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院到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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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 寝室里不可以看网络电视 ,烂网卡的要死 每次看比赛都要去网吧
大家都知道,一来学校刚打开电脑就突然跳闸断电,下去一问才知道是保险丝烧断拉,要交3块钱才肯换一根。就一天时间全院烧坏了几百根保险丝,99.99%都属于在正常使用电是坏的。小小的一段保险丝最多只要几角钱,却要收我们3元。
关南的保安实在是太贱了 物业上也是 想着法子赚学生的钱 想想办法 这以后怎么办呀
去年我在分数查询系统里查询了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在内的好多所意向院校的往年录取分数,通过对比系统列出的分数线差走势,最终选择填报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顺利被录取啦。这是个非常棒的免费工具,宝宝们可以。不要问我是谁,我是雷锋!
呵呵,资深人士透露,教学楼上要建网球场,而且是全日开放的~~~~~~
近日,我走了几个学校,学生医保已经建立了!但是为什么我们学校就没有呢?难道是学校不想多花钱在我们身上!现在医药费这么贵,一个月就600-800块钱,物价又上涨,学生现在在学校病不起啊,一个感冒可以花300多!
来了才知道大一是不可以用电脑的 来了才知道军训表现不好也可以拿到”优秀”的评估 来了才知道寝室是有淋浴没热水的 来了才知道寝室电扇都没有 来了才知道寝室11点停电的
某天在3楼买粥和饼,卖饼那,站在我旁边的一个男生要求换一个,一看他手上的那块饼,上面居然有只蟑螂腿,好恶心啊!学校伙食最近差到了极点! 每回个盖饭 连个肉片都看不到!食堂的阿姨态度十分恶劣。而且我亲眼看见她用手把饼子抓起来放进带子里。
什么叫无耻你知道吗,看看今天的校园网,一个小时不到掉线差不多有10次了,不是ARP攻击,是服务器认证失败!学校的网真无耻,无耻到了这种地步,垃圾服务器,又舍不得花钱换,就不要强制别人不拉外网,你他妈的这算不算违法啊,草,这种垃圾网一个月也要花20大元啊,SX的以为我们的钱都是在路上捡的是不是
我本以为学校应给是一片净土!没有卫冕的那么肮脏!但是我错了!老师没有师德!和班主任关系还就什么都有了!你在学校包括以后的发展由他决定!你要和他有矛盾那你就惨了!这也不必外面光明!
我草你麻痹。烂学校
我觉得这个学校很好,老师都很负责人,我很舍不得离开学校,这里见证了我的学习历程,
我来了才知道,学生寝室跟五星级宾馆根本没法比。 算了,将就一下,过2年参加工作,对方不提供3室2厅带家具的住房就决不和他们签约。
我们辅导员跟我说他可以改考试成绩,说最后的成绩都是要到他那里汇总的!如果平时表现不好他是可以把高分改成低分的,如果跟他关系不好他还可以改成不及格!说以后毕业的评语是他写,这可关系到以后找工作,我本来不相信,觉得学校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总不会以权谋私吧!但真时真的!
我是大一的 只知道学校不怎么好 但没想到这么差 我还要在学校呆3年 我怎么过啊 5555...
想来这个学校的弟弟妹妹好好学习吧,别考这个学校,3——5年后这个学校可能就被合并或者倒台了
新学期~新发现~ 新的一年来到学校~有新的发现~ 食堂的菜价更贵了~ 校园网的速度更慢了~
学校面积说是500亩其实最多200多亩 学校后门路晴天灰雨天泥 食堂的物价简直是天价
学校这是明显的不相信同学的素质,到处都按摄像头!宿舍有,宿舍楼道有,教学楼也有,很多时候我们的隐私都被曝光,尤其是我们女生,学校是怎们想的,真不知道,只是为了形式吗?
这个学院怎么样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8 ...
& 2015 院校大全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长吴永桥骗人骗钱不退还状告家长  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说假话骗人受损指示写信骗了钱至今不退  一、我是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一学生家长,该学院用正规录取通知书《学制三年》通知学生去学院,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院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强行决定留级,使学制(专科)三年变成了四年,并在事先收取了费用,事后、学生因故不能读留级,可学院收取留级费不退,强行学生读留级,剥夺学生选择权;  二、在强行学生读留级半年中、学院不管学生在校不在校、进不进教室,都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和考试,更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使学生半年都没有学分,可该学院还向学生家长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并强行收取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至今不退;  三、被学生告诉家长后、家长亲自到学院,可学院为了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又违规操作,在明知学生半年没有学分的情况下,又要大一留了级的学生再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并承诺可以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还要学生写保证书,可收了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并违背学生保证书内容,和学生通过跟班试读成绩优秀的情况下、又反而以学院规定:“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和学分为由、及学生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开学院,却继续收费,也不给毕 业证;  四、学院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通知学生或家长,事后也不给学生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不让学生鉴字,更不准学生去申诉或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强行剥夺学生应有的权利;还在决定学生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信中没有任何有错的地方,足已说明该学生是个好学生。而且,此信出自高等教育学院,不会有假,信上也清清楚楚写明{在校期间},请问该院长:这么好的学生该不该在校期间被留级、跟读、退学、还不给毕 业证???;  五、学生在校已被学院决定过留级和跟读,而且、半年没有进过留级班,可学院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却用统一印制的表扬信,去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欺骗家长,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家长听信学院而对孩子失去管教,误人子弟,还让家长不断向学院交费,以达到办学是为了创收和分 红的真实目的;院长吴永桥还对外宣传说:“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  六、根据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 金分 红8150万元”。如果正常创收分 红是理所当然,但该学院是利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 金分 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钱、及家长的血汗钱却至今不退;  七、作为一院之长,明知有错,但始终不承认有错,并将所有解决权交给学院一名律师处理,采取欺下瞒上,无中生有,现在又:“谁主管,谁负责,你找院长去,你找教育厅长去”进行故意刁难,推来推去欺压学生家长,并在有人了解和调查中又不与家长当面对质谁对谁错,还说是家长在无理取闹,不遵守双方协议,(家长连什么协议都没有见到,又如何遵守双方协议?既然有协议,为什么不让家长看到协议?),还不顾一切状 告家长、而失德又失信,这是不是该学院院长吴永桥在无理取闹???;  八、家长为了孩子读书,又不欠学院任何费用,是学院自己制规违规,知法违法,言而无信,并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始终不承认有错,竟然还说不知道什么叫违规、违法乱收费。家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网上发贴,可学院就去要求网站删帖,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状 告和诬 告学生家长,还说始终本着“依法依规”办事、和“以人为本”。作为知识分子,党员,一院之长,采取对学院有利益的规定就按规执行,对学院没有利益的就不按规执行,请问院长吴永桥、按照党章标准,你的行为还是共 产党 员和党的干部吗???为了能够多收到钱去分 红、不顾公平公正,误人子弟,你良心何在???;  九、我交了三年全部费用,可学院坚持不退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在家长艰辛诉求之后,该学院又只退八个月(6960元)的费用,但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还是坚持不退,并将6960元提存到公证处来掩盖事实。现在,经过物价局初步调查发现,说该学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但该学院还是不承认有错。后来、在省物价局“责令”之下、该学院又将原来提存到公证处的6960元(大三)退费、变成8560元送到省物价局,还是坚持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和学院违规违法乱收费,还说是家长的意愿。即然是家长的意愿、为什么家长不直接去学院领取?学院为什么不能直接交给学生家长、而非要交到公证处和物价局???到今天为止,学生家长没有直接从该学院拿到任何退费、和该学院欺下瞒上向上级汇报要资助和慰问家长的任何钱物,更没有签定任何协议书;  十、家长在不断诉求之中,该学院还向家长“抖狠”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一年就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还为了不退或少退费,长期与家长纠缠不清;在此、请求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院长吴永桥、东开法院、省物价局、等有关单位和领导能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学院《学生手册》2006年8月版的有关规定,看看该学院的行为到底是否违反处理程序、制规违规,违规操作,违规违法乱收费。请不要官官相护。官官相护只能更加抹黑官官相护的人和单位,也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受到处理。而且,在有根有据的情况下、该学院都不解决问题,又怎么能证明该学院就不是骗子学院???;  十一、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才去接受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有错无错,学院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但该学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规、违法,写信骗钱,分 红久拖不彻底退还,还状 告了学生家长实在不应该。希望您们能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解决问题,或转贴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让该学院能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利用录取通知书骗取学生进学校的收费、在教育教学中违规违法的收费,以及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校的部分住宿费,并兑现学院自己的承诺:“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进行彻底解决问题;  本人实名发贴和反映问题有证据,有依据,如果您们不相信,可直接去问该学院院长吴永桥,他作的事只有他最清楚。如果您们还是不相信或该院长不承认有任何过错,您们可以联系本人向您们提供证据、证词和有关依据,更可以与该学院院长当面对质属实。  实名:秦庆国。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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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评说--吴永桥院长,你该收敛一下自己的“骗行”了!  学生家长秦庆国的实名举报,以铁的事实和证据,揭露了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长吴永桥骗人的劣行。吴永桥管辖的华夏学院,尽管只是靠挂着一所“金牌”大学的“铁牌”......,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所培养大学生的高等学府,作为一院之长的吴永桥,理应懂得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而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如果说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的话,那么作为一校之长或一院之长,则既应成为学生的道德楷模,也要成为教师的道德楷模,还应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对吴永桥而言,最低的要求是依法依规办事、规规矩矩做人,而更高一点的要求,则应以爱和付出奏响社会和谐的主旋律,用行动来印证社会主义道德的丰富内涵,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范。然而,吴永桥在这方面做得十分差劲,他挖空心思骗学生及家长的钱,明明有错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乃至倒打一耙,反过来告受害家长的状!凡此种种,凸显被家长称为“骗子院长”的吴永桥已经丧失了起码的诚信、良知和道德!你该收敛一下自己的“骗行”了!  反腐与维权博客.........  附: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骗子院长”吴永桥该严查!  中国法治调研中心: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院长吴永桥,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骗子院长”,他骗人又骗钱,简直到了利令智昏、不知羞耻的地步。此人有错不认错、有错不改错,拉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请求以“关注社会焦点热点、弘扬正气遏制邪恶、反映民情民意,促进公平正义,展开学术争鸣,推动法治进程”,将“骗子院长”吴永桥的丑行公之于天下,并以客观公正督促相关部门查处吴永桥的违法违规行为!
  我院原信息工程系计算机2062班专科学生秦某因所修学分未达到规定,学院2008年10月给其作退学处理。秦某父亲秦庆国以其子退学、家庭经济受损为由多次上访,学院采取积极措施接待处理。现将事实真相说明如下:一、 秦庆国上访及学院处理过程2008年10月后,秦庆国多次找学院教务处及分管领导,要求解决秦某退学及赔偿问题。因秦庆国要求不合理,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和解释。2009年3月以后,秦庆国因不满学院的答复,多次以上访、投递信访件、网上发帖的形式向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信访局、人民日报社市场报、楚天都市报等行政部门及新闻媒体反映学院问题,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监督和处理。针对秦庆国上访事项,上级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安排人员调查、采访,学院办公室专人接待、配合,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根据调查核实,秦庆国投诉列举主要事实不实。二、 对秦庆国上访事项处理的结论意见日秦庆国持《湖北省教育厅处理人民群众来访介绍信》来到学院,并递交了一份《学生家长的想法和要求》,学院安排专人接待,再次进行解释、协商。因不能达成一致,学院决定:再不协商,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并于日再次书面向省厅报告。日学院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向秦庆国之子寄送书面《通知》,让其日之前来院办理退费、肄业手续,但秦某未来院办理。日秦某给学院法律顾问打电话:询问学院的最终处理意见,并提出若得不到合理解决将曝光。学院法律顾问明确答复:学院日给省厅报告及日给秦某的通知内容就是学院的最终处理意见;无论采取什么途径主张权利那是当事人的事,学院无权干预,但主张权利途径不当给学院名誉造成损害的,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三、 对秦庆国本次投诉内容不当的说明1、 秦庆国作为学生家长与学院没有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第(五)规定,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才可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秦庆国在学院教学管理活动中不能以一个受教育者的主体资格反映学院的教学管理问题。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反映学院的教学管理问题,其来源本身就不真实。2、 学院学生辅导员给学生家长的信函是互通信息、配合对学生的教育,反映学生某个阶段的情况,并不代表学生的完整学业成绩,也不是催交学费和相关费用。学生就读缴费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不是学院与学生家长合同约定的,没有必要走信函催交这个途径。3、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的规定,退学是对学生的处理,并不是处分。学院依法招生、依法对学生进行处理、处分是法律赋予学院的权利,这种权利行使是否妥当,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作出评判。学生家长的个人观点不能对学院管理行为定性。4、 秦某在没被退学之前仍是学院学生,仍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仍使用学院教育教学资源,仍要缴纳学费及费用。学院在对秦某作出退学决定之日起,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退秦某部分学费及费用,学院也多次口头和书面通知秦某办理退费手续。不是秦庆国说的“其子接受教育教学时间却只有一年”,学院收取的学费及费用“却不再退还”。5、 学院对秦庆国的上访曾三次书面向上报告,不存在“欺上瞒下”。特别是学院日向省教育厅书面上报最终处理结果后,又于日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向秦某寄送书面《通知》,告知秦某处理结果和办理退费的时间,不存在秦庆国“到今天为止没看到处理结果”,也不存在“省教育厅日之前没接待学院的处理结果”。就是日秦庆国给学院法律顾问打电话时,法律顾问告知:退费事宜可与公证处联系。不存在“学院又拒绝退费”。四、学校的严正申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成立以来,坚持规范办学,深受上级部门和业内好评。学生秦某因成绩不合格被退学一事本属高校依法严格教学管理规定、保证教学质量的正常行为,但其家长秦庆国严重歪曲事实,多处散发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为标题的材料和帖子,以达到泄愤和施压的目的,鉴于秦庆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名誉权,学院已于近日对其提起诉讼,法庭将择日开庭。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以上就是该学院当年抖狠状告学生家长
  然而,吴永桥他挖空心思骗学生及家长的钱,明明有错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乃至倒打一耙,反过来告受害家长的状!
  正如网评所说:“吴永桥他挖空心思骗学生及家长的钱,明明有错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乃至倒打一耙,反过来状告受害家长的状! 此人有错不认错、有错不改错,简直到了利令智昏、不知羞耻的地步”。
  现在也有网名:(菩提子小蔡)证实:“我现在大四下,每学期的假期我都会收到这样一个信封,和你这个照片一样的。这个是成绩单,不是什么表扬信。我4年一共收到了7次,7次成绩单”。发表于
23:43  (学生还没读到毕业时间,就“4年一共收到了7次”,这说明学校每半年写一次信???)。  这也说明该学院还在继续用这种(和你这个照片一样的)统一印制的成绩单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欺骗学生家长,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因为成绩单上只有学生的名字是手写,内容一样。再说.每个学生在校期间不可能都是一样的成绩和表现!  有意用“在校期间”的成绩单骗人更误人子弟更缺德。
  我院原信息工程系计算机2062班专科学生秦某因所修学分未达到规定,学院2008年10月给其作退学处理。秦某父亲秦庆国以其子退学、家庭经济受损为由多次上访,学院采取积极措施接待处理。现将事实真相说明如下:一、 秦庆国上访及学院处理过程2008年10月后,秦庆国多次找学院教务处及分管领导,要求解决秦某退学及赔偿问题。因秦庆国要求不合理,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和解释。2009年3月以后,秦庆国因不满学院的答复,多次以上访、投递信访件、网上发帖的形式向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信访局、人民日报社市场报、楚天都市报等行政部门及新闻媒体反映学院问题,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监督和处理。针对秦庆国上访事项,上级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安排人员调查、采访,学院办公室专人接待、配合,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根据调查核实,秦庆国投诉列举主要事实不实。二、 对秦庆国上访事项处理的结论意见日秦庆国持《湖北省教育厅处理人民群众来访介绍信》来到学院,并递交了一份《学生家长的想法和要求》,学院安排专人接待,再次进行解释、协商。因不能达成一致,学院决定:再不协商,按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并于日再次书面向省厅报告。日学院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向秦庆国之子寄送书面《通知》,让其日之前来院办理退费、肄业手续,但秦某未来院办理。日秦某给学院法律顾问打电话:询问学院的最终处理意见,并提出若得不到合理解决将曝光。学院法律顾问明确答复:学院日给省厅报告及日给秦某的通知内容就是学院的最终处理意见;无论采取什么途径主张权利那是当事人的事,学院无权干预,但主张权利途径不当给学院名誉造成损害的,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三、 对秦庆国本次投诉内容不当的说明1、 秦庆国作为学生家长与学院没有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第(五)规定,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才可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秦庆国在学院教学管理活动中不能以一个受教育者的主体资格反映学院的教学管理问题。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反映学院的教学管理问题,其来源本身就不真实。2、 学院学生辅导员给学生家长的信函是互通信息、配合对学生的教育,反映学生某个阶段的情况,并不代表学生的完整学业成绩,也不是催交学费和相关费用。学生就读缴费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不是学院与学生家长合同约定的,没有必要走信函催交这个途径。3、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的规定,退学是对学生的处理,并不是处分。学院依法招生、依法对学生进行处理、处分是法律赋予学院的权利,这种权利行使是否妥当,只能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作出评判。学生家长的个人观点不能对学院管理行为定性。4、 秦某在没被退学之前仍是学院学生,仍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仍使用学院教育教学资源,仍要缴纳学费及费用。学院在对秦某作出退学决定之日起,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退秦某部分学费及费用,学院也多次口头和书面通知秦某办理退费手续。不是秦庆国说的“其子接受教育教学时间却只有一年”,学院收取的学费及费用“却不再退还”。5、 学院对秦庆国的上访曾三次书面向上报告,不存在“欺上瞒下”。特别是学院日向省教育厅书面上报最终处理结果后,又于日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向秦某寄送书面《通知》,告知秦某处理结果和办理退费的时间,不存在秦庆国“到今天为止没看到处理结果”,也不存在“省教育厅日之前没接待学院的处理结果”。就是日秦庆国给学院法律顾问打电话时,法律顾问告知:退费事宜可与公证处联系。不存在“学院又拒绝退费”。四、学校的严正申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成立以来,坚持规范办学,深受上级部门和业内好评。学生秦某因成绩不合格被退学一事本属高校依法严格教学管理规定、保证教学质量的正常行为,但其家长秦庆国严重歪曲事实,多处散发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为标题的材料和帖子,以达到泄愤和施压的目的,鉴于秦庆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名誉权,学院已于近日对其提起诉讼,法庭将择日开庭。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以上就是该学院当年如此状告学生家长秦庆国的。(你们状告不准家长秦庆国发贴,还强行不让他发贴,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学生家长和亲属的权利,现在该学生家长(母亲)或其亲属维 权发帖,难道该学院还要将学生家长和亲属都告上法庭吗???)  而且,家长是在网上发贴被告,学院又不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家长不在网上发贴澄清事实,满足学院诉讼请求,又能怎么办???)。有问题不解决,多收钱又不退,还不准发贴,难道非要学生家长和亲属都亲自到学院、或到社会上举牌“低头认罪’’???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能把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说明了什么???  在网上也有“反腐与维 权”博客评论:“...他挖空心思骗学生及家长的钱,明明有错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乃至倒打一耙,反过来状告受害家长的状! 此人有错不认错、有错不改错,简直到了利令智昏、不知..的地步”。详情可网搜>:吴永桥院长,你该收敛一下自己的“骗行”了!
  能把学生家长告上法庭的学校、这说明该学校是个什么学校???。  有问题不解决,有诺言不兑现,不履行,(言不行、行无果),收了不该收的钱又不退,请问这是不是骗人、骗钱、又不退???。有什么样的作为,就有什么样的名誉,这是不是该学院自己在侵害自己的名声和名誉???,自已作出来的事、还状告学生家长侵害名誉权这是不是以强势欺压弱势学生家长???。  现在,在网上也有“反腐与维 权”博客评论:...他挖空心思骗学生及家长的钱,明明有错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乃至倒打一耙,反过来告受害家长的状!凡此种种,凸显被家长称为“骗子院长”的吴永桥已经丧失了起码的诚信、良知和道德!此人有错不认错、有错不改错,简直到了利令智昏、不知羞耻的地步。详情可网搜>:吴永桥院长,你该收敛一下自己的“骗行”了!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大学女生在教室在宿舍连续命案求真相  (原贴文一):( “稻草人之家free”
10:22 分类:院校信息)  “尸体发现的时间,6月11号的早上,被做清洁的阿姨发现,随后警方封锁了教学楼。关于这个命案,各系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了通告。死者为2011级外语专业学生刘某,女,1991年生,在10号下午莫名到教学楼,次日尸体被发现,被人杀害,挺惨的,尸体被藏于3206教室里,......”。  (原贴文二):(楼主:fangf1y2011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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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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