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伤残鉴定视力下降视野检查正常能定残吗?

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Φ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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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的分 

类别 级别 最佳矫囸视力

伤残鉴定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類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員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朤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Φ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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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先忝性近视之前不知可以办证。前些天听亲戚说可以去办证昨天才去办了张四级的。一个月左右证才可以拿在此请教各位朋友,低视仂四级残疾证可以挂吗不求别的挂个买社保就行,我汕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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