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头都发现上司在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的电脑看,老是以为我没做事,我该不该辞职


世上没有比人心更高的山、世上没有比脚步更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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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比人心更高的山、世上没有比脚步更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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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9日,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如果非要给予它一些刻骨铭心的理由,倒也不是很
难。昨天是我失恋一周年纪念日,换言之,今天自然就是我决心开始全心生活的第一天。我
总共失恋了两次半,每一次似乎都需要一年时间来疗伤。
  还有别的理由吗?有,当然有。譬如说,我今天加班了,上班期间总共拍了5位女同事
的肩膀。我觉得我今天的精神特别好,不过只要我一高兴,往往就被同事说成是亢奋,再厉
害一点的,就说是神经质,或者干脆把“质”字给去掉。我是一个习惯取笑别人和被别人取
笑的家伙,所以并不在乎这些。
  下班之前,我还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每到星期三,我都会打电话回去,妈妈总是接得
很快,有时候甚至才响一声。我知道妈妈一定是守在电话机旁边的。每次跟妈妈说话,我总
是很开心,或者装作很开心,我想让她感觉她儿子在外面混得很不错,人模人样的。
  像往常一样,妈妈除了叮嘱我早上起来要叠被子、饭前便后记得洗手、陌生人给的烟不
要吸之外,还例行公事似地跟我说说感情上的事,当然是关于我的。我说妈,不急呢,你儿
子长得这么帅,还怕没人要不成?妈妈在电话那边附和着:那倒是,那倒是。我说妈你等着
啊,我明年娶回媳妇给你看。她的声音却突然哽咽了,我知道她还是担心。
  哦,差点忘了。再过一个星期,就是我26岁生日。不过不再有小时候那种兴奋劲,心里
头隐隐有了些害怕和尴尬。特别是妈妈一跟到结婚这事,我就真的觉得自己快要老去。日子
这家伙要跑起来的确蛮快,眨眼间我在单位就快拿第二次年终奖了。要命的是,从目前每个
月工资打折的情况来看,年终奖估计也就个跳楼价。
  不过我来不及在乎那么多东西,重要的是,我终于可以掰着指头,等待25岁过完。只有
7天了嘛,而我有10个指头,够用并且还有剩。25岁对我来说,像场噩梦,像光着脚丫子在
大热的夏天里走沥青马路。一直,都想把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写下来,也坐在电脑前面开过
几次头,都是无疾而终,今天总算又开头了。
  希望这次我能坚持下去,写到最后一个字,有始有终才是好孩子嘛。说实在话,我最恨
的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而是那些方便完后都可以省去用手纸这道程序的家伙。多不文
明多不卫生啊,想想叫人跳楼的心都有。
  我是到了该坚持的时候了,坚持把自己想写的文字写完,坚持把在这一年里遗忘、丢失
或者说放弃的一些东西重新坚持下去。不管是不是有人喜欢,也不管写完之后是不是连我自
己都不愿再去翻看,但我一定不会用作手纸。即便那都是些不堪回首甚至几近丑陋的往事,
它们也有权力活在某个蒙尘的抽屉里,像一群蹲在监狱里的犯人,争取早日出狱。
  上面的这些文字,算作是2003年11月19日这天写的日记吧。长这么大好像都不曾有写日
记的习惯,小的时候是被老师逼的,25岁这一年里也有一段时间写过,断断续续,都是些揪
得出苦水的文字,贴在一个小小的网站里,有爱我的恨我的无关的人去看过,留言或多或少
  从今天开始,我用文字来终结所有的一切,所有过去的一切。我不是一个对自己要求苛
刻的人,我会原谅我的25岁。然后,请求所有的人原谅25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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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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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过冰封的广场,在人们的脸上抹上了一片血红,人群呼出的气体,像一团团白雾。圣诞节前夕,圣马丁广场人头攒动,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争相目睹火烧巫师的盛况,仿佛在一夜间松了一口气,再也不会发生诸如井水不停上涨,自动漫上井口呀,南瓜长得比车大呀,母鸡一天生两个蛋呀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了。

  在广场的边上,一大群村姑身着盛装,正在嘻嘻哈哈的逗笑。

“嗨,马莎,你看中间那位长得真英俊啊!”

  “奥佩拉,这时候你还觉得他英俊?你要是知道他是怎样让老培根长出交来,你就不会这样想了。”

  “听说他还是爵士呢?”

  “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被烧死!”

在广场正中的高台上,高高耸立着三根火刑柱,每根柱子上都用浸过油的麻绳捆着一位巫师,中间那位异常英俊,一看就有贵族血统,他就是斯莱特林爵士,他左边是赫奇帕奇,她脸上正显出万分痛苦的表情,使劲地扭曲着自己的身体,头上的头发象一支万花筒一样变来变去,一会儿鲜红,一会儿雪白,在斯莱特林右边,那个名叫拉文克劳的年轻女巫也在把自己的身体一会儿变细,一会儿变粗。

  “好了,好了,你们能不能停一下,格兰芬多怎么还没来?”斯莱特林说。

  话音未落,一个模糊的身影从天而降,站在火刑台上,笑眯眯地说:“这么热闹的场面怎么能没有我呢?”

  不远处,一个银发飘飘的牧师手捧十字架,正用愤怒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

  赫奇帕奇向格兰芬多做了个鬼脸,故意装出一副厌恶的神情,细声细气地说:“格兰芬多,你这是第几次被烧死?”

 “三十七次,你呢?”

  “哦,二十次,比你差远了。哈哈”

  格兰芬多说:“那是因为我特别喜欢火烧的温暖的感觉,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季,不是吗?”

  “可我受不了牧师在点火前又臭又长的说教!”赫奇帕奇说。

  “咳,牧师先生,我们反正是要被你烧死的,你能不能痛快点?快点火吧,求求你啦!!!”拉文克劳大声叫道。

  牧师抬了抬眼皮,赶紧用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阿门!”他喃喃地说道:“主啊,请你宽恕这些邪恶的罪人吧,阿门!”

  “快来把我绑起来呀,你还

在罗嗦什么?”格兰芬多看着广场上越来越密集的人群高声笑道。

  人群被激怒了,“烧死他,烧死他!” 一大群人冲上火刑台,迫不急待地点燃了火刑柱下的木柴堆。

 “可怜的麻瓜呀!”斯莱特林叹了一口气。

  顷刻间,火光冲天,四个巫师在火刑柱上痛苦地嚎叫着,扭曲着,长袍上,头发上,胡须上,到处散发出焦灼的气息,他们在火刑柱上痛苦的呻吟着。

  突然,一个清晰的声音在广场上空回荡。“对角巷”

  还没等广场上的人明白怎么回事,天空上四个巫师的笑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雪,纷纷扬扬的下着,小巷里布满了厚厚的积雪,屋檐下挂着一串串长长的冰凌。街道上已经很少看得见行人的身影。

  在这大雪纷飞的黄昏,四个身穿黑色长袍的人,正在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在雪地上流下一串清晰的脚印。只有不远处小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仿佛在向他们招手。

  一阵风雪裹着他们推开小酒吧的门,发出吱嘎一声,把睡眼惺忪的酒吧老板吓了一跳。那是一个满头油腻的小个子,满脸倦容。他不耐烦的抬了抬眼皮,扫了一眼进来的人,立刻容光焕发,腾地从柜台后面冲出来,大声叫起来:“伙计们,你们还没死呀!我看看,我看看,哦,拉文克劳,你身上怎么老有一股被火烧的焦臭味道,赫奇帕奇,你的头发怎么了,格兰芬多,亲爱的,你还好吗?看了,只有我们的斯莱特林爵士永远都是那么体面,不是吗?”

  “好了好了,快给我们来杯烫嘴的黄油啤酒吧,海斯。”

  “看我,都忘了,好好好,马上来!”

只见他抽出魔杖,轻轻一挥,口里念道“黄油啤酒飞来”

  四杯黄油啤酒稳稳的落在长条木桌上,热气腾腾的黄油啤酒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四人这才抖了抖身上的积雪,围在桌旁坐下来,手捧着啤酒,赫奇帕奇迫不及待地猛灌了一口,烫得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格兰芬多笑道“赫奇帕奇,留着你的舌头吧,没有舌头你怎么念咒语呢?”

  “哈哈哈”,拉文克劳一口黄油啤酒差一点喷了斯莱特林一身。

  他们在昏暗的酒吧里喝着酒,大家仿佛还沉浸在被火烧的兴奋之中。只有斯莱特林眉头紧锁,“多么可怜的麻

  他呷了一口黄油啤酒,缓缓地说:“对自己一窍不通的东西一概视为异教,这不是太可笑了吗?”

  格兰芬多接着说:“是啊,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让这些可怜的麻瓜对魔法界有所了解”

  “哦,朋友,你认为这些麻瓜愿意花点脑子来了解我们吗?”

  “我想,”格兰芬多接着说:“只有培养更多的巫师,只有巫师的力量壮大了,大到足以让麻瓜们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才能让巫师在这世界上自由生存。”他缓缓地站起来,在酒吧里踱着步,接着说:“可现在,我们巫师界本身门派繁多,有些巫师甚至以欺负麻瓜,杀戮麻瓜为乐。如果再不及时纠正,制止,魔法界就很难生存下去了。”

拉文克劳猛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那你说怎么办?难道我想让麻瓜们一遍又一遍地处以火刑吗?”

  斯莱特林英俊的脸上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低着头思索着,突然,他那碧蓝的眼睛里放出一道奇异的光彩,他兴奋地说:“我们为何不建一所魔法学校呢?!”

  “好哇!好哇!!棒极了!!!” 格兰芬多,拉文克劳,赫奇帕奇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

  “可你们在哪里建学校呢,爵士?”酒店老板正巧来到桌子旁,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是啊,到处都是麻瓜?”

  “我想,这应该不是问题。”斯莱特林把握十足的微笑着。

  “快说,快说。”拉文克劳显得迫不及待的样子。

  “我在英格兰有一处废弃的城堡,名叫霍格沃兹,我想,稍加改造,建一所学校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急性子的赫奇帕奇站起来,大声说道:“那我们还等什么,走哇!去看看去!”

  斯莱特林笑了笑:“坐下来喝你的啤酒吧!这么冷的天,我可不想冻死在高原上。何况建校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说呢?”

  大家又重新围坐桌子旁,又说又笑,就连平时不苟言笑的斯莱特林都仿佛兴奋了起来。

  初春的早晨,格兰芬多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太阳透过高大的马赛克落地窗映在他那雪白的床上,在他床上画上美丽的光斑。床头高高地挂着一幅巨大的画像,一个英武的骑士,腰佩长剑,那是他的祖父老格兰芬多骑士,正微笑地打量着他那靠在床头出神的格兰芬

  忽然,一声呼啸,紧接着楼下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

老管家威廉先生颤颤惊惊的探进头来,“主人”,他说:“你那三个怪人朋友又来了,他们正吵吵嚷嚷着要吃早餐呢。”

  “知道了,威廉先生,你按他们的要求办就是了。哦,对了,”他又吩咐道:“我要出趟远门,家里你替我管理一段时间,如果有人问起来,你告诉他们我去环游世界,或者随便什么都行,随你怎么敷衍他们都行了,你明白吗?”

  老威廉先生鞠了一躬,慢慢的退了出去。

  格兰芬多穿戴整齐,匆匆走下楼梯, 他那三个朋友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享用他们丰盛的早餐,格兰芬多微笑着向他们打着招呼。

  “朋友们,你们好吗?来得可真早哇。”他说。

  “抱歉把你吵醒了,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嘛!”斯莱特林说。

  “我们正准备约你去霍格沃兹呢”,拉文克劳调皮的向他眨了眨眼睛,继续说:“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格兰芬多在餐桌旁坐下来,老威廉赶紧给他端上一大罐牛奶,几片烤得焦黄的面包,还有熏肉和鸡蛋,他的几个朋友已经把自己面前的那份一扫而光,正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他。

他匆匆的吃了几口面包,捧起牛奶一饮而尽,站起来说:“可以走了,朋友们!”

  初春的英格兰原野,空气中散发出一阵阵清香的气息。树木开始发芽,小鸟在天空自由飞翔,他们躺在湖边的草地上,不远处,三三两两的农夫在田里劳作着,成群的野鸭在湖水里自由自在地戏水。

  “休息好了吗,朋友们?渡过这个湖,就是我们的目的地――霍格沃兹了”斯莱特林嘴里咬着一支嫩草,优雅的说。“谁先来?”

  格兰芬多一跃而起,“我先来吧”

  他脱掉长袍,第一个跳进还有些冰冷的湖水中,“哦,水可真冷啊!”他挥了挥手臂,继续向前游去,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也纷纷和衣跳进冰冷的湖中。

  斯莱特林那苍白的面孔在冰冷的湖水中显得更加苍白。他边游边抱怨说“我说幻影显形一下子就到了,而你们偏要在这冰冷的湖水中受冻。”

  拉文克劳吐了口水,笑着说:“亲爱的,别抱怨了,如果我们连学校周围的环境都不熟悉,以后怎么能

  “是啊,快游啊,一会儿就上岸了。”赫奇帕奇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时,先下水的格兰芬多已经上了岸,正在用力甩着满头的湖水。

  三人陆续上岸,他们沿着湖边的小径前行,穿过一片树林,转了一个弯,斯莱特林淡淡的说:“到了。”

  三人抬头一看,一座高大雄伟的城堡耸立眼前,古堡虽然破旧,但那宏大的古堡轮廓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奇异的光彩,高高耸立的钟楼,雄风依旧。只是城堡的一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毁了一大片,城堡的正前方,是一大块平整如镜的草坪,城堡虽然多年未住人了,可它仍然干净,整洁。

  “真是太美了,我仿佛有一种进入仙境的感觉!”格兰芬多赞叹道。

“是啊,可你不是说这城堡废弃多年了吗?为什么……”

  “哦,那都是小精灵们的功劳!”斯莱特林说:“他们忠实地执行了家父的命令,这里保养得尚可。”

  “尚可??”赫奇帕奇说:“应该说很好才对。”

  “进去吧。”斯莱特林说:“自从我十岁离开这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他们鱼贯走上光洁如镜的大理石台阶,来到空旷的前厅,这是一个至少可容纳千人的大厅。巨大的哥特式花窗把大厅衬托得格外华丽,辉煌。

  拉文克劳赞叹道:“这么雄伟的城堡为什么要弃而不用呢?”

  “一言难尽啊”斯莱特林说:“如果……”

  “好了,我们以后再说这些吧。”

  他对三个好朋友说:“你们自由选择自己的住处吧,把地下室留给我就行了。”

斯莱特林领着他的好朋友们在城堡转了一圈,转眼就到了中午,他们回到大厅,见大厅中央,一桌丰盛的午餐早已摆放整齐。四人狼吞虎咽地吃着丰盛的午餐,格兰芬多抬起头,微笑地看着斯莱特林:“斯莱特林,这真是一个建校的好地方啊!可是,这附近麻瓜多吗?”

  斯莱特林抬起头,稍稍思索了一下,慢慢说道:“不太多,大约只有十多户吧。我想,随便施一点咒语就足以让他们逃之夭夭的。”

  “哦,斯莱特林,我们何必做得那么极端呢?”格兰芬多仍然微笑着说。

  “那你说怎么办?难道要我去低声

下气的求着他们说:‘亲爱的,我们要在这儿建一所魔法学校,请你们自觉离开吧!’”他讥讽的说道。

  “我是说,有没有什么办法,既不伤害他们,又能使他们离开。”

  “世界上哪有这样两全其美的事啊?!”赫奇帕奇说:“让麻瓜们呆着吧,只要他们不打扰我们就行。”

  “哦,那可不行,赫奇帕奇,”格兰芬多说:“在麻瓜的世界里可没有保密这件事,流言蜚语比流星还快呢。”

  “对了”拉文克劳自言自语说:“流言蜚语,小道消息,”他看了看他的伙伴们,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说:“驱逐麻瓜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在霍格沃兹附近,有一座麻瓜聚居的小村庄,名叫霍格莫德村。村子很小,从村头到村尾总共住着十多户终日劳作的农夫,每当黄昏,小孩子们在村前村后疯闹着,捉着谜藏,女人们在村头的水井边一边洗着衣裳,一边聊着家长里短的闲话。男人们则聚集在小酒馆里,惬意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玩着纸牌打发时光。 有些则靠在酒馆的壁炉旁打盹,任由涎水顺着嘴角流下来。这十几年来,小村庄一直沉浸在一种宁静,祥和的气氛中。

这天傍晚,男人们匆匆地吃完晚饭,照例陆续聚集到小酒馆来,他们互相谑笑着,打着趣。

  “约翰,你的婆娘又快下崽了吧?你怎么不知道节制点?”

  “是啊,我倒是想节制点,可我那蠢婆娘她干吗?”

  “弗朗西斯,你家的牛最近好象有点儿不对劲?”

  “一整个冬天只吃干草,对劲才怪呢。”

  “伍德,来玩两把纸牌吧?”

  “算了吧,你才不是我的对手呢!”

  大家正在闲聊着,酒馆的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进来一位陌生人,只见他衣着整齐,油亮的头发,整齐的发线清晰可见,小胡子微微向上翘起,酒馆一下灾静了下来,大家都转脸看着来人。

  来人微笑着向大伙大着招呼:“ 晚上好,先生们,我能进来喝一杯吗?”

  “请,请,请”大伙热情地说。

  “先生从哪里来呀?”

  “哦,对了,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斯莱特林的朋友,我叫拉文克劳,专程从伦敦来处理一些霍格沃兹事务,请各位先生们给予关照。”

哦,是老爷的朋友,老爷他好吗?”

  “不,少爷的朋友,老爷已经去世了。”拉文克劳说。

  “真不幸,少爷小时候就离开了,到现在也快有十多年了吧。时间过得真快呀!”

  “霍格沃兹事务?少爷想把它怎么了?我们每年的租子可是一点都没少交哇”

  拉文克劳说:“先生们请放心,不会对你们有任何损害的,我只是处理城堡内部的一些琐事而已。”

  说话间,一大杯威士忌已经端上来。

  拉文克劳对酒馆老板说:“每人一杯,我请客。”

  一 片欢呼声过后,酒店里每个人都举起酒杯,“祝你健康!”“欢迎你”

  顿时,酒馆里的热闹气氛达到了高潮。

拉文克劳呷了一口酒,还没来得及说话,大嗓门鲍伯抢先嚷道“早就该有人来处理了,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

  话音未落,仿佛有人当头浇下一盆冷水,酒店里一片沉寂。人们仿佛被什么吓坏了,大气都不敢出。

  “哪件事?”拉文克劳好奇地问。

  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沉默着。约翰向拉文克劳探了探身子,靠在拉文克劳身边,压低嗓门,小声的说:“你知道爵士家为什么弃城堡而去吗?巨怪,巨怪!太可怕了!每当夜幕降临,湖里的巨怪就吐着熊熊烈火,在城堡上空盘旋着,有时候,它那长蛇似的尾巴就把我们辛苦一年的庄稼一扫而光,太可怕了 ,村里的牛,羊,猪都快被它吃光了,有时候它饿极了,连在村头玩耍的小孩都不放过。太可怕了!”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仿佛回到恶梦中去了一样。

  鲍伯也压低了嗓门,说道:“可也怪,自从爵士一家离开后,巨怪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人们议论纷纷,刚才的热闹劲儿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啊!”拉文克劳显得忧心冲冲地说。

  “爵士到了伦敦之后,专门去请教了国王陛下最有名的巨怪专家,他们也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怪物,直到最近,一个从东方回国的传教士才解开了这个谜团,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龙啊!”

  “龙?!它有那么大的威力?”

  “哦,爵士城堡里那条龙,还仅仅是一

条未成年的幼龙而已,如果它长大了,那可不是好对付的。”

  “那现在龙在哪里呢?”

  “它正在地下沉睡呢。不过,就那位从东方回来的饱学之士推算,经过十多年的光景,那邪恶的家伙也快醒了。”

  他的话使本来心惊肉跳的人们更加恐慌了。

  “那可怎么办?那可怎么办?”

  “大家先别怕,听我说,龙在苏醒前是有先兆的。就是???“

  他清了清喉咙,见人们都在聚精会神的倾听,他一字一句地说:”那就是蛇!龙出现,蛇先见!”

  深夜,拉文克劳执意要回城堡,几个胆大的村民手举火把把他送到城堡旁边,心情沉重地返回霍格默德。

  拉文克劳见村民已走远,马上抽出魔杖,轻轻一挥,恢复她美丽的本来面貌。她满怀喜悦,满脸微笑地出现在霍格沃兹城堡大厅里。几个好朋友见她满脸的笑容,互相交换了一下会心的眼神。

  “拉文克劳,你这个鬼精灵,你是怎么办到的?”

  “伙计们,先别问,一周之内我保证方圆五十哩以内,你想找一个麻瓜都难喏。”

  “哦,顺便说一下,斯莱特林,你不是会说蛇佬腔吗?三天后请你召唤几百条蛇来霍格莫德应该不是问题吧?”

  斯莱特林眼睛一亮。“哦,我明白了。行,就照你说的办好了。”

  格兰芬多叹了口气,“这些可怜的麻瓜要逃到那里去呢?我看这样吧,我在伯明翰郡还有几百顷良田,拉文克劳你不如顺便做一个大善人吧!”

  “好啊,我正想向你开口呢!”

  赫奇帕奇也兴奋起来,他说:“这下好了,其实这些麻瓜大多数还是友善的啊。”

  三天后,霍格莫德村一下子不知道从哪儿窜出好些毒蛇,人们更加恐慌了。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可一条条毒蛇四处乱窜,搞得鸡泉不宁,人们想起拉文克劳的话,更加心惊胆战。

  拉文克劳敲开村头一户人家的大门,一看正是那天在小酒馆见过的大嗓门鲍伯,他急切地说:“快,快,通知大家在酒馆门口来见我。”

  鲍伯疑惑的看了看他,没说什么就飞也似的跑了。

  “大家快来酒馆门口!”

  慢慢地,人们忧心冲冲的聚集在酒馆门口,拉文克劳大声说:“霍格莫德居民们,你们

都知道,龙,就要苏醒了,灾难就要降临了,爵士怜悯为他家世代耕作的居民们,决定将霍格莫德永远废弃,而将你们安置在离这儿不远的另一处庄圆,赶快套上你们的马车,带上你们的家人,畜牧,离开这里吧。爵士负责在新的庄园补偿各位双倍的良田,而且三年免租。谁愿意走就快回家准备去吧。越快越好。”

  他又问“村长在哪儿?”

  老村长从人群中挤上前来,他一边在胸前划着十字,一边说:“上帝啊!这可怎么办呀!”

  拉文克劳从怀里拿出一小袋金币交到村长手中,“这里就拜托你了,我要走了 ,这些钱你就安排大伙儿在路上的一切吧。从这里一直向东,到了伯明翰你问格兰芬多庄园就是了。明白吗?”

  “感谢主!明白。”

  “那么,再见了!各位,保重!”

霍格莫德的村民大举外迁,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就连远离霍格沃兹的麻瓜们也纷纷外逃。现在霍格沃兹终于成为一片巫师的乐园了。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在城堡四周忙碌着,他们各显神通,有的使用隐形咒,有的使用驱逐麻瓜咒,有的使用障眼咒,总之,所有能使用上的咒语都用上了。现在,假使有一个麻瓜经过这里,他绝对不会相信这里还有一座庄严,雄伟的城堡,只会认为那是一片雾气弥漫的大湖而已。

  四个好朋友忙碌着,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十多天了。他们要建魔法学校的消息在整个魔法界传得沸沸扬扬,霍格沃兹不时有好奇的巫师到访。有的用幻影显形,有的用飞路网,而更多的巫师把拜访霍搁沃兹当成一次远足,踏青,他们骑着扫帚,拖儿带女,有的甚至还带来了露营的帐棚。霍格沃兹一下子热闹非凡。

  巫师们来到霍格沃兹,纷纷被它那迷人的景色所吸引,一个个发出由衷的赞叹:“她多象一巨大的圣诞卡呀!”

  孩子们眼里露出了渴望的眼神“要是能到这儿来上学那该多好哇!”

  这天,风和日丽,成群的游客不断涌来,有的在湖里游泳,有的在城堡前的草坪上晒着太阳,几个孩子骑着飞天扫帚,正在草坪上空围着一个竹藤编制的圆球,互相追逐着,那是魁地奇家的几个小孩正在游戏,他们的妈妈站在草坪上焦急的喊道:“魁地奇,快下来,魁地奇!”

几个孩子玩得正在兴头上,只当什么也没听见。

  格兰芬多和拉文克劳站在窗前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交换了一下会心的笑容。

  这时,天空驶来一辆由鹰头马身有翼兽拉着的金色马车,那辆马车是如此之大,仿佛是一片金色的浮云从天上漂来。

  “哦,快看,那是魔法部长的马车,魔法部长先生来了”

  马车稳稳地停在城堡前的草坪上,接着,一卷大红的地毯从马车下展开,一直通向城堡的大门下的大理石台阶。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慌忙从门里迎出来,马车门缓缓打开,首先走下来的正是魔法部部长亚历克西斯先生,他微笑着大踏步走上大理石台阶,在他后面是他的私人助理埃蒙先生,他一脸严肃,仿佛他才是真正的部长一样,他不紧不慢的跟在部长先生的后面,接着,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康妮夫人也走下马车,她是一个白皮肤的金发美女,如果她走在麻瓜当中,你绝对会把她看做一个雍华的贵妇人。她两眼闪闪放光,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一切,优雅的走上了台阶。

  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赶紧迎上前去。

  “欢迎,欢迎,阁下大驾光临,怎么也不打个招呼,我们好亲自前往魔法部去迎接?”斯莱特林说。

  “哦,小斯莱特林,我是你父亲最要好的朋友,本来想要你到魔法部来帮忙,现在你要建魔法学校,真是太好了,我岂有不来之理?何况,还有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这样的好朋友和你在一起,这真是太好了。”

  他 又转向格兰芬多说:“有你们在他身边,我就放心多了,有什么困难尽管提出来。”

  他慈爱到看着四个年轻人,康妮夫人款款走上前,向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伸出她那修长的玉手,两人躬身行了吻手礼。

  “哦,我差点忘了,这是康妮夫人,魔法部新上任的教育司司长。”

  四人连忙说:“欢迎之致!”

  格兰芬多说:“早就听说康妮夫人是个美人,现在才知道,简直是美得夺目啊!”

  “哈,哈,哈!”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康妮夫人微微一笑,说:“你太夸奖了,谢谢!”

  她在四人身上打量着。斯莱特林脸上顿时飞起一片红云。

光顾着说话,快里面请。”

  一行人穿过门厅,进入宽阔的大厅,亚里克西斯先生抽出魔杖轻轻一挥,一排金色的高靠背椅立刻整齐的摆放在长条桌前,他首先坐了下来,招呼道:“你们也坐,你们也坐。”

 众人落坐,斯莱特林拍了拍手,桌上立刻摆上一桌风盛的佳肴,高脚酒杯美酒飘香,银餐具闪闪发光,美味的食物在桌子上堆得象小山一样。

  斯莱特林首先端起酒杯,站了起来,他那优雅的声音在大厅回荡:再次欢迎魔法部长亚里克西斯先生一行,为你们的健康,干杯!”

  大家纷纷举杯,康妮夫人用她那迷人的大眼睛盯着格兰芬多,轻言细语的问:“格兰芬多先生,你们建校有什么打算呢?”

  格兰芬多向她微微地鞠了一躬,微笑着说:这个问题,也是我们近日来讨论得最多的问题。”

  他又看了亚里克西斯一眼,埃蒙先生赶紧拿出羽毛笔一本正经地记录起来。

  他清了清喉咙,“我们要把霍格沃兹办成世界上第一流的魔法学校,”他坚定地说:“首先我们要有第一流的校圆,”他微微一笑:“这你们已经看见了,第一流的教师,第一流的教学方案和培养出第一流的学生。我们将在整个魔法界挑选我们认为最出色的教师,我们将制订全面的,有足够深度和广度,适合一个魔法巫师健康成长的教学计划,从理论上实践上帮助他们达到一个合格的巫师水平,使他们不仅拥有强健的体魄,更有敏捷的头脑,完美使用巫术的能力。我们不仅要较会他们魔法理论,还要让他们认识天空,认识海洋,认识各种神奇的植物,神奇的动物,我们还要教会他们处理世界上各种神奇事物的能力以及勇敢地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我们将亲自挑选我们中意的学生,把他们造就成为魔法界有用之才。”格兰芬多滔滔不绝地说。

  “好,好极了!”亚里克西斯拍掌笑道。

  “不过??”斯莱特林说:“学校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如果还没有眉目就被 无数的法令呀,法规呀,魔法部那些无所事事的官僚,”他笑了笑说“当然不是指你们啊,部长先生,司长夫人,被他们指手画脚,那学校就很难走上正轨???”

  “小斯莱特林,别和我耍小心眼了!”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你看这样你还满意

  一张厚厚的,华丽的羊皮纸平缓地向他们飞过来,落在他们面前。拉文克劳展开大声读道:

  “魔法部 魔法部教育司 ”

  关于批准成立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通告

  根据斯莱特林,格兰芬多,赫奇帕奇和拉文克劳的正式申请,经魔法部部长阿尔夫?;亚里克西斯,魔法部教育司司长威恩?;康妮实地考察,兹决定从

  即日起正式批准成立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学校的人事,管理,教学等一切事务由校方自行负责处理,魔法部不予任何形式的干预。

  签名: 魔法部部长 :阿尔夫?;亚里克西斯

  魔法部教育司司长 :威恩?;康妮

  “太好了!”四个人激动得跳了起来,“真是太好了!!!”

  他们冲向亚里克西斯先生,在他微笑的脸上送出了无数热烈的亲吻。格兰芬多甚至在康妮夫人的脸上也留下了热呼呼的唇印。

第五章 千万不要唤醒沉睡中的龙

在最初的喧嚣之后,无数的日常事务等着他们去料理。城堡的一大片需要重建,再加上年久失修,其余的部分也需要重新修缮。从一楼的大厅到高高的塔楼,几乎没有一处完整的楼梯,有些甚至摇摇欲坠。

  四人分头行动,都使出浑身解数,忙碌了好一阵子。

  赫奇帕奇建议说:“我们为什么不让楼梯保持原样呢?”

  她自告愤勇的说:“我可以施一个‘永不复原咒’,使今后任何巫师都不能加以复原,但只有有人踏上楼梯,他就会带你该去的地方,其余时间它们会保持象现在你们看到的这个样子!”

  斯莱特林说:“也好,既可以增加学校的神秘感,也算是对老霍格沃兹的一点纪念吧!”

  赫奇帕奇抽出魔杖,说道“永不复原”。

  整座城堡的楼梯顿时动了起来,仿佛有人推着它们转动一样。

  拉文克劳也来凑趣,她笑吟吟地指着自己住的楼梯说:“男士勿入”

只见几座楼梯一下子变成了光滑的滑梯,她大笑着说:“上面是女生休息室,禁止男士入内。怎么样?男生只要踩上楼梯,它就会变成滑滑梯呀!”

  大家开心地笑了起来。

忙着打理他的地下室,他把地下室的窗户都用散落的大石封死,这会儿正坐在生上火的壁炉边,靠在他那华丽的软垫上沉思,嘴里咬着一支羽毛笔。格兰分多轻轻走进来,笑着说:“斯莱特林,你看,垮掉的地方怎么办?”

  “我们当务之急是要建一座图书馆”斯莱特林说。“没有书的日子真是乏味呀!”

  格兰分多赞许的点点头,接着说:“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呢!教室要布置,学生公共休息室要安排,这些孩子们离开家我们要尽可能的给他们好一点的环境 。”

  斯莱特林说:“这些就交给女士们去干吧,她们细心得多。教材必须尽快编写,印刷,聘请教授的事情也要尽快进行。我们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合适的魔杖,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朋友们,你们不是想知道我父亲为什么要废弃这座城堡吗?” 那天吃过晚饭,他们坐在教师休息室里闲聊,斯莱特林靠在他那镶花边的软垫上,手中端着一杯酒,慢慢地说。

  格兰芬多,拉文克劳和赫奇帕奇都转过头,静静看着他。

  红红的炉火映照在他的脸上,他满脸忧郁的神情,过了很久,他仿佛下了决心,用他那低沉的声音说:“一切都是我引起的!我造成的灾难!”

  “我父亲年轻时,狂放不羁,喜欢各种新奇的事物,喜欢到世界各地去游历,他曾经到非洲去猎狮子,到海上去冒险,在欧洲各国游荡,结交朋友,也结交仇敌。正是在巴黎,我的父亲爱上了我母亲,母亲也是欧洲一个知名的巫师家族的后裔,不久,父亲携母亲回国,在霍格沃兹买下了这个城堡,原主人被埃格伯特国王砍头后,他的后人逐渐衰败。父亲母亲在城堡里渡过了最初几年幸福,美好的时光,可是你们知道,他哪里安于平淡无奇的生活呀!特别是作为一个本领高强的巫师!”

  他叹了一口气,有陷入长时间的沉默。

  美丽的拉文克劳伸出修长的手,轻抚着他的头发。

  “亲爱的,你如果不想将就别讲了!”

  斯莱特林抬起头,缓慢的接着说:“这一次,我父亲决定要去印度。他自小就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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