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归纳经济学 科斯定理家科斯的两个不同年代的经济学 科斯定理思想

经济学家科斯生前对中国的十大忠告,凡是中国人都应深思!
来源:凤凰网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交易成本理论提出者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于2013年以102岁的高寿去世。科斯在81岁时戴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他的“科斯定理”被概括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直接影响了张五常、周其仁等中国经济学家。同时,他还以一个英国经济学家的身份在美国关注着中国经济改革,以自由主义的经济学观点对中国经济问题提出忠告,字字珠玑,其言无价。
一、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只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私企是非常懂得如何应对这些交易费用的。如今,私企最大的挑战是,他们仍然遭受着种类繁多的政策和政治歧视。他们很难进入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所控制。
要抛开为私企设置的种种限制。只要私企(或任何企业)是依法运营,就该享有自由。如果一些经济行为体不遵守市场原则,市场经济就不会成功。必须去除所有加诸国企的特权,让私企得以自由竞争。
二、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只要交易双方可以自由讨价还价并达成交易,那么市场行为就可以发生。中国的情况是,政府宣称了对土地的拥有权。国家必须允许土地的事实所有者——多数情况都是农民——进入市场。这样,国家可以通过收税在土地交易中获得很大利益;同时,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将其自身排除在市场之外。
中国在土地交易方面的所作所为,应该叫做单方面获取。这显然并不是市场行为。
政府参与土地交易导致腐败猖獗,带来大量失去土地者的抵抗,这在中国已经被广泛报道。
三、中国应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问:深圳发布了一个土地双轨制文件,允许深圳农村变卖集体所有的工业用地。你认为,这是否为中国土地政策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方向?
科斯:深圳的政策显然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是一个辽阔而多元化的国家。一种方法或许在一个地方能取得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中央政府应该鼓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不同方法,打造一个自由的土地市场。
四、在中国,教育和税收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
不平等在任何自由市场经济中都不可避免。考虑到中国的庞大以及地区多样性,基尼系数高也在预料之中。争议的核心在于,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中国市场经济,其深层问题是什么。
比如教育和税收制度,在最发达国家都发挥着强有力的抑制不平等的作用。在中国,两项制度都加重了不平等。只要社会流动的大门是打开的,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对自己的未来、自己孩子的未来有希望,那么不平等本身就并不是问题。
五、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开错了药方,需要反思
在发达国家,更替水平生育率被设置为,每位女性平均生育2.1个孩子。长远来看,独生子女政策并不可持续。另外,保证政策的实施过程,一向是高成本且充满暴力的。随着一个国家的富裕,女性也趋向于自愿降低生育率。今天没有必要来强制执行如此严苛的政策了。
独生子女政策不仅削弱了中国劳动力数量,还降低了其质量。研究已经表明,独生子女政策实行之后出生的中国儿童,其社会技能被迫变低。当然,其影响也在经济之外有所体现。它在基本社会结构上,也严重削弱了家庭。
六、“边缘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发生的令人瞩目的市场转型。然而,不是中国政府,而是我们称之为的“边革命”,将私人企业家和市场的力量带回中国。
饥荒中的农民发明了承包制;乡镇企业引进了农村工业化;个体户打开了城市私营经济之门;经济特区吸纳外商直接投资,开启劳动力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所有这些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边缘力量”。
七、中国经济学者要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我相信经济增长的秘诀是分工,研究分工就必须考察真实世界。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呼吁我的同行们从黑板经济学回到真实世界。不过没有什么效果,我的同行们似乎不大愿意听我的劝告。中国有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那么多优秀的经济学者,哪怕只有一少部分人去关心真实世界,去研究分工和生产的制度结构,就一定会改变经济学。我始终对中国寄予厚望!
八、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人类社会到处都存在着腐败。过去50年间,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常常听到市政官员的腐败新闻。伊利诺伊州的两任州长现在都身陷牢狱。我的同胞、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公爵解释得很清楚: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政治体制是透明的,如果权力由法律来约束,如果任何权力的滥用都可以追溯责任(自由媒体和独立司法体制,因而是需要的),那么腐败就不会威胁到秩序和稳定。
不管是政治改革、法制改革,还是体制重建,叫法无所谓,中国必须让其政治权力服从于法治。
九、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
“具备批判思想、愿意挑战权威,而又宽容、虚怀若谷的公众,是自由思想市场发展的沃土。”
中国没有理由比韩国、日本或美国缺少创意。只要中国开放思想市场,允许大学独立、自治,给私企以与国企同等的待遇,中国就会迅速在科技方面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我收到过许多中国读者的来信。经常被问的是,“科斯教授,为什么没有中国科学家被授予诺贝尔奖?”对此,我真的无法回答。
中国已故的物理学家钱学森也许提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答案,在与温家宝总理会面时,钱学森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大学在1949年后没有产生一个世界级的原创性思想家或有创见的科学家?”
钱学森之问帮我回答了中国读者向我提出的问题。而就钱先生的问题,我却有个答案,那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
开放、自由的思想市场不能防止错误思想或邪恶信念的产生。但历史已经表明,就这一方面来说,压制思想市场会遭致更坏的结果。
一个运作良好的思想市场,培育宽容,这是一服有效的对偏见和自负的解毒剂。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错误的思想很少能侵蚀社会的根基,
威胁社会稳定。
“钱学森之问”清晰表明,一个充满活力的思想市场不仅是学术卓越的一个先决条件,也是开放社会和自由经济不可缺少的道德和知识基础,没有这样的思想市场,人才的多样性必将枯竭。
十、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
我是一个出生于1910年的老人,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和许多事情,深知中国前途远大,深知中国的奋斗就是全人类的奋斗!中国的经验对全人类非常重要!
“我今年98岁,垂垂老矣,不知道还能够活多久,随时都可能离你们而去。希望在你们,希望在中国。我相信你们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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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导读:21岁的文章,81岁得诺奖,101岁依然对中国命运忧心忡忡。诚如科斯所言:在我这个年纪,生命已然吃力。若不是有重要的话想对你们说,我就不会发言。他要对我们说什么?为何在微博刮起旋风?
我有重要的话想对中国说——如今中国经济面临着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
只要你坚信自己的观点,你就要极力维护你的观点,宣扬你的学说,直到你的观点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一天。这是学术独立的惟一途径。
相关言论:
1910年出生,英国经济学家。科斯因对经济的体制结构的研究成果,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毕生之憾 未踏中土
一位中国学者对科斯的学术研究作出这样的总结:迄今没有写过鸿篇巨制,所有文章加起来不过十多万字,却开启了三个新的学术方向。
科斯通过了大学先期入学考试,在决定主修科目时,因为拉丁文和数学成绩普通,他不得不放弃历史和化学两优异科,转而主修商业。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科斯的论文才开始被大量引用。及至1991年,将他推上诺奖领获台的是
21岁写的一篇习作,那时他81岁。
这样一位西方经济学家,甚至从未到过中国,但是他自掏腰包,
组织有关中国经济制度变革的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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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缺乏思想市场是经济险象根源
&& 经济学家 张五常
科斯和在他前后被引进中国的经济学家相比,他的影响力更为持久。
&& 经济学家 周其仁
凤凰网财经全体同仁祝科斯生日快乐
日是科斯101岁生日。科斯被誉为新制度经济学之父,科斯定理石破惊天,并于1991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对中国情有独钟,他说“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不仅万众瞩目,而且极端重要。为中国奋斗,就是为世界奋斗。”凤凰网财经全体同仁祝科斯生日快乐!
科斯的中国梦:思想创造全球中心
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开放、自由的思想市场,不能阻止错误思想或邪恶观念的产生,但历史已经表明,就这一方面,压抑思想市场会遭至更坏的结果。一个运作良好的思想市场,培育宽容,这是一副有效的对偏见和自负的解毒剂。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错误的思想很少能侵蚀社会的根基,威胁社会稳定。思想市场的发展,将使中国经济的发展以知识为动力,更具可持续性。这样,假以时日,中国将成为商品生产和思想创造的全球中心。[]
科斯获颁诺奖
科斯提出“商品市场”和“思想市场”两个概念。科斯认为,“在商品市场中,需要有管制;而在思想市场中,政府管制则是不适宜的,且应该对政府管制加以严格限制”。[]
照科斯先生看来:如果政府试图管制思想市场,抑或是无效的,抑或动机不良,因而即使政府实现了预期的管制目标,也不受人们欢迎。科斯还指出,即使思想市场的管制者是知识分子出身,也于事无补。[]
在思想市场上管制者总是认为别人都应受到管制而自己却不应该受到管制,这就要出问题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谁来管制思想市场的管制者?如果思想市场管制者的权力没有任何限制,他会倾向于无限制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那理论界和思想界还有什么真正的真理探索可言?[]
孟德斯鸠说: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弥尔顿说:
如果要禁止,没有什么比真理本身更可能被禁止;在我们由于偏见和习惯而变得朦胧的眼中,真理给人的第一印象比许多错误更丑陋,更难以置信。
科斯中国说: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尽快改变
如果体制不好,干什么事都必然涉及腐败,要达成自己的心愿,比如开办企业、领取执照等等,你都得去行贿。人们还可以用腐败的手段来打压竞争者。权力滥用很容易引发愤怒,这是政治领域的常事。[]
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未来,有一个因素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不改,中国就无法维持近年来的高经济增长率。中国现在的人口生育率低于正常的人口换代速度,老年人正在迅速增多。[]
如果产权没有得到界定,交易费用居高不下,市场经济就难以运转。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一直在通过改革来界定产权、降低交易费用,显然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什么是科斯:科斯的中国影响力
市场运行不免费,价格机制不免费,企业连同企业家下达命令、行使权威的协调方式,也不免费。用企业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要支付出另一种成本,那就是科斯本人命名的“组织成本”。中央计划经济的理论也是一种企业理论。[]
中国的难题不是市场的交易费用太高,而是笼罩整个国民经济的中央计划命令体制的组织成本太高。中国改革的出发点,是如何解决国民经济的决策权力过于集中,计划命令的信息成本过于高昂,个人、家庭、单位和地方积极性过低。[]
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出发点就是降低超级国家公司的巨额组织成本。他提倡分权改革战略,通过对重新界定权利的合法认定,激发了个人、家庭、基层组织和地方的积极性,还把企业家协调和价格机制协调一并请回到中国经济的舞台。[]
中国在实践中趟出来的改革路子,即分权、重新承认并界定产权、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功能、确立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给企业和企业家协调更大的舞台,可以在科斯提供的分析框架里得到最简洁的解释。[]
中国经济学人论科斯:为中国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日,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教授迎来100岁生日。天则经济研究所等国内十余家学术机构将召开“科斯与中国”学术研讨会,为科斯教授祝寿。在研讨会上,中国经济学人对科斯的理论对中国改革的意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为什么计划经济比不过市场经济,当你把企业无限做大,大到相当于一个国家,把一个国家都变成一个企业的时候,他的内容的管理成本就会无限放大…[]
无论包产到户,支撑私营企业的回归,还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科斯创造的经济学的理论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
,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我看来科斯的思想用一句来概括的话就是,理性人在自由的环境下会选择最有效率的交易制度安排。在科斯的理论当中,制度是演化的,根据各种条件演化的,而不是设计的…[]
我们知道过去30年的改革,产权制度的变革是非常重要的主线。我们看到产权、交易成本、外部性,还有科斯定理,很多很多的概念,深深的影响了制度的变革者或者是参与者。…[]
任何制度的改革都是权力的重新分配。…[]
科斯教授享受像亚当斯密一样长久思想不衰的地位…[]
不能援引了几个案例,就声称国有企业没有什么问题。…[]
相关微博人物专题
提起许小年,人们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政府政策和体制之弊的辛辣批判。在他看似惊人的言论之下,隐藏着经济学家的独立精神。
从谦谦“学生导师”,到激情“创业天使”,李开复乐此不疲地和气传道,面对质疑仍不愠不火,俨然“脖”导的形象。
任志强曾因一度爆出惊人雷语而被封为“任大炮”,卸任华远集团董事长一职后也不休息,继续在微博中谱写着他的“炮轰进行曲”。
在中国房地产界,提起潘石屹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一位房地产大腕,更是中国地产界的“炒作大王”。
宋丹丹由于近来常在微博上仗义执言,被广大网友封作“微博女侠”。她在微博上火热的三场骂战,奠定了她微博界“女侠”的地位。
冯小刚是中国最有票房号召力的导演,他是娱乐圈最敢于“放炮”的性情中人,而如今他还更多地关注“圈外”的事情……
从当初吃不饱饭的农村少年,到如今腰缠万贯的电商财主,传奇的创业经历和微博上的直言不讳,构成了一个性格鲜明的刘强东。
他是方舟子,一个打假“狂”人。在他面前,任何学术、学历的造假都无所遁形,必招致他狂风暴雨般地抨击。
从炮轰“十大恶俗奢侈品牌”,到直斥中国奢侈品市场是“人傻钱多速来”,央视主持人芮成钢堪称奢侈品“终结者”。
如果说苏格拉底自称无知,是论辩技巧和内省智慧的话,张维迎自认无知,经济学家不懂经济,则是对市场经济精髓的把握。
他是初中学历的作家,他是自学成才的职业车手,他是自创文学刊物主编,他还是游离娱乐圈的艺人。韩寒,你究竟是怎样一个青年?
2005年底,郭德纲在北京文化圈突然声名鹊起,相声这门传统艺术再次受到关注。然而出名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人红是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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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五常:我所知道的高斯(经济学家科斯)
张五常谈经济学家科斯,题中的高斯乃音译的不同,经济学爱好者必读。免费关注微信公众号 jiarenorg ,就能天天收到佳人精彩文章了,咱们微信里见!
左:张五常 右:高斯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 )——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科斯对经济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的两篇代表作《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之中,科斯首次创造性地通过提出“交易费用”,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以及企业扩展的边界问题。科斯还认为,一旦交易费用为零,而且产权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法律不会影响合约的结果。瑞典皇家科学委员会因此说一门新的科学——法律经济学应运而生。日在美国去世,享年103岁。
张五常(日-),香港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 张五常教授为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他于1935年出生在香港,抗日战争时期曾随父母到广西避难,耳闻目睹中国内地农村之艰苦,从小起就希望中国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其著作《佃农理论》获得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奖。
一九六一年秋天,我刚进了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经济研究院,遇到一件难忘的事。一位经济系老师退休,把他的旧书籍及学报(杂志)放在经济学系的办公室「拍卖」。没有拍卖官;每本刊物都夹着一张纸,请有意购入该刊物的人把自己的姓名和愿意出价若干写在纸上。价高者得,自己心中的价格不够纸上别人所出的高,当然知难而退,不用出价了。
我和好些同学都好奇,看看每本刊物的出价如何及出价人数多少。有些不见经传之作,无人问津,也有一些仅「出」几毛钱的。名著如凯恩斯的《通论》、马歇尔的《经济学》、费沙的《利息理论》等,出价者总有好几位,而价格也相当可观。但令人最瞩目的,是一本一九五八年新出版的杂志——《法律与经济学报》。这是芝加哥大学法律学院出版的刊物,五八年初版,每年只出一期,每期印行不及五百本。
拍卖中的那本初版《法律与经济学报》看来很残破,显然被不少人翻阅过。旧的学报从来不值钱,但这本貌不惊人的旧册子,出价的竟然有二十多人;新的原价二元,我要出价二十五元才能买到破旧的。在那时,二十五元是可观的数目了。当我「中标」后,从钱包里掏出那二十五元交给经济系的女职员时,她好奇地望着我说:「我们办公室里的人都等待着,很想看看哪位好汉赢得这本残破的学报。」
是的,早在一九六一年时,洛杉矶加大的经济研究生,就懂得抢购这本后来具有革命性影响力的学报,但当时没有几间大学曾经听过它的名字。
事情是这样的。佛利民太太的哥哥戴维德(A.Director),是芝加哥经济学派的一个主要思想家,其智力与深度决不在佛利民之下。戴氏只有一个哲学的学士衔头,绝少发表文章,在芝大的法律系任教,教的却是经济。与他相熟的高手学者,无论是法律系的还是经济系的,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戴氏既不著书立说,也不喜欢教书。他喜欢阅读,沉默寡言,但一开口说话,旁边的人都静下来细听,好像怕走了宝似的。
只有世界上最高级的学府才能容纳像戴维德这样的人。如果在香港大学,他连助理教员的职位也不可能得到,更不用说讲师了。然而,当时戴氏在芝大,既不写文章也不愿教书,同事们就得找点适当的工作给他干。法律学院院长于是想到了办一本法律与经济合并的学报,请戴维德作编辑。
不过戴氏对此也不感兴趣。他认为一般的学术文章都不值得发表;而一本刊物要靠大学津贴资助,没有市场的需求,是浪费资源,不办也罢。但是,他觉得自己除了日夕在思想上下功夫,对校方没有多少可以量度到的、具体的贡献,也就不好意思推却这编辑的职位了。
戴氏作学报编辑的作风自成一家,成为佳话。他很少约稿,从不催稿,永不赶印,绝不宣传。每年只出一期的学报,今年应出的往往迟到下一年才面世。但一九五八年底所出的第一期,十篇文章篇篇精彩,识者无不拍案叫绝。因为只印数百本,内容很专,很深入,只有对真实世界有兴趣的人才重视,所以知道的人不多,订阅的更少。要不是艾智仁等人在我进入加大研究院之前把那学报赞不绝口,我不会从同学那里常常听到它的名字。
高斯(R.H.Coase)曾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他是在那里取得学士的。学士毕业的前一年,仅二十岁,他获得一项游历的奖学金,到美国一游,路经芝加哥大学时,曾走进奈特(F.H.Knight)的课堂上听了几课,若有所悟,写了一篇题为《公司的本质》的文章,不过等到六年之后——一九三七年——才发表。这篇文章很有名,但其巨大的影响力,要到四十年后才发挥出来。一个二十岁的青年,竟然可以写出一篇四十年后在经济学上具有革命性的文章,可说奇哉怪也。
取得学士之后,高斯曾先后在两间英国大学任教职,一九三五年转回伦敦经济学院任教,一九四五年发表过另一篇颇为重要的文章。一九五一年,要赴美国谋生,没有博士衔不好办,他就以几篇文章申请,获得伦敦大学的名誉博士衔。戴维德曾在英国与高斯有一面之缘,也就替他写了一封介绍信。认识戴氏的人无不重视他的意见。于是,高斯一九五一年抵美后在水牛大学任教,一九五八年再转到维珍尼亚大学去。这一切并无什么特别之处;那是说,在当时,高斯的学术生涯显得平平无奇。
一九五八年末,戴维德的《法律与经济学报》出版了。艾智仁在洛杉矶的加大阅读后,向人极力推荐,从此影响了我的半生。刚到维珍尼亚大学任职的高斯拿起来一看,觉得很有意思,便在一九五九年寄给戴维德一篇长文,题为《联邦传播委员会》。主编的戴氏一读来稿,惊为「天」文,就把它发表于一九五九年那期学报的首位,面世时已是一九六○年了。我在一九六二年才有机会拜读,钦佩得五体投地。即使今天,我还是觉得那样好的经济文章是绝无仅有的。
有趣的是,高斯的《联邦传播委员会》的发表,并不容易。虽然戴维德认为是天才之作,但当时芝加哥大学的众多经济学高手都说高斯的论点是错了,不修正就不应发表。戴氏将所有的反对观点向高斯转达,高斯坚持己见,不认为是错的,「死不悔改」。
这样书信来往好几次,到最后,高斯回信说:「就算我是错吧,你不能不承认我错得很有趣味,那你就应该照登可也。」戴氏的回应是:「我照登无误是可以的,但你必须答应在发表之后,你要到芝加哥大学来,作一次演讲,给那些反对者一个机会,亲自表达他们的反对观点。」高斯回信说:「演讲是不必了,但假若你能选出几位朋友,大家坐下来谈谈,我倒很乐意赴会。」
后来在六○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戴维德邀请了佛利民(七六年得诺贝尔奖)、史德拉(八二年诺贝尔奖)、夏保加(A.Harberger,福利经济的首要人物)、贝利(M.Bailey,理论高手)、嘉素(R.Kessel,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学天才,医学经济的创始人)、麦祺(J.McGee,垄断理论的重要人物)、刘易斯(G.Lewis,劳工经济的首要人物)、铭斯(L.Mints,理论高手)。加上戴维德及高斯,经济学的讨论从来没有那样多的高手云集。
这是经济学历史上最有名的辩论聚会。辩论是在戴维德的家里举行。戴氏在家里请吃晚饭。饭后大家坐下来,高斯问:「假若一间工厂,因生产而污染了邻居,政府应不应该对工厂加以约束,以抽税或其它办法使工厂减少污染呢?」所有在座的人都同意政府要干预——正如今天香港的环保言论一样。但高斯说:「错了!」跟着而来的争论长达三个小时,结果是高斯屹立不倒。
多年以后,当时的在场者各有不同的观感。史德拉对我说:「那天没有用录音机,是日后经济史上的一个大损失。争论到半途,米尔顿(佛利民)突然站起来,舌战如开枪乱扫,枪弹横飞之后,所有的人都倒下来,仍然站着的就只有高斯一个人。」嘉素对我说:「经过那一个晚上后,我知道高斯是本世纪对经济制度认识得最深入的人。」
麦祺对我说:「当夜是英国的光荣。一个英国人单枪匹马,战胜了整个芝加哥经济学派。当夜阑人静,我们离开戴维德的家时,互相对望,难以置信地自言自语说:我们刚才是为历史作证。」
高斯本人呢?他差不多给那个奇异的辩论会吓破了胆。他告诉我:「当夜我坚持己见,因为怎样也不曾想到我可能会错,但眼见那么多高手反对,我就不敢肯定了。到佛利民半途杀出,他的分析清楚绝伦,我才知道自己大可安枕无忧了。」
是的,芝加哥学派之所以成为芝加哥学派,说到底,不是因为外间所说的,他们反对政府干预或支持自由市场,而是因为历久以来,那里有一些顶尖的思想人物,对真实世界深感兴趣,客观地要多知一点。芝加哥学派在那一夜之前早已闻名天下。但那天晚上,辩论开始时反对高斯的人都是赞成政府干预污染的。高斯反对政府干预污染胜了一仗,然而,他却是赞成政府干预的伦敦经济学派培养出来的。
那天晚上的大辩论,今天在经济学界内,时有所闻。那么,他们辩论的究竟是些什么呢?
《联邦传播委员会》这个毫不起眼的文章题目,引起了多个顶尖高手大辩论,跟着促成了经济学上有名的「高斯定律」,而这定律使举世开始明白私有产权的重要,间接或直接地使共产奄奄一息,改变了下一代的民生——这样说,可能是夸大了一点,但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是这样想的。
高斯的《传播》文章,说起来,是日积月累的结果。他自一九三七年发表了《公司的本质》后,研究的兴趣都集中在专利或垄断权那方面去。他特别感兴趣的,是由政府保护或创立的专利权;在英国任职时,他考察过邮递、广播等行业。他的调查一向都很详尽,很细心。提不起劲去读他的文章的人,会觉得沉闷,没有新意。但为了好奇而读的,就会觉得他学究天人,是多个行业的专家。若读者不厌其详,细心地读,就会发现高斯的文章在几页之中往往有一两句很有创见、令人耳目一新的话。
一九五一年转到美国任职后,高斯的兴趣还是政府创立的专利权。既然他曾经研究过英国的广播专利,到了美国,他就很自然地转向美国的广播专利那方面去。在美国,所有的传媒——电台、电视台、电话、刊物等——都是由一家权力极为庞大的政府机构管辖的。这家机构的名字是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ission(联邦传播委员会)。高斯当然要对这机构考查一下。没有谁会想到——连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这一查,就改变了二十世纪的经济学!
高斯对这「委员会」的首要问题是:这机构的庞大权力,从何而来也?他追寻历史,得到很清楚的答案。在本世纪初期,美国东岸的渔民驶船出海捕鱼,一去就是好几天,家里的人与他们联络——报平安,更重要的是通知渔船飓风之将至——是要靠收音机的。但假若两艘或多艘渔船同时用同一的收音频率与岸上的家人对话,那么声音就会在空间乱作一团,使对话听得不清不楚。
后来用收音机与陆上对话的船只越来越多,各频率乱搭一通,弄得乱七八糟,一塌糊涂。更甚者,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过过瘾,乱用频率,向渔船广播错误的天气讯息。这样的情况当然不能容忍下去。
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的前身,是个很小的委员会机构,设于一九二七年,用以管治播音频率的使用,有系统地控制收音混淆的情况。有了这成功的一页,小小的委员会,其权力变本加厉,从一九三四年开始扩展到美国所有的传媒及通讯各方面去。
本来是明显不过的、要一个近乎政府的机构来管辖的事,高斯却认为是多此一举!他认为「收音」在空间弄得一塌糊涂,是因为频率没有明确的、清楚的权利界定。问题的所在,是由于频率不是私产,若没有管辖,谁都可以任意使用,岂有不乱七八糟之理?假若每个频率都被界定为私有的产权,那么越权侵犯的人就会被起诉。如果所有的频率都成为私产,那么没有频率「在手」而又要使用的,大可向频率的拥有者租用。市场于是发挥作用而大显神威,把空间频率乱搭一通的混淆「整理」得一清二楚,而价高者得的方法,可以使频率的使用转到愿出高价者的「手上」去。
在《联邦传播委员会》一文内,高斯说了一句当时少人注意,但其实是石破天惊的话。他说:「清楚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原文是:The delineation of rights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后来举世知名的高斯定律,简而言之,只不过是这一句话。
不要以为这话很肤浅。在今天,有好些经济学博士还是对它不大了了。也是在今天,整个北京政权都不明其理。清楚的权利界定是私有产权。北京的执政者一方面要保持公有制,另一方面要发展市场,怎会不互相矛盾,前言不对后语呢?
是的,产权的问题在经济学上早有悠久的历史,但从来不受重视,而说及不同经济制度的著作,在高斯之前很少是以产权的不同为核心的。自古以来,在法律上,产权的讨论大都是以地产(不动产)为主题,牛、羊等「可动产」次之。高斯奇峰突出,以看不见、摸不着的广播频率来论产权,引人入胜,触发了经济学者的想象力,而频率的混淆是侵犯产权的结果,因而很自然地就带到污染的问题上去。污染是产权混淆的问题,这一提点,使我们对世事要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看。
芝加哥大学的众多高手,当年反对高斯在《联邦传播委员会》一文内的分析,倒不是因为高斯认为把播音的频率私产化就可以解决问题。(私有产权有起死回生之力,芝加哥学派怎会不知道,虽然他们以前可能没有想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播音频率,也可以界定为私产。)他们反对高斯那篇文章,是因为作者把频率公用的混淆一般化,伸展到他们认为政府必须干预的例子上去。
高斯认为,频率公用的混淆效果,与任何资产公用的效果相同。他说:一块地用来种植,同时又用来泊车,其效果与频率乱搭同样的一塌糊涂。他于是指出,泊车的人损害了种植者,要前者赔偿后者可能是错的。如果为了要种植而不许泊车,那么种植者岂不是也损害了泊车的人?那么种植者是否要赔偿泊车者的损失呢?工厂污染邻居,要工厂赔偿给邻居吗?还是要邻居赔偿给工厂,请工厂减少污染?高斯也认为,说不定工厂污染越甚,对社会可能贡献越大!
以上关于泊车与污染的论点,在三十年前听来,实在不容易接受。这是因为:那时所有的经济学者都同意,「损人」的人要被约束,但却没有谁想到,损人的人被约束,就是被「被损」的人损害了,所以应该被约束的也可能是被损的人。科学的进展就是那么奇妙。一个在原则上相同但在性质上不同的例子,可以使分析者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同样的问题。这个新角度可能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新天地,以至后来整个科学观念都改变了。
高斯当年鸿运当头!他为了追寻《联邦传播委员会》的起源而一脚踏中千载难逢的例子:一个公用的播音频率,使大家的收音混淆不清,是谁损害了谁?答案显然是:你损害了我,我也损害了你。要约束哪一方?答案是:任何一方也行。应该是谁赔偿给谁?答案是:要看谁有使用的界定权利。以为泊车者或污染者是损人而不是被损,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在戴维德家里的大辩论,其终局是使每个参与的人恍然而悟:频率乱搭既然是产权的问题,那么污染也是产权的问题了。工厂是否有权污染邻居?邻居是否有权不受污染?权利谁属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业主」,要有清楚的权利界定。一旦界定了,是工厂的也好,是邻居的也好,污染的「多少」就可用市场的交易来解决;而不管权利谁属,只要被界定了,在市场的运作下,其污染程度都是一样的。高斯定律就是这样简单。
高斯告诉我,当他那天深夜离开戴氏之家时,他已成竹在胸。回到维珍尼亚大学之后,他答应戴氏给后者主编的学报写一篇澄清他有关那夜之分析的文章。这篇名为《社会耗费问题》之作,石破天惊,是本世纪被引用次数最多的经济学作品。文章很长,不同而又类似的实例很多,反映出高斯治学之博、之深。该文当然被戴维德采为一九六○年那一期学报的首选,但面世已是一九六一年了。
根据高斯的回忆,由于要赶六○年那一期,时间急迫,他写好了一节,就先寄那一节给戴维德,分节寄出,希望戴氏能有多点时间编排该稿。这样分节而写,分节而寄,节与节之间的连贯性较弱,但每节较一般文章的章节有较大的「独立」性。高斯把最后结论那一节寄出后才知道,原来戴氏对他写该稿时的赶、赶、赶漠不关心。戴氏认为,好文章通常要多花时间写,不赶也罢;假若高斯的稿迟三几年才写完,他六○年那一期大可等待下去。这样的编辑,在市场上是必遭解雇的,但在学术的高处及态度的认真而言,戴维德是无出其右的编辑了。
那时《法律与经济学报》是有稿酬的(现在没有了)。我曾问戴维德,高斯《社会耗费问题》的稿酬是多少?他喟然兴叹,说:「那时校方明文规定,不管文章高下,每页稿酬相等。假若我有权按文章的重要性来发稿酬,我会将全部可用的稿酬送给他!」
一九六○年的《法律与经济学报》只印了五百本。后来该期的需求量每年激增,就重印了好几次,十多年后还要重印。世界上似乎没有哪一本杂志或学报有这样的经验。
不少经济学者都知道,高斯曾不断地申诉过:读者不明白他的文章。但一般读者却认为,高斯的文字好得出奇,明朗之极。已故的庄逊(H.Johnson)是文字操纵自如的大名家;他曾告诉我,高斯是百年仅见的文字高手。但为什么高斯认为别人看不懂他的文章?我觉得他并非过于敏感,而是他的思想深不可测,明朗的文章读来似浅实深,使很多不真正明白其意的人以为自己明白了。
我是由一九六二年起细读他的《社会耗费问题》的,一次又一次地读了三年,期间每读一次后静静地思索,思索后又再读。后来我写佃农理论时,没有引用他那篇鸿文,因为执笔时没有想到自己的理论与高斯定律有什么关系。若干年后,庄逊、萧伯保(E.Silberberg)、华特斯(A.Walters)等人在他们的书中介绍高斯定律时,都不约而同地以我的佃农理论作为该定律的应用规范。这可见有时影响越深,受影响的人反而越不知情。
一九六七年秋天,我到芝加哥大学任职,重要的事当然就是拜访高斯。戴维德要退休,他所编的学报得另聘编辑,高斯显然是最适当的人选。一说即合,高斯是在一九六四年转到芝大去的。六七年的秋季开课后几天,到该校的法律学院去找高斯,我与他素未谋面;战战兢兢地走进他的办公室里,自我介绍:「我是史提芬,艾智仁的学生,曾经花过三年的时间读你的《社会耗费问题》。」这段话其实我已准备很久了。
说了这些话后我才打量高斯,只见他头发斑白,服装古老,戴着眼镜,「正襟危坐」于桌前阅读。室内的书籍很多,一套一套地放得很整齐。他听我那样说,好奇地抬起头来,问:「我那篇文章是说什么的呀?」我一时语塞,心在想,那么长的文章,从何说起?过了一阵,我还是勉强地答了一句:「你那篇文章是说合约的局限条件。」他立刻站起来,高兴地说:「终于有人明白我了!你吃过午餐没有,我们不如一起吃吧。」
就这样,高斯和我成了好朋友。两年后我离开芝大,转到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任职时,久不久就接到一些不相熟的经济学者的长途电话或来信,说高斯要他们问我,关于他某篇文章如何解释。回港后数年——两年多前——一位美国教授途经香港,告诉我如下的故事。高斯曾到他们的大学演讲,听众济济一堂。在演讲中高斯直白地说,引用他的思想的人都引用得不对。到了发问时间,一位听者问道:「当今之世,有没有一个引用你的思想的人是引用对了的?」高斯回答:「只有张五常。」
这个故事在美国不胫而走,使我受宠若惊。然而,这点惊喜得来不易。我不仅花了三年工夫读高斯一篇文章,而在芝大的两年间,大家在校园漫步时,他不断和我细说他思想的根源。我和他没有师生之名,但倒有师生之实。外间误以为我是他的学生,他从不否认,我也从不否认。
拜师或拜友求学,我所求的有点与众不同。从传统的教与学那方面看,我是个不受教的人。假若一位老师转述某一篇文章,不管说得如何精彩,我的脑子多半会想到其它事情上去。就算老师精辟地批评那文章,我也会想;文章我自己可以读,读时有自己的观点。于是脑子又魂游去了。这样的学生还获得那么多的明师教导,可算奇迹。
是的,我求学的主要兴趣不是求教,而是想知道一些重要的思想是怎样形成的。艾智仁吸引我,是因为我要知道他那天马行空的思想从何而来。后来我发现他有了高度的分析能力,还能保持着小孩子般的发问本领——那我就跟着他过过瘾,天马行空起来。我向赫舒拉发所学的是另一套功夫。他的思想只有几个很简单的步骤,要是拜他为师的人能细心地体会,会很容易学上手。
高斯对我的吸引更有另一原因。我认为他是本世纪最具创新能力的经济学者;他的每个思想,不管是对还是错,总令人觉得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我于是决定追寻他思想的来龙去脉。我有两年的时间跟他在一起。差不多每次倾谈时,我都问及他某个思想的根源与其后的发展。知道了他思想的发展历史而再去读他的文章,所领悟到的就大为不同了。高斯认为我是他的衣砵传人,显然是因为我曾经研究过他思想的来龙去脉,所以读他的文章时我可以循其「龙、脉」而读「到」文字之外的含义上去。
是的,高斯的文章写得很清楚,但我们如果仅仅欣赏他明朗的文字,就往往不能体会到他思想的深处。
与高斯在芝加哥的校园内漫步,有时连大家上课的时间也忘记了,那是我对芝大最温馨的回忆。我们在午餐研讨时,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转眼就几个小时的了。
高斯的思想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对任何问题,他似乎是先有答案才试作分析的。这与佛利民刚好相反。当我向高斯提出某个观点,他就用预感作回应:「你似乎是对了」或「你似乎是错了」。问他一个问题,他的脑子好像在空中随意抓一下,拿出一个往往令人莫名其妙的答案来,然后再加以分析。这样纯以预感为先的思考方法,其预感可能会错,但创意的确超凡!当然,一个可取的创见,通常是必须通过慎重的分析和要有逻辑支持的。
高斯的创见有如神龙见首不见尾。我认为他有那样的本领,是因为他先以预感,作了结论,然后才加以分析。与此相反的是,我在加大研究院时的另一位老师——即后来变得大名鼎鼎的普纳(K.Brunner)——才智过人,为逻辑学的高手。普纳有一个原则:未经慎重的逻辑推理的,不应该有任何结论。从推理的严谨那方面看,高斯不及普纳,但若以创见言高下,则后者远逊于前者了。
除了创见超人外,高斯的脑子还有两样过人之处。其一,他在推理时一般化的能力很强。任何人提出任何稍有趣味的论点,他就往往可以立刻举出同类的论点或例子来论证。更有趣的是,假若与他讨论的人举出多个不同的例子来,他就返璞归真,将不同的例子归纳到同一例子上去。他曾经对我说:「我这个人不可救药,因为任何人提出任何例子,我都想到马铃薯那里去!」很明显,推理一般化既要分其异,也要求其同,而高斯的确有这种天赋的本领。
其二,对哪一个思想是重要或不重要,高斯知其然而不管其所以然。Demsetz与Kessel都曾对我说,没有谁对一个思想的重要性能比高斯有更敏锐的触觉。我曾经问高斯:「大家都同意你对思想的重要性很敏锐,但究竟你自己怎样判断一个思想的重要性呢?」他回答说:「我从来不作这样的判断,只是觉得一些观点很有趣味,很有意思。」这是个可信的答案。是的,高斯的趣味感很强烈。自己感兴趣的,他就立刻投入地参与研讨,可以日夕不断地花几个月的时间;自己不感兴趣的,他就连听也懒得去听。
思想的兴趣所在,刚好与思想的重要性吻合,这样的人是学术上的天之骄子。这好比一个天才的导演挑选未入门的演员,不须以什么准则来衡量,只凭敏锐的感觉挑选;而被他认为是好演员的,将来的观众也有同感。在美国汽车行业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个这样的人:他们一看某辆新车的设计就知道将来市场的销路是好还是坏,虽然当初很多行家不同意,但结果却证明是对了。
跟高斯结交,畅谈经济,我很快就意识到他的兴趣所在,因此在倾谈时我往往谈些他感兴趣的事,这样大家便谈得很投机。我并非有意使他开心——认真的学术讨论是没有「擦鞋」这回事的——而是倘若我对高斯提出他认为是「枯燥」的事,他会置若罔闻,根本不可能谈得出什么。对他来说,经济学可分两类。一类是「黑板」经济——那些在黑板上推理及求证的;另一类是「真实世界」经济——那些以现实观察为大前提的。高斯对前者毫无兴趣,而在他感兴趣的「真实世界」经济中,他对那所谓宏观经济的现象漠不关心。换言之,只要我能对他提出一个在有关货币之外的现象,说及一点分析,他就兴趣盎然,锲而不舍地追问下去。
高斯还有一个怪癖。在一方面,他对传统经济学——例如马歇尔的经济学——很欣赏;但在另一方面,有不少众所接受的传统概念,他认为毫无用处,避之惟恐不及!例如,他认为「功用」(Utility)这个有悠久发展历史的概念得个「讲」字,是「空空如也」的那一种,对经济学有负面作用。又例如,经济学上的「均衡」(equilibrium)概念,他认为是浪得虚名,半点用途也没有。至于什么「长线」与「短线」的分析划分,他更认为是无稽之谈!
能够将这些在传统上根深蒂固的热门概念视如粪土,而还能成为一个大宗师,其独立思考的能力之高,的确是绝无仅有。更妙的是,这些他看得一文不值的概念,都与马歇尔大有关系,但高斯对马歇尔推崇备至,视若天人!不同意,反对其概念,却对其学问尊敬万分。这是欧美学术上的最佳传统了。不知炎黄子孙有几人能有这样的胸襟?
在芝加哥大学的两年中,我私下里与高斯研讨过的问题,其中一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研究工作,求他指导。那时该校的出版社已决定把我的《佃农理论》一书出版。我从未跟高斯谈及此稿的理论——凡是写好了的文章,我通常不愿再谈。但受了高斯的影响后,我在该书内补加了一章,是关于合约的选择的。本来我在论文内已谈到这个问题,但高斯给了我新的启发,使我决定将几页纸的讨论增加到数十页,成为独立的一章。
既然可以独立成文,我就把那一章改写,后来(一九六九)在高斯接编的《法律与经济学报》上发表。该文的题目是《交易费用、风险,与合约的选择》。初稿是一九六八年初在芝加哥大学写成的。在校内传阅了几天后,史德拉打电话给我,简单地说:「你那篇文章很有意思,下星期四是吉日,那天下午你要到我们的研讨会上来讲述一下。你可能不用说什么,因为在座的听众到时都会先把你的文章读过了的。」
芝大的研讨会——他们称为「工作室」(Workshop)——举世知名,每星期都有五个这样的「会」,每个会有不同的学术范围。其中最有名的是佛利民的货币研讨会与史德拉的工商组织研讨会。佛利民的比较特别:他的「工作室」是「闭关室」(Closed Shop),因为一个学年内不打算在他那里提供一篇文章的人,就不能参加。史德拉的却是「开放室」(Open Shop),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但到场之前必须把文章读过。这些研讨会没有学分,算不上是课程,除芝大外,没有任何高级学府真正地成功过——长久地有多个热心的参与者——更何况芝大每星期有五个之多。
它们从不间断。参与的人都必定事前有所准备,而提供「论」稿的人可以藉此机会而获益不浅。史德拉主持的研讨会以「残忍」知名!在座的经济学教授与研究生参半,讲者可先作十五分钟的讲话,跟着的两个小时,听众就「大开杀戒」,没有人会手软的。我曾经见过一位外来的名学者,在史氏的「会」上被听众杀得片甲不留,面红耳热,差不多要哭出来。听众中有一位看不过眼,就大声对那位外来学者说:「在我们这里你不能坐以待毙,你要反攻啊!」
话虽如此,能被邀请到史氏那「室」中讲话的,是一种光荣。我到芝大不到半年就得到史氏亲自邀请,喜出望外,心想,我那篇文章实在不错,你们再「残忍」也应该手下留情。到了该星期四的下午,我较早到场,大有关云长单刀赴会之感。那个研讨室的设计有点怕人。提供文章的讲者坐在最低之处,听众的座位高高在上,环绕着讲者。虽然初生之犊不畏虎,但我先到场,听众还没有来,坐在讲者的低位,向上环视一周,内心凉了一截!
听众准时到达。来的三十多人,有一半是当时大名鼎鼎的高手。这使我想起某电影中以婴儿祭神的故事。高斯是最后进场的人。他选取了一个最近我的正中座位,对我微微一笑,点点头,示意嘉许,使我感到一点暖意。艾智仁刚到芝大来访问,也在座,但他带着些读物,坐在远处翻阅,没有看我一眼。
史德拉首先说话,简略地介绍了我,说我只有十五分钟的「引言」时间。我开始讲话了:「这篇文章是我研究佃农理论的副产品。那理论的结论,是在资源的运用上,佃农合约与其它合约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就不能不问为什么会有不同合约的选择。我的佃农理论与前辈的不同,可能是因为在开始推理时我没有拜读前辈的著作。」只说了这几句,史德拉就大声说:「这证明洛杉矶加大的老师没有好好地教你经济思想史!」众人都知道他是在说幽默话,于是哄堂大笑起来。
我正要说下去,但人们一见史氏开了口,就急不及待地发问或批评了。幸而,每一问题或批评都有人替我响应。在两个多小时的热烈争辩中,我自己除了开场说的几句话之外,就再没有说过什么了。替我辩护最力的是史德拉与艾智仁。在整个过程中完全没有发言的,是高斯与戴维德。
讨论会之前,我为此而失眠数夜,但到头来只听到他人争论两个多小时,闹得乱哄哄的,究竟我的文章是否被认为有点价值,就难以判断了。第二天,在午餐厅里遇到戴维德。我当时跟他不熟,只知他是我的前辈,他的声望如雷贯耳。戴维德忽然走到我的身边来,轻声地说:「你昨天那篇文章,是几年来我读过最好的一篇了。」他说完没等我回应就跑开了。我呆了一阵,掏出手帕,掩饰地抹抹快要流下来的眼泪。
能有机会与高斯讨论自己的研究工作,得到他热情的协助与鼓励,是我在芝加哥大学时的重要收获。事实上,整个芝大学术气氛的浓厚,思想创新上的紧张刺激,是我生平所仅见。我当时觉得,而今天也绝不怀疑,六十年代的芝大在学术上是处于至高之处。那里的经济学系、商学院与法律学院,三者打成一片,高手云集,每天的学术「节目」忙得不可开交。午餐之聚成为一种研讨会议,而晚上的酒会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博士后的初级教授,我在芝大时其实是个学生。争取知识与思想启发的机会那么多,我从早到晚可说疲于奔命,晚上的酒会(每星期总有一两次为来访的学者而设的)散后,带着睡意回到住所,稍事休息,又得坐下来工作了。在经济学的历史上,似乎只有两个年代,两个地方,有那样热闹的思想「训练」所。其一是三十年代的伦敦经济学院,其二是六十年代的芝大。我由六七至六九年在芝大,能身历其境地躬逢其盛,算是不枉此生。
那时,该校经济系的系主任A.Harberger告诉我,以他之见,当时该学系之强史无先例!于今回顾,他那似乎大言不惭的判断,倒是中肯的。试想,当时佛利民与史德拉如日中天;舒尔兹(T.W.Schultz)宝刀未老(虽然其后要过好几年才能拿得他的诺贝尔奖);已故的H.Johnson其时还在芝大,旁若无人;R.Mundell(供应学派的鼻祖)要到一九七○年才另谋高就;Z.Griliches与R.Fogell在一九六九年才转往哈佛;H.Uzawa也是在该年锦衣日行,回到日本工作。在今天,这些世外高人已是老的老,死的死,去的去矣!
这样鼎盛的阵容,其实只是当时芝大经济学家中的一部分。在商学院内,A. Zellner与H.Theil是经济统计学的大宗师;E.Fama与M.Miller正在把今天的大行其道的财务投资学发扬光大。在法律学院,则有高斯与戴维德坐镇。当时的无名小卒有R.Zecher、W.Landes、R.Parks、D.McClosky、E.Diewert、A.Laffer(拉发曲线的拉发),与张五常。很不幸,贝加(G.Becker)在我离开芝大后才加盟。要是他早到一年,我就更可夸夸其谈了。
是的,在芝大时,差不多每一个同事都可以是我的老师。这样的求学际遇,天下间到哪里去找?在那众多的亦师亦友中,我最接近的是高斯,他很愿意在我的思想上花时间,而我对真实世界的兴趣与他相同。我当然希望他能引导我的思想,但在另一方面,他那不知从何而来的创见着实吸引我。我从小对一个思想的形成就感兴趣。于是,和高斯在芝大校园漫步时,我不厌其详地追寻他思想的根源,而他也不厌其详地回答。
我当时对高斯的创见中特感兴趣的,可不是那后来闻名于世的高斯定律,而是他早期的公司理论。公司(或商业机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公司的存在?公司作用何在?这些大有意思的问题,是奈特在二十年代时发问的;到了今天,我们不仅还在提出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整体,是经济学在七、八十年代时最热门的话题。这些话题之所以在今天频频出现,说起来,倒不是因为奈特,而是因为高斯在一九三一年写成,却发表于一九三七年的那篇《公司的本质》。
该文真可说一篇奇妙之文。第一次阅读,似乎清楚明白,但多读几次,就不大了了。再读,就觉得深不可测。我读了十多次后,就得到这样的一个看法:高斯执笔写此文时只有二十岁,他当时思想还不够成熟,因为「公司」是真实世界的事,二十岁的青年不可能有深入的体会。另一方面,在认识高斯之前我早已肯定:奈特以风险来解释公司的存在不可能对,而高斯以交易费用作解释则不可能错,问题只是哪一种交易费用起了些什么作用而已。
在芝大的校园里,我重复又重复地问高斯,他在一九三○年与三一年时,每一个月主要在想些什么。幸运地,他收藏了不少他当年的书信与笔记;为了回答我的问题,他就重温私人的「档案」,一点一滴地告诉我。有时「档案」有所欠缺,大家就按着「上文下理」,推敲缺少了的究竟是什么。
我依照高斯那时的思维进展来继续我对公司的研究。从一九六八年至八二年这十四个年头,我或断或续(续多于断)地想着有关公司本质的问题。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认为高斯昔日的鸿文有错漏的地方。二十岁写的经济文章,纵是天才绝顶,错漏难以避免。
后来在一九八三年,我为高斯的荣休发表了《公司的合约本质》。那是我认识高斯十七年后之作。受了他的感染,我在「公司」这个题材上想了十多年。该文一气呵成,是自己认为满意之作。我的主要结论是:我们无从知道公司为何物;高斯所说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的合约安排;这种安排是为了要节省产品议价的交易费用。
高斯读了该文后,给我一封信,说:「你那篇文章是我多年来能学到一点东西的唯一文章。但我不同意你的一个结论。你说不知道公司为何物,我却认为是可以知道的。」
很可惜,该文发表之后我没有再见过他。他认为知道公司为何物,却没有对我解释是什么。书信来往了好几次,大家都得不到同意的结论。
古语云:「结友需胜己,似我不如无。」这句话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我觉得任何人都有胜我的地方,所以只要大家谈得来,任何人都可成为朋友。朋友教了我很多的事,虽然他们往往不知道。假若教我的人都是老师,那么所有的朋友都是老师了。从狭窄一点的角度看,真正的老师还是那几位对我的思想有深远影响的人。这样的老师不用多——一个好的也已足够——但起码一个还是需要的。
对我思想有深远影响的人中,以世俗的「正规」观点而言,有几位算不上是我的老师,但他们——像高斯与佛利民——既然不否认我是他们的学生,那我就引以为荣地不加以反对。我没有选修过艾智仁与赫舒拉发的课,但他们认为我是他们最好的学生,我就乐得徒以师名,高举他们的名字,在行内过瘾一下。
这些是无关宏旨的趣事。重要的是,正规的老师也好,半师半友也好,我能从他们的思想中得到新的启发,有所领悟,那就是人生乐事也。有了这些启发与领悟不一定可以赚到钱,或足以谋生,但可使学者在思维上进了一个新境界、新天地,觉得自己平添一份生命力,比丰衣足食重要得多。「人为万物之灵」,这句话可真不错!现代的人类学者大都同意,撇开《圣经》不谈,有思想本领的生命,是数十亿中无一的机缘巧合。若如是,思想的生命岂非比肉体的生命重要得多?而那些压制思想、搞什么「思想教育」的制度,岂非人类引以为耻,值得我们鄙视的?
我曾说,屡遇明师。从人类学那方面看,那我就是天之骄子了。举一个例。经济学上的「均衡」究竟是什么?高斯认为这概念乏善可陈,可有可无;艾智仁认为「均衡」是指有解释能力。在他们的启发下,我就加以推展而得到自己的「均衡」概念:所谓均衡者,是有足够指定的局限条件,使推理的人能建立可以被推翻的假说。我这个「均衡」概念,经济学的书本及文章从来没有那样说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觉得有一个新的领悟,使自己觉得生命多了一点意义。
举另一个例子。产权经济学——新的产权经济学——始于六○年代。众所公认,始创者有二人:高斯与艾智仁。而得到他们二人亲自教导的,天下间就只有我一个!这不是奇遇吗?去年英国出版的《New Palgrave》,是一本四大册的经济大辞典,其中关于高斯及艾智仁的文章,都是由我执笔的。一个学生有这样的际遇,不是很幸运吗?
我遇到高斯时,他已五十七岁了,没有孩子。他的全名是朗奴·高斯。一九七二年,我的儿子出生,想起没有孩子的高斯,我就替小儿取名为朗奴。高斯很高兴,不厌其详地问及他的情况。儿子逐渐长大,每隔一些时日,高斯就关心地问及他的发展。我的回应是,此朗奴与彼朗奴大有相同之处:想象力丰富,对事喜欢投入,有持久思考的耐力,但表面看来却是笨拙得很!高斯听后,更觉高兴了!
我还记得儿子出生时,以书信通知师友,他们一见「朗奴」这个名字,就哈哈大笑,知道是怎样的一回事。一位加州大学的教授回信问:「Coase(高斯)这个姓氏,若翻译成中文,是否与『张』字相同?」
很奇怪,迄今为止,彼朗奴没有见过此朗奴。几次的刻意安排他们会面,都因为碰上其它较重要的事情而取消了。今年八月,我将接受邀请到瑞典去,在当地五年一度的诺贝尔研讨会上,宣读一篇关于产权与交易费用理论的文章。瑞典那方面没有明言,但我意识到他们想为产权经济学颁发一个诺贝尔奖给应得者,希望我能对高斯与艾智仁的思想加以阐释,或品评一下,我当然感到义不容辞。
然而,对我自己来说,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高斯今年八十岁了,仍然没有见过我那个傻里傻气的儿子。他们相差六十二岁,神交已久的一老一少,还没有见过面。八月的瑞典之会,高斯也会去。他与贝加被选为我那篇文章的评论者。这恐怕是我儿子与高斯——相隔两代、互相关心的一老一少——的唯一会面机会了。我于是去信给瑞典诺贝尔委员会的一位主事人说,我那十八岁完全不懂经济学的儿子也要同行,躬逢其盛,而且希望能听到他父亲及高斯的讲话,可否破例将就一下?他的回答是,绝对欢迎,因为他早知道,除了朗奴外,还有另一位朗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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