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发动机噪声噪声监测时,起飞测量点,降落点,边线两侧距离是多少

飞机场环境保护 - 中国百科网
您当前的位置: -&
-& 文章内容:
飞机场环境保护
feijichang huanjing baohu飞机场环境保护&& 防止飞机对飞机场周围环境的污染,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保护旅客和居民的身心健康,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措施。  50年代末期,喷气式客机投入民用航空运输以来,飞机噪声引起飞机场附近地区公众的严重关注和强烈不满。各国政府及世界性专业组织开始对飞机场噪声问题进行研究。1966年在伦敦举行的国际会议上,作出“减小民用航空器造成的噪声和干扰”的结论。1969年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召开了关于飞机场附近航空噪声问题的特别会议,并于1971年正式通过题为《航空器噪声标准和建议措施》的文件,定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六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制定了《机场周围航空器噪声的表示方法》(ISO/R507-1970)《机场周围航空器噪声的监测》(ISO/R)等国际标准文件。 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保护会议,明确责成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密切注意飞机场(航空港)对其邻接地区环境的影响问题。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根据这次会议精神,研究了飞机发动机排放物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问题,并将1971年正式通过的《航空器噪声标准和建议措施》附件十六的内容中,增加了对飞机发动机排出物的标准和建议措施,于1981年正式通过,并改名为飞机场的《环境保护》。  飞机运行时(包括起飞、飞行、着陆及地面试车)发动机产生的噪声,可以引起飞机结构的疲劳破坏,影响飞机上仪表设备的正常工作和乘客的舒适,并对飞机场和附近地区的公众生活、工作造成干扰,甚至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及飞机生产国均作出有关民用运输飞机噪声鉴定办法及最大容许值。  衡量飞机噪声的强弱,从人耳的主观感觉出发作出评价。 ① 评价单位。(a)计权声级。按人耳对噪声的主观反应特性设计计权网络,使测量声压强度的声级计具有计权特性的声压级称计权声级,单位为分贝(dB)。计权声级包括A、B、C、D四种计权特性,在噪声研究中主要应用A声级()和D声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规定A声级作为螺旋桨驱动的、起飞全重5700公斤以下的飞机容许噪声评价单位,并推荐优先采用D声级作为计算飞机容许噪声的评价单位──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近似值的单位。(b)感觉噪声级(PNL)。是评价飞机允许噪声级的单位──有效感觉噪声级的计算基础(c)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为飞机低空飞行时产生的主观上的总效应。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规定的有效感觉噪声级为评定飞机容许噪声的评价单位,并建议采用A声级或D声级加一常数求EPNL及PNL的近似值。 ② 飞机噪声容许值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关于飞机噪声的测点布置的规定为:起飞噪声测量点,在跑道轴线沿飞行方向的延长线上,距滑跑起飞点6500米处。着陆噪声测量点,在跑道轴线延长线上,距跑道入口方向2000米处。边线噪声测量点,距跑道650米平行于跑道轴线上噪声达到最大值的点。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根据原型机取得适航证申请时间、飞行速度、发动机型式及数量、起飞全重等不同条件对飞机噪声容许值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飞机运行时的噪声对公众的影响,不仅是飞过一次的噪声级在起作用,而且和飞机运行的次数、时间(白天或夜间)及持续时间有关。为了使累积噪声和飞机场周围公众产生的烦扰之间,有一个合理的相互关系,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进行了研究并制订了一些方法。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建议使用总噪声暴露级(TNEL)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ECPNL)和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WECPNL),作为机场评价飞机累计噪声集积的单位。其中,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是将飞机运行按每天不同时间和季节变化的因素考虑在内的加权总噪声暴露级。并分别出白天、傍晚、夜间的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
作者:杨尚志&&来源:本站整理&
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
本站所收集信息资料为网络转载 版权属各作者 并已著明作者 旨在资源共享、交流、学习之用,请勿用于商业用途,本站并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它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访问者参照使用。
Mail: Copyright by ;All rights reserved.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云南沧源佤山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43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需要金币:25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云南沧源佤山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 4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41.2建设项目概况 41.2.1主要建设内容 41.2.2航空业务量和飞行程序 51.2.3建设周期和投资 51.2.4工程特性表 71.3选址可行性 81.3.1选址方案比选 81.3.2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9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9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9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03.环境影响预测 113.1污染因素分析 113.1.1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 113.1.2运行期污染因素分析 123.2环境保护目标 163.2.1环境空气 163.2.2地表水 173.2.3声环境 173.2.4地下水 203.2.5生态环境 203.2.6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213.3影响预测结果 213.4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分析 243.5措施的执行 243.5.1污染类 243.5.2非污染类 263.5.3鸟类保护措施 273.5.4其他 283.6环境风险分析结果 293.6.1预测结果 293.6.2防范措施 303.6.3应急预案 343.7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343.8搬迁情况 353.10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54.公众参与 364.1公开环境信息 364.2征求公众意见 36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364.4公众意见归纳和反馈 374.5公众参与总结。 37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86.联系方式 38 1.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20km,公路距离约36km;距糯良乡政府公路距离为5km。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沧源地处滇西横断山脉纵谷地带的南端,山区面积占约99.2%,目前交通形式非常单一,只有较低等级的公路。建设沧源机场对改善我国西南边远地区交通条件,促进地方旅游等资源开发、稳边富民以及应急保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011年1月,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编制完成《云南省沧源民用机场项目选址报告》。~10日,受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组对《选址报告》进行了评审,同意将得龙场址作为云南省沧源民用机场首选场址。2011年7月,完成《云南沧源佤山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年8月,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委托编制机场环评。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表1-1
沧源佤山机场主要项目一览表序号 项目 规模 单位 备注
1 跑道 2600 m 宽45m,两侧道肩宽1.5m
2 垂直联络道 136.5 m 宽18m,两侧道肩宽3.5m
3 站坪 1m×115m
4 防吹坪 ×48m×60m
5 掉头坪 3375 m2 共设置2处掉头坪
6 航站楼 4000 m2 急救另增100m2
7 航管楼 600 m2 合建为航管楼800m2
8 塔台 200 m2
9 机场办公综合楼 1200 m2
10 职工生活用房 950 m2
11 中心变电站 600 m2
12 货运仓库 200 m2
13 消防救援综合楼 1850 m2
14 供水设施 1150 m2
15 污水处理及垃圾中转站 350 m2
16 液化石油气储罐站 40 m2
17 停车场 3500 m2
18 油库 6667 m2 占地面积
19 加油站 2000 m2 占地面积
1.2.2航空业务量和飞行程序航空业务量新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结果汇总见表1-2。表1-2
新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结果汇总表序号 项目 类型 40
1 年旅客吞吐量(万人) 国内 27 60 100
2 年货邮吞吐量(吨) 国内 73
3 年起降架次(架次) 国内 905
4 高峰小时起降架次(架次) 国内 3.2 6.0 8.5
5 高峰小时旅客人数(人) 国内 266 506 712
飞行程序05跑道离场梯度3.3%;23跑道离场梯度4.1%。05号跑道飞行程序:飞机经凤翔NDB台(YJ)直飞至本场VOR/DME台,高度3600M,加入仪表进近程序或等待程序。飞机起飞后直线爬升至高度2100M,左转切入R048°径向线,继续爬升加入航线。23号跑道飞行程序:飞机经凤翔NDB台(YJ)沿228(磁航迹飞至R048(D23.0即起始进近定位点(IAF),高度3600M,加入仪表进近程序或飞向本场VOR/DME台加入等待程序。飞机起飞后以4.1%的梯度直线爬升至高度2200M,右转继续以4.1%的梯度爬升至本场VOR/DME台,过台高度2500M以上,继续爬升加入航线。1.2.3建设周期和投资20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
噪声和振动测量技术.pdf47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5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噪声和振动测量技术 编者:张绍栋 熊文波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 2003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噪声及其危害………………………………………………1
第二章 噪声的评价…………………………………………………8
第三章 噪声允许标准…………………………………………… 13
第四章 常用噪声测量仪器……………………………………… 15
第五章 噪声测量方法…………………………………………… 25
第六章 振动测量技术…………………………………………… 29
第七章 噪声和振动监测仪器的选用和维护…………………… 40
附 录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明细表……………… 45 第一章 噪声及其危害
一、噪声 噪声是一种声音,声音是由物体的机械振动而产生的,振动的物体称为声源,它可以
是固体、气体或液体。声音可以通过介质 (空气、固体或液体)进行传播,形成声波。当声
波到达人耳,人们就听到声音,声波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反射、绕射、折射和干涉。 2 2 声音有强弱之分,并用声压p 来表示其大小,单位是Pa
,1 Pa 1N/m (牛顿/米 ), 5
一个大气压等于 1.013 x 10
Pa. 。声压可以用峰值、平均值和有效值表示。声压的有效值是
瞬时声压平方在一段时间平均数的平方根,又称均方根值 (RMS ),它直接与声波的能量有
关,所以用得最多,以下除非另外说明,所论声压均指有效值。 由于声压变化的范围很大,例如人耳刚能听到的最小声压为2 x 10-5Pa ,而喷气式飞机
附近的声压可达数百帕,两者相差数百万倍,同时考虑人耳对声音强弱反应的(对数)特性,
用对数方法将声压分为百十个级,称为声压级。 声压级的定义是:声压与参考声压之比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飞友民航资料库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36 部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
规章名称: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主管司局: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公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日期: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规 章
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
第36.1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第36.2条& 特别追溯要求
第36.3条& 对适航要求的相容性
第36.5条& 本规定的限制
第36.6条& 引用文件
第36.7条& 声学更改:运输类大型飞机及涡轮喷气式飞机
第36.9条& 声学更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36.11条 声学更改:直升机
B章& 运输类大型飞机及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及评定
第36.101条& 噪声测量
第36.103条& 噪声评定
C章& 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限制
第36.201条& 噪声限制
[D章& 超音速运输机的噪声限制 备用]
[E章& 备用]
F章& 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36.501条& 噪声限制
[G章& 备用]
H章& 直升机
第36.801条 噪声测量
第36.803条 噪声评定和计算
第36.805条 噪声限制
[I~N章& 备用]
O章& 使用限制和资料
第36.1501条 程序、噪声级和其他资料
第36.1581条 手册、标记和标牌
第36.1583条 不必符合噪声限制的农业和灭火用飞机
&&&&&&&&&&&&&
附件A&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要求
附件B&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评定要求
附件C& C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级要求
[附件D、E备用]
附件F& F章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噪声审定试验的飞越噪声要求(日以前)
附件G& F章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噪声审定试验的起飞噪声要求(日或其后)
附件H& H章对直升机的噪声审定要求
[附件I& 备用]
附件J& H章对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不大于2730公斤(6,000磅)直升机噪声审定试验的替代程序
A章& 总&&&&&& 则
第36.1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 (a)本规定为以下证书的颁发和更改设定了噪声标准:
&&& (1) 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的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以上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和任何类别的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但在最大起飞重量下所需起飞滑跑长度不大于610米的涡轮喷气式飞机除外。
&&& (2)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型号设计批准书(以下统称型号证件)的颁发和更改,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颁发。本规定第36.1583条所申明的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螺旋桨小飞机及螺旋桨通勤类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及其以下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
&&& [ (3)备用]
&&& (4)直升机的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型号批准书的颁发和更改(以下简称为型号证件),以及标准适航证和限制适航证的颁发。仅为农业运行、为喷撒灭火材料或为携带外挂载重而设计的直升机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 (b)申请本规定所指定的适航证的申请人必须表明:除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适航要求外,还符合本规定适用的条款。
&&& (c)申请声学更改的申请人,必须表明:除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适航要求外,还符合本规定第36.7、第36.9或第36.11条适用的条款。
&&& [ (d)备用]
&&& [ (e)备用]
&&& (f)对于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任何类别的涡轮喷气式飞机,就表明符合本规定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1)"第一阶段噪声级"指起飞、边线或进场噪声级大于本规定附件C第C36.5条(a)(2)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
&&& (2)"第一阶段飞机"指尚未按照本规定表明符合第二或第三阶段飞机所需达到的起飞、边线和进场噪声级的飞机。
&&& (3)"第二阶段噪声级"指处于或低于本规定附件C第C36.5条(a)(2)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但高于本规定附件C第C36.5条(a)(3)中规定的噪声限制的噪声级。
&&& (4)"第二阶段飞机"指已按本规定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C第C36.5条中规定的第二阶段的噪声级(包括使用适用综合评定条款),而又不符合第三阶段噪声限制要求的飞机。
&&& (5)"第三阶段噪声级"指处于或低于本规定附件C 第C36.5条(a)(3)中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限制的噪声级。
&&& (6)"第三阶段飞机"指已按本规定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C 第C36.5条中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级(包括使用适用的综合评定条款)的飞机。
&&& (7)"亚音速飞机"指最大使用限制速度MMO不超过马赫数1的飞机。
&&& (8)"超音速飞机"指最大使用限制速度MMO 超过马赫数1的飞机。
&&& (g)对于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任何类别的涡轮喷气式飞机,就表明符合本规定而言,每架飞机不可以被确认为同时符合一个以上的阶段或构形。
&&& (h)对于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的直升机,就表明符合本规定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1)"第一阶段噪声级"指起飞、飞越或进场噪声级大于本规定附件H的第H36.305条 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或飞越噪声大于本规定附件J的第J36.305条 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
&&& (2)"第一阶段直升机"指尚未按照本规定表明符合第二阶段所要求的起飞、飞越和进场噪声的直升机,或尚未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J的第J36.305条 所规定的第二阶段飞越噪声限制的直升机。
&&& (3)"第二阶段噪声级"指起飞、飞越或进场噪声级处于或低于本规定附件H的第H36.305条 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或低于本规定附件J的第J36.305条 规定的第二阶段飞越噪声限制。
&&& (4)"第二阶段直升机"指已按本规定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H的第H36.305条 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级(包括适用综合评定条款)的直升机,或已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J的第J36.305条 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的直升机。
第36.2条 特别追溯要求
&&& [备用]
第36.3条 对适航要求的相容性
&&& 必须证明:航空器在表明符合本规定时,在所有条件下都符合构成型号合格审定基础的各项适航规章;为符合本规定而采取的所有程序,以及本规定为飞行机组制定的所有程序和资料,与构成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基础的各有关适航规章之间也是协调一致的。
第36.5条 本规定的限制
&&& 本规定确定了在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并且在与航空器型别相适用的条件之下是尽可能低的噪声级。对于处在、进入或者离开任何中国境内机场的运行,本规定确定的噪声级是否可以接受,另行规定。
第36.6条 引用文件
&&& (a)概述 本规定规定了一些并未在本规章中全文阐述的标准和程序。
&&& (b)引用文件
&&& (1)由本规定所引用但并未全文阐述而又在本条(c)款中指出的每一出版物或出版物的一部分,均属于本规定的一部分。
(2)引用文件更改版的使用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c) 引用文件确认说明& 本规定所确认的引用文件的完整标题或说明如下:
&&& (1)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出版物
&&& (i)& IEC出版物第179号,标题是"精密声级计"(1973年)。
&&& (ii)& IEC出版物第225号,标题是"声音和振动分析用的倍频程、二分之一倍频程、三分之一倍频程滤波器"(1966年)。
&&& (iii) IEC出版物第651号,标题是"声级计"(1979年第一版)。
&&& (iv) IEC出版物第561号,标题是"航空器合格审定用的电-声测量仪表"(1976年第一版)。
&&& (v)IEC出版物第804号,标题是"积分平均式声级计"(1985年第一版)。
&&& (2)机动车工程师协会(SAE)出版物
&&& (i)SAE& ARP866A,标题是"用于航空器飞越噪声评定的作为温度和湿度函数的大气吸收标准值"(日)。
第36.7条 声学更改: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
&&& (a)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申请批准或认可进行声学更改的所有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
&&& (b)一般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对于本条适用的飞机,批准声学更改的要求如下:
&&& (1)在表明符合性时,必须按照本规定附件A和附件B的适用程序和条件来测量及评定噪声级。
&&& (2)必须根据本规定附件C的第C36.7条和第C36.9条的适用要求来表明符合附件C中第C36.5条所规定的噪声限制。
&&& (c)第一阶段飞机& 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是第一阶段飞机的,除本条(b)款的规定外,以下内容也适用:
&&& (1)若飞机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是第一阶段飞机。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后,该机不得超过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所产生的噪声级。本规定附件C的第C36.5条(b)的综合评定条款不得用来提高第一阶段噪声级,除非该飞机是第二阶段的飞机。
&&& (2)除此以外:
&&& (i)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和之后进行试验期间,其功率或推力不得低于经批准的最高功率或推力,并且
&&& (ii)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进行起飞和边线噪声试验期间,必须使用适合于最大批准起飞重量时最安静的适航批准形态。
&&& (d)第二阶段飞机& 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是第二阶段飞机的,除本条(b)款的内容外,以下内容也同样适用:
&&& (1)对于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函道比为2或更大的高函道比涡轮喷气发动机飞机:
(i)&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后,飞机的噪声级不得超过:
(A)&每个第三阶段噪声限制加上3EPN分贝,或
(B)每个第二阶段噪声限制,两者取小者;
&&& (ii)可以使用本规定附件C的第C36.5条(b)的综合评定来确定符合本款有关的第二阶段噪声限制或第三阶段加上3EPN分贝噪声限制(按适用情况);和
&&& (iii)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进行起飞和边线噪声试验期间,必须使用适合于最大批准起飞重量时最安静的适航批准形态。
&&& (2)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函道比小于2的非高函道比涡轮喷气发动机飞机:
&&& (i)在飞机型号设计更改后,不得成为第一阶段飞机;和
&&& (ii)型号设计更改前进行起飞和边线噪声试验期间,必须使用适合于最大批准起飞重量时最安静的适航批准形态。
&&& (e)第三阶段飞机& 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是第三阶段飞机的,在更改后必须保持为第三阶段飞机。
第36.9条 声学更改: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 对于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申请声学更改批准或认可的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运输类以及初级类的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以下规定适用:
&&& (a)型号设计更改之前已按本规定获得某一型号证件的飞机,在更改后不得超过本规定第36.501条规定的噪声限制。
&&& (b)型号设计更改前未按本规定获得过任一型号证件的飞机,不得超过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
&&& (1)按本规定第36.501条中规定的噪声限制,或
&&& (2)按照本规定第36.501条规定测量和修正的在型号设计更改前产生的噪声级。
第36.11条 声学更改:直升机
&&& 本条适用于所有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申请声学更改批准或认可的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本条要求的符合性,必须按本规定附件H表明。对于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不大于2730公斤(6,000磅)的直升机,本条的符合性可以按本规定的附件J表明。
&&& (a)一般要求& 除非另作规定,对于本条包括的直升机,声学更改批准或认可的要求如下:
&&& (1)在表明符合性时,必须按照本规定附件H中B和C部分规定的适用的程序和条件来测量、评定和计算噪声级。对于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2730公斤(6,000磅)的直升机,在按本规定附件J的替代方法表明符合性时,本规定附件J规定的飞越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J 的B和C部分规定的适用程序和条件测量、评定和计算。
&&& (2)必须根据本规定附件H的D部分的适用规定来表明符合附件H的第H36.305条 所规定的噪声级。对按本附件J表明符合性的直升机,其必须按该附件中D部分的适用规定来表明对本规定附件J中J36.305条 噪声级要求的符合性。
&&& (b)第一阶段直升机& 除第36.805条(c) 的规定外,对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前是一架第一阶段的直升机,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后,该机不得超过附件H的第H36.305条 (a)(1)规定的噪声级。不得用第H36.305条 (b)的综合评定来使第一阶段噪声级超出这些限制。如果申请人选择本规定附件J表明符合性,则型号设计更改前为第一阶段的每一直升机,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后,均不得超过本规定附件J的第J36.305条(a)所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级。
&&& (c)第二阶段直升机 型号设计更改之前为第二阶段直升机的,在型号设计更改之后必须仍是第二阶段直升机。
B章 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及评定
第36.101条 噪声测量
&&& 对于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A的规定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来测量。
第36.103条 噪声评定
&&& 对于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按第36.101条获得的噪声测量数据,必须按本规定附件B的规定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来评定。
C章& 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限制
第36.201条 噪声限制
&&& (a)对于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式飞机,必须按本规定B章的规定来测量和评定,并按本规定附件C中规定的测量点和符合第C36.7及C36.9条的飞行试验条件(或某种经过批准的等效程序)来表明符合本条的噪声级。
&&& (b)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亚音速运输类大型飞机和亚音速涡轮喷气飞机,必须表明其噪声级不大于本规定附件C中的第C36.5条(a)(3)所规定的第三阶段噪声限制。
[D章 超音速运输类飞机的噪声限制 备用]
[第36.301条 噪声限制 备用]
[E章& 备用]
F章& 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第36.501条 噪声限制
&&& (a)下述飞机必须表明和本章相符:
&&& (1)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运输类螺旋桨小飞机;以及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螺旋桨通勤类飞机。
&&& [ (2)备用]
&&& (3)初级类飞机
&&& (i) 除本条(a)(3)(ii)规定的内容外,对申请初级类型号设计批准书的飞机并且以前未按本规定附件F审定的,必须表明对本规定附件G的符合性。
&&& (ii)对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飞机,在下述情况下,不要求再表明对本规定的符合性:(A)已具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型号合格证、(B) 已具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标准适航证、(C)自型号设计以来尚未有过声学更改、(D)以前尚未按本规定附件F或附件G审定并且(E)申请转为初级类的飞机。
&&& (b)对于日之前完成噪声合格审定试验的属于本内容所规范的飞机,必须根据附件F中B部分和C部分的要求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所测量和规定的噪声级来表明符合性。必须表明飞机的噪声级不大于附件F中D部分给出的适用的噪声限制。
&&& (c)对于日以前未完成噪声合格审定试验的属于本内容所规范的飞机,必须根据附件G中B部分和C部分的要求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所测量和规定的噪声级来表明符合性。必须表明飞机的噪声级不大于附件G中D部分给出的适用的噪声限制。
&&&&&&&&&&&&&&&
[G章&& 备 用]
H章& 直升机
第36.801条 噪声测量
&&& 对于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H的B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噪声测量点测量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测量。对于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不大于2730公斤(6,000磅)的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欲按本规定附件J表明符合性,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J的B部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和噪声测量点测量或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测量。
第36.803条 噪声评定和计算
&&& 根据第36.801条要求的并按本规定附件H获得的噪声测量数据必须修正到本规定附件H的A部分的基准条件并按本规定附件H的C部分或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进行评定。根据第36.801条要求和本规定附件J获得的噪声测量数据必须修正到本规定附件J的A部分的基准条件并按本规定附件J的C部分或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等效程序进行评定。
第36.805条 噪声限制
&&& (a) 除第36.11条(b)的规定外,申请颁发任一型号证件的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必须表明符合本规定附件H中D部分规定的第二阶段噪声级,或符合本规定附件J中D部分规定的噪声级。
&&& (b) 除本条(d)(2)的规定外,本条包括的直升机,必须表明:
&&& 对于按照本规定附件H表明符合性的直升机,其噪声级不大于该附件中H36.305条规定的适用限制,或:
&&& 对于按照本规定附件J表明符合性的直升机,其噪声级不大于该附件J中J36.305条规定的适用限制。
&&& [ (c)备用]
&&& (d) 初级类直升机:
&&& (1)除本条(d)(2)的规定外,申请初级类型号设计批准书并且以前未按本规定附件H审定过的,必须表明对本规定附件H的符合性。
&&& (2)对于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在下述情况下,不必再表明对本规定的符合性:
&&& (i)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一般类或运输类型号合格证,
&&& (ii)有按中国民用航空规章颁发的标准适航证,
&&& (iii)没有型号设计的声学更改,
&&& (iv)以前未曾按本规定附件H审定过,并且
&&& (v)申请转为初级类直升机。
[I~N章& 备&&&&& 用]
O章& 使用限制和资料
第36.1501条 程序、噪声级和其他资料
&&& (a)为获得按本规定审定的噪声级所用的所有程序、重量、形态和构形以及其他资料或数据,包括对飞行、试验和分析所用的等效程序,必须予以制定并经过批准。型号合格审定期间达到的噪声级必须包括在批准的飞机(旋翼机)飞行手册内。
&&& (b) 为了更改或扩展现有飞行数据库而批准补充的试验数据(例如,在声学更改的合格审定中所用的来自发动机静态试验的声学数据)时,供获得该补充数据所采用的试验程序、形态和构形以及其他资料和程序也必须予以制定并经过批准。
第36.1581条 手册、标记和标牌
&&& (a)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已经得到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中的经批准的部分,除本规定第36.1583条规定外,必须包括下列资料。若飞机飞行手册或旋翼机飞行手册未获批准的,则必须在得到批准的其他手册资料、标记和标牌的任何组合中提供这些程序和资料。
&&& (1)对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由本规定附件C定义和要求的相应于最大起飞重量、最大着陆重量和形态的起飞、边线和进场,其各自的噪声级的数据必须是一个值。
&&& (2)对螺旋桨小飞机,由本规定附件F定义和要求的相应于最大起飞重量和形态的飞越,其噪声级的数据必须是一个值。
&&& (b)若补充使用的噪声级资料包括在飞机飞行手册中的批准部分,则其必须作为经审定的噪声级的附加资料单列开来,并且与第36.1581条(a)所要求的资料明确地区分开来。
&&& (c)在列出的噪声级附近必须写上下述说明:
&&& "本飞机的噪声级对于处在、进入或离开任何机场的运行是否是可接受的,尚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予以确定。"。
&&& (d)对于运输类大型飞机和涡轮喷气式飞机,如果它们为满足本规定的起飞或着陆噪声要求所采用的重量分别小于按适用的适航要求而确定的最大重量,则在飞机飞行手册的使用限制部分中必须将这些较小的重量作为使用限制。即,最大起飞重量不得超过起飞噪声所要求的最临界的起飞重量。
&& (e) 对于螺旋桨小飞机和螺旋桨通勤类飞机,如果它们为满足本规定附件F的飞越噪声要求而采用的重量小于最大重量且其差值达到该噪声试验所需燃料的重量时,或为满足本规定附件G的起飞噪声要求而采用的重量小于最大起飞重量时,则在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的使用限制部分中、在批准的手册资料中、或在批准的标牌上,必须将这一较小的重量作为使用限制。
&&& (f)对于初级类、一般类和运输类直升机,若为满足本规定的起飞、飞越和着陆噪声要求所采用的重量低于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CCAR-27)第27.25条(a)或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标准》(CCAR-29)第29.25条(a)所确定的合格审定最大起飞重量,则在批准的旋翼机飞行手册的使用限制部分中、在批准的手册资料中、或在批准的标牌上,必须将较小的重量作为使作用限制。
&&& (g)除本条第(d)、(e)和(f)款所述之外,本规定没有其他的使用限制要求。
第36.1583条 不必符合噪声限制的航空作业飞行,包括农业和灭火用飞机的飞机
&&& (a)本条适用于航空作业飞行,包括农业飞行或用于喷撒灭火材料的螺旋桨小飞机的飞行。
&&& (b)本节涉及的飞机必须按照第36.1581条规定的方式提供如下的使用限制说明:
&& 噪声限制:本机未曾证实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CCAR-36)的噪声限制,不必按照该规定中规定的噪声标准来运行。
第36部附件
附件A&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测量要求
第A36.1条 噪声合格审定试验及测量条件
第A36.3条 地面接收到的飞机噪声测量
第A36.5条 测得数据的报送和修正
第A36.7条 符号和单位
第A36.9条 大气的声衰减
第A36.11条 详细的修正程序
第A36.1条& 噪声合格审定试验及测量条件
&&& (a)概述& 本节规定了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噪声合格审定试验的条件以及必须使用的测量程序。
&&& (b)试验场的要求
&&& (1)为了表明符合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噪声合格审定所确定的声级,必须进行一系列的起飞和进场试验(或它们的稳定飞行航迹的各综合段的试验),并按本规定附件C第C36.3条所规定的各测量点,设置噪声测量站进行测量。每个记录段必须包括记录信号处在PNLTM的10分贝降范围期间的测量情况。
&&& (2)每次试验起飞时,应当在跑道两侧的边线噪声测量站和起飞噪声测量站同时进行测量,但是,如果因试验场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同时测量起飞噪声和边线噪声,且其余各项边线噪声测量要求又都全部满足,可以根据模拟航迹技术单独测量边线噪声。如果基准航迹在达到可能的最大边线噪声之前,就有功率减小,必须由模拟航迹技术达到的最大值,即较低的边线噪声级,作为合格审定的边线噪声值。
&&& (3)如果噪声测量站的地面高度与跑道最近点的高度相差6米(20英尺)以上,必须按本附件第A36.5条(d)款的规定进行修正。
&&& (4)每个噪声测量站四周必须是比较平坦的地带,没有茂密或高大的草、灌木或树木之类可能产生的过于良好的吸声特性。
&&& (5)机场塔台或其他用来获取试验现场气象情况测量数据的设施,必须按本附件A第A36.9条(b)(1)款的规定经过批准。
&&& (6) 飞越噪声与时间关系的记录表明当噪声测量处在PNLTM的10分贝降范围期间,在下述区域内不得存在显著影响飞机声场的障碍物:
&&& (i)起飞、进场或边线测量站的测量点(传声器正下方地面上的点)上方的一个轴线与地面垂直半锥角为80°的锥形空域。
&&& (ii)边线噪声测量站的传声器与航空器之间的连线上方。
&&& (7)必须用至少两个噪声测量站,对称地位于试验飞行轨迹两侧,来确定对于本附件C的第C36.3条所要求的位置和声级的最大边线噪声。对于涡轮喷气航空器若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其在起飞推力下的最大边线噪声可以假设发生在沿跑道中线延长线上航空器达到离地面305米(1000英尺)高度处的一点(或其它经批准的等效点)。对于第一阶段飞机或第二阶段的四发飞机,高度可假设为439米(1440英尺)。飞机的高度在它通过传声器站时,必须是在目标高度的+150到-0米(+500到-0英尺)之内。对于非涡轮发动机航空器,最大边线噪声高度必须由试验来确定。
&&& (c)气象限制& 试验必须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 (1)无雨或无其它降水;
&&& (2)航空器与噪声测量站处高于地面10米点之间的那部分传声路径周围的气温在2℃~35℃(36℉~95℉)之间(含)。
&&& (3)在航空器与噪声测量站处高于地面10米点之间传声路径周围的相对湿度和周围温度,使中心频率为8千赫的1/3倍频程的声衰减不大于12分贝/100米,且相对湿度在20~95%范围内(含)。然而,如果采用精度在±0.5℃以内的装置来测量获得相对湿度的露点和干点温度,则中频率为8千赫的1/3倍频程的声衰减不得超过14分贝/100米。
&&& (4) 地面10米处平均风速不超过22千米/小时(12节),而对于飞机的侧风风速不超过13千米/小时(7节)。平均风速必须用在10分贝降间隔上的30秒平均周期来确定。在地面以上10米处,10分贝降间隔内的最大风速不超过28千米/小时(15节)并且侧风不超过19千米/小时(10节)。
&&& (5)在每个噪声测量站记录噪声时,不应出现显著影响飞机噪声级的变化无常的风(包括湍流)。
&&& (d)航空器试验程序&
&&& (1)航空器的试验程序和噪声测量必须用经过批准的方法进行和处理,使得噪声评定标度按本规定附件B的规定是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单位为EPN dB (有效感觉噪声分贝)。
&&& (2)航空器相对于跑道中线延长线的高度和横向位置,必须用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不依赖原有飞行仪表的方法来确定,如雷达跟踪,经纬仪三角定位、激光轨迹法、卫星差分定位(DGPS)技术或光学定标技术。
&&& (3)航空器沿着航迹的位置,必须用同步信号按经批准的采样率与在噪声测量站录得的噪声相联系。在录得的信号处于PNLTM之下10分贝以内这一整段时间内,必须记录航空器相对于跑道的位置。测量和采样设备必须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
&&& (4)每项起飞试验必须满足本附件C第C36.7条规定的条件。
&&& (5)如果起飞系列试验不是在噪声合格审定要求的最大起飞重量下进行,则下述补充要求适用:
&&& (i)必须在等于或大于最大合格审定重量下至少进行一次起飞试验。
&&& (ii)每次试验时的航空器重量都必须在该最大起飞重量的+5%或-10%之内。
&&& (6)每项进场试验必须使航空器以3.0°±0.5°的进场角进行稳定下滑,且必须满足本规定附件C第C36.9条的要求。
&&& (7)如果进场系列试验不是在合格审定要求的最大着陆重量下进行,则下述补充要求适用:
&&& (i)必须在等于或大于最大着陆重量下至少进行一次进场试验。
&&& (ii)每次试验时航空器的重量都必须大于最大着陆重量的90%。
&&& (8)必须用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设备,按经批准的采样率,记录其足够多的飞机性能数据,以便作出本附件第A36.5条所要求的修正。
第A36.3条 地面接收到的飞机噪声测量
&&& (a)概述
&&& (1)本节规定的各项测量,为确定在各个具体的噪声测量站处飞机所产生的1/3倍频程噪声随时间的变化数据。
&&& (2)必须用经批准的声学设备和测量方法来获得航空器噪声合格审定所需的声压级数据。
&&& (3)本节的(b)、(c)和(d)款对所要求的设备规定了技术要求。(e)和(f)款规定了每一合格审定试验系列所要求的校准和测量程序。
&&& (b)测量系统& 声学测量系统必须由经批准的与下述等效的设备组成:
&&& (1)传声器系统,其频率响应及方向性符合本节(c)款规定的测量和分析系统精度。
&&& (2)传声器三角架或类似支架使测声干扰减至最小。
&&& (3)录放设备,其特性、频率响应和动态范围符合本节(c)款的响应和精度的要求。
&&& (4) 校准器,其采用已知声压级的正弦波或粉红噪声进行校准。使用粉红噪声(见本节(e)(1)款的定义)时,信号必须以均方根(rms)值表示。
&&& (5)分析设备,其响应和精度满足或高于本节(d)款的要求。
&&& (6)用来改变航空器噪声的传感、记录、重放或分析的量程的衰减器,必须能按等分贝间距工作,任意两次调整之间的误差不超过0.2分贝。
&&& (c)传感、记录和重放设备
&&& (1)必须记录飞机声音的全部信息(包括其随时间变化的信息)。可以用磁带记录仪。
&&& (2)传声器必须是压敏电容式的,或经批准的等效型,如具有入射角修正器的自由场型传声器。
&&& (i) 经足够的予热时间之后(至少经过了仪表制造商所规定的予热时间后),该系统输出对于恒定声输入的变化,在任何的一小时间隔内不大于0.3dB,在五小时内不大于0.5dB。
&&& (ii)传声器和前置放大器系统灵敏度变化在入射余角为±30°(即距膜片法线60°~120°)情况下,不得超过下列值:
频率(赫)&灵敏度变化(分贝)
45~1,120&1.0
1,120~2,240&1.5
2,240~4,500&2.5
4,500~7,100&4.0
7,100~11,200&5.0
&&& 安装了风罩时,传声器系统膜片平面处灵敏度的变化在频率45~11,200赫范围不得超过1.0分贝。
&&& (iii)在基准入射方向的传声器系统自由场频率响应必须位于具有下列值的包线范围内:
频率(赫)&容差变化(分贝)
45~4,500&±1.0
4,500~5,600&±1.5
5,600~7,100&+1.5到-2.0
7,100~9,000&+1.5到-3.0
9,000~11,200&+2.0到-4.0
注:& 本段的要求可以由压力响应校准(可从配有制造人提供了修正量的静电校准仪)或消声自由场装置来确定。
&&& (iv)有关对诸如温度、相对湿度和振动这类环境因素的灵敏度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第179号"精密声级计"(已经本规定第36.6条引用)一文的建议。
(v) 在每次测量飞机噪声时,若风速超过6节,必须给传声器加防风罩。必须对实测数据进行防风罩插损衰减的频谱修正,且这些修正都必须报送。
(3)如果用磁带记录仪存储数据提供以后的分析用,录放系统(包括磁带)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 (i) 录放系统在每个1/3倍频程中产生的本底噪声,必须比标准录声级至少低35dB。该标准录声级被定义为:比具有3%谐波失真度的直接录声级低10分贝处或者偏离调频(FM)录声级±40%处的声级。
&&& (ii)在标准录声级下,每个选出的三分之一倍频程中的修正后的频率响应曲线,在44赫与180赫之间,必须平直到±0.75分贝以内,而在180赫与11200赫之间,则必须平直到±0.25分贝以内。
&&& (iii)如果全套系统满足本节(c)(2)(ii)款的要求,且若该设备的动态范围受到限制,不足以获得充分的频谱信息,可以对录制通道加高频预矫,重放时再作相反去矫。如果加了预矫,则最大测得噪声信号在800赫到11200赫范围内瞬时录得的声压级在最大和最小三分之一倍频程之间的变化,不得大于20分贝。
&&& (d)分析设备
&&& (1)必须用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第225号"声音和振动分析用的倍频程,二分之一倍频程和三分之一倍频程滤波器"(已经本规定第36.6条引用)一文中推荐的三分之一倍频程滤波器进行声学信号的频率分析。
&&& (2) 必须用一套24个依次相连的1/3倍频程滤波器。其中第一个滤波器的几何平均的中心频率须定为50Hz,最后一个滤波器定为10000Hz。
&&& (i)每个滤波器输出值的波动必须小于0.5分贝。
&&& (ii) 在每个1/3倍频程滤波器的中心频率响应方面,对其有效带宽的修正必须通过测量滤波器对正弦信号的频率响应来确定(这些正弦信号的频率应是位于所选1/3倍频程上两个相邻频率之间最少20个等间隔的频率点),或者,用经批准的等效程序来确定。
&&& (3)分析器显示装置既可以是模拟式的,也可以是数字式的,或者是二者的组合。信号处理的优先选用顺序是:
&&& (i)将三分之一倍频程滤波器的输出平方;
&&& (ii)取平均或积分;并且
&&& (iii)把线性式变换为对数式。
&&& (4) 每个检测器必须在最小60dB的动态范围内工作 ,并且对于在下列动态范围内具有峰值因数最小为3的正弦猝发音,能如同均方根设备那样工作:
&&& (i)在满量程以下30dB的范围内,必须精确到±0.5dB以内;
&&& (ii) 在满量程以下30dB到40dB之间,必须精确到±1.0dB以内;
&&& (iii) 在满量程以下40dB以外的范围内,必须精确到±2.5dB以内。
&&& (5)积分器的取平均特性必须进行下述的测试:
&&& (i)必须经200Hz的1/3倍频程滤波器输出白噪声,并且将该输出依次输入到每个检测器/积分器。然后,必须通过对该滤波白噪声的大量抽样(抽样间隔不小于5秒)来确定被测声级的标准偏差。对于95%的概率限度,该标准偏差值必须在0.48±0.06dB范围内(对于某些分析器,可以采用一种经批准的等效方法来替代本试验,因为试验信号不能直接输入到这些分析器的每个检测器/积分器中)。,
&&& (ii)每个检测器/积分器,在相应1/3倍频程频的中心频率上,对突然开始或中断的等幅正弦信号的响应,必须在突然开始或中断以后的0.5、1.0 、1.5和2秒(s)进行抽样测量。在达到稳态声级之前,上升响应必须是下列值:
0.5秒&&& 4.0±1.0分贝
1.0秒&&& 1.75±0.75分贝
1.5秒&&& 1.0±0.5分贝
2.0秒&&& 0.6±0.5分贝
&& (iii)& 在每个抽样时间,下降响应必须是:其分贝读数(低于初始稳态声级之值)与相应的上升响应读数之和等于6.5±1.0dB。
&&& (iv)采用真积分的分析器不可能直接满足本节的(d)(5)(i),(ii)和(iii)的要求,因为它们的总平均时间大于上述的抽样间隔。对于这些分析器,必须以数据处理器等效输出的方式来表明符合性。另外,在采集数据期间,如果读出及复位需要一个延迟时间,则整个数据的丢失百分率不得超过1%
&&& (6) 连续读出数据之间的抽样间隔不得超过500毫秒,并且必须测得该间隔的准确值,其精度应在±1%以内。。表征读出数据的瞬时时间必须是平均周期的中点(平均周期定义为分析器有效时间常数的两倍)。
&&& (7)分析器的振幅分辨率必须至少是0.25dB。
&&& (8)在消除整个系统误差之后,分析器的每一输出声级必须精确到输入信号声级的±1.0dB以内。每一输出声级的总系统误差不得超过±3.0dB。对互相邻接的滤波器系统,相邻两个1/3倍频程通道之间的系统修正值不得超过4.0dB。
&&& (9)分析器显示单个飞机噪声事件的动态范围(用满量程时的输出声级与分析器设备的最大噪声级之差表示)必须至少达到60dB。
&&& (e)校准
&&& (1)在每个试验系列开始之前的五天内,必须按传声器提供的整个信号级范围,用已知振幅的粉红噪声信号,通过电子学手段校准全部电子系统(按照在现场的安装状态,包括电缆)的频率和幅度。就本节而言,粉红噪声是指在44Hz到11200Hz范围内,其功率谱密度与频率成反比的噪声。对于一个无过载的信号声级,所用信号必须以平均的均方根(rms)值来表示。这种系统校准必须在每个试验系列结束后五天内,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要求,重复进行一次。
&&& (2) 为检查系统的灵敏度并为分析声级数据提供基准声级,必须在每天即将开始试验时及试验刚结束时,用声学校准器在现场对系统进行声学校准并记录。如果在每天的试验中,其变化不大于0.5dB,则可以认为系统中设备的性能是令人满意的。
&&& (3)必须在每个选定的1/3倍频程的频率上(从50Hz到10000Hz),用纯音对传声器/前置放大器组合装置进行法向入射声压的校准,这种校准必须在每个试验系列开始前九十天内完成。
&&& (4)每盘磁带:
&&& (i)必须经活塞发声器校准;并且
&&& (ii)磁带的首尾必须载有至少15秒钟的本节(e)(1)款定义的粉红噪声猝发音所组成的校准信号。
&&& (5) 如果在每个1/3倍频程测试前后的粉红噪声信号级之差大于0.75dB,就不能认为由磁带记录信号所得到的数据是可靠的。
&&& (6)必须在每个试验系列开始前的6个月内证明1/3倍频程滤波器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出版物第225号文(已经本规定第36.6条引用)的建议相符。然而,对其中心频率响应的有效带宽修正,可以按如下办法确定:
&&& (i)在所选1/3倍频程的两个相邻频率之间最少20个等间隔的频率点上,测量滤波器对正弦信号的响应;或
&&& (ii)使用经批准的其它技术。
&&& (7)对每一校准设备的计量分析(这些设备包括,活塞发声器、基准传声器和电压插入设备),必须在每个试验系列开始之日前的六个月内就予以完成。各每项计量分析必须都能够追朔到国家标准局的基准源。
&&& (f)噪声测量程序
&&& (1)每个传声器的取向必须使振动膜片大体处于由飞机航迹和测量站所决定的平面内。在每个噪声测量站,传声器的安装必须使其传感单元高出地面约1.2米(4英尺)。
&&& (2)在每个试验系列和每日的测试即将开始及刚结束时,必须在现场按本附件第A36.3条(e)(2)款的规定,对系统进行声学校准并记录,以便在声级数据分析时检查基准声级。环境噪声必须至少记录10秒,且必须能代表飞越测试过程中存在的背景声,其中也包括系统的噪声。在这段录音时间里,系统各部分都必须设定到飞机噪声测量时所用的增益水平。
&&& (3)平均背景噪声谱必须包括下述声压级:在每个选定的1/3倍频程频(从50Hz到10000Hz)内,这些声压级是每个所选1/3倍频程内声压级能量的平均值。当按PNL分析时,所得的平均背景噪声级必须至少比飞机的最大PNL值低20PNdB。
&&& (4)允许在本附件第A36.5条(b)(3)款规定的限度内,对记录的背景噪声级进行修正。
第A36.5条 测得数据的报送和修正
&&& (a)概述& 代表物理测量结果的数据或对测得数据进行的修正,包括因设备响应偏差对测量结果所做的修正,必须永久性地记录下来,并附在试验记录之后。每项修正都必须报送,并须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在求得最终数据的每一步运算中,必须包括对其中各单项固有误差的修正计算。
&&& (b)数据报送
&&& (1) 实测的和修正的声压级,必须用符合本附件第A36.3条标准的设备所测得的1/3倍频程的声级来表示。
&&& (2) 必须报送供所有声学数据、飞机性能数据和气象数据测量及分析之用的设备的型号。
&&& (3)必须报送为表明符合本附件第A36.1条(c)所需的且按本附件第A36.9条(b)(3)规定的整个测试期内所测得的大气环境数据。
&&& (4)必须报送当地地形条件、地面覆盖物或可能会干扰噪声记录的随机事件。
&&& (5)必须报送下列飞机资料:
&&& (i)飞机发动机的种类、型号和序号(如有)
&&& (ii)飞机的外廓尺寸和发动机的位置。
&&& (iii)飞机每次试验飞行时的总重。
&&& (iv)飞机形态,包括襟翼和起落架的位置。
&&& (v)飞行速度(千米/小时或节)。
&&& (vi)与产生噪声有关的发动机性能参数,诸如净推力,发动机压气比,排气温度,风扇或压气机的转速。
&&& (vii)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由不依赖于原有飞行仪表的方法(如雷达跟踪、经纬仪三角定位、激光轨迹法或光学定标技术等)所确定的飞机航迹(距地面的高度用米计)。
&&& (6)必须按经批准的采样率(其对修正到本节(c)款的基准条件应是足够的)记录下飞机的速度和位置,以及发动机的性能参数。必须报送飞机相对于跑道中线延长线的横向位置及其形态和总重。
&&& (c)噪声合格审定的基准条件
&&& (1)气象条件
&&& 必须把飞机的位置和性能数据以及噪声测量的结果修正到下述噪声合格审定的基准大气条件。
&&& (i)海平面压力76厘米水银柱高(2116磅/平方英尺)
&&& (ii)环境温度25℃(77℉)
&&& (iii)相对湿度70%
&&& (iv)零风速
&&& (2)飞机状态
&&& 起飞试验的基准条件是最大重量,但本规定第36.1581条(d)的情况除外。进场试验的基准条件是:
&&& (i)最大着陆重量,但本规定第39.1581(d)的情况除外;
&&& (ii)3°进场角;
&&& (iii)飞机在噪声测量站上空距地面的高度为120米(394英尺)。
&&& (d)数据修正
&&& (1)必须按本节(c)规定的噪声合格审定的基准条件修正飞机的位置和性能数据以及噪声测量结果。测得的大气条件必须是根据本附件第A36.1条(c)和本节的(b)(3)款来获得的。对大气声衰减的修正必须按本附件第A36.9条进行。
&&& (2)必须用申请人在基准条件下预测的航迹与试验条件下测得的航迹之差值来修正实测航迹。对飞机航迹或性能的必要修正,可以从噪声审定试验数据以外的其它经批准的数据中导出。对于发动机实测条件与基准条件间的差别,其源噪声必须用经批准的数据来修正,且修正时应适当考虑声音随距离衰减时的容差。对下述情况的任何组合,对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的修正必须小于2.0EPNdB。
&&& (i)飞机未从测量站正上方通过。
&&& (ii)从进场测量站到飞机仪表着陆系统(ILS)天线的实际最小距离不是120米(394英尺)。
&&& (iii)实际进场角不同于噪声合格审定的基准进场航迹。
&&& (iv)因试验时发动机的推力或功率与基准条件下的不同,而对实测噪声级的任何修正。
&&& 详细的修正要求见本附件第A36.11条。
&&& (3)10分贝降之内各点(见附件B第B36.9条)的飞机声压级,在每个1/3倍频程内,必须比按第A36.3条(f)(3)确定的(或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方法修正) 平均背景声压级至少高出3分贝,方可纳入到飞机总噪声级的计算中。如果在10分贝降之内各点的任一频谱中,有四个以上1/3倍频程已根据本款规定被排除在外,则这样的数据不得用来计算和报送EPNL。
&&& (4)如果多于7个以上三分之一倍频程是在环境噪声级3分贝之内,则必须用批准的程序进行噪声数据的时间/频率内插处理。
&&& (5) 如果使用的是不同于基准程序的等效试验程序,则该试验程序和供将结果调整到基准程序的所有方法都必须经民航总局批准。对起飞的调整量不得超过16EPNdB,对进场的不得超过8EPNdB。如果调整量分别超过8EPNdB和4EPNdB,则由这些调整所得的分贝数不得位于附件C中相应噪声级(包括综合评定)的2EPNdB范围内。
&&& (e)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 (1) 试验结果必须得出置信度在90%以内的三个平均的EPNL值。这三个平均值分别为起飞、进场和边线测量站对所有有效试验的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后所得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在任一单个测量站处使用的噪声测量系统多于一个,则必须将每次试验得到的多组数据作为一次单项测量在修正后取平均。如果使用的试验地点或噪声测量站位置不只一处,则必须把每次有效的试验都纳入到平均EPNL值及其置信度的计算中。
&&& (2) 对于起飞、进场和边线三项噪声测量中的每一项,可接受的最低采样数为6。采样数必须足够大,以便对起飞、进场和边线这三种平均声级中的每一个,所确立的90%置信区间都不超出±1.5EPNdB。除非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另有规定,任何试验结果均不得从求平均的运算过程中略去。
&&& (3) 由本条所述方法求得的平均EPNL值及其90%的置信区间必须报送,且必须能够由此衡量出飞机噪声辐射对噪声合格审定规定的符合性。
&&& (4)如果要用等效程序通过对一架飞机的噪声试验来审定相同型号飞机的几种形态,则其试验程序和分析方法必须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在相应的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噪声测量的试验程序和数据库;有关飞机的形态、程序和分析方法;确定每一噪声级90%置信区间的方法和建议的等效程序。
第A36.7条 符号和单位
&&& (a)概述& 本规定附件A和附件B中使用的符号具有下述含义。
符号&单位&含义
ant&&以10为底的反对数
C(k)&分贝(dB)&纯音修正。考虑到第k时刻出现了纯音类频谱不规则性而加在PNL(k)上的修正值。
d&秒(s)&持续时间。表示有效噪声持续时间的长短,该时间为t(1)和t(2)之间的时间间隔,精确到秒。
D&分贝(dB)&持续时间的修正。因考虑到噪声持续时间而加在PNLTM上的修正值。
EPNL&有效感觉噪分贝(EPNdB)&有效感觉噪声级。对频谱不规则性和持续时间进行修正后的PNL值(单位用EPNdB不用dB)。
F(I)或fi&赫(Hz)&频率。第i个1/3倍频程的几何中心频率。
F(i,k)&分贝(dB)&△dB。在第k时刻内的第i个1/3倍频程中,原有声压级和背景声压级之差。
h&&分贝降。需从PNLTM中减去的噪声级,它确定了噪声的持续时间。
H&%&相对湿度。环境大气的相对湿度。
(i)或i&&频程指数。表示中心频率从50Hz到10,000Hz范围内的24个1/3倍频程的序号。
(k)或k&&时段增量指数。表示从参考零点开始经历同一时段增量的序号。
log&&以10为底的对数
Logn(a)&&呐(Noy)的间断同位点。其为两条代表SPL随1ogn变化的直线相交时,相交点上的1ogn值。
M(b),M(c)&&呐(Noy)线斜率的倒数。代表SPL随1ogn变化的直线斜率的倒数。
n&呐(NOY)&感觉噪度。在某一特定频率范围内,任一瞬间出现的感觉噪度。
n(i,k)&呐(NOY)&感觉噪度。第k时刻出现在第i个1/3倍频程中的感觉噪度。
n(k)&呐(NOY)&最大感觉噪度。即在第k时刻出现的24个n(i)值中的最大值。
N(k)&呐(N0Y)&总感觉噪度。即在第k时刻由24个n(i,k)的瞬时值计算得的总感觉噪度。
p(b),p(c〕&&呐(N0Y)线的斜率。即SPL随1ogn变化的直线的斜率。
PNL&感觉噪声分贝(PNdB)&感觉噪声级。即任一瞬间的感觉噪声级(单位为PNdB,而非dB) 。
PNL(k)&感觉噪声分贝(PNdB)&感觉噪声级。即在第k时刻由24个SPL(i,k)值计算得的感觉噪声级(单位PNdB) 。
PNLM&感觉噪声分贝(PNdB)&最大感觉噪声级。飞机飞越期间出现的PNL(k) 中的最大值(单位PNdB) 。
PNLT&感觉噪声分贝(PNdB)&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即对任一瞬间所出现的频谱不规则性(离散频率)进行修正后的PNL值(单位PNdB)。
PNLT(k)&感觉噪声分贝(PNdB)&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即对第k时刻所出现的离散频率进行修正后的PNL(k)值(单位PNdB)。
PNLTM&感觉噪声分贝(PNdB)&最大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飞机飞越时间出现的PNLT(k)中的最大值(单位PNdB,不用dB)。
s(i,k)&分贝(dB)&声压级的斜率。在第k时刻的第i个频程,相邻1/3倍频程间声压级的变化。
△s(i,k)&分贝(dB)&声压级斜率的变化。
s"(i,k)&分贝(dB)&声压级的调整斜率。即在第k时刻的第i个频程,相邻1/3倍频程间调整声压级的变化。
s(i,k)&分贝(dB)&声压级的平均斜率。
SPL&分贝(dB)
基准20μPa&声压级。任一瞬间,在指定频率范围内的声压级。
SPL(a)&分贝(dB)
基准20μPa&呐的间断同位点。即SPL随Logn变化的直线相交时,相交点上的SPL值。
SPL(b) SPL(c)&分贝(dB)
基准20μPa&呐线的截距。即SPL随Logn变化的各直线在SPL轴上的截距。
SPL(i,k)&分贝(dB)
基准20μPa&声压级。即在第k时刻的第i个1/3倍频程的声压级。
SPL"(i,k)&分贝(dB)
基准20μPa&调整声压级。即在第k时刻的第i个1/3倍频程中,对本底声压级的第一次近似值。
SPL"(i,k)&分贝(dB)
基准20μPa&本底(背景)声压级。即在第k时刻的第i个1/3倍频程中,对本底声压级的最终近似值。
SPLi&分贝(dB)
基准20μPa&最大声压级,即PNLTM频谱的第i个1/3倍频程中所出现的声压级。
SPLic&分贝(dB)
基准20μPa&修正的最大声压级。即PNLTM频谱的第i个1/3倍频程中的经大气吸声修正后的声压级。
t&秒(s)&时间。从参考零点开始测得的时间长断。
t(1),t(2)&秒(s)&时间限度。由h所确定的有效噪声时间的起始端和终止端。
△t&秒(s)&时间增量。在计算PNL(k)和PNLT(k)时所用的等间隔时间增量。
T&秒(s)&规一化时间常数。在计算持续时间修正值的积分式中,作为基准时间。
T&℃,或℉ &温度。环境大气温度。
&分贝/100米,
(dB/100m)或
分贝/1000英尺
(dB/1000ft)&试验时的大气吸声系数。对于所测大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在第i个1/3倍频程中的声音的大气衰减。
&分贝/100米,
(dB/100m)或
分贝/1000英尺
(dB/1000ft)
&基准大气的吸声系数。对于基准大气温度和基准相对湿度,在第i个1/3倍频程中声音的大气衰减。
β&度&第一恒定爬升角。
γ&度&第二恒定爬升角。
δ&度&收油门角(减推力角)。
ε&度&由起飞航迹上从开始减推力后到停止减推力的那一点所确定的角度。
η&度&进场角
θ&度&起飞噪声角。起飞航迹与噪声传播路径之间的夹角。该角对于实测航迹和修正航迹都是相同的。
λ&度&进场噪声角。进场航迹与噪声传播路径之间的夹角。该角对于实测航迹和修正航迹都是相同的。
△1&有效感觉噪声分贝(EPNdB)&PNLT修正。考虑到基准条件与试验条件下大气吸声和噪声传播长度的差别所引起的噪声级变化,而添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中的修正量。
△2&有效感觉噪声分贝(EPNdB)&噪声传播路线持续时间修正。考虑到基准条件与试验条件下飞越高度的差别(致使噪声持续时间不同)所引起的噪声级变化,而添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中的修正量。
△3&有效感觉噪声分贝(EPNdB)&重量修正。考虑到飞机的最大重量和试验重量的差异所引起的噪声级变化,而添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中的修正量。
△4&有效感觉噪声分贝(EPNdB)&进场角修正。考虑到试验进场角不是3°时所引起的噪声级变化,而添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中的修正量。
△AB&米(m)&(1)
△β&度&(1)
△γ&度&(1)
△δ&度&(1)
△ε&度&(1)
(1)&起飞剖面变化。由于基准和试验状态之间不同,定义起飞剖面的各基础参数的改变。
飞行纵剖面轨迹上的位置标识符号及说明
位置&说&&& 明
A&起飞滑跑起点
C&第一恒定爬升起点
D&减推力起点
E&第二恒定爬升起点
Ec&修正航迹上第二恒定爬升的起点
F&噪声审定起飞航迹的终点
Fc&修正航迹上第二恒定爬升的终点
G&噪声审定进场航迹的起点
Gr&在噪声审定基准进场航迹上的起点
H&进场航迹上噪声测量站正上方的对应点
I&开始拉平点
Ir&基准进场航迹上的开始拉平点
K&起飞噪声测量站
L&边线噪声测量站(不在航迹上)
M&噪声型号合格审定起飞航迹(地面投影)的终点
N&进场噪声测量站
O&进场端的跑道人口
P&噪声合格审定的进场航迹(地面投影)的起点
Q&在实测起飞航迹上对应于K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Qc&在修正起飞航迹上对应于K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R&在实测起飞航迹上最靠近K站的位置
Rc&在修正起飞航迹上,最靠近K站的位置
S&在实测进场航迹上对应于N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Sr&在基准进场航迹上,对应于N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T&在实测进场航迹上,最靠近N站的位置
Tr&在基准进场航迹上,最靠近N站的位置
X&在实测起飞航迹上,对应于L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Xc&在修正起飞航迹上,对应于L站测得PNLTM时的位置
飞行纵剖面的距离
距离&单位&含&&& 义
AB&米(m)或
英尺(ft)&起飞滑跑长度。即沿跑道自滑跑起始点到离地点之间的距离。
AK&米(m)或
英尺(ft)&起飞测量距离。即沿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从滑跑起始点到起飞噪声测量站之间的距离。
AM&米(m)或
英尺(ft)&起飞航迹(地面投影)距离,即沿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从滑跑起始点到起飞投影航迹上勿需继续记录飞机位置时的那点的距离。
KQ&米(m)或
英尺(ft)&实测起飞噪声路径。从K站到被飞机位置Q点之间的距离。
KQc&米(m)或
英尺(ft)&修正起飞噪声路径。从K站到修正航迹上Qc点之间的距离。
KR&米(m)或
英尺(ft)&实测的最近起飞距离。从K站到实测航迹上R点之间的距离。
KRc&米(m)或
英尺(ft)&修正的最近起飞距离。从K站到修正航迹上Rc点之间的距离。
LX&米(m)或
英尺(ft)&实测边线噪声路径。从L站到实测飞机位置X之间的距离。
LXc&米(m)或
英尺(ft)&修正边线噪声路径。从L站到修正后的飞机位置Xc点之间的距离。
NH&米(m)或
英尺(ft)&飞机进场高度。飞机与进场测量站之间的垂直距离。
NS&米(m)或
英尺(ft)&实测进场噪声路径。从N站到被测飞机位置S点之间的距离。
NSr&米(m)或
英尺(ft)&基准进场噪声路径。从N站到基准航迹上飞机位置Sr之间的距离。
NT&米(m)或
英尺(ft)&实测进场最小距离。从N站到实测航迹上T点的距离。
NTr&米(m)或
英尺(ft)&基准进场最小距离。从N站到基准航迹上Tr点的距离。该距离等于119.8米(393英尺)。
ON&米(m)或
英尺(ft)&进场测量距离。从跑道人口到跑道中线延长线上的进场测量站之间的距离。
OP&米(m)或
英尺(ft)&进场飞行航迹(地面投影)距离。即沿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从跑道入口处到进场投影航迹上勿需继续记录飞机位置时的那点的距离。
第A36.9条 大气的声衰减
&&& (a)总则 1/3倍频程频谱中的各测量值必须符合或被修正到本附件第A36.5条(c)中所列的基准日条件下。每项修正都必须计及在沿飞机与传声器之间的传声路径上,大气的声衰减在试验日条件和基准日条件下的差别。除非气象条件符合本附件第A36.1条(c)中的规定,否则试验数据是不能接受的。
&&& (b)气象测量
&&& (1)必须在噪声测量站附近测量本规定要求的风速,温度和相对湿度。气象测量站位置必须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其应能够代表飞机噪声测量所在区域内地面附近的大气状况。在某些情况下,固定的气象测量站(诸如机场或其它机构的气象站)也可能符合这一要求。
&&& (2)必须用事先批准的设备和方法,从噪声测量站上空距地面10米处到飞机所在高度的范围内,测量大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 (3)必须在每次噪声测量的25分钟内获取气象测量结果。必须将气象测量数据按每次噪声测量的实际时间进行插值。
&&& (c)衰减率
&&& 对于从50Hz到10,000Hz的每个1/3倍频程,必须根据SAE& ARP866A中的公式和列表来确定大气声衰减随距离的变化率。该文件的标题为"用于航空器飞越噪声评定的作为温度和湿度函数的大气吸收标准值"(已按本规定第A36.6条引用)
&&& (d)大气衰减的修正
&&& (1)在出现下述情况时,按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值必须用本附件第A36.1条1(d)中规定的方法加以修正:
&&& (i)周围大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条件不符合基准条件(分别为25℃(77℉)和70%)
&&& (ii)测得的起飞和进场航迹不符合基准航迹。
&&& (2) 在3150Hz的1/3倍频程内经过PNLTM的声传播路径后,相对于由噪声测量站上空距地面10米处的气象测量值所求得的大气吸声系数而言,如果该吸声系数的变化不超过±0.5dB/100m(±1.6dB/1000ft),则可以用该10米上空处的吸声系数和达到PNLTM时飞机所在高度上的吸声系数的平均值来确定每个1/3倍频程的大气衰减率。可利用所求得的该大气衰减率按本附件第A36.1条1(d)计算PNLTM的修正值。
&&& (3) 若不符合本节第(d)(2)中规定的条件,必须用下述的大气分层方法来确定对大气衰减的修正:
&&& (i)必须将传声路径分成高度不大于30米(100英尺)的若干段增量,且在噪声试验时每段的平均温度和相对湿度必须由本节(b)款中所要求的那种气象数据算出。
&&& (ii)在每段高度增量中,对于每个1/3倍频程,必须按本节(c)款来确定大气衰减率。
&&& (iii) 必须求得每个1/3倍频程在飞机到传声器的整个传声路径上的平均衰减率。在计算本附件第A36.1条1(d)中所要求的修正时必须使用这些平均衰减率。
第A36.11条 详细的修正程序
&&& (a)概述 若试验条件不符合附件第A36.5条所规定的噪声合格审定基准条件,则需按下述修正程序和要求实施。
&&& (1)若基准条件和试验条件间的任何差值造成正值修正,则从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必须作相应的正值修正。可能造成正值的条件包括:
&&& (i) 试验条件下的大气吸声大于基准值;
&&& (ii)试验航迹高于基准航迹;或
&&& (iii) 试验重量小于最大审定重量。
&&& (2) 若基准条件和试验条件间的任何差值造成负值修正,则除由下列的差值情况外,不得对由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作修正:
&&& (i)试验条件下的大气吸声小于基准值,或
&&& (ii)试验航迹低于基准航迹。
&&& (3) 从下述修正程序可能得出的一个或多个修正值,必须以代数和的方式加在所计算出的EPNL值上,就像试验完全是在噪声合格审定的基准条件下进行似的。:
&&& (i) 必须确定在基准条件和试验条件下起飞与进场的各飞行纵剖面。程序要求噪声和航迹的记录中需具有一个同步时间讯号,并从中可描绘出试验的纵剖面,包括在噪声测量站观测到PNLTM时飞机的位置。对于起飞,可以从民航总局批准的制造商资料中推导出修正到基准条件下的飞行剖面;然而对于进场,其基准纵剖面见本节(c)(2)的规定。
&&& (ii)对于基准剖面和试验剖面,都要确定对应于PNLTM时的飞机位置与传声器之间的声传播路径,然后必须对PNLTM频谱中的SPL值就下列影响进行修正:
&&& (A)大气吸声的变化;
&&& (B)声传播路径长度的改变后的大气吸声;和
&&& (C)声传播路径长度变化的平方反比律。此时,先将修正的SPL值换算成PNLT值,再将该PNLT值与PNLTM相减,由此所得的差值即为修正值。该修正值必须按代数和的方式加到由实测数据所算得的EPNL上。,
&&& (iii)必须算出从试验纵剖面和基准纵剖面到噪声测量站的最短距离,并以此来确定因飞机飞越高度变化所引起的噪声持续时间修正。该持续时间修正必须按代数和的方式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上。
&&& (iv)为了计及因试验条件与基准条件之间的差别所造成的噪声级变化,需根据经批准的有关EPNL随发动机推力或飞机试验速度变化的曲线或图表等资料来确定相应的修正量。该修正量必须加到由实测数据所算得的EPNL上。
&&& (v)为了计及试验进场角不是3°时造成的噪声级变化,必须按经批准的资料来确定相应的修正量。该修正量必须加到由实测数据所算得的EPNL上。
(b)起飞纵剖面
(1) 图A1表示一个典型的起飞纵剖面
&&&&&&&&&&&&&&&&&&&&&&&&& 图A1测得的起飞纵剖面
&&& (i) 飞机在A点开始起飞滑跑,在B点离地,在C点以β角开始第一次恒定爬升。在D点开始减小推力以降低噪声并在E点停止减小推力。由此,开始以γ角(通常以百分比梯度表示)进行第二次恒定爬升。噪声审定起飞航迹的终点用飞机位置F表示,它在地面上(沿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的垂直投影为M点。必须在飞机噪声级的测量值处于PNLTM的10分贝降的整个时间范围里记录飞机的位置。位置K为起飞噪声测量站,其距离AK规定为6500米(21325英尺)。然而,若有必要将AK减小,则必须遵守本节(f)款所规定的程序。位置L是边线测量站,它位于与跑道中心线平行并与之成一规定距离的直线上,且该处的起飞噪声级最大。
&&& (ii)起飞纵剖面由五个参数决定:
&&& (A)AB起飞滑跑长度;
&&& (B)β第一恒定爬升角;
&&& (C)γ第二恒定爬升角;
&&& (D)δ与ε减推力角。
&&& 这五个参数都是航空器性能和重量,以及温度、压力、风速和风向等大气条件的函数。
&&& (2) 若试验条件与本附件第A36.5条规定的基准条件不符,则相应的试验纵剖面参数就会不同于基准纵剖面时的情况,如图A2所示:
纵剖面的参数的变化用ΔAB、Δβ、Δγ、Δδ和Δε表示,它们可由经批准的制造商资料导出,并且可被用来定义修正到基准条件下的飞行纵剖面。此时,这两种起飞飞行纵剖面(实测的与修正的)间的相互关系便可来确定各修正量。而当这些修正量为正值时,就必须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上。
&&&&&&&&&&&&&&& 图A2测得的与修正后的起飞纵剖面的比较
注:在基准大气条件和最大起飞重量之下,第二恒定爬升角γ的梯度不得小于4%。然而,若假定最大起飞重量和表征发动机性能的各参数(每分钟转数rpm,发动机压力比epr或驾驶员用的任何其它参数)为常数,则实际梯度将依赖于试验大气条件。
(3)图A3表示测得的和修正后的起飞航迹的一部分,它包括影响声音传播的主要几何关系。
&&&&&&&&&&&&&& 图A3影响声音传播的起飞纵剖面特性
& EF表示测得的爬升角为γ的第二恒定爬升航迹,EcFc表示修正后的第二恒定爬升航迹,爬升角减小为γ~Δγ。位置Q表示在噪声测量站K处观察到PNLTM时航空器在测得的起飞航迹上的位置,而Qc是修正后航迹上的相应位置。测得的与修正后的传声路径分别为KQ与KQc,它们与其各自航迹成同一夹角θ。位置R表示测得的起飞航迹上最靠近噪声测量站K的点,Rc是修正后航迹上的相应位置。从K分别到测得的与修正的航迹的垂直的最短距离分别用线段KR与KRc表示。
&&& (c)进场纵剖面
(1)&图A4表示一个典型的进场纵剖面。
&&&&&&&&&&&&&&&&&&&&& 图A4测得的进场纵剖面
&&& (i) 噪声审定进场纵剖面的始端用飞机位置G表示,它在地面(沿跑道中心线的延长线) 的垂直投影为点P上。为确保记录到被测飞机噪声处于PNLTM 10分贝降范围期间的完整情况,应从飞机距跑道入口点O为OP距离时起就开始记录飞机的位置。
&&& (ii)航空器进场角为η,通过噪声测量站N正上方的高度为NH,在位置I开始拉平,在位置J接地。距离ON规定为2000米(6562英尺)。
(iii) 进场纵剖面由进场角η和高度NH所决定,它们是受飞行员所控制的飞机工作状态的函数。若实测进场纵剖面参数与相应的基准进场参数(分别为3°和120米(394英尺),如图A5所示)不符,且若修正量为正值,则必须将该修正值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得的EPNL上。
&&&&&&&&&&&&& 图A5测得的和基准的进场纵剖面比较
(2)图A6表示测得的和基准的进场航迹的一部分,它包含影响声音传播的主要几何关系。
&&&&&&&&&&&&&&&& 图A6影响声传播的进场纵剖面特性
&&& GI表示进场角为η的测得进场航迹,GrIr表示高度较低的基准进场航迹,进场角为3°。位置S表示噪声测量站N观察到PNLTM时航空器在测得进场航迹上的位置,而Sr是基准进场航迹上的相应位置。测得的与基准的传声路径分别为NS和NSr,它们与各自的航迹成同一夹角λ。位置T表示测得进场航迹上最接近噪声测量站N的点,Tr是基准进场航迹上的相应点。从N分别到测得的与基准的航迹的最短距离分别用线段NT和NTr表示,它们与其各自的航迹垂直。
&&& 注: 规定基准进场航迹η=3°,NH=120.1米(394英尺)。从而也能把NTr确定下来,即NTr=119.8米(393英尺)(精确到0.305米(1英尺)),因此认为是基准参数之一。
&&& (d)PNLT修正若环境大气温度与相对湿度不是本附件第A36.5条(c)所规定的那些基准值(即,25℃(77℉)和70%),则必须通过下述步骤按本节(a)由实测数据算出对EPNL值的修正量:
&&& (1)起飞航迹& 对于图A3中所示起飞航迹,在站K对Q位置处的航空器观察到的PNLTM频谱,需分解为其各个SPLi值。
&&& (i)第一步& 按下述公式算出一组修正后的值:
&&&& SPLic=SPLi+(αi-αio)KQ+αio(KQ-KQc)+20log(KQ/KQc)
其中SPLi与SPLic分别为测得的和修正后的第i个三分之一倍频程中的声压级。第一个修正项计及了大气吸声变化的影响,αi与αio分别为试验大气条件下的(按第A36.9条(d)确定)和基准大气条件下的第i个三分之一倍频程的吸声系数,KQ为测得的起飞传声路径。第二个修正项计及了传声路径长度变化对大气吸声的影响,KQc为修正后的起飞传声路径。第三个修正项计及了传声路径长度变化的平方反比定律影响。
&&& (ii)第二步 将修正后的SPLic值换算成PNLT,并按下述公式算出一个修正项:
&&&&&& △1=PNLT-PNLTM
它代表应按代数和加到从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上的修正量。
&&& (2)进场航迹
&&& (i) 本节(d)(1)有关起飞航迹的步骤也适用于进场航迹,不过这时所求的SPLic值仅涉及到图A6所示的进场声传播路径,其具体算法如下:
&&&&&& SPLic=SPLi+(αi-αio)NS+αio(NS-NSr)+20log(NS/NSr)
其中NS和NSr分别是测得的基准的进场传声路径。
&&& (ii) 其余步骤与本节(d)(1)(ii)的规定相同。
&&& (3)边线航迹& 本节(d)(1)的步骤也适用于边线航迹,不过这时所求的SPLic值仅涉及边线声传播路径,其具体算法如下:
&&& SPLic=SPLi+(αi-αio)LX+αio(LX-LXc)+20log(LX/LXc)
其中LX是L站处至该站观测到PNLTM时飞机所在位置X点的实测边线声传播路径,LXc是修正后的边线声传播路径。
&&& (e)持续时间修正& 若测得的起飞和进场航迹分别不同于按第A36.11条(b)(c)规定为修正后的和基准的飞行航迹,则需对从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值进行持续时间修正。这种修正必须按下述方法计算:
&&& (1)起飞航迹& 对于图A3所示起飞航迹,用下述公式计算修正项:
&&& △2=-7.5log(KR/KRc)
△2代表必须按代数和方式加到由实测数据算出的EPNL上的修正量。长度KR和KRc分别是从噪声测量站K到实测的和修正的飞行航迹的最短距离。式中负号表明,对于持续时间修正这种特殊情况,若实测航迹比修正航迹高,则必须降低由测得数据算出的EPNL值。
&&& (2)进场航迹& 对于图A6所示的进场航迹,用下述公式计算修正项:
&&& △2=-7.5log(NT/393)
式中NT是从噪声测量站N到实测进场航迹的最短距离(单位为ft),393英尺(119.8米)是从N站到基准航迹的最短距离。
&&& (3)边线航迹& 对于边线航迹,用下述公式计算修正项:
&&& △2=-7.5log(LX/LXc)
其中LX与LXc分别是从噪声测量站L到飞机位置X或Xc的实测的和修正的边线噪声测量距离。
&&& (f)非标准位置修正& 当不是按照附件C第C36.1条规定的那些点进行起飞和进场噪声测量时,必须按下述程序之一把由这些测量算得的EPNL值修正到规定测量点上应有的对应值:
&&& (1)简化程序& 除非调整量对于起飞超过了8 dB或对于进场超过了4 dB,或修正所造成的EPNL终值位于本规定附件C规定的噪声级的1.0 dB范围内,否则可以采用本节(d)和(e)所规定的修正程序。由于这个程序计及的是从邻近测量点到规定测量点的PNLTM外推计算,故随后还必须对试验和基准条件之间余下的差异(包括推力和空速)进行修正。
&&& (2) 综合程序& 若修正因子对于起飞超过了8 dB或对于进场超过了4 dB,或修正所造成的EPNL终值位于本规定附件C规定的噪声级的1.0dB范围内,则必须采用下述的修正程序:
&&& (i)若噪声测量站比在规定的基准距离时更靠近飞行航迹,则该站在飞机飞越期间测得的每个1/2秒频谱必须按类似于本节(d)(1)所规定的有关PNLT修正的程序加以调整。然而,必须采用的距离值应是由PNLTM确定的传声路径KQ和KQc(因而还有角θ)之值,其代表了实际测得的传声路径(和路径角)之值以及假设在基准声学日条件下在6500米(21325英尺)测量点处测量时所能测得的相应的传声路径(和路径角)之值。
&&& (ii)在把实测的1/2秒频谱修正到6500米(21235英尺)基准点之后,其余的噪声评定必须按本规定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进行相应的推力与空速修正。
附件B& B章对运输类和涡轮喷气式飞机的噪声评定要求
第B36.1条& 总则
第B36.3条& 感觉噪声级
第B36.5条& 频谱不规则性修正
第B36.7条& 最大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
第B36.9条& 持续时间的修正
第B36.11条 有效感觉噪声级
第B36.13条 呐(noy)表的数学表示
第B36.1条& 总则
&&& 根据第36.103条和第36.803条,必须使用本附件的程序来确定称为"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的噪声评定量。这些程序使用按本规定附件A规定测得的噪声物理性质,程序组成如下:
&&& (a)用呐(Noy)表把24个三分之一倍频带声压级换算成感觉噪度。将呐值相加,然后换算成瞬时感觉噪声级PNL(k)。
&&& (b)为了考虑对出现最大纯音的主观反映,对每个频谱要计算纯音修正因子C(k)。
&&& (c)每0.5秒时间段上,将纯音修正因子和感觉噪声级相加,得到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PNLT(K)。该PNLT(K) 的瞬时值应按时间表注下来,并从中确定其最大值PNLTM。PNLT(k)由下式确定。
&&& PNLT(k)=PNL(k)+C(k)
&&& (d)持续时间修正因子D是根据PNLT(K)与时间的关系曲线通过积分而求得的。
&&& (e)有效感觉噪声级EPNL由最大纯音修正感觉噪声级与持续时间修正因子的代数和所确定。
&&&&&&& EPNL=PNLTM+D
第B36.3条 感觉噪声级
&&& 瞬时感觉噪声级PNL(k)必须由各三分之一倍频带声压级SPL(i、k)的瞬时值算出,其步骤如下:
&&& (a)第一步& 根据表B1或本附件第B36.13条中给出的呐表的公式,把从50~10000赫范围内的各三分之一倍频带的SPL(i,k)换算成感觉噪度n(i、k)。
&&& (b)第二步& 用下列公式,将第一步求得的感觉噪度值n(i、k)相加,即:
&&&& N(k)=n(k)+0.15{[ n(i,k)]-n(k)} =0.85n(k)+0.15 n(i,k)
式中n(k)为24个n(i、k)值中的最大值,N(k)为总感觉噪度。
&&& (c)第三步& 用下述公式,将总感觉噪度N(k)换算成感觉噪声级PNL(k)。
&&& PNL(k)=40.0+33.22logN(k)
按此式作图于图B1中。若不用上述公式计算,PNL(k)也可这样求得:即在表B1的1000Hz这栏中选出等于N(k)的值,然后读出相应的SPL(i.k)值。此时,该1000 Hz 处的SPL(i.k)值就等于PNL(k)的值。
&&&&&&&&&&&&&&&&&& 图B1作为总感觉噪度函数的感觉噪声级
表B1作为声压级函数的噪度(Noys)
SPL&三分之一倍频带中心频率& 赫(C/S)
&50&63&80&100&125&160&200&250&315&400&500
&&&&&&&&&&&
4&&&&&&&&&&&
&&&&&&&&&&&
5&&&&&&&&&&&
6&&&&&&&&&&&
7&&&&&&&&&&&
8&&&&&&&&&&&
9&&&&&&&&&&&
&&&&&&&&&&&
10&&&&&&&&&&&
11&&&&&&&&&&&
12&&&&&&&&&&&
12&&&&&&&&&&&
14&&&&&&&&&&&
&&&&&&&&&&&
15&&&&&&&&&&&
16&&&&&&&&&&0.10&0.10
17&&&&&&&&&&0.11&0.11
18&&&&&&&&&0.10&0.13&0.13
19&&&&&&&&&0.11&0.14&0.14
&&&&&&&&&&&
20&&&&&&&&&0.13&0.16&0.16
21&&&&&&&&0.10&0.14&0.18&0.18
22&&&&&&&&0.11&0.16&0.21&0.21
23&&&&&&&&0.13&0.18&0.24&0.24
24&&&&&&&0.10&0.14&0.21&0.27&0.27
&&&&&&&&&&&
25&&&&&&&0.11&0.16&0.24&0.30&0.30
26&&&&&&&0.13&0.18&0.27&0.33&0.33
27&&&&&&0.10&0.14&0.21&0.30&0.35&0.35
28&&&&&&0.11&0.16&0.24&0.33&0.38&0.38
29&&&&&&0.13&0.18&0.27&0.35&0.41&0.41
&&&&&&&&&&&
30&&&&&0.10&0.14&0.21&0.30&0.38&0.45&0.45
31&&&&&0.11&0.16&0.24&0.33&0.41&0.49&0.49
32&&&&&0.13&0.18&0.27&0.36&0.45&0.53&0.53
33&&&&&0.14&0.21&0.30&0.39&0.49&0.57&0.57
34&&&&0.10&0.16&0.24&0.33&0.42&0.53&0.62&0.62
&&&&&&&&&&&
35&&&&0.11&0.18&0.27&0.36&0.46&0.57&0.67&0.67
36&&&&0.13&0.21&0.30&0.40&0.50&0.62&0.73&0.73
37&&&&0.15&0.24&0.33&0.43&0.55&0.67&0.79&0.79
38&&&&0.17&0.27&0.37&0.48&0.60&0.73&0.85&0.85
39&&&0.10&0.20&0.30&0.41&0.52&0.65&0.79&0.92&0.92
&&&&&&&&&&&
40&&&0.12&0.23&0.33&0.45&0.57&0.71&0.85&1.00&1.00
41&&&0.14&0.26&0.37&0.50&0.63&0.77&0.92&1.07&1.07
42&&&0.16&0.30&0.41&0.55&0.69&0.84&1.00&1.15&1.15
43&&&0.19&0.33&0.45&0.61&0.76&0.92&1.07&1.23&1.23
44&&0.10&0.22&0.37&0.50&0.67&0.83&1.00&1.15&1.32&1.32
&&&&&&&&&&&
45&&0.12&0.26&0.42&0.55&0.74&0.91&1.08&1.24&1.41&1.41
46&&0.14&0.30&0.46&0.61&0.82&1.00&1.16&1.33&1.52&1.52
47&&0.16&0.34&0.52&0.67&0.90&1.08&1.25&1.42&1.62&1.62
48&&0.19&0.38&0.58&0.74&1.00&1.17&1.34&1.53&1.74&1.74
49&0.10&0.22&0.43&0.65&0.82&1.08&1.26&1.45&1.64&1.87&1.87
&&&&&&&&&&&
50&0.12&0.26&0.49&0.72&0.90&1.17&1.36&1.56&1.76&2.00&2.00
51&0.14&0.30&0.55&0.80&1.00&1.26&1.47&1.68&1.89&2.14&2.14
52&0.17&0.34&0.62&0.90&1.08&1.36&1.58&1.80&2.03&2.30&2.30
53&0.21&0.39&0.70&1.00&1.18&1.47&1.71&1.94&2.17&2.46&2.46
54&0.25&0.45&0.79&1.09&1.28&1.50&1.85&2.09&2.33&2.64&2.64
&&&&&&&&&&&
55&0.30&0.51&0.89&1.18&1.39&1.71&2.00&2.25&2.50&2.83&2.83
56&0.34&0.59&1.00&1.29&1.50&1.85&2.15&2.42&2.69&3.03&3.03
57&0.39&0.67&1.09&1.40&1.63&2.00&2.33&2.61&2.88&3.25&3.25
58&0.45&0.77&1.18&1.53&1.77&2.15&2.51&2.81&3.10&3.48&3.48
59&0.51&0.87&1.29&1.66&1.92&2.33&2.71&3.03&3.32&3.73&3.73
&&&&&&&&&&&
60&0.59&1.00&1.40&1.81&2.08&2.51&2.93&3.26&3.57&4.00&4.00
61&0.67&1.10&1.53&1.97&2.26&2.71&3.16&3.51&3.83&4.29&4.29
62&0.77&1.21&1.66&2.15&2.45&2.93&3.41&3.79&4.11&4.59&4.59
63&0.87&1.32&1.81&2.34&2.65&3.16&3.69&4.06&4.41&4.92&4.92
64&1.00&1.45&1.97&2.54&2.88&3.41&3.98&4.39&4.73&5.28&5.28
&&&&&&&&&&&
65&1.11&1.60&2.15&2.77&3.12&3.69&4.30&4.71&5.08&5.66&5.66
66&1.22&1.75&2.34&3.01&3.39&3.99&4.64&5.07&5.45&6.06&6.06
67&1.35&1.92&2.54&3.28&3.68&4.30&5.01&5.46&5.85&6.50&6.50
68&1.49&2.11&2.77&3.57&3.99&4.64&5.41&5.88&6.27&6.96&6.96
69&1.65&2.32&3.01&3.80&4.33&5.01&5.84&6.33&6.73&7.46&7.46
&&&&&&&&&&&
70&1.82&2.59&3.28&4.23&4.69&5.41&6.31&6.81&7.23&8.00&8.00
71&2.02&2.79&3.57&4.60&5.09&5.84&6.81&7.33&7.75&8.57&8.57
72&2.23&3.07&3.88&5.01&5.52&6.31&7.36&7.90&8.32&9.19&9.19
73&2.46&3.37&4.23&5.45&5.99&6.81&7.94&8.50&8.93&9.85&9.85
74&2.72&3.70&4.60&5.94&6.50&7.36&8.57&9.15&9.59&10.6&10.6
&&&&&&&&&&&
75&3.01&4.06&5.01&6.46&7.05&7.94&9.19&9.85&10.3&11.3&11.3
76&3.32&4.46&5.45&7.03&7.65&8.57&9.85&10.6&11.0&12.1&12.1
77&3.67&4.89&5.94&7.66&8.29&9.19&10.6&11.3&11.8&13.0&13.0
78&4.06&5.37&6.46&8.33&9.00&9.85&11.3&12.1&12.7&13.9&13.9
79&4.49&5.90&7.03&9.07&9.76&10.6&12.1&13.0&13.6&14.9&14.9
&&&&&&&&&&&
80&4.96&6.48&7.66&9.85&10.6&11.3&13.0&13.9&14.6&16.0&16.0
81&5.48&7.11&8.33&10.6&11.3&12.1&13.9&14.9&15.7&17.1&17.1
82&6.06&7.81&9.07&11.3&12.1&13.0&14.9&16.0&16.9&18.4&18.4
83&6.70&8.57&9.87&12.1&13.0&13.9&16.0&17.1&18.1&19.7&19.7
84&7.41&9.41&10.7&13.0&13.9&14.9&17.1&18.4&19.4&21.1&21.1
&&&&&&&&&&&
85&8.19&10.3&11.7&13.9&14.9&16.0&18.4&19.7&20.8&22.6&22.6
86&9.05&11.3&12.7&14.9&16.0&17.1&19.7&21.1&22.4&24.3&24.3
87&10.0&12.1&13.9&16.0&17.1&18.4&21.1&22.6&24.0&26.0&26.0
88&11.1&13.0&14.9&17.1&18.4&19.7&22.6&24.3&25.8&27.9&27.9
89&12.2&13.9&16&.0&18.4&19.7&21.1&24.3&26.0&27.7&29.9
&&&&&&&&&&&
90&13.5&14.9&17.1&19.7&21.1&22.6&26.0&27.9&29.7&32.0&32.0
91&14.9&16.0&18.4&21.1&22.6&24.3&27.9&29.9&31.8&34.3&34.3
92&16.0&17.1&19.7&22.6&24.3&26.0&29.9&32.0&34.2&36.8&36.8
93&17.1&18.4&21.1&24.3&26.0&27.9&32.0&34.3&36.7&39.4&39.4
94&18.4&19.7&22.6&26.0&27.9&29.9&34.3&36.8&39.4&42.2&42.2
&&&&&&&&&&&
95&19.7&21.1&24.3&27.9&29.9&32.0&36.8&39.4&42.2&45.3&45.3
96&21.1&22.6&26.0&29.9&32.0&34.3&39.4&42.2&45.3&48.5&48.5
97&22.6&24.3&27.9&32.0&34.3&36.8&42.2&45.3&48.5&52.0&52.0
98&24.3&26.0&29.9&34.3&36.8&39.4&45.3&48.5&52.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飞机起飞降落视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