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煤方法木支护直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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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端头支护工)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采煤工(端头支护工)操作和行为规范
   一、一般要求
   1、端头工必须掌握本工作面作业规范对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的规定要求,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端头支护工作业时不能少于3人,一人扶设单体柱,一人给单体柱供液,一人监护并观察顶板。
   二、作业前的准备
   1、进入作业地点后,首先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情况,对不合格的单体支柱或不符合规定的棚梁及时进行更换和整理,并对所有单体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2、检查机头、机尾的出口宽度和高度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胶带输送机机尾的压柱是否合格。
   3、检查端头处浮煤、浮矸是否清净,有无影响正常作业的杂物。
   4、准备好工作面进行支护时使用的注液枪、半圆木或圆杂木和单体支柱等。
   5、对作业地点的现场顶板采用敲帮问顶的方式来判断顶板有无离层或片帮危险,在敲帮问顶时按下面的方法进行:用镐或长柄工具进行敲帮,发现煤帮有伞檐或松动,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时人员应站在斜上方地点,一手持镐一手托顶,先轻敲顶板,无反应时,再重敲,对松动顶板岩石凿&掉&前。要对上下人员打招呼,并看好退路,在情况下,再用自上而下,由外向里逐渐轻轻凿&掉&。
   三、具体要求:
   1、按照作业规范和补充的规定架设超前棚,保证架棚长度和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
   2、在无端头支架的工作面要按作业规范规定架棚,并按规定迈步前移,不得同时前移。不得出现悬臂梁和单撅棚。所有架设的棚梁支柱,必须符合要求,柱子要打在硬底板上,在软底板上支柱时,要穿柱靴。
   3、移机头机尾时,必须保证与工作面溜子形成一条直线,并注意溜子机头与转载机搭接情况,以及过渡槽情况,以:&平、直、稳&不上翘、不下陷为准。
   4、机头机尾移过后,必须保持有足够的出口,并且要达到(宽度不小于0.7米高度在1.8米以上)清净一切杂物,保证出口畅通。
   5、打柱时要呈一条直线,间距符合作业规范的规定,顶板不平时要用木料垫平垫实,并注意单体柱的三用阀要朝一个方向。
   6、要随时检查单体柱三用阀,柱筒有无漏液现象,一旦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防止自降倒柱发生,每根单体柱必须系防倒绳。
   7、在使用注液枪前必须冲洗注液枪嘴及单体柱进液口内的浮煤,防止脏物进入柱腔内,损坏密封体和缸体。
   8、使用后注液枪和高压胶管,都必须盘好悬挂放置,不能放在底板上,以免被埋、压、砸坏。
   9、回撤下来的单体柱,要分类码放,支柱必须立放或斜放,不能倒放或平放,不能影响行人和运送物料。并按要求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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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 系 人:陆 南,电话:010-(带传真)
  王素锋,电话:010-
  电子邮箱:lunan@
  wangsf@
  注:《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机关子站煤监行管司浏览、下载。
  附件:《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00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进一步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针对小煤矿在井筒布置、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就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下简称"三推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三推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多数小煤矿没有专用回风井,利用回风井行人,致使矿井通风系统不稳定,且发生瓦斯和火灾等事故后可能引起事故扩大,也不利于应急救援工作;一些小煤矿以掘代采,乱采滥挖,随意布置采掘作业地点,甚至无风微风作业,井下通风系统混乱,导致瓦斯事故多发;不少小煤矿采用木支护,支护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较差,造成顶板事故居高不下。因此,抓好"三推行"工作,是加强小煤矿通风系统管理和支护管理的关键环节,是遏制小煤矿瓦斯和顶板事故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坚持"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三推行"工作。
  二、逐步推行专用回风井
  (一)小煤矿应推行布置专用回风井(同时具备特殊情况下人员升井功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和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通行。
  (二)下列小煤矿必须布置专用回风井:
  1.新批的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中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已经审批或已开工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和现有生产矿井中,服务年限在10年及10年以上、核定能力在21万吨及21万吨以上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强制推行壁式采煤方法
  (一)小煤矿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至少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
  (二)采用巷道式采煤方法的生产矿井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抓紧进行技术改造,并且必须在2009年底以前实现壁式开采。
  (三)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尚未批准建设的,要按照采用壁式采煤方法进行设计并审批;已经审批同意建设或已开工的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未采用壁式采煤方法的,必须重新修改设计,并按照采用壁式采煤方法进行施工;地质条件适宜的新建矿井应采用机械化开采,有条件的应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
  (四)对煤层开采条件极复杂的小煤矿,确因煤层赋存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壁式采煤方法的,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论证,报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并抄送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推行支护方式改革
  (一)小煤矿应当积极进行支护方式改革,掘进巷道应推广使用光爆锚喷、料石砌碹、锚杆、锚网、锚索、金属支架等支护;采煤工作面应采用单体液压支柱、炮采悬移顶梁液压支架、综采液压支架等稳定性和可靠性较高的支护。
  (二)新掘进巷道和新布置的采煤工作面禁止采用木支护;现有井筒、主要运输大巷、主要回风大巷、石门等主要巷道和采煤工作面采用木支护的要抓紧进行整改,并且必须在2008年底之前淘汰木支护。
  (三)新开工的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禁止采用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五、 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小煤矿的开采条件、采用的井筒布置、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等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三推行"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保障措施。要将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市(地)、县(市、区)和煤矿企业,报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备案,同时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各级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三推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小煤矿充分认识"三推行"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三推行"工作专题培训,为小煤矿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在"三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稳妥过渡。
  (三)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小煤矿"三推行"工作的进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每半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报告一次"三推行"工作进展情况。
  六、加强对"三推行"工作的监管监察
  (一)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三推行"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煤矿加快整改进度。凡发现小煤矿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
  (二)凡发现小煤矿未经批准,在日以后仍然采用巷道式采煤、导致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混乱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的规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矿井实施关闭。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所有小煤矿,并尽快贯彻落实。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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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支护的具体要求包括什么?
 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支护的具体要求包括什么?
 (1)液压支架与顶底板接触严密,无空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按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5)综采支架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支架高度与采高相符,不得超高使用。
 (6)液压支架侧护板、护帮板打开及时,无架间漏矸。
 (7)液压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5&。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设防倒防滑装置,有链牵引采煤机和刮板运输机设防滑装置;倾角&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采高超过3米或片帮严重时,支架必须有护帮板;转载机安有破碎机必须有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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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河煤矿规范采煤支护减少木料消耗
山东微山湖矿业集团泗河积极对采煤支护探索创新,在采煤工作面用单体支柱配合2.4m&型钢梁形成&202&支护取得一定效果后,把折损断裂的梁子加工成0.6m的短钢梁代替木垛料,将短钢梁用作支护小面积二合顶、断层,旧皮带加钢板制作成可回收、重复利用的背板,替代木背板用于工作面人行道和机道护顶,改变了长期以来完全用木垛、背板支护的情况,减少了木料消耗,节约了采购成本,确保了支护强度。
2.4m&型探梁之前,在钢梁一侧先用单体支柱戴0.6m的短钢梁作为替柱,再进行放柱探梁。将从老巷密闭里侧回收的3寸废旧铁管从中间割断,压平用在2层旧皮带中间作夹层,用螺丝、皮带扣进行固定形成新的背板,背板宽0.2m,长1.2m,代替木背板用在202探梁上方。人行道及机道上方各布置一道,与探梁90&前后成直线布置,结实顶板。截止到12月28日,两个采煤面均用夹层皮子代替了木背板,并推广使用。一块木垛料的价格是16元,一块木背板的价格是5元,因木垛料、木背板折断后不能重复使用,而短钢梁、夹层皮子可重复利用,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省大量资金。该支护方法支护强度、密度大,效果明显。
通联:山东微山湖矿业集团泗河政工科 韩福华 徐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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