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十七岁,他每天晚上睡觉都出汗的时候都一个人做那个,我发现他的被子上都是精斑。我怕他这样会导致学习成

(长篇散文体小说)我的博客我的生活(第一部)
(长篇散文体小说)我的博客我的生活(第一部)
(文/东方笑笑笑)
我从部队转业那年是2004年12月,已记不住是几号,也记不住是星期几。只记得那天从清晨起就刮起了大风,天灰如土,阳光若有若无。午后,北风愈加强劲,还飘起了细雨,绵如春雨,淅淅沥历;又仿佛美人泪,缠缠绵绵。到了傍晚,棉絮般的雪花纷纷扬扬,普天盖地,一支烟的功夫,世界便银装素裹了。若在往日,我必会捧起雪花,放在口鼻间,闻一闻雪香,然后闭上眼睛伸出舌尖轻轻地舔着,那是一种甜甜的冰凉,是我很喜欢的味道。但我此时一点心思也没有,只觉得寒冷,从头到脚全是冰凉,一个人在大街上走了很久。白雪被我踩得生疼,发出“咯吱,咯吱,咯吱”的呻吟声。眼前,是一地的洁白;脚下,有一种酥软的感觉;身后,则留下一串灰褐色的深深浅浅的足迹。
这是那一年的第一场雪,冬天才刚刚开始不久;我非常清楚,那更大的雪和真正的寒冷还在后面呢!
我穿着那件平时总舍不得穿的呢子军大衣,把领子竖起,整个头缩进去,若不细看,真以为是个无头之人在游走。如果在深夜,没准会吓一吓人,骇出一声声尖叫的。只是,这才是华灯初上之时,桔黄的路灯下,偶有三两个路人,在他们眼里,大约觉得我有些夸张、滑稽,或者,他们根本就未曾注意过我。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人们大都躲在屋里,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绝对很少有人出门。有钱人家大抵开足了空调,室内温暖如春,脱掉外套,弄一个羊肉火锅,肉香四溢,引来三四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是终难避免的,那些瑟瑟发抖的猫儿不时发出“喵喵喵”的哀求声,仿佛沿街跪地乞讨的乞丐。而无钱人家或者贫穷人家只能把最厚的棉大衣翻出来,裹在身上,做一大锅面条,放足辣椒,吃得浑身冒汗,倒也颇为舒坦。
我逆风而行,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仿佛有一身高八尺的壮汉在我前面故意推阻着我似的。“呜呜呜”的风声很凄厉,仿佛天下最伤心之人的哀嚎,自然也唤起了我心底里的忧伤,禁不住淌下几滴冰冷的泪水。走过一家音像店时,店里正播放着《2002年的第一场雪》,刀郎的声音在飘雪中更显震憾:
“2002年的第一场雪
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停靠在八楼的二路汽车
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
2002年的第一场雪
是留在乌鲁木齐难舍的情结
你象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
在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
忘不了把你搂在怀里的感觉
比藏在心中那份火热更暖一些
忘记了窗外的北风凛冽
再一次把温柔和缠绵重叠
是你的红唇粘住我的一切
是你的体贴让我再次热烈
是你的万种柔情融化冰雪
是你的甜言蜜语改变季节……”
我伫足像一个乞丐一般听着这首歌,不禁跟着唱了起来:
“是你的红唇粘住我的一切
是你的体贴让我再次热烈!
是你的万种柔情融化冰雪
是你的甜言蜜语改变季节!……”
刀郎的歌声充满着磁性和诱惑,但我的歌声尽是放纵和忧伤。刹那间,我想到了酒,“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个时候,大约唯有酒可以给我安慰,可以化解我心中的忧伤,今晚我定要一醉方休!我也要学着颓废之人顶风冒雪去买一回醉,也要大醉特醉一回,然后再在雪地里撒一把野。我掏出手机,打通了战友飞剑和大军的电话,十分钟不到,我们就聚在灯光闪烁的“黄焖鸭馆”前了。
位于颍州城正中央的“黄焖鸭馆”是一家老字号饭店,自然以黄焖鸭闻名。记得在我刚到部队当通讯员时,部队首长经常到这里吃饭,喝酒,我也是从那时起一直记着这家饭店,也一直想有机会我也到那里吃一吃,喝一喝,但这个愿望一直到今天才终于实现。
比我小四岁的飞剑和比我大一岁的大军都还是现役军人,他们是我最亲密的战友。飞剑是安徽巢湖人,后来他的家乡被合并到芜湖市了,那时他是二期士官。而大军和我是同年兵,老家在霍山,当地产茶,尤以黄芽闻名,那时他已是正营职军官了。
我们要了一间雅座,只要了一大盘黄焖鸭和一个放足辣椒的火锅。我们按照部队的方式用那种比碟大比碗略小的白瓷杯喝酒,每人先倒满一杯炸了个“雷子”!然后我们边喝酒边聊天。我仍然对此次的转业耿耿于怀,我是多么想再在部队干几年呀!只因为我没有关系的缘故,只好听天由命了。飞剑那时还不错,有个在另一座城市当团政委的大舅,升三期士官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大军才刚进的正营,也是可以干上几年的,唯有我,只能离开我朝夕相伴十二载的军营。对于离开军营,我非常舍不得,一是对军营有了很深的感情,二是就业压力大,还不如在部队的工资有保障,而且且工资还比地方高不少。
那晚,我不停地喝酒,那是我喝得最多的一次,至于喝多少,后面的事情我也记不得了。后来听大军说,我赖在雪地里不走,像一个典型的无赖,浑身滚满了雪,谁拉我就踢谁,我还挥拳把大军的脸打肿了一半。
“你也不心疼心疼哥,你小子出拳也太狠了吧?俺可是不停地抹着流血不止的嘴巴,和飞剑一起把你背到军营的。”第二天,大军摸了摸红肿了的左腮说。
我嘿嘿地笑着,递了一支红塔山烟给他,自个也点了一支。我知道,大军永远也不会计较这些的,因为我们是十几年的铁哥们,这么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这些打打闹闹。记得在我们当兵第三年时,大军为了与我抢个篮板球而撞在一起,他动了怒,一拳打出,差点没把我的门牙打掉,嘴唇打裂了一道血口子,我一直吐到晚上的血水。但第二天晚上,因为天冷,我们又挤在一个被窝里“倒腿”了。也就是那一年,我们都成了地地道道的老兵了,可以经常在星期天到街上吃格拉条面,一人一瓶啤酒。
那一年,我们几乎尝遍了颍州城所有的格拉条面。每当我们吃饱喝足后,便一起到录相厅看三级片。那时几乎每个城市的汽车站附近都有这样的场所,简陋的一间大房子,一些简易的木条椅,全天播放三级片,而且不清场。我已记不清是谁最早发现这样的场所了,或者说是有老兵告诉我们的,但不管怎样,我们都爱上了这样的影片。那时,我们俩还有些顾着脸面,军人去这样的场所,传出去无面见人。因此,我们都是下身穿着军裤,上身穿着白汗衫,因为留着寸头,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大家表面看起来很安静地看录相,但心里实则极不平静。我仿佛看到一屋子年轻人的裤裆都鼓起老高,仿佛要把拉链胀裂似的。那时,我们看这片子时像做贼似的,偷偷摸摸的,就连我们自己都感觉自己的坠落,但我们又控制不住,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我们经常在周末时到那里看录相,看得裤衩都是湿漉漉的,不知湿了多少条。夜里,我藏在被窝里悄悄地自慰,其实自慰的何止我一人?这是一个群体。所以很多老兵晒被子时,常会看到无数的精斑。不过,那时觉得自慰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情,而且还常常会在手淫过后深深自责,大军还会在第二天早晨喝上一两个生鸡蛋补补身子。现在看来,自慰的男人其实还算是好男人的,因为最起码他们不会去不负责任地伤害女人,如果说自慰伤身的话,那我们只能选择自伤。
就在那年,大军考上了军校,我去学了开车,然后就调到一座县城了。后来,在我转志愿兵那年,大军军校毕业后又分配到了原来的部队,他当军务参谋,正好对口管我,我的档案全在他的文件柜里,而且,我的档案里还有不少他的笔迹。那次见到他,我仍然是和以前一样,拍拍他的肩章说:“不错嘛,又添了一个星”。大军倒显得有些不自然起来,他大约是怕新兵们看见了说他“软蛋”,有损威严。他从兜里掏出“玉溪”烟来,扣了半天,想抽一支给我,但整包都被我抢了过来,我“借花献佛”,抽了一支给他,然后自己点上一支。我喷出一团烟雾后,说:“真香呢!这归我了,下次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多想着兄弟点啊!”
大军每增加一颗星我都为他高兴,都会拍拍他的肩膀,而我每每也总能弄到一些好烟抽。后来他又增加了一道杠,然后是再增加一颗星。大军两杠两星的时候,我到了转业的年限。无论如何,对于这次转业,我非常想不通,很纠结。TMD同年兵“小个儿”都晋升四期士官了,而让我去转业,见鬼去吧!真TMD!因为在那次士官司晋级的文化和业务考核中,我的文化课当然没说的,就连我一向感觉有些“软肋”的业务考核,也比“小个儿”强太多,尤其是当我跑完五公里时,他还在第四圈上捂着胸口瘸着腿艰难地“行走”呢!
怨天怨地怨人也已经没有用了,因为转业命令已下,军令如山倒,这是谁也无法更改的事实。我唯有面对事实,唯有思考今后的人生了。
&&&&之所以对军营有着强烈的不舍,还是因为我来自农村,因为我是一个农民。在我这个农民看来,部队工资高出农民很多,即便牺牲了,可以领到高额的抚恤金不说,家里还可以享受数辈子的烈士待遇。记得小时候,邻居王奶奶因为丈夫是烈士,逢年过节,村干部都敲锣打鼓送来很大一块猪肉,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让很多家庭眼馋呐!
那时,我还羡慕着那几个从村子里走出去的工人,他们回来穿皮鞋,戴白手套,穿劳动布的工作服,当然还有他们带给自家孩子的糖果,而我也时常能够尝到几粒,很甜!所以,那时起,我就渴望长大以后能够拥有一个城市户口,有工作,吃商品粮,可以经常买糖吃。
因此,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早熟,我清楚地知道,一个农民若想跳离农门,唯有读书和当兵。那时,考上大学就可以在城市里安排工作,当兵转上志愿兵也可以在城市里安排工作。在我初中毕业后,没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县城就三所普通高中,乡镇的普通高中又很少,尽管我的成绩还不错,但我却上不了普通高中。最后,我只能选择在镇上的那所职业高中就读,主要学习种麦种稻和养牛养猪以及怎样给猪配种,怎样给牛授精等事。第一次上配种授精课时,班里几个可爱的女同学听着“精子”、“卵子”和“授精”时,都不约而同的红了脸。但那位老师倒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下课的时候,我在厕所里一边尿尿,一边想,这种专业不还是等于干农活吗?我又改变不了那些畜生的精子和卵子,又育不出如牛一般的猪,或者说像大象一般的牛,八辈子也成不了农业专家。上这样的学校最终还是要当农民,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罢了。思来想后觉得上这样的学校不划算,这并不是说我这人异想天开,不想当农民,只是那时的我年少轻狂得很哩,只想闯一闯外面的世界,哪怕撞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而且那一年夏天,班主任又向我们宣布,今年全班将“黑窝”,因为全国没有任何一家农学院有从我就读学校招生的意向。这也意味着,我读完书,领到毕业证后顶多只能到村里当个村长助理,像花瓶一样被摆来摆去。大丈夫岂能就此受此摆布?于是,我只能偷偷报名参兵了。
那时,在我们丁集乡参军是件很光荣的事情,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嘛,甚至比考上大学还倍受瞩目哩!因此,当兵就成了一块香悖悖,哪家有儿子在部队当兵的,当爹的走路都昂首挺胸,很是风光。当然,这也不是一般农家子弟都能当上的,如果没有点关系,你是当不了兵的,你连抵御侵略,保家卫国的资格都没有。当时,我父亲名义上是村长,但不当家,全是村党支部书记当家,因为书记有一个在县政府办公室当主任的儿子,连乡长书记都让他五分。一向不喜欢求人的父亲,委身求了村支书,给他送了一箱古井玉液酒,然后便在村支书的引荐下,带着我敲开县武装部长家的门,送了点薄礼。后来,又给接兵的部队首长送了点薄礼。具体送了多少礼,我不清楚,但我从父亲的谈话中,知道了仅给部队接兵首长至少是送了两条阿诗玛的。那一年,我刚满十八周岁,我平生第一次尝到了香蕉的味道。父亲买了两大捆香蕉,很大很大的两捆,要送给两个重要的人物,可能父亲看着这香蕉太大了,便从每捆里各摘下一个,他一个我一个。香蕉真香!香蕉真甜!我像吃冰棍一样一点一点的舔着,生怕吃完了还说不出味道来。那是我所吃到的最好吃的香蕉。不过我也没有吃过不好吃的香蕉,因为,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吃香蕉了。
后来,我就如愿以偿地拿到入伍证书,当上了一名光荣的消防兵。当兵后的日子也很顺,新兵下连队时我就盯着机关打字员这份“美差”。大约是因为参谋长与我同姓张的原因,那天晚上,他点名让我与张大军一起去帮他抬家具。第二天,我与大军都留在了团部机关,大军做勤杂兵,我当通讯员兼打字员。第二年我入了党,第四年又学了汽车驾驶,“转志愿兵跳农门”这个最大的愿望离我越来越近。我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坚持,这个最大的愿望也终于在我苦熬了六年义务兵后实现了,那时很多人都是第五年就转志愿兵了,我硬是多熬了一年。转志愿兵那年,我们全家是怎样的高兴啊!不仅因为我从此跳出了“农门”,而且还因为我是村里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志愿兵。父亲在那年春节第一次燃放了两个大烟花,一颗颗烟花拔地而起,五彩缤纷,那年整个一千多人口的村子里,就我一家放烟花。父亲的脸像烟花一样灿烂!
可就在我转志愿兵第二年,兵役法改革,志愿兵统改称“士官”,志愿兵转业后也像大学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不再包安置到事业甚至行政单位工作了。我多年的愿望大打折扣,而城市户口仿如一张被人丢弃的白纸,随风游荡,已经没有一点用处了。那时,我想,还是继续努力吧,干到高级士官退休也是很好的选择。于是,我继续努力工作,但最终还是转业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终于明白这句话的含义。那天,我的转业命令宣布后,我默默地捆着行李,心空荡荡的,不知道抹了眼泪没有,只知道心里很难过。当年入伍时,我背着崭新的背包,穿着军装,戴着军帽很威风,也很自豪,但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不得不脱下军装,再度成为一名老百姓。在我立之年的时候,又一次回到了生养我的故乡,刚进村口,我忽然想到,我已有整整十二年未种过地了,再回农村,能习惯现在的生活么?我忽然想起路遥《人生》里的高家林来,那时读这篇小说时,恨过他,也为他流过眼泪。而现在,我不就是另一个高家林么?只是比他要老一些,比他要结实一些。高家林至少还有刘巧珍深爱着他,而我呢?我只是曾经苦苦地爱过一个人,但她却不一定爱过我,想到此,一股苦涩从心头泛起,满心的苦涩。
那个傍晚,我坐在田梗上望夕阳。半边天的淡红,若在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喜欢这样的景色。但现在,我默默地掏出红塔山,点燃一支默默地抽着,晚霞在烟雾里也显得灰蒙蒙的,一点也不再美丽。我到底该走怎样的路呢?要么继续当农民,要么把户口迁到城市打打工或者做做小生意。我思来想后,觉得还是把户口放在农村好一些。之所以不迁户口进城有两种原因:一方面是怕进城混得不好还丧失了土地,赔了夫人又折兵,这很不划算,拥有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起码不会饿肚子,以此来看我的“小农思想”已根深蒂固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舍不得故乡的黄土地,我还希望在我老无所依的时候,回乡吃自己种的菜,喝自己酿的酒,当然,如果我还有点体力能够劳动的话。我眷恋着这片热土,我眷恋着我的父老乡亲,我也眷恋着这里的一草一木。我仰望着暗淡的天空,长啸一声,像一只落孤的狼。然后我才平静了许多,我想到我老死都不会忘记生养我的土地,直到有一天,我的骨灰也将融入这块黄土地里。
我其实是很优秀的。这是我的战友大军说的。他一直认为我是优秀的,他常说,最起码在那一茬新兵里,我是优秀的。因为,我当兵第一年就在部队里虽然学会了电脑打字,这让我那帮同年入伍的战友很羡慕。第四年学会了汽车驾驶,又多了一项技能。第五年时在省报上发表了散文,这曾让团部领导很吃惊,但就是没有一个领导重用我。现在提这些话还有用吗?都离开部队了,那些往事也都成了过眼云烟。很多时候,我会很能安慰自己的,比如,电脑打字现今已成一项人人皆会的基本功,汽车驾驶也是,但我会想,电脑打字对我还是有最大的用处的,因为我的写作全是用电脑完成。我一分钟能打出一百二十字左右,这自然让我写文章时快了很多,这真要感谢那段经历呢!
我蹲在我家院墙外面,边抽烟,边想,如若在部队,我还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写点诗,写点散文什么的,投一投稿,弄点虚名来。但现在,我已回到农村,又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扯这些还有用么?但让我矛盾的是,其他的“坏习惯”我都能轻易舍去,但唯有写作这一种“坏习惯”却让我难以割舍,因为我至今仍把自己定义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想想在初当兵的那些年,我说我是文学爱好者,引来不少人欣赏。但现在再说文学爱好者,怎么都感觉是无能的表现。
“文学爱好者”,顾名思义,只能说是一种对文学的爱好而已,离出名,离作家,怕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呢!既然不出名,又爱好文学,断然是赚不到银子的穷鬼。我曾自嘲说,“文学爱好者”其实比苦逼还苦逼,比屌丝还屌丝,权且称作“最苦逼的屌丝”吧!
人到三十,很多人不自然再敢说自己是“文学爱好者”了,因为说起来不仅寒碜,而且悲壮。不过,既然说了,索性就更彻底些吧,这叫“开弓没有回头箭”,人生很多事其实皆是如此。想想,真真让人无奈!
我最喜欢读散文,也爱写散文;曾想把天下最优美的散文读尽,也曾想写出天下最优美的散文,给我自己,也给读者。我还喜欢读文学名著,外国的我最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鲁滨逊飘流记》和《唐吉珂德》,中国的我最喜欢路遥和郁达夫的所有文字,其他喜欢的一些作家的小说,由于篇目较多,就此略去一百零八字。
我还喜欢旅行,在自个儿的经济发展水平始终上不去的时候,我至今没有去过一个旅游景点。既然喜欢旅游而又不去旅游,这不是装B,不是叶公好龙般的滑稽吗?我没有钱呐!当了十二年兵的我居然是个两手空空的无产阶级,我终于有了充足的借口来解释为什么装B了。我想,等我有了一点钱后,我就会去游遍祖国大好河山,学一学余秋雨,尽管我不喜欢他。
有时候,精神上的旅游比实地旅游更有美感。就像自慰一样,对着一幅裸体美人图,无尽地想象,快乐的自慰,这大约是天下最大的快乐了!确实,我是属于幻想型的,我喜欢幻想,喜欢幻想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以,2006年我刚学会上网以后,就在QQ里写自己的幻想文字。我感觉我的旺盛的精神终于有了发泄之地,直到我拥有了自己的新浪博客,我的精力,我的情感从此有了更好的寄托,我可以在那里抒写快乐或者忧伤,可以发怒或疯狂,可以狂笑或流泪。我的生活从此开始分为两部分,一是我的博客生活,二是我的现实生活。我热爱现实,现实生活总是给我最直接的感受,比如酸甜苦辣咸,比如天伦之乐,甚至手淫,做爱和射精;我喜欢博客里的虚拟生活,这是一处世外桃源,在这里可以使我的心灵完全释放,阅读或者写作,置身文字里的快乐无法言喻,我甚至可以在文字里意淫,精神上的做爱和射精的感觉更是妙不可言。
我从未写过小说,写了这么一大堆文字,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都算是些胡言乱语吧。不过,既然我的小说的名字叫《我的博客我的生活》,那也一定要说说我与博客的故事。现在就说说我是如何走进博客生活的吧。很清晰地记得那个早上,我赤裸着身子躺在床上读不知哪天的《新民晚报》,如蜻蜓点水般地流览着一个个文字,就好像小时候吃炒黄豆一样惬意,一样散漫与洒脱。我喜欢这样一种赤身裸体的散漫,仿如在春天郊野的麦田里闲躺,仿若睡在清澈河流里的小鱼一般随意漂浮。人生境界如果时刻如此,那真是超然而成仙成佛了呢!
若不是在报纸的一小角落里发现关于“博客”的那篇文章,我也绝不会想到会开通新浪博客,自然更不会有这篇小说了。那时,我对“博客”这个新名词的兴趣不亚于发现一位性感的美女,有一种原始的充动,我甚至感到下体有些硬胀。因为,我很兴奋!细读之后知道这是个粕来词,就是可以在互联网上写的日记,天呐!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我顾不得穿衣服,一跃而起,硕大的阳物在阳光下生机勃勃地颤动着,闪现着一种强悍的古铜色。我在“怦怦怦”的急促心跳中,一一填写完资料,一气呵成地注册了自己的新浪博客。
这项工作完成后,我感觉很舒畅,就像憋了很长时间的尿一下子排空的感觉。正经一些来说,拥有了自己的新浪博客,也便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拥有一片精神田园是多么得幸福,这远比拥有一处豪宅还要幸福百倍。在这个人声鼎沸,浮躁像瘟疫一样肆行,金钱观像野草一般疯长的时代,拥有自己的一片精神天空又显得多么难得,就像疾风暴雨后的那一抹彩虹。
人常说,大喜过后是大悲。果然如此,当我历经了注册新浪博客的大喜后,大约四个小时,我独坐在电脑前发呆,连午饭也没吃,我想在博客里写些文字,但面对那空空的发博文模板时,竟不知从何说起,那种感觉就好像急匆匆寻找厕所,但蹲下来却一点也拉不出屎来。哦,朋友们,请原谅我的粗鲁,我只是想把那种感觉表达得更形象一些。
&&&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无法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谁也无法知道时间的后面是什么,但今天的现在,我们倒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我终于在博客里像农夫一样种下了一些文字,以后我只要有时间就会来“播种”,我希望每天都留下一些东西,记录着我的心路历程。
写了几篇博文后,我陆续结交了几位博客好友,天天都想在博客里看到他们的脚印,也喜欢到他们家访问,谈心。如果几天没上网写博,不仅对自己博客惦记,而且对博友们也非常想念。现在,我不想一一点名,但他们一定能感觉到,以后如果文章需要,我还会把博友们说一说,写一写。
与理想对立的是现实。理想总是美好的,而现实总显生硬,甚至残酷。在博客这片精神家园里,才是这人生之乐土,这里远离了理想,在这里洒满文字种子,你会享受文字带给你无比的清新和愉悦。特别是今天,当我看到朋友们的留言,更让我倍受感动和鼓舞。
想想自己,其实我一直在感性地生活着,人生之路亦短亦漫长,在这条永远没有回程的人生路里,我不想过多给自己束缚,所以,我没有理想也没有目标。如果非要谈一谈理想或目标的话,那大约也只是在青春灿烂的日子里,脑际里会时常想象着梦中的女孩,总想一生牵着这位女孩的手,漫步在夕阳下的沙滩上。我的理想大约就是如此而已。至于这是一位怎样的女孩,至今我都无法用合适的文字来细致地描述她。蒙胧中大约是一张很抽象的脸孔----美丽、清纯,甚至略带些淡淡的忧伤。
在学校里的那些日子,大约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暗恋过一个又一个女孩,但那顶多只是停留在那种表面的蒙胧里的喜欢,其实直到现在,那些女同学并不知道我在暗恋她们。我的暗恋仿如我亲手制作的五彩缤纷的彩泡泡,转瞬即逝。现在想来,暗恋真是一个多么可爱的想法,这种感觉其实很蒙胧,很美好,也很振奋精神。只是,暗恋就像一朵开在涯下的美丽无比的花朵,不可欣赏,不可采摘,干脆就让她自生自灭吧!人生谁没有暗恋过呢?
一直没有忘记那位教我政治的老师,年近花甲,但很敬业,经常教育我们如何如何地爱国,如何如何地学习英雄,学习榜样,感性的我自然不断地热血沸腾,不断地滋生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冲动。于是,在某个时段里,我很想当英雄,像书本里的英雄一样!所以,在我高中没读完,便报名参军,道理很简单,就是只想做一个英雄。只是,在我十多年的军旅风雨路里,我把生命中最灿烂多彩的青春都留在了军营,可我最终没成为英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退役那天我喝得烂醉如泥。
在转业后的日子里,我摆过地摊,买过彩票,还炒过股,就差去开出租车,扛大包,蹬三轮车了。我一直想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来创造未来,一直想着把自己的人生书写得更加精彩。而且,我还感觉这样的生活是自由自在的,是随心所欲的,正符合我与生俱来的感性思维。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虽然至今一事无成,但我并不感到后悔。上次回到故乡,听妈妈说我的战友退伍后分配到了矿业集团当了保安队长,月工资很可观。我说,那是人家的事情,但当我看到妈妈满脸的惋惜,看到妈妈那张日渐苍老的脸时,我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愧疚。那一刻,我还强迫给自己立下了一个人生目标,至于是何目标,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大丈夫一定是要有所作为,而且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初离军营的那段日子,我像一只重返树林的小鸟,自由地飞翔,自在地歌唱。一切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脱去军装换上了便服,可以随便穿衣,可以随便走路,可以随便喝酒,一切又都回到了自然之中。只是,接下来的找工作却成了我最大的难题,但也是眼下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一没根子,二没路子,三没银子,这其实已注定了我在这条路上的艰难,与其被人家像贩牲口一样赶来赶去,倒不如自我了断。于是,我在同年入伍的那帮战友里第一个放弃了安排工作,选择了自谋职业。
当了十二年兵,当我再次转业回到家乡时,千般滋味涌上心头。想当年离乡时还是个幼稚的毛头小伙,嘴上挂着一层淡淡的黑乎乎的绒毛。而今,胡茬黑硬,不再年轻,不再轻狂。看看村子里的同龄人,早已成家立业,儿子也都可以打酱油了,而我却连个对象都没有,这让父母很着急很着急。
在我未转志愿兵之前,父母一直都在为我的婚事发愁,父亲经常写信,打电话,让我回家相亲。但当我转志愿兵后,父亲就不再劝我回家相亲了,大约是因为他认为我的身份已经改变,应该能娶到城里的姑娘了吧。只有母亲,每次都不忘在电话里催我早点成家,而且,每次回乡探亲,母亲更是反反复复地叮嘱我找个好姑娘娶了吧。
我一共只相过两次亲,一次被我拒绝,另一次是我想拒绝但又未拒绝掉,便等于成功。由此来看,我的相亲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五十,如果我首次不拒绝,那就是百分之百的成功率了。
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我虽然不会讨女孩欢心,但往往却能够碰到好姑娘。我依然忘不了当兵第四年时的第一次相亲,虽然在我转业那年,对那个女孩的印象已有些模糊,但我却能从心里感觉她绝对是位好女孩。
那是个春暖花开的日子,父亲在电话里让我回家相亲。那时我被部队借调给当地公安机关当电脑打字员,与我在一起工作的是位安徽泾县籍的战士黄大贵,比我当兵晚两年,通俗讲起来算是我的学徒吧。我们住在单位的六楼里,吃在食堂,每天像公安民警一样上下班。我们可以穿军装,也可以穿便装,但我每天都穿军装,没有一套便服。但这个黄大贵倒像是位公子哥一般,头发打上摩丝,梳得根根笔挺,亮亮的,一丝不苟。我一看他这吊儿郎当样子,就不舒服,这哪里叫兵?绝对货真价实的“兵痞”一个!但我实在又从部队的条令条例里挑不出他的毛病来。
这家伙刚来的时候,满脸傲气,一副谁也不服的样子。我决定要教训教训他。我那时候喜欢锻炼,擒拿格斗天天练,长跑短跑天天跑。在黄大贵调来的第一天,我带他跑步,虽然想教训他,但还是怕他承受不了,只想点到为止算了,结果只跑了差不多5000米。可谁知黄大贵这小子就TMD欠削,和其他人私下里说跑得太轻松了。
第二天清早,我问黄大贵:要不要跑个痛快?
黄大贵反问我:怎样才叫痛快?
那就跑十公里,可以吗?我索性直接告诉他。
黄大贵脸挂着笑说:无所谓,跑一跑试试啦。一副挑衅的架势。
于是,我和他沿着街道不停地往前跑,至于跑到哪里,我心里有数,只是,黄大贵有如雾里行舟,一切他都要听我的。那是个初冬时节,天刚有点冷,在我们刚跑起来的时候很是舒服,暖暖的。但跑了一半,快到火车站时,我们的头上开始冒烟了,满身是汗。
我索性脱掉军褂,只穿件背心,黄大贵也学着我,露出结实的肱二头肌来。我一边跑步一边拍着他的胸脯说,你小子练得蛮有型嘛!黄大贵笑露出一嘴的大黄牙,说一般般啦,比班长您可差多了!
这小子还真会拍马屁,不过时机把握得也很好,弄得我心花怒放。当我们从火车站一路跑回,快到单位宿舍时,黄大贵已撑不住了,身体晃动很厉害,腿已开始打飘了。我拉着他的手,带着他跑。他也不再说话,咬着牙跟着我跑,头上的热气像刚开锅的白烟,愈来愈浓。
终于跑回单位。我也差不多到了极限,当我们停下来时,感觉体内的热量全部累积在一起,仿佛要爆炸似的。汗水如雨,我们两人仿佛刚从水里捞上来一般。我们到对面的小卖部买了两瓶豆奶,打开,“咕咚咚”一口气喝得精光。从口腔到嗓子再到胃肠,一片清凉,十分舒爽。
经过这次长跑,黄大贵温顺了许多,他是个聪明人,他已经看清了我的身体素质。而且,我是班长,他是新兵,我管他是天经地义,这是部队里的规矩。
在我的父亲打电话让我回去相亲那天,我向部队请了假后,同时向黄大贵借了一套西服。这是他新买的,才穿过一次。我是第一次穿得像个绅士,打了领带,穿上了皮鞋,模仿着大人物的样子“呱呱呱”地踱来踱去。我问黄大贵,你看我这样子好看不好看?
黄大贵连声夸赞我,说我真帅,这回相亲一定能把那女孩迷倒,绝对!
这狗日的尽捡好听的话说,让我又一次心花怒放。
整整一个晚上,我都没有怎么合眼,我不知道那位女孩长得是什么模样,心地是不是善良。想着想着,我还是睡着了。
相亲那天,我没有穿军装,我正穿着黄大贵的西装,打了领带,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第一次穿正规的西装,让我很拘束,甚至连路都走不好了。同去参加相亲的还有我的母亲和姑姑,姑姑一路上老笑我太紧张,让我放松些。母亲也告诉我,这位女孩的家离我的村庄只有三里多路,女孩与我年龄一样大,都属虎。媒人是父亲的挚交,我见面要喊他大爷。我们被安排在村南一位远房大哥家里见面。
女孩穿着一套淡蓝色牛仔装,脚穿白色运动鞋,身材很匀称,我第一眼便觉得她比我仿佛还要高一些。她的面容姣好,皮肤略黑,扎了个马尾辫,看起来很是清爽。女孩很大方地自我介绍叫玉莲,并不时的偷看我几眼,看得我心里怦怦直跳。我们一家坐在东侧的长条板凳上,女孩和她的母亲坐在西边的长条板凳上。男方看女方,女方相男方,大家互相看着,说些农村人常说的话儿,各怀心事。我已经记不清楚那时的细节了,也忘记了自己说了哪些话,依稀只记得女孩没有读过书,或者只读过小学吧。说句真心话,在部队憋了那么久,我第一眼看到女孩其实是有点心动的,甚至有种性欲上的冲动,直到现在我都恨自己的无耻。
世上的姻缘大约皆是命中注定的吧,很多时候是由不得自己的,缘分不到,哭闹无效;缘份一到,骑马上花轿。
我那时在部队正值上升期,有可能跳出农门转志愿兵,甚至有考军校的希望哩!我已经不知自己能吃几碗干饭,甚至有些飘飘然了,这大抵是我没有看上那位姑娘的首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我当时正暗恋一位在驻地附近上中专的女孩江浩。而且我还有一种害怕,就是一旦点头同意了,就不能再更改了的,我非常了解我的父亲。还有一层就是女孩没有读过多少书,对于我这样的“文学青年”来说,以后该如何沟通呢?
因此,对于这桩婚事,我一直都没有点头。回到家里,我曾问姑姑,你看这姑娘怎么样?姑姑说,我也说不上来,关键还是你自己看着喜欢就行。我知道我亲爱的姑姑一直心疼我,从小到大,但姑姑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让我有些失望。晚上,母亲来问我同意不同意,我还是没有点头。母亲对我说,女方一家都没有什么意见,就等我们家的口信了。
我一时居然没有了主意。我不想就这么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事,我不想就这样结束了我的自由自在的青春生活,也不想就这样突然的订下了终身大事。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躺在被窝里,百感交集,甚至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我知道,在那个年代里,有八成的农村青年男女的婚事都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但我最终还是没有同意,便找了个借口,一口咬定说那女孩没文化。
晚上父亲喝完酒回来,气得真喘粗气。他自言自语着,其实是在批评我,说你自己又是什么文化?啊!还说人家没文化!
想想自己,只读了一年半的职业高中,又有多少文化呢?如果不当兵,不也是土里巴叽的农民么?我的心情很忐忑。我知道父亲气得不轻,但我又无法去和他沟通,我只希望时间快点来解决这个问题。
直到第二年我回家探亲,母亲告诉我,玉莲前些天向我要了你的地址和邮政编码,而且她的妈妈还在探听你的口气呢!那一瞬间,我的心仿佛被砂纸划过的感觉。我甚至觉得有些对不起那位女孩。
再见吧,玉莲!去寻找一位能够真正给你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男人吧!
转业回乡的第一年的春天,正是我待分配期间的清闲日子。村庄里还没有连接互联网,我每天都去镇上的网吧里上网,聊QQ,写博客。
那家网吧大约能容纳八十人,上下两层,每层有四个立式空调,保持着很适宜的温度。我很满意这里的上网条件,只是空气很浑浊,常常有股霉味、尘土味、汗臭味以及残食的味道。
网吧里上网的差不多都是青年人,也有不少的未成年人,他们戴着耳麦,一边玩游戏一边互相大声地喊话。我不知道这些年轻人为何这样清闲,他们能玩一整天,有的甚至通宵再通宵。
我家离镇上有五里路远,虽然骑电瓶车不到十分钟,但我懒得回家吃饭,常常从早上一直上到晚上十点多钟。
中午,我喜欢到网吧对面的一家拉面馆吃饭。那家店主姓钢名铁,这是个很稀少的姓氏。钢铁矮壮,平头,很义气,听说以前是个摔跤运动员,获得过省运动会第三名。后来再也没有出过好成绩,便开了这家拉面馆。钢铁的尖椒炒蛋很使我胃口,我每次都让他炒一盘,三两白酒,一碗拉面。&&&
我的精力主要放在了博客上,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要写一篇。更新得快,到别人博客里浏览又勤,所以我的博客也热闹了,渐渐地也认识了几位博友。有时候,我也会关注一些国内国际大事,比如,2月27日看到一则新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国家生效。而那时我正在抽着红塔山烟,吞云吐雾呢!爱抽红塔山,不仅因为价廉物美,更缘于那份广告:“山高人为峰”,听着让人振奋。
而我的QQ一直在网上挂着,有几个老战友偶尔找我调侃几句,但更长的时间里,我的QQ是静止的。
一天下午,大约三点多钟的时间,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一台电脑前,刚写完一篇博客文章。很轻松,很惬意。我点燃一支烟抽着,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法梧树。刚下过一场暴雨,宽大的叶子格外干净,碧绿,甚至还有点点水珠聚在一起,滴下。
我的QQ“咳嗽”了几声,一位叫风月的女孩申请加我好友。我同意了。
一直聊到晚上十点钟我下线。我知道女孩是山东青岛人,比我小四岁,大学毕业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
风月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绘画专业。她的油画作品全被拍成照片,发在她的博客里。我不是和她聊天,就是到她博客里看她画的油画。我对油画很陌生,但还是能够看出表面上的好与不好来。我以自己的审美观点,对她的画指手画脚,不过她非但没有反对,反而觉得我说得有些道理,这让我颇感得意。
&&&&如此一来,我的自信有些过头了,有时候,我还会在风月面前夸一夸自己。我在QQ里发信息给她:“看我是不是有种天生的审美观?”
“看把你美的!真臭美!哼!”风月撒娇着。
“哪天请把我画成一位你心目中的美男子吧?”
“这要看到你人长得美不美才行,你到底什么时候装视频呀?”
此前,我一直骗她说我是在家上的网,家里没装视频。现在这网吧里尽管有视频,但我并不想打开,我觉得视频过后,有时候会让网络里的好友形同陌路。
在我与风月认识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天天都与她聊天凌晨,聊到天亮也是常有的事。我与风月由陌生到熟悉,慢慢地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而且我们之间似乎还夹杂着另外一层感觉。我隐约感觉她有些喜欢我,她也有此感觉。
有一天半夜,我迷迷糊糊中被手机铃声吵醒。接通,“喂!”我听到是风月的声音。
她神秘地对我说,你猜猜我在哪里?
我说,你吓到我了,知道吗?我最不喜欢半夜接电话。你不会就在我门外吧?
也许就在你门外呢!你敢开门吗?她说。
怎么不敢,我现在就去给你开门去,只要你不怕我就行。我哈哈直笑。
告诉你吧!我在西安呢!我看了一天的风景,累死了!
上学的时候西安的风景还没看够呐?
那时吾不是只顾学习嘛!人家是好学生嘛!风月又开始撒娇。
好吧,好吧,你是好学生。说吧,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我,很,很,很想你啦!
真,真,真,真的吗?
骗你小狗啦!
请说清楚点,到底谁小狗呢?
唉,你怎么就不相信我呢?真得想你了。
电话中,我听到风月仿佛要哭的声音。我相信她此刻说的话的真诚。我缓了缓语气说了一大堆要休息好,自己照顾好自己之类的话。
天快亮的时候,我突然听不到风月的声音了,有一阵轻轻地鼾声传来。这丫头!真有意思!我突然想入菲菲了。而又一想,我们天各一方,不会有什么的,一定不会有什么的,网络里全是虚空的
&&&&快到端午节的时候,我接到通知到县民政局开会。会议的内容不用他们讲我都知道,大约就是要么任由他们安置到企业,要么办理自谋职业。现在效益好的企业少,进去了弄不好就要下岗,事业单位吧,没有关系没有金钱又进不去,所以我从一开始就想着自谋职业了。
我提前也找人打听了一下,当十二年兵,差不多能够拿到六万块左右的自谋职业金。我想象着可以利用这笔资金在城里做个小生意,或者在农村承包一些土地种蔬菜。我能够想得开,还是继续当咱的农民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只是我的一些战友心理不平衡,他们认为好不容易熬个志愿兵,能够直接入城市户口,如果不是兵役法改革,进入事业单位是板上订钉的事。
这世界上呐,只有我一个人的心态好,天大的事我都无所谓。退伍安置这事虽然关乎个人前途命运,但在人生长河里终算不上是什么大事,啥事不管干?啥工作不能干?不就是苦累以及待遇高低的区别吗?再说了,比比那些工作大半辈子的下岗工人,我已经很满足了。
大清早,我就坐上了乡镇公交车赶到了县民政局去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因为去得太早了,街上除了一两个清洁工人,就是马路对面的卖豆浆油条的老夫妇了。我在马路上闲逛着,没有喧嚣没有美女的大街很淡,我不喜欢,最起码也应该有位美女从我身边经过让我好养一养眼,让我对未来更充满信心。但除去一辆又一辆掀起阵阵灰尘的汽车疾驰而过外,还是我孤孤单单的自己。
我转到了马路对面,喝了一杯豆浆,吃了六根油条,拍了拍肚子,抹了抹嘴。吃饱了。街上的人多了起来,骑自行车的,开汽车的,地走的,这些代步工具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贫富贵贱的代言。我喜欢看步行的人,因为我感觉我们才是同类。于是我看到了一些背着很大很鼓的书包的小学生,看到了戴着安全帽,身上全是泥点的建筑工人,看到了蹬着三轮车卖菜的妇人。唯有小学生们的脸孔是鲜活的,是朝气蓬勃的,是充满希望的,其他的脸孔都是僵硬而呆滞的,这是长期养成的一张张脸。这也是一张张职业的脸,就像服务员的微笑,医生的冷落,官员的和蔼一样。
我终于等到了上班时间。有几位残疾人,还有一位喘得要命的老人,一个和我一样英俊潇洒留着平头的年轻人,我想他大约也是一位退役士兵。大门一开,我们都涌了进去。我找到了安置办公室,那个姓蒋的主任,自报了姓名,“我姓蒋,蒋介石的蒋,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请大家继续发挥我军的优良传统,听党的话,服从组织……”
他滔滔不绝,口才绝对不比导游差。我真不知道,既然都改为自谋职业了,还要这个安置办干啥?难道专门给有钱有势之人安置?我不管这些了,在一张自谋职业表上签了字,按了指印,然后就到会计室领现金支票去了。
我的十二年军旅生涯,结束于6万元现金支票。我很满足,因为,比种地划算多了。
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选择,让我很是头疼,难以割舍,左右为难。父母年龄一天天大了,他们当然希望我在农村种田。但我还是想到城市里闯一闯,因为我认为一旦我留在农村,这一生恐怕就不会再进城了。
那个晚上,我抽了六十支烟,嘴巴都快熏肿了。我决定进城发展,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子进程太慢,也太艰难。进城即使失败了,还可以退守农村,毕竟自己还有那一亩三分地。
那时,我在一些大城市里发现租书店这一商机,很多地方都开了连锁店,我还装做顾客到多家店里打探一番。问价,看书籍的种类,书架的摆放,店面的招牌,我都一一记在脑海里。
反正我也爱看书,开一家租书店,既租书也卖书,再经营些报刊、影碟,生意一定不会差的。有了这6万块钱,我东奔西跑,书店很快就开业了。
在书店开业前一天,我特意来到镇上的那家网吧,从此以后,我将不会再在这家网吧里上网了,我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新的工作。我坐在我经常坐的电脑前,有些忧郁,有些伤感。掏出红塔山烟来,点燃一支,一边抽一边想心事,同时钓鱼般地等待着风月上线。我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但一直到晚上十点,她都没有上线。那晚我在钢铁的面馆里喝醉了。
我的书店位于颍州城西,在一所师范学院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这是一个很热闹的巷子,卖包子的,炸油条的,卖豆腐脑的,卖卤菜的,挤占了小巷的两侧,经常会有一些豪华的车辆被困在这里寸步难行,汽车司机拼命地按着喇叭,但就是没有人理睬,甚至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一些负重而行的人们已经堵了很久了。
有了自己的书店后,我就不再去摆地摊了,也不用天天防着城管,紧张的生活终于过去。我可以坐在椅子里,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等待着顾客们的光临。我喜欢听港台老歌,所以就经常播放这些歌,音箱冲着店外,声音开得不大不小,但每个路过的人都能清晰地听到。每每看到一些青年男女们从我店门前经过,扭头看一看我的店的时候,我都洋洋自得,我对我的音乐创意颇感满意。
那时,我喜欢坐在店里看来来往往的人。有各个年级的学生,有泥瓦工,有士兵,有老人,有妇人,但我最喜欢看的是美女。尤其是夏天,那些白白的、光洁的、充满肉感的长腿,仿佛有种体香飘来,让我充满很多的幻想。
光顾我的书店的读者大多都是大学生,但我对他们的阅读书目很是不解,他们不仅不看世界名著,就连中国的四大名著也很少看。偶尔会有一两个女学生来借《红楼梦》看,但第二天就还了,我不知道一天时间能读多少,从那时开始,我看到了能在人与人之间互相传染的浮躁。
由于文学书籍越来越少有人看,日子久了,我便把这类书籍放在了最不显眼的位置,而在抬头就能看到的位置,全摆上了那些玄幻小说。从最初的《天魔神谭》、《紫川》到《飘渺之旅》、《诛仙》、《坏蛋是怎样炼成的》,这些都是抢手之货。
在我未开书店之前,我一直认为大学生们是圣洁的,至少文学素养以及文化品位都应该都是很高的,就像当初我的语文老师那样,满腹尽是《红与黑》、《飘》、《唐吉诃德》、《三个火枪手》、《悲惨世界》,满腹尽是四大名著、唐诗宋词。
我感到很困惑,也很迷茫,甚至为我书店的远景有些隐隐地担忧了。
后来,当我看了一部玄幻修真小说《飘渺之旅》后,我才发现这类小说确实颇具吸引力的,就像当年金庸、古龙之于那个年代的我们。《飘渺之旅》是唯一一部让我从头至尾完完整整看完的玄幻小说,情节曲折,想象丰富,我算不是很喜欢,但至少是不讨厌。至于其他,五花八门的现代网络小说,大约都是写作风格散漫,随意,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仙神鬼怪,只要情节能够打动人就成功了一半。有时还可以引入现代的影视、音像、网游等元素,这也使得这些小说愈发丰富多彩起来,想想看,如果你把周星驰的精典对白引入剧情,如果你把小沈阳的搞笑夹杂进来,如果你把赵本山的形态,范伟的憨厚,都一一用你的文字加以装饰,这样的搞笑总会能够吸引大量读者的。
这就是现今之中国的阅读状态。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
开店的日子谈不上辛苦,但很拴人,从早晨八点一直到晚上十点,而且中午也不关店休息。饿了,自己做饭吃,或在附近饭馆里买些东西吃;困了,就躺在椅子里打盹。
有顾客光临的时候,手忙脚乱的,也不会胡思乱想了。但在更多的时间里,书店里就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我很寂寞。我的QQ一天二十四小时全挂在网上,我在等待风月。
我与风月已有240多个小时没联系了。她也不再像以前在深夜突然上线,给我发一个抖动,我的电脑仿佛都颤动起来,颤动的还有我的心。我给黑了头像的风月发了720多条信息,每天固定发三次,但她始终未给我回一条信息。我打她的电话,居然是空号。
我不禁为风月担心起来。同时我也发现我对风月其实是蛮在乎的,可是以前与她聊天时,我全是扯淡的语气啊!我开始讨厌甚至痛恨起自己来,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地打开心窗与她交谈呢?
我把我的孤独与怨恨都写进了博客里。每次写作我都从当时低落的心情写起,没有目标的写作,如行云流水,天马行空。当一篇文章写完时,我再想着给它们起个喜欢的名字,便直接在博客里发表了。我喜欢这样的写作,因为不仅可以排遣我忧郁的心情,有时居然还可以给我增加一点收入呢!
有一天,天津一家晨报副刊女编辑给我留了言,说要采用我的几篇博文。我欣喜若狂!很快给她回了话,请她给我寄一寄刊出的样报。半个月后,我不仅收到了样报,还收到一百五十元的稿费。那一刻,我有些飘飘然了,有一种飞翔的感觉。我甚至以为我是可以靠写作来生活了,像五四时期的那些文豪那样。
风月终于上线了。那又是一个深夜。我已经睡熟,QQ滳滳地响声把我从梦中唤醒。我充满期待,一定是风月,一定是她!
当我看到她又给我发了个抖动窗口时,我兴奋得快要哭了。
我问她为什么这些天不给我回信。后面复制出了满屏的“?”。
她哭了。满屏的哭的头像。
风月告诉我,在这十一天的时间里,她经历了生与死。
我们不停地敲击着键盘,文字不停地蹦出,我们不知疲倦地一直聊到天亮。
一抹新生的阳光洒在我的窗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躺在床上,满眼血丝。我回味着风月的话,想想我们之间的交往,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朋友?不对,应更深一层。情人?不对,连面都没见过。网络情人?也不对,好像交往还不甚达过火。
我越想越感觉心情的失落,空洞,惆怅,甚至迷茫。
风月结婚了,就在十天前。
风月的丈夫野朱是她的高中同学,是个离过婚的男人。在风月考上大学那年,野朱娶了班里最漂亮的女孩。风月是大家公认的第二朵班花。野朱在高一时,就一直缠着风月,即使结了婚,还经常给岁月发些肉麻的短信。
野朱家很有钱,大约是从他爷爷起就是青岛当地有名的商人。野朱是独子,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便进了父亲的公司任副总,这样的位置就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也要奋斗许多年也不一定能够谋来的!
风月的父母已退休,一个弟弟在读高三。就在十天前,弟弟在校门口看到同班同学被三个无赖打倒在地,仍不罢休,继续连踢带踩。他的弟弟一拳把其中一人的鼻骨打碎,经伤情鉴定为轻伤害,被打之人扬言,要么赔偿五十万,要么让她的弟弟进监狱。
风月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靠退休金生活,到哪里弄那么多钱去?如果不满足对方的要求,那么风月的弟弟将进监狱,一生的前途就断送了。风月望着年迈的父母,看着他们绝望的面容,她的心碎了。
风月只好打电话给野朱,因为她知道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野朱张口就说:“不就是五十万吗?小意思啦!我现在就给你提取。”
风月一个劲地道谢感恩:“我一定拼命挣钱还你,下辈子给你做牛做马。”
“哪里还要你去赚钱?俺可怕把你的身子累坏了,下辈子太遥远,俺就想娶你!”野朱乘势说。
风月握着手机的双手僵滞了。她知道野朱是何许人也,不仅花花公子,而且凶暴残忍。第一个老婆就是受尽了他的折磨后才要求离婚的,而且是净身出户,没有要野朱一分钱的家产。
风月的泪把手机湿透了,但最后还是说:“我嫁给你!你快准备50万吧!我随时都可以嫁给你。”
电话那头是野朱的“哈哈哈哈”大笑声。而这头全是风月的泪。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一)
风月的嫁人,让我的情绪很低落,仿佛有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我承认,我喜欢风月,喜欢网络里的那一个深夜给我发抖动窗口的调皮的风月。
又是连续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看到她,我多么渴盼她上线啊!每个深夜里,我都坐很晚,在网上等风月。我的博客里的文字又丰富了很多,但全是忧伤的文字。我关掉灯,抽着烟,看那一闪一闪的红光,我想像着此刻的风月是快乐还是在忧伤?
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真正最威风的就是金钱了!有了它,你就可以风光十面,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没有了它,你只能看着别人的风光,想买什么但只能眼睁睁地看别人买。
我的书店生意日渐兴隆起来,多少给我一些安慰,毕竟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影碟生意也不错,尤其是周末,总有一对对青年男女来租影视剧,或者买几张CD唱片。
这些青年男女大多都是师范学院的学生,在这条巷子里租房居住。买起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男男女们就同居了。他们的思想观念很开放,结合得快,分开得也快。有一个男生给我的印象很深刻。他长得既高又帅,但找个女孩长相一般,而且男生很温柔地对待她,很多时候一点骨气都没有,很奴性地跟着她。后来,我听那女孩说她老爸是XX市财政局长,我顿时明白了。因为我认识的一个朋友,长得也很帅,找了个老婆矮胖,但他靠着岳父的地位现在当上了物价局局长。原来,婚姻还可以当作梯子来使用的,尤其对于屌丝或者苦逼男人来说。
我也能看到男生经常换女生,或者女生换男生,就像新买的衣服一样,隔三岔五地换穿一件,找一找新鲜的感觉。当然,在我看到的所有换同居对象的男女,都不是因为长得帅或者漂亮,而是因为他们有银子,总能大把大把地花,一点也不心疼。
我仅有的一点理想中的纯洁的爱情,也渐渐地消失了,我对爱情越来越失望。尽管我已过而立之年,而且依然单身,但我却并不相信有一天会有爱情落到我头上。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二)
&&&张爱玲说过,“磨难太长,人生太短”。三十岁前读时尚未觉得,但三十岁时再读这句话时,千百滋味交集,陡生许许多多的感慨来
,如果把人的平均寿命画成一线段,然后再按十年为一段,一段一段的分开,再在人生的中间点个黑点——这个快接近一半的黑点就是我的年龄了。往前看,再往后看,感叹一声人生太短,对往后的时光倒是愈发得珍惜起来了呢!
转眼又到初秋,而“秋老虎”也真是咬人,前些日子因为下雨所以清凉了许多,但天刚一放晴便又热了起来。而我早晨出门时还特意换了件较厚点的西裤,回到家时全身如蒸桑拿一般,索性甩去短袖T恤衫,光着膀子做饭。午饭其实很简单,昨天烧的五花肉没吃完,还剩了差不多一大碗,切了一个土豆一个洋葱,肉一分为二算是炒了两盘菜,一盘肉烧土豆一盘洋葱烧肉。
破天荒的没有喝酒,这是近段日子以来的头一次。夹块瘦肉放入口中,再扒一口米饭,实在是香。而在以前,除了酒味就是辣味,掩盖了其他的美味。但有酒有辣椒就已很不错了,如果再有一头生大蒜更好,这是我对美食的最大爱好。我天生爱吃辣的,以至于当年参军刚到部队时,战友们看我吃整个的干红辣椒还以为我是湖南人或者四川人呢!不喝酒的时候,饭吃得也快,三下五除二一碗米饭一扫而光,热量进入体内全化作了汗水,对着电风扇猛吹。
中午的阳光正浓,比红辣椒还辣,原本拥挤的街巷里空荡荡的,有几家卖卷馍或者凉皮的小商贩坐在遮阳伞下打起了盹。原本我是要午睡一会儿的,但自从感觉自己已是人到中年那一刻起,突然对时间珍贵了起来,性怕虚度了每寸光阴,总想着多做些事情来。于是,在书架前转悠了一会,其实还在寻找那本我所喜欢的《郁达夫散文集》,这也是近年来我惟能读下去的书。但巡看了几遍都未找到,倒是看到了一本《徐志摩散文集》和一本《当代名家散文集》。前者是我在桂林旅游时,在阳朔入住宾馆后觉得无聊,傍晚到对面一座中学门口的一家书店买的。一则是想再读一读《桂林山水甲天下》这篇文章以对次日的渡江之旅多些感觉,另一则就算当作是他乡之旅的深夜里的一种催眠剂。而这本书一翻开就让我爱不释手,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是早早就拜读过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但他的散文我还真得没有读过,在那长达八天的旅游中,在中巴车上,在火车上,甚至在景点的石凳上,我都捧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尤其喜欢那篇《我所知道的康桥》,读了好几遍呢!尤其喜欢那校园里的意境描写,让人心生许多感慨来。而今,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时,居然不想再读了,觉得有些惆怅,最终还是拿起了那本《当代名家散文集》翻看起来。
这是一本差不多涵盖了近代中国著名作家的散文合集,刚看了看目录,看到那一篇篇我所熟悉的文章的题目以及作家的名字,就让我很是心动。前两篇都是张爱玲的文章,一篇是《公寓生活记趣》,另一篇是《私语》。读第一篇时正值兴致勃勃,看那些小人物们被她写得惟妙惟肖,而且她还不时冒出些妙语,让我对她的生活情趣多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但读第二篇时,还是有些犯困,才读了两段,眼皮就开始想打架,索性便坐靠在书架上两条腿放在另一个圆凳上打盹。睁开眼时再读,也能够衔接得上,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这种阅读方式来。
我还有一种阅读习惯,就是开着音响读书。选张自己喜欢的CD歌碟,把音量开得适中,然后找本自己喜欢的书,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书,两不误。看得有些疲劳时,把书放一放,专心听会音乐;音乐听腻时,把耳朵收起认真看会儿书。长此以往,以致于走进书店的读者们都笑我真会享受,有的甚至是带着羡慕的目光来的。其实他们又哪里懂得我的忧伤,我的难处呢?充其量只不过是自我解忧寻找另一种慰籍罢了。大抵是与我的喝酒有些相像的,既可以附庸风雅又可以消愁,让我仿佛生活在一种如梦似幻的境界里逍遥自在。
我倒是很希望永远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呢!但现实的生活终究是现实的,你不可以逃避,也不可以自我麻醉,唯有选择面对。生活就像一场马拉松比赛,你在中点前落后了,一定要在后半段比别人更努力,更坚持,甚至一口气都不能喘。幸好,生活比马拉松更富有情趣,更多姿多彩,更有回旋的余地,有时候,惊喜总在刹那间。
在苦短的人生里,我们唯有要做的就是珍惜时光,其实,我已经在这样做了,包括我的读书,我的做事。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三)
时间是下午15时30分,窗外的阳光灿烂得像化了靓妆女人的脸,明亮,洁白,颇为养眼,且心情自然也会畅快许多。为了能够较好地衔接《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一)》,我又一次打开了这篇文字看看,并给留言的朋友们作了回复,便开始了那段仿佛已经很古老的回忆,像一架年久失修的风车,在风中发出吱吱哑哑的声响;如果非要配一段音乐的话,我想最合适的莫过于二胡了,绵延悠长的音律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就是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我掀开了那段只有青春没有爱情的岁月。
在我当兵的前三年里,我是没有女人缘的。因为部队里明文规定不准和驻地青年谈恋爱,这像筋骨咒一般卡在战友们的头上,尽管如果,还是有敢于顶风作案者。其实这样的青年男女之间的恋爱并不只是现代,记得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中的男主人公之一金波就是因为在驻地和藏族姑娘“谈恋爱”而被开除回乡的。在部队的营盘里,一般战士是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异性青年的,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军训倒是最好的机会。而我一直都是走背运的,几次团里组织给大学生军训都没抽到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战友带着满脸阴阴地坏笑武装整齐地走进大学校园。
在我当兵的那个时候,几乎每年大学生军训都会发生一些青春浪漫而且辛酸的故事。有一些帅气的战友总会惹来女生们的目光的,那是青春的目光,是不夹带任何功利的目光,所以有的女孩会奋不顾身地追求战友。每每军训结束,会有很多女孩流泪,战友的军装上会涂满各种色彩的签名,甚至是唇印,呵呵,有些女生就是这样得疯狂,一种让人感动一生的非常可爱的疯狂。
每每看到战友们捧着女生们的小礼物,还有那件带着签名的军装,总让我羡慕不已。而更让我羡慕的是以后的军旅生涯里,他们会经常收到一些大学女生的信,经常躲在操场边的厕所里读信。而那时,我最渴望的事莫过于能有位女孩给我写信了,在那以后我开始参加广播电台的交友活动,而且还加入到了当地的一家茅屋文学社,虽然我是如此之渴望,但并未能如愿以偿。唯有在那无数个梦境里收到女孩的来信,看着那娟秀的字迹,信封未启,而人已幸福得泪流满面了,一长串列车的笛鸣声和铁轨的撞击声把我从梦中惊醒,耳边的“轰隆隆”、“轰隆隆”的铁轨声渐行渐远,而我只能在深夜里独自惆怅。
这是一段埋藏心底的秘密,也是一段比少年维特更烦恼的日子。直到现在,我发现我的心理随受能力颇强,大约是缘于那段忧郁的日子,忍耐与忍受孤独随行,像一位行走沙漠的苦行僧。所以,当崔健的摇滚乐大流行的日子里,我非常迷恋,特别是那首《苦行僧》。我常常一个人大声的唱着: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却不知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 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
就请你吻我的嘴.&”。
阳春三月,我收到了在外地读大学三年级的表姐的来信。那个春天让我享受到了亲情的温暖,我喜欢表姐的文字,喜欢她的关心和忠告。表姐说她知道军队训练的辛苦,让我唯有选择坚强,还在信中附带了台湾歌手郑智化的《水手》全歌词。那时满大街都是这首歌曲,我也是非常喜欢,而表姐的鼓励让我忘记了一切烦恼,其中自然也包括少年维特式的烦恼。
渐渐地,我的脑际淡忘了女孩的影子,多了一些大海的背景,我时常感觉我仿佛就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搏击风浪,像一名真正的水手那样。
表姐在其后的来信里给我推荐了一些阅读书目。而我选择了台湾作家的《罗兰小语》,这是一套让我受益终身的书。诸如什么“淡行好事,莫问前程”,让我视若珍宝,还有其他诸多解忧祛烦的文章,读过之后仿佛经受到了一场洗礼。现在看来,虽然这套书的某些思想看来有些“消极”,但当你得不到某种东西的时候,也算是一种阿Q式的自我安慰。
一口气写下了这么亢长乏味的文字,又有多少读者朋友能够坚持读下来呢?能够读下来的朋友我要说声谢谢。我不知道这样的叙述方式到底还有没有价值,但我还是愿意坚持写下去。“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在这里,我要说“我写博客,不问结果”。
只是,那个在我青春岁月里时常现于脑际的女孩还没有出现,我也非常想尽快让她出现,但我又没有找到自认为比较合理的理由和合适的文字。不过,接下来的故事她就该出现了。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四)
自从写下了第一篇《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后,到现在居然写了十二篇,现在要写的是第十三篇了。晚上抽了闲时间把以前写的文字看了会儿,感觉很差劲,简直差劲到了极点。我很沮丧。但我并不想把它们删除,因为我发现这些文字就像我的孩子一样,虽然丑陋,甚至不争气,但终归是我的种,是我下的蛋,我不爱它们谁还爱他们?
于是,我决定继续写下去,至少现在是。在我喝了一口红星二锅头后,一边欣赏首自己的文字,一边还是很惊叹自己的勇气的。这是我的一个坏习惯,若去追问何时养成的话,我也说不明白,但我只知道在我当兵前还是不喝酒的。
我的这个坏习惯就是,当我在思考的时候,不论在哪里,只要身边有红星二锅头酒,我都会高举着酒瓶,嘴对嘴“咕咚”喝上一口,然后再思考。有时看书掉眼泪或者写作很绝望的时候,我会“咕咚咕咚”喝上好几口。我的这种坏习惯,大约就像很多作家一边抽烟一边写作那样。当然,我也边抽烟边写作,但那种感觉不如这二锅头来得更猛烈!
刚开始写这篇小说时,还不敢把此篇文字的标题定性为纪实文学或者小说,是因为自己还是水平有限,怕人笑掉大牙,所以就把题目定为(纪实文字《我的博客我的生活》)。虽然是纪实,但我并不想把我自己的全部生活完全照搬地拿出来晒晒,这样的文字注定是寡然无味的,因为我的生活再普通不过了,也再平淡无奇了。所以,我还是想像鲁迅先生“杂取种种人成一人”那样来纪实我的生活。
既然是我的博客我的生活,也就注定了这篇文字要用第一人称来写作。第一人称写起来非常亲切,但也颇受限制,写起来会很困难,这一切皆因为这个主人公就是“我”。不过,莫言写作不是喜欢用第一人称吗?那篇《蛙》还获了诺贝尔文学奖了呢!
不谈这么多与主题关联不大的事情了,还是进入《我的博客我的生活》第2章吧。近来一段日子,墨西哥的甲型H1N1流感闹得整个世界都有些人心慌慌,有的人还拿出了1918年的西班牙杀人流感来作对比,更是加剧了人们的担心。也许这是一些负责的机构或者人员是想以史为鉴来提高人们的防患意识,但也许还会有一些国家或一些人会以此来加剧国际间的震荡,有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理,在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下,这种流感病毒无疑又会使这次金融危机雪上加霜。其实你把过去中国流行的SAS病便拿出来比较一下,是哪种病毒更厉害?为什么那时候没有人提西班牙杀人流感?
有时候,一些事情是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的。但现在来看,甲型H1N1流感应该并不可怕,现在的医学比1918年发达了多少谁心里都清楚,而且那时候的药品以及防护措施等等都不能与今天可以相比。如果再恐惧这种病毒就真的是杞人忧天了。
昨天晚上看了一会央视新闻频道关于甲型H1N1流感的访谈,我又一次看到了国内医学权威钟南山院士,他看起来依然那样青春而充满活力,特别是他满口洁白的牙齿,我想他肯定是不抽烟的,人们都说医生是很注意自身保健的,而我也从那一刻开始有些想戒烟了,我也想到他那个年龄能够拥有他现在一样的身体。
我的抽烟其实是从部队开始的。在我当兵的前三年,我只是象征性地抽一支战友们扔过来的友情烟,点燃,叨在嘴里吸,也冒烟,但就是没有那种享受感,而且也不从鼻孔里出烟,每吸一口就吹掉,惹得战友连呼浪费,说我是浪费一棵小草。我笑着说,我才不会像你们这些兵痞那样天天斜叼着烟呢!“呵呵,你别把话说得这么早,总有一天你会离不开它的!”战友的表情颇像一位预言家。
没想到,真被战友言中了,后来我的烟瘾越来越大,戒了数次都未成功。在我当兵第四年快要结束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女孩,并爱上了她,她是我一直自认为的恋人。只是这次不是暗恋,比暗恋上升了一个档次,最起码我开始了直接的接触,像朋友一样的交往,而有时候看来这一切又像是一种友谊,有时候看来又不像,倒像是一次恋爱。直至现在,我都认为那是恋爱,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恋爱。虽然有时候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想啊想,这倒更象是一种友谊。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永远都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就像我与那位女孩之间的那段交往一样,是友情,还是恋情?也许到我老死那一天,我都不一定能弄不明白。但不管怎样,我都会用一生来铭记那段温情的日子,用一生来铭记!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五)
我的书店从早上一直到中午,生意都是清淡的,很多时候是一个人也没有。生意差不多从下午开始,晚上的生意最好,三三两两的顾客进进出出,我的书店看起来也很热闹。虽然现在网络已经很遍布,但人们的阅读习惯似乎并没有多大改观,还是习惯于捧着书本来看,倦了,或者困了,随时扔在旁边,而随时又可以拿起再读。于是,一些喜欢看书之人,书桌上,床上,茶几上,甚至厕所的马桶旁经常会散放着几本书,随时皆可拿出阅读。
每当店里人少的时候,我会挑出一本喜欢的书流览,早些时候我看得还是很用心,而且也很能坚持,只是后来很难再像以前那样投入,翻看几页再也不想看下去,但静坐的时候终是很无聊的,于是过会儿又再次打开书页。就是这样,每晚我都要看店到十点钟左右,而我的阅读在约也能延续到那个时候。
如若要这样算下来,一年下来我该要读多少书?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也有心情低落的时候,也有心烦忧意乱的时候,每每此时是再也不想碰书,只好打开音响听一听音乐,在我看店的时间里,听音乐的时间居多,看书的时候很少。
晚上打烊后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对着淋浴洗了个澡,又对着镜子看了看肌肉,虽然有了一层脂肪但还算满意,于是紧攥双拳做了几下组合拳的练习,方才感觉心绪稍平。泡了一杯牛奶,拿了五块饼干步入书房,之所以不敢喝茶,完全是因为怕下半夜睡不着而误事。打开电脑,看看墨西哥流感有没有新情况,再看看体育的,娱乐的新闻,然后再看看彩票开奖公告,最后才打开自己的博客看看。
昨天我已在博客里说了,要叙述一下青春岁月的一段感情,我要把那个女孩从我的记忆深入邀请出来的。每想及此,都让我心跳不已,仿佛初次和女孩相约见面的那种感觉。那个女孩让我至今都难以忘却,时常会想起她,虽然她美丽的面容随着岁月而变得越来越模糊,有时甚至根本想不起她长得什么榜样,但现在如若再相见,我定能一眼认出来,只是如果再过些年月,当她成了老太婆,当我成了老头儿的时候,还能再认出来吗?肯定不会的了,一定不会再认出来,每每念及此事,都会让人唏嘘感叹人生,甚至暗自泪流。
静夜里,当我对着电脑竟然打不出来一个字,就那样静静地坐了会,吃完了饼干,喝光了牛奶,但心情却乱糟糟的,努力回忆着那位女孩的样子,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仿佛就立在眼前。而现在她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在这样的一个静静的深夜里,她会偶尔念我吗?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六)
风月再次上线那天是星期五的凌晨,由于有场我喜欢的西甲联赛,我正坐在电脑前等着看直播。风月照例抖动了一下对话框,但我已经感觉她的力度仿佛不似从前,包括心情的热度。我既兴奋,又有种凄凉的感觉,最终还是兴奋占据了上风。
你还好吗?我快速的敲下了这句话。
风月好久都没有回话,我望着空白的对话框发呆,我不知道她现在是怎样的心情。
那个死鬼又在外面鬼混,定是又不回家了。风月说。
他对你好吗?我问。
不好。刚结婚时,他对我还可以,但日子长了,就恢复了他原本的样子。吃喝嫖赌他都干,我最恶心的是他居然还带女人回家过夜。我看到视频里的风月哭了。哭得很伤心。
我心软,最怕女人流眼泪,尤其是我身边的女人。风月的泪,让把我的心情洒湿了。
我说,你可以跟他好好的沟通沟通了。
风月说,我和他不知说了多少次,但他就是我行我素,被我说急了,他还打我。有一次抓着我的头往墙上撞,血流一地。呜呜呜……
我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该怎样劝风月,也不知道风月该样面对未来。在金钱面前,很多人失去了人性,不再是人,还有很多人迷失了人性,像一只只迷路的羔羊。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七)
我生活的这座城市连续有人买彩票中大奖,先是600多万,过了两天又中了一个800多万的。一下子,这座城市像煮沸的开水一样。
我非常羡慕那些中大奖的人,其实羡慕他们的人有很多,也包括我的一位从公安部门退休的忘年交老陈。今天中午他打电话给我,开玩笑地问我这大奖是不是我中的?我说,哪有那好运气呢!
老陈笑呵呵地说,下次你也搞个500万大奖。
我说,你以为是搞女人呢?要知道,中个500万大奖可比搞女人难多了。
电话那头,老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说你小子,还真会形容呢!
我说,如果我不会形容的话,还怎么立场当作家写作呀?
我们又是一通大笑。时光就在这电话声中流逝了,富了中国移动,快乐了我这样的小人物。&&&
闲扯了这么我的文字,关于我的那位心中的漂亮女孩,朋友们也许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其实连我都感觉这连篇累牍的文字是那么的枯躁了,大约已有读者对我说了,像读公文。哼哼,公文就是那么枯躁吗?
还是回到我当兵生涯吧!我的这位漂亮女孩本来认识的是我的好战友王一鸣的,他给她带军训认识的。就在王一鸣到文汇大学带军训的当晚,他便神秘兮兮地把我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嘴巴紧贴着我的耳朵,仿佛整个火热的嘴唇都贴到了我的耳朵上,哈出来的热气弄得我的耳朵痒痒的,而且满嘴的烟味让人发晕。我那时还不会抽烟,嘴巴很干净、清新,哈出来的气味略带些甜甜的味道。呵呵。这是我自己臭美。
“有什么事快说!这样神经?!”我连忙缩进被子里。但王一鸣还是在我的旁边低声说在文汇大学他带的那一个中队里,有一个叫芳芳的姑娘,高挑,面容清秀,带着一副近视眼镜,真好看!“这世上好看的女孩太多了!你能遇到而且喜欢她是你的福气!就看她对你是不是感冒了。嘿嘿”我把头伸出来带着调侃的语气应和着。但我还是被王一鸣说得心里有些痒痒的,仿佛一群蚂蚁在急躁的爬来爬去,愈发羡慕他有这么一个好差使,虽然在太阳底下晒,可我在团里训练也是天天晒呀,可天天陪着这些美女们一起晒,那就是另一种甜美的感觉了。
王一鸣是山东人,和我同年入伍,身材高大,皮肤黑黑的,喜欢吃大蒜,几乎每天都要吃,再加上他烟瘾大,所以嘴巴里天天都是一种非常难闻的气味。他为人很热情,很豪爽,是个典型的山东人性格。我们从新兵连一直到分到新的连队,都是在一起,所以我们的关系就显得非同一般,心里有什么事情都是先告诉对方。
那段军训的日子,王一鸣显然很高兴,每天晚上回来,他都是笑呵呵的,仿佛吃了蜜蜂屎。而且比从前也讲究了许多,衣服每天都是很干净,而且晚上回来还要叠好放在枕头下压出一些棱角出来。这样,王一鸣看起来确实精神了许多,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军训很快结束了,王一鸣那天晚上回到连队脸有些红,据他说和学校领导喝了几杯酒,而且衣服看起来像一个叫花子,上面涂了各种色彩的签名,后背上一并排有十多个口红印。呵呵,我笑了起来,狠狠地捶了一下他结实的胸脯说:“你小子艳福不浅呐!”让这么多小女生为你疯狂。哼哼,兄弟真是羡慕死你了!
王一鸣高兴得快晕了,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音乐盒,拨了一下开关,是一段非常优美的乐曲。他斜着眼脚尖随着音乐轻轻地击打着地面,得意地说:“知道这是谁送的吗?是我的芳芳,我的女神送给我的!”说完,对着那个音乐盒轻吻了一下,不知是不是碰到了开关,音乐一下子停了,弄得王一鸣大惊失色,慌忙翻过来掉过去看看是不是弄坏了,再动了一下开关,音乐再起,他方才轻出一口气。惹得我和战友们哈哈大笑。
(记实文字)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八)
时间的流淌就像城西的河水一样,不分昼夜。细心之人还能听到潺潺的流水声,而更多的人只知道吃喝玩乐,关注房价又涨了多少,关注自己买的第二套或第三套房增值了多少。我坐在书店里,经常能够听到人们谈房子的事情。每每此时,我都感觉很反感,有时烦得要命,我就掏出红塔山烟来,点燃一支,仰躺在椅子里看烟圈。我一个进城的农民,肯定买不起房子,我住的房子是租的,我的书店的门面是租的。仅此两项每月就会花去我不少的银子,我能不能持久地在城里呆着都是个问题。所以,每每听到人说房子的事,我就会生气,一生气的时候,我准会抽烟。一支接着一支,直到一包烟烧尽,又浪费了我几块碎银。
一大早,经常来我店里租影碟看的那几位农民工急匆匆地走进店里。他们说,快要回家秋收了,买几部电视剧回家看。一个夏季的曝晒使得他们的皮肤更显黝黑,更显精练,微微渗出的汗珠,像健美运动员涂了一层油一般。我看着他们很快乐地挑选影碟,这才发现时间过得真快,我来城市也有几个月了。农民工们的返乡,给我的生意也造成了一些影响,因为有不少的农民工喜欢租书看,他们一走,每天的收入自然也就减少了。
大约是上午九点多的样子,天气突然热了起来,店里拥挤的书架更显躁热。我打开风扇,风速调到最大。风声大得很夸张,但并不是太凉快,不过,有风总比干耗着强多了。我也开始想,如果能够装个空调就好了,可我的流动资金已不充足了,只有等到来年再装吧。我极力想静一静心,便从书架里取出一本喜欢的散文集来读。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
母亲说,你上次相亲的女孩玉莲妈还在问你呢!我看你还是同意了吧!你爸不好意思说,让我来劝劝你。
我说,我现在不想谈这事,我只想先把生意做好。
母亲说,人家玉莲可一直在等着你呢,自从你们相亲后,她再也没有和任何人相亲,算起来,她等了你整整八年呐!况且,你们都是三十岁的人了,你现在又是农民,玉莲也是,门当户对,你们不正合适吗?
我有些生气,但我永远也不会对我的母亲发脾气。不过,从母亲一口一个玉莲来看,我想母亲和父亲可能是都已经相中了那位女孩的。我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央求母亲,你和爸爸就给人家一个干脆,说我有对象了不就行了么,也让人家姑娘死了这条心,找个好男孩嫁了吧。
最后,母亲告诉我,玉莲已经做好了打算,她也要到颍州城里打工,或者做生意,大约秋收农忙过后差不多就会过来。
我不明白母亲话里的意思,我也不知道那位女孩的真实心思,但我想我与那位叫玉莲的女孩一定会有些故事的,我们的缘分仿佛还真得未尽。
(记实文字)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十九)
晚上,我打开电脑,本想把这篇小说再往前推进的。但想想白天母亲的话,想想玉莲也即将到来,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没有心思再写这篇小说了,胡乱地浏览着一些网页,就像大街上流浪汉一样晃来晃去。突然看到了一则车祸的新闻,一场车祸令八人丧生,看着那些沉重、血腥的照片,让我感觉很是压抑,甚至有种恐惧感袭来。心里仿佛被压了重重的一块石头,堵得我喘不过气来,仿佛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人生到底是什么?而命运又将是如何?有时候,在天灾人祸面前,人的生命脆弱得像纸一样,一点点风就能吹翻,一点点沙子都能压垮。所以,我要说人活着就该好好地生活,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有些身外之物倒是可以放下的,就像金钱,权势,名誉和地位。如果你天天想着这些,必然会让你身心俱疲,一天不放下,你一天不轻松。
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可以放下的呢?人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吗?我处于深深地矛盾中。我想着玉莲,如果我们在某个时候突然相遇,然后交往,也许还能产生一些情感来的。但现在呢?我对她是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连她的模样我都记不起来了,我只记着那一身淡蓝色的牛仔服,那个晃来晃去的马尾巴辫。
八年了呀!与她那次相亲后,确实整整已八年,这是多么漫长的时光啊!我记得八年里,玉莲每年仿佛都给我写几封信的,可都让我狠心地扔进垃圾桶,连看都未曾看过。唉,这八年她不是一心一意在等我吗?还是她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小伙?过去的一切都恍如梦中,未来的一切我又是不得而知。我发现我居然有些心软了,如果玉莲一直在痴痴地等我八年的话,我想我也许会被她俘虏的!毕竟,八年的时间,中国人浴血奋战打跑了小日本子啊!
我边抽着烟边想着心事,本来是想继续写《我的博客我的生活》的,而且我也越来越发现我写的文字像小说了,而且我肚里的故事也仿佛越来越多。也许有一天,我真得能够写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这可是我一直的梦想啊!“我”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很普通的一员,但我想把“我”加以塑造,我也想在我的这部文字里同时展现一些人物,那些我身边的我最熟悉的人。
毕竟,写小说于我来说是非常陌生的,我不知道我能写成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到底能走多远,因为此前我在博客里尝试写过小说,中途放弃了。而此前我在稿纸上也是曾写过近百页的,后来也是放弃了。而这次,我用《我的博客我的生活》命名,这样也许更好写一些,因为当某天我的故事情节实在发展不下去了,我就写一写我的生活,感悟,或者对现实,对人生,对世间万物的一些看法,这样来看,这部文字应该可以长期写下去。生命不息,写作不止。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二十)
阴郁的早晨让人很不放心,“嗨!这TMD的鬼天气随时会把你淋成落汤鸡的!”我模仿着霍尔顿·考尔菲德的语气对自己说。这已是初冬的早晨,突然来袭的冷空气弄得人们措手不及,气温低得足以冻紫你的红唇,如果你还要风度而不要温度的话。
我加上了一件ADIDAS运动外套去城郊的图书批发市场进书,大约有十公里路,我还要在九点钟之前赶回来开店营业,所以每次总是急匆匆的。幸亏出门时带了一把雨伞,当我刚拐到第一个路口时,雨就落了下来,伴着风,很冷。我边骑车边举着雨伞,行走在风雨里,我感到浑身都冰凉冰凉的。路旁尽是和我一样的骑车行人,只是他们的骑车、打伞动作显得比我更熟练,身手也更敏捷,不时会有一些超过我。
我依然保持着惯有的车速,不算快但也绝不慢,双腿的运行很有规律,像微风中的风铃一般来回荡漾。我以为,在这样的一种速度下,才不会出一些交通事故,遇到紧急情况总是可以提前握手闸的。
因为这鬼天气,我回到店里晚了十五分钟。当我刚打开卷闸门时,一位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走了进来。“请稍等一等,我把卫生打扫一下。”我冲着她说。
我一向都是早晨打扫卫生,一天的瓜子壳、果皮、纸悄散落一地,每天晚上我要么听音乐,要么看书,要么在网上写博客。但我就是懒得打扫卫生,我总是把这项工作留在第二天来干。
“我是来找你的。”那位女孩转过身来,轻轻地说。
“找我?”我满头雾水。我看到的是一张端庄,略微有些黑的陌生似乎又有点熟悉的脸,似曾相识。
“哈哈,你一定忘了,一定忘了。”女孩似乎有些失望,脸上泛起一点淡淡的忧伤。女孩说这话的时候,声音越来越小了。
“我是玉莲!”女孩突然果断地说。
“啊!玉莲?”我仔细地看了看她,想起了那次母亲在电话里说过的话,“你请坐,我给你倒杯水喝。”
“不用了,我刚吃过饭。早晨5点钟坐车,到颍州才8点10分,按你妈妈给我的地址,我就找到这里了。”玉莲说话的时候很平静,一直很平静,我能看出她一直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应该是长期如此才能有这样的镇定。
“我帮你打扫吧。”玉莲抢过我的笤帚清扫着。
我一进间愣住了。玉莲难道就这样天天呆在我店里,直到我同意我们的婚事么?而我就非要答应她么?如果不答应她,我是不是太绝情了?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海盘旋,我的心很纠结。
玉莲扫完地,又把我的店里的桌子椅子用毛巾擦了擦,连书架上她也擦了个遍。等她忙完时,我看了看墙上的闹钟,差不多快十一点了。
玉莲额上渗出细微的汗珠,有几缕头发粘在前额上,她抹了把汗,把那几缕头发理到耳后。我时我才看清玉莲的脸,已经不似第一眼看她时那么黑了,确切地说,她是红脸,属于那时故乡农村女孩所特有的肤色,因为长年劳动的结果。
因为这样的天气很少有人出门,店里的生意冷冷清清,一直没有顾客登门。玉莲站在离我一米多远的地方看着我。我躲避了她的眼神,坐在椅子上,为了表示镇静,我掏出红塔山,点燃一支。
玉莲突然冲我低吼了一声:“张大卫,你混蛋!”
我手一哆嗦,烟掉在地上,扭过头来问她:“怎么?你骂我混蛋?我怎么就混蛋了?”
“你让我等了你八年!”玉莲说,“可这八年来你一直像乌龟王八蛋一样躲着我!”
“我又没有让你等,我当时只说不同意这门婚事的,做人要讲道理,怎么着,你赖着我了?”
“我就是赖着你!我就在你店里吃了,在你店里住,我看你敢撵我走!”
我又重新点上一支烟,不说话,深吸了一大口,然后有两股浓烟从鼻孔喷出。每遇事时,我总会抽烟,在烟雾缭绕中,我似乎才能冷静下来,就连写作也是,抽烟才有灵感。
我默默地抽着烟,玉莲也不再言语。店里一时间静了下来,我们仿佛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呼吸声。
我缓缓地对玉莲说:“请你好好想一想,那时只是相亲,我们只见过一次面,难道就非要我爱你不成?”
“我不是非要你爱我,我只是在等你一句话,一定是你亲口对我说:‘我不喜欢你!’,八年来,我等的其实就是你的这句话。”
“唉!你真是爱较真!这又何必呢?”
“当年我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你是一名军人,我想军人就该有军人的胆识和气魄,既然你不喜欢我,你也一定会当面对我说的。”
有几次,我都想对玉莲说“我不喜欢你!”这五个字,但都开不了口,我的嘴巴仿佛被胶粘住了一般。我的心里更是百感交集,我人生之中的一个辉煌已经过去,现在我是一个进城做小生意的农民,已经三十岁的我还会再有辉煌么?以我目前之条件,要房没房,要钱没钱,要车没车,要工作没工作,娶媳妇恐怕都很难了。我甚至都想答应了玉莲,毕竟两个人比一个人好,最起码没有那么孤单。
就在我这支烟即将燃尽时,玉莲说:“我要走了,我要到皖东北商贸城去了,姨妈在那里做服装批发,我去帮忙,顺便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生意做一做。”
“那我们?”我还未把话说完,玉莲已走出店外,“我会抽时间来看你的。”
我望着玉莲远去的背影,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我的博客我的生活(二十一)
我是个怀旧之人,经常会想起过去的那些人,那些事和那些风景。
是不是我已经老了?常听人说,只有老人才会经常怀旧,才会咀嚼那些逝去的岁月。
这场雨一直下着,在“刷刷刷”的细雨声中,我仿佛进入了一种幻想之中。一会儿想着风月,一会儿想着在军营时认识的那位女孩,一会儿玉莲的影子又浮了上来。
我其实是很喜欢雨的,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喜欢看雨,听雨,喜欢把手伸出去接雨,喜欢在雨中漫步,也喜欢在雨中撒野。但这场雨,让我没有丝毫的喜欢,我仿佛成了一只被雨淋湿翅膀的麻雀,孤单地躲在檐下,既找不到同伴,又不知未来是什么样子。
我一个人坐在店里,望着外面的雨。雨幕不断变密,一个个披着雨衣、打着雨伞的行人闪过,一辆辆轿车驶过,我的眼前越来越迷茫了,仿佛全是雨。忽然想起了在军营认识的那个漂亮女孩,那也是在雨季,不过,那是个细雨霏霏的春天。
那是我到部队的第三年,我在团部当通信员兼打字员,每天要打印整个团机关的所有文件,另外一件事就是每天要到邮局寄送很多的信件。那年春天的雨仿佛很多,雨季也很漫长,绵延不绝的雨丝总搅得人心都软软的,仿佛一团棉花糖,我经常能够闻到一股股霉味,尽管离梅雨季节还很远。
我已经和战友王一鸣分开快一年了,他依然在那个连队,只是他已经当上班长了,整天负责全班的训练,值勤,皮肤晒得更黑了,而且青春期最美的肌肉让他练得愈发结实,肱二头肌,腹肌,一块块隆起着,特别是当他训练过后,伴着汗水,比那些涂上健美油的专业健美队员还要显得专业,连长经常夸赞他说:“这个狗日的!队里的肉都让他一个人吃了!”憨厚的王一鸣嘟囔了一句:“你练一辈子也练不成我这样!你是妒忌。”一次连长夫人来队,正好看到了光着膀子在练擒敌拳的王一鸣,当场就给了连长一个难看,拍了拍连长微微鼓起的小腹说:“你看看你这个油肚!”惹得战友们嗷嗷直叫!连长当即红着脸大吼:“今天训练到此结束,解散!”至于那天后来他们的事情就不得而知了,但他们确实都是很恩爱的夫妻,直到现在,已经转业到地方公安局的连长经常还陪着爱人散步,他们的生活很浪漫,也很随意的平静。
先抛开连长一家不说,就让他们过一过宁静温馨不乏快乐的日子吧。还是要说一下王一鸣,因为我与那们女孩的故事是从他开始的。大约是一个周末的傍晚,王一鸣打电话找我,开口就说有好消息告诉我,他说,这个星期天要带芳芳来看看我。我说,你们来不来看我,对我来说算不得什么好消息。王一鸣“呵呵呵”的坏笑着说,与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芳芳的同学,一个很漂亮的才女。最后在他挂完电话之时,故意拉长了声调像团长一般地重申:她可还没有男朋友哦!
(纪实文字)我的博客我的生活(二十二)
相比基层部队,团部机关工作虽然繁杂,但不那么辛苦。每天清晨随着全体机关人员出操,然后就是和一般单位一样8小时工作制,只是我在打字室工作常常要加班打印一些材料。由于不再风吹日晒,我的皮肤逐渐变白,衣服天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且剪得很短的头发上还经常喷一些雅倩摩丝,使得激情青春更显得精神百倍,且也很有型。高兴的时候,我来个三七小分,有时候又来一个全部上梳,那个时候,我的发型比十七岁女孩的春秋服装变换得还要勤,我喜欢这样的一种感觉,一种近乎孤芳自赏的感觉----这不仅仅只是属于女人的专利。
&&由于闲隙时间很多,无聊的日子呆久了,我慢慢地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以此来打发这些无处发泄的漫长的青春的日子。星期天,没有了公务,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读书,春天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种阅读状态,而且没有人打扰,只有窗外槐树上的几只鸟儿时常与我为伴,在我阅读的时候为我歌唱,为我喝彩。&我早已把王一鸣说的所谓“好消息”丢到一边,只顾在书本里取乐。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我习惯的宁静。我手里拿着书打开了房门。
王一鸣带着芳芳还有一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视野,虽然我曾幻想过见面的场景,但他们的到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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