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癫痫员工高空作业受伤能算工伤员工离职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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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参加单位员工自发组建的足球俱乐部周末踢球活动时受伤的,不知道能否算工伤。(得到单位工会支持并且有经费资助)
您好,我是参加单位员工自发组建的足球俱乐部周末踢球活动时受伤的,不知道能否算工伤。(得到单位工会支持并且有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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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组织者是谁,如果不是单位,就认定不上工伤。、
您好,1  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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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下班途中脑溢血 能判定为工伤吗?
【导语】:
8月22日下午,45岁的龚立新因脑出血倒在回宿舍的路上,送院至今,他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家人认为,每天上班10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使龚立新“过劳致病”。涉事的粤丰酒家则以“不在上班期间发生”为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酒楼工常年加班下班途中脑溢血算工伤吗?    龚立新的员工证。  每日工作十小时未买社保医保  酒楼以不在上班期间发生拒赔  律师称“过劳”难界定索赔不易  8月22日下午,45岁的龚立新因脑出血倒在回宿舍的路上,送院至今,他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家人认为,每天上班10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使龚立新“过劳致病”。涉事的粤丰酒家则以“不在上班期间发生”为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8月22日下午5时20分,龚立新在下班后照例往宿舍走。他住在5楼,需要爬楼梯。刚走到4楼,他便不支倒地,其时尚有知觉。身边的工友赶忙将其扶起,送到5楼宿舍,龚立新强撑着身子给老婆儿子打了求救电话。  肝肾肺相继衰竭&或熬不过这两天  儿子龚有钱说:“爸爸当时直说头痛难忍,像有个沉重东西压在了脑子里。”家人赶忙将其送往附近的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当天下午6时多做完CT检查后,龚立新就进入了深度昏迷状态。医生诊断是“因高血压导致脑血管破裂大出血”。  翌日,龚立新的病情一度恶化,肝肾肺相继出现衰竭,医院给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显示“心肺复苏术后蛛网膜下腔出血”。儿子龚有钱说:“爸爸一度没了呼吸,腿脚僵硬,人都黑了。”现在龚立新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由于心肺肾等脏器相继出现衰竭,目前龚立新的状况让人担忧,龚立新妻弟汪先生表示,医生说“可能熬不过这两天”。在病房外守候的家属都颇为焦急,龚立新妻子不住地低头抽泣,儿子谈到爸爸的病情,眼眶有些湿润,他喃喃地念叨着“爸爸也许就这两天了”。  每日工作十小时 家人称积劳成疾  龚立新今年45岁,老家在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出事时供职于先烈南路的“粤丰酒家”,主要负责后勤服务。2007年11月,他就携妻子从湖南老家来到广州打工,至今已在该酒家工作5年。去年儿子也来到该酒家做保安。龚立新工资每月2300元左右,加上儿子、妻子的收入,一家三口每月收入不到5500元。  儿子说,龚立新每天工作都达10小时,如果上早班每天早上6时多就要起床,一直忙到下午5时下班,如果上晚班就要从下午1时忙到晚上11时。“他一般是帮酒店搬东西、洗碗,要搬桌子、椅子,以及要搭什么台子,爸爸都要随叫随到,有时吃饭时间遇到有事也要去干活”。据了解,龚立新每月只能休息4天。  记者看到,其子龚有钱与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用蓝色字体注明,“每日工作9小时,工资含加班补贴、社保补贴”。家属称,“跟酒店签订的合同都是这么写的”。据了解,夫妇来广州打工的5年来,已经有4个春节没回家过年。  任职5年无医保 酒楼拒赔医药费  龚有钱说,爸爸以前身体很好,每年酒店体检也没什么问题。其他家属也称,平时没发现龚立新有高血压症状,“在酒店里长时间劳动连坐的地方都没,估计是积劳成疾”。  汪先生说,姐夫家里实在没钱治病了,家属找了粤丰酒家五六次,“但酒家那边一直说不是自己的责任,因为不是上班期间发生的”。汪先生说,后来酒家改口称愿意支付医保里自费的那一部分医药费,“而实际上,酒家根本就没有为我姐夫购买医保”。  据了解,目前龚立新家人从酒店拿到了3.4万元,但都“不属于酒家给的医药费”:其中有1万元是预支儿子的工资,还有1.4万元“据说是酒店组织员工募捐的善款”,剩下的1万元则是儿子以自己名义向酒店借的,还打了“欠条”。  记者昨日来到粤丰酒家,咨客主任表示负责人不在,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其后,自称姓刘的负责人以记者“没有采访介绍信”等为由“不作回应”。她说:“要家属和酒家双方坐下来谈,签字后才能确定事实。”  律师说法:  工伤不一定在 上班期间发生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许瀚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多种情形可构成工伤,不一定必须“在上班期间发生”。若龚先生最终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亦可构成工伤,用人单位应作出相应赔偿;如超时加班以及未购社保的情况属实,则龚先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同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关于“过劳”的问题,许瀚坦言“较难认定”。他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并未直接、明确地规定“过劳”造成的伤亡属于工伤,仅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  相关链接:  南京:  女服务员陪酒猝死获赔10万元  2005年,16岁女孩王丽曼在南京某饭店当服务员时,因陪客人喝酒过量导致癫痫发作猝死。2010年4月,饭店老板同意连本带息赔偿死者父母10万元。  安徽:  上班途中脑出血致死认定为工伤  安徽繁昌县一职工徐某在上班途中因脑出血死亡,家属提出18万元的工伤赔偿要求。但企业认为徐某在家中因病死亡,不属工伤。经当地司法所介入,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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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内容?下面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以供参考。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日进行第二次修订,最新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日起施行。
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一至十级工伤赔偿金怎么计算?工伤赔偿标准按伤残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日,《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公布。最新的《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有哪些内容?
新广东省工伤条例自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完成工伤认定的,本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日起正式施行,那么2016年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内容哪些?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2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其他亲属抚恤金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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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我前天在上班期间摔倒撞到头部,可以工伤申请吗?-找法网(findlaw.cn)
我前天在上班期间摔倒撞到头部,可以工伤申请吗?
我前天在上班期间摔倒撞到头部,可以工伤申请吗?我流了好多血啊,可是厂里的主管没有把我送去医院,带我去医务室清理伤口就打发我回去休息了,说什么找不到车了。那时候我撞到头部头晕沉沉的就没怎么想那么多了。主任叫我有什么问题明天过来再说,还那我一个人回去。一点也不在乎员工的安全问题,我万一在半路上晕倒了怎么办?我可是头部受伤?最后还是我一个人晕沉沉的走回家了。昨天我找主任写工伤申请,很不情愿的样子。又打发我明天再过去。耽误了病情怎么办?一点也不关心员工。万一以后得了后遗症我找谁啊?头部受伤很有可能癫痫吧?请帮帮我把?我该怎么做啊 ?我这个可以做工伤申请吗?就是头部受了一厘米多的伤口?可以评为多少级?
可以申请工伤,然后根据情况再咨询律师。
病治好了再说
好了,结疤了。现在该怎么做
建议尽快向当地的社保站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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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装修造成员工涂料过敏算工伤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为也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六)在上下班途中;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算的、火车事故伤害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鉴定员
您好,算的,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大都算工伤,望采纳
单独的皮肤过敏是不构成工伤的,如果你在这样的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工作条件恶劣、劳动卫生保障条件不足,而且同行业中出现“过敏,脸上长癣,爱发烧”这种症状比较普遍的话,建议你去做职业病鉴定(到医院检查),查清病因,涉及职业病的话,可以认定工伤。如果检查的结果不是职业病,但仍然是因为工作原因诱发疾病,仍可以考虑进行工伤认定,但之前,你个人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事前咨询。通过你也是可以咨问下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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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活动受伤算工伤吗?来源: 《劳动报》
  随着天气渐暖,不少单位也陆续开始组织起员工参与春游活动,以期能够让员工放松身心,同时增进团队友谊。然而,原本应该开开心心的春游也伴随着一些让员工闹心的事情:有的人质疑春游受伤到底算不算工伤?还有的员工抱怨单位组织春游占用休息时间,明明不想参加却又强制要求参与,影响了自己的休息计划。其实,不仅是春游,单位组织活动也时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本报结合微信公众号“有你安Union”发布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网友虽然乐意参与单位组织的春游等活动,但是经费问题、活动占用休息时间等,阻碍了员工参与的热情,而对于企业方来说,员工的安全保障也成为他们组织活动的担忧。同时,调查结果显示,80%的受访者认为参与单位活动受伤应算工伤,仅有14%的受访者持反对意见。
  担心意外,活动组织者缩手缩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重视员工的春游福利,期望通过组织春游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然而,单位组织春游等活动导致员工受伤的事情也时有发生,随之而来的是关于活动中受伤和时间安排方面不曾停止的争议:参与活动是否算工作?活动中受伤又是否可以算工伤?
  据相关媒体报道,派遣工陆虹莳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春游活动中意外受伤,不仅个人要求的工伤认定得不到答复,还因为休病假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他原本是单位的先进个人,却因此失去了工作。其实,陆虹莳的案例并非个例,随着各单位越来越多地开展诸如春游等活动,安全问题成为了一个避不开的话题,不少媒体相继报道过企业和员工双方因活动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而对簿公堂的案例。活动中受伤,不仅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一个损失,因此,不少企业的活动组织方或者工会也会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减少此类活动的组织。
  曾有媒体做过调查,对于企业方面来说,组织春游等活动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有企业的负责人就表示“钱还好,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宁愿多发奖金也不组织春游。”一位名叫“大可”的网友留言表示,自己在从事工会工作的时候,每年都会组织员工参加春游,虽然也有过担忧,但是每一次出游前工会都会征求员工的意愿,同时给员工购买保险,对于不来的员工也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正因为花了功夫组织,每次的活动都受到了员工的欢迎。
  多数受访者愿参与活动,但需考虑经费和时间
  企业方对于组织春游等活动“缩手缩脚”,而对于参与者的员工来说,类似的活动能够陶冶情操,放松身心,自然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情。本报此次微信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有84%的受访者表示愿意参与单位组织的活动,有8%的受访者表示不愿意,仅有4%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网友“阿芳”留言道:“单位组织活动,比如春游,不仅可以走出办公室,呼吸新鲜空气,而且可以增强同事之间的友谊,我非常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可以让领导和同志之间无拘无束。”不过,虽然春游等活动受到了受访员工的一致好评,但是活动的经费和调休问题也让不少员工在提到春游的时候喜忧参半。
编辑:田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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