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移民美国的华人有过缠足妇女缠足开始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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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真的解放妇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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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更多是客家妇女的自然选择真的解放妇女了吗?在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中,“禁止缠足”一直被视为具有重大意义的妇女解放运动。英国人呤唎甚至写道:“妇女摆脱了缠足的恶俗,男子摆脱了薙发垂辮的奴隶标记,这是太平天国最显著、最富有特然的两大改革……太平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大地超越了她们的姊妹,那些束缚在满清的家庭制度中的妇女的社会地位,这是太平天国的辉煌标志之一。”若考查太平天国的起源,女性“天足”其实在天平天国运动之前便就存在。19世纪下半叶,进入客家地区的西方人士便惊奇地发现客家妇女不像大清国其他地区的汉族妇女那样缠足,也不像其他汉族妇女那样紧锁深闺从事家务和织工,却同男子一样上山下田、挑担赴墟。这乃客家地区的生活环境及客家妇女的生存状况使然。客家移民所居住的地方,主要在粤东北部山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生产力水平也极端低下。“粤省穷荒,天下所闻”,在这“天无百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家亲”的地广人稀、“瘠苦悭啬之区”的地方开发垦殖,比起在一马平川的中原地区来,无疑要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而劳动工具简陋、耕作方式和耕作条件与北方迥异的客家先民所能充分利用的只有自身的辛勤和汗水。由于自然环境、生产劳动及生活习俗的影响,不仅客家女性保持“天足”习俗,广西妇女除少数富贵人家的闺秀外,亦大多不缠足。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于广西客家人的主要聚居区。就太平天国运动发动的几个重要基地――桂平县赐谷村、紫荆山、整个金田地区来说,“客籍比土籍多”;就太平天国最主要领导人的身分来看,“天王洪秀全以下六人的起义诸王领导集团中有五人是客家人”,而历史文献上的所谓“大脚蛮婆”、“两广妇女”大多数则是指客家妇女。由此可见,在太平天国中,无论是领导人还是普通教徒民众,客家人和壮族都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天足”更多的是客家妇女的天然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太平天国在行军过程中,也将“天足”这一习俗传播到江南地区,客观上解放了当地妇女。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行这一政策中,根本原因是为了“为了让民女在抛却弓鞋罗袜后能够立即当差”,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少过激之处。比如,规定“妇女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限令放开之后,便让她们去从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谁敢在超负荷的服役中发牢骚,那就是“变妖”了,立即被斩首,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平常。缠足是一种百弊而无一利的风俗,是对妇女的严酷压迫,因此缠足之废的意义与功德均不可谓不大,但是我们不能将废止缠足之功归于太平天国。被剥夺的女性权利太平天国真的解放妇女了吗?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于是,男人就都无后顾之忧,个个成了过河卒子;女人也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男人出问题找你家女人算账,女人出问题找你家男人算账;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利或者战死。在性关系上,早期,天平天国严格实行男女隔离,甚至连夫妻之间都不可以,《天条诗》第七天写道: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所谓“淫”、“淫乱”、“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体关系,主要是针对夫妻间通常的做爱。所以,在《禁律》中就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如果夫妻之外,男女爱悦而性交,至少斩首,甚至可以“点天灯”——自脚至头捆扎起来活活烧死。但这种反人性的政策,很快弄的人心涣散。1855年春,洪秀全不得不停止夫妻隔离。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两条原则:一是“大员妻不止,无职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员可以有很多妻妾,不做官的只许一个妻子,在婚姻问题上全面实行官民差别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十五至五十岁均在分配范围内。可见,有些人鼓吹的太平天国提倡尊重婚姻,提倡“一夫一妻“并非完全是事实真相。停止夫妻隔离后,并不意味着全面废止男女隔离的方针,仍然要“妈别崽、姊别弟、哥别妹、嫂别叔、哥别婶、爹别媳、孙别婆、男别女”。就连幼天王洪天贵福,九岁之后,就不准与母亲姐妹见面。其他军民,可想而知。从女性来说,这简直是剥夺了她们作女儿、作姐妹、作嫂嫂、作儿媳的基本人权。沦为摆设的女官太平天国真的解放妇女了吗?史学界有些同志认为,太平天国让妇女担任同男子一样的官职,是证明天国妇女得到了解放的重要根据。其实并非如此。太平天国中担任官职的妇女如同历史上某些封建朝代在宫廷中设立女官一样,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摆设和点缀,等级和内外务的严格限制,使她们实际上并不执掌真正的政治、军事职权。太平天国官职分朝内官、军中官和守土官三种,妇女只能担任朝内职官和女营职官。而守土官中是没有女官的,否则妇女就将管理男子,就将打破“女理内事”的限止,这当然是不能允许的。况且,太平天国女朝内官的名称尽管和男朝内官的名称相同,也有显赫的女军师、女垂相、女检点等名号,但实际地位是大相径庭的。首先,她们都被限止在太平天国诸王内府任职,王府外的重要事务就非男子莫属了。其次,女官们实际担任的也大多是一些杂役,任内掌门、内贵使、女承宣官等职的妇女,所从事的工作与一般仆役无异。不仅如此,太平天国的女性还承担了繁重的苦役。洪秀全极尽奢靡的天王府,天王府,全是由妇女们一手一脚盖成的。因为工期太紧,洪秀全急着要入住,就亲自监工督迫,“御目常注,督其操作”,驱使成千上万妇女在风雨寒雪中建房、挖濠、砌墙。洪秀全自从1853年3月进入天京,直到岁病死,11年中从未迈出过天京城门一步,后宫的妇女像照顾婴孩一样照顾着天王。在王府内,他也懒于走动,专门定制了一辆豪华的人力乘金车,名为圣龙车,做车夫拉车的也是后宫这些女人。英国翻译兼代理宁波领事富礼赐在其所著的《天京游记》中记录了他本人在王宫前的一次见闻,说,某天,他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宫内声音杂起,鼓声、钹声、锣声与炮声交作,一问,才知是天王要进膳了,“圣门半开,好些软弱可怜的女子或进或出,各提盘碗筷子及其它用品,以侍候御膳用。各种物品大都是金制的。”能留在宫内,分配到锦绣营,去做袍服、被帐、王府的装饰,已属美差,是少数有技艺、美貌的女性才能享受到的荣耀。而没有技艺的女性,不但要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稻、伐木、砍竹,还要被抽调去筑营垒、挖沟濠,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冲击清军。毫不逊色的“礼教”与虐杀嫔妃太平天国真的解放妇女了吗?洪秀全在对待妇女上有一套并不逊于封建礼教的礼教,在“妻道”里,洪写道:“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强调女人必须顺从男人,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否则就要给家庭闯祸。“女道”还写道:“女道总宜贞,男人近不应。幽闲端位内,从此兆祥祯。”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像棵草一样悄悄地活着,让男人来安排你的一生。这些教条,在夫妻隔离解禁之后,成为对待妇女的指导思想。洪秀全嫔妃数量之多,也是史书罕见。打进江宁之前,已有妻妾三十六人。到南京以后,蒙得恩为他选美,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六人。在洪秀全看来,众多妻妾以供尽情纵欲,是他做天王应有的一项重要享受。那么多的妻妾,只做他尽情发泄性欲的驯服工具。所以,她们没有级称,不用名字,而是数字化地依次编个号码,比如第三十妻、第八十一妻。洪对后妃的管教严苛甚至到了伤天害理的地步,《天父诗》里有对后妃的管教规定: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净,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喙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欢喜,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洪秀全对后妃虐待不仅是打,是杀,而且使用各种酷刑来慢慢消遣。《太平天国大辞典》“煲糯米”条中说,天王用来惩处嫔妃的酷刑包括“一说系用硫磺火点天灯,即《御制千字诏》:‘淫乱秽亵,硫磺烧尔’,《天父诗四百九十》:‘晒突乌骚身腥臭,喙饿臭化烧硫磺’。这是说将受刑者脱净衣物,绑跪大锅水中,慢火煨水升温。至臀股煮烂而死。”在十多年中间,把一批批天真的少女从她们父母手中夺来,关进天王府的深宫以供淫乐,她们有时犯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只是因为洪秀全心情不好,看不顺眼,就可能被打、被杀(比较幸运,死得痛快),遭受酷刑,被慢慢地烧死,烧得乌焦巴黑;被慢慢地煮死,煮得肉净骨剩。太平天国所展示出来的妇女政策并不如它所宣传的那么美好,其根本出发点还是为了革命的需要,并非真正的解放妇女,因此不宜过分拔高。参考资料:何凌: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潘旭澜:太平天国妇女的真实生活张国擎:沉沦天王府郑焱、汤可可:太平天国并不是一次妇女解放运动覃仕勇:太平天国女人们的悲惨命运
(责任编辑:刘畅 CC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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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华人文学中的“她”写作:对汤亭亭、谭恩美、严歌苓等华人女作家的多面分析.pdf2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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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华人文学中的“她”写作:对汤亭亭、谭恩美、严歌苓等华人女作家的多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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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当代美国华人文学中的“她”写作:对汤亭亭、谭恩美、严歌 苓等华人女作家的多面分析 姓名:陈晓晖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中国现当代文学 指导教师:刘登翰
中文摘要 在这篇论文中,我提到了汤亭亭、谭恩美、任壁莲三位美国 华裔女性作家,以及大陆新移民女作家严歌苓。在绪论中大致
地对美国华人女性的社会历史和文学历史进行了一番考察之
后,我以她们的个别作品为例,对美国华人小说在20世纪80
年代左右开始的女性文学中突出的、或是值得关注的某一些方
面进行分析,如第三章以花木兰这个中国形象的外延性来论述
汤亭亭的小说《女勇士》中的女权主义思想和她所讲述的女性 故事的内在意义,通过对花木兰形象和西方雌雄同体的女权主
义幻象一一亚马逊女战士和中国妇女武侠剑仙文学形象的比
较,得出这个形象的出现是汤亭亭在对自己的族裔传统和性别
认知之间的冲突提出解决方式;第四章中对汤亭亭刻画的华人
移民群体中的疯女人形象及其与西方女权主义意象的关系、唐
人街社区疯女人的特殊含义等、以及第九章对任壁莲和汤亭亭
的移民家族小说 《典型的中国佬》和《中国佬》 》中的男性移 民故事和华人男性在逐渐远离传统的历程上所走过的道路的观
照,这些细读式分析详述了以汤亭亭为代表的受到美国文学批
评界关注的典型美国华裔表述方式的女性写作;本论文还寻求
理解新移民女作家严歌苓在她的华人移民文化史关注中寻找到
的一些有价值的文化元素,她为此写出了《扶桑》这部颇具良
好反响的长篇小说以及其他一些主要受到中国文化内部的批评
界关注的移民史小说。《扶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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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缠足和短发看民国时期吉林女权解放
原标题:从缠足和短发看民国时期吉林女权解放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女性,尤其是吉林女性“鼓吹妇女解放,呼吁妇女走向社会,争取人格和尊严的独立”的道路异常坎坷。且不说“三从四德”这些封建枷锁对女性的思想控制,女性缠足这一陋习就让旧社会的吉林女性吃尽了苦头。省档案馆收藏一份民国元年临时大总统袁世凯“破除旧习、禁令全国妇女缠足”的档案。袁世凯不是中国历史上禁令缠足的第一人,但发布这项禁令时中华民国初建,百废待兴,此举还是很有深意的。缠足是从小把女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小而畸形,以为美观。在清末维新进步人士的眼中,缠足与鸦片、薙(剃)发并列为三大陋习,是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其实缠足对于吉林女性来说是“外来文化”。明清之前的吉林人大多还过着游牧生活,女人要和男人一样耕作骑马,“小脚”不方便女人生活。清太宗皇太极即下令禁止满族妇女效仿明朝女子“束发裹足”。顺治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乾隆多次降旨不许旗人女子缠足。清末太平天国也曾反缠足。随着关内向东北移民的增多,缠足等风俗也随之带入。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通电全国劝禁缠足,此后的继任者袁世凯也致力严禁女性缠足。此时,吉林才开始跟随全国的步伐,查禁男子蓄发、女子缠足等陋习。在袁世凯电令全国破除旧习的电文中写道:“其习俗确有窒凝,如缠足等类均宜亟为改更,所望五大族(汉、满、蒙、回、藏)士绅耆老苦口相劝……”。吉林都督陈昭常接到电文后,立即命令所辖各地方政府采取种种具体措施劝告妇女“放足”,缠足习俗才开始收敛。1929年国民政府又发布布告,派专员到全国各地督查落实放足。在一份吉林省档案馆藏民国十八年(1929年)吉林省民政厅向内政部呈覆吉林省蓄发缠足业经遵令查禁的档案中说:“内政部咨开,案查本部前订蓄发辫吉女子缠足各种条例,业经通行期限禁绝,在案惟各处热心勘导,确实查禁者固不乏人,而视为具文奉行不力者亦所在多有,际兹训政时期亟应彻底禁绝”。从档案中可见,虽然吉林省禁令缠足已经10余年,但效果并不显著。吉林地区缠足的风俗流行较晚,但吉林地区思想相对封闭保守,一些封建观念在清王朝覆灭后还得以残存。吉林省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要到全国解放以后。除了缠足,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发式也有着严格的约束。清末民初,吉林女子还坚守着幼女留双短辫,少女梳单长辫,成年妇女挽发髻的习惯。束发结簪表示已为人妇,为处女生涯的完结,这也是“结束”一词的由来。因此,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夜,中国旧女性的发式都以长发为基础做变化。“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城市中新女性剪短发成为接触新思潮的一道风景,在东北大城市中女子剪短发也悄然成风。但就是这样一件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在当时的吉林省也阻碍重重。省档案馆收藏一份民国十八年吉林乡绅许鸿志、赵炳文等人为“妇女剪短发有妨礼教恳请严令禁止”的呈文,其中写道:“中国数千年来,素称礼教之邦,男女之间不同席,不亲授受,所以远嫌疑,敦风化也。自逊清末叶变法维新,举凡束缚妇女之处,迄今皆力求解放,以故天足有会,择婚自由,近又有不准穿耳戴环之通令。此无非为女界谋幸福,未有以剪发为急务者,何也?侧闻国府有令男子不准蓄发,女子不准缠足,是妇女剪发,党部达人也皆不以为然,否则下令之时何未连类及之耶。且近来男子剪发之式,尝有与女子所剪毫无区别者。衣履即皆维新,无分男女,如再准女子剪发,芸芸之中孰为男孰为女?将安辨乎?”说来这几位乡绅还真是有来头的,其中赵炳文在民国时期做过某地议会的议长,按说思想应该很进步,但对于女性剪短发还是不能接受。而这几名乡绅之所以反对女子剪短发也十分“有道理”,即有“传言”某地的女子学校因为管理不严,混进了两个男生,几个月后才被发现。男生能混进学校,是因为学校中有女子剪了短发,所以这两个男生进入学校才没有被辨认出来。在这几名乡绅看来,现在女子已经可以和男子一样着装,如果头发也和男子一样短,那么就不好分辨男女了。时过境迁。新中国成立后,将男女平等写入了宪法,后来又确定为基本国策。女性早已从缠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发式也不再受各种限制,但通过这些档案,可以让人们了解民国时期吉林省“禁令缠足”和“禁令女子短发”的情况,印证着吉林女性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追求平等权利的艰辛之路。
责任编辑:李晗被阉割的文明:中国古代妇女缠足酷刑揭秘
导读:[B]文章摘自陈存仁《被阉割的文明》
古来缠足知多少[/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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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曾经组织过一个“风俗调查研究会”,这是一个调查全国各地风俗习惯的机构。我觉得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机构后来却不曾有什么成绩。其时,北大教授张竞生曾经征集几个人的性事小说,编成一部《性史》,只是描写男女间的房帷私事,出版后闹得满城风雨,张竞生的教授席位也因此被
文章摘自陈存仁《被阉割的文明》古来缠足知多少小脚女人北京大学曾经组织过一个“风俗调查研究会”,这是一个调查全国各地风俗习惯的机构。我觉得这项工作很有意义,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个机构后来却不曾有什么成绩。其时,北大教授张竞生曾经征集几个人的性事小说,编成一部《性史》,只是描写男女间的房帷私事,出版后闹得满城风雨,张竞生的教授席位也因此被解除。依我看,这部书与民间风俗习惯可以说关系甚少。我是一名医药工作者,历年搜集了医学上的许多资料,因此我想写一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生理畸形”的小品文。可是我要声明,这些文史资料绝对不涉及秽亵。妇女缠足 曾经目睹缠足的女孩我写这篇文字,也许有读者会问:“缠足的妇女,你究竟见过没有?”我的回答是:“曾经目睹。”在我幼时,见到长一辈的妇女几乎个个是缠足的,凡是女孩长到五岁时,做母亲的就要为她缠足。小女孩的骨骼柔软,软到好像无骨一般(按:所谓磷质多而石灰质少,年长之后,即成相反状态),所以小女孩缠足时痛苦还不大,只是足部缠上三尺长的布带,觉得不习惯、不舒适而已。不少女孩子偷偷地在裹束之后,把它解开。做母亲的就会申斥:“女孩子如果不缠足,将来是没有人要的。”女孩子们听了母亲这几句话,只好勉勉强强地每天缠足了。三寸金莲真面目我家老辈婶婶妈妈、姑姑婆婆,没有一个不缠足的,这种风俗也影响到下一代的女孩子,她们不得不跟着走,只有顺从,毫无抗拒。大概到了八岁时,女孩子缠足的带子越加越长,而骨骼也渐渐硬起来,这时缠得太紧,就有剧痛的感觉,女孩子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成为常事。缠足有一定的方式,虽说是自己缠足,但实际上都是母亲、外婆等逼着缠的。女孩子到了十三岁时,正当发育时期,足部骨骼也自然发育,硬化更甚,痛苦也跟着加深,每每要抗拒裹缠之痛。这时母亲们有好几首俚歌,一边替女儿裹足,一边唱,其中有一首歌词记得是:三寸金莲最好看,全靠脚带日日缠。还有一首歌是:莲步姗姗够大方,门当户对配才郎。还记得父母们拖儿带女到苏州天平山去游玩,见到不少抬轿子的轿夫都是女性,她们上山落山,健步如飞。父母们就指着她们告诉女儿说:“女孩子不缠足,将来就会成为‘尺板脚’,只好永远做粗工,嫁不到好丈夫。”女孩子看到这种情况,为了要俏,只好乖乖地缠足。也有一首歌,叫做“横三寸”,歌词更是滑稽:三寸金莲横里算,脚长一尺多难看;莫说公子看不中,牛郎见了回头转。这种歌词,对渐渐懂事的少女们影响很大,尽管胀痛难受,也不得不顺从母亲。俗语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绝非虚言。强迫缠足青年、壮年和老年的妇女们,缠足之后,一对小脚都隐蔽在长裙之内,别人是看不见的。我们幼时,只在早晚间偷偷地见到长辈们坐在床前以缠足布缠足,在白天一双肉足轻易也是看不到的。有一些丐妇,聚集在上海南市城隍庙前。这是西人经常去游览的地方,自有一些无赖,特地引导西人要这种丐妇解去脚带,供他们拍照。西人本来最喜欢拍中国妇女的小脚和拖辫子的男人。我小的时候,曾经看他们在日光之下拍照,因此就见到了缠足妇女的足部真相,那简直像一个三角形的粽子,除了一个大趾之外,其他四个足趾,已退化成为落花生(即原颗花生,又称长生果)一般的细小颗粒。缠足的风气始于何时,容后文详述。但是国家禁止缠足的命令,反而始于清代,朝廷不惜三令五申,屡行禁令。与八国联军签立条约之后,慈禧和光绪回到北京又下上谕:“满汉可以通婚,妇女禁止缠足。”这个谕旨见于《宫门钞》,可是这种谕旨,上海报纸记载甚略,并未大事宣传。所谓“天高皇帝远”,一般百姓并不知悉,缠足的风俗依然如故。后来清廷将被推翻的前两三年,革命声浪高涨,各种书报才有“提倡天足运动”,于是新派的家庭开始不再替幼年的女孩子缠足。然而事有不然。民国二十年(1931)之后,上海胡庆余堂国药号总经理陈楚湘是宁波人,在宁波妓院里娶了个雏妓,这个雏妓,还是纤纤小脚。从前人成婚之日,有“闹新房”的习俗,所谓“三天无大小”,越闹越发。一班客人,筵席散后坚持不肯走,一定要看新娘的小脚,闹到深夜。伴娘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就请新娘把小脚露一露。那一天我也看到的,大趾作尖锐形,其余四趾退化到成为畸形的状态,完全破坏了生理发展的自然现象,真是惨不忍睹。原来在这个时期,宁波若干县份,还保持着缠脚的风气。总之,我是亲眼睇到过缠足的真相。全凭一个大足趾,支持重达一百斤左右的整个躯体,真是残酷之极。前两年,我在尖沙咀星光行蜡像陈列馆中,见到有一个蜡像,是一个赤足的小脚妇女,为迎合西人的癖好,足部作春笋状,没有足趾。我相信,这个做蜡像的人一定没有看到过小脚,做得太不逼真。至于最近电影中和荧幕上所摄的古装妇女,往往也露出一双小脚,但是缠足妇女所穿的鞋子,又好像不是那么一回事。古籍所载 缠足史事缠足女子台湾缠足女人现在我要考证缠足的史事。民国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灵犀的文人,在天津报纸上连续写了一篇专谈缠足的诗词歌赋,后来还印成单行本三五厚册,他表面上反对缠足,实际上专门歌颂缠足之美。这一部书,我曾经看过,认为他完全没有申斥缠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耻。缠足的风气,大家以为是五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因为李后主好声色之娱,所以关于缠足的事,都推在他的头上,其实也不尽然。现将历代文献资料引述如后。汉代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处“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性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性,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美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性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与男的一具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乐天)的诗中有一句话“小头鞋履窄衣裳”。照“小头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眼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种:云头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头尖足为美,大部分女性还没有“小头鞋履”的风气。唐代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体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即李后主)工书善画,又擅填词。他写的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传诵至今。又据《中国人名大辞典》云:“李后主接位后,日与群臣酣宴,性骄奢,好声色,不谈政事,在位十九年,为宋太祖所灭。”他的生活中最传颂至今的事情,是宫嫔娘。据余怀《妇人鞋袜辨》云:“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从上面的文献记载来看,所谓“以帛缠足”,即是用帛布来裹足,直到现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绢来裹足,即是缠脚带。俗语有“王大娘缠脚带——又长又臭”,即是指此。以前《史记》上的记载,只记少数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风月场的情况,缠足的风气还没有遍传全国上下。却因身为一国之君的李后主在宫中创行缠足,李后主的词更为人所稔知,所以考证缠足的人,都把这件事推到李后主头上,何况李后主是亡国之君,当然有许多正人君子写文章时,常把这件事说是亡国的不祥之兆。其实照我前文的考据,娘实在并不是缠足的创始人,李后主只能算是提倡人。有一位日本人池本义男,清时久居北京,著有《缠足稿》一书,他书中指出娘的生辰,说是:旧历八月念四日小脚姑娘祭——小孩初缠之日这段记载的是旧时北京风俗,今查广东出版的木版旧历本,却查不到小脚姑娘(又称小脚娘娘——编注)生日的记载。但因此引起我一个回忆,从前上海,逢到女孩五岁,开始在暑期后择日缠足,要选“小脚姑娘生日”那一天,到城隍庙去烧香叩头。小脚娘娘生日是何月何日已记不得,但知上海城隍老爷秦裕伯的太太,也是缠足的。这位小脚娘娘是否即是娘,现在无从下断语了。公元十一世纪,宋代关于缠足的史事,记载就更多。我现在单把苏轼(子瞻)的《咏足》词引用出来,词云: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可以看出那时缠足的女性要一双天赋的足踝,施以惨酷裹刑,要缠到如玉笋一般的细小,放在手掌上观摩玩弄,才觉得“纤妙”。秦观(少游)有句云“脚上鞋儿四寸罗”,可证宣和以后,缠足成为风气,宋代亡国不久矣。写到这里,还查出许多专谈缠足的著作,先将名目列后。唐·李义山著《李义山杂稿》一书,对缠足有数千字的记载。元代的专门著作,我一时查不出,但确知元代缠足之风,更甚于宋。明代的《黄允文杂俎》,对缠足有歌词及实物,以宫鞋为酒杯,作为宴客之用。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清·李渔(笠翁)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清·袁枚(子才)著《缠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清·作者不详,著《蕉园梦谈》,内有“缠足”一节。清·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清·景倩(沈德符)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清·秀水徐震(秋涛)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民国姚灵犀著《采菲录》、《采菲新编》、《采菲精华录》三书,都是谈缠足的专书,字数达四十余万言。我说出这许多书籍,足见清代缠足的风气最盛。而对女性生理上的摧残,施以酷刑,成为生理畸形的恶风,正是民族史上的大污点。日本对中国的文化和生活习惯,在汉代传入之后,全国奉行,汉医和汉药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事项,一切都全盘接受,唐代时特派大批僧人和学者来华留学,回国之后,政治、经济、建筑、教育、诗文、家庭起居,一切的一切,唯“唐”是从。甚至妇人的容颜、衣饰、香囊、敷粉、画眉、发髻、花道(由于佛前插花方式而起)、茶道(陆羽《茶经》等)都效仿唐代。所以我们中国人到日本观光,考究日本的一事一物,都与唐代的画册相同。至于日本男女穿的“木屐”,也是中国传入,在庄子书中称为“木履”,有古图为证。右图是从日本人池本义男所著《缠足稿》中影印而得,上边“木”二字,即出于池本的手笔。池本原书,指出唐代以后中国盛行缠足,是中国男性侮辱女性的暴虐行为,百数十万字赞美缠足的诗词歌赋稿都是男性的“虐待狂”,女性世世代代饱受了无穷的痛苦。日本人虽对女人有“玩乐狂”,但是对缠足的风气,却没有接受仿行。世界各国人心目中,中国妇女缠足是举世独一无二的怪现象,所以他们一旦来华观光,必然要用摄影机拍摄当时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回国后,就把这些图片刊入书报,侮辱中国人,莫此为甚。我有一幅彩色油画,就是在意大利博物馆摄到的。名士狂言 又长又臭缠足之风,并不是创始于无知的愚夫愚妇,我认为一班精通文墨的知名之士,要负极大的责任。先举一个尽人皆知的名士袁子才来说,他在乾隆年间初试博学鸿儒,后得进士,当过溧阳和江宁县的县知事,四十岁即告老还乡,建了一个花园住宅在江宁(即南京)小仓山,名为随园,自称“随园老人”。他的诗自成一家,好宾客,嗜声色,收女弟子若干;著有《小仓山房集》。他在自己的文章内说:“随园所在,即是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故址。”我从前很喜欢看《红楼梦》,误信袁子才的夸大之词,曾经亲到南京,呆头呆脑地去寻小仓山。这个地方偏僻荒芜,所谓小仓山,徒有其名,略有高丘而没有山,三五里内全是耕田。我问过当地父老,他们说:“小仓山即是此地,我们世居此间三代或五代,从没有听到过附近一带有什么大花园、大住宅。”(按:曹雪芹死于乾隆二十八年大除夕,即一七六三年末、一七六四年初,袁子才是乾隆末期人物,四十岁告归,那么距曹雪芹死亡的日子,前后相隔不过三十余年而已。)所以我断定袁子才笔记中自夸随园即是大观园故址,乃一派胡言。他喜欢的是“食”和“色”二字,“食”则写过一部《随园食单》,“色”则做过一篇《缠足谈》。此文我本来是有的,但在执笔为文时,却遍觅不得,只能将日本人的译稿一页,复印制图,附在本篇之中。于此足见袁子才对缠脚有深度的爱好,这种大名士、大诗人,原来是极荒唐的评头“品足”之徒。再举出一位清代的大名士方绚,官书上说他“笃学力行,好为古文,尤工词赋,晚年辞不为官,工书篆,诗亦清婉,尤喜集古,隐居西山草堂,号称濯锦先生”。照上文而论,他好像是集大名士、文学家、书法家、篆刻家于一身的人物。事实上我查到他著的一篇《香莲品藻》,把缠足妇女的臭脚,一一加以美谥。“谥”字原是一个尊重而公正典雅的字,谥有“谥法”,始于《礼记》。譬如一位名士,死后同乡们可以加以“私谥”,有官职的人由皇帝加以“官谥”。对某种珍物,也可以私自谥它一谥。而这位方大名士对小脚之美,竟然谥上了四十个字之多,而且每个谥字之下还要“品”她十句二十句话,又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形之美,第二类为质之美,第三类为姿之美,第四类为神之美。全部文字,极尽其玩弄女性、侮辱女性之能事。原文有些太荒唐了,我把它删除,其余的节录如后。甲、 形之美“纤”——纤者,小也,足以莲名,嘉其小也,小小莲瓣,一握不盈,可云纤矣。“锐”——锐者,尖也,莲端宜尖,是在严其拇趾,迫之使然,细瘦如指,锐似解结之锥,玉笋尖尖,触肤若刺,其妙无穷。“瘦”——瘦者,瘠也,四趾既蜷伏足底,足面只剩大趾骨,是瘦无可瘦,自然苗条可爱,所谓“尖尖窄窄,怜他瘦生,似牡丹初出红芽”是也。“弯”——弯者,曲也,莲之曲线美,在底曰弓,在面曰钩,弓弯大要拗骨屈筋,底弓曲,玲珑有致,再加紧束,使之尖瘦上翘,浑如新月一钩,凌云欲仙,益臻美化,故莲钩一弯,最堪寻味。“平”——不凹不凸,莲背宜平,是在缠时得法。不令足背凸起,与莲钩之弯势相称,曲线调匀,斯为美矣。“正”——莲趾端正,毋左右拐;莲身平贴,毋内外歪;莲底周整,四面鉴赏,俱堪入目。“圆”——莲既纤弯,又妙在圆,初束趾端,自扁平达于尖圆,状如小指,继勒四趾,跪折足心,盘绕上卷,几与足面相并,使莲身成一圆锥体形,宛如春笋一枚,入握圆转自如。“直”——莲趾瘦纤平正之外,复求其直,不致有纡回歪曲诸病,则莲样自美矣。“短”——莲贵三寸,一味蛮缠求短,当在三四寸之间(约十至十三点五公分),盈盈一握,使人意消。“窄”——窄者,狭也,指莲之宽度而言。是在缠时使足趾尖细而足眼亦窄小,不逾长度三之一(北方缠足,有用竹片夹入行缠者。),并将四趾紧勒,则弓底纤如秋叶,令人爱煞。“薄”——薄者,低也,指莲之厚度而言。是必紧束足背,压之使低,然后有如片玉浮香,轻盈尽致。“翘”——翘指莲之拇趾尖瘦而翘然如钩者,式样益见俊俏,缠时以带专束拇趾,扳之向上微翘,宛似新月一弯,转觉媚人尤甚。“称”——称者,宜也,纤得中,修短合度,俏俏伶伶,窄窄弓弓,允称完璧。乙、质之美“轻”——莲形既美,莲质自轻,两瓣秋叶,贴地无声,弓鞋细碎,罗袜轻盈。“匀”——莲钩一弯,式样玲珑,肥瘦得宜,瘦不露骨,趾敛跗平,方登上选。“整”——玉莲之美,其功端在行缠,用力以渐,持之以恒,使其逐步就范。“洁”——玉莲次尚净洁,洁者,不仅勤于洗濯及缝间趾隙了无纤垢为足,更须求得其净,庶为净品。“白”——肌肤白皙,本为选美条件,何况莲肉。白莲无有不白者也,洁身如霜,粉堆玉琢,其白雪之白也欤,抑白玉之白也欤?“嫩”——莲肉无有不嫩者,累年不见风日,深藏严束,终岁未经霜露,正似嫩芽初茁,含葩未放,琼钩一掬,实为最美最妙之精皮细肉,最堪消魂荡魄者也。“腴”——腴者,肥也,香莲三贵,曰肥软秀。肥居其首,脚犹是脚,肉脚亦求廉纤,丰若有余,斯为腴美。“润”——润者,泽也。莲肉腴而不泽,一经抚摩,滑泽如玉,润之至也。“温”——莲足久经缠束,血脉不畅,温度本低,是以温凉如玉,愈耐摩挲;温软若绵,愈耐把玩;温馨如兰,愈耐寻味。温之义,大哉矣。“软”——软者,柔也,为香莲三贵之一。肥秀以外,复谋其软,软斯柔媚,行缠有法,佐以熏沐,使骨酥肌柔,达于绵软,然后“靡靡绵绵,有若无骨”,入握软致,别有情趣。“香”——莲而曰香,其珍可知。馨香之德,出自净洁,大抵妙莲既成,不易出汗,沐以香汤,散以麝屑,反有一种温馨之味,涤人肺腑,荡人心魄,否则臭气难闻,不可向迩,安能握于掌而接于鼻耶。丙、姿之美“娇”——莲形纤纤,弱足伶仃,细步行来,动人怜惜,笑泥檀郎搓摩,则更有一种娇憨羞怯之情致。“巧”——双跌廉纤,花间小步,湘裙微蹴,香泥浅印,尖尖窄窄,小巧玲珑。“艳”——裙下双钩,瘦小端丽,御红缎绣履,白罗锦袜,红白相映,绚烂夺目,款步婀娜,红尖微露,楚楚消魂。“媚”——尖尖莲钩,贴地轻盈,裙边出没,踽步娆娆,极苗条柔媚之致。“挺”——挺者,劲也,劲则有力,步履矫捷,足愈小者,行缠愈紧而愈得劲。“俏”——莲姿挺者,无有不俏,然必使趾尖瘦细而上仰,峭若菱角翘如笋尖者,始得俏字诀,举步盈盈,风致嫣然。“折”——莲步之姿,美在莲折,即所谓折足腕也,其近足面处,且内挫而呈微折状,行时人体重心不易着落,隐约在弓弯穹窿之中,故姗姗行来,欲前又却,既进似撤。“捷”——莲足愈小者,行路便愈捷,瘦踱细细,莲步翮翩,势如惊鸿之俊快,圆如走珠之流利。“稳”——趾纤矣,而举步未稳立足不定者,仍属瑕不掩瑜,故行缠时力求结构端正,缠后必强之走动(俗名亮鞋),以练就举止自然之习惯,端庄稳重之步骤,斯然后可。丁、神之美“幽”——春弓一掬,魂销千古,昔日妇女,对自己金莲,视为最神秘,深遮密护,为夫婿所专有,决不轻以示人,绣履、睡鞋、罗袜、足纨、藕覆,等等,亦必一一秘藏不露,一弯莲钩,安得不令人长相思哉。“闲”——“守身如缠足,闲足以闲心”,可见当时女子缠足,不仅为美观起见,并寓有防闲之意,故大家闺秀,缠足一事,尤为讲究,是盖养成女子幽娴贞静之德也。“文”——文者,静也,缠足女子,性情大都温良,举止自然文静安详,莲步姗姗,端庄流利,仪态万方,所谓“渊如沉珠,湛然莹彻”是也。“雅”——莲姿美者,其神必雅,凌波细步,静雅无声,真是“神如秋水,不染俗氛”。“超”——莲姿超逸绝尘,步武似玉盘走珠。“秀”——秀者,也,秀骨天成,瘦锐尖弯,玲珑剔透,令人心醉。“韵”——韵者,风韵之谓,韵不在纤而在风度蹁跹,意态窈窕,纤纤翘翘,款步缓移,恰似回雪流风,自然目寓之而成色,神遇之而为韵。上面一段文字,可以作为古来名士称赏缠足文章的代表作。我不厌其详地录出,但是已将注释项下删去了一半有余,因为全文实在好像王大娘的缠脚带——又长又臭,而且有许多文句,太不像话,所以未能尽录。荒唐记载 遗臭万年古今书籍中,赞美缠足的,出于私人的写作,是无聊文人的狂言,还情有可原。中国最有名的一部康熙皇帝敕命纂修的《古今图书集成》,都是翰林进士纂修的,历时十年,直到雍正初年方以殿版铜活字排印,印了不知多少年才问世。全书有一万卷,每卷如以一万字论,即有一万万字之多。从前中华书局曾影印出版,我单单抽购了一部《医药典》,已有二十余册之多。这里面也有一件荒谬的事情,就是在《闺媛典》中,竟然采编若干卷为“弓莲篇”,亦是专谈缠脚的。以堂堂皇帝敕命纂修殿版付印的巨著,也连篇累牍地讲缠脚,认为是妇德妇容,这真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大污点,令人出于意外。谅来这班翰林进士老爷,都有所谓“爱莲”怪癖的。文士风流逐脚臭我国旧小说中,《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是一个“于学无所不窥”的人(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在《镜花缘》中,他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对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了愤怒的抗议。书中的林之洋入了女儿国选为贵妃,被逼缠足,见该书第三十三回“粉面郎缠足受困”,摘录如后:……接着有个黑须宫人,手拿一疋白绫,也向床前跪下道:“禀娘娘:奉命缠足。”又上来两个宫娥,都跪在地下,扶住“金莲”,把绫袜脱去。那黑须宫娥取了一个矮凳,坐在下面,将白绫从中撕开,先把林之洋右足放在自己膝盖上,用些白矾洒在脚缝内,将五个脚趾紧紧靠在一处,又将脚面用力曲作弯弓一般,即用白绫缠裹,才缠了两层,就有宫娥拿着针线来密密缝口:一面狠缠,一面密缝。林之洋身旁既有四个宫娥紧紧靠定,又被两个宫娥把脚扶住,丝毫不能转动。及至缠完,只觉脚上如炭火烧的一般,阵阵疼痛。不觉一阵心酸,放声大哭道:“坑死俺了!”……到了夜间,林之洋被两足不时疼醒,即将白绫左撕右解,费尽无穷之力,才扯了下来,把十个脚趾舒开。这一畅快,非同小可,就如秀才免了岁考一般,好不松动。心中一爽,竟自沉沉睡去。次日起来,盥漱已罢。那黑须宫蛾正要上前缠足,只见两足已脱精光,连忙启奏。国王教保母过来重责二十,并命在彼严行约束。……话说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两段,十趾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一日,正在疼痛,那些宫娥又搀他行走……只觉疼得寸步难移。奔到床前,坐在上面,任凭众人解劝,口口声声只教保母去奏国王,情愿立刻处死,若要缠足,至死不能。一面说着,摔脱花鞋,将白绫用手乱扯……不由杀猪一般喊叫起来,只求国王饶命……从此只得耐心忍痛,随着众人,不敢违拗。众宫娥知他畏惧,到了缠足时,只图早见功效,好讨国王欢喜,更是不顾死活,用力狠缠。屡次要寻自尽,无奈众人日夜提防,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上文所引都是《镜花缘》中有关缠足的描写。绣鞋盛酒 狂饮取乐据《贯月查》一书记载,原文是文言文,把它改为语体文叙述如下:取小脚的妇女弓鞋,仿效投壶的方式,由客人四周轮流掷果其中,取名为“摘星贯月”。看是否掷中,就用弓鞋以载酒行觞。因形似浮查,所以取名为“贯月查”。行令之时,由一个担任司事,从陪宴的妓女脚上,把她的两只鞋子都脱下来,一只弓鞋内放酒,一只弓鞋则放在盘子里。司事的走到客人面前,相隔一尺五寸距离,任由客人投以果实,以莲子为上,红豆次之,松子仁又次之。投时每人均用大、中、食三指,撮掌而上,手和弓鞋的高低相仿,平行投掷。一共投五次,以掷不中的多少,来罚饮弓鞋里的酒。和这种弓鞋行酒办法异曲同工的,还有用妓女的弓鞋,在四座顺次转递,嘴里数着初一、初二、初三,一直到三十日,同时依着行酒歌诀: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覆杯照初一。报错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每人轮到自己,把手中的弓鞋,依照日子,随时变换。或则是鞋口向上,或则是鞋口向下,或则是倒持鞋尖,或则是执着鞋底,或则高举,或则平持,或则放在桌子底下,不让人看见,表示月黑贯月。取着缠足女鞋,侑酒行令,真可谓想入非非了。还有一种叫“采运船”妓鞋行酒令。有一篇文辞,说是:春秋佳日,花月良宵,有倒屣之主人,延曳裙之上客,绮筵肆设,绣幕低垂,绿蚁频量,红裙偶坐,绝缨履为交错,飞莲觞而闻香。这种荒唐行为,都是旧时文人提倡的,既嫖妓,又饮弓鞋中的酒,所谓文人无行,个个成为逐臭之夫了!在前述文字之中,讲到将女性的小脚鞋,用莲子或红豆或松子仁等,像古代“投壶”的方式,作为投掷,输了就要罚饮弓鞋酒。这种小脚鞋,在那班“名士”行乐时,以越臭为越香。原来在明清两代瓷器中,还有一种瓷质青花小脚鞋杯,是用来作为饮具之用,设想至此,叹观止矣!图中一幅照片的瓷鞋,上面有栀子花案,只有三英寸半(三寸左右)长。另一幅照片中的瓷鞋,上面有镂空的金钱连接图案,这种鞋盛酒,酒会流出来,所以罚酒轮到这种杯子,要喝得快,否则就呷不到酒。这种瓷质的小脚鞋,藏在外国的博物馆中,成为中国人自取其辱的物证。我们到外国博物馆去参观,见了这些东西,正有“吾不欲观之矣”之叹!类似这种以小脚绣鞋代替酒杯的故事,还见于《金瓶梅》第六册第八页,里面有一句话说:“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双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在内,吃‘鞋杯’耍子。”这句话里的“他”,是指女性而言,因为明代还没有现代人想出来的“她”字。所谓“鞋杯”,即是以鞋为杯;所谓耍子,即是玩弄的意思。“耍”字至今仍是杭州人称游玩的代名词。上面两段文字,一段是所谓文集,一段是所谓小说,但即此两段,已可代表用女性绣花鞋作为酒杯的明证。我从前到北平,在古玩铺中,还看见过铜质的小脚鞋,可惜我当时未曾把它买下来,所以现在要找一张图片都很难得。文士风流 其实下流旧时文人往往自称雅士,而且把人们职业的阶级,分为士、农、工、商四类,特地将士居其首位。其实,士只会吟诗作对作八股文,在从前时代,一班“禄蠹”,天天只想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想博取功名,金榜题名之后,一心想做官,可以搜刮民脂民膏,那么,黄金屋有了,颜如玉的美人也就有了。如今时移物换,最末位的商,跃居首位,因为国家的经济来源靠的是商,而士到了现在,除了少数高级知识分子当教授之外,要想求职糊口,都不容易。从前的文士,有了官职,便觉八面威风;没有官职而能舞文弄墨的人,称做隐居名士,在一乡一县之中,还可以厕身于绅士之列,所以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俗语。规规矩矩做一个读书人,本来品格是很高的。可是有许多名士,实在是徒有其名,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玩弄女性,他们最擅胜场,所以自古以来就有名士风流之说,也有风流名士的雅号。他们还有一种说法“尽管风流莫下流”,但实际上做出来的事却是“其实下流不风流”。男性逐臭 妇女受罪古来中国若干所谓名士,能够写些文章或是赋诗填词,其中一部分都有怪癖,且以怪自豪。实际上他们这种行为倘然处于今世,便被认为是“嬉皮士”,或者是属于阿飞一流的人物,为正人君子所不齿。只是阿飞之中,有所谓恶飞、劫飞,一味开片打劫,倒是上述古代一班名士所不屑为的。近时所谓臭飞,在名士中颇不乏人,所以在若干笔记中,常常有“臭名士”的记载。所谓“臭名士”,一种是名声上的臭;一种是不洗浴、不剃头、不修指甲、不修边幅,这是身体上的臭;一种是嗜痂成癖,喜欢吃含有臭味的东西,如臭腐乳、臭面筋、臭苋菜梗之类,这是食欲上的臭(按:中国人喜欢吃臭味的食物,不限于名士,若干家庭妇女,亦有此嗜好,爱吃臭腐乳之类,这是酵母素食物,与臭名士无关);又有一种是喜欢用嗅觉官能,来作嗅觉上的“闻臭物”。这是臭名士所常见的。(按:西方人认为男女的腋下狐臭是性感的特征,大约人类中或有嗜臭的本性。)关于缠足妇女的小脚,久裹必臭,臭到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因此特别为嗜臭名士所喜爱。这种臭名士,平素一人据案独酌时,下酒菜并不考究,只要有酒,一面把自己的袜子脱下来,再用手指来挖脚丫(广东所谓挖脚趾罅),一边挖,一边递到鼻子边去闻臭味。妙在他们平素不常洗脚,趾间便发生一种恶臭,这种恶臭的气息,他们闻了正中下怀,以此为唯一的乐趣。这种情形,不但旧时常有,我相信近世若干人士也有这种嗜臭的癖好。臭名士闻自己脚趾罅臭还不过瘾,于是认为缠足妇女的小脚,在解开脚带之后的一种臭味,更是具有性感特异气息,越臭越好,那种恶臭的气息,就更增兴趣,把小脚捧在手里,高高举起,边看边闻,认为是房室乐事。历来文人歌颂小脚之美好,只是表面文章,实际上闻臭脚为房室之乐的开端。虐待成狂 提倡缠足旧时男性之喜爱妇女缠脚,其中还含有极端自私的心理。一种是对外的,因为女性一缠脚之后,走起路来,莲步姗姗,袅娜娉婷。他们以为是一种美态。同时女性缠脚之后,不能狂奔乱跑,他们可以限制女性困居在闺房之中,觉得她们出门闯东闯西,会引起狂蜂浪蝶的垂涎或者发生暧昧事情,微行私奔。这完全是男性的自私行为。更进一步来说,男性还不喜欢自己所占有的女性的小脚被他人看到,一定要她们长裙曳地,把小脚完全掩蔽。所以缠脚妇女出门探访亲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时逢节赴寺院进香或是出街看会景,必须穿着一条长裙,长裙或是罗是锦,虽然价值不菲,即使沾上了尘污,也并不介意,这是防止别人看到她们的小脚,同时还必定要由婢仆陪同出街,不使她们自由行动。所以观察无数仕女图,都看不到女性小脚的。还有好多男性,认为女性一经缠足,大趾要负担全身重量,那么回翔作舞,姿态会格外美妙。历代以来,女性除了抚琴、弄筝、吹箫、弹琵琶之外,也会咏诗作曲,既歌且舞,在舞蹈之时,男性看来,才能获得无穷的乐趣。其实西方国家提倡的芭蕾舞,也因一趾着地,回翔作舞,姿态卓然不同。古代缠足亦出此意。至于豪门富有之家蓄养歌伎,作为酬酢娱客之用,这些缠脚的歌伎更是媚态横生,令宾客皆大欢喜。这又是男性的一种自私心理。还有男性认为女性双足经裹缠之后,足部的发育较为萎缩,而臀部则增进发育。其目的不言而喻,这也是男性自私心理的一环。无聊文人做出来的恶劣行径,讲出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旧籍《香艳丛书》中有一位署名“眠云”的写了一篇《玩莲举隅释例》,其中说到玩弄小脚,看了会有令人作呕的感觉。譬如:(一)在女性臭脚之中,先用鼻烟或其他香料,放在隙罅之中,拈而嗅之,习行久之,莲肉有天然之香;(二)把女性双足的大趾放在鼻孔狂嗅,说是:兰麝之芬,可以醒脑提神;(三)用口来吮女性的三寸金莲,好像婴儿吮乳一样,说:味胜于口吻;(四)竟然有人用舌头来舐缠足女性的臭脚;(五)用牙齿轻轻地嚼这种臭脚,说:如餐软玉,美不可言;(六)竟咬嚼脚趾,要咬到脚趾间的血涔涔而下,说是:痛也快也。这种种行为都是虐待狂。其他还有许多花样,我觉得太不像话,只得从略,但已足够证实文人无行丑恶的一面,有如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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