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质子治疗癌症选择去哪比较好?

脑瘤是指发生在颅内的肿瘤,又分为发生于颅内的原发性脑瘤和其他脏器中的恶性肿瘤转移形成的转移性肿瘤。另外,原发性肿瘤又分为:脑组织本身产生的髓内肿瘤,以及发生于脑膜、脑神经、下垂体等部位,生长时从外侧压迫脑部的髓外肿瘤。这种脑肿瘤在各个年龄层都有发生,原发性脑肿瘤的发病率为每年每10万人有10-12人发病,但是发病机理尚不明确。

从临床症状等看怀疑是脑肿瘤时,现在可通过使用造影剂的MRI等影像检查,近乎精确的诊断出是否是脑肿瘤。但为了做最终的病理诊断和明确其恶性程度,也有必要通过手术等取出肿瘤。另外,为了确定治疗方法等,还需要进行脑血管造影、肿瘤标志物检查,以及近年来的PET检查等。

至今为止,脑瘤的治疗主要有外科疗法、放射线疗法和化学疗法,其中放射线疗法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

目前,被认为适合于质子治疗的原发性脑肿瘤有:

1)恶性神经胶质瘤(WHO Grade Ⅲ、Ⅳ等恶性髓内肿瘤、恶性神经胶质瘤等)

2)手术摘除困难的脑膜瘤、神经鞘瘤等髓外肿瘤。

但曾接受过充分的放射线治疗后又复发的情况基本不适合质子治疗。

对于转移性脑瘤,只要不是多发性,就可以利用质子线治疗,但由于这种情况也可以采用其他放射线治疗,因此我们还未进行过这种治疗。脊索瘤等颅底肿瘤需另外探讨。

治疗方法因种类和部位不同而异,但基本原则都是仔细调整质子的照射方向和剂量,尽量减少对周围脑组织的照射,将高剂量集中于肿瘤部分进行照射。此时,需特别注意为了不造成伤害,让眼球(尤其是水晶体)、视神经、脑干、视床下部尽量脱离照射野。

质子适应症——颅底肿瘤

从颅盖到颈椎移行部这一范围内发生的肿瘤叫做颅底肿瘤。在这里产生的肿瘤都是深部肿瘤,多与重要的神经或主要血管相接或粘连,难以进行外科手术。利用显微镜进行的显微外科手术成绩让治疗成绩有了很大提升,但能够彻底摘除的肿瘤却并不多。特别是骨骼上发生的肿瘤,有一部分向骨中渗透式的浸润,因此只进行手术治疗的话,日后复发的可能性非常大。

原发性脑肿瘤包括脑膜瘤和神经鞘瘤等,一般都是良性肿瘤。产生于骨骼的肿瘤有脊索瘤、软骨肉瘤,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如果是恶性肿瘤,也有原本发生于鼻腔、副鼻腔或眼窝开始的肿瘤向颅底发展的情况。

症状以局部症状为主,目前公认的主要症状是对脑神经或脑干的压迫。具体来说有视力及视野障碍、嗅觉障碍、眼球运动障碍导致的复视、面部疼痛、麻痹等感觉障碍、听力障碍、发声障碍、吞咽、语言障碍等。此外,症状进一步发展,会因脑干和小脑受压而出现手脚麻痹或站立不稳、步行困难等。

诊断方法以MRI检查为主。但是,骨破坏情况等所见也很重要,因此,CT检查和MRI检查是同样重要的。

与肿瘤邻接的脑干、视神经、丘脑下部等部位很容易出现放射线伤害,因此,传统的X线治疗不能使用充足的剂量进行照射,但利用质子束则使其成为可能。这类无法手术或手术不能完全摘除的颅底肿瘤就成了质子治疗的对象。但是,同一部位已经接受过充足的放射治疗时,由于出现放射线伤害的可能性升高,因此这种情况绝大多数不能进行质子治疗的追加照射。

在治疗中,尽量选择可避开视神经、脑干等部位的方向进行质子线照射。并且,为了不减少剂量且不引起副作用,1天分2次进行照射,总计照射70-72GyE。

大部分肝癌(肝细胞癌)的发病温床是长期的乙型或丙型慢性肝炎,因此,肝癌容易复发。肝癌的治疗要充分考虑其易于复发的特性,不仅要有效地针对肿瘤,还要尽量抑制对病灶周围肝脏的损伤。由于质子治疗的疗效好且对周围肝组织影响小,因此成为针对肝癌的一种良好疗法。

筑波大学附属医院从1983年至2010年11月期间,对937名肝细胞癌患者实施了质子治疗。经过5年跟踪观察,获得了约90%的病例得到控制的优异的治疗成绩,使筑波大学附属医院考虑让质子治疗成为肝癌的标准治疗方法之一。但由于肝细胞癌的情况各不相同,质子治疗并非总是最佳选择。与被公认为标准治疗的手术、肝动脉塞栓疗法、无水乙醇注射疗法、射频消融术等烧灼疗法相同,质子治疗也是一种有效的疗法,它可与上述这些疗法取长补短,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疗。一般情况下,进行质子治疗的条件为:病灶的数量少(3个以下);离消化道有一定距离;肝脏以外没有其他病灶、保存有一定程度的肝功能。

肺癌在病理检查(通过显微镜观察细胞)上分成非小细胞肺癌和小细胞肺癌。据报告称,日本人所患肺癌中,有80%是非小细胞肺癌、另外20%是小细胞肺癌。

筑波大学质子治疗的对象是非小细胞肺癌。根据肿瘤的大小、淋巴结转移程度、有无远处转移,非小细胞肺癌的病期分为I期-IV期。I期是原发病灶(肺部肿瘤)体积小且无淋巴结转移的状态。IV期是出现远处转移的状态,II-III期则是居于两者的中间状态。有报告指出,日本肺癌手术的成绩从全国统计结果来看,5年生存率为:I期50%-72%、II期40%-48%、III期为35%。

质子治疗的治疗对象为,除肺部以外无其他内脏转移的I期、II期、III期非小细胞肺癌。I期非小细胞肺癌的质子治疗与手术治疗相比,并无明显的优劣差异,但当患者不希望接受手术治疗,或因某些原因无法进行手术治疗时,可选择质子治疗。质子束的照射剂量为66GyE/10次照射或72.6GyE/22次照射。II期或III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照射剂量为,74GyE/37次照射。目前,为了提高II期或III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成绩,一般是质子治疗科与呼吸内科配合,实施抗癌剂治疗与质子治疗的联合治疗。

膀胱癌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未到达肌层的“肌层非浸润性(浅表层)膀胱癌”和“肌层浸润性膀胱癌”,辨明两者在治疗中起决定性作用。

对于肿瘤侵入膀胱壁内肌肉的浸润性膀胱癌,多数医疗设施采用膀胱全切术,这已成为一种标准治疗方式。但是,膀胱癌易发生在70岁以上的高龄人士身上,膀胱全摘除后会出现排尿困难,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情况。为此,对于浸润性膀胱癌,可以采用利用质子治疗的膀胱保存疗法。

质子治疗的对象是被诊断为T2和T3期的浸润性膀胱癌。对于T1期的非浸润性膀胱癌,通过使用膀胱镜的经尿道肿瘤切除术或向膀胱注入抗癌剂就可以治疗,无需摘除膀胱,因此,不属于质子的治疗对象。膀胱保存疗法分为以下4个步骤:

1)首先进行经尿道膀胱切除术,

2)对盆腔部位进行1日1次1.8Gy,总剂量41.4Gy,总计23次的普通放射线治疗,与此同时实施动脉注射化学疗法,每隔3周进行3次。具体方法是使用一种叫做“导管”的细管,从大腿根处插入膀胱动脉,经由导管注射抗癌剂。

3)在第2步治疗后,进行包括活检在内的检查,如果肿瘤消失就实施第4步治疗

4)为预防原肿瘤部位的复发,追加36.3GyE/11次的质子束治疗。在第3)步时,如有肿瘤残存,就进行膀胱全切术。

目前动脉注射化学疗法+放射线疗法(联合质子束)的膀胱保存疗法的适用原则如下:

1. 患者方面的条件:80岁以下,没有肾功能低下的情况。

2. 肿瘤方面的条件:病期在T2-3N0M0,病灶在若干个以内,最大直径125px以下,不伴随大范围的上皮内癌,没有肾积水。

关于年龄,即使是80岁以上,也可根据全身状态和肿瘤的状态而个别考虑是否适用。另外,即使是疑似淋巴结转移等不属于上述适应症状的情况,也要以病情介绍书为基础,根据每个病例的条件,个别探讨是否适合化疗与放疗(联合质子束)并用的膀胱保存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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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发生在颅内的肿瘤,又分为发生于颅内的原发性和其他脏器中的恶性肿瘤转移形成的转移性肿瘤。另外,原发性肿瘤又分为:脑组织本身产生的髓内肿瘤,以及发生于脑膜、脑神经、下垂体等部位,生长时从外侧压迫脑部的髓外肿瘤。这种脑肿瘤在各个年龄层都有发生,原发性脑肿瘤的发病率为每年每10万人有10-12人发病,但是发病机理尚不明确。

从临床症状等看怀疑是脑肿瘤时,现在可通过使用造影剂的MRI等影像检查,近乎精准的诊断出是否是脑肿瘤。但为了做较终的病理诊断和明确其恶性程度,也有必要通过手术等取出肿瘤。另外,为了确定治疗方法等,还需要进行脑血管造影、肿瘤标志物检查,以及近年来的PET检查等。

至今为止,的治疗主要有外科治疗方法、放射线治疗方法和化学治疗方法,其中放射线治疗方法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

目前,被认为适合于质子治疗的原发性脑肿瘤有:

1)恶性神经胶质瘤(WHO Grade Ⅲ、Ⅳ等恶性髓内肿瘤、恶性神经胶质瘤等)

2)手术摘除困难的脑膜瘤、神经鞘瘤等髓外肿瘤。

但曾接受过充分的放射线治疗后又复发的情况基本不适合质子治疗。

对于转移性,只要不是多发性,就可以利用质子线治疗,但由于这种情况也可以采用其他放射线治疗,因此我们还未进行过这种治疗。脊索瘤等颅底肿瘤需另外探讨。

治疗方法因种类和部位不同而异,但基本原则都是仔细调整质子的照射方向和剂量,尽量减少对周围脑组织的照射,将高剂量集中于肿瘤部分进行照射。此时,需特别注意为了不造成伤害,让眼球(尤其是水晶体)、视神经、脑干、视床下部尽量脱离照射野。

质子适应症——颅底肿瘤

从颅盖到颈椎移行部这一范围内发生的肿瘤叫做颅底肿瘤。在这里产生的肿瘤都是深部肿瘤,多与重要的神经或主要血管相接或粘连,难以进行外科手术。利用显微镜进行的显微外科手术成绩让治疗成绩有了很大提升,但能够完全摘除的肿瘤却并不多。特别是骨骼上发生的肿瘤,有一部分向骨中渗透式的浸润,因此只进行手术治疗的话,日后复发的可能性非常大。

原发性脑肿瘤包括脑膜瘤和神经鞘瘤等,一般都是良性肿瘤。产生于骨骼的肿瘤有脊索瘤、软,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如果是恶性肿瘤,也有原本发生于鼻腔、副鼻腔或眼窝开始的肿瘤向颅底发展的情况。

症状以局部症状为主,目前大家一致认为的主要症状是对脑神经或脑干的压迫。具体来说有视力及视野障碍、嗅觉障碍、眼球运动障碍导致的复视、面部疼痛、麻痹等感觉障碍、听力障碍、发声障碍、吞咽、语言障碍等。此外,症状进一步发展,会因脑干和小脑受压而出现手脚麻痹或站立不稳、步行困难等。

诊断方法以MRI检查为主。但是,骨破坏情况等所见也很重要,因此,CT检查和MRI检查是同样重要的。

与肿瘤邻接的脑干、视神经、丘脑下部等部位很容易出现放射线伤害,因此,传统的X线治疗不能使用充足的剂量进行照射,但利用质子束则使其成为可能。这类无法手术或手术不能完全摘除的颅底肿瘤就成了质子治疗的对象。但是,同一部位已经接受过充足的放射治疗时,由于出现放射线伤害的可能性升高,因此这种情况绝大多数不能进行质子治疗的追加照射。

在治疗中,尽量选择可避开视神经、脑干等部位的方向进行质子线照射。并且,为了不减少剂量且不引起副作用,1天分2次进行照射,总计照射70-72GyE。

大部分(肝细胞癌)的发病温床是长期的乙型或丙型慢性肝炎,因此,容易复发。的治疗要充分考虑其易于复发的特性,不仅要有效地针对肿瘤,还要尽量抑制对病灶周围肝脏的损伤。由于质子治疗的效果好且对周围肝组织影响小,因此成为针对的一种良好治疗方法。

筑波大学附属医院从1983年至2010年11月期间,对937名肝细胞癌患者实施了质子治疗。经过5年跟踪观察,获得了约90%的病例得到控制的优异的治疗成绩,使筑波大学附属医院考虑让质子治疗成为的标准治疗方法之一。但由于肝细胞癌的情况各不相同,质子治疗并非总是权威选择。与被大家一致认为为标准治疗的手术、肝动脉塞栓治疗方法、无水乙醇注射治疗方法、射频消融术等烧灼治疗方法相同,质子治疗也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它可与上述这些治疗方法取长补短,为患者提供权威的治疗。一般情况下,进行质子治疗的条件为:病灶的数量少(3个以下);离消化道有一定距离;肝脏以外没有其他病灶、保存有一定程度的肝功能。

在病理检查(通过显微镜观察细胞)上分成非小细胞和小细胞。据报告称,日本人所患中,有80%是非小细胞、另外20%是小细胞。

筑波大学质子治疗的对象是非小细胞。根据肿瘤的大小、淋巴结转移程度、有无远处转移,非小细胞的病期分为I期-IV期。I期是原发病灶(肺部肿瘤)体积小且无淋巴结转移的状态。IV期是出现远处转移的状态,II-III期则是居于两者的中间状态。有报告指出,日本手术的成绩从全国统计结果来看,5年生存率为:I期50%-72%、II期40%-48%、III期为35%。

质子治疗的治疗对象为,除肺部以外无其他内脏转移的I期、II期、III期非小细胞。I期非小细胞的质子治疗与手术治疗相比,并无明显的优劣差异,但当患者不希望接受手术治疗,或因某些原因无法进行手术治疗时,可选择质子治疗。质子束的照射剂量为66GyE/10次照射或72.6GyE/22次照射。II期或III期非小细胞的照射剂量为,74GyE/37次照射。目前,为了提高II期或III期非小细胞患者的治疗成绩,一般是质子治疗科与呼吸内科配合,实施抗癌剂治疗与质子治疗的联合治疗。

膀胱癌大体上分为两种类型:未到达肌层的“肌层非浸润性(浅表层)膀胱癌”和“肌层浸润性膀胱癌”,辨明两者在治疗中起决定性作用。

对于肿瘤侵入膀胱壁内肌肉的浸润性膀胱癌,多数医疗设施采用膀胱全切术,这已成为一种标准治疗方式。但是,膀胱癌易发生在70岁以上的高龄人士身上,膀胱全摘除后会出现排尿困难,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情况。为此,对于浸润性膀胱癌,可以采用利用质子治疗的膀胱保存治疗方法。

质子治疗的对象是被诊断为T2和T3期的浸润性膀胱癌。对于T1期的非浸润性膀胱癌,通过使用膀胱镜的经尿道肿瘤切除术或向膀胱注入抗癌剂就可以治疗,无需摘除膀胱,因此,不属于质子的治疗对象。膀胱保存治疗方法分为以下4个步骤:

1)首先进行经尿道膀胱切除术,

2)对盆腔部位进行1日1次1.8Gy,总剂量41.4Gy,总计23次的普通放射线治疗,与此同时实施动脉注射化学治疗方法,每隔3周进行3次。具体方法是使用一种叫做“导管”的细管,从大腿根处插入膀胱动脉,经由导管注射抗癌剂。

3)在第2步治疗后,进行包括活检在内的检查,如果肿瘤消失就实施第4步治疗

4)为预防原肿瘤部位的复发,追加36.3GyE/11次的质子束治疗。在第3)步时,如有肿瘤残存,就进行膀胱全切术。

目前动脉注射化学治疗方法+放射线治疗方法(联合质子束)的膀胱保存治疗方法的适用原则如下:

1. 患者方面的条件:80岁以下,没有肾功能低下的情况。

2. 肿瘤方面的条件:病期在T2-3N0M0,病灶在若干个以内,大直径5cm以下,不伴随大范围的上皮内癌,没有肾积水。

关于年龄,即使是80岁以上,也可根据全身状态和肿瘤的状态而个别考虑是否适用。另外,即使是疑似淋巴结转移等不属于上述适应症状的情况,也要以病情介绍书为基础,根据每个病例的条件,个别探讨是否适合化疗与放疗(联合质子束)并用的膀胱保存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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