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液大于脑出血10毫升严重吗怎样处置

《艾滋病诊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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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诊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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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7:08:47
核心提示:前言 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其病原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亦称艾滋病病毒。目前,艾滋病不仅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Antiretroviral therapyARTHighly Active Antiretroviral TherapyHAART1.2.3.4.
一、流行病学
20036900270019852003HIV84AIDS8 HIVHIVHIVHIVHIV/AIDSHIV/AIDSHIVHIV/AIDSHIV/AIDSHIV/AIDSHIV
二、病原学特征
HIV100~120nmRNART,P51/P66(INTP32)PI,P10P24P17gp120gp41HIV9.8kbgagpolenv 32tatrev4nef vpr rvpu uvif HIVenvHIVDNAARVDNADNAHIVHIV-1HIV-240-60%HIV-1HIVHIV-1HIV-1MONMABCDEFGHIJK 11HIV-2HIV-1HIV-2ABCDEF,G 7HIV-1ABBBBCDEFG 8,1999HIV-2HIVHIVCD4CCR5CXCR4HIVHIVX4R5R5CCR5X4CXCR4CCR5CCR3CCR2bHIVHBVHIV75%HIVHIVHIV5630HIVTHIV10020HIV
三、实验室检测
  HIV/AIDS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包括HIV抗体、病毒载量、CD4+ T淋巴细胞、P24抗原检测等。HIV1/2抗体检测是HIV感染诊断的金标准,病毒载量测定和CD4+ T淋巴细胞计数是判断疾病进展、临床用药、疗效和预后的两项重要指标。小于18月龄的婴儿HIV感染诊断可以采用核酸检测方法,以2次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作为诊断的参考依据,18月龄以后再经抗体检测确认。  (一)HIV1/2抗体检测:包括筛查试验(含初筛和复测)和确认试验。  HIV1/2抗体筛查检测方法包括酶联免疫试验(ELISA)、快速检测(快速试纸条和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等。ELISA是常用的抗体筛查方法,但随着自愿咨询检测(VCT)工作的开展,也可采用快速检测。HIV抗体确认试验常用的方法是免疫印迹法(WB)。  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可出具HIV1/2抗体阴性报告。筛查试验呈阳性反应,不能出具阳性报告,只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查”报告。经确认试验HIV-1(或HIV-2)抗体阳性者,出具HIV-1(或HIV-2)抗体阳性确认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咨询、保密和报告工作。  (二)病毒载量测定  病毒载量一般用血浆中每毫升HIV RNA的拷贝数(c/ml)来表示。  病毒载量测定常用方法有逆转录PCR系统(RT-PCR)、核酸序列依赖性扩增(NASBA NucliSens )技术、分枝DNA信号放大系统(bDNA)。不同病毒载量试验方法的比较见表1。  表1 不同病毒载量试验方法的比较
标准:(1.5版)
400-750 000c/ml
超敏:(1.5版)
50-75 000c/ml
bDNA3.0版:
50-500 000c/ml
Nuclisens HIV-1 QT:
176-3 500 000c/ml
取决于标本量
扩增的亚型
1.0版:只有B亚型
1.5版:B-G
Amplicor-0.2ml
超敏-0.5ml
EDTA或肝素
血浆、PBMC、精液、组织等
全血、血浆、PBMC、精液、组织等
检测样本要求
6小时之内分离血浆,运输前在-20℃或-70℃冷冻。
4小时之内分离血浆,运输前在-20℃或-70℃冷冻。
4小时之内分离血清或血浆,运输前在-20℃或-70℃冷冻
  病毒载量测定的临床意义包括预测疾病进程、提供开始抗病毒治疗依据、评估治疗效果、指导治疗方案调整,也可作为HIV感染早期诊断的参考指标。  (三)  CD4+ T淋巴细胞检测  CD4+ T淋巴细胞是HIV感染最主要的靶细胞,HIV感染人体后,出现CD4+ T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CD4+/CD8+ T细胞比值倒置现象,细胞免疫功能受损。如果进行HAART治疗,CD4+ T淋巴细胞在病程的不同阶段可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目前常用的CD4+ 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方法为流式细胞术,可以直接获得CD4+ T淋巴细胞数绝对值,或通过白细胞分类计数后换算为CD4+ T淋巴细胞绝对数。如无条件用流式细胞仪测定CD4+ T淋巴细胞者,可用淋巴细胞绝对数作为参考。CD4+ T淋巴细胞计数的临床意义是:了解机体的免疫状态和病程进展、确定疾病分期和治疗时机、判断治疗效果和HIV感染者的临床合并症。  CD4+ T淋巴细胞计数的检测间隔时间需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由临床医生决定:一般建议对于CD4+ T淋巴细胞数& 350/mm3的HIV无症状感染者,每年应检测一次;对于CD4+ T淋巴细胞数200—350/mm3之间且尚未开始AVT的HIV/AIDS病人,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对于已接受ART的病人在治疗的第一年内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CD4+ T淋巴细胞数检测,治疗一年以上且病情稳定的病人可改为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发病机制
1.HIVHIV-1gp120gp120gp120gp41HIVHIV244852.HIVHIV-1CD4RNAcDNADNADNADNADNADNADNARNARNARNARNAmRNAGagRNA3.HIVHIVHIVHIVHIV212HIVCD4+ TTCTLCD4+ T,BHIV,HIVCTL,NKCD8+ T(,)1.CD4+ THIVCD4+ TCD4+ TCD4+ TCD4+ TCD4+ T 800350/mm38CD4+ TCD4+ T350/mm3CD4+ T200/mm3CD4+ TCD4+ TCD4+ TCD4+ T2.CD4+ TT1(Th1)T2(Th2)-2HIV/AIDS3.HIVCD4+CD8+ TCD69 CD38HLA-DRHIVCD4+ T4.HAARTHIV1CD4+ T 2CD4+ T3HAART1HAART2HAARTHIVCD4+ TCD8+ THIV
五、病理变化
GiemsaGiemsa2.CTH&E2~3m50m3.
80%50%58%3
4m4.,CD4+ T100/mm35. DNAPCR6. 75%81.HIVHIV3cmHIV2.400g50%3.BHIV4.3/4
六、临床表现与分期
HIVHIV2001HIV/AIDSHIV2-4HIV1-3HIVRNAP24HIVCD4+ TCD4/CD86-8HIVCD4+ THIVCD4+ T&200/mm3HIVHIVHIV10%..1.3PCP
七、诊断标准
HIV/AIDS HIV HIVHIV/AIDSHIVHIV RNAP24 HIV/AIDSHIVHIVHIV() HIVHIV(1) 381(2) 3/1(3) 610(4) (5) (6)(PCP)(7) (8) (9) 10111213141516HIVHIVCD4+ T&200/mm3
八、常见机会性感染的诊治与预防
  (一)肺孢子虫肺炎  1.诊断:  (1)起病隐匿或亚急性,干咳,气短和活动后加重,可有发热、紫绀,严重者发生呼吸窘迫;(2)肺部阳性体征少,或可闻及少量散在的干湿啰音。体征与疾病症状的严重程度往往不成比例;(3)胸部X线检查 可见双肺从肺门开始的弥漫性网状结节样间质浸润,有时呈毛玻璃状阴影;(4)血气分析 低氧血症,严重病例动脉血氧分压(Pa02)明显降低,常在60mmHg以下;(5)血乳酸脱氢酶常升高;(5)确诊依靠病原学检查如痰液或支气管肺泡灌洗/肺组织活检等发现肺孢子虫的包囊或滋养体。  2.治疗:  (1)对症治疗 :卧床休息,给予吸氧、改善通气功能,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如病人进行性呼吸困难明显,可人工辅助呼吸。中重度PCP病人(PaO2<70mmHg或肺泡—动脉血氧分压差>35mmHg,可用强的松40mg每日2次口服5天,改20mg每日2次 口服5天,20mg每日1次口服至抗PCP结束;如静脉用甲基强的松龙,用量为上述强的松的75%。(2)病原治疗:首选复方新诺明9-12片/日(TMP每日15mg/kg,SMZ每日100mg/kg),口服,每日3-4次,疗程2-3周。复方新诺明针剂(剂量同上),每6-8h 1次,静滴。替代治疗:氨苯砜100mg,口服,每日1次;联合应用甲氧苄啶200—400mg,口服,每日2-3次,疗程2-3周。或克林霉素600-900mg,静注,每6h 1次,或450mg口服,每6h 1次;联合应用伯氨喹15-30mg,口服,每日1次, 疗程2-3周。或喷他脒,3-4mg/kg,每日1次,缓慢静滴(60分钟以上),疗程2-3周。  3.预防:  (1)预防指征: 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mm3的成人和青少年,包括孕妇及接受HAART治疗者。(2)药物选择:首选复方新诺明,体重≥60Kg者, 2片/日,体重&60Kg者,1片/日。若患者对该药不能耐受,替代药品有氨苯砜和TMP。患PCP病人经HAART治疗使CD4+ T淋巴细胞增加到&200/mm3并持续≥6个月时,可停止预防用药。如果CD4+ T淋巴细胞计数又降低到&200/mm3时,应重新开始预防用药。  (二)结核病  1.诊断  临床证实有活动性结核。  2. 治疗  HIV阳性病人一旦并发结核病,其治疗原则与常规抗结核治疗方法相同,但疗程应适当延长。抗结核药物使用时应注意与抗病毒药物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    治疗药物:异烟肼(H)、丁胺卡那(A)、利福平(R)、利福喷丁(L)、乙胺丁醇(E)、对氨基水杨酸钠(PAS)、吡嗪酰胺(Z)及链霉素(S)。  药物剂量、用法及主要毒副反应见下表
肝毒性、末梢神经炎
听力障碍、肾功能障碍、过敏反应
肝毒性、胃肠反应、过敏反应
视力障碍、视野缩小
肝毒性、胃肠反应、过敏反应
肝毒性、胃肠反应、痛风
&&& 化疗方案(列举2个初治常见化疗方案如下,更多治疗方案见国家结核病防治指南):  ①2HRZE / 4HR:强化期:二个月、H、R、Z、E、每日一次;继续期:四个月,H、R每日一次。②2H3 R3 Z3 E3 / 4H3 R3:强化期:二个月、H、R、Z、E、隔日一次;继续期:四个月、H、R、隔日一次。  3.预防  指征:艾滋病病人不是必须对结核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但临床医生可参考以下意见进行预防性化疗:病人的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mm3 时,可进行预防性化疗,其方案是:①异烟肼+利福喷丁,连续服用4-6个月(剂量见上表)。②异烟肼,连续服用12个月(剂量见上表)。  (三)分支杆菌感染  1.诊断  分支杆菌感染的临床症状同活动性结核病相似,但全身播散性病变更为常见。确诊:血培养、痰培养、支气管肺组织活检、痰支气管冲洗物培养为非结核分枝杆菌。  2.治疗  其它分支杆菌治疗同结核病的治疗。  鸟分支杆菌(MAC)治疗:首选治疗方案:克拉霉素500 mg /次,2次/日或(阿奇毒素600mg /日) +乙胺丁醇15 mg/kg /日(分次服),重症病人可同时联合应用利福布汀(300-600 mg /日)或阿米卡星(10 mg/kg/次 肌肉注射,1次/日),疗程6个月。替代治疗方案:利福布汀(300-600 mg /日)+阿米卡星(10 mg/kg/次 肌肉注射,1次/日)+环丙沙星(750 mg/次,2次/日),疗程6个月。  3.预防  艾滋病病人不是必须对非结核分枝杆菌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医生根据临床可参考以下意见。艾滋病病人,当CD4+ T淋巴细胞&50/mm3者,可预防性治疗,以减少发生播散性MAC的机率。方案是克拉霉素500mg/次,2次/日;或阿齐霉素,1200mg/周。如病人经HAART治疗使CD4+ T淋巴细胞增加到&100/mm3并持续≥6个月时,可停止预防用药。  (四)巨细胞病毒视网膜脉络膜炎  1.诊断  临床常见的表现为快速视力下降,确诊有赖于眼底镜检查。  2.治疗  (1)更昔洛韦 5mg/kg/日,分为2次静滴,2-3周后改为5mg/kg/日,每日1次,静滴,终身维持。可引起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肾功能不全。病情危重或单一药物治疗无效时可联用膦甲酸钠 90mg/kg 静滴,每日2次。若为视网膜炎亦可球后注射更昔洛韦。  (2)膦甲酸钠 90mg/kg 静滴,每日2次 ,应用2-3周后改为长期90mg/kg 静滴,每日1次,可导致肾功能不全,恶心及电解质紊乱,若肌酐清除率异常,则需调整剂量。  3.预防  对于CD4+T淋巴细胞计数&200/mm3的AIDS的病人,应定期检查眼底。一旦出现CMV病,应积极治疗,在疾病控制之后需终身服药以预防复发。对于CD4+ T淋巴细胞计数&50/mm3的AIDS的病人应常规给予预防服药(更昔洛韦口服),在经HAART治疗有效的病人若其CD4+ T淋巴细胞计数&100/mm3且持续6月以上时可以考虑停止预防给药。  (五)弓形虫脑病  1.诊断  弓形虫脑病常发生在CD4+ T淋巴细胞计数&100/ mm3的患者。表现为局灶性或弥漫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头痛、低热、嗜睡、躁动和昏睡,局灶症状包括癫痫和中风,。其它症状包括:复视、偏盲、失明、步态不稳、肌阵挛、颤动、人格改变、幻觉和晕厥。脑膜炎不常见。头颅CT为一个或多个低密度病灶,增强扫描呈环状或结节样增强。头颅MRI较CT更敏感,典型的MRI表现为颅内多发长T1和长T2信号。确诊依靠脑活检。  2.治疗  首选治疗:乙胺嘧啶(负荷量100mg,口服,2次/日,此后50-75mg/日维持)+磺胺嘧啶(1-1.5g,口服,4次/日),疗程一般为3周,重症患者和临床、影像学改善不满意患者疗程可延长至6周以上。不能耐受者和磺胺过敏者可以选用克林霉素600mg/次,静脉给药,每6小时给药一次,联合乙胺嘧啶。为减少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合用甲酰四氢叶酸10-20mg/日。  3.预防  对无弓形虫脑病病史但CD4+ T细胞计数&100/mm3且弓型体抗体IgG阳性的病人应常规用复方新诺明2片/日预防,对既往患过弓形虫脑病的病人要长期用乙胺嘧啶(25-50mg/日)+联合磺胺嘧啶(2-4g/日)预防。病人经HAART治疗使CD4+ T细胞增加到&200/mm3并持续≥3-6个月时,可停止预防用药。对弓形虫抗体阴性且CD4+ T细胞计数&100/mm3的病人应避免弓形虫感染。具体措施包括:肉类食物应在-20℃冷藏;肉类食物要煮熟(至少60℃以上)以杀灭组织中的包囊;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不养宠物。  (六)真菌感染  1.诊断  临床诊断为真菌感染,常见的是念珠菌感染和新型隐球菌感染。  2.治疗  (1)念珠菌感染  口腔念珠菌感染的首选治疗是制霉菌素局部涂抹加碳酸氢钠漱口水漱口,如果对上述治疗无反应,可以给予如下治疗:氟康唑:50mg-100mg/次,口服,1次/日,疗程1-2周。食道念珠菌感染:氟康唑首剂200mg/日,后改为100mg /次,1次/日, 应用1-2周;重症病人氟康唑可增加剂量和延长疗程。对复发性念珠菌感染建议氟康唑100mg/日,长期服用。  (2)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1)降颅压治疗:首选甘露醇,重症者可行侧脑室外引流。   2)抗真菌治疗:首选两性霉素B,先从每天1mg,加入5%的葡萄糖水中500ml缓慢静点(不宜用生理盐水,需避光),滴注时间不少于6-8小时。第二天和第三天各为2 mg和5 mg,加入500ml的葡萄糖水中滴注。若无反应第四天可以增量至10mg。若无严重反应,则以后按5mg/日增加,一般达30-40 mg(最高剂量50mg/日)。疗程需要3个月以上,两性霉素B的总剂量为2-4g。两性霉素B不良反应较大,需严密观察。二性霉素B与5-氟胞嘧啶(5FC)合用具有协同作用。5FC为100mg/kg/日(1.5g-2.0g,3/日),二者共同使用至少8-12周。二性霉素B也可与氟康唑联合使用,用法为氟康唑200mg/日,口服或静滴,疗程8-12周。  3)必要时可由脑室引流管注射两性霉素B 0.5-1mg/次,隔日一次。  4)病情稳定后可改用氟康唑维持,200mg/次,1次/日,长期维持,以预防复发。
九、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
  (一)治疗目标  最大限度地抑制病毒的复制,保存和恢复免疫功能,降低病死率和HIV相关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的传播。  (二)开始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指征和时机  1.成人及青少年开始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指征和时机
CD4细胞计数(个/mm3)
急性感染期
无论CD4细胞计数为多少
  如果无法检测CD4细胞数并且出现临床症状的时候,淋巴细胞总数≤1200/mm3 时可以开始ART。  在开始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前,如果病人存在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应控制感染后,再开始治疗。  2.婴幼儿和儿童开始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指征和时机  婴幼儿期,对于小于18个月婴儿体内有来自母体抗 HIV抗体,因此首选应用HIV DNA PCR法检测,阳性可早期诊断HIV感染;如无条件时,也可用HIV RNA PCR法来代替,两次检测阳性也可诊断HIV感染。  考虑到婴幼儿病情进展要比大龄的儿童和成人快,对于&12个月龄的婴幼儿,可不考虑病毒学、免疫学指标及是否伴有临床症状的改变,建议治疗。  1岁以上的儿童,艾滋病期或CD4+ T淋巴细胞的百分数&15%建议治疗;如果CD4+ T淋巴细胞的百分数介于15%-20%之间,推荐治疗; 如果介于21%-25%之间建议延迟治疗、密切监测患者CD4+ T淋巴细胞百分数的变化。无临床症状,CD4+ T淋巴细胞的百分&25%,建议延迟治疗、定期随访, 监测临床表现、免疫学及病毒学指标的变化。  (三)国内现有抗逆转录病毒(Antiretrovirus,ARV)药物介绍  目前国际上有四类药物,共24种,分为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s)和蛋白酶抑制剂(PIs)及融合抑制剂(FIs)。目前国内的ARV药物共12种,分为三类,即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
用法与用量
主要毒副作用
ARV药物间相互作用和注意事项
Zidovudine
成人:300mg/次,2次/日
新生儿/婴幼儿: 2mg/kg,4次/日
儿童:160mg/ m2体表面积,3次/日
1)骨髓抑制、严重的贫血或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
3) CPK和ALT升高;乳酸酸中毒和/或肝脂肪变性
不能与d4T合用
已有国产药
Lamividine
成人:150mg/次,2次/日或 300mg/次,1次/日;
新生儿: &2mg/kg, 2次/日;
儿童: 4mg/kg,2次/日
少,且较轻微。偶有头痛、恶心、腹泻等不适
已有国产药
Didanosine
去羟肌苷(片或散)
片剂 成人:体重≥60kg 200mg/次,2次/日;体重& 60 kg 125mg/次,2次/日
散剂 成人:体重≥60kg 250mg/次,2次/日,体重& 60 kg 167mg/次,2次/日
新生儿/婴幼儿: 50mg/m2体表面积,每天两次;儿童: 120mg/ m2体表面积,每天两次
1)胰腺炎;
2)外周神经炎;
3)消化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
4)乳酸酸中毒和/或肝脂肪变性
与IDV、RTV合用应间隔2小时;
与d4T合用会使二者的毒副作用叠加
已有国产和进口药
成人:体重≥60kg 40mg/次,2次/日; 体重&60kg 30mg/次,2次/日;
儿童: 1mg/kg,2次/日(体重&30kg按30 kg计算)
1)外周神经炎;
2)胰腺炎;
3)乳酸酸中毒和/或肝脂肪变性
不能与AZT合用;
与ddI合用会使二者的毒副作用叠加
已有国产和进口药
成人:300mg/次,2次/日
新生儿/婴幼儿:不建议用本药
儿童: 8mg/Kg ,2次/日,最大剂量300mg ,2次/日。
1)高敏反应,一旦出现高敏反应应终身停用本药;
2)恶心、呕吐、腹泻等;
Combivir (AZT+3TC)
&成人:1片/次,2次/日
见AZT与3TC
见AZT与3TC
已有进口药
Trizivir(AZT+3TC+ABC)
&成人: 1片/次,2次/日
见AZT、3TC和ABC
见AZT、3TC和ABC
Nevirapine
成人:200mg/次,2次/日
新生儿/婴幼儿:5mg/kg,2次/日
儿童:& 8岁,4mg/kg,2次/日;& 8岁,7mg/kg,2次/日。
注意:奈韦拉平有导入期,即在开始治疗的最初14天,需先从治疗量的一半开始( 每日一次),如果无严重的副作用才可以增加到足量(每日两次)
1)皮疹,出现严重的或可致命性的皮疹后应终身停用本药;
2)肝损害。出现重症肝炎或肝功能不全时,应终身停用本药。
引起PI类药物血浓度下降;与IDV合用时,IDV剂量调整至1000mg 3次/日。
已有国产药
成人:600mg/次,1次/日
儿童:体重& 15-25kg: 200-300mg &1次/日;25-40kg: 300- 400mg 1次/日;&40kg: 600mg 1次/日
1)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如头晕、头痛、失眠、非正常思维等;
3)肝损害;
4)高脂血症和高甘油三酯血症。
与IDV合用时,IDV剂量调整到1000mg 3次/日;
不建议与SQV合用;
已有进口药
蛋白酶抑制剂
成人:800mg/次,3次/日
儿童: 500mg/m2 体表面积,3次/日
1)肾结石;
2)对血友病病人有可能加重出血倾向;
3)腹泻、恶心、呕吐等;
4)甲外翻、甲沟炎、脱发、溶血性贫血等;
5)高胆红素血症;
6)高脂血症、糖耐量异常、脂肪重新分布等PI类药物共性毒副作用。
与NVP、EFV合用时,剂量增至
1000mg 3次/日;
服药期间,每日均匀饮用1.5L-2L水
已有国产和进口药
蛋白酶抑制剂
成人:在服药初至少用二周的时间将服用量逐渐增加至600mg/次,2次/日。通常为:第一、二天,口服300mg/次,2次/日;第三至第五天,口服400 mg/次,2次/日;第六至第十三天,口服500/次,2次/日
1)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
2)外周神经感觉异常;
3)转氨酶和γGT的升高;
4)血脂异常;
5)糖耐量降低,但极少出现糖尿病;
6)应用时间较长时可出现脂肪的重新分布。
由于RTV可引起较重的胃肠道不适,大多数患者无法耐受本药。故多作为其它PI类药物的激动剂,仅在极少的情况下单独。
Lopinavir/Ritonavir
(Kaletra)
蛋白酶抑制剂
成人:3粒/次,2次/日(Kaletra每粒含量:LPV 133.3mg,RTV 33.3mg)
儿童:7-15kg,LPV 12mg/kg和 RTV 3mg/kg,每天2次;LPV 15-40 kg&&&& 10 mg/kg和 RTV 2.5mg/kg,每天2次
主要为:腹泻、恶心、血脂异常;
也可出现 头痛和转氨酶升高。
与ddI合用时,ddI应在本药服用前1小时或服用后2小时再口服。
  注:服用方法中2次/日=每12小时服药1次, 3次/日=每8小时服药1次  (四)成人及青少年几种推荐用药方案  根据目前国际上已有的ARV药物可以组成以2NRTIs为骨架的联合NNRTI或PI方案,或3NRTIs方案等,需要提出的是,每种方案都有其优缺点,例如毒性、耐药性对以后治疗产生的影响、实用性和可行性等,需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掌握。现以我国药物已有药物为基础推荐以下几种组合方案:  1.一线推荐方案:  AZT(或d4T)+3TC+EFV(或NVP)   2.替代方案  (1)AZT(或d4T)+3TC+IDV  (2)ddI + d4T+ EFV(或NVP)  (3)AZT+ddI+EFV(或NVP)  (五)特殊人群的ARV  1.儿童  儿童治疗首选3种抗病毒药物联合治疗方案。许多成人使用的ARV药物在根据儿童体重和体表面积改变药物配方后也可以用于儿童。  推荐儿童使用的一线药物包括 2NRTIs加一种非核苷类药物 (NVP 或者 EFV):2NRTIS+EFV(用于3岁以上或能够吞服胶囊的儿童)、2NRTIs+NVP(用于3岁以下或是不能吞服胶囊的儿童)。替代方案为2NRTIs加一种PI:PI首选LPV/RTV;由于IDV需要大量饮水,并需要8小时服用一次,故推荐为次选。  2.孕妇  孕妇与成人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时机相同,但必须同时考虑以下问题:其一是所采用的治疗方案要有能同时降低母婴传播的效果;其二是必须权衡抗病毒药物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一般原则是孕前已应用HAART的,不建议停用治疗;如原方案中无AZT,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加入AZT;如未开始治疗的孕妇在怀孕的前三个月一般不推荐治疗。  有研究表明,在应用d4T治疗过程中,发生乳酸性酸中毒或肝脂肪变性的机率,大于应用其它核苷类药物,在孕妇尤其明显。因此在HIV感染的孕妇中,不主张应用含d4T的方案。由于EFV对胎儿有致畸性,至少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应避免应用EFV。由于孕妇服用PIs类的药物有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危险,从而增加巨大儿、流产、早产和死胎等的危险,故PI类药物一般不推荐使用。  推荐AZT+3TC+NVP可以作为孕妇的一线方案。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孕妇应用ARV毒副反应资料,多来源于动物模型、发生的病例、注册的资料以及临床科研,在孕妇中应用ARV的药代动力学情况,以及其安全性的相关资料尚有限。  3.同时合并有结核的HIV/AIDS病人  由于抗结核药物和ARV会出现药物间相互影响,加重肝毒性,故对诊断结核时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TB/HIV合并感染者,一般建议在开始ARV治疗前先完成结核的治疗。但对于AIDS晚期病人,推迟ARV治疗可能会影响病人生存,故建议如病人CD4+ T淋巴细胞计数&50/mm3,当结核治疗有效,病情有好转即开始抗病毒治疗;如CD4+ T细胞计数在 50-200/mm3,结核治疗强化阶段结束开始抗病毒治疗。  如果需要同时服用抗结核药物和抗HIV药物,首选药物包括AZT/3TC 或者 d4T/3TC加另外一种非核苷类药物或者是ABC。如果服用非核苷类药物,则 EFV是首选的配伍药物,因为其对结核治疗过程中肝脏毒性作用要小于NVP。但是,其剂量可能需要增加到800mg/天。在结核治疗过程中不推荐使用蛋白酶抑制剂,因为后者和利福平具有拮抗作用。  4. 静脉药物依赖者的抗病毒治疗  由于药物滥用行为可能会影响静脉药物依赖者对治疗的依从性,或由于合并感染丙型肝炎而使患者对抗病毒治疗难以耐受的问题,在静脉药物依赖者中开展ARV治疗、提高依从性和可持续性是治疗成功的关键。  对静脉药物依赖患者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时机与普通病人相同。开始前,应向患者提供充分信息,评估依从性所面临的潜在障碍。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治疗,增加治疗成功的几率,以免导致治疗失败和耐药性。    对于静脉药物依赖患者来说,最好采用简单的治疗方案、固定剂量联合方案。d4T+3TC+NVP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案,但应注意NVP的肝毒性。    应特别关注抗病毒治疗的药物分发过程。持续监督药物分发可以有效提高依从性。通常,在患者开始治疗后,应增加督导的频率。随着治疗过程中患者的状况逐渐稳定,药物分发的间隔时间可以延长。相反,稳定后的患者如果行为变得没有规律,可以重新采取更加频繁的服药方案。  注意抗病毒药物和其它药物,尤其是美沙酮之间存在的药物相互反应。研究证明,AZT与美沙酮联用时浓度会上升约40%,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经验表明可以减少AZT剂量,但应密切监控AZT的毒性或避免二者合用。ddI与美沙酮联用时浓度被发现会降低约60%。这可能会导致ddI剂量不足、病毒抑制不完全和形成抗药性。此外,抗病毒药物如奈韦拉平、依发韦仑会通过诱导细胞色素P450系统降低美沙酮的浓度,在某些患者中出现阿片戒断症状(多在开始治疗后的4-8天出现)。故在开始新的抗病毒治疗后,应对这些患者开展经常性的医学评估,以监控戒断症状。  (六)疗效的评估  治疗的有效与否主要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估:病毒学指标、免疫学指标和临床症状,病毒学的改变是最重要的指标。  1.病毒学指标  对于应用HAART方案治疗的患者,大多数患者血浆中病毒载量的水平4周内应下降1个log以上, 在治疗后的3-6个月,病毒载量即可达到检测不到的水平。  2.免疫学指标  经HAART治疗3个月后,CD4+ T淋巴细胞计数与治疗前相比增加了30%即提示治疗有效,或在治疗第一年后CD4+ T淋巴细胞计数增长100个/mm3,提示治疗有效。  3.临床症状  当治疗有效时,临床症状能够缓解,机会性感染的发病率和艾滋病的死亡率可以大大降低。  (七)换药的指征、原则  1.换药的指征  (1)存在治疗失败的情况:   1)  经HAART 8周后,血浆中病毒载量比原水平降低没有超过1 log c/ml或HAART 6个月后,血浆中病毒载量没有降至“测不出”的水平;  2)  血浆中病毒载量经HAART治疗已达到“测不出”的水平后又出现明显反跳;  3) CD4+ T淋巴细胞计数不升高或治疗过程中出现CD4+ T淋巴细胞计数下降且低于治疗前的水平。  4)HAART过程中,患者仍反复出现机会性感染和/或HIV相关性疾病。  (2)出现ARV药物的严重毒副作用:  如骨髓抑制、胰腺炎、重症皮疹、高脂血症、严重的肝功能异常等。  2.换药的原则  (1)治疗失败的换药原则  1)根据耐药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后,对出现耐药的药物进行更换;  2)无法进行耐药试验,在可能的条件下应更换所有的治疗药物。  (2)因药物毒副作用换药的原则和方案(以我国现有药物为基础)
主要的毒副作用(换药的原因)
可更换的药物
骨髓抑制作用、严重的胃肠道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八)依从性  临床研究表明,在治疗过程中患者漏服药物达5%以上时,则很难达到治疗成功的目标,故在应用HAART之前应与患者有充分的交流,让他们了解治疗的必要性、治疗后可能出现的不适、依从性的重要性、服药后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以及在发生任何不适时应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同时要得到其家属或朋友的支持,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十、HIV感染的母婴垂直传播处理
HIV++12VCT, 1122138211AZT+ NVP28AZT 300mg23AZT 300mgNVP 200mg24NVP 200mg2NVP 200mg72NVP 2mg/kg6mg2AZT+3TC36AZT 300mg3TC 150mg AZT 300mg 313TC 150mg2 AZT 300mg23TC 150mg27 AZT 4mg/kg23TC 2mg/kg2 13NVPNVP 200mg24NVP 200mg2NVP 200mg72NVP 2mg/kg6mgNVP 1NVP1HIVHIV2A3HIV4HIV1HIV23
十一、HIV-1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HIV-1的职业暴露是指卫生保健人员在职业工作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组织或其它体液等接触而具有感染HIV的危险。  (一)危险程度的评估  1.暴露源危险度的分级:  (1)低传染性:病毒载量水平低、无症状或高CD4水平。  (2)高传染性:病毒载量水平高、AIDS晚期、原发性HIV感染、低CD4水平。  (3)暴露源情况不明:暴露源所处的病程阶段不明、暴露源是否为HIV感染,以及污染的器械或物品所带的病毒含量不明。  2.暴露程度分级:  (1)一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不完整的皮肤或粘膜,但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不完整的皮肤或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肤擦伤或针刺伤(非大型空心针或深部穿刺针)。  (3)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割伤物有明显可视的血液。  (二)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1)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局部;  (2)污染眼部等粘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对粘膜进行冲洗;  (3)存在伤口时,应轻柔挤压伤处,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冲洗伤口;  (4)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三)职业暴露后预防性抗逆转录病毒治疗  1.治疗方案
&&&&& 治疗方案
常用药物组合
  2.开始治疗的时间及疗程  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在2小时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好不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建议实施预防性用药。  基本用药方案和强化用药方案的疗程均为连续服用28天。  3.预防治疗的适应症
暴露源VL水平
是否进行预防用药
不进行预防用药
建议进行预防用药
基本用药方案
建议进行预防用药
基本用药方案
建议进行预防用药
强化用药方案
建议进行预防用药
强化用药方案
建议进行预防用药
强化用药方案
  (四)职业暴露后的咨询与监测  1.暴露后的咨询  在发生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相关机构应提供对暴露者的随访和咨询,包括心理咨询。随访的内容包括:对所服药物毒副作用的监测和处理、定期进行HIV抗体的检测、观察和记录HIV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2.HIV感染的监测  事故发生后立即、4周、8周、12周和6月后检测HIV 抗体,有条件时可作HIV P24抗原和HIV RNA测定。  (五)职业暴露后的登记与报告  各医疗单位应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HIV职业暴露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  (1)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必须佩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2)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佩戴手套和口罩外,还应带防护眼镜;当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有污染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应穿上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服;  (3)医务人员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若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不能刺穿的利器盒内或毁型器内进行安全处置;抽血时建议使用真空采血器,并应用蝶型采血针;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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