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为集团公司的贵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司,现集团公司有较大的施工工程,可以不招标直接委派给我们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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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单位在制定财务制度,大家可否有何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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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母子公司结构,一个总部和11家子公司,老国企。总部(也就是我这里)写相关财务制度,不过总部财务人员没有经历过具体业务(生产、销售),机关主要是依靠子公司上交管理费过日子。现在大领导换人了,对我们以前的财务管理模式相当不满意,(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就是收集、汇总报表,转发上级领导批示,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呵呵,的确是这样,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基本没有监管。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新领导要求我们采取措施更好的监管下面各子公司,首先要求从制度上管理到位。
  我们是领导安排小领导写财务制度,安排我写成本方面的,我连成本核算都没有干过,呵呵,只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基本上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不大,而且没有和下面各子公司沟通,自上而下的进行变法,不知道这样最后制度是否与实际脱离,对子公司的业务是否具有指导意义。
  有没有和我们相似的单位,是如何管理下面子公司的。特别是如何考核子公司的,原来我们主要根据财务报表进行考核,但是,报表是加工后出来的,完全失去考核的初衷,我给领导提出一些建议,呵呵,正如我前面所说,没有实战经验,领导不放心,盼各位不啬指教,提供本单位的一些先进的,具有操作性的考核办法。
  还有会计委派方面大家可有相关管理制度。
  老哥这里先谢谢了。
我以前搞的制度
采购环节的财务控制与管理
采购是企业根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审核计划、选好供应商、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价格、交货及相关条件,最终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收货付款的过程。为了使公司有关采购事务均能遵循制度办理,便于最适当时间、在可能范围内以最低价格,向最适当的供应商,购买品质最佳、数量最恰当的原料、辅料、商品或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 & & & 物料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制度。采购权之统一化在企业管理上当重要。如果采购权不统一,企业内任何单位都可向外申购,将造成企业之混乱。一般而言,企业内各部门所需之物品应向采购部门请购,再由采购部门向外采购。物料采购计划系根据物料需求计划而拟订。对储备物料采用预购备用方式采购,对非储备物料采用现用现购方式采购。采购作业基本步骤如下:
即在采购之前,应先确定买哪些物料?买多少?何时买?由谁决定等?
2.需求说明
即确认需求之后,对需求的细节如品质、包装、售后服务、运输及检验方式等,均须加以明确说明,以便来源选择及价格谈判等作业,能顺利进行。
3.选择可能的供应来源
即就需求说明,从原有供应厂商中,选择实绩良好厂商,通知其报价。
4.合宜价格的决定
即决定可能的供应商后,进行价格的谈判。
5.订单安排
即于价格谈妥后,应办理订货签约手续。合约或订单,均属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对买卖双方的要求、权利及义务,须予列明。
6.订单追踪与稽核
即签约订货之后,为求销售厂商之如期、如质、如量交货,应依据合约规定,督促厂商按规定交运,并予严格验收入库。
7.核对发票
厂商交货验收合格后,随即开具发票,要求付清货款时,对于发票的内容是否正确,应先经采购部门核对,财务部门才能办理付款。
8.不符与退货处理
即凡厂商所交货品与合约规定不符而验收不合格者,应依据合约规定退货。并立即办理重购,予以结案。
即凡验收合格付款,或验收不合格退货,均须办理结案手续,清查各项书面资料有无缺失,绩效好坏等,签报高阶层管理或权责部门核阅批示。
10.纪录与档案维护
即凡经结案批示后之采购,应列入档案登记编号分类,予以保管,以备参阅或事后发生问题之查考。(档案都有一定保管期限之规定)
二、& & & & 公司的采购业务均纳入统一的采购计划,按用途可分为:
1.& & & & 办公设备及用品
2.& & & & 生产施工设备及工具
3.& & & & 生产施工用原材料及零部件
三、& & & & 采购程序的控制管理
1.& & & &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程序
1.1.& & & &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请购单》报公司行政部。
1.2.& & & & 行政部将各部门《请购单》汇总,制订出统一的行政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计划,经行政部主管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核。
1.3.& & & & 行政部将已审核的汇总《请购单》转采购部,采购部到合格供应商处采购,行政部负责所采购办公用品的验收、集中领用、保管和发放。(劳保用品由仓库验收、保管、按使用计划发放)
1.4.& & & &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到行政部领用,并在领用时填写有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1.5.& & & & 单价金额超过1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不能直接报销。
2.& & & & 生产施工设备及工具采购程序
2.1.& & & & 生产施工各班组根据工作需要,每月末填制生产施工设备及工具的《请购单》并交审核。
2.2.& & & & 项目主管审核后,将《请购单》报与总工程师、生产施工副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并将审核后的《请购单》交与采购采购部,纳入统一采购计划。
2.3.& & & & 采购部将采购的生产施工设备及工具,经项目施工部门主管验收,并将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办理入、出库手续。
3.& & & & 生产施工用材料物资(消耗材料、辅料)及零部件采购程序。
3.1.& & & & 由采购部根据生产施工计划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工程师、生产施工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采购部采购员按照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合格供方目录》中选择供方,发送《材料采购单》,进行采购,用量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材料物资则签订《采购合同》。
4.& & & & 日常零星采购一般性物资的程序管理。
4.1.& & & & 由于各种不可预测的原因(预算、技术变更等原因)而需要的突发性采购的一般性生产施工用原材料(消耗材料、辅料)及零部件,由施工班组长填制《请购单》,交项目施工部主管审核,项目施工部主管将《请购单》报总工程师、生产施工副总经理核准,并将批准后的《请购单》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4.2.& & & & 临时采购的少量一般性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根据月计划额度填制《请购单》,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核准,并将批准后的《请购单》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4.3.& & & & 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采购
四、& & & & 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管理
1.& & & & 工程材料(重要物资)和关键零部件,经由工程技术、质检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提供《进料报检及检验报告单》后,仓库管理员再进行数量、规格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2.& & & & 一般物资进厂检验,仓管员按项目施工部及技术质量部提供的采购资料进行验证。
3.& & & & 入库票据必须有使用部门和技术质检部门签字,坚实先验收后入库的原则。
五、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
1.& & & & 为了公司资金统一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购采购部根据各部转来的已审批计划,根据库存情况和采购时间周期及顺序安排采购计划,根据付款方式、期限制作付款计划,报领导批准后转财务部。
2.& & & & 财务部根据本月的资金状况安排采购资金,制作本月的统一资金支付计划和明细表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因不可预见性的情况需更改资金计划,则由相关人员、部门提出更改或追加计划报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随即更改计划。
3.& & & & 除生产施工、经营中突发情况可以提请总经理特批追加计划外,其他计划外的资金支付一律不予办理,对于其因人为因素如:计划不周到、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的额度较大的计划外资金支付,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六、采购业务其他要求
1.& & & & 在仓库人员的协助下,采购人员应将库房的退回、积压物资定期清理、积极调换、处理以减少资金沉淀与浪费。
2.& & & & 大宗采购(一次单种物资支付在金额5000元以上)和日常耗用量较大(月累计同种物资支付在金额10000元以上)的材料物资的采购,须进行前期市场调查、询价、比价工作,并均需与供方签订合同或协议。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①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② 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备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比价、议价、和询价要求:
⑴比价、议价。
①厂商的供应能力是否能按期交货、质量确认
②是否殷实可靠的生产厂或直接进口商
④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⑤是否有必要向厂家索取型号目录比较
⑥价格上涨下降有何因素
⑦是否必要开发其它厂商或转外购
⑧规定几万元以上的案件呈副总以上领导议价或设定议价目标
①交货期无法配合需用日期时联络请购部门
②充分了解请购材料的品名、规格
②急件或需用日期接近者应优先办理
④向厂商详细说明品名、质量要求、数量、扣款规定、交货期、地点、付款办法
⑤同规格产品有几家供应宜均询价
⑥有否其他较有利的代用品或对抗品
⑦应提供同规格,不同厂牌做比较
⑧有否必要办理售后服务及保年限
⑨新厂商产品,是否需经过检查验试
4. 为求降低风险,确保材料物资供应稳定,供应链上应发展多个供应渠道,不能单单依靠某一个供应商,应有后备供应商。应固定一到三家厂商供货,以便协作配合,并提供大宗采购及耗用量较大材料物资三个以上同类供货厂家的信息查询资料:厂家名称、地址、电话、主要负责人和产品报价、技术资料,以及生产规模、资信认证等尽可能详细的资质相关报告。以备日后内部审计和稽核使用。
5. 参与合同谈判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无论合同大小,一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参加物资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若是厂家规定之内的折让、折扣或佣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
6.采购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与配合。
⑴与生产部门之协调关系。为了确保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采购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需要经常交换信息。生产管理控制部门应尽早通知采购部门有关产品的生产计划与物料的需求计划,使采购部门有充裕的时间寻求来源,并与供应商议价。而采购部门亦必须通知生产管制部门其所需要之材料购运时间及订购后可能发生的变化。若生产计划或采购计划中的数量或时程有任何的改变,彼此均应迅速通知对方,以便及时做适当的调整与配合。
⑵与质量管理部门之协调关系。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材料品质标准,以便从供应商处购买到合乎要求的产品。采购人员由于直接与供应商接触,能帮助品管部门建立供应商所能配合的一套检验标准。而品管部门亦应将检验结果告知采购人员,借以考核供应商。总之,采购与品管部门之协调关系如下:
①品管知识:采购人员应不断向品管部门学习品管的知识,以便在与供应商接触时能了解其品质,以期采购适当的物料供应生产施工。
②品质标准:采购部门应与品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品管部门随时提供必要之协助,使请购规格与验收标准能相互吻合。
③物料验收:品管部门对于厂商交来之物料不符要求而拒收时,应即通知采购部门,以便采取必要之措施。
④开发厂商:采购部门与品管部门应共同开发供应厂商,以确认厂商是否具备供应所需产品之品质及数量的能力。
⒎ 单据要求及格式。
⑴报价请求单:报价请求单通常由采购部门填妥项目、数量等相关数据后,寄给供货商,要求供货商针对采购项目及数量进行报价工作。通常此一单据所包含的资料有:
①材料规格表
②采购的数量
③预期交货日
④交货地点
⑤供货商的决定日期。
此外,报价请求单也可能要求供货商提供以下数据:
①采购品的单价与总价
②运费由谁负责
③付款条件(例如现金折扣等等)
④预期交货日
⑤其它特殊条件。
⑵采购单(订购单):是对供货商所做购买证明、承诺的重要文件。此文件具有法律上约束力,一经采购部门开出、核准后即兑现。通常采购单所包括数据有:
①采购单之编号
②采购品数量
③采购品的规格
④交货日与交货地点
⑤采购品的单价与总价
⑥现金折扣或其它付款条件
⑦其它特殊要求。
请&&款&&单
请款金额& & & & & & & & 请款部门& & & & & & & & 请款人& & & & & & & & 请款日期& & & &
合同编号& & & & & & & & 合& & 同经 办 人& & & & & & & & 签&&订付款额& & & & & & & & 已付款额& & & & & & & & 欠付款& & & &
入库验收人& & & & & & & & 入库时间& & & & & & & & 财 务 部审核意见& & & & & & & & 付款时间& & & &
收款单位& & & &
开 户 行& & & &
帐& & 号& & & &
请款理由:& & & & 供 应 部审核意见& & & &
审批意见:(各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
请& &购& &单
&&年& & 月& & 日& && && &&&
编&&号& & & & 品&&名& & & & 规& && &格& & & & 单位& & & & 数量& & & & 需用日期& & & & 请购原因&&及&&用& &途& & &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准:1& && && && && & 供应部负责人:& && && && & 请购部门负责人:& && && &请购人:&&
2& && && && &
有限公司联络单
供方:& && && && && && && && && && && &&&
品&&种& & & & 规&&格(& && && &)& & & & 等级& & & & 数&&量(& &&&)& & & & 交货时间& & &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我公司向贵公司采购如下业务:要求:敬请贵公司收到本单后,签署一份传回本公司。经办人:& && && && && && && && && && && &&&负责人:时&&间:
品&&种& & & & 规&&格()& & & & 等级& & & & 数量()& && && & & & 单价& & & & 金额& & & & 交货时间& & &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 && && && && && && && && && &&&负责人:时&&间:
经营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本规定共分五部分。1、费用项目范围及相关规定。2、费用管理分工。3、费用借支、审批程序。4、费用报销程序及其规定。5、差旅费的管理。费用管理贯彻统一计划、分口管理原则,费用审批遵循分级审批原则。费用考核要分部门。
一、& & & & 费用项目范围及相关规定
1.& & & & 项目范围。
1.1.& & & & 办公费:指为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办公费:指为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而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性质的消耗,如购买纸笔、印制名片、邮寄费、快递费、因工作需要公司统一订购的报纸及书刊、办公室清洁卫生所需的用品等。
1.2.& & & & 差旅费:指为开展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外地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本地交通费。
1.3.& & & & 通讯费:指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固定电话费、传真费、手机费、网络费用等。
1.4.& & & & 招待费:指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餐饮费、礼品礼金馈赠支出等所有外联交际费用。本费用要严格控制,与业务管理无关的个人消费一律不准列支。
1.5.& & & & 运杂费:指公司车辆的通行费、公司货物、物资运杂费(不包含计入存货成本的部分)。
1.6.& & & & 工资:包括工资、补贴、津贴、加班工资。
1.7.& & & & 水电、暖气费。
1.8.& & & & 保险费用:指员工“三金”,及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支付的财产保险、人身等各种保险费用。
1.9.& & & & 福利费:按国家规定比例,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教育费等。
1.10.& & & & 汽车费用:为确保公司车辆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养路费、汽油费、维修费用以及有关验查、手续等费用。
1.11.& & & & 租赁费:公司为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房屋和其他设施及物品等租赁费用。
1.12.& & & & 广告宣传费:与宣传展示公司整体形象,促销等有关的广告宣传、资料印刷、举办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1.13.& & & & 折旧费:按财务会计核算规定要提取的属于企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14.& & & & 业务提成及奖金:按公司销售政策计提,付给员工的利润分成,以及公司给予其他员工的物资奖励。
1.15.& & & & 低耗品、工具摊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器具的列支、摊销费用。
1.16.& & & & 税金:交纳的应记入管理费用的印花税、车船税等税项。
1.17.& & & & 其它:公司发生的其他费用。
2.& & & & 费用的相关规定
1.& & & & 办公用品及费用,日常消耗性物品,应由办公室依据各部提供的办公用品及费用计划单,制作每月的办公物品、费用的总计划单,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按需发放。计划外费用应分级申报,总经理特批,办公用品费用的发票、收据须有配货明细,在报销单上要说明用途和使用部门。
2.& & & & 招待费的支付,应在事前填写招待费申请单,说明招待对象、项目、人数(招待金额在100元以上)。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后,随借款单一同支取。礼品、礼金等馈赠费用,须填写专项费用申请单,经各级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报销。300元以上招待事项,须本公司两人以上陪同并签字证明,经理级别以下人员招待费一次性消费不准超过300元,经总经理、经理授权者可不受此额度限制。申请单格式后附。
3.& & & & 车船、住宿费要写明人数,起止时间和起止地址以及办事内容。
4.& & & & 交通运输费要写明运输时间、起止点、所运货物名称和数量以及送至对象。出租车费原则不予报销,若公司确实无车辆又有急事须打车外出,须经车辆管理部门签字认可,分管副总同意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5.& & & & 汽油费按车辆行驶里程耗油量计算,实际耗量不能超过正常耗量的10%,办公室应定期考核各行驶车辆的耗油量是否正常。属部门包干部分按所包数额计算考核费用。
6.& & & & 通讯费要按部门工作实际需要核定费用额度,超出规定额度部分由部门或个人自理。
7.& & & & 汽修费,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定期统一对车辆进行维护。零星修理,突发事件引起的修理费,应由车辆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同意,上报审批后方可支取款项,报销费用时须有明细项目单。
8.& & & & 广告宣传费。该费用的使用,除小额支出外,应遵循先计划后支付的原则,广告策划部应先制作广告宣传计划书,详细列出活动项目和相应的开支标准及款项支付时间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取。
9.& & & & 报销人所报费用,必须是与其业务有关,并经审批予以支付的费用。未经批准同意,先支后报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0.& & & & 员工报销取得的票据,必须是国家正规发票或带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购物时要取得货物批发或零售锯齿,发票接受劳务取得劳务发票,相关管理部门收费为国家财政监制收据。
11.& & & & 报销者所报费用,必须真实可信,相关人员串通造假、假借名义虚报费用,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报销人进行处理,并对相关审核人员追究连带责任。
12.& & & & 费用报销流程。公司全部费用报销支出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不在公司时,可以授权他人审批批准员工费用借款。
报销流程图
报销单据& & & & 粘贴填制& & & & 部门主管& & & & 签字& & & & 主管副总& & & & 复核& & & & 财务经理& & & & 审核& & & & 总经理& & & & 签批& & & & 财务报销
二、& & & & 费用归口管理分工表
归口管理部门& & & & 费用支出项目& & & & 审批权限
总办& & & & 1、& & & & 办公费用 2、& & & & 劳防用品、低耗品(非生产)3、& & & & 邮电通讯费4、& & & & 水、电、煤、房租5、& & & & 职工福利费(1)& & & & 食堂伙食费(2)& & & & 职工工伤医药费(3)& & & & 其他6、& & & & 会务广告费7、& & & & 其他& & & & 主管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核准
生产管理部& & & & 1、& & & & 生产资金(1)& & & & 工程材料、配件(2)& & & & 工具、低耗品(3)& & & & 修理运输费(4)& & & & 其他& & & & 生产副总初审总经理核准
财务部& & & & 1、& & & & 职工工资奖金2、& & & & 职工“三金”3、& & & & 银行存贷款利息4、& & & & 流转税5、& & & & 企业所得税6、& & & & 备用金7、& & & & 业务招待费8、& & & & 其他& & & & 财务负责人初审总经理核准
工程技术部& & & & 1、& & & & 项目投资2、& & & & 质量认证费3、& & & & 科技开发费4、& & & & 生产用设备、低耗品5、& & & & 其他& & & & 生产施工副总初审总经理核准
三、& & & & 费用借支的报批程序
1.& & & & 借款人为业务经办人,借款时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借款单要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规范,借款流程图
申请单& & & & 借款单& & & & 填制& & & & 部门经理& & & & 审签& & & & 财务副总& & & & 复核& & & & 总经理& & & & 审批& & & & 财务部& & & & 审核支款& & & & 借款人
2.& & & & 一般正常计划内业务借款,在借款单说明栏写明借款理由,内容扼要说明,经审批后即可支付。招待费、礼品、特殊业务借款时,同时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或专项费用审批单。
3.& & & & 公司任何个人不得将公款私用。员工每次借款时,财务应先查证其前借款数额和已报销数额,再决定是否予以借支。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报销欠款的人员,财务都应拒绝支付,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所欠款项。
4.& & & & 工作需要支领备用金,有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备用金不得擅自挪用,年终或因工作调动,必须归还财务部,办理清算手续。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四、& & & & 成本费用的报销规定
1.& & & & 单据粘贴和填制要求
1.1.& & & & 单据较多时,应将其按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车船票、住宿)、汽油费、通讯费用、原材料、设备等参照费用项目的分类:分别粘贴在不同的票据粘贴单上,并合计各类金额,填写上票据张数。粘贴凭证,应由左至右仿鱼鳞状逐项并列压页摆放,超出粘贴单部分折叠。
2.& & & & 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费用分类列明成本费用开支内容及金额和票据数,最后在报销单上填上费用大、小写金额。将填完的《费用报销单》覆盖在粘贴单上面,经过相关程序审批的后到财务报销。
3.& & & & 财务对报销项目的审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一部分内容要求先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看内容、金额是否相符,签字是否齐全,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主管签字转下一审批程序,出报销时一定要检查金额的正确性和签字的齐全性。
4.& & & & 审核具体要求:
& & & & 涉及部门& & & & 步骤说明
1& & & & & & & & 相关部门& & & & 各部门费用报销人员将原始票据整理粘贴好,并按规定填制报销单。
2& & & & & & & & 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 & & & 部门经理审核费用的发生是否属计划内,是否合理、是否超费用标准或超个人/部门预算,确定是否同意报销。将超出审批权限的报销单报主管副总以至总经理审批。
3& & & & & & & & 财务部-费用会计& & & & 费用会计审核费用内容及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报销单填写是否齐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经过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各程序的审批是否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对不合规的票据予以没收,或退回换合格票据。
4& & & & & & & & 财务部-费用会计& & & & 费用会计审核费用是否在资金计划内,是否在部门预算内,不在资金计划和部门预算内的费用予以退回,要求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的规定程序补充资金计划和(或)超预算计划。
5& & & & & & & & 财务部-费用会计& & & & 费用会计审核审核所报费用是否符合公司费用报销政策,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不符合报销政策、财务制度规定的报销人员。
6& & & & & & & & 财务部-费用计& & & & 费用会计对已审核通过的报销单,计算出差补助,汇总报销金额。
7& & & & & & & & 财务部-费用计& & & & 费用会计查询个人预支款明细帐,确定是否借有预支款。
7.1& & & & 财务部-费用计& & & & 费用会计根据查询结果,用差额法冲消个人借款,并开出现金收款或付款凭证。
8& & & & & & & & 财务部-会计主管& & & & 会计主管审核凭证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原始票据与报销单金额是否一致,数据计算是否正确。
9& & & & & & & & 财务部-出纳& & & & 出纳会计根据收款或付款凭证收款或付款,报销人员在凭证上签字
10& & & & & & & & 财务部-费用会计& & & & 费用会计根据已经过审核收款或付款的凭证更新财务帐
五、& & & & 差旅费用的报销规定
1.& & & & 差旅费的借支规定
1.1.& & & & 公司员工受主管领导委派因公外出时,应明确任务、地点、预计天数、估计好借款金额,一般人员每日差旅借款:中小城市150元、大型城市200元、特大型城市250元,专项费用除外。
1.2.& & & & 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表》(格式附后)经部门主管、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 & & & 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外出回来三日内,将所报原始单据按规定分类整理粘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查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最后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到财务结算报销款项,借支费用多退少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销者,公司将视延误时间情况按报销额的90%-60%给予报销。
3.& & & & 差旅费报销费用标准及办法(注:销售、业务人员及其他按业务工作量计提费用的人员不按本办法计算)
3.1.& & & & 本公司所在市县区内出差当日中午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返回者,每次补助6元。
3.2.& & & & 本公司外地出差规定标准:
项目& & & & 副总以上& & & & 部门主管& & & & 员工
城市及类别& & & & 住宿& & & & 差补& & & & 住宿& & & & 差补& & & & 住宿& & & & 差补
一级& & & & 220& & & & 100& & & & 120& & & & 80& & & & 100& & & & 60
二级& & & & 200& & & & 80& & & & 100& & & & 60& & & & 80& & & & 40
三级& & & & 180& & & & 60& & & & 80& & & & 40& & & & 60& & & & 30
四级& & & & 160& & & & 50& & & & 60& & & & 30& & & & 40& & & & 20
备注:①一级城市:指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经济特区。
②二级城市:一般省会城市、沿海、内陆开放、地级城市。
③三级城市:一般地级城市、沿海开放县级市。
④四级城市:一般县级城市、乡镇。
3.3.& & & & 伙食补助按天数计算。报销时按实数标准报销,但报销人必须将住宿发票附在报销单据后。出发日或归来日在外时间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算,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其余按自然天数计算。
3.4.& & & & 市区交通费:凭乘坐公共汽车票据报销,到市郊区的,凭长途汽车票报销。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写明原因,通过有关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检查车票是否与出差日期、时间相符,经总经理审批后,出纳方可报销。
3.5.& & & & 乘坐火车:时间在晚上8时至次日6时,火车上过夜超过6小时的,或者连续乘坐火车10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火车硬席卧铺票,可买而不买卧铺票的,可按以下标准发给补贴:乘坐直快列车的,按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放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放补贴。空调费和其它另外收取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3.6.& & & & 乘坐轮船、长途汽车:出差人员可乘坐三等舱位,如果乘坐三等以下舱位的,可按四等舱位票价的35%、五等舱位票价的50%、统舱票价的60%、发给补贴。乘坐长途汽车,可按实际票价报销。
3.7.& & & & 副总以上级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和软席卧铺,部门主管一下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和软席卧铺,因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
3.8.& & & & 出差期间,因业务洽谈和其他公司委派事务需要招待或赠送礼品礼金的,应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因旅游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费、交通费、餐费等一切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3.9.& & & & 出差地有公司驻外机构,必须先考虑在驻外机构处安排食宿,若驻外机构确实无法安排,再考虑其他方式安排食宿。
3.10.& & & & 员工与公司副总以上一同出差,包吃包住的,不享受差旅补助。
3.11.& & & & 出差期间遇国家规定休假日,公司可给予该员工平均日工资的一倍的补贴或给予补休。
工程施工费用核算
一、& & & & 直接费用
(一)& & & & 材料费&&按以下项目、科目归集,按各施工项目分配。
1.& & & & 主要材料
2.& & & & 设备、结构件
3.& & & & 机械配件
4.& & & & 其他材料
5.& & & & 周转材料(摊销)
(二)& & & & 人工费归集&&按职工工作部门归集,按服务对象进行分配。
(三)& & & & 机械费用归集与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租入机械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施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自由机械费用----先计入机械作业归集,再按标准分配到各受益对象。
(四)& & & & 其他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再分配到各施工项目。
二、& & & & 间接费用
日常按各项目归集,月末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比例分配。
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 && && && && && && && && && && && && && && &&&
分配率=& &
& &&&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合计
某工程应分配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
分配率& & 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三、& & & & 已完工程成本和未完施工成本的计算
1.& & & & 期末已完工程成本
本期已完工 =&&期初未完&&+ 本期施工&&— 期末未完
工程成本& && & 施工成本& && &费&&用& && & 施工成本
2.& & & & 期末未完施工成本
1)& & & & 按预算成本计价
期末未完 =&&实地盘点确定的未完施工的X各该工序预算单价
施工成本& & 已完各工序工作量& & & &
2)& & & & 未完施工与已完工程按预算成本比例划分成本
期末未完 = 期末未完施工X 期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本期施工费用& && && & 施工成本& && &预算成本& && & 本期已完工预算成本 +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本
四、& & & & 核算帐户& &既能反映实际发生成本又能反映已确认毛利,而且平时按完工
百分比确认收入与成本时并不结转冲销。
1.& & & & 工程施工&&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已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完成本帐户
与“工程结算”帐户对冲结平。按合同设二级明细站帐。在合同下设“成本”、“毛利”。合同完成前,“工程施工”帐户一直保留该项合同有关数据。
2.& & & & 工程结算&&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
算的价款。已向客户办理结算的工程款项贷记本帐户。本帐户是“工程施工”的备抵帐户。合同完成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
期末,按工程累计发生成本和毛利(亏损)与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差额,正数列资产负数列负债。
五、& & & & 完工百分比法的完工进度确定
1.& & & & 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进度(投入衡量法)此方法需在不同时期对未来合同发生成本进行预计和调整。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合同完工进度=& && && && && && && && && &&&& & & & X100%
合同预计总成本
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①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② 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 & & & 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产出衡
& & & & 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
合同完工进度=& & & & ×100%
& & & & 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六、& & & & 根据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1.& & & & 当期确认的 = 合同总 ×&&完工&&—& &以前会计年度累
合同收入& && &收入& &&&进度& && & 计已确认的收入& && &
& && && && && && && && && &
2.& & & & 当期确认的 =(合同总 — 合同预计 )× 完工 -以前会计年度累计
合同毛利& && &收入& && & 总成本& &&&进度& & 已确认的毛利& && && && && && && && && && &&&
3.& & & & 当期确认的 = 当期确认的 — 当期确认的 — 以前会计年度预计
合同毛利& & & & 合同收入& & & & 合同毛利& & & & 损失准备
资金计划的管理
1& & & & 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再由财务部加以汇总审批的业务
2& & & & 控制目标
2.1& & & & 严密资金计划管理程序,确保所有的资金使用都合理、合规并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以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资本收益率
2.2& & & & 科学组织资金供应,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数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和方向,确保资金周转顺畅
3& & & & 主要控制点
3.1& & & & 部门经理审核本部门资金计划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
3.2& & & & 主管副总审核超预算资金计划的内容、超预算的原因,理由是否真实、合理、充分
3.3& & & & 财务主管审核已汇总的月资金计划是否完整、真实、准确、合理
3.4& & & & 依据审批权限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以至董事会审批超预算资金计划的必要性,以控制资金风险
4& & & & 特定政策
4.1& & & & 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部门资金计划交财务部审批,财务部于4日审批下达月度资金计划
4.2& & & & 按照每月的收入和费用的比例审批,若收入下降,则变动费用按当月预算比例同等下降。变动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广告费、宣传费、咨询费以及销售人员的提成。
4.3& & & & 若批准的超预算资金计划并非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此类超预算资金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后在月度管理报告中反映。不可抗力的定义:当发生市场预测之外的大幅波动或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及其他突发事件。
5.& & & & 资金计划管理流程说明C-12-001-001
步骤& & & & 涉及部门& & & & 步骤说明
1& & & & & & & & 相关部门& & & & 各部门依据部门预算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资金计划/超预算资金计划
2& & & & & & & & 部门经理& & & & 相关部门经理审核本部门资金计划的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将不同意的月资金计划返回1进行修改,将超预算资金计划报主管副总审批
3& & & & & & & & 主管副总& & & & 参阅相关部门经理报送的部门资金计划
4& & & & & & & & 主管副总& & & & 主管副总审核超预算资金计划的内容、原因,理由是否真实、合理、充分,将不同意的超预算资金计划返回1进行修改
5& & & & & & & & 财务部& & & & 会计主管收集各部门资金计划,将各部门资金计划和公司年度预算及部门年度资金计划进行比较,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交财务主管
6& & & & & & & & 财务部& & & & 财务主管审核各部门资金计划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结合现金流量提出具体意见,报财务部经理审批
7& & & & & & & & 财务部& & & & 财务部对预算内的月资金计划进行审批,同时对超预算资金计划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将超预算资金计划报财务负责人审批
7.1& & & & & & & & 财务负责人& & & & 财务负责人审批权限内的超预算资金计划,将不同意的超预算资金计划返回1进行修改,附修改意见。将超过审批权限的超预算资金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7.2& & & & & & & & 总经理& & & & 总经理审批超过财务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超预算资金计划,将不同意的超预算资金计划返回1进行修改
8& & & & & & & & 财务部- & & & & 会计主管将已经过规定审核程序并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审批的月资金计划/超预算资金计划抄送相关部门和董事长
8.1& & & & & & & & 财务部& & & & 会计主管于月底统计各部门超预算数,并分析原因,纳入部门考核
9& & & & & & & & 财务部& & & & 资金会计根据已经过规定审核程序并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审批的月资金计划/超预算资金计划编制月资金计划,报财务主管审核
10& & & & & & & & 财务部& & & & 财务主管审核月资金计划是否完整、准确,不准确的月资金计划返回8重新修改
11& & & & & & & & 财务部& & & & 主管会计根据已审批的月资金计划/超预算资金计划/资金计划进行资金的日常管理
销售环节的财务控制与管理(商业)
本管理制度共分4部分内容:1、业务环节及一般要求;2、销售业务流程控制;3、应收账款管理;4、销售费用控制。
1.& & & & 销售业务环节及一般要求
1.1.& & & & 销售合同、发票和发货单必须在公司财务监督下专人管理、填制。票据要按顺序编号,注销以上票据须经过财务负责人、部门领导批准。
1.2.& & & & 制定产(商)品价目表并予以执行,销售部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改变售价。
1.3.& & & & 收款时必须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有销售合同必须与合同核对。
1.4.& & & & 废残料出售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1.5.& & & & 销售退回必须经授权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退款手续。
1.6.& & & & 开单、发货、收款、记账必须分工负责。
1.7.& & & & 应收账款明细应与总账核对相符并进行分析。
1.8.& & & & 销售收入、预付定金、暂收一切款项,均要由公司财务统一收取。
2.& & & & 销售业务流程控制
按销售业务货款收取的时间分为:现销售业务和赊销业务两种。
2.1.& & & & 现销业务指销售产(商)品同收取货款即钱货两清的情况。
2.1.1.客户购货时,有销售部填制统一编号一式数联的“销货单”,注明购货单位或个人、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经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留一联作为存根,其余交客户办理货款结算和提货。
2.1.2.客户持销售部填制的“销货单”数联向财务部交款,财务部对“销货单”确认审核后,办理收款,加盖收讫专业章和有关人签章,并开具发票,留一联“销货单”编制记账凭证,其余及发票退客户。
2.1.3.客户持加盖财务签章的“销货单”提货联向仓库提货,仓库人员对“销货单”复核,确认合格予以发货,并将提货联留下登记仓库账目。
2.2.赊销业务是指企业先办理产(商)品发出,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
2.2.1.赊销业务要严格销售合同的签订和确认管理,赊销合同须经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审核后,方能进入审批程序。
2.2.2.公司建立赊销业务的批准制度。赊销业务由销售业务人员提出申请,填制“产(商)品赊销审核单”说明情况,并按应收账款管理的顾客资料卡要求,提供赊销客户的基本情况,供相关部门、领导审核、评估,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批示,审批同意后销售部根据“产(商)品赊销审核单”填制“销货单”。
2.2.3.客户持销售部填制的“销货单”及“产(商)品赊销审核单”去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部审核领导批准手续,加盖同意赊销提货专用印章,留一联和“产(商)品赊销审核单”登记应收账款及存货账目,其余退客户。
2.2.4.仓库根据财务审核的“销货单”发货联发货给客户,向外地发货或委托运输是要向运货方索取收货方的收货证明。
2.2.5.财务部要及时登记销售明细账及应收账款明细帐,定期与欠款单位核对账目,按合同规定时间督促销售部门收取货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2.3.销售退回
2.3.1.业务员提供退货原因分析:业务自身原因、客户原因、产(商)品原因
2.3.2.销售部领导、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并对有关退货责任追究签署意见
2.3.3.退货应由技术质检部和仓库清点后方可入库,技术质检部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3.& & & & 应收账款管理
3.1.企业应收账款一般是因产(商)品赊销形成的,故在赊销时应考察客户资信情况来确定,赊销期限和赊销金额。
3.2.对赊销客户根据资信情况要分级管理A、B、C、D四级
A类客户最高可按销售额全额赊销期限可延至& &&&月
B类客户最高可按销售额50%赊销期限可延至& &&&月
C类客户最高可按销售额30%赊销期限可延至& &&&月
D类客户不予赊销优惠
3.3.客户信息资料的搜集、储存。销售部应提供赊销客户或重点销售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资金信用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并及时更新
3.4.账款催收一般我们按信函通知、电话催收、派员面谈、法律诉讼四个程序来进行
3.5.账款回收绩效考核
3.5.1.收款考核要以实际的收款额而不是以账面销售额为标准
3.5.2.逾期账款要组织业务、财务有关人员分析讨论客户状况及措施办法,建立业务部个人账款回收分析表
3.5.3.考核指标
收款率=(本期收款总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00% (≥80%)
退货率=(退款额/销售总额)×100%(≤1%)
折让率=(折旧额/销售总额)×100%(≤&&%)
逾期率=逾期末收回货款余额/应收账款总额
呆账率=(呆账余额/销售总额)×100%
3.6.应收账款的稽核控制
每月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同业务人员一起核对应收账款,跟踪催收逾期账款,对有疑问客户要以电查、函查或亲往方式与客户对账,防止货款流失或人为舞弊
4.& & & & 销售费用控制
4.1.根据销售业务发展情况,应采用费用预算方式来管理控制
费用预算分为两部分:1、基本固定费用:办公费、房租、汽车费用、通讯费、日杂、基本工资等2、相对变动费用销售提成、外出差旅、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等
4.2.每月28日前按上述分类向公司提供月的费用预算,并在相对变动部分说明理由,数额超过500元,附详细情况说明。
4.3.公司贯彻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销售收入要全部上缴公司财务,不准坐支。
4.4.日常备用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借支。
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
公司驻外办事处,是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的公司驻外办事机构。其管理应归入公司总体管理体系,其日常资金往来、使用管理,也要纳入公司总体财务管理体系。公司所有驻外机构在为公司办理任何款项收支必须以分部计划形式上报公司财务,纳入公司计划预算,并有责任将有关涉及款项往来的事宜及时告之公司财务部。驻外机构的资金使用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坐支代公司收回的任何款项,更不得在资金使用上先支后报,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责任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上日资金余额:& & & & 其中 银行:& && &&&现金:
& & & & 明细项目& & & & 发生额& & & & 本月累计& & & & & & & & 备& & 注
收入项目& & & & 1.业务收入& & & & & & & & & & & &
& & & & 2.收回帐款& & & & & & & & & & & &
& & & & 3.收回借款& & & & & & & & & & & &
& & & & 4.借入款项& & & & & & & & & & & &
& & & & 5.预收款项& & & & & & & & & & & &
& & & & 6.其他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入合计& & & & & & & & & & & &
支出项目& & & & 1.经营、管理费用& & & & & & & & & & & &
& & & & 其中:1.办公费& & & & & & & & & & & &
& & & & 2.业务招待& & & & & & & & & & & &
& & & & & & & & 3.工 资(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 & 4.差旅费& & & & & & & & & & & &
& & & & 5.租赁水电& & & & & & & & & & & &
& & & & 6.汽车费用& & & & & & & & & & & &
& & & & 7.其他& & & & & & & & & & & &
& & & & 2.工程物资采购& & & & & & & & & & & &
& & & & 3.商品采购(世宗)& & & & & & & & & & & &
& & & & 4.支付工程款(外包、劳务、工资)& & & & & & & & & & & &
& & & & 5.固定资产购置 & & & & & & & & & & & &
& & & & 6.支付借出款& & & & & & & & & & & &
& & & & 7.支付欠款& & & & & & & & & & & &
& & & & 8.支付税金 & & & & & & & & & & & &
& & & & 9.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日资金余额:& & & && && && && &其中 银行:& && &&&现金:& && &&&
资资金日报表
& && && &报表所属日期 年月日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为部管理,规范企业各项经济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 & 第二条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单位、全资和控股(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各类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 & 第三条 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各类业务的决策、审批、实施、反馈、处理和监督程序;明确划分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严密的授权与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
& &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投资管理
& &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系指企业将其依法占有的财产投放到特定对象,以期在未来获得一定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企业为维持或扩大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所进行的对内投资和企业为获得&&更多的收益或控制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包括购买、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包括以独资、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企业,兼并其他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股票,以及其他股权性质的投资。债权投资包括购买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 && &第六条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分公司、办事处、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等)不能进行股权投资,需要进行股权投资时,必须取得法人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决策。所有单位的对内对外投资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 &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制度。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要有书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
&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投资项目的概况、实施方案、发展前景预测、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预计的现金流量(流入、流出量和净流量)、经济效益评价(必须计算投资报酬率)、风险评估等。
& & 投资报酬率达不到企业确定标准或风险较大的,一般不能投资。
& &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国债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可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审批。其他各种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当提交本单位,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代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职权的领导,下同)审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被选方案并签署意见,报单位负责人(公司制企业报总经理)审批。对内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除国债和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投资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以及虽然不够上述标准但风险较大的投资,必须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公司制企业投资决策的会议及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单位的投资决策会议为总经理(包括局长、处长等,下同)办公会或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各单位可以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门负责投资决策。
& & 证券投资应当通过一定的会议确定投资的范围和原则,证券投资的日常操作,必须按照确定的范围和原则进行。
& &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所属单位的投资权限。
& & 下列投资项目应当报总公司审批:
& & (一)各工程局(包括相当于工程局的集团公司,下同)股权投资在1,000万元(含,下同)以上的项目。
& &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直属单位股权投资占净资产2%以上的项目和对内投资占净资产10%以上的项目。
& && &(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直属单位(包括总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对内对外投资的所有项目。
& && &(四)兼并其他企业。
& && &审批单位对所属单位的报批事项应当及时审批。短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批复,长期投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批复。
& & 第十条 严禁用企业和单位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严禁外单位和个人“挂靠”本企业或本单位。
& &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时必须明确实施投资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投资方案组织实施,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实施中如出现原投资方案未预见到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 &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的日常管理制度。股权投资应接投资项目建立档案,并每年向负责投资决策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等)汇报一次。
& & 第十三条 各种有价证券应当比照现金和支票妥善管理,确保其安全。购买有价证券时应当尽量选择记名和可以挂失的种类。
& &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投资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和权限、越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第三章 预算管理
& &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都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把一切经济活动都纳入预算之中。编制完整预算的单位应与实行会计核算(含内部核算)的单位相一致。
& & 第十六条 各单位都必须编制年度预算,其预算期应与会计年度一致。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编制中长期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 & 第十七条 年度预算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销售预算(或工程价款结算预算):应当列明所销售产品(或商品)、劳务的类别、数量和销售收入,工程项目名称(类别)、主要工作量和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货款和工程款的收回时间及数额。
& & (二)生产预算:应当列明所生产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 & (三)成本预算:包括总成本预算和分成本核算对象(产品品种、工程项目等)的成本预算,应当列明每个成本项目的数额。各单位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编制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机械使用费预算、其他直接预算和间接费用预算。
& & (四)管理费用预算:应当按照管理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开支项目、数量、费用标准或单价,下同)和金额。
& & (五)销售费用预算:应当按照销售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金额。
& & (六)财务费用预算:应当按照财务费用的核算项目分别编制,列明每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金额。
& & (七)固定资产预算:应当分别固定资产的类别列明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和折旧数额。购建固定资产应列明其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款项的支付时间。
& & (八)专项工程预算:应当按工程项目列明其实施单位、总投资额及其构成、开竣工和交付使用时间以及款项支付时间。
& & (九)长期投资预算:应当按其类别和项目列明长期投资的增加、减少和收益、损失数额。
& & (十)其他长期资产预算:包括临时设施、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的预算,应当按其类别列明其增加、减少和摊销数额。购建上述长期资产应列明其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款项的支付时间。
& & (十一)现金预算:包括现金(合现金等价物。下同)的收入、支出、多余或不足、资金的筹集与运用,应当编制预计现金流量表。
& & (十二)预计损益表:按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损益表(利润表)的内容编制。
& & (十三)预计资产负债表:按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编制。
& &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增加预算的内容,本单位业务中没有上述某种预算内容或业务量很少的,可以不编制该种预算,但必须编制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
& & 中长期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内容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 & 第十八条 预算编制的一般程序是:
& & (一)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单位的长期规划或总体目标提出预算初稿。
& & (二)财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提出的预算初稿进行汇总、综合平衡,提出讨论稿。
& & (三)将讨论稿提交办公会、党政领导干部联席会等一定的会议研究、审查。
& & (四)根据会议决议对预算进行修改。
& & (五)如有必要可再次召开会议研究。
&&(六)下达执行。
& & 第十九条 各种预算的初稿分别由下列各业务部门编制:
& & (一)销售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预算):由销售或计划、经营部门编制。
& & (二)生产预算:由生产部门编制。
& & (三)成本预算:由生产、计划和财务部门编制。
& & (四)管理费用预算:由各业务部门分别编制。
& & (五)销售费用预算:由销售部门编制。
& & (六)固定资产预算:由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分别编制。
& & (七)专项工程预算:由计划、基建或其他主管专项工程的部门编制。
& & (八)长期投资预算:由长期投资的主管部门或财务部门编制。
& & (九)其他长期资产预算:由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 & (十)财务费用预算、现金预算、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由财务部门编制。
& & 第二十条 预算的编制必须从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和单位经济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坚持积极可靠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对其提出的预算负责。
& & 第二十一条 编制各种费用开支预算时,应当精打细算。费用开支预算应当对实际开支时是否还需审批以及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做出明确规定。
& & 第二十二条 预算下达后,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
& &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可以设置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 && &(-)审议并确定预算目标和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方法。
& && &(二)布置预算编制工作。
& && &(三)审议业务部门提出的预算稿,审定下达预算。
& && &(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
& && &(五)研究决定其他与预算有关的事项。
第四章&&采购管理
& &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包括购买原料、主要材料、燃料、结构件、半成品、辅助材料、零部件、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商品及其他物资。
& &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 &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应当实行计划管理。负责物资采购的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等方面的需要,定期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查。
& & 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 & (一)工程项目投标书中编列的材料用量。
& & (二)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的材料用量。
& & (三)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 & (四)有关材料消耗定额。铁路工程采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材料消耗定额》,其他工程采用相关的材料消耗定额(无相关定额时,可采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材料消耗定额》)。
& &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 &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的主要原材料和大额物资采购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一定的会议集体决策。决策的内容包括采购物资的型号、规格、质量标准、采购方式、数量、批次、价格、供货商、供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负责采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其他与采购有关的主要事项。
& & 以上所称“大额”的标准为:
& & (一),总公司机关10万元(含,下同)以上。
& & (二)总公司机关直属单位,总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指挥部、经理部、总公司党校、卫校、总医院、疗养院5万元以上。
& & (三)各工程局(集团公司)、工厂局、物资局、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中铁工程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战备舟桥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标准。
& & (四)其他总公司直属企业5万元以上。
& &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
& & 第三十条 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企业和有经常性物资采购的单位应当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信息变化情况。 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
& & 第三十二条 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企业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外,企业主要物资的采购应当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
& & 第三十三条 主要物资采购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资采购,应当审查供货单位资格;对已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等变化情况。
& & 第三十四条 大宗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招标采购的具体规定。
& &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主要物资的价格目录,分地区确定主要物资的参考价格,作为采购时比价和对采购价格进行监督的参考依据。价格目录应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改。
& & 第三十六条 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主要物资的价格单据进行审核,对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 & 企业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并对其审核的物质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 & 第三十七条 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当进行点验,检验其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物资点验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参加,采购人员、保管人员(或现场收料人员)、单位负责人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当分别在点验单上签字。凡物资的规定计量方法为检尺、检斤、检件的,应当按规定方法进行检尺、检斤、检件。砂、石、煤等大堆物资,应进行量方和过磅。点验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不符的,应如实做好验收记录,并及时向物资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参与物资点验的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点验,并对点验结果承担责任。
& & 第三十八条 除砂石料等少数材料外,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具有红印的质检书。如供货商提供的质检书是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商的公章。按规定序需要进行测试的材料,材料到货后采购部门应当主动向测试部门或技术部门提供合格证书或质检证书,测试部门或技术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抽检测试。测试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承担责任。
& & 第三十九条 采购物资的货款结算必须以点验单和质量测试报告为依据。无点验单和按规定应进行质量测试而无测试报告的,不能办理结算手续。点验结果和质量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退货、拒付或扣减贷款、向对方索赔等处理措施。
& & 第四十条 物资采购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原则上不得在本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担任负责人。
& &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职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向单位领导、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举报。对举报人应当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 &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下列人员予以奖励:
& & (一)降低采购成本贡献突出的采购人员。
& &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
& & (三)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 & (四)为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
& &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账外暗中接受回扣和收取贿赂的人员,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分;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应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违反本制度,造成单位利益发生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销售(投标和工程款结算)管理
& &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投标(包括工程承包投标、物资供应投标等,下同)和议标承揽任务的内部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企业名义参与投标和议标。
& & 总公司参与投标和议标的审批程序是:
& & (一)总公司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或议标,或总公司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认为应以总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或议标时,应当填制“工程信,急申报表”,说明项目名称、地点、业主及招标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招标计划、拟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拟任的技术主管、拟定的施工队伍等情况,并附有关招标、议标的文件报总公司经营部。
& & (二)总公司经营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分析,提出具体意见。
& & (三)总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领导审批。
& & (四)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 & 第四十五条 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以外的单位借用企业名义进行投标、议标等经营活动。对冒用企业名义进行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 &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与投标或议标承揽任务,必须认真进行收入与成本的预测,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 & 第四十七条 企业一般不承揽垫资项目。特殊情况确需承揽垫资项目时,必须对发包方的资格、资信及项目的背景、资金情况进行考察,并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在确认其能够按期偿还所垫资金时,方可承揽。
& & 第四十八条 揽垫资项目时,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垫资的方式、数额和时间,偿还所垫资金的方式和时限,逾期不能偿还时的违约责任。逾期还款不能只计付利息,必须偿付违约金,以防止对方将垫资作为长期贷款使用。
& & 第四十九条 对资金实力较弱、资信状况不好的单位或私人业主发包的工程,承揽时必须认真考察其支付能力,慎重决策。
& & 第五十条 参加投标、议标及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必须认真研究有关合同条款,审查其是否有违法、违规问题,是否隐含着对本企业不利的因素,特别是有关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否适当,防止对方设置陷讲。合同签字时,应确认对方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时,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应对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 & 第五十一条 对已递交了投标书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避免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回投标书、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不签合同、未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等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发生。
& & 第五十二条 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合同,避免因违约造成企业声誉受损、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 && &第五十三条 各施工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签证制度。凡发生设计变更,地质等施工条件与招标文件不符,自然灾害等非我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工、窝工等情况时,要及时取得监理或发包方(业主)代表的签认。
& & 第五十四条 各施工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验工计价及工程决算工作制度。单位计划(预算)部门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发包方报送验工计价,并催促发包方及时签认。工程竣工验收时,单位领导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变更等签证进行彻底清理,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并及时取得发包方签认。
& & 第五十五条 各施工企业和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发包方收取预付工程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决算款、尾工款和质保金。
& & 第五十六条 工程价款结算收入的确认,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已完工程数量和在建工程(未完施工)数量的计量,要严格按规定方法,由施工和计划(预算)部门共同实施。已完工程的价款结算收入,要严格按合同进行计算,严禁人为地多估或少估收入。
& & 第五十七条 有产品(商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内容应当包括:
& & (-)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企业应当明确规定销售部门和销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 (二)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在国家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格式的合同文件,明确双方的责任;规定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的职责;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应当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
& & (三)开票、发货及结算制度。销售部门依据合同和有关主管人员批准开具销货发票。仓储部门根据销售部门开出的发票填制产品(商品)出库单,并据以点验并发货,同时将发票等凭证转财务部门。如果产品由销货方代发运,应将运单一并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发票、运单等凭证,与.销售合同核对后办理收款业务&&并及时登记入账。
& & (四)销货退回的处理制度。销货退回应严格按合同进行处理,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五)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的审批制&&度。企业应当明确规定可以进行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的条件、折让&&和折扣的幅度、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 & (六)销货款的清理控制制度。应收销货款应定期清查,及时&&清收;对购货方违反销售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应提出索赔;对已确定&&无法收回的呆、坏账,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 & (七)赊销管理制度。企业在赊销前,应当考察赊销对象的信用情况,信用不可靠的,赊销时应取得抵押或担保。赊销必须签订&&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特别是付款的期限和违约责任。企业必须明确规定赊销的范围、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和收款责任。
& & (八)检查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商品)销售管理的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销售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完全执行。
& & 第五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和承揽任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发生上当受骗,致使保证金、垫资款、赊销款难以收回,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从重处罚。
第六章&&存货管理
& &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包括外购的存货和自制的存货。外购的存货包括:外购的原料、主要材料、燃料、结构件、辅助材料、机械配件、其他材料、外购半成品、零部件、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用品、商品、作为劳动对象的待安装设备等。自制的存货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和自制的零部件。施工企业的在建工程的管理分别在本制度第五章和第八章中规定。
& & 第六十条 有货控制的原则是不相容职务分离、限制接近、授权控制和定期清查盘点。
& &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存货管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采购职务与办理存货验收手续、承担有发明细账登记职务相分离;存货的明细账登记职务与保管职务相分离;批准没料、发货的授权职务与仓库保管职务相分离;存货保管职务与账实核对职务相分离。
& & 第六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合理限制无关人员对存货的接触。特别是对于贵重物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专职保管人员才能接触,除特别授权外,非保管人员不得私自接近或接触,以确保存货实物的安全完整。
& & 第六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存货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摊销管理制度和办法,正确核算存货收入、发出和结存。
& & 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存货的验收制度。不论是外购的存货还是自制的存货,不论购货款是否支付、发票是否取得,只要物资运达仓库或施工、生产现场,都要及时进行点验。存货的点验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的规定执行。
& & 第六十五条 存货领用应建立定额管理制度。施工、生产单位的物资部门应当根据计划、技术或生产等部门提供的材料消耗定额和工作任务填发限额领料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结算后去料库领取材料,材料的发放、领用和列销手续不得一人完成。
& & 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领料时必须先经财务部门结算,防止因多领材料而造成超拨款。
& & 第六十六 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周转材料的收、发、领、退管理制度,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
& & 技术部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工程项目年度周转材料需要的品种及数量,监督周转材料使用。鉴定拆除、回收、报废的在用周转材料。
& & 物资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年度周转材料需要的品种。数量,组织采购、调配、租赁加工;直接管理在库、在用周转材料,办理周转材料的领用、回收、报废等事项;建立周转材料卡片并及时.登记有关动态,按月提供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定期对周转材料进行盘点,保证物卡相符。
& & 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周转材料使用情况表计算摊销额,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监督在用周转材料动态,每季与物资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卡相符。
& & 第六十七条 施工现场拆除、回收的在用周转材料,经物资、技术部门鉴定,确定实际成新率,并做出记录交财务部门增记或冲减有关工程成本。
& & 第六十八条 经鉴定周转材料确需报废时,物资部门应填制在用周转材料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报废,其回收的残值交料库点收入账,未摊销完的价值应补提摊销。
& & 第六十九条 在用周转材料丢失、损坏时,必须分析原因和责任,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处理。损坏但可以修复的在用周转材料,应进行整修,整修的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 & 第七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摊销管理制度。
& & 财务部门和物资部门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应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实物管理,领用人领用时须在台账或卡片上、签字。& & 在用低值易耗品报废,应经过物资部门鉴定,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赔偿)单,经单位领导批准,交财务、物资部门注销。
& & 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人提出报告,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赔偿)单,由部门或班组分析并说明原因,经物资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领导人批准办理。属使用人或保管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按评估价及情节轻重确定。& & 已报废注销的低值易耗品有残值的,由物资部门收回残值交财务部门。
& & 第七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制度,分别不同情况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办法、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
& & 存货在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可由有货所有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批。存货的超定额损耗、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应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 & 各工程局(集团公司)、工厂局、物资局、北京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工程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战备舟桥处一次发生存货损失在50万元(含,下同)以上或一年发生存货损失在&&200万元以上的,总公司其他直属单位一次发生存货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一年发生存货损失30万元以上的,报总公司审批。
& & 第七十二条 各单位应建立存货保管责任制。对造成存货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应建立存货的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存货应按月、按季盘点,年终结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程项目竣工或停建时,不论是否到年终,都要进行全面的财产清查。
& & 第七十四条 存货清查的程序是:
& & (-)确定存货清查日。存货清查日一般应确定为月末、季末或年末,应与会计核算的截止日相一致。
& & (二)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存货的保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将清查日前的各种收、发、领、退单据登记入账。
& & (三)进行实物盘点。实物盘点时至少两人一级,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参加实物盘点。盘点时要按照存货的实物账逐项清点(检尺、牧厅、检件)、核对、记录。发现盘盈、盘亏、型号不符、变质、毁损,应登记清楚。
& & (四)核对账目。要将仓库保管员的实物账与物资主管部门的实物账、财务部门的明细账与物资主管部门的明细账相核对,发现不符时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更正。
& & (五)编制清查盘点表。清查盘点表应按存货类别、品名、型号规格列明其数量、单价、金额及盘亏、盘盈和毁损情况。清查盘点表应经存货的保管人员、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核实,并分别在清查盘点表上签字。
& & (六)调整账目。应及时根据清查盘点表调整账目,使账实相符。
& & (七)处理盘盈、盘亏和毁损。对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应由存货的主管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本制度规定的处理方法、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 & 第七十五条 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要组织领导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和核算工作。
& &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 & 第七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和职工个人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核算和管理方面的职责。
& & 第七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登记制度。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应当按固定资产的分类目录,对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建立台贩;大型固定资产还应当逐台、逐件建立档案。财务部门应当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分类核算,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逐台、逐件进行核算。
& & 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租赁及使用状态的变更,其实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
& & 第七十八条 购建固定资产的决策和审批按本制度第二章关于对内投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购买固定资产按本制度第四章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七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专项工程的管理。专项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 & (一)工程立项前,必须由审计部门对工程的资金来源等有关事项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才能立项。
& & (二)工程立项时,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必须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投放计划,经技术。计划、财务等有关部门审查平衡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 & (三)自营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预算。施工预算应由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编制,或由施工单位编制主管职能部门审查。主管职能部门编制或审查后的施工预算,应再经计划、财务部门审查,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 & (四)出包工程应当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承包商。除特殊情况外,工程发包应进行招标。工程招标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
& & (五)工程出包时,应当由企业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当由技术、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 & (六)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和拨款全面负责,技术、计划、质量。财务、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质量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财务部门应当按主管职能部门提供的工程进度情况和合同等有关规定拨款,禁止超过合同规定给承包单位拨款。
& & (七)工程竣工时,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一般由分管领导、主管职能部门、技术、计划、质量、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
& & (八)工程竣工决算,应当由工程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初审,由计划、财务、审计部门进行复审,由分管领导批准。竣工决算超过原批准的预算或投资计划时,应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 & (九)工程竣工应当及时办理移交。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由工程的主管职能部门与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建立固定资产技术档案和登记台账,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并建立或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 & 第八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其内容应当包括:
& & (一)日常保养和小修、中修、大修的标准、间隔时间和实施单位(实施人)。
& & (二)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需要,每年年初提出固定资产的修理计划。
& & (三)固定资产保养维修费用的监督检查办法。
& & 第八十一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购买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 & 第八十二条 按经营性租赁租入或出租固定资产应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事先应经财务部门会审,合同签订后,应送财务部门一份。出租的固定资产由租出单位计提折旧、预提大修费;由租用单位负责大修的,出租单位不预提大修费。租入的固定资产只支付租金,不提折旧;由租入单位负责大修的,租入单位应预提大修费。租入固定资产应设立辅助登记簿,登记其动态。
& & 第八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按以下规定办理:
& & (一)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废:
& & l、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赛用过高不经济的;
& & 2.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利用改造价值的;
& & 3.因事故及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4、因改建、扩建工程需要,必须拆除的;
& & 5.因能源消耗过大,无法改造,国家规定淘汰的;
& & 6、因环境污染超过规定标准,无法改造的;
& & 7、继续使用不经济且无法变卖,或变卖的变价收入低于报废后的净残值的。
& & (二)固定资产报废时,应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报废申请手续,填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清理和处理。
& & (三)各单位应当明确规定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
& & 各工程局(集团公司)、工厂局、物资局、北京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工程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战备舟桥处提前报废(未提足折旧,下同)单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其他总公司直属单位提前报废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以及总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总公司审批。
& & 第八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清查制度。固定资产的清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其清查的程序可参照本制度第七十四条关于存货清查程序的规定。固定资产清查要注意查明技术状况,保养、使用或存放情况,使用或存放地点。
& &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制度,分别不同情况规定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办法、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应经过一定的会议集体研究审批。
& & 各工程局(集团公司)、工厂局、物资局、北京中铁工程公司、中铁工程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战备舟桥处单台(件)固定资产损失在 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单位单台(件)固定资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报总公司审批。
第八章 货币资金管理
& & 第八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除上述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
& & 第八十七条 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 & 第八十八条 出纳人员是负责保管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并办理货币资金收付款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出纳人员,禁止其他人员代行出纳人员职责。
& & 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经有干部任免权的同级财务部门审查同意。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严禁临时外聘出纳人员。
& & 财务部门债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思想不健康、有赌博恶习、缺乏社会和家庭责任感、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出纳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
& & 第八十九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 & 第九十条 出纳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须以会计人员填制或经会计人员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天会计人员填制或审核签字的合法凭证,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款业务。收付款凭证、收据、借据等货币资金收付凭证应当由会计人员保管和填制,出纳人员不得代为保管或填制。
& & 第九十一条 开设银行账户(包括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以下统称银行和银行账户)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并执行内部审批制度。在京的总公司直属单位和总公司派出的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等派出机构开设银行账户由总公司审批。总公司所属其他单位应自行规定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权限。应在本系统内部结算中心开户的单位另行开设银行账户的,必须报结算中心审批。
& & 第九十二条 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严禁委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技开户手续的银行账户。
& & 第九十三条 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实书或进账单,并检查其真实性和正确性。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
& & 第九十四条 各单位不得参与金融机构的体外循环存款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不得办理超过法定利率的“高息存款”。
& & 第九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银行存款的审批制度。在本系统结算中心或批准的开户银行存定期存款(包括到期转存),应经财务部门领导审批。在本系统结算中心或批准的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在定期存款,一般应经财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总会计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应在本系统结算中心开户的单位,在银行存定期存款时,还应经结算中心审批。
& & 第九十六条 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 & 第九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票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定期盘点核对,作废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作废”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 & 第九十八条 各单位必须实行印鉴与票据分管制度。一般应由出纳人员分管票据和本人的印鉴,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下同)或指定的会计人员分管结算财务专用章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印鉴。分管印鉴和票据的人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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