巾,帮我细细擦干了,这才不至于感冒。但是身上的衣服被雨淋过,总觉得酸酸的难受。

心里明明知道,要赶快去洗个热水澡,再换一身干净松软的衣服,却陷在沙发里,动也不想动。眼睛,不由自主就闭上了。

我一个激灵,双眼霎时间睁大,整个人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声音,是从浴室里传出来的,刚才仓猝的一声响后,现在是绵长的水声。水花从莲蓬头洒下,冲刷在地上,还有人身上的声音。再仔细一看,浴室的磨砂玻璃后面,透出模糊的白光。

动静其实很明显,只是刚才进门的时候太累,心思又在别的地方,才会没注意到。

一、征书名,选出五个最靠谱的;

二、猜谜,斯琴留给小安的纸条,是想暗示什么?前五个猜中的。

三、各种我觉得想送的,暂定十本,前面已经定了两本,还剩八本。

以上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以得到签名书一本,并且由我负担快递费。(国外的同学、快递无法到达地区的,另外商议)

出版以后会公布送书名单,收到书的都上来吱一声,谢谢。

又及:那个谁,“泪断剑情多长”,你倒是把地址联系电话站短给我啊。

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斯琴。毕竟她在我家洗过澡,而那一次,门口也是突然多出了个人。

我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甩出脑袋。斯琴已经被阿福挟持着,回到她跟Karen合租的,那个又旧又破的房子里。

我吞了一口口水,下意识地往裤兜里搜,想要拿手机报警。

我怕被人发现似的,摒住呼吸,蹑手蹑脚走到电话机旁。电话线已经拔掉了,如今,就算是害怕黄淑芬,好歹也要先打个110。

拿起电话之后,黄淑芬倒是没来,可是,别的谁也找不到了。听筒里都是忙音,不知道是电话线故障,还是给阿福那群人剪断了。

浴室那里,依然传来不停的水声。我放下话筒,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念头:要是斯琴在就好了。

该死,才认识了多久,难道我已经陷入了情网?不过就算我再怎么陷,斯琴也不可能会出现。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我环顾了一下客厅,想要找件趁手的武器。像港产片里一样,拿个玻璃烟灰缸往人头上敲,本来是个不错的选择。错就错在,我这辈子硬是没学会抽烟。饮水机上面的那个水桶,倒是挺够分量的,可惜我也不太举得起。

我像做贼一样,轻轻走过浴室的玻璃门,钻到了厨房里面。这里的凶器琳琅满目,害得我挑花了眼。菜刀?我不想鲜血溅上英俊的脸庞。砧板?太重。擀面杖?我没这玩意。平底锅?平底锅……那就平底锅吧!

我右手抄起锅,左手握拳给自己鼓劲,努力挤出个凶狠的表情。日不死的,管你浴室里的是人是鬼,只要敢出来,看老子不拍扁你的脸!

小贴士:目前唯一得到名额的同学,她的职业是医生。

其实我觉得,不难猜啊,前文那么多暗示,还有另外一个“谜题”,也是靠纸条上的答案来解谜的。

大家都知道,一本书只能有一个书名,要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所以请各位起书名的时候,拿出认真考虑过的“一个”书名,而非说“一堆”随口而出的书名。QQ群里有一位同学说《天黑请关机》,这个虽然不完美,但起码有点意思。希望大家认真帮我想想,认真,谢谢。

就在这时,哗啦啦的水声停了下来。叭叽,叭叽,腿踩在地板积水上的声音;沙沙沙,沙沙沙,用毛巾擦身子的声音。

接下来,是一个人唱歌的声音。

“……别的那样哟,别的那样哟,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手执平底锅,愣在了浴室门口。这一个声音,如此陌生,又如此熟悉。

脸上装出来的凶狠,正在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正儿八经的凶狠!

我把平底锅哐啷一声扔到地下,因为,用平底锅不够解气、不够有触感,我要用我的赤手空拳,揍扁这个日不死的!

“老六!你他妈给我出来!”

我走上前去,砰砰砰拍着浴室的玻璃门,疯了一般地喊。

浴室里响起那无赖的声音:“哎?小安你下班啦?”

我狠狠拧着把手,又用拳头去捶门,出离愤怒地喊:“我下你妈!给老子滚出来,快!”

里面一阵悉悉嗦嗦,然后是老六不满的抱怨:“兄弟我落难,不就是来你家洗个澡,吃点东西,至于吗?行行行,别催了,等哥穿上裤子……”

我向后退了一步,掳起不存在的袖管,准备着,时刻准备着。

吱呀,浴室门打开,一团白色雾气,裹挟着人影出来。

我抡起右臂,不管三七二十一拳打了过去!

砰!指关节撞上皮肉的声音,震荡像水波一样在他脸上散开,肾上腺素狂飙,一切像慢动作回放。

老六没有料到,我自己也没料到。

原来,一拳挥到仇人脸上,是他妈的那么爽!

明天更新多两段,然后就要暂停了。再更下去的话,那张纸上的谜也解开了。目前为止,还是只有一位医生同学猜对。为什么都纠结在汤大叔那呢?再次提醒大家,结合上下文啊。还有四本签名书,在等着你们啊!

关于书名,我举几个例,跟各位探讨一下。

《短信》《今晚吃什么》《她来了》《短信来了》,等等,太缺乏想象力,而且不能提醒读者,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小说。

《诡信》《阴铃》《阴信缠身》,有那么点意思,但是太费解,不好懂。

《荒神》《荒神的福祉》……这个就不评价了。

总而言之,书名真是难起啊。那就加大力度,如果有哪位同学的书名真的被采用了,那就连我前两本签名书一起,三本大放送。对起名有信心的同学,踊跃参加啊~

老六当场就弯下了腰,捂着腮帮子,怪叫道:“我操,你疯了?”

我本想再给他来一下,才觉得拳头有些生痛。往上面一看,好几个牙印,敢情刚才是打他牙齿上了。真倒霉,要是斯琴这会儿在就好了,我就在旁边看,她能把老六打得跪地求饶。

算了算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我作为一个斯文人,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暴力虐待为辅。

我叉着双手,不声不响地看着老六。他仍然在骂骂咧咧的,好一阵子才直起腰,放开脸上的手。

这会儿,浴室的水气都散完了,我把他好好地打量了这一阵。他穿着从我衣柜里偷的短裤,勒得腰间凸出来一圈。右脸被我打得肿了起来……

不对,认真打量的话,他左脸也变胖了。比起在星巴克那次,他又瘦又憔悴的样子,现在的他竟然白胖了些,精神也好多了。这两天他不是逃亡去了吗,怎么反而胖了?

就在我发愣的时候,老六嘶了一声,骂道:“你发神经啊你,把哥当贼了,还是在生那个手机的气啊?”

我答非所问道:“你他妈怎么进来的?”

老六切了一声说:“你就装傻吧,你不是给了我一串吗?哎哟,你他妈下手真狠……钥匙我也不是第一次用啊。”

我这才想起来,他给了我一串备用钥匙,我也给了他一串的,自己出差的时候,对方可以来帮忙浇花、关个煤气啥的。

见我没说话,老六伸出右手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奇怪地问:“你中邪啦?这两天跑哪儿去了你?”

听他这么一说,我一下子来气了,狠狠推了他肩膀一把,骂道:“我还没问你去哪了呢!”

老六从没见过我发这么大火,莫名其妙道:“你说我?我在Karen家过的周末啊,咋了?”

我一下子就懵了,结结巴巴地问:“Ka、Karen家?”

老六也搞不清楚状况,问道:“对啊,又招惹你什么了?”

我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吞了口唾沫问:“那,那Karen呢?她没有被绑架?”

老六捂着腮帮子,不解地说:“绑架?好好的有什么绑架?她当然跟哥一起啊,我说,你小子莫非喜欢上她了,就因为这个揍的我?”

我已经理不得太多,双手抓住他肩膀不停摇晃,歇斯底里地问:“那室友呢?Karen的室友呢?”

他掰开我的双手,没好气道:“她一个人住,哪来的室友!我说你……”

仿如一道晴天霹雳,把我劈得呆在当地。Karen没有室友,那斯琴她——是人是鬼?

我看见老六的嘴巴一张一合,却听不进去一个字,只觉得双腿发软,顺着墙根就往下溜。

然后一对肉乎乎的手掌,扶住了我腋下,旁边有人在喊:“小安,你怎么了小安……你别吓哥啊!”

他这么一喊,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快坐到地板上了。我想要站起来,可是双腿像踩在棉花上,软绵绵的使不上劲。

老六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搀到沙发上坐下,还给我倒了一杯水。我机械性地把水接了过来,明明口干舌燥的,却根本想不起要喝。

脑子里想的都是那个女人。斯琴。

老六不像在骗我,他也没必要在这个地方撒谎。

两天之前,星期天的那个早上,我在老六家门口遇见她。她说是Karen的室友,说老六欠了她八万,我当时就信了,根本没想过去考证。

现在想起来,她根本没提供过作为“Karen室友”身份的证据。我之前根本没去过Karen家,所以无论斯琴带我去哪,我也分辨不出来。至于小李侦探所楼 下,斯琴说她熟悉Karen的字迹,根本就是一面之词。甚至所谓保安给的发票,也可能是她一早准备好,偷偷换掉的而已。

追贴的各位同学辛苦了,如同之前讲的,今天这两段是最后的更新了。余下的三万多字,要等到出版以后,才能慢慢往上贴。还是会每天上来看这个帖子的,不过就是汇报下出版动态,跟各位唠嗑,以及确定送书人选了。

没啥太多好讲,就是谢谢各位的支持。还有,鬼故事真不是我的长项,编起来费脑,下次还是写回都市情感吧。下次,或者尝试不换ID,继续用这个发,呃。

还有一万多字的收尾阶段,努力,争取在月底写完。

预祝大家中秋快乐,人月两圆!

致提供了书名,而我没有与你一起讨论的同学:

呃,其实我前面有说过对于书名的要求,还挺麻烦的——

1/最好能提示这是一本恐怖、惊悚小说。

2/最好能跟“短信”沾边。

3/要好懂,不要费解的谐音。

4/要围绕主题,不能是《荒神》之类,因为这只是一个旁支。没有人会想以《肥猫》《汤大叔》《蒙古美女》来命名吧?

最后一点,希望各位同学提供的书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书名,而不是一下子来七八个书名,连起来都成一个自然段了。大家想想,如果你同一时间只有一个女朋友,你总会投入最多精力在她身上吧?如果你同一时间有八个女朋友,你还说得上最爱哪个,哪个最好吗?

如果说,斯琴并不是Karen的室友,也不是她自己所说的,以兼职模特为生的普通女人那么她身上一些奇怪之处,也可以得到解释。比如说,很好的身体素质、强大的逻辑能力、在不应该犯傻的时候装傻、高超的演技骗过了阿福——当然,骗我更不在话下。

最重要的是,她那超出常人的——镇定。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斯琴不是斯琴,那她是谁?阿寿的信徒?阿福的伙伴?小李的前同事?要不然的话,干脆就是来抓阿福的国际刑警?

我突然觉得头疼欲裂,想要双手抱头,却忘了手里还有个玻璃杯。水杯掉在地上,玻璃渣四处飞溅。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老六的尖声惊叫,反而让我清醒了一些。我抬起头来,看见他脸色煞白。只是一个水杯,他怎么会吓成这样?

水杯碎了,然后某个人不必要的吓个半死——这一个场景,我绝对经历过。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老六,他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老六胖乎乎的脸,肉在不断抽搐,他用极不自然的语调说:“小、小安,你刚才站不稳,现在又拿不稳杯子,难道你、你也得了那、那个病?”

我完全搞不懂状况,痴痴呆呆地问:“病?什么病?”

老六带着哭腔说:“渐、渐冻人……”

我皱着眉头,烦躁道:“什么贱人动人的?”

老六双手捂着脸,一屁股坐到沙发上,从指缝里露出一句话:“就是霍金得的那种病,A、L、S……”

我如遭雷殛,四肢都通电了似的麻痹,脑袋里却有一道强光划过,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那件事情,难道会是这样子的?

右手抖抖索索的,从裤兜里掏出那个纸团,展开。

手里的纸条,像风中的树叶一样颤抖。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斯琴留给我的信息是什么。不是剩下的那些字,而是被抠掉的三个字。McDonalds减去McDond,等于——

我坐在沙发上,身体一阵一阵地发冷,似乎领口里被倒进一桶冰块。脑海里翻天覆地,难受得只想呕吐。

阿福说:“您二位目前的阶段,还不会有实质性的伤害……”

斯琴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用回手机啊?”

黄淑英不停颤抖的手指,她说:“姐姐,不要切。”

还有我做的那个梦,电梯里猩红的手指,无论如何也按不了楼层。

原来这所有的问题,都指向同一个答案,那就是——所谓的ALS,会让肌肉逐渐萎缩的——渐冻人症。

老六双手不再捂着脸,伸过来抓住我的手腕,一个劲地说:“哥害了你啊小安,哥不该塞手机给你,哥害了你小安……”

他的过度反应,反而让我头脑清醒了些。因为我心里清楚,自己并不是得了什么ALS,刚才只是一分神,才把杯子掉在地上。

我盯着他皱成苦瓜的脸,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时黄淑英的水杯掉在地上,是因为她怀疑死去的姐姐,要带走自己的手指。如今,老六吓成这个样子,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说,老六也得了ALS?

不对啊,就凭他现在吓得半死的德性,如果真得了这病,不可能会在这两天时间里,把自己吃得胖了起来。

那么,他怎么会对ALS这么熟悉、这么敏感,还口口声声说是他害了我?难道说,曾经因为他的缘故,他身边的亲朋好友得过这种病?

突然之间,我想起了今天昏迷时的梦,电梯里,老六——现在我记起来了,是瘦瘦的老六——跟黄淑英抱在了一起。到了这时,我终于想通,这个梦是以谁为视角。

我反手抓住老六,盯着他的眼睛,恶狠狠道:“你跟黄淑英什么关系?”

老六吓了一跳,脱口而出:“你认识她?”

我没有回答,继续追问道:“黄淑英,你是不是跟她有一腿?”

老六避开我的眼神,视线朝下看着沙发,支支吾吾道:“怎么可能,她是黄淑芬的亲生妹妹……”

听他这么说,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日不死的一开口就扯谎,如果不是他品行如此恶劣,根本不会惹上这档子事,更别说把我拖下水了。

气急攻心到了极点,我反而冷静了下来。想了一会儿后,我双手抱在胸前,嘲笑道:“哈哈,上次在星巴克,你不是说黄淑芬只是普通朋友吗?跟普通朋友的亲生妹妹搞上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六偷偷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回答不上来:“这……”

审讯疑犯,攻心为上。我冷笑一声,一字一句道:“你说吧,黄淑英是怎么患上ALS的?”

老六大惊失色,抬起头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张大了嘴巴说:“怎么,你怎么会知道?”

我脸上似笑非笑,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我心里清楚,越是这样不说话,他越以为我什么都知道了。

果然,不过半分钟而已,老六的心理防线,便全部崩溃了。他闭上眼睛,用右手掌根猛敲自己的太阳穴,痛苦地喊:“呜啊啊,我也不想,我也不想的……”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的心理战术成功了,接下来,我就可以打开老六的话匣子,搞清楚他一直隐瞒着我的,他跟那两姐妹的爱恨情仇。

我想知道,黄淑芬是怎么死的,又为什么要在死后,报复曾经的恋人,还有自己的亲生妹妹?

我等老六发了一会儿疯,这才宽慰道:“好了好了,老六,你也甭太自责,事情都过去了。”

他睁开眼睛,求饶似的看着我,可怜兮兮地说:“当初,我真没料到会这样,真没料到……”

我心里把这混蛋骂了一万遍,当初,当初个毛线?当初我要料到他这么害人,每天揍他三顿,都算是手下留情。

但是,现在要套他的情报,暂时还不能表露出来。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装作和颜悦色道:“老六,有些事情憋着,心里难受,要不然你就敞开了说吧。说完了,我们才好一起商量,把这问题给解决掉。”

他却又一下子警觉起来,胖脸上的一双贼眼,滴溜溜地转,想要探探我的口气:“你不是都知道了吗?”

我冷笑一声道:“不说也没关系,反正我无论什么下场,也赖不上你。只是……”

我语调拖长向上,像一个鱼钩,把老六的心钓得悬了起来。他不由自主地问:“只是什么?你快说啊。”

我故意用无所谓的口气说:“只是,这件事不解决,等到Karen也患了ALS,你就得又找一个咯。”

老六瞠目结舌的表情,让我无比确定,这一次点中了他的死穴。与此同时,心里又添了一层紧张,如果ALS真如我推测的那样,具有一定的传染性,那我们每一个局内人,岂非都有玩完的危险?

这样子的话,更要把老六所知道的一切,全都榨出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再共商解决之道。

老六的表情整个垮掉了,眼神里仅剩的一点光,也慢慢黯淡了下去。我冷冷地盯着他,这一副样子,却比前两天在星巴克时,还要来得憔悴。

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好吧,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索性就告诉你吧。”

我站起身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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