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喝艾滋病人的血去献血,他的血能被检测出来艾滋吗

加州沦陷第二步:艾滋病人隐瞒病情献血,不再判重罪...加州沦陷第二步:艾滋病人隐瞒病情献血,不再判重罪...闻信息百家号昨天刚说过加州通过提案,成为全美首个庇护州的事,现在又来了个更奇葩的提案。旧金山民主党议员Scott Wiener牵头撰写的提案SB239上周被州立法机构通过。提案要求不再把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去献血或者进行性行为,传染别人的人群判重罪(felony),只判轻罪(misdemeanor)。别的提案吓人,这个可是真要命!大家都很清楚,艾滋病(AIDS)可以通过血液传染。在美国也曾经发生过很多因为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例子。加州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或者携带艾滋病毒还去献血,会被判重罪(felony)。重罪的概念,基本是跟犯下杀人,抢劫,纵火,暴力袭击等罪行平级。艾滋病人隐瞒病情故意献血不光可能被判刑多年,还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竞选公职及投票等等。根据L.A. Times的报道,仅从1988年到2014年间,加州就又357起因此被定罪的案例。然而,发出提案的Scott Wiener指出,这项法律是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历史遗留的产物。他认为这项法律是基于过去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医学落后的基础上。在过去,由于医学水平不够发达,得了艾滋病基本等于判了一个人死刑。但在医学不断进步发展的今天,全球近两千万HIV阳性患者都可以在按时服用药物的情况下维持正常生活,因病死亡人数也在不断下降。议员Scott Wiener目前的法律,只规定了艾滋病人故意献血被判重刑,但其他传染病(比如甲肝,乙肝等)患者故意献血只判轻罪。他认为,现行法律把艾滋病毒携带者当成了犯罪分子,是对艾滋患者的羞辱。而且这也会造成艾滋病人不愿去接受检查和治疗,根本不能阻止艾滋病的传播。所以他提出,应该把故意献血的艾滋病人改判轻罪。这个轻罪(mismedeanor)是什么概念?在法律上,基本上是跟破坏公物,在公共场所偷窃等罪名的量级差不多。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提案最后成真,故意献血或者捐精的艾滋病人只会被判处不到1年的刑期。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直接交点罚款就行,也牢都不用坐。这个判处标准同样适用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却还不采取措施,与别人发生性行为传染了他人的情况。这个提案引起了共和党议员的强烈反对,一位名叫Jeff Stone的议员指出,艾滋病现在仍然是一种致命的疾病。现行法律是要求那些从事危险行为而危及到了他人生命的人负责。如果有人故意这么做了传染了别人,不光对别人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还将浪费多达百万的终生医疗费用。来自圣地亚哥的共和党议员Joel Anderson也投了反对票,“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故意将疾病传染给别人,造成他人终生的生活方式都要被迫改变,让别人得服药才能正常生活,那就应该判重罪,”他说。与改判艾滋病人轻罪相反,他主张所有其他知道自己有传染病还故意感染别人的人群也应该判重刑。遗憾的是,尽管强烈反对,共和党在加州参议院中人数不沾优,力量单薄,无力回天。最终这个奇葩的提案竟然还通过了。下一步它将被送到州长Jerry Brown的手里。目前州长还没有表态是否会签署这份提案。州长Jerry Brown根据2014年的统计,仅在加州,患有或携带艾滋病毒的人就有至少12万。虽说按照正常程序,献血后会进行检测,合格的血液才会被送进血库。但是众所周知,艾滋病感染有所谓的“潜伏期”,潜伏期内可能很难检测出来,而且捐献的血可能还会被制成其他血液制品。而加州血库中的血不是只供本州使用,而是全美配发的。如果这个提案最终实现,也真的有不怀好意的艾滋病人故意去献血,后果可能是什么样,小编已经不敢想了...网友反应xiaofeidream: Why???这些脑残的法案都是什么人想出来的啊?净想着帮助坏人。正常人都死光了吗???applebunny:这些政客是疯了吗???这得是脑子不正常才能提出这样的提案吧???ninian:我觉得很不合理的是,这个法案本身也说了会测试血液是不是有hiv,但既然这样,何苦又允许带HIV的人献血呢?让这些人倍儿有面子吗?pixyia:这是纯粹脑子有毛病啊。就算艾滋病没有以前危害大了,传染了其他人,其他人不用医治么?医治不要钱不要社会资源吗?子陋:美国人在血液上造的孽不少啊,当年造成那么多英国血友病儿童死亡就是因为英国自己的血库控制严格,那些黑心医生就采用了美国血库的血液。。。然而呢。。。所以呢,可怕极了ggbreeze:凡事都有意外,如果捐的血只做一次检验,那输血还真的得慎重又慎重呢。入库前的检测不可能百分之百筛查出来的,如果有艾滋病人捐血,好的情况是入库前查出,次坏的情况是入库后查出,浪费了其他人的血,最坏的情况是输给了需要的人。这不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吗?milkswallow:是不是重罪还是有区别的。现在艾滋病虽不能根除,但是只要按时吃药,可以像健康人一样生活,和高血压这类的慢性病区别不大了。问题是,你活的好好的,愿不愿意因为输血而感染艾滋病cactustian:那艾滋病人去献血了然后查出来然后浪费了一整套价值几十刀的器具,算谁的?yemao:在中国,献血前是要体检的,美国献血也不体检,我们单位的人都是中午吃饭时去排队,排到了袖子一捋就抽血,还真的就是靠道德约束,当然血液入库之后大概是会检查的(希望),但是你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要去献血,目的是啥呢?是希望检查出来然后让人家采血的白辛苦一场,还是希望检查不出来临死拉几个垫背的?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闻信息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信息生活,智在挑战。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男孩遇车祸输血抢救 治疗期间被确诊感染艾滋病
来源:综合
作者:京华时报
原标题:男孩遇车祸治伤期间感染艾滋
8月1日上午,小宝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的走廊里等候治疗。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摄
  8月1日,现年9岁的小宝在母亲陪伴下再次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下称市人民医院)做检查。两年前,小宝遇车祸,伤势严重,经过输血、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宝在接受治疗后,竟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小宝父母表示,他们都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孩子还小,不可能有性行为,因此认定艾滋病是输血过程中感染上的。为此,他们将市人民医院和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下称市中心血站)等诉至法院,索赔115万余元。院方认为没有责任,市中心血站余站长表示,此事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
  孩子被车撞后输血抢救
  8月1日早8时,记者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见到了小宝,他身材偏瘦,穿一身睡衣,身体右侧挂着尿袋。小宝家在张家界市桑植县一个山村,此次,父母带小宝来医院是为了拔掉尿管,摘下尿袋。
  上午10点左右,医生开始操作,小宝露出痛苦的表情。随后,医生表示,需要观察几天,如果正常将进行尿道开路手术。
  小宝低声告诉记者,插尿管时更疼,近两年,已数不清经历了多少次插尿管和拔尿管。此前,小宝尿道断裂,经过多次手术才接上。
  孩子的伤情源于两年前的一场车祸。日下午4时30分,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宝放学回家,在路上被一辆拖拉机撞倒。小宝说,他当时走在一条上坡路上,拖拉机突然向后倒,把他撞了。车祸导致孩子尿道断裂等伤情,不能正常排尿和排便。
  小宝母亲说,事发时,她和丈夫均在外地打工,接到亲戚电话后连夜赶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并在抢救室里见到满身是伤且昏迷的儿子。因为小宝大量出血,医院于次日给孩子输了4袋血液,共400毫升。
  治疗期间被确诊感染艾滋病
  一个月后,小宝度过危险期。经法院调解,肇事司机赔偿12万元。
  小宝母亲再没去打工,她带着孩子先后在市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做手术,修复尿道和直肠。
  去年6月,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待复查。7月8日,又一噩耗传来,小宝被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
  小宝母亲说,她不敢想象这么小的孩子会得艾滋病。随后,小宝父母均做了检查,结果显示均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
  小宝母亲认为,孩子不可能存在性行为,打针时医院都用一次性针管,所以孩子患上艾滋病只有通过血液感染。
  据了解,小宝术后输入的4袋血液均来自市中心血站。小宝母亲向市卫计委反映此事,去年7月17日,市中心血站出具关于小宝输血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内容显示,血站采血科查询献血者相关资料,结果均为阴性合格,血站因此认为,现可能排除小宝经本次输血感染HIV的可能性。
  1孩子是什么时候感染的艾滋病?
  车祸刚发生时正常三个月后发现异常
  对于血站的调查报告,小宝父母并不认可并质疑调查过程,他们于去年9月将市人民医院及市中心血站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115万余元。
  市人民医院认为,小宝除了在他们医院治疗外,还先后到湖南省儿童医院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治疗过,不排除感染的可能性。随后,小宝父母追加起诉上述两家医院。
  今年1月5日,该案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小宝的代理人郭律师表示,小宝父母均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即排除母婴传播艾滋病毒的事实。小宝只是个孩子,也排除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实。桑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证明表示,截至目前,除小宝外,桑植县内无艾滋病儿童感染者。市人民医院日检验报告单显示,小宝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化验,结果为阴性,可以证实小宝在市人民医院治疗前不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庭上,市人民医院提交日小宝的血液检测报告,证明小宝超过3个月没有感染艾滋病,其认为输血没有问题。
  对此,郭律师表示,湖南省儿童医院提交的日的住院病历显示,艾滋病毒抗体,待复查,“也就是说,在输血后的第三个月就已经感染了,因此怀疑市人民医院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2这场官司能不能赢?
  原告律师称缺证据希望被告给些补偿
  市人民医院表示,如果原告认为输血导致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原告首先应负该方面举证责任,血站再就血是否感染举证抗辩,“我院除了举证说明血液来源以外,血液是否感染艾滋病毒不属我院举证范围和责任”。
  市人民医院还表示,该院每次手术所用器械均严格执行消毒标准,在长达一年的治疗中,小宝还在其他医院就医,“除了就医以外,还接触了哪些感染源,也不得而知”。
  8月2日上午,张家界市中心血站余站长对记者说,目前此事已走司法程序,“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
  张家界市卫生局医政科彭科长表示,对于这件事,卫生局非常重视,为了弄清小宝究竟在哪个环节感染艾滋病,卫生局组织血站进行调查,还专门派人到上海的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目前来看,追究责任挺困难,一是时间长,二是牵扯医疗机构比较多,很难确定在哪里感染的艾滋病毒”。
  湖南省儿童医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均表示,没有责任。
  郭律师告诉记者,因缺乏证据,所以第二次开庭还不确定什么时候,法院很可能驳回诉讼请求,“小孩很可怜,最好的情况是几方能够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款,让孩子好好成长”。
  怕传染妈妈不让儿子和伙伴玩
  车祸发生前,小宝和哥哥都在老家,由70岁的奶奶照顾着,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月收入四五千元。
  小宝妈妈说,到现在已经给小宝花了20多万医疗费,小宝哥哥已经辍学跟着爸爸打工挣钱,“我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到各医院治疗和打官司”。
  小宝妈妈说,因为家住山村,交通不便,每次到医院或打官司都要先步行1公里,然后坐2个小时班车到县城,从县城到张家界市还需要2个小时。
  为了省钱,今年7月底,小宝妈妈在张家界市人民医院附近,花200元租下一间房。记者看到,房间只有几平米,屋内放着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屋内潮湿不透光。
  小宝妈妈更发愁孩子的将来,她说,小宝很活泼,但现在不怎么爱说话,“我让他别跟其他小朋友玩,所以无论是在家还是出租房里,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看电视或玩手机。”小宝妈妈说,这么做是怕传染别的孩子。
  出事时,小宝读小学一年级,现在仍就读一年级,因为需要看病,所以只是偶尔去学校上课。小宝妈妈说:“学校里只有个别老师知道小宝的病,学生家长还都不知道,家长要是都知道了,一旦闹起来,小宝就该退学了。如果没学上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宝妈妈称,她也没有把小宝的病情告诉村里人,怕他们排挤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会有影响,“身边一些亲戚得知孩子得了艾滋病,也不联系了,这让我很心寒”。
  今年初,小宝妈妈在老家种了2亩玉米,希望能卖点钱,“小宝非常瘦,每天需要喝奶粉补充营养,即使这样,小宝的体质还是很差,每月都会感冒一次,拉肚子更是常事”。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由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病毒)引起。HIV是一种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病毒。它把人体免疫系统中最重要的CD4T淋巴细胞作为主要攻击目标,大量破坏该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功能。因此,人体易于感染各种疾病,并可发生恶性肿瘤,病死率较高。HIV在人体内的潜伏期平均为8~9年。
  依据目前医学研究,艾滋病的传播渠道为“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三种,尚未发现其他传播渠道。换言之,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起学习、工作是安全的。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50万。目前披露的最新数据是14岁以下艾滋病感染儿童有8000人左右。
  由于受到广泛歧视,他们中的很多人难以顺利接受到完整的教育,经常处于失学或半失学状态。一些地方出于无奈,建立了专门的艾滋儿童学校。针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在入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种种困难,我国相关部门已出台过诸多帮扶政策。
(责任编辑:柳龙龙 UN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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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人可以献血!” 伪科学政治传销千万别信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率增加。
  新的研究统计发现艾滋病的传染性并不强。一些高风险的行为,比如不使用安全套的anal,感染率是1~2%,与艾滋病人共用针头的感染率是0.67%——100%感染率的说法毫无根据。
  Walrus的中文翻译是海象,长这个样↓
  Walrus并不是什么细菌也不是艾滋病的专业术语。我们猜了半天,也许作者想要写的是“virus”(病毒)?
  “艾滋病人献血”本来就是一个惊恐的话题,竟然还有人要立法让艾滋病人可以肆意传播疾病,文章点击率立马暴增,随即得出结论“加州民主党真是要逼死人啊”。
  他们就是不提,这个提案虽然通过了加州议会,但是州长还没有签字,并没有生效成为法律(州长在10月15日前可以同意或否决提案)。好几篇文章在最后呼吁大家要选某某共和党人作州议员“改变现状”,软文写得好有力。靠选一个共和党的议员既不会马上改变这个结果,按这次的舆论导向暗示“加州民主党议员要害你得艾滋”,更像是某位华裔共和党候选人在中文网路上通过炒作该议题来增加曝光率。
  1、SB239到底讲了什么
  在目前的加州法律下,如果一名HIV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在已知自己携带病毒的情况下故意通过性行为传播疾病,将被判为重罪(felony),可被判监禁3年、5年或8年。同样,如果已知自己携带病毒的情况下仍然故意献血、捐献器官,在一些情况下捐精和母乳,都会被判为重罪,可判监禁2年、4年或6年。SB239提案下,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仍然是犯罪,但是提案重新定义了“故意传播”的概念,如果患者使用安全套/在HIV治疗中,并不属于“故意传播”。当然,如果性行为中牵涉强行侵犯的行为,照样会重判。
  把故意传播疾病行为从重罪变成轻罪,理由包括;
  1)目前的法案有歧视和污蔑艾滋病或HIV携带者的嫌疑。当前其他已知患有传染性疾病(比如丙型肝炎)还故意传播的行为基本都是轻罪(misdemeanor),唯独艾滋病和HIV携带者是重罪(felony)。提案的原意是反对唯独歧视HIV携带者,认为应当同罪同罚[1]。故意传播梅毒、埃博拉病毒者是否也应该一视同仁呢?
  2)提案也认为目前的HIV相关立法并没有跟上现代医学发展的脚步。新的研究发现,艾滋病的传染性并不强,而且已有治疗手段让HIV携带者血液中几乎不存在病毒,传染率大大降低。艾滋病的危害性和致病性也不再是十几年前所认为的那么严重。
  3)提案的关键是患者“是否知道自己携带病毒”还故意传染。如果知道会是重罪,高危人群可能就选择不去做常规检查。提案认为将艾滋病“非犯罪化”后可以让更多人主动进行检查。
  现有的严厉立法真正危害到的是那些看不起病、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艾滋病高危人群,知道如果得病也无法负担起治疗费用,做检查还可能要花钱,又有被起诉为重罪的危险,还不如不检查呢。
  2、提案的实际影响
  目前朋友圈主要传播的内容是“艾滋病病人会去献血”,不仅是误读,也是对提案实际影响的一种恶意推测。
  若真有不怀好意的艾滋病人去献血,其实血库所有血制品都会常规检测HIV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有问题的血液也会被丢弃不用。血库如果查出献血者的血液中有HIV,会直接通过电话或寄信来通知献血者——此时献血者须重新测试是否是HIV假阳性。也就是说,如果一名HIV携带者故意去献血,知道自己会被查出,就算变成了轻罪也还是犯罪,为何还要去铤而走险呢?
  得了艾滋病还去献血的案例有没有呢?加州医疗专家经过统计后得出结论,在过去的30年间,总共只有2起案件是与故意传播HIV相关的[3],可以说是非常罕见。而在美国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概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如此之低,以至于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概率少于被闪电击中的概率。目前世界上因为艾滋病血液污染血源造成感染的事件基本都发生在管理程序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
  在80至90年代,由于公众对“艾滋病”这个新事物的恐惧,加州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几乎将携带HIV病毒视为一种犯罪,严厉惩罚,各种歧视。1990年间加州甚至还出现了Prop64——“禁止艾滋病人或HIV携带者在厨房和学校工作”这样的提案,最后被选民否决。
  很多公共健康研究的结果认为,现有HIV相关法律严重落后于目前医学界对于HIV和艾滋病的认识。事实证明,更严厉的法律和蔑视HIV携带者并不能有效地减少HIV的传播,通过法律来严控HIV携带者根本不是解决艾滋病传染有效方法[4]。
  加州HIV犯罪人数(逮捕,指控或被判有罪)一直在逐年减少中,最高年份是70人,2014年有5人,大多数与卖淫相关[5]
  此外,这个提案更像是一个为艾滋病患者和HIV携带者群体的发声和维权,一个“宣言式”的提案要求同罪同罚。这个提案目前也受到了不少批评,不排除被州长否决的可能。反对的声音中不仅有来自共和党一边的立法者,HIV社会活动家Deondre B。 Moore以亲身经历指出,当时他的伴侣欺瞒了其HIV测试结果,使他遭到感染。他提议SB239应当重视那些已知自己携带病毒却仍然故意传染给他人(比如伴侣)的行为,应当要受到重罪的司法惩罚。
  Deondre B。 Moore (www.hivequal.org )
  这个提案自今年3月开始,几经陈述、辩论、修订和讨论,这些内容都是公开的,却到现在才突然被朋友圈关注。任何提案有利有弊,最终的论证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问题。我们尊重对提案影响有担忧的人,但解读提案必须实事求是,结合现状,而不是通过造谣扭曲事实来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
  4、民科传销式的政治斗争
  这种“民科传销式的政治斗争”在朋友圈屡见不鲜。往往是拿出一个提案,以带有偏见的解读来误导读者,以惊恐的标题来增加点击率,毫无科学根据的“专家分析”,通过夸张其影响、甚至无中生有来增加恐惧,其背后的政治意图非常明显:你再不选共和党的候选人加州就要完蛋了。
  这样的谣言,我们见过太多次了,比如“非法移民可以投票治国了”,“非法移民撞死中国人就可以拿绿卡”,“庇护城就是包庇罪犯”、“加州小学按中国方言细分,影响我小孩的录取率”。这种见到胳膊就想到大腿的滑坡谬误,特别适用忽悠一些不看法案原文,甚至连朋友圈原文都懒得读完、只看标题“见风就是雨”的low information读者。
  请记住,谣言止于智者。
  [1]http://www.latimes.com/politics/essential/la-pol-ca-essential-politics-updates-lawmakers-support-reducing-penalty-for--htmlstory.html
  [2]http://sd11.senate.ca.gov/news/-east-bay-times-opinion-california%E2%80%99s-hiv-laws-are-dark-ages
  [3]http://www.snopes.com/is-california-gov-positive-people-blood/
  [4]http://web.stanford.edu/group/ojs3/cgi-bin/ojs/index.php/intersect/article/view/829/843
  [5]http://www.sfchronicle.com/health/article/As-HIV-landscape-shifts-move-to-rethink-laws-on-.php
本文由地球日报转码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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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期艾滋病患者,去献血,血站能排除吗?如果窗口期患者不能排除的话 那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几率不是很大?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跌看您所知道的窗口期是在哪个时间段了!两周以内很难排除!窗口期不能排除届时输血的感染率确实比较大!
采纳率: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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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北京|
提问时间: 08:05:52|
基本信息:
病情描述:
问下、我想无偿献血、就是怕传染上病了、比如艾滋、乙肝类的传染病了、会吗?假如有个人去献血了他还吃的治艾滋病的药物、这样他要是献血的话会在车上查出来吗?我在网上查到控制好了的艾滋病人血液就检查不出艾滋抗体是吗?要是这样的话正常人献血可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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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目前每个献血的人用的用具都是一次性的,互相之间没有交叉,所以献血是不会导致机体患感染性疾病的,
指导意见:
每次献血的时候都要做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检查的,如果不是处于感染后的窗口期,一般都可以检查到的
在网上查了查要是艾滋病人过了窗口期他吃药控制病情、如果控制好了血液里就检查不出抗体吗?那控制好的话在献血车上能检测出吗?想献血可一想到这心里就害怕
窗口期是多长时间呀?有的说仨月有的说六个月、如果感染了那仨月是不是就能检测出艾滋呀?
请您在回答下、谢谢
目前的检查水平,艾滋病的窗口期不超过六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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