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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尚义小学
名称:贵阳市尚义小学
贵阳市市辖区
类型:小学
贵阳市南明区尚义小学创办于1958年,1998年南明区委、区政府和教育局共同投入一千多万元改建,2001年3月新建的教学楼开始启用。2004年9月尚义小学分校成立,学校规模扩大,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1个教学班,2200余名学生的大型实验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9522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329平方米,其中有教室30间,可容纳300人的阶梯教室1个,自然科学实验室2间,电子阅览室1间,音乐教室1间,琴室2间,各专业学科年级办公室行政办公室16个,会议室、教科室各1个,形体室、写字教室和棋类教室各1个,物品保管室、自然科学陈列室各1个,师生生活用房共五间。三个小篮球训练场、一个标准篮球训练场、环形跑道与田径场给学生提供了锻炼身体、强健体魄的有利条件。 现学校信息化建设已具规模,现有网络教室,主控室,电子资料室,多媒体教室各一个,每个教学班都配有34寸彩色电视机,PC机,摄像头,颖志流媒体软件可以实现课件点播,网络会议,教学评估等功能。学校互联网站和校园网均已开通并使用。学校现有教职工109人,教职工中已经获本科学历的19人,大专学历60人,中专学历29人,评聘高级教师31人,一级、二级教师68人,见习生10人。 建校以来,学校经费的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和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杂费,2003年以前,学校每学期对领取低保金家庭的子女和残疾人家庭的子女给予免收杂费和电脑学习费的照顾,2004年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学校对有特殊困难但又提供不出相关证件的学生给予免收杂费、电脑上机学习费甚至书本费等的照顾。 2001年秋季,学校启动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成为贵阳市课改样本学校。学校以&办名校、树名师、育名生&为办学目标,努力建设品牌学校。几年来,学校承担着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学校优质教育建设研究&子课题&&&教师素质的提高与优质教育研究&,中央电教馆&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信息化平台及资源库建设与应用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结合这些课题,学校将&两个体系两种模式&的构建作为切入点,带动新课程学校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即建立促进教师和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构建&带着问题,参与交流&的校本教研模式,构建以培养&自学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信息能力、创新能力&五种能力为主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培训模式。学校十分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建设,要求教师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争名师,树立品牌意识、服务意识。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的教师脱颖而出,有的已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有的成为省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教师们的教育教学论文多次获全国、省、市区级奖项,在各级教学比赛中,硕果累累。 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健美乐观,明礼尚义,善学多才&的育人目标,尚义小学全体教师围绕&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评价方式的研究&这一课改研究专题,开展&阳光系列教育活动&,如帮助和指导学生建立《尚义小学阳光少年(儿童)成长册》,设立&两章一奖&,应用各学科学习过程评价图表和《尚义童规伴我成长》《期末回头看一看》等专题评价图表,引导学生自已、同伴、家长、教师四个主体参与到评价和考试改革中,使学生在自已评价和同伴评价中学会自我反思,在家长评价和教师评价中得到引导和帮助,通过多元评价的尝试,促进学生的发展;又如帮助和指导每个学生建立&尚义阳光阅读卡&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形成&阅读&&感悟&&写作&一体化的语文学习方式。学校还将奥数思维方式引入数学课堂,将在社会上享有办学声誉的启航英语学校培训模式引入英语课堂,联合高校和社会开发小篮球校本课程,开展了&了解社会&&认识自我&&发展自我&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等。这些举措为形成&语数外领先,音体美冒尖&的学科特色,打造尚义精品学科创造了条件。 尚义的教师们将富有时代精神的教育理念贯穿在日常的教育常常工作中,以实现教育理想&&让每一个学生都拥有快乐的童年,给孩子的人生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学校的少先队活动已经形成特色,一年一度&尚义阳光艺术节&&尚义阳光体育节&是孩子们最盼望的日子,这些活动给了孩子们展示自我舞台。军乐队训练,电子琴、古筝、拉丁舞训练班成了孩子们学习才艺的空间。尚义小学是全国写字教育实验学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优质教育&课题组成员、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站、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小篮球项目布局点、贵州省体育传统学校、贵州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贵阳市青少年棋类培训中心、贵阳市《校园歌声》演唱基地。2003年,学校被评为贵阳市课程改革先进集体;2004年,学校顺利通过省语委评估,成为贵州省语言文字示范单位;同年,学校被评为贵阳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并已申报省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 在成绩面前,全体职工继续努力,齐心协力把学校办成对社会讲诚信、有责任感的学校: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学习的研究型学校;家校平等对话、干群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的对话学校;软、硬资源鲜活的生态学校和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信息学校。  2013年贵阳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贵阳市尚义小学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日之前年满六周岁,在南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儿童:
  1、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贵阳市人民政府1号令”的精神的规定,父母双方在南明区居住且能提供符合“贵阳市人民政府1号令”的精神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3、父母在南明区合法居住的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南明区户籍儿童
  有我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住户口本
  2.接种证
  3.保健手册
  学校还可以进一步查验与户口地址一致的房产手续和出生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
  居住在南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回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就读小学。对确有困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入学的,符合《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一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款,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3届南明区流动人口就读公办小学申请表》;
  2.适龄儿童户口本;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公证书)在我区居住的《贵阳市居住证》及在该居住地实际居住年限的证明;
  4.由社区或乡出具的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可在户籍地出具,也可在暂住地出具);
  5.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应达三年或以上);
  (1)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提供由南明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开具的用工单位为其缴纳三年(2011年-2013 年)的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及缴费凭据。(学校对其他材料符合要求且社会保险满二年或者满一年的报名适龄儿童分别做好登记。)优先安排社会保险达到三年的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在有学位的情况下考虑安排其他条件符合且社会保险满二年或者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入学。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经商人员的出具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还应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接种证
  7.保健手册
  不能按时或完整提交以上手续的,自行到居住地附近经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小学报名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学籍符合要求后,教育局将按政策给予学杂费补助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家长带领下持报名所需材料于7月7日至 9日到其所属招生范围的学校报名。
  (四)报名确认时,学校查验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原件,收存所有一年级新生户籍及居住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及新生1寸照片两张。
  三、确认报名安排
  为确保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对招生工作人员加强培训,要保证每天的报名时间,对前来报名的家长和儿童要做到和蔼可亲、不急不燥、耐心解释。
  严格执行招生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招生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执行教育部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招生的有关规定。不得招收不到入学年龄的不足龄生;对划定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以任何条件拒收;各校均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提前组织招生;班级学额最多不得超过45人;不得举办重点班、特色班和特长班,不得在国家规定外收费。
  进一步做好残疾适龄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学校,学校不得拒收。盲、聋、哑适龄儿童到市盲、聋、哑学校报名入学,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中度以上弱智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等到南明区启智学校申请就读。
  各校招生严格按毕业几个班最多只能招收几个班的规模招生。扩大或缩小招收规模应经局领导同意并报基教科备案。
  各校招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先进行本地户籍学生的报名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登记工作,于7月15日开始进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各校不能擅自提前。
  进一步做好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1】7号)文件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令精神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根据相对就近、调剂分配结合的原则安排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适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般安排在其临时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若其片区学校学位紧张,由教育局调剂到学位不紧张的学校就读(含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
  今年的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于8月31日结束,确保新生9月1日入学。
  四、“两乡”招生安排
  永乐乡和小碧乡两乡所属小学代两乡政府向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组织服务片区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随迁适龄儿童全部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五、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区管理改革
  坚持学区内各校教师的交流,学区中心学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及已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要分批到学区内其它学校交流,确保学区内一年级起教师均衡搭配,努力缩小学区内各校之间的差距。
  在学生划片入学方面坚持“两个统一”原则,即坚持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对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中一名适龄儿童可视为与父母一起单独立户,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对其他各种情况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凭住房所有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入学。
  学区中心学校招生学位紧张时,中心学校优先安排服务片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为择校搭户的应动员其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有困难未迁回实际居住地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在这些学区内学位不紧张的学校就读。
  学区内各校一年级新生分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平行进行分班。师资方面,学区内要求均衡搭配,由学校根据教师职称、任教年限、年龄结构等均衡形成若干组合,各班级与各教师组合的对应采取抽签或其他随机的形式公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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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关注贵州教育网官方微信!如果您尚未关注,欢迎点击标题下方的“贵州教育网”关注我们。了解贵州教育资讯,请登陆贵州教育网官方网站()。6月11日,花溪区公布服务范围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划片范围。花溪区教育局明确,同一学区内之间的学校招生原则上按照原来区域不变,学区内的公办成员学校根据学校资源的情况,可适当在本学区内跨校调整招生,严禁跨学区招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6至8日,教育局审核时间为7月9至11日。公办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10至12日,教育局审核时间为7月13至16日。民办学校“小升初”面试、录取在6月29日至7月5日完成,并向家长公示录取名单。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登记时间为7月13日至17日。教育局审核资料时间为7月21日至24日。学校8月14日前下发入学通知。户籍在本区年满六周岁(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学),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花溪区2015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贵阳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筑教发(2015)32号文件的精神和《花溪区中小学学区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切实抓好我区学前和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搞好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扎实推进教育“9+3”计划实施,按照学区化划分,结合花溪今年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花溪区2015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政策为依据,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花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为我区实行阳光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现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二、基本原则(一)“划片、就近、免试、分配”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以户籍为依据,对服务范围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实施“常态随机分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严格按照花溪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片区和学区化划分就近入学,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招生。同一学区内之间的学校招生原则上按照原来区域不变,学区内的公办成员学校根据学校资源的情况,可适当在本学区内跨校调整招生,调整招生学额的要向教育局报批,严禁跨学区招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学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分班。(二)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招生工作。对符合花溪区区内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根据筑教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持有相关证明的军人子女;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到区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到区内就读的;以户籍为依据,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先进行安排,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属我区户籍,但“人户分离”的适龄少年入学;达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子女、智障儿童少年等有特殊情况的群体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有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三、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2015年全区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区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科,负责招生工作。同时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四、&招生办法(一)公办幼儿园招生:1、招生条件:年满3周岁幼儿(日前出生的幼儿);花溪一幼、二幼、三幼及四幼招生对象为花溪片区的五个社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已配套有幼儿园的小区除外:兰馨桂馥小区&、御苑小区、金世旗小区、红阳厂小区、南乔紫苑小区、贵大户籍的幼儿在其配套的幼儿园入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各乡镇适龄幼儿。花溪区第一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花溪区经开片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子女(小区已配套的幼儿园除外:大兴星城小区、中兴世家小区、珠江湾畔小区、小城故事小区、十里江南小区、兴隆城市花园小区、漓江花园小区、上河城小区、香江花园、万科小区的幼儿在本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入园)。王武幼儿园(花溪幼儿园分园)招生的对象为143厂、王武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小孟工业园区第一幼儿园(花溪幼儿园分园)招生对象为小孟工业园区、陈亮村、翁岩村、丰报云村户籍的常住人口子女。2、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家长携带户口薄(户口薄首页和该幼儿身份页)、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幼儿园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登记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将采取抽签方式录取。3、招生日期:花溪一幼、二幼、三幼、四幼及花溪区第一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小孟园区第一幼儿园统一在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在本园进行报名登记,逾期者不予登记。2015年7月&6日到所登记的幼儿园看报名情况公示。对登记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的幼儿园,于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各幼儿园统一抽签。每位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凡登记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取消登记资格。乡镇、民办幼儿园于7&月25日前完成招生。(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1、招生条件小学:年满六周岁(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本招生方案中第一条招生原则的。初中: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满足本招生方案中第一条招生原则的。符合本招生方案招生原则中第二条原则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相应的资料交到学校,由学校初审,上报教育局教育科,经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统筹安排。2、招生方式小学: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初中:学生持户口簿、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中招生服务划片的范围及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进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3、招生时间安排(1)、宣传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进行招生宣传。将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等向社会公布。(2)、登记报名阶段:&&&&&小学:——8日学校完成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审核。教育局审核时间:——11日。&&&&&初中:——12日学校完成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审核。教育局审核时间:——16日。&&&(3)、日前,由各学校通知经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4)、分班阶段:2015年8月下旬完成录取、分班。&&&(5)、9月完成新生学籍录入。&&&(6)、民办学校“小升初”面试、录取在6月29日至7月5日完成并向家长公示录取名单。(三)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但可采取能力测评、面试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超出教育局下发的办学批复文件中的招生规模数进行招生,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为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和学杂费补助的民办学校,不准收取学杂费、书本费,收费标准不超过省、市、区文件规定。(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切实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招生条件:在教育局确定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办理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在花溪区社保中心连续三年(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2)、父母双方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须1年以上)。(3)、监护人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的相关证明。(4)、出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件。(5)、户口薄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具义务教育证书)招生方式:教育局确定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可以按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登记。入学登记资料及名册报教育局审核后再下发入学通知。学校登记时间:日至7月17日。教育局审核资料时间:7月21日至24日。学校8月14日前下发入学通知。招生要求:各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时,不能违规收费,不能擅自提前招生,不能进行选拔性考试,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透明、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招收名单须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若学校无法接收,学校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作好解释。(五)小区教育配套的招生入学1、建有教育配套的住宅小区、园区及大中专院校中的业主、工人和教职工的适龄子弟,原则上在其配套学校、幼儿园就读。2、根据《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未按规划和标准建成教育配套设施的小区,其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弟的入学问题,由小区开发单位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提交完成教育配套设施的承诺和具体保障措施后(或按完成教育配套设施经费的份额向区人民政府交纳教育配套费后),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该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学校就读。(六)多校划片为了整合城区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015年秋季开始,探索多校划片,多校划片的学校如下:1、花溪民族中学:为推动和促进花溪区少数民族教育,由区民宗局支持,区民中在完成片区招生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全区招收一个民族班,学生50人。2、溪南高中:为支持溪南高中的发展,在溪南高中的校园内办优质的初中班级,解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愿望,实行多校划片招生。2015年秋季招生两个班级,学生80人。3、在花溪一中、花溪二中两所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就读后,探索多校划片,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每个学校控制在50人以内。五、相关要求(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凡不按相关招生政策及原则等违规招生的行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学校年度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监督电话:155085&&监督邮箱:书面反映材料的电子文档传入QQ:(二)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公办学校跨片区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及时为2015年新生注册学籍,同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校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为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为50人及以下。如果学校自行招生非服务范围的学生入学、选拔生源考试等违规行为,造成学生学籍上不了学籍系统,学校自行向家长交代,学校负责人要承担一切后果。对违反招生规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照相关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年级已经达到“大班额”的班级严禁学生转入。(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附件:1、花溪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服务范围&&&&&2、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名单&&&&&&&&&&&&&&&&&&&&&&&&&&&&&&&花溪区教育局&&&&&&&&&&&&&&&&&&&&&&&&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1:花溪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服务范围1第一学区一、花溪区第一实验学校(一)云凯居委会:纺纱厂、3535厂小河住宅区,中海城市花园、云凯熙园、原四十四家属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黄河居委会:电机厂二福利、贵柴厂二福利、黔江厂住宅区,榕筑平安小区、黔江名典、十里江南、江南苑、家和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长江居委会:华烽厂住宅区、安置楼、乐街小区、小罗街砖厂、规划楼、西秀小区、雅泽酒店、华榕商住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浦江居委会:转盘方源小区、农行宿舍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五)香江居委会:碧园花城、徳天国际新城(大糖果)小区、电机厂西区宿舍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六)瑞和居委会:动力厂、螺栓厂生活区、二、花溪区第五小学(一)香江居委会:香江花园、永诚明彩居、长城嘉苑、银桥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浦江居委会:榕贵大厦、华新公寓、金厦地产食品大楼宿舍、经贸大厦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淮河居委会:卓越经商、卓越时代大厦、铭星小河印象、榕筑鲜花广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黄河路以西大坡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五)淮河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三、花溪区第六小学(一)洛解村持有我区户籍村民子女;(二)珠江居委会:珠江湾畔、小城故事、德盛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瑞和居委会:瑞和家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四、花溪区第一实验学校万科小区万科劲嘉金域华府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2第二学区一、花溪区华阳小学(一)华阳校区华阳居委会:华阳厂住宅区、中兴华阳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大兴校区大兴居委会:中兴世家、大兴星城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花溪区第二实验学校1、红林公司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143厂住宅区住户子女)。2、王武村户籍的村、居民子女;3、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花溪区第八小学(一)珠显村持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3第三学区一、花溪区漓江小学(一)原五山社区、北门社区、滨河社区:矿山厂住宅区、上河城、大寨村府里庄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原漓江社区:小河镇大寨政府大寨宿舍、防疫站宿舍、漓江花园、鑫荣花园&、楠竹花园、金碧湾、供电分局宿舍、教师公寓、汇景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兴隆居委会:兴隆城市花园、兴隆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航天园居委会:三六一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五)场坝村、大寨村、中院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花溪区第九小学(一)毛寨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原松花江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王武监狱、汽改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三)原枫阳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枫阳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四)松花江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五)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花溪区第十小学(一)周家寨村、红艳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4第四学区一、花溪区第四小学(一)清水江居委会:西工厂、永红厂、青山小区、三○○医院、南山高地、大兴商厦、金榕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浦江居委会:麦兆住宅小区、强星商住楼、东方公寓、沙子坡宿舍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淮河居委会:华田清水湾、榕筑二期、星河国际城、三江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锦江居委会:管委宿舍、榕筑一期、香港城、中兴苑、贵航大院、邮政公寓、科技综合楼、翡翠新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花溪区浦江小学(一)盘江居委会:轴承厂住宅区、盘江花园、紫竹苑、金竹苑、奥运花园、阳光嘉园、瑞强居、安居楼、紧固件厂家属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浦江居委会:浦江名典、市二十五中教师楼、电杆厂住宅区、供销社、建行宿舍、食品综合楼、浦江路政府宿舍、海办宿舍、电机厂一福利、贵柴厂一福利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大坡村四组、五组村民子女。&&&三、花溪区第三实验学校1、平桥社区:中建四局施工公司、工程机械厂住宅区,东方小区、凯宏苑商住楼、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2、小屯路、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3、尖山村、龙王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4、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四、花溪区第七小学(一)、从花溪片区董家堰村、竹林村、上水村迁往腾龙湾小区居住的村居民子女。&&&&(二)、户籍已迁入腾龙湾小区的居民子女。(三)、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5第五学区一、花溪区金竹民族学校(一)小学1、原金龙社区(不包括农科院)、金溪社区和滥泥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二、花溪区第十三小学(一)金山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花溪区第十四小学(一)竹林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6第六学区一、小孟工业园区第一小学(一)王宽村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丰报云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三)陈亮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四)翁岩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花溪区第十七小学(一)付官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二)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7第七学区一、贵阳市花溪实验中学(一)云凯居委会:纺纱厂、3535厂小河住宅区、中海城市花园、云凯熙园、原四十四家属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黄河居委会:电机厂二福利、贵柴厂二福利、黔江厂住宅区,榕筑平安小区、黔江名典、十里江南、江南苑、家和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长江居委会:华烽厂住宅区、安置楼、乐街小区、小罗街砖厂、规划楼、西秀小区、雅泽酒店、华榕商住楼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珠江居委会:珠江湾畔、小城故事、德盛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五)盘江居委会:轴承厂住宅区、盘江花园、紫竹苑、金竹苑、奥运花园、阳光嘉园、瑞强居、安居楼、紧固件厂家属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六)浦江居委会:浦江名典、榕贵大厦、华新公寓、金厦地产、转盘方源小区、电机厂一福利、贵柴厂一福利、电杆厂住宅区,供销社、建行宿舍、浦江路政府宿舍、海办宿舍,食品综合楼、经贸大厦、转盘农行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七)瑞和居委会:动力厂、螺栓厂生活区,瑞和家园、市二十五中教师楼、万科劲嘉金域华府、万科大都会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八)华阳居委会:华阳厂住宅区、中兴华阳花园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九)香江居委会:香江花园、永诚明彩居、碧园花城、徳天国际新城(大唐果)小区、龙湾国际、长城嘉苑、银桥小区、电机厂西区宿舍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十)珠显村、洛解村、大坡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十一)大兴居委会:中兴世家、大兴星城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花溪区第四实验学校1、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2、平桥社区: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3、中建四局施工公司、工程机械厂住宅区,东方小区、凯宏苑商住楼、西站沿线附近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居民子女。4、小屯路、中建四局二公司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5、尖山村、龙王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6、从上水村及董家堰村的麦达寨、麦翁寨迁往腾龙湾小区居住的村、居民子女。7、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花溪四中持有我区石板镇户籍的住户子女。四、花溪区久安中学持有我区久安乡户籍的住户子女。8第八学区&&&&一、贵阳市第三十四中学(一)清水江居委会:西工厂、永红厂、青山小区、三○○医院、南山高地、大兴商厦、金榕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浦江居委会:麦兆住宅小区、强星商住楼、东方公寓、沙子坡宿舍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三)淮河居委会:卓越经商、卓越时代大厦、铭星小河印象、榕筑鲜花广场、华田清水湾、榕筑二期、星河国际城、三江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四)锦江居委会:管委宿舍、榕筑一期、香港城、中兴苑、贵航大院、邮政公寓、科技综合楼、翡翠新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五)原漓江社区:小河镇大寨政府大寨宿舍、防疫站宿舍、漓江花园、鑫荣花园&、楠竹花园、金碧湾、供电分局宿舍、教师公寓、汇景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六)兴隆居委会:兴隆城市花园、兴隆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七)原五山社区、北门社区、滨河社区:矿山厂住宅区、上河城、大寨村府里庄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八)航天园居委会:三六一住宅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九)大寨村、中院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十)原市三十八中初中部招生范围:1、场坝村、红艳村、王宽村、毛寨村、周家寨村、陈亮村、翁岩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2、原松花江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王武监狱、汽改厂住宅区住户子女);3、原枫阳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枫阳厂住宅区住户子女等);4、王武路持有我区户籍的散居户。5、原红林社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含143厂住宅区住户子女)。6、王武村、丰报云村、付官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二、贵阳市第三十六中学部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三、花溪区麦坪中学持有我区麦坪乡户籍的住户子女。四、金竹民族学校1、原金龙社区(不包括农科院)、金溪社区、金山村、竹林村、滥泥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2、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9第九学区&&&&&英语实验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10第十学区&&&&二十五中按高中招生规定执行。11第十一学区一、花溪小学北至航天路—万达路,西至甲秀南路---溪山酒店(含吉麟村、养牛村农业户籍适龄儿童),南至花溪河—民主路---清华中学教师宿舍与明秀宾馆围墙,南至棉花关区域(含麦乃寨)。花溪小学:北至航天路—万达路,西至甲秀南路---溪山酒店(含吉麟村、养牛村农业户籍适龄儿童),南至花溪河—民主路---清华中学教师宿舍与明秀宾馆围墙,南至棉花关区域(含麦乃寨)。二、溪北中心完小(吉麟希望小学)北至养牛村,西至花石路石板井村,南至花溪河,东至甲秀南路;为落实省、市关于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的相关政策,为城区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招生数额满为止);养牛村户籍按2010年所定协议,由永诚学校负责。三、花溪民族小学&&&&航天路至万达路以北花溪片区区域户籍的村居民子女。12第十二学区一、花溪二小北至清华中学教师宿舍与明秀宾馆围墙---民主路---花溪二桥(甲秀南路),西至田园北路---香椿路口,南至学士路(学士路靠九龙花园一边),东至金世旗与空办围墙为界。二、花溪二小保利校区花溪区保利小区业主子女三、阳光小学北至金世旗与空办围墙—南大街学士路,西至南湖路--田园北路,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不含杨柳塘)。四、花溪区民族中学小学部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西至花燕路上板桥,南至九八五五厂,东至杨中村。(不含杨中村)五、南溪学校小学部持有我区清溪社区桐木岭村二组户籍、安置小区、原三十六厂职工的住户子女。13第十三学区贵筑中心完小北至贵筑路,西至天鹅、马洞,南至鸿源路—关口寨(含关口寨)东至田园北路(大寨民小、尖山小学、马洞小学、杨中小学、把伙小学招生由贵筑中心完小按范围划片招生)。14第十四学区一、花溪一中北至航天路---万达路;西至甲秀南路(含吉麟村农业户籍适龄少年)---田园北路;南至贵大南区(香椿路口)----南湖路----学士路口(学士路靠九龙花园一边为花溪一中,靠博士花园一边为花溪二中),金世旗与空办围墙为界;东至棉花关(含电杆厂、水利二处、麦乃村)。二、花溪区民族中学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西至花燕路上板桥,南至九八五五厂,东至杨中村。(小学不含杨中村)&&&&为推动和促进花溪区少数民族教育,由区民宗局支持,区民中在完成片区招生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全区招收一个民族班(班额不超过50人).三、花溪区高坡中学持有我区高坡乡户籍的住户子女。15第十五学区一、花二中北至金世旗与空办围墙—南大街学士路,西至南湖路—田园北路以东—明珠大道以南—甲秀南路以东,南至亚泰学院—鸿源路—杨柳塘(不含杨柳塘,含把火村)。二、花溪区第五中学持有我区孟关乡户籍的住户子女。16第十六学区一、花溪区贵璜中学持有我区黔陶乡、马铃乡、青岩镇户籍的住户子女。二、花溪区燕楼中学持有我区燕楼乡户籍的住户子女。17第十七学区贵阳市清华中学按高中招生规定执行18135编辑器第十八学区一、花溪三中北起航天路—万达路(包含上水村、竹林村、董家堰村的农业户籍少年),养牛村农业户籍的适龄少年,西至花石路石板井村,南至田园北路以西—明珠大道以北—甲秀南路以西。二、南溪学校初中部持有我区清溪社区桐木岭村二组户籍、安置小区、原三十六厂职工的住户子女。19第十九学区纽绅学校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定执行。20第二十学区花溪区燕楼中心完小燕楼乡贵车小学、坝楼小学、旧盘小学、摆古小学。持有我区燕楼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1第二十一学区花溪区青岩中心完小青岩镇扬眉小学、新哨小学、龙井小学、思潜小学、达夯小学、十一中小学部。持有我区青岩镇户籍的住户子女。22第二十二学区花溪区孟关中心完小孟关改毛小学、世华小学、梦姗小学、谷立小学、涟江小学。持有我区孟关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3第二十三学区花溪区黔陶中心完小黔陶乡马场小学、赵司小学、骑龙小学。持有我区黔陶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4第二十四学区花溪区马铃中心完小马铃乡谷增小学、凯坝小学、革约小学。持有我区黔陶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5第二十五学区花溪区高坡中心完小高坡乡大洪小学、云顶小学、杉坪小学、五寨小学、甲定小学、龙云小学、弘福小学。持有我区高坡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6第二十六学区花溪区久安中心完小久安乡吴山小学、打通小学。持有我区久安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7第二十七学区花溪区麦坪中心完小麦坪乡大坡小学、彭官小学、杉木小学、刘庄小学、康寨小学、戈寨小学。持有我区麦坪乡户籍的住户子女。28第二十八学区花溪区石板中心完小石板镇合朋小学、摆勺小学、羊龙小学、隆昌小学、芦获小学、磊庄小学、蔡冲小学。持有我区石板镇户籍的住户子女。附近2、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名单序号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地址联系电话1花溪区溪北中心完小小学溪北社区大吉路838658552花溪区阳光中心完小小学贵筑社区三五三七厂家属区内838702343花溪区第三小学小学贵筑社区洛平村838576764花溪区民族小学小学溪北社区竹林村836058665花溪区第三实验小学小学平桥社区小屯路32号838136116花溪区小孟园区第一小学小学花溪区小孟工业园区834869617花溪区第七小学小学三江社区腾龙巷128号837143048花溪区第六小学小学黄河社区洛解村834039929花溪区第五小学小学黄河社区淮河路星河巷8383013310花溪区第八小学小学黄河社区珠显村11花溪区第九小学小学花溪区松花江路1号12花溪区第十小学小学三江社区周家村13花溪区第十三小学小学金竹社区金山村14花溪区第十七小学小学小孟社区付官村15花溪区民族中学初中清溪社区桐木村8360274116花溪区南溪学校初中清溪社区石头寨8361438217花溪第四实验学校初中平桥社区花溪大道中段上坝路2号8381596318贵阳36中初中平桥社区8389812419花溪区金竹民族学校初中金竹社区8376217820农科院附属中学初中金竹社区农科院内837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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