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农业部土地确权规范登记45问出处是哪里?是农业部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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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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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攻坚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化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河政办电〔2017〕4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7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大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攻坚年行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中攻坚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确权质量与工作进度并重的原则,强化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农户承包地块坐落和面积的复核、农民签字确认、规范档案整理、数据入库整合汇交,规范检查验收等重点工作,确保2017年全县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为深化我县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承包农户可颁证率目标任务。2017年6月底,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发证率达到95%以上。
  (二)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目标任务。2017年12月底,全县完成档案材料的规范整理工作。
  (三)成果数据汇交目标任务。2017年11月中旬,各乡镇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向县级数据库汇交和试运行;11月底,完成全县成果数据质检、整合,并汇交市级数据库;12月底成果数据汇交到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
  (四)工作成果验收目标任务。2017年12月底,完成县级自检验收和市级核查验收,并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质量。对已经完成二轮公示的古河、大化、六也、百马、古文、江南、雅龙、板升、七百弄等9个乡镇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程序、农户地块是否错漏、面积是否准确、农户签字公示、&一户一档&和村民小组相关档案资料(含电子版)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和技术标准;数据资料填写是否存在错漏。对不符合工作程序、农户地块和档案资料错漏的,组织乡村干部和群众配合技术服务公司做好纠正错误、修改完善等工作。修改完善后的纸质档案材料要与电子版档案资料数据信息一致,做到一户一档和综合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和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事关全县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普及千家万户,涉及千山万弄,内外业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需要一支专业技术力量监督检查确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因此,要聘请一家正在从事承包土地确权工作、具有测绘甲级资质的技术服务公司,作为我县土地确权工作的监理公司,承担我县土地确权的监理工作,确保我县土地确权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达到农业部的要求。
  (二)开展档案规范整理,确保土地确权工作档案准确完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规范整理和数字化工作量非常大,任务相当繁重,县农经、档案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指导乡村干部开展查漏补缺,全面收集一户一档和乡村组综合档案材料。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乡镇,尽快开展规范整理各类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资料(包括电子版),并进行扫描数字化入库,及时形成规范完整的确权工作成果档案。同时,做好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经费预算,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材料规范整理。
  (三)制定各乡镇向县级数据汇交时间表,加快乡镇数据入库汇交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好各乡镇成果数据向县级数据库汇交的时间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根据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建立数据库,按照农业部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和纠错工作,尽快完成农户承包地地理信息和承包经营权权属数据入库工作,将经质检合格后的数据向县级数据库汇交。
  (四)落实专业技术单位,汇交整县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数据。
落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按照农业部、自治区有关成果数据汇交规定进行数据整合(包括数据整理编辑、数据转换、数据拼接汇总)等工作,做好乡镇之间以及相邻县的测绘工作底图接边,形成全县一张图,并将成果数据汇交到市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
  (五)建立健全验收制度,抓好土地确权工作专项成果验收。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科学制定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检查验收方案,对已经完成农村土地确权任务的乡镇及时开展成果验收自查,重点检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落实情况、调查成果完成情况、登记成果完成情况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完成情况等&四要素&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完成县级自检验收后向市级申请核查验收。对自行开展航拍的11个乡镇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山东中煤物探测量总公司提前做好&航拍工作底图&的质检和成果验收。组织做好 &承包地块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等两项工作。其中,&承包地块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要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做好全县开展&承包地块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的经费预算,落实工作经费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工作。
  (六)建立安全保密制度,强化土地确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数据量大、信息交换频繁,其中的测绘成果资料涉及国家秘密,事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信息系统建设中,要建立健全信息资料安全保密管理监督制度,强化安全保密措施,严守保密工作规程,妥善保管资料信息,安排有保密管理专职人员,规范数据信息资料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与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农村土地确权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协议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保密协议,确保管理信息系统和有关纸质档案信息资料安全,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七)规范确权证书印制,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证书及时到户。按照自治区土地确权证书要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发放到农户手中的部署要求,要做好新版经营权证印制计划和发放工作时间安排。一是使用自治区统一印制的证书。自治区将严格按农业部《第2330号公告》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样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经〔2016〕2号)的规定,对投标新版证书印制的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按规定的步骤进行统一招标。我县使用中标公司印制的证书,确保证书质量。县农经部门要按照农户地块数量规划好页码,防止页码不足或过剩。二是严格证书的发放。证书发放要严格遵守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和手续,必须在全县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建立县级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完成县级确权成果质检和县级确权自检验收、市级核查验收后才能全面发放证书。证书发放前一定要对摸底调查、查田勘界、审核公示、数据库质量检测完善合同、健全登记簿等环节,农户每块承包地的坐落、面积和权利归属等关键信息以及发包方代表签字审核、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等关键手续进行认真核查,核实无误后由承包方代表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签字领取。为摸索证书发放工作经验,我县选择古河乡作为证书发放试点乡,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发放时间安排表,确保证书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八)强化农业领域改革,促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要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契机,引导农民互换并地,&小块并大块&,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引导土地经营权向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双高&糖料蔗基地流转;充分应用土地确权所取得的成果,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做到确权赋权与权能实现一起抓,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探索权能实现的有效形式,实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九)抓好工作进度上报,提高土地确权工作信息报送质量。要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业部季报、自治区月报和市级逢十报等报表的按时报送工作。要在每月底上报工作进度的同时,报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情况的文字汇报材料,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介先进典型。县土地确权办的主要领导要把好上报进度和汇报材料质量关,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日前)。制定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攻坚年行动工作方案、具体专项工作计划、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落实测绘监理、档案规范整理、成果数据整合汇交和成果验收等所需工作经费。
  (二)全面完成承包农户可颁证率任务(2017年6月底前)。5月底前全县完成可颁证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前全县完成可颁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建立安全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2017年6月底)。按照农业部、自治区有关农村土地确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与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四)完成成果数据整合汇交工作(2017年12月底)。6月底前,落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成果数据汇交工作,完成2014年试点乡镇确权成果数据质检、入库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全县成果数据质检、整合,并汇交到市级数据库。12月底前,全县成果数据汇交到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
  (五)完成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2017年12月底前)。7月底前,完成2014年试点古河乡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材料规范整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2015年试点大化镇和六也乡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材料规范整理工作;12月底前,全县完成档案材料的规范整理。
  (六)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验收(2017年12月底前)。6月底前,制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检查验收方案,7月底前,确定&承包地块测绘成果&专项检查验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8月底前,完成2014年试点古河乡的成果验收自查自评工作,并申请市级核查验收;10月底前,完成2015年试点大化镇和六也乡的成果验收自查自评工作,并申请市级核查验收;12月底前,完成全县自检验收和市级核查验收,并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合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合力推进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二)加强确权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农经部门要提前谋划,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测绘监理、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包括数字化)、成果数据整合汇交和&承包地块测绘成果&专项验收等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并及时报送县政府审批,落实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将村(组)土地确权工作经费拨付到位,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用好、管好各级财政投入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专项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
  (三)加强业务宣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层层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要分别举办乡、村干部和专业技术员培训班,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督促各技术服务单位要保证队伍稳定,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技术员学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有关法规政策、工作程序、档案材料规范样式和填写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的工作素质和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已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2017年政府工作督查活动,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各乡镇要尽快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季度按照督查综合评分排名,由县人民政府对排名在全县后2位的乡镇进行约谈。一年内累计被约谈两次以上或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将扣减该乡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分数。通过强化督促检查倒逼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2017年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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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定于日(星期三)上午10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最近这段时间,社会都高度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当中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其中说到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承包到期再延续30年,我们想知道农业部门对此有什么具体安排?对确权工作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谢谢。
  张红宇:中国的问题说到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说到底是土地问题,改革开放到今天39年了,如果说农村改革有一条主线的话,这条主线始终是紧扣着土地制度展开的,包括最近一个时期,农村的经营制度、产权制度,还包括其他制度改革推进,我以为都是在土地制度推进的基础之上予以拓展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刚才记者同志讲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面,明确提出我们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第二轮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这都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里有明确要求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相关要求,我以为基础性的工作是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到几个要点,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完善包括在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都跟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好此项任务,对推动“三权”分置,包括完善相关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包括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都有基础性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安徽小岗村视察工作的时候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其中就明确提出深化农村改革主线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什么关系?这个关系就表现在怎么稳定农户拥有地及其所有的情况之下,保护好农民的承包权,加快推进经营权在适当范围内有序流转,推动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土地规模化、专业化,包括下一步标准化的相关资源配置要求,做好这项工作,确权登记颁证是基础。家家户户拥有的土地、拥有的耕地到底面积有多大,位置在什么地方,流转出去以后能不能收回来,流转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流转以后对经营者来说,能不能放心大胆的投入?这都与我们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高度相关。
  所以,记者同志谈到这个问题,我以为这几个问题应该联系起来考虑,确权登记颁证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这项工作搞好了,“三权”分置,无论作为承包户拥有的承包权,或者新型经营主体需要的经营权,相关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我们讲在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个相关制度安排才可以落到实处。所以,这项政策宣布以后,利好的消息让深感欢欣鼓舞。
  前不久,我陪同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到贵州宣讲党的十九大的相关精神,期间跟农民群众、跟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面对面的展开相关交流,老百姓和新型经营主体感觉政策宣布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他们吃了长效“定心丸”,我想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颁发一个土地的身份证,我以为是一个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登记颁证工作。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开始,国家将给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人颁发新证。这关系到村集体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现以问答形式解答当前确权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问:土地二轮承包后,家庭内部农户分户后如何确权登记?
答:对家庭内部因分家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分家手续的承包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承包耕地的地块、面积及权利义务,并报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确权登记,土地登记簿上新分户户主名称应注明原承包户户主姓名。如果子女与父母分户后,父母单独立户,即使父母的承包地由其子女代耕,不管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其&证书&均应颁发给父母(即户主)本人,父母均过世后,发包方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但对承包地收益可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问:互换、转让承包土地后,如何确权登记?
答:二轮土地承包后,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自愿将承包地进行互换、转让的,书面手续齐全,按互换、转让后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三问:原承包农户户主发生变化后,如何确权登记?
答:二轮土地承包后,户主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现有户主姓名确权登记。
四问:流转土地和撂荒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承包户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或业主的承包地和无力耕种的撂,应坚持原有承包关系不变,按原承包方进行确权登记。
五问:举家全部迁出户口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户,以及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承包地,重新发包后再登记颁证。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不得收回承包地,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六问: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如何确权登记?
答: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七问:原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承包地,是否能确权登记?
答:对原已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多享受承包地奖励的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期内暂不调整,仍按原奖励后承包地确权登记,但原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收回的除外。
八问:农户自留地(含自留山),如何确权登记?
答: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九问: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地农户是否应该享受机动地?
答:第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农户因各种原因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整户自愿书面申请放弃除外),而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将其承包土地发包给了其他农户,现无地农户又要求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地的,可用机动地给予调整解决,无机动地的允许其排队候地。
十问:已报减占地的农户,如何确权登记?
答:因退耕还林、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占地后已依法报减的各类占地,要严格按照各户报减的面积调减到农户和地块。对农户核减占地后,集体经济组织用机动地进行了补划的,要调减农户原承包地中已占地的地块及面积,增加补划的地块及面积,再按现有的实际地块和面积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十一问:公路征(占)地、水库消落占地等,国家已进行安置补偿的土地,是否可以确权登记?
答:凡已依法报减的公路征(占)地、水库消落地等,国家已进行了安置补偿,但农户仍在耕种的,该土地所有权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作为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
十二问、农村公益事业占地,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补偿?
答:农村公益事业占地,未报减,但又无法复耕的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有收入的村社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合理补偿,无收入补偿的,可由村社按照规定程序民主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十三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二轮依法发包的承包地外,剩余机动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在第一轮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原预留的帐面机动地中,已按人均或其他办法划分到各户的土地,可以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未划分部分,以机动地性质发包给个别农户或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确权登记,不得向承包机动地的农户和其他经营者确权登记。
十四问:农村夫妇离婚后再婚的,如何确权登记?
答: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又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分得了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收回原承包地;如果在新居住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确权登记颁证。承包期内,农户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准许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十五问:举家外出户承包地如何登记核实?
答:集体经济组织应尽力通知承包户主或代表返乡,无法返回的,可由承包户寄回书面委托书,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委托书为依据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确权登记。对无法联系的举家外出务工农户的荒芜承包地,也要由清理核实小组进行清理核实和张榜公示,待其外出务工回来完善确认签字手续后再予以确权登记。
十六问、原父母子女之间轮换工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按二轮承包政策规定,轮换工户口已迁回原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耕种其换出子女的承包地,至今仍保留了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在本轮承包期内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十七问、对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十八问:被征(占)地农户全户农转非后剩余部分的承包问题。
答:由于各种建设需要征(占)承包土地,农户家庭中有一部分承包土地被征(占)用后还有部分承包土地未被征(占)用,且该农户已经全户农转非的,对被征(占)地农户的未征(占)用的部分承包土地,应当按照现在未征(占)用的部分承包土地的实际剩余面积、边界、空间位置确权给原土地承包农户。
十九问:关于工业园区征(占)地后土地如何处理?
答:因工业园区发展需要征(占)用地,对已经依法办理完备征(占)用地相关手续,并已经进行了征(占)用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征(占)地相关手续至今尚未完善,但承包土地已经被征(占)用的,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
二十问:农户在承包土地上修建水产池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农户在承包土地上修建水产养殖鱼池或农户将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业主发展水产养殖修建养殖池等占用土地的,如水务部门至今尚未颁发水利工程产权证书的,按原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确权登记。
二十一问:原承包户新增加人口,可否登记在证书上?
答: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二十二问:农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
答: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等单位,并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二十三问:农村子女考上大学,户口转到学校,在校期间是否也应登记在证书上?
分享到:相关土地分类:6453人有用7501人有用6927人有用7554人有用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在各地陆续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关乎我们生活的地方,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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