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该vip怎么写写

成都日报多媒体报刊
第16版:体育·文娱
&&&&&&&&&&
中国作协对外公示2013年拟发展会员名单
52名网络作家申请加入中国作协
(记者 赵斌) 昨日,中国作协对外公示了2013年拟发展会员名单。今年申报加入中国作协的人数创历史新高,其中52名网络作家申请加入作协尤其引人注目。&&据悉,中国作家协会今年拟发展会员474人,这个数字比去年多了近90人。对此,中国作家协会新闻发言人陈崎嵘解释称,因今年申报加入中国作协的人数为历年最高,达1506人。“相应地,通过评审的会员人数也会增加,但我们还是将入会比例控制在三分之一左右。”&&同样增加的还有网络作家入会人数。以《甄嬛传》成名的吴雪岚(流潋紫),以《步步惊心》知名的任海燕(桐华)均出现在名单中,“今年在网络人气较旺的作家共申报了52人,我们通过了16人。”陈崎嵘说,为做好网络作家加入中国作协的工作,作协此次还组织了专门的网络作家评审组。&&网络文学始于2002年,最早只是爱好者们将作品以发帖形式发布在文学论坛上。随后,国内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推行VIP制度,小说部分章节需购买才能看到。这笔利润由网站和作者分账,网络文学商业化模式从此建立。一般来说,网络作家写到10万字,就可向网站申请签约,当写到20万字,有20万至30万读者后,该书即可登上虚拟书架。网站会根据读者对一本小说的收藏量给作者发钱。“起点”一工作人员介绍:“在网络文学界,写小说的人很多,可真正签约的作者并不多,仅20%左右,还有10%的作者因收藏量不够,只能申请网站低保。”目前,像“起点”这样的文学网,如果网络作家的小说达不到收藏量,可向网站申请每月1300元最低保障。可如果有的作者不幸几个月收藏量都没有提升的话,网站就会停发工资。
Copyright 成都日报数字报刊
所有内容为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万事利集团
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
其他友情链接
浙江九三学社
浙江省政协
人民政协报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指南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委员会
技术支持: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拟发展会员名册表(单位会员)序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拟发展会员名册表(个人会员)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拟发展会员名册表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新左旗政务网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23 “社会团体(异地商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法制办 点击数:1664 更新时间: 16:52:27
【字体: 】
主办机构:新左旗民政局
审批事项名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审批事项子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审批范围和审批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行业协会、商会和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体团的会员一般以企业会员(单位会员)为主,可适当吸纳一些本行业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入会。企业会员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协会理事以上的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不能担任协会理事以上的负责人,国有企业的领导担任协会理事以上的负责人需履行审批手续。专业性和学术性社会团体的会员应当是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的个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此类社会团体中兼任理事以上负责人的,必须是该领域的专家、学者(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当覆盖全区12个盟市的80%以上;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3-5万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社会团体名称的限制: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在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称只能冠以“内蒙古”,不得有“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办事流程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流程:
  (1)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申请(申请要写明宗旨和业务范围)、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发起人及拟任人员在本领域的影响力和为实现该团体的宗旨,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具备的能力进行全面阐述。还要包括会员的分布、构成、能力、后续资金来源及实现宗旨的途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
  (2)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初步审查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一周内提交局务会研究决定,而后向发起人下发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3)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发起人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同意成立的批复。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学技术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可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4)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会员大会,产生执行机构,选举理事(会员在100名以内的,理事人数最多不超过20人,不设常务理事;会员在300名以上的,理事人数不超过30人,可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10人)、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人数不低于5-7名),通过章程,形成会议纪要。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填写各类表格;
  (5)点击中国社会组织网、内蒙古民政网,下载需要填报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会员登记表》、《办事机构备案表》;
  (6)登记管理机关出具验资通知单,到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7)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的备案材料;
  (8)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报送的备案材料(60个工作日内完成);
  (9)登记管理机关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刻制印章通知单、打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0)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而后带公章、财务章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1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办法》(内组通字[2014]65号),有公职人员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理事以上职务的,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后,公职人员要报登记管理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任职审批。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申报材料:&
  (1)成立申请(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宗旨);
  (2)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报告(包括成立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对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在本领域的影响力、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构成、能力,后续活动资金的来源及开展活动实现宗旨的途径、方式方法等进行全面阐述,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批复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
  (4)章程草案先提供一份,由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再由会员大会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出3份正式的(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起草章程只需填写第五、六条,第十六、二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X年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X年,一般为3―5年,自行选择,其他条款不能增减、变更);
  (5)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填写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般为会长)、《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都要填写)、《会员名单》、《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指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办公室或秘书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印章,有单位的(在职或退休)盖单位公章,自由职业者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各种表格的“社会团体意见”一栏盖章待公章刻制后再补盖。个人会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会员除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要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秘书长专职承诺书(承诺在社会团体成立后专职从事秘书长工作,不再担任其他社会职务,本人签字,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9)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和财务章(在登记管理机关当场填写备案表并留印);
  以上需要提供的最终备案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3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2份。
  二、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审批流程
  (1)社会团体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
  根据章程,通常社会团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议的,须公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经业务主管单位认可,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经登记管理机关许可。
  (2)在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包括:清理财产,编制报表;通知、公告债权人(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社会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其他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3)清算结束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文件。
  (4)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申报材料:
  (1)《关于×××注销登记申请书》(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清算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社会团体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加盖国徽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免于提供;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
  (5)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6)社会团体履行程序会议纪要。
  经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领取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
  三、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1)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申报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2)会议纪要,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说明变更的理由,表明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并附参会人员名单;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登记管理机关在一周内作出答复,同意变更的填报变更表;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6)《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8)章程修订说明(只报送修改部分,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所有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
  (2)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申报材料
  变更法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形:一是换届后变更法定代表人,二是届内变更法定代表人{此种情形的变更只能从本届负责人或理事会成员中产生,而且为本会的会长(理事长)};
  变更法人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要说明变更的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换届或届内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提供会议纪要;
  换届或届内变更涉及公职人员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要在召开会议前,按照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审批程序,先进行审批,方可参与选举。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所有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
  (3)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申报材料
  根据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4]41号),业务主管单位是确定的,通常情况下,社会团体一般不需要变更业务主管单位,但是,确需变更的,社会团体要按照章程履行程序,给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5)交回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6)登记管理机关签发同意变更的行政许可,更换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4)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的程序申报材料
  (1)社会团体提交变更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填报《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2)拟变更后的住所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社会团体住所一般不得在民用住宅内。
  (3)登记管理机关收回社会团体法人证书,重新打印;
  (4)到开户银行办理住所变更手续。
  (5)社会团体办理注册资金变更申报材料
  (1)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并说明资金来源,属于捐赠的,必须提交捐赠协议,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提交《验资报告》、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3)打印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6)社会团体办理章程业务范围变更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变更业务范围必须经理事会通过,征得全体会员的同意,在15日内,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按照一会一事的原则进行核准,必须具体明确,不得过于宽泛。业务范围变更必须在经核准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主要载明业务范围变更的理由;
  (2)理事会、会员大会关于变更章程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不需要再全部提供章程,只需要把修改前和修改后的业务范围的条款、内容表述清楚。
  四、社会团体备案
(1)社会团体需要备案的事项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2)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申报材料
  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是社会团体内部设立的承办社会团体日常事务的机构,是社会团体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如办公室、秘书处。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当填报《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申报材料
  (1)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需要备案有几种情形:一是新成立登记时,二是换届时,三是届内变更或补充。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章程规定提供选举的会议纪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同时附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职业证、单位会员附营业执照)、公职人员兼职任职履行审批的材料。
  (3)新成立、换届,同时提交理事、常务理事名单(按照规定,社会团体换届后所有负责人均需重新备案,为减轻社会团体的工作量,连任的负责人只需在简历最后一栏写明上一届在社会团体任职的时间和职务)。
  五、&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流程
  (1)社会团体修改章程,须先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
  (2)预审通过后,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依据。
  (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报材料
  (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修改说明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2)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六、社会团体证件丢失补办流程
  (1)证书丢失,应当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2)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社会团体公章到登记管理部门补办(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自己来办理,则携带本人身份证,不用授权委托书);
  (3)登记管理部门重新打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七、社会团体公章丢失补办流程
  经办人带社会团体公章丢失补办说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领取刻章单重新刻章。
  八、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需经过哪些流程?
  (1)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领取《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或从“内蒙古民政网站”下载)。
  (2)全区性社会组织登陆内蒙古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打印一式3份(直接登记的一式2份),到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可直接报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检审批)。
  (4)6月15日至6月30日为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时间。
  (5)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规定做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6)年度检查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要将年检资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书归档。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申报些材料
  年检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书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其他当年年检通知要求提交的材料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年检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指南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具体步骤按每年相关通知、要求为准。
&&&&办理地点: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0-6606414
投诉电话:0470-6606414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mail推荐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网站制作维护:新巴尔虎左旗政府办公室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函
当前位置:
浏览字体: 【、、】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函
各社会团体、有关单位: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的国家一级学会。学会前身是中国卫生统计学会。1984年9月,中国卫生统计学会在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正式成立。2004年6月,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卫生统计学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卫生信息学会。
为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学术交流,广泛地团结和组织致力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机构和组织,促进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服务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本学会拟发展单位会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有意加入我学会的单位填写《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指定一人作为会员代表,享受会员权利。会员代表填写《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备案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将上述材料原件寄至我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胡婷 &辛英
电& 话: 010-& &010-(兼传真)
E-mail:huting@& &xinyin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邮编:100044)
附件: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
2013年3月25日
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会员的服务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资格:见《章程》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第三条& 会员申请。。
(一)个人申请成为会员,需有理事及以上学会人员推荐,提交以下资料:
1.《中国卫生信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2.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推荐信。
(二)单位申请成为会员,需有常务理事及以上学会人员推荐,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书面申请公函;
2.《中国卫生信息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3.各级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
4.本单位简介;
5.推荐信。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见《章程》第三章第十条,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个人会员
1. 会员参加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普通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可享受减免10%的会务注册费,理事(需按规定缴纳会费)可享受减免20%的会务注册费,常务理事(需按规定缴纳会费)可享受减免30%的会务注册费。
2.会费缴纳后,获赠一年《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
3.会员可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科技推广活动。
4.会员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评选优秀论文或各种奖励活动。
5.本会组织的出国访问、考察、进修,选派人员以及担任学会各级职务的人员必须是会员。
(二)社会团体或事业单位会员权利
1.可指定一人作为会员代表,享受会员权利。
2.获取本会学术会议信息、会刊等资料。
3.可以申请和本会联合举办活动。
4.可以申请和本会网站链接,建立信息共享与联络平台。
5.中央级医疗卫生单位会员参加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免缴1人注册费。
(三)企业单位会员权利
1.常务理事
1)可指定一人作为常务理事单位代表,除不参加决策和投票外,享受其他常务理事权利;
2)参加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免缴3人注册费;
3)使用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会议资源享受适当比例的优惠。
1)可指定一人作为理事单位代表,除不参加决策和投票外,享受其他理事权利;
2)参加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免缴1人注册费;
3)使用中国卫生信息技术交流大会会议资源享受适当比例的优惠。
会员的义务见《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作如下补充规定:学会理事有义务每两年至少向《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投送一篇符合质量的稿件或者至少主要参与了一项卫生信息化推进奖报送项目。
第五条& 会员的会籍管理。
(一)不同类别会员填写不同的入会表格,学会秘书处负责按类建立会员档案。
(二)会员出国定居或长期出国(一年以上),如自愿保留会籍,需向学会声明并按期寄交会费,一年以上不交会费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三)亡故会员的会籍自然注销。
第六条& 会员证书由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统一设计制作,秘书处编号盖章发放。会员证遗失后应向学会秘书处申明原因,并按原证号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
第七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增强会员意识的具体措施,按《章程》规定,会员应按期缴纳会费。
(一)会费类型:依据本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本会的会费分为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
单位会员会费分以下三种:
(1)团体会员会费:指以地方学会名义参加本会的团体会员,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信息学会及各专委会应缴纳的会费。
(2)事业单位会员会费:指以事业单位名义参加本会,并由单位推荐当选本会理事或常务理事的中央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部属和部管单位)和中央科研院校应缴纳的会费。
(3)企业单位会员会费:指以企业单位名义参加本会,并由单位推荐当选本会理事或常务理事致力于发展中国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建设事业的相关企业应缴纳的会费。
2.个人会员会费:指自愿申请参加本会的个人会员应缴纳的会费。
(二)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1)社会团体会员:每年3000元。
(2)事业单位会员:科研院校和公共卫生机构等其他单位会员每年3000元;中央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部属和部管医院)会员每年5000元。
(3)企业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00元。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每年60元。
(三)会费缴纳:中国卫生信息学会的单位会员在每年12月底前按规定缴纳下一年度会费,可通过电子汇款方式汇至中国卫生信息学会指定的银行账户,也可将本届五年的会费一次性缴纳。个人会员会费按届一次性缴纳。新申请加入的会员应在获入会批准的次月底前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1.收取会费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2.会费开支建立严格审批、审核制度,年终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会费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也可用于会员服务、奖励优秀论文作者和有成就的本会会员等活动。&&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一)会员退会须向本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退回会员证(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证书(单位会员)。
(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未经批准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取消会员资格。
(三)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和损害本会声誉、利益,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取消会籍。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卫生信息学会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vip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