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企业管理协会是一级协会吗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简介;于1985年7月成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业务指导部门为国务院国有资产;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从医药经济发展;2009年1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召开了第六届;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简介;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国;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业务范围是:医药教育管理、业务;中国医药教育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简介 于1985年7月成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是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业务指导部门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会的宗旨和工作总目标是: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面向医药企业、为医药企业和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服务。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和生产技术现代化。为探索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体系,为不断提高医药企业、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素质开展各项工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从医药经济发展的角度调查研究、传布交流、推广应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沟通企业与政府间的联系,做好政府委托的工作;引导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增强法制意识,学法、守法,积极支持企业依法维护和规范自身行为,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向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提高医药企业整体素质;出版发行医药企业管理书籍、内部刊物及资料;表彰医药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树立榜样,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社会声誉;开展医药企业的招商引资中介服务和产品宣传、展览推荐活动;组织交流国内外医药企业先进经验和管理创新成果;组织会员同有关的国际组织及国内外社会团体开展友好交往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医药企业现代化生产经营的管理水平。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办事机构是秘书处。 2009年1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召开了第六届会员(理事)大会,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本届理事会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创造新业绩。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简介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协会,成立于日。是全国唯一的一个医药教育学术性社团组织,其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宗旨是:全面贯彻国家医药教育、药品监管、医药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组织会员单位不断创新,共同发展医药教育事业,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实现医药现代化服务。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业务范围是:医药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咨询服务、国际合作。协会涉及的主要工作领域是:高等药学教育、医药职业技术教育、药监系统和医药行业的岗位培训、医药行业继续教育、国际合作等。协会建立了全国医药教育网站,与中国药科大学,广东药学院共同主办“药学教育”杂志,并创办了“医药教育通讯”。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和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学术部、国际合作部等常设工作机构。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自成立以来,根据协会的章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全国医药教育网络。成立了高等药学院校(系)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成人教育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的建成,构成了协会工作的主体,包括了高等药学教育、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医药行业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在内的医药教育部门的各个层次和专业领域。在教育层次上涉及培养从中专生到博士生的多层次各类药学专门人才,涉及培养在职的初级到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行业管理干部,覆盖了医药教育的方方面面。
近年来,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知名大学举办了研究生课程及学位班;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了“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第六届人才交流洽谈会;开展了 “放心用药教育工程”诚信品牌活动;举办了肝病用药、乳腺疾病、健康饮奶、皮肤顽症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为庆祝抗战胜利六十周年,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新骨态心系革命老区,药品捐赠启动仪式,会后我们分赴井岗山、安徽经县、陕西商州、米脂,为抗日老战士捐赠药品价值200多万元。我们创建了协会网站――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网;建立了医药搜索引擎,目前已输入上万个品种;拟同美国马里考帕大学联合在网上举办健康教育大课堂等。协会以安全用药教育为宗旨,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组织会员单位,心系大众、关爱民众健康,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目前,医药教育形势大好,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型人才是高等教育一项突出任务,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提高企业自主培训能力、搞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发挥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努力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强对各委员会的指导,为推动我国医药教育事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简介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英文名称:China Medicinal Biotechnology Association ,缩写为CMBA)成立于1993年,由卫生部原部长陈敏章等发起,是全国医药生物技术研发单位、企业的行业性群众团体。协会贯彻国家医药生物技术工作的各项政策,围绕国家医药生物技术工作的重点,致力于推进医药生物技术的繁荣与发展,加速科研成果向生产转化,促进医药生物技术进步,推动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从事医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与经营管理和教学的工作者和企业家,为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单位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贯彻国家医药生物技术工作的各项政策,围绕国家医药生物技术工作的重点,致力于推进医药生物技术的繁荣与发展,加速科研成果向生产转化,促进医药生物技术进步,推动全行业的发展。协会接受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业务范围 (1)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以快速、准确的方式收集、整理、研究和提供国内外最先进的医药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方面的信息,以《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会刊》或其它有效渠道和方式提供给会员和会员单位参考,尽快掌握和推广国内外最新的医药生物技术。对列为科技攻关的医药生物技术项目,促进行业科技力量的联合,形成优势。
(2)协会对应用于肿瘤、疫苗研制、血液、血液制品和医药生物技术制品研制的最新的医药生物技术,根据中国国情,积极地、有选择地、有计划地、有目标地引进和推广,并协助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估;把引进同国内医药生物技术的攻关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科研院所与企业协作在科研和生产方面出精品。
协会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医药生物技术研讨会或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才,大力普及医药生物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学术会议水平,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
(3)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行业基础情况的调查研究,对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医药生物技术领域发展动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就行业发展、医药生物技术政策、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物价等提供技术咨询和合理建议,供决策时参考。
(4)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技术合作,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5)推动我国医药生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
(6)编译有关医药生物技术方面的著作。
(7)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扩大国际间的技术合作引进资金,引进技术。
(8)组织会员和会员单位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各种活动。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是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的专业性社会团体,1989年经民政部批准成立。
CQAP是面向全国致力于医药质量管理事业的人士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科学技术团体,是政府部门联系医药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医药质量管理事业的助手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简称中国医药质协)英文译名:China Quality Association for Pharmaceuticals ( 简称 CQAP )是全国医药行业质量管理的专业性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面向全国致力于医药质量管理事业的人士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科学技术团体,是国家医药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联系医药企业的纽带和发展医药质量管理事业的助手。开展技术交流、专业培训、咨询诊断等项活动。为提高企业素质、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为发展社会主义医药市场经济服务,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章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协会的挂靠单位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受其业务指导。
本协会的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北京市西直门外北礼士路甲38号。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中学教育、应用写作文书、文学作品欣赏、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专业论文、17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会长等内容。 
 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会长_医药卫生_专业资料 暂无评价|0人阅读|0次下载|举报文档 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会长_医药卫生_专业资料。中国医药管理协会会长...  2013 年 10 月 22 日(周二)下午 开幕式及大会报告 时间 拟邀请嘉宾及演讲主题(排名不分先后) 致辞嘉宾 张鹤镛 致辞嘉宾 庄辉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会长、国务院...  会长、郭云沛会长、先声药业董事长任晋生先生,各 位来自医生集团、医疗服务管理...互联 网医疗、协会、政府、卫生管理研究机构等致力于推动中国医生集团发展的贵宾 ...  本次会议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卫战主持, 在大会开幕式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吴清功副会长做了精彩致辞, 商业保理专委会韩家平主任做了重要的讲话。 平安...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 露, “国家制定规则, 省政府制定具体政策, 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届时, 各地方按照药品通用名制定, ...  在年会结束之际,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 于明德先生也到会场做了精彩的演 讲。于会长精辟的分析了中国医药市场现状以及改革转型方向,同时也阐述了国家在医 改过程...  电商“抢跑”被罚 针对处方药网售放开延迟的消息,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坚持认为, 这一消 息“不准确”。“虽然人事有调整。估计不会有大的变化。放开...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随着定价政策的进一步收紧, 行业整体集中度的提升将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2010 年 1~12 月, 全国...500 - 内部服务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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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企业协会
企业协会(CHINA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ASSOCIATION)由我国医药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医药经营管理工作者、专家学者自愿组成,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建设宗旨
以面向企业、为医药企业和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服务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药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进行医药企业管理科学的研究、交流、宣传和推广应用。
三、及时反映医药企业、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企业及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对医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企业和经营管理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素质,培养优秀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
五、组织、建立、完善医药咨询网络,开展市场预测、企业咨询服务、医药产品的宣传和推荐。
六、总结医药企业管理成功的经验、表征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和先进管理成果。
七、加强和各地方医药行业(企业管理)协会业务联系和工作交流,发挥协会行业管理的整体功能。
八、拓宽服务功能,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协会译名:CHINA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为CPEA;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的中文简称为中医企协。[1]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全国性的、民间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由我国医药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医药经营管理工作者、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面向企业、为医药企业和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服务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医药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会址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进行医药企业管理科学的研究、交流、宣传和推广应用。
三、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研究报告,推动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四、及时反映医药企业、医药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维护企业及企业家(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对医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企业和经营管理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素质,培养优秀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
六、组织、建立、完善医药咨询网络,开展市场预测、企业咨询服务、医药产品的宣传和推荐。
七、总结医药企业管理成功的经验、表征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和先进管理成果。
八、组织交流国内外医药企业管理的经验,组织会员同有关的国际组织及国内外社会团体开展友好交往。
九、加强和各地方医药行业(企业管理)协会业务联系和工作交流,发挥协会行业管理的整体功能。
十、拓宽服务功能,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团体会员 承认本章程,参加协会活动,履行权利和义务,缴纳会费,符合以下条件者,俱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1、医药(含,,,医药包装材料等)工商企业(含国有、集体、民营和中外合资企业);
2、医药院校管理科系和医药科研、检测单位;
3、其它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新闻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个人会员 承认本章程,在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医药界人士(含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可以申请个人会员。
第八条 在医药企业管理或管理科学研究中具有影响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对本会建设做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海外和港澳台人士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
2、由会员(理事)代表大会授权的办事机构审定资料后颁发会员证书。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人选如离开本单位,由原单位推荐相应条件的新人选报请审定,企业名称的改变,由新名称企业备文报送协会备案,副会长人选的变动须报请会长会审定。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协会反映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3、优先参加协会活动,优先得到有关学术研究成果、内部资料、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等;
4、有权根据本会宗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按规定交纳会费;
2、执行本会的决议,承担委托的工作;
3、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有关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及资料;
4、关心协会工作,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和信誉。
第十二条 会员不履行本会规定的义务,经会员(理事)代表大会或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可注销其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法或违反本能章程的行为,经会员(理事)代表大会或被授权机构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理事)代表大会。会员(理事)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其代表由会员单位(团体会员)推选。会员(理事)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讨论并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章程;
四、协商推选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理事)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理事)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理事)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理事)代表大会每届为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本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常务理事)会,行使常务理事会职能。
第十八条 会员(理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行使会员(理事)代表大会职权,对会员(理事)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会长会(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贯彻会员(理事)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提出会员(理事)代表大会需要讨论的各项议案;
三、审议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设立各专业委员会;
五、根据有关单位提议,调换副会长(常务理事);
六、批准增补副会长(常务理事);
七、审定和授予荣誉称号;
八、筹备召开会员(理事)代表大会;
九、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会长会(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或通讯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会长负责主持。
第二十三条 本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医药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会员(理事)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一届五年,任期最长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常务理事会)、会员(理事)代表大会;
二、检查会员(理事)代表大会、会长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领导常设机构开展工作;
五、选聘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政府部门资助;
三、医药工商企事业单位的资助;
四、举办各项服务事业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一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二条 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帐户,由专职或兼职会计和出纳进行管理。有办事机构作出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定期向会员(理事)代表大会、会长会报告。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有关方面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修改的章程,在会员(理事)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请主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协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长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理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四十一条 协会终止前,要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终止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6年7月全体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届理事会。
.医药协会网[引用日期]图文: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会长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图文: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新浪财经讯 由工业信息中心主办并承办的“2013年(第30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于-18日,在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大酒店隆重举行。上图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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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基本任务是:从医药经济发展的角度调查研究、传布交流、推广应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
The basic missions of Chinese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Association are: propaganda of new manage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upon the developments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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