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电线电缆专项检查查

综合医院督导检查标准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综合医院督导检查标准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区环保局:医疗机构环保专项检查6家医院全部整改完善
执法人员对医疗单位测水样。记者 杨洪 摄
执法人员认真查看污水处理运行记录情况。记者 杨洪 摄
工作人员向执法人员详细介绍医疗废水处理过程。记者 杨洪 摄
江津网5月9日讯(记者 杨洪)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消除医疗机构环境风险隐患,江津区环保局在城区开展了医疗机构环境专项检查行动。昨日对6家医院整改进行复查时,全部整改完善。
据了解,此次医疗机构执法专项行动作为2015年江津区环境执法十大专项行动之一,重点对城区公立、民营医疗机构的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及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与暂存、是否及时收集和运送、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是否进行集中收集处置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详细了解和掌握了城区医疗机构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据统计,截至4月底,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共116人次, 对辖区29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立案查处9件。
据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区环保局将在辖区广泛开展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长效工作机制,扩大医疗机构监管范围,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频次,强化机构责任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新闻报料热线:(办公室) (新闻部)
(网络电视台)
您所提供的线索一经记者采写成新闻,我们将给予每条50-100元现金奖励。。
总编辑:涂普健&&&副总编辑:贺宝胜&&&编辑部主任:李皓&&&编辑:
联系方式:重庆市江津区网络传媒中心 咨询电话:023-
①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授权使用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江津网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江津网”或“来源:江津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津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江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江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省卫计委卫生监督局莅临我院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_新闻中心-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您所在的位置: 》》
省卫计委卫生监督局莅临我院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15:35:44 浏览次数:452次 
& &&本网讯(宋鹏/文 王庆飞 夏淼/图)为进一步增强医院依法执业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3月30日,由河南省卫计委卫生监督局局长孙磊带队的检查组,莅临我院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院长赵国安代表我院领导班子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就医院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报,副院长杨达胜、韩培立、陈颂坡、赵东方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检查组专家分成医疗、传染病、放射三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医院相关部门与科室,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与指导。在下午召开的反馈会上,检查组专家就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我院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反馈意见。
&韩培立副院长代表医院对检查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向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要求:一、对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二、加强依法执业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院掀起依法执业学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医院依法管理水平,最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编辑 张檬羽)
上一篇:下一篇:您现在所在位置: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国卫办监督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   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医疗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但是,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不强,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然存在,近期媒体相继曝光了多起医疗服务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影响恶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定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自查,认真落实整改(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依法执业承诺书(各省统一制订模板)报送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由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下同)。   (二)重点抽查,依法严肃查处(2016年11月-2017年7月)。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自查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突出重点进行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1.二级、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下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2.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3.干细胞临床应用。一是对已经按规定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备案项目范围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将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二是对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和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行为。   各省(区、市)要按照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全面覆盖,二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诊所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已经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各地要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抽查的重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医疗机构全面自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省级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辖区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挂牌督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将适时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自查和整改不认真、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和整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创新监督检查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积极探索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发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地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查处大案要案时可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密切关注近期相关舆情变化,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地于日之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书面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日前将本省(区、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3-6)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   附件:1.
     2.
     3.
     4.
     5.
     6.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专项检查方案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