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学生在外县上的学,户口在原县想回去转学好转吗,好转吗,怎样转

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10
我是郑州新郑的一名高一学生(学籍已经办过)现因某些原因想转学到郑州市里的一所高中,我该办理什么手续?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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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火急 万分感谢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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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7、办理休学、复学手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苏教基[1999]98号) 
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
您好: 

  请参考基本的转学手续: 

  1、深圳户籍学生需准备资料: 

  ⑴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⑵《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⑶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②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类学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送教育局。 

  5、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教育局批复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6、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位。 

  7、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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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郑州市内学校上学的,并且不是郑州市户口,理论上不行。 按规定,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101中学天明班、郑州四中天明班、郑州二中信息化教学创新班、郑州九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新郑体育加不加分不知道,据说是参考分,但市区是要加分的。 向上外国语,可以在中招前一两个月、或者现在就打电话向学校问一下,他们很希望录取到外地的优秀学生。在这方面,学校更有办法。这是最好的办法。 另外,如果成绩非常好就可以上。直接拿着你的成绩条到你想去的学校招生办或教务处,学校私下里都会用一些非常规的办法给你解决的。但限于成绩好的学生。正因为如此,下面的市县一般会很晚公布成绩的,并且普遍压低成绩,以免生源流失。这一招比较险,因为很可能因为外语学校录取结束了,你还没有拿到分数条。 总之,早作打算。成绩代表一切! 还有,实际上,如果你能够考到外语学校的程度,实际上就能上北大附中的宏志班,一点也不比其他学校差。
1、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 2、转出校看接收证明,提供转学表格,家长填写,学校盖章,拿回转入...凭户口到你所要就读的区教育局办理就近入学手续就行了。如果没有户口,你的到你所工作的(打工或做买卖)购房和租房的...
我现在不想在我自己的学校读书,可是我的成绩又不是很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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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办法
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包括转学(转入、转出)、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寒暑假期间办理。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除外地(指的是非本市,即外市、外省、港澳、外国等)户籍初中学生转回原籍就读外,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初三第二学期、普通高中高一第一学期及高三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的毕业生要回我市参加中考、高考的,应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再携带本人户口簿及原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回户口所属辖区的中学申请寄考。
(一)学生转出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从我市学校转出的(包括由我市某所中学转到另一所中学就读的学生或转回原籍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转出到我市另一所学校就读的
()由学生及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在《东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上加具同意转入意见。
()学生及家长持拟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学申请表》向转出学校(即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转学申请表》上加具同意转出意见。
()转出学校凭拟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办理转出手续,在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函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收齐所有转学材料后,在开学后天内,转出学校汇集所有转出情况,打印出(学校)转出学生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上《转学申请表》等材料,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立即注销该生学籍。
、转出到外市学校就读的
()学生家长及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联系函》。
()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拟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家长凭转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生转学函》到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在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函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收齐所有转学材料后,在开学后天内,转出学校汇集所有转出情况,打印出(学校)转出学生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上《学生转学函》等材料,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立即注销该生学籍。
若外地户籍学生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学校也可凭学生的外地常住户口证明为其办理转出手续,但必须保留该生户口证明复印件,以便到镇街宣教办或市教育局报批时核查。若本市户籍学生未办转学手续而到外地学校就读的,学校可要求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交回转入学校开出的有关接收证明,否则作无故退学(辍学)处理。
(二)学生转入
由于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到我市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由我市某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从我市某所学校转入的
()学生及家长与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并提出申请。
()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填写好《转学申请表》并加具同意转入意见后函寄或由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若拟转入的学校是市直属学校的,接收学校拟同意后,填写好《市属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上有关材料(转学申请表、户口证明、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学生学籍材料等)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开出《转学申请表》。
()学生及家长持拟转入学校开具的《转学申请表》向转出学校(即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转学申请表》上加具同意转出意见后函寄或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收齐所有转学材料后,在开学后天内,汇集所有转入情况,打印出(学校)转入学生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上《转学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将该生个人资料录入电脑,建立该学生的新学籍。未经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学生。
、从外市学校转入的
()学生及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开具《转学联系函》。
()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拟转入学校要为每个拟转入的学生填写好《学生转学函》。若拟转入的学校是市直属学校的,接收学校拟同意后,填写好《市属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上有关材料(转学申请表、户口证明、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学生学籍材料等)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填写《学生转学函》。
()转入学校收齐所有转学材料后,在开学后天内,转入学校汇集所有转出情况,打印出(学校)转入学生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上《转学联系函》、《学生转学函》等材料,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将该生个人资料录入电脑,建立该学生的新学籍。《学生转学函》由市教育局加具意见后发还给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将《学生转学函》函寄或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出学校。
()学生家长凭市教育局开具的《学生转学函》到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三)休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学习两个月以上的,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学生家长持市级以上医院或其他部门证明及申请书向学校申请。
、学校同意后,打印学校休学学生呈报表,并附上有关证明和申请,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先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后再报市教育局审核,普通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给学生开具休学证书。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
(四)复学
休学期满后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打印学校复学学生呈报表,并附上学生申请和已批准的休学证书,小学报镇街宣教办审核,初中及普通高中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学。对准予复学的学生,要依据其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
(五)退学
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对于无故退学的学生,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其返校继续学习,如动员无效,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对学生家长采取教育或行政措施,依法强制其送子女复学。有下列情况的学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给予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因病(如患有精神病、癫痫、麻疯及其他严重的传染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或年龄过大不能坚持或不宜在校继续学习的学生;
、高中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回校复学的学生;
、高中休学期满不按期复学,经学校通知后在二周内仍不办理继续休学的学生。
学校收齐所有退学材料后,在新学期开学后天内,学校汇集齐所有退学情况,打印出(学校)退学学生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上有关证明、申请书及情况报告报市教育局审核。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可发给相应的肄业证书。
粤公网安备92号&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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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鹤壁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日
&&&&&&& 一、入学&&&&&& 本市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小学、初中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会公示。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一周,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 二、转学&&&&&& 第一条& 因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情况须转学的中小学学生可申请转学。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 第二条&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小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住房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由学校审查接收,并由学校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第三条& 转入我市的普通高中学生,须持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家庭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市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 在外省市一般高中就读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同级示范性中学之间,可以办理转学。&&&&&& 第四条&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加封盖章),然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备案手 续。普通高中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 市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区)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 第五条& 初中和小学学生因户口迁移、家庭住址搬迁,学生上学路途较远,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或转入的审批手续。 & 新生第一学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第六条& 本市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 三、借读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借读。&&&&&& 1.父母在我市经商,并具有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生随其在本市居住的;&&&&&& 2.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学生随其在本市居住的;&&&&&& 3.父母在本市打工,有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孩子随其居住,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 第二条& 借读申请人居住地所属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借读申请,落实就读学校。  第三条 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1周或新学期开学前1周办理。  监护人须提供经商或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全家户籍证明及原籍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和学生的学籍证明。&&&&&& 第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鹤政办 〔2006〕18号)精神执行。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暂住证、原籍农村户口、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的县(区) 教育局报名,由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安排的原则安排学生就学。
&&&&&& 四、休学、复学&&&&&& 第一条& 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休学。&&&&&& 第二条& 申请休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验和校长审查同意,填写《中小学生休学 复学申请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普通高中学生休学须经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条&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续办休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 续,确属因病休学的,要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由学校班主任、校长签字后,持有关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普通高 中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初中、小学学生由学校督促其监护人为学生补办休学手续,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四条& 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证明及时申请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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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淇滨区黄河路283号小学入学、转学、升学的政策规定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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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48 & 作者:本站编辑 & &
&&&&&&&&依据:《南康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小学入学:
&&&&&&&&小学招生坚持按学区范围招收6周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6周岁半至7周岁入学。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审批,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推迟入学。
&&&&&&&&转学:
&&&&&&&&1、由外县(市、区)转入我市的小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教育局相关科室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本市学生转往外县(市、区)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接收学校及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接收证等)向学校提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和本人档案(加封盖章),然后到教育局相关科室办理转出备案手续。
&&&&&&&&2本市范围内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在市内转学。
&&&&&&&&①学生因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搬迁,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初中生一般在10华里以外,小学生一般在5华里以外)。
&&&&&&&&②具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在转入学区经商,学生随其居住的;
&&&&&&&&③父母双方出国工作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学生由有关部门或委托监护人负责照管、抚养并在转入学区暂住的,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
&&&&&&&&④父母双方在转入学区务工或一方在转入学区务工、另一方在外县(市、区)务工,且与企事业单位都签订了用工合同,乡(镇、街办)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了相关证明,孩子随其居住取得暂住户口不足一年,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
&&&&&&&&转学时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接收学校签署意见,经原学校审核同意后,再到教育局相关科室办理审批手续。
&&&&&&&&南康市中小学生转学流程
&&&&&&&&本县(市)内转学流程
&&&&&&&&学生申请,家长签字&转入学校同意&转出学校同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学生到转出学校领取学籍表&将学籍表交转入学校
&&&&&&&&跨省、县(市)转学
&&&&&&&&学生申请,家长签字&转入学校同意&转入(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学生到转出学校领取学籍表&将学籍表交转入学校
&&&&&&&&学生在本乡(镇、街办)内学校转学由中心小学负责。
&&&&&&&&小学升初中:
&&&&&&&&初中招生坚持实行中小学衔接,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按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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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小学管理方面的事不太懂。
学籍就在学校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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