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别歧视视是现实需要还是观念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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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是现实需要还是观念作祟
  文/晏扬 
  近日有两条关于性别歧视的新闻:一是,因对一些高校按性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做法不满,两名妇女权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高校名单以及相应依据。教育部回复称,高校部分专业限制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满足特殊行业或岗位对特殊人才的需求。二是,民间公益人士郭彬向福建省人社厅举报称,厦门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近三成职位报考要求“仅限男性”,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
  一个是在升学中限制女生录取比例,导致女生录取分数线明显高于男生,另一个是在就业中将女性排除在部分岗位之外,招男不招女,这两种做法都涉嫌对女性构成性别歧视。当然,有人并不这样想,而认为这仅仅是有些岗位只适合或者更适合男性,这种区别对待仅仅是现实的客观需要,男女各有所长,社会分工不同罢了——这种说法一直以来都是性别歧视强有力的辩护词,事实果真如此吗?
  教育部并没有列举哪些院校、哪些专业出于何种原因限制女生录取比例,所谓“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虽然令人心生敬畏,却也让人不明究里。根据此前的报道,一些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限制女生录取比例,不知这与“国家利益”何干,即便是指这些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与外交翻译有关的工作,但翻译工作更适合男性吗?恐怕说不通。再举一例:笔者当年就读于一所军队院校,该院校是师范性质的,所学专业也是普通高校都有的专业,但男女招生比例被严格限定为10比1。我们毕业后都是到各军校当教员,教的是普通专业,显然无所谓更适合男性还是女性,却为何限制女生招收比例呢?
  就厦门市公务员招考而言,诸如“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仅限男性报考,看上去是客观需要啊,这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啊!但是,谁说这些岗位绝对不适合女性呢?航天员这个岗位很特殊,似乎是男人的专利,但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女航天员飞上天。实际上,公务员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厦门市近三成公务员岗位禁止女性报考,于法无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男女就业平等,需要厘清的是,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工种或岗位都有男有女,甚至男女人数相当,而是指男女“机会平等”,都有参与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哪怕真的更适合男性,但也要向女性敞开大门,让女性与男性公平竞争,谁有能力谁上,而不能事先剥夺女性参与竞争的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女性不适合这些岗位。男性若在与女性的公平竞争胜出,这是择优录用;而事先就拒绝女性参与竞争,这就是性别歧视。
  由此观之,升学、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往往并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它不是出于现实的客观需要,而更多的是观念作祟、习惯使然。毋庸讳言,相比很多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的性别歧视是较为普遍和严重的,一些人的歧视观念根深蒂固,以至于积非成习、积习成是、习惯成自然,甚至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带头破除性别歧视,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切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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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评哈佛被诉:种族歧视又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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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评哈佛被诉:种族歧视又作祟  弗格森枪击案尚未平息,美国种族歧视问题再次引发关注。最近,知名学府哈佛大学被告上法庭,美国一非营利组织指责其歧视亚裔学生。   其实,美国高校的亚裔歧视并非第一次引发媒体关注。追根溯源,还要从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平权法案”说起。当时,美国的民权运动促使国会制定该法案,以保证少数族裔在教育和工作上的权利。然而受益的少数族裔群体中除了非洲裔、拉美裔和土著印第安人之外,亚裔等移民却没有被包括在内,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相关官司时有发生。   目前仅有部分大学取消或者修改了一些涉嫌“逆向歧视”的招生规定。短期内,可能还有不少亚裔学生会被哈佛等高校拒之门外。   种族歧视是美国历史上极不光彩的章节。二战后,美国民权运动的发展,使种族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曾发表著名演说《我有一个梦想》。可是半个世纪过去了,美国社会对少数族裔有形和无形的歧视依然存在。   据路透社网站日报道,跟其他族裔相比,警察更袒护白人。纽约市在万次警察街头拦截检查中,超过85%针对黑人和拉丁裔人群。少数族裔被执法部门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另外,少数族裔在就业方面同样受到歧视。美国劳工部统计数据显示,白人失业率远低于非洲裔和拉丁裔;亚裔和非洲裔重新就业所耗时间明显长于白人。   虽然其他族裔和白人一样对美国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境遇却如此不同。这就不难理解美国为何会发生白人警察枪杀黑人青年事件。   当然,在某些时段,少数族裔的地位是引起“重视”的。民主党和共和党通过多年竞选斗争,越来越意识到少数族裔选民的重要性。在刚刚过去的美国中期选举中,少数族裔选民成了两党激烈争夺的对象。还有一名共和党重量级参议员开通中文竞选网站,希望借此获得更多华裔选民的支持。   只是,这些美国政客在获得选票的同时,请耐心倾听少数族裔的呼声。肖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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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晏扬 
  近日有两条关于性别歧视的新闻:一是,因对一些高校按性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做法不满,两名妇女权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高校名单以及相应依据。教育部回复称,高校部分专业限制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满足特殊行业或岗位对特殊人才的需求。二是,民间公益人士郭彬向福建省人社厅举报称,厦门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近三成职位报考要求“仅限男性”,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
  一个是在升学中限制女生录取比例,导致女生录取分数线明显高于男生,另一个是在就业中将女性排除在部分岗位之外,招男不招女,这两种做法都涉嫌对女性构成性别歧视。当然,有人并不这样想,而认为这仅仅是有些岗位只适合或者更适合男性,这种区别对待仅仅是现实的客观需要,男女各有所长,社会分工不同罢了——这种说法一直以来都是性别歧视强有力的辩护词,事实果真如此吗?
  教育部并没有列举哪些院校、哪些专业出于何种原因限制女生录取比例,所谓“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虽然令人心生敬畏,却也让人不明究里。根据此前的报道,一些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限制女生录取比例,不知这与“国家利益”何干,即便是指这些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与外交翻译有关的工作,但翻译工作更适合男性吗?恐怕说不通。再举一例:笔者当年就读于一所军队院校,该院校是师范性质的,所学专业也是普通高校都有的专业,但男女招生比例被严格限定为10比1。我们毕业后都是到各军校当教员,教的是普通专业,显然无所谓更适合男性还是女性,却为何限制女生招收比例呢?
  就厦门市公务员招考而言,诸如“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仅限男性报考,看上去是客观需要啊,这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啊!但是,谁说这些岗位绝对不适合女性呢?航天员这个岗位很特殊,似乎是男人的专利,但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女航天员飞上天。实际上,公务员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厦门市近三成公务员岗位禁止女性报考,于法无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男女就业平等,需要厘清的是,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工种或岗位都有男有女,甚至男女人数相当,而是指男女“机会平等”,都有参与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哪怕真的更适合男性,但也要向女性敞开大门,让女性与男性公平竞争,谁有能力谁上,而不能事先剥夺女性参与竞争的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女性不适合这些岗位。男性若在与女性的公平竞争胜出,这是择优录用;而事先就拒绝女性参与竞争,这就是性别歧视。
  由此观之,升学、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往往并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它不是出于现实的客观需要,而更多的是观念作祟、习惯使然。毋庸讳言,相比很多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的性别歧视是较为普遍和严重的,一些人的歧视观念根深蒂固,以至于积非成习、积习成是、习惯成自然,甚至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带头破除性别歧视,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切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性别歧视说到底是观念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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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说到底是观念作祟
性别歧视说到底是观念作祟
日期: 09:26: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日齐鲁晚报
  □晏扬  8月29日有两条关于性别歧视的新闻:一是,因对一些高校按性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做法不满,两名妇女权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高校名单以及相应依据。教育部回复称,高校部分专业限制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满足特殊行业或岗位对特殊人才的需求。二是,民间公益人士郭彬向福建省人社厅举报称,厦门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近三成职位报考要求“仅限男性”,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8月29日《京华时报》、《法制日报》)  以厦门市公务员招考为例,诸如“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仅限男性报考,看上去是客观需要呀,这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啊!但是,谁说这些岗位绝对不适合女性呢?航天员这个岗位很特殊,似乎是男人的专利,但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女航天员飞上了天。更重要的是,公务员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厦门市近三成公务员岗位禁止女性报考,于法无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男女就业平等,需要厘清的是,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工种或岗位都有男有女,甚至男女人数相当,而是指男女“机会平等”,都有参与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哪怕真的更适合男性,也要向女性敞开大门,让女性与男性公平竞争,谁有能力谁上,而不能事先剥夺女性参与竞争的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些岗位不适合女性。男性若在与女性的公平竞争中胜出,这是择优录用;而事先就拒绝女性参与竞争,这就是性别歧视。  由此观之,升学、就业中的种种性别歧视,往往并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它不是出于现实的客观需要,而更多的是观念作祟、习惯使然。<INPUT style="DISPLAY: none"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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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世上本没有绝对平等,看你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目前中国男人要结婚,丈母娘问你房车有吗,收入多少?岳父质疑你拿什么给她女儿幸福?你在看到男人的机会多的同时,有看到男人肩上的压力重吗?
  文/晏扬 
  近日有两条关于性别歧视的新闻:一是,因对一些高校按性别划分录取分数线的做法不满,两名妇女权益人士要求教育部公开所批准的限制性别录取高校名单以及相应依据。教育部回复称,高校部分专业限制男女招生比例,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以满足特殊行业或岗位对特殊人才的需求。二是,民间公益人士郭彬向福建省人社厅举报称,厦门市2012年秋季公务员招考近三成职位报考要求“仅限男性”,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
  一个是在升学中限制女生录取比例,导致女生录取分数线明显高于男生,另一个是在就业中将女性排除在部分岗位之外,招男不招女,这两种做法都涉嫌对女性构成性别歧视。当然,有人并不这样想,而认为这仅仅是有些岗位只适合或者更适合男性,这种区别对待仅仅是现实的客观需要,男女各有所长,社会分工不同罢了——这种说法一直以来都是性别歧视强有力的辩护词,事实果真如此吗?
  教育部并没有列举哪些院校、哪些专业出于何种原因限制女生录取比例,所谓“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虽然令人心生敬畏,却也让人不明究里。根据此前的报道,一些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限制女生录取比例,不知这与“国家利益”何干,即便是指这些学生毕业后将从事与外交翻译有关的工作,但翻译工作更适合男性吗?恐怕说不通。再举一例:笔者当年就读于一所军队院校,该院校是师范性质的,所学专业也是普通高校都有的专业,但男女招生比例被严格限定为10比1。我们毕业后都是到各军校当教员,教的是普通专业,显然无所谓更适合男性还是女性,却为何限制女生招收比例呢?
  就厦门市公务员招考而言,诸如“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仅限男性报考,看上去是客观需要啊,这些岗位更适合男性啊!但是,谁说这些岗位绝对不适合女性呢?航天员这个岗位很特殊,似乎是男人的专利,但无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有女航天员飞上天。实际上,公务员并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厦门市近三成公务员岗位禁止女性报考,于法无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男女就业平等,需要厘清的是,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工种或岗位都有男有女,甚至男女人数相当,而是指男女“机会平等”,都有参与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海洋执法科员”、“劳教管理工作科员”等岗位,哪怕真的更适合男性,但也要向女性敞开大门,让女性与男性公平竞争,谁有能力谁上,而不能事先剥夺女性参与竞争的机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女性不适合这些岗位。男性若在与女性的公平竞争胜出,这是择优录用;而事先就拒绝女性参与竞争,这就是性别歧视。
  由此观之,升学、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往往并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理由,它不是出于现实的客观需要,而更多的是观念作祟、习惯使然。毋庸讳言,相比很多发达国家,目前我国的性别歧视是较为普遍和严重的,一些人的歧视观念根深蒂固,以至于积非成习、积习成是、习惯成自然,甚至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状态。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带头破除性别歧视,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切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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