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学习收获(思想、能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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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员假期学习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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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员假期学习(1)
今天,我们召开大会,对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作出部署,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是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伟大成就、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的背景下开展的,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前所未有的背景下开展的,特别是在全党全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认真总结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取得丰硕成果
党的十七大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作出了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战略决策。
党的十七大之后,党中央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强调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的现实需要。中央要求全党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在突出位置,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体现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中去,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奠定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组织基础。
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中央举行专门研讨科学发展问题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举办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带头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把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向前推进。广大党员、干部把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难得机遇,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
学习实践活动从年3月开始试点、同年9月正式启动,自上而下分3批进行,到今年2月底基本结束,共有370多万个党组织、7500多万名党员参加。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主题鲜明,领导有力,组织严密,措施得当,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从各批次、各领域和各类党员群体实际出发,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批次衔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化理论学习,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打牢思想基础;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夯实组织基础;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努力为促进科学发展巩固群众基础。二是紧密联系各项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凝聚科学发展力量;紧贴群众愿望和期待,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三是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实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重大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理清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思路,制定了一批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批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三是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有力推动了中央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丰富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改进了基层党的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部队实际,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履行使命见成效的总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着力查找解决影响和制约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效履行军队使命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和最重要的实际,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打牢了全军官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地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全面加强了部队各级党组织建设,提高了部队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有力促进了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2周年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全力抗击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有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筹办上海世博会,依法坚决平息和妥善处理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可以说大事多、喜事多、难事多。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把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完成重大任务、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最重要的实际、最大的实践、最需要取得的实效,为党和国家办成大事、办好喜事、办妥难事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
总起来说,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一次富有成效的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次富有成效的实践,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一次富有成效的实践,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实践证明,党的十七大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是衷心拥护的,社会各界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是充分认可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学习实践活动在地区、部门、单位之间开展得不够平衡,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进一步解决好这些问题,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运用于经常性工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发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二、学习实践活动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重要启示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党的建设基本经验特别是党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在探索新形势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重要启示。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础在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想观念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思想认识,在提高思想认识中推动工作,在推动工作实践中提高能力本领。实践证明,思想理论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坚持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党,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打牢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现学习和实践有机统一,使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力量、政策措施、实际能力、自觉行动。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目的在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着力查找和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全党同志积极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化危为机、危中求进,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实践证明,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科学发展新要求和当前发展阶段新特征结合起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第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单位党员负责人为重点,认真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应对国际国内重大考验、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实践证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科学发展的意识、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帮助他们不断增强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本领,更好发挥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判,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推动科学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体现人民意愿,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
第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力在于创新体制机制。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立足于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在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的结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证明,创新体制机制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持久推动力量。
这些重要启示,来源于党员群众实践,集中了全党全社会智慧,对推动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切实运用于今后实践。
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历来坚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新变化、时代发展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在全党开展马克思主义集中教育活动,以更好促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尽管不同时期开展的集中教育活动背景、任务、内容、做法有所不同,但每一次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谋划、来推进、来检验,把集中教育活动作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推进工作的总动员,使全党创造活力和奋进动力得到广泛激发;每一次都突出理论武装的重要作用,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使党的创新理论得到广泛普及;每一次都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盼望的问题抓起,立说立行,边整边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广泛改善;每一次都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清扫政治灰尘,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得到广泛提高。实践证明,适时在全党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伟大创举。我们要根据实践的新发展,紧密联系党的建设新实际,坚持和运用好这一成功做法。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保证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当代中国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我们付出艰巨努力。我们党正处在新的历史方位,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还存在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在这样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战胜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风险,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运用到经常性工作中去,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取得新的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全党学习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水平。推动理论学习,提高全党理论素养,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要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继续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切实提高全党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能力。要坚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要坚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素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科学发展观的模范。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把学习科学发展观同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
第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要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广大干部培养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骨干,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整体能力。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考察干部德的重要内容,把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作为考察干部才的重要标准,把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考察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开举贤荐能之路,使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事业中建功立业。要坚持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重点提高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要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认真总结和运用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功经验,促进领导干部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增强做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项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要坚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第三,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要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统筹抓好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坚持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形成分布广泛、完善严密、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要坚持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找准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的结合点,从实际出发落实好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体现好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要坚持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形成一支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推动科学发展和共同致富的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坚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助,真正重视、真情关心、真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荣誉感、归宿感、责任感。
第四,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营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风清气正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必须有良好作风作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要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勇于开拓创新,又坚持埋头苦干,真正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坚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做群众贴心人、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党组织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共识和舆论导向。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要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让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在经常性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同志们,实践永无止境,党的理论创新也永无止境。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创新、团结前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学校党员假期学习(2)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结合鼓楼教育实际,现就在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这一活动,对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对人民负责教育和办让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区域教育现代化,推动鼓楼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开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创新型”五型机关以及“双争双创”活动(争做标兵、争当模范,创攻坚克难团队,创科学发展学校)。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制定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岗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先创优,抢抓机遇,为建设教育强区而努力奋斗。
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总体目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着力引导和促使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努力在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在务实创新、创造工作业绩上创先争优,在坚持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上创先争优,在改进作风、切实为民服务上创先争优,在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具体目标为:
(一)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对在二、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已经落实的整改项目,做好巩固工作;对正在落实的项目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落实好各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校科学发展优势,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确保校园安全,促进校园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组织和参与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党组织和党员能主动担当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
(三)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师生员工。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大力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充分尊重和依靠师生,拓宽联系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加信任党组织和党员。
(四)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堡垒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基层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效能。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五)增强先进意识,提高党员素质。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头脑,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的能力素质;通过党的群众观教育,加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实践,坚持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员的作风素质,切实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体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生动活泼地开展党建活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落实,工作运行有序高效。
四是工作业绩好。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实践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彰显作为,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中心工作和鼓楼教育做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争当师生的标兵: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争做学习的标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党性、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争做为人师表的标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争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主动联系群众,帮扶困难师生,积极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争做勤廉标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争做道德风尚的标兵。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守高尚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突出特色,分类实施
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
机关党组织的重点是: 要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为主题,围绕机关党建“两个走在前”( 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基层党建工作的前头,文教体局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前头)的目标,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创新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勤廉从政,幸福平安”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争当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的模范、争当勤学习、敢担当、勇敢超的标兵”双争当、“三走进、三服务”、“你关心、我关注,你点题、我整改”等活动,通过设立“优质服务党员示范岗”、“党员标兵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实现机关作风“三个转变”,提高机关效能,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重点是:要以“做教书育人排头兵,育四好未来接班人”为主题,以强化办学特色、深化课程改革和增强课程吸引力为着力点,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建和谐校园、做先锋园丁”、“党员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设立党员骨干教学示范岗、党员教师学习示范岗、党员职工服务示范岗等载体,更好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从现在起到明年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二是从明年7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活动。总体安排两年时间,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学习(2010年7月)。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各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好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实践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明确创建标准、明确承诺内容。承诺内容注意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力戒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实施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组织学习。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省教育工委和市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以及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动实践,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8月―2011年6月)
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围绕局“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以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为核心目标;大力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育信息化的拉动功能,区域均衡发展、学校内涵发展的提升功能,机关科室的指导服务功能;完成四项重点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打造和培育高素质的师资、校干队伍,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对照创先争优的具体内容,制定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积极组织开展扎实有效活动;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使“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带头”党员比例大幅提高,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进行总结,完善机制,集中展示活动成果、搞好活动总结、进行考核评议,建立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
通过活动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科学发展主题突出、整个活动百花齐放、每个支部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重点健全六项工作机制:
1.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健全和完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办法,使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比例逐年提高。
2.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制。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表彰等制度,完善“述学、评学、考学”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健全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局校领导班子分工负责,集体决策机制,推进机关、学校内部科学管理,提高机关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4.健全党内民主建设机制。推进支部党务公开,党员发展,评优评先、重大事项公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作用。
5.健全党支部作用发挥机制。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党组织工作要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的选任培训。加强基层党支部制度建设,发挥好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中的作用。
6.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机制。完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责任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积极开展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工作,改善和优化学校党员队伍的结构。
推进方式:一是公开承诺。制定的创先争优实施,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领导点评。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掌握并指导下级党组织活动开展。局党委成员每半年对其联系点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三是群众评议。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原则上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评议一次。四是评选表彰。局党委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三) 典型示范,总结提高(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典型示范。在两年创建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2012年“七一”前,将专项表彰全局“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2.总结提高。全面回顾总结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一)明确领导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包挂、支部书记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本机关和学校党组织开展活动,并实施党委成员对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联系点包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各学校党支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机关及学校党支部书记要具体负责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局党委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三)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和信息简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我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各支部要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将创先争优活动及开展情况及时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党员假期学习(3)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年 2015年 2020年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2.0 75.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90.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90.8 93.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00
毛入学率(%) 79.2 87.0 90.0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5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80
在学总规模(万人) 50
在校生(万人) 0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毛入学率(%) 24.2 36.0 40.0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表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9 15.0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67.0 87.0 90.0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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