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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民政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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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内设八个科室: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挂宜昌市夷陵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牌子)、救灾科(挂宜昌市夷陵区救灾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科(挂宜昌市夷陵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社会福利和事务科(挂宜昌市夷陵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规划财务科、政工科、社会工作人才科。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全区范围内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年检、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监督社团活动,查处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3.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人员的评残工作;负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安置与供养工作;承办烈士的报批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承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义务兵、退休和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优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及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和发布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承办区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6.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区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自治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区社区建设规划和措施,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10.主管社会福利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福利企业管理。
  11.组织指导管理、分配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落实老年人、孤儿、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12.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13.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工作。
  14.负责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
  15.制定和实施老年人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有专业特长的老年志愿者参与实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承担区老龄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7.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民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8.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
&&&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区民政局下属7个二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2个(区光荣院、区殡管所),非独立核算单位5个(社会救助局、婚登登记中心、流浪乞讨管理站、军休所并入民政局机关核算;社会福利院并入区光荣院核算)。
  三、2016年部门主要任务
  2016 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和全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保障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二)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制度,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三)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慈善事业。
  (四)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五)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发展。
  (七)加强双拥优抚工作,依法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做好军休服务工作。
  (八))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推进婚姻登记工作
  (九)加强民政法制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
  (十)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2016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民政系统预算总收入1015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97.74万元(正常经费拨款4297.34万元,预算管理非税收入261.4万元,上级专项专项转移支付23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52.27万元。民政局总收入962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52.27万元),光荣院总收入291.14万元,殡葬管理所总收入234.44万元。
  2016年民政系统预算总支出1015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5万元,项目支出8927.51万元。民政局总支出9624.43万元,光荣院总支出291.14万元,殡葬管理所总支出234.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民政系统财政拨款总收入6897.74万元,总支出6897.74万元(基本支出1152.74万元,项目支出5745万元),其中:民政局财政拨款总收入6372.16万元,总支出6372.16万元;光荣院财政拨款总收入291.14万元,总支出291.14万元;殡葬管理所财政拨款总收入234.44万元,总支出234.4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民政系统&三公&经费总预算49.95万元(公务接待费21.15万元,公务车运行及购置维护费28.8万元),同比下降47%,其中: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同比下降16%;光荣院&三公&经费预算8.25万元,同比下降32%;殡葬管理所&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同比下降88%。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夷陵区婚姻登记行政许可除小溪塔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外,业务下放到乡镇,民政局婚姻登记非税收入预算数同比下降47%。
  五、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民政系统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夷陵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经济分类)
项目(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基本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正常经费拨款
&&(一)人员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
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工资福利支出
三、教育支出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二)公用经费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单位经营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二、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转移性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五、金融支出
其中:产权参股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其他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成本税费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二十、预备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二十一、国有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四、结转下年
四、结转下年
  (二)民政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夷陵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民政管理事务
&&&&2080201
行政运行(民政)
&&&&2080206
民间组织管理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2080801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2081001
&&&&2081002
&&&&2081004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2081599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民政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夷陵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培训费等。
&&&&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于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
   4.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民政局机关和区社会救助局、区婚姻登记中心、区军休所、区流浪乞讨管理站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金、生活补助救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反映退伍军人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一是区社会福利院区、光荣院、殡葬管理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支出;二是孤儿、三无老人、高龄老人的供养及补助支出;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救急难&救助支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救助(款):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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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彻底解决了
 来源:&&   |
,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他们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病,担负着农民初级保健任务。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革,&赤脚医生&转变成了&乡村医生&。虽然称谓发生了变化,但&乡村医生&仍然是农村医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基层农民的健康守护人。
随着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彻底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完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近日,夷陵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夷陵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这意味着,夷陵区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全面解决。
2006年,夷陵区卫生局和区人事局联合出台政策,允许乡村医生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解决了部分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由于一部分超过保险年龄的养村医生不能享受该政策,2008年,夷陵区卫生局和区人事局再次放宽政策,允许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的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超过保险年龄的乡村医生缴费达到15年后仍可享受养老保险费。至此,还有2008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岗的乡村医生没有享受养老政策。
2016年,夷陵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参照离职村干部养老生活补助政策,联合印发了《夷陵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方案》,为夷陵区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体系打上了最后一个&补丁&,彻底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凡截止到日止,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持有原卫生局核发的乡村医生证(赤脚医生证,下同),在村卫生室执业累计10年及以上,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外,下同)的老年乡村医生。
从2016年开始,可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活补助:在村卫生室累计执业满10-15年的(含10年),每年补助720元;15-20年的(含15年),每年补助960元;20-25年的(含20年),每年补助1200元;25-30年的(含25年),每年补助1440元;30年以上的(含30年),每年补助1680元。
1.个人申请。
未参保老年乡村医生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和乡村医生证到当地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夷陵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村委会采取背对背形式进行调查核实,核实确认后出具从医年限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然后统一上报到当地乡镇政府(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试验区管委会,下同)组织审核。无证老年乡村医生申请时,还须同时持乡村医生(或赤脚医生)培训证明复印件,以及同期本村村委会干部、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签署的证明原件。
2.张榜公告。
乡镇政府组织对村委会上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复审,复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后,在乡镇政府及各村委会、村卫生室所在地张榜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由村委会填制《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名册表》,连同《夷陵区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申请表》,由乡镇政府审定后,统一报区卫计局。
3.区级联审。
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对乡镇政府提交的名单进行联审。
4.确定名单。
联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和补助额度,下发相关文件。
5.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将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补助对象银行专户。
区财政局将老年乡村医生年度生活补助纳入每年度卫生计生财政预算。区卫计局建立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档案,并实行年审制度(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乡村医生定期发放生活补助。
注:曾从事过乡村医生工作,后转岗到行政或企事业等单位,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超龄退休人员,不纳入补助范围;乡村医生户籍迁出区外的,不纳入补助范围;本方案实施前已死亡的老年乡村医生不予追补;凡纳入补助范围的老年乡村医生死亡后,从次年停止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全区经济增长水平适时调整;若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则从其规定。
36大类,1000多门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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