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军人,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有医保,还是城镇低保户住院报销,请问出院报销比例?

请问在农村买了新农合医保在本市人民医院住院看病出院的时候却不能直接报销是怎么回事?_百度知道
请问在农村买了新农合医保在本市人民医院住院看病出院的时候却不能直接报销是怎么回事?
问我们的村干部他说根本就不能报。为什么在本市都要开转诊证明,要在县里医院才可以报。因为不是所指定的医院就医。可我们所看病的医院是医保定点机构啊。这是为什么医院说要我们去县里人民医院开转诊镇明再去我们镇医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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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你真转了院啊
如果我去开了转诊证明后,那我应该去看病的医院报呢还是去我们的镇上医院报,急!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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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龙游农村合作医保交的80元,是在衢州人民医院住院的。请问要到龙游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龙游县合作医疗的,到衢州人民医院住院住院的话,是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的,不过因为是县外,政策有所不同,你需要做几下几点1.先到乡镇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备案(县外就医)2.因为衢州人民医院是我们新农合的县外定点医院,则需自负20%的费用3.住院结束后可拿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畅耿扳际殖宦帮为爆力原件,患者身份证明及医疗卡、农村信用社存折(个人结算或一本通)复印件,村(社区)县外就医证明,最好提供化验单(有些药品需看化验单决定能否报销)到乡镇合作医疗窗口服务报销手续,报销比例为有效费用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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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1月1日,焉耆县低保户白亚萍在焉耆县人民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咨询相关事宜。天山网讯(记者李伶摄影报道)“不用东奔西走,在医院结算时就能享受救助金,太方便、太及时了!”1月1日,在焉耆县人民医院,75岁的马春秀仅用了20分钟,就从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缴纳完住院费用,办理好了出院手续。马春秀是焉耆县一名复员老军人。日,她因为冠心病住进了焉耆县人民医院,住了七天院,花费3107.53元。当天,办理出院手续时,马春秀仅缴纳了自付部分185.61元。“你瞧,这新农合给我报销了2528.35元,参加商业医疗补充险又给报了233.5元,民政医疗救助金是160.06元,从住院到出院,我自己就只掏了185.61元,不用像以前那样到处跑趟趟、盖章子了。”马春秀拿着缴费清单给记者看。日起,焉耆县率先在全州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将全县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四类人群纳入救助对象,马春秀就是受益人之一。什么是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焉耆县民政局局长姜宏伟给记者打了个比方:“患者住院花了10000元,出院时,新农合或城镇基本医疗报销8000元后,需要自付2000元,以前如果要申领医疗救助,就必须拿着单据到民政部门盖章,由民政局核发,程序繁琐。现在,出院时从‘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就把救助款扣除了,患者只需缴纳很少一部分自付费用。”姜宏伟介绍,今年,他们投入12万元购买了一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设备,在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安装“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器,与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系统联网;他们将医疗救助对象的信息录入“一站式”即时结算器的数据库,当医疗救助对象在这两家医院报销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时,即时结算系统会自动验证其身份。然后依据经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自动按已设定好的救助比例,生成救助金额,完成“一站式”即时结算。民政局按季度与医院核对救助信息并将救助款拨付医院,这样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焉耆县焉耆镇低保户白亚萍也深有感触地说:“以前,为了申请医疗救助金,必须要拿着看病的发票去县民政局填写救助申请表,的确不方便,现在好了,先住院后付钱,而且各种报销的钱在医院就先扣掉了,我们只需要缴纳很少的一部分。”据了解,焉耆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后,该县将有12978名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从中受益。截至目前,焉耆县共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107人次,拨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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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e-mail:一个农民的孩子享受不到焦作新农合的真实经历
我叫冯二欢,家住马村区待王,我儿子冯晨曦于号出生,焦作新农合每年的缴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25号,村里干部来收费的时间为11月12号,也就是我孩子出生的前十几天,媳妇自从嫁到我家这几年,也一直交着新农合保险。
对于新农合没有太多了解,交钱的时候时我和俺媳妇还问村里干部,孩子再有一段时间就要出生了,以后怎么参保?干部说即使孩子由于出生时间没有赶上参保,只要母亲持续缴费参保,也是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的。
孩子于2012年2月得了急性肺炎,住进了人民医院南楼五楼的重症监护室,共花销三千多元,出院时被告知:由于孩子没有参保,不能享受报销。
孩子刚生下时,听力有些障碍,在人民医院和二医院做了检查后,被告知:由于年龄太小,测试的不太准确,得长大一些再做检查,四月份的时候,经过多名医生建议去了几次郑州郑大一附院,确诊后证实孩子可能是生下来就有听力的问题,又花了七千块,以后还要买助听器,可能还要花更多的钱。
孩子于5月24号又因为急性肺炎住进了人民医院,预交6100元,截至今天儿童节,已经又欠费几十块了。孩子早上刚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普通病房,医生说大概三天可以出院。
27上午和我哥去了人民医院最北边的“城区新农合医疗保险”办公室,被告知:由于孩子未能赶上去年交保费的时间,不能享受今年的报销范围,敢问:我们缴费的时候,孩子还没有出生呢?谁会想起来为还没有出生的孩子交保费呢?何况还是我们主动问的村干部,人家说可以报销的。如果非得较真的话,我孩子是去年11月28号出生,但我媳妇2010年也交了保费了啊,既然母亲有病的时候可以享受,难道新生儿不能随母亲享受吗?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是往往一到下面就落实不了,原本新生幼儿就是一个多病的群体,如果按照以上所述,那么假如从去年12月25号截至缴费的时间,和今年开始收费的时间之间,焦作有多少新生幼儿错过了享受这个政策的机会呢?这难道不是新农合的一个很大的漏洞吗?
自从孩子生下后,一直体弱多病,前后花了将近两万元,我是开大货车的,每月不到三千的工资,平时出车连饮料都不舍得喝,都是喝的矿泉水,大家可以想想看:这个收入水平,这样高的医疗费,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政策,还让人怎么去平和的去看待中国的医疗保障???
没啥埋怨的,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要怪就怪孩子你出生的时间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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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新农合的工作人员的原话,现场有四人可以作证!
好吧,抛开所有的客观因素不提,回归此帖的中心意思:焦作新农合医疗保险惊天丑闻:想报销,先拿钱!!!
2月份我孩子第一次住院时,花了三千多块,我们去向新农合工作人员咨询的时候,被某个工作人员告知:你们这个情况属于“可报也可不报”的范畴,如果按照政策,一分钱也报不了,如果真的想报,可以走私下途径,但是要一些人情世故的,我和我哥商量了一下,就给了对方购物卡,我哥还花了一百多请人家吃饭。但是:一周后被告知,人家为了办此事请别人吃饭花了将近一千块,让我哥给人家八百块,我们兄弟俩当时就恼火了,总共才能报1300左右,已经请你们吃饭和买购物卡花了几百块,要是再给你800,等于说报销的费用全部被你们拿走了,就没有答应给她钱,所以第一次孩子得病的钱一分钱也没有报销。
5月底这一次又得病,人家一看是我们,态度立马就很冷漠,说上次的手续都给你们做好了,花的钱也提前给你们垫出来了,你们却最后不办了,既然你们不想办的话,孩子2012年所有的住院花费都不能报销的。
后来我哥和她私聊的时候,她口气松了,说如果想办的话,这次得花之间,从下面录音可以听到:
真实音频:焦作新农合医保惊天黑幕:想报销,先拿钱!!!
一:人家工作人员是和省新农合都有联系的,不是一个人在操作,还得往下打理呢。
二:如果花钱的话,可以把这两次的都可以给你报销,而且是往最高的走。
三:你们去郑州的花费也可以给你们整整,因为我们都是全国各地打交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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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权大压人的办事人员啊?能量不小!!!昨天看新闻有说可以适度腐败?我操你M的适度腐败啊,老百姓连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都丧失了,你们政府的人公车公费有特权,你特么的还好意思向我“适度腐败”?
以下是我从号在焦作日报的党报热线看到的和我家孩子类似的情况,请大家给于评价一下。
新生婴儿因病住院费用能否报销?
问题提出:王女士
问题陈述:我家住武陟县农村,孩子刚出生不久因病住院,目前正在接受治疗。现在农民都可以参加新农合了,请问,新生婴儿能否参保?现在参保费用是否能报销?
行动记者:仝伟平
行动结果:记者就王女士提出的问题近日采访了市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根据政策规定,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凭户口簿、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合计计算封顶线。如果王女士参加了今年的新农合,孩子又是在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住院时的医疗费用就可报销。王女士的孩子可以参保,但只能参加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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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儿童节,本来不想骂人的,还是没有忍住,交的6000块钱已经开始欠费了,我今天心情很低落,天气也灰蒙蒙的,孩子早上刚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普通病房,给媳妇交待过之后,我还得去赚钱。
昨天和我哥一起去卫生局,见了张乐庆副局长和何希荣副局长,给人家领导们说完这个情况后,何局长叹了一口气说:真同情你们,这也是我们制定的政策中一个很大的漏洞,今年我们会把相关的规定完善的::::::
为什么要让老百姓承担你们政策疏漏而造成的所有后果?
写下以上内容时,我哭了,眼泪稀里哗啦的往下流,好久没有哭过了,最近为了孩子的病情,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全家人交了几年的新农合,到了真正需要的时候,却遇到了这样的操蛋的政府。你让我还怎么去爱国?爱你妹啊!!!
想给孩子说:给你爹争口气,今年别再得病了,在这个神奇的国度,咱得不起病啊。真的得病了,政府咱是别指望了,有你爹在呢,砸锅卖铁也会给你看病的。
冯晨曦小朋友:祝你来到这个神奇的国度第一个儿童节节日快乐!
焦作公民:冯二欢
我的电话:
我哥电话:
焦作新农合办公室主任张涛电话:
焦作卫生局张乐庆副局长办公室电话:
焦作卫生局何希荣副局长办公室电话:
楼主发言:1次 发图:7张
焦作新农合缴费本
我家的缴费记录
孩子的出生证明
孩子的户口 
我家四口人的缴费明细
  关注!强烈关注!
  再好的经被歪嘴和尚念坏都被邪用,监督部门那里去了?
  中国社会现状和古代没什么区别,没人没钱没后台你能办成事???
  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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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极其强烈的口臭。
  退伍兵@了这么多超级名人,呵呵,全球知名媒体都知道了,期待深度挖掘!
  政策橡皮筋,它的弹性有多大?只有相关部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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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县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规矩” 向参合农民“吃拿卡要”将受严惩
  本报讯 (通讯员张荣成冯玉纯)安阳县于近日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为各经办机构、经办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定下了“规矩”。医护或经办人员向参合农民“吃、拿、卡、要”,有意拖延兑付或向参合农民索取、收受好处的,将受到相应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   按照定下的新“规矩”,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向新农合办缴纳5000元至2万元的监督处罚金。一旦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医患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违纪现象的,除退回报销金额外,再按报销金额的3倍至5倍从监督处罚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还将对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分。
  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全国各地稳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农民群众“怕生病、怕看病”的心理顾虑,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由于该项工作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推行和实施中难免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存在问题   (一)资金筹集较为困难。一是受制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总量有限。二是缺乏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慈善资金支持。三是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不稳定。个别地区因政策宣传不够或工作方法简单,导致部分农民产生抵触情绪,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理解、不信任,不愿意参加。一些中青年农民认为自己年富力强,大病不容易得,小病又不能报,加上门诊报销费用偏低,缺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少数中老年农民虽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期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不少外出务工农民因流动性较大,在本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受益而不愿意缴纳;部分参合农民或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态度、诊疗质量不满意,或报账程序过于繁琐而停止缴纳。   (二)套取基金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极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伪造病历、虚开发票,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二是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依然存在。或“小病大医”,乱检查、乱开药,故意扩大诊疗范围;或开大单、用贵药,造成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或故意延长住院时间,将本可门诊治疗病人转为住院治疗病人,加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负担。   (三)医患矛盾较为突出。一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擅自抬高自费药品价格,同种药品定点医疗机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引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强烈不满。二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在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未详细告知哪些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账,导致病人出院时感觉受骗上当,引发医患纠纷。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定点客观上造成新的农村医疗服务市场垄断,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态度较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对此产生逆反心理。四是乡镇、村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报销比例较高,但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县、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较好,但费用报销比例偏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面临更高比例报销费用与更好医疗服务的两难选择。   (四)费用报销难问题仍然存在。一是小额费用报销难。个别医疗点以钱少报销程序麻烦为由将报账的农民拒之门外。二是常见病、易发病、慢性病诊疗费用报销难。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指导方针下,不少农村常见病、易发病、慢性病治疗未纳入报销范围,农民原有的“小病久拖成大病、小病累积成大病”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费用及时报销难。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规定,必须在出院后一周才能领取报销费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偏远乡镇农民的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成本。四是流动人口报销难。一些地区规定除急诊外,首诊必须选择本地定点医院。由于没有正式户口,流动人口无法参与务工所在城市医疗保险,而返回户口所在地诊疗所获补偿费用扣除往返交通费、务工损失费等又往往得不偿失——陷入户口所在地、务工所在地两边都得不到有效医疗救助的尴尬境地。   (五)监管难以形成有效合力。一是监管工作量过大造成监管业务太过繁杂,监管人员力不从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回访监管难。除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外,突击回访患者、核实费用报销情况也是常用的监管手段。但由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居住较为分散,且部分人忙于生计不愿花时间接受回访,特别是一些中老年农民因文化较低、行动不便,费用报销事项往往全权委托家属亲友办理,接受回访时对报销情况一无所知,这些都给工作人员回访监管带来了具体困难。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片区服务站难以有效发挥监管作用。全区各乡镇虽然相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片区服务站,协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施日常管理,但因系抽调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组成,其成员受人事、薪资等因素制约,在工作中难免顾虑重重,难以真正独立地发挥监管作用。四是市外诊疗监管难。由于未建立统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市外诊疗监管往往只能采取电话核实、外出实地核实等原始办法。其高昂的监管成本往往让监管机构难以负荷,制约了监管的频率和力度。
  二、对策建议   (一)畅通筹资渠道。一是树立“医疗扶贫”理念,加大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医疗卫生转移支付和帮扶救助力度。应从国家扶贫资金和发达地区帮扶资金中划拨专款,专门解决贫困地区卫生设施建设、医疗人员配备、费用报销补偿问题。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人群,应制定特别的医疗救助办法。二是建立地方政府和农民弹性筹资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和参合农民收入增长而逐年增加。三是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可尝试将部分农民不急于提取的上级补助帮扶资金直接转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专户,依照“公平自愿、多缴多报”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四是拓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来源渠道,适当吸收社会慈善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   (二)创新制度设计。一是创新宣传手法。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着力培养农民健康意识,扭转农村普遍存在的“小病不治、大病大治”的局面;特别是要用已获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身边典型事例,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提升和巩固积极性。二是优化防控手段,从制度层面遏止违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坑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现象发生。这方面,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试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限”政策不失为一简便可行办法。即:年度住院人数绝对增长数限额,以此防治医疗机构将本应门诊治疗病人转为住院治疗病人,加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负担。自付费用限额,以此来防治医务人员大开处方或擅自抬高自费药品价格,损害农民利益。次均费用限额,以此来防治诊疗过程中故意扩大诊疗范围,造成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明晰报销事项,消除农民费用报销难的担心和疑虑。试行小额费用累次报销、按月(按季)报销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知情广度和公示深度:各医院报销比例、报销程序、所需手续、办事地址、联系方式、咨询办法等均应纳入公示范围。且公示不应只局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办事机关,更要深入到村一级,深入到农家院落;定点医疗机构在公示的同时,还应制发住院病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明白纸,详细罗列报销费用项目、自费项目、费用报销办结时限等。四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目前,除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内的其他法律法规尚未颁布。各地应摸索前行,不断总结、固化试点经验,及时将其上升到制度乃至地方法规层面,确保其延续性、权威性、强制性。   (三)调整补偿机制。一是逐步调整政策方向,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救助为主为疾病预防与诊治并重。应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体检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范围。这样即可以达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治的目的,又能突破受益人群主要集中在中老年群体的局限,让不同类型参合农民特别是中青年及外出务工参合农民也普遍受益,巩固其积极性。二是适当扩大报销范围,变统一规定报销病种为弹性规定报销病种。应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病种大体一致的基础上,预留因地制宜空间,将一些地方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将一些尚未达到大病标准的农村常见病、易发病、慢性病诊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三是提高门诊报销比例。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日常抓药打针也可报销,实实在在感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   (四)改进监管体系。一是综合施策,构建经纬分明的监管网络。从账户管理、基金划拨、报销审核等多个环节来强化监管。用药品监控、突击检查、患者回访等多种手段来实施监管。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门监管机构外,还应会同有关部门并吸收参合农民代表等联合开展监管。二是分块分片,细化分解监管工作责任。除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定职责分块履行监管义务外,乡镇、村等农村基层也要成立监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划片监管。应逐步将各片区监管人员的人事、薪资等从定点医疗机构独立出来,减少掣肘,使片区服务站真正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派出机构,敢于监督。三是创建网络平台。加快建立统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共享平台,方便流动人口诊疗报销,降低市外诊疗监管成本。四是吸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与监管。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办事机关、相关行政村定期公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的农民名单、病种、费用报销标准、诊疗费用金额、补偿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五)加大惩戒力度。一是严格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核。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整肃医疗诊治和药品购销领域内的不正之风。对少数服务态度差、群众投诉多、擅自抬高药品价格、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严重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重惩违规套取基金行为。对相互勾结、伪造病历、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机构和个人,必须严查、重处、快办。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严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工作纪律。对个别违反工作纪律优亲厚友,或故意制造费用报销障碍吃拿卡要的,要坚决将其清理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工作队伍,维护监管机构廉洁自律形象。
  焦作咋这么“火”?
  这几年焦作着实火了几把,大名远扬
  曝焦作新农合想报销先拿钱 当地已调查称将严处  中原网讯 (记者 付倩 见习记者 任书君)要想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费用1300元,得先送给工作人员100元购物卡,再请办理人吃饭。这些还不够,办理人又向报销当事人索要800元“人情世故”协调办事费。6月1日,网友“焦作退伍”向中原网投诉并提供相关录音资料。当天下午,焦作市卫生局分管新农合的副局长张乐庆告诉中原网记者,此事卫生局已介入调查,待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后将对其严肃处理。  讲述:孩子出生了无法办理新农合  冯二欢,家住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村。  6月1日,冯向中原网投诉,其儿子冯晨曦于号出生。焦作新农合每年的缴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25号,村里收费时间为11月12号,其妻子一直交着新农合保险。村里收费当天,他曾咨询过村里干部,孩子出生后怎样参保?村干部答复说,即使孩子由于出生时间没有赶上参保,只要母亲持续缴费参保,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新农合政策。  2012年2月,冯二欢的新生儿冯晨曦得了急性肺炎,看病共花销3000多元,出院时被告知:由于孩子没有参保,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  5月24号,冯晨曦又因为急性肺炎住进了医院,预交6100元,截至今天,已经又欠费几十元了。  5月27上午,冯二欢和其哥哥冯欢去了焦作市人民医院北边的“城区新农合医疗保险”办公室,被告知:由于孩子未能赶上去年交保费的时间,不能享受今年的报销范围。  录音中焦作新农合一工作人员说:“想报销,先拿钱!”  冯二欢告诉中原网记者,第一次去向新农合工作人员咨询的时候,被一位女性姓李的工作人员告知:这个情况属于“可报也可不报”范畴,如果按照政策,一分钱也报不了,如果真的想报,可以走私下途径,但是要一些人情世故。当时,冯二欢给了对方100元购物卡,并花费100多元请该工作人员吃饭。  一周后冯二欢被告知,该工作人员为了办此事,请别人吃饭花了将近1000元,让冯二欢给她800元。  “总共才报销1300,已经花费了几百元送礼,要是再给你800,等于说报销的费用全部被你们拿走了。”冯二欢的哥哥冯欢“焦作退伍”就此在网络上发帖诉苦。冯二欢说,因为没按工作人员说的去办,所以第一次孩子得病的钱一分钱也没报销。  5月底,冯二欢再次去了焦作市城区新农合医疗保险办公室,找到上次办事李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上次的手续都给你们做好了,花的钱也提前给你们垫出来了,你们却最后不办了,既然你们不想办的话,孩子2012年所有的住院花费都不能报销了”。  第二次“办事”的情况,冯二欢用录音全部记录下来。  在录音中,一女性工作人员说:“我们和省新农合都有联系的,不是一个人在操作,还得往下打理。如果花钱的话,可以把这两次的都给你报销,而且是往最高的走。 你们去郑州的花费也可以给你们整整,因为我们都是全国各地打交道的。花费在元之间。”  焦作市卫生局:已介入调查,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6月1日下午,就冯二欢反映的情况,焦作市卫生局分管新农合的副局长张乐庆接受了中原网记者采访。  张乐庆说,根据政策规定,冯二欢的小孩不能享受新生儿新农合报销,一是因其为计划外怀孕,二是因为他也错过了参保时间。  对于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冯二欢索要协调费私下办理的情况,张乐庆表示,此事正在调查落实中,如确定是哪位工作人员,将对其严肃处理。  冯二欢说,他在网上发布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索要好处录音后,当事人已频繁打他电话要求他把网上的东西全部予以删除。  焦作新农合李姓工作人员与冯二欢哥哥冯欢的对话录音  冯:怨俺弟弟了,你当时说要八百块钱,然后……  李:不是,因为饭啥都吃过了,咱就不说了。  冯:对对,那个是路上吃饭花了几百块钱,当时俺弟一算估计能报个一千一二,一千二三,就觉得不那个。  李:但是你没想着小孩儿以后还在呀,你也是过来人,不是过来不过来。你也知道小孩现在这身体,一家就一个宝贝疙瘩,都宠得跟干啥似的,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现在经济实力确实不允许进医院,要不是说这保险那保险,医院根本没几个人!  冯:那是,你看大概得花多少钱吧?你说,最起码我有个底儿了,我跟俺弟最起码……  李:关键是,我确实这个太复杂了!  冯:最多吧?  李:我也不是说啥,都是老百姓挣钱确实不容易,人情世故你也知道该咋走里,现在消费这么高就是说。  冯:给一万。  李:我给你要二十万,你给不给,哈哈哈,这个不知道!  冯:就是想要个数,心里有个数就好说了  李:一到二之间。  冯:一千到两千之间?  李:恩……你想吧!  冯:不是,叫我想想,这两次总共?  李:我可以给你看看你这几次多少,看哪个划算给你往高的走。  冯:也是上次的三千多?  李:那你想走不想?  冯:那肯定了!我现在就是问你咧!  李:那所以说了,我看你几次住院,然后能给你走几次走几次,按最高里走,你把几个住院报销单让我都看看,因为我还得往下打理。  冯:大概多少?不可能一万?  李:有的人多,有的人少,有的花十万还能报九万,因为你不是一次两次住院了,好几次呢,在加上还有郑州那边,郑州那边要是可以给你整了也给你整整。因为天天到处跟全国各地打交道,我跟你说,刚刚您四个人我看了看,不像是本家亲人或是本家家属之类的,你跟你弟弟像,但是那俩人不像……你要是这样,您这走了,没俺,直接过来了,我给你说,我这边啥也不管了。  冯:那就跟你没有关系了?  李:不是关系,我啥也不管,这个事你已经到手里了,你想咋报,跟我任何关系没有,你这个钱一分钱都拿不到,你咋报都无所谓,但是咱政策,不是政策搁着放着呢,所有事情,法律还有漏洞里。为啥找律师,律师就是找法律的漏洞,律师就是干这个的,他就是抠漏洞,钻空子的。要律师干啥?那老百姓谁整天看法律本,就是几个挣钱的律师在那看法律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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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新农合医保惊天黑幕:想报销,先拿钱!”事件最新进展!!!  6月4号上午,此事件原始发帖人“焦作退伍兵”接到焦作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狄波主任电话,前往该局配合调查此事件。  狄主任向我传达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该局领导相当重视,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退回原单位的处理。(高新区某医院)。  二:鉴于此事件中冯家共花销100元的购物卡和160的请吃饭费用,合计260,以单位名义退回给冯家。狄主任声明:该李办事人员承认接受100元的购物卡,但是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已经在饭桌上退回给家属。但是:焦作卫生局在主观上相信当时发帖人的说法,就决定以单位的名义退还这100元购卡钱和160元的请客吃饭钱。  三:至于政策上的制定,该起医疗费用到底能不能享受焦作新农合的政策,由于不是该科室的工作权限,不予做解释。  四:焦作新农合办公室人员总共有11人,除了何希荣副调研员为卫生局正式在编人员外,其他十人均为各个县区医院或者单位抽调上来的,卫生局没有给这些工作人员有财政上的开资,所有人员的酬薪都是原单位给发的,所以不能保证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素质和行业操守。  =====================================  针对狄主任以上表态,退伍兵当场也明确表示观点如下:  一:坚决不接受在退伍兵没有提供任何发票或者其他证明的情况下,焦作卫生局退还的260元,因为按照焦作市政府财政相关规定,行政执法单位所有的的支出必须有相关的凭证。坚决要求调查那100元的购物卡李姓办事员到底有没有退回给当事人家属?如果没有退,那么针对该办事员说谎,对此事还持有侥幸和抵赖的态度,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教育。如果该办事人员真的退给了家属,就请详细叙述退回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其他既定事实的证据。  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前期向家属明确表态可以用私下的方式解决此事,并且在一起吃饭时一再表示会把此事办好。后期打电话和发短信向家属所要最低800元的活动经费,有什么理由可以证明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把到手的购物卡退回给家属呢?作为一个正常思维的网友,大家都可以去想想。  二:针对该事件的发生后。焦作卫生局的相关领导对于此事的漠视,声称“这是她个人行为”,当事人也没有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在没有经过单位领导的正面回应下,让家属轮番的给退伍兵打威胁恐吓电话,声称“焦作就这么小,我还能找不到你?”。“我现在就去你家找你,你必须给我见个面。”还有从此事件中可以看到焦作的新农合相关政策制定中的严重漏洞和缺失,工作人员在办事期间的主观人为因素可以大于政策,比如: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别人办一些政策疏漏但可以私下解决名义敛财,扬言全国都有联系,甚至可以把焦作市民去外地看病的花销都可以报销,试想:一个最基层的小办事人员居然都可以夸下如此大的只要花钱就可以全部搞定的海口,那么,敢问相关的政策是怎么制定的?是怎么落实的?一个办事人可以这样,那么,其他的呢????  不说了,大家懂得,这是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
  看官们好像已麻木,
  适度腐败--------这个无序社会最大的悲哀,老百姓是最大的受害者。
  焦作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关于网友反映新农合报销问题的情况说明
  日,马村区待王镇参合农民冯欢欢(冯二欢的哥哥)到城区合管办反映其在城区合管办咨询新农合儿童随母补偿时,工作人员李某存在不当言行。针对此问题,城区合管办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对城区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谈话、全面了解情况,又及时对焦作市人民医院、马村区人民医院、待王镇卫生院等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调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情经过
  2012年2月、5月份待王镇参合农民冯二欢之子两次因病,在焦作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因其子未参加2012年新农合,又属于第二胎生育(无准生证),不能享受新农合“母婴共享补偿”的规定。因此焦作市人民医院没有对其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鉴于上述原因,患者家属分别于今年2月、5月份先后两次到城区合管办咨询儿童随母亲报销一事,均由合管办工作人员李某接待。5月31日患者家属就李某在解释新农合政策中有违反新农合相关政策的不当言行,又向市卫生局进行了反映,市卫生局相关领导得知情况后,及时进行了接待,并就患者家属反映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一是感谢患者家属对城区新农合工作的监督;二是因患者家属之子为计划外怀孕,不符合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不能享受母婴共享补偿;三是对患者家属反映的城区合管办个别工作人员出现的不当言行将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经查冯二欢之子不符合新农合母婴共享补偿政策
  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豫卫农卫〔2011〕21号)和《焦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焦卫基妇〔2011〕39号)文件中的规定“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按此政策规定,因冯二欢之子为计划外生育(无准生证),不符合上述文件的补偿规定,故不能享受母婴共享补偿。
  三、对李某的处理意见
  据查实,城区合管办工作人员李某在接待患者家属咨询儿童随母亲报销政策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当言行。据此,城区新农合办公室经研究决定,下发了《关于对李某的处理决定》(焦城新农合办〔2012〕13号)文件,处理意见如下:
  (一)责成李某写出深刻检查。
  (二)将李某退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建议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处理,处理意见报城区新农合办公室。
  四、医院对李某的处理决定
  1、从2012年6月份起将该同志辞退,解除其与卫生院的各种关系。
  2、以此为戒,加强院内职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强化职工素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城区新农合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焦作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咨询新农合事宜,被工作人员公然索要好处费
  “人情世故你也知道,得拿一千到两千”
  相关部门称,因“不当言行”,该工作人员已被辞退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龙邦
  本报焦作讯 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待王村的冯先生,到该市城区新农合办公室咨询新农合儿童随母补偿时,却遭工作人员李某公然索要好处费。昨日,记者从焦作市卫生局了解到,李某因“不当言行”,已被辞退。
  第一次去咨询,李某说:为你的事,我请客就花了一千多
  冯先生的儿子小曦曦,今年2月份,因急性肺炎在焦作市人民医院住院,16日出院时结算费用为3296.66元。
  昨日,冯先生告诉记者,2月13日、14日,小曦曦当时还没有出院,他就到城区新农合办公室,询问儿子住院报销事宜,认识了一个叫李某的工作人员,为了套近乎能顺利报销医药费,给李某塞了两张各100元的购物卡。李某说,得打点其他工作人员,要请客吃饭。
  冯先生说:“我就答应了。当时她请了一个同事,我花了160元。过了一段时间,她又说,为打点其他工作人员,她已经花了1000多元,酒还是同事拿的,你就给个800元吧。”
  冯先生当时想,三千多元的医药费,最多也就报个一千多,就没有接李某的话茬。
  今年三四月份,小曦曦因先天性听力障碍,又跑三趟医院,花了六七千元。
  第二次去咨询,李某说:人情世故你也知道咋走的,得拿一千到两千
  5月份,小曦曦又因急性肺炎住进了焦作市人民医院,到5月24日,医药费就花了6100元。
  为报销医药费,冯先生又找到李某,“这次,李某就没有给我好脸色”。
  冯先生说:“27日俺哥再次找到李某,这回俺哥用手机录下了与李某交谈的全部声音。”
  这次李某竟说:“老百姓挣钱也不容易,人情世故你也知道咋走的,得一千到两千之间。”
  李某又说:“你侄儿几次住院,能走(报销)几次走几次,往最高的走。因为我还得往下打理,包括你们的待王卫生院(指冯先生所在辖区卫生院)。”
  李某又称:“你又不是一次两次住医院了,加上还有郑州那边,郑州那边可以整(指报销)了,也可以给你整,因为天天与全国各地(的医院、新农合)打交道。”
  相关部门:已责成李某写出深刻检查,从6月起将该人予以辞退
  昨日,记者从焦作市卫生局了解到,经查,冯先生之子属于第二胎生育(无准生证),出院时因未参加2012年新农合,不能享受新农合“母婴共享补偿”的规定。
  经查实,李某系焦作市高新区李万乡卫生院一工作人员。
  焦作市城区新农合办公室称,李某因“不当言行”,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建议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做出处理。
  据悉,李某已被李万乡卫生院辞退。
  大河报日 A11版
  本人关于“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事件”的最后一次回复   今天看到了三个新闻:   一:《中国2012年将向阿富汗提供1.5亿人民币无偿援助》   这个富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唯一个性的就是:对外穷大方,对自己的国民却很苛刻,天天援助朝鲜,非洲,自己的P民孩子上不起学,看不起病。   二:《河南农民称不交税心里很惭愧 被省委书记赞境界高》6月7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召开全省扶贫工作调研座谈会。会上,卢展工表示,在去贫困山区调研时,村民对他感叹称“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补贴,俺心里很惭愧。”卢展工赞叹说,“这就是我们的农民群众,境界高啊”。   =====================================================================   看完这个报道,哥笑喷了,实在是太搞了吧,我今天一天就指着这个新闻乐了。强烈要求将此觉悟高的“惭愧哥”送至奴隶社会吧,估计能满足他不用内心惭愧的任何要求。   在中国,什么都缺,比如诚信,礼仪,道德,正义,但最不缺的是像这样奴性十足的“顺民”。   =====================================================================   (声明:原本是针对此事码了一大堆字 ,写完一看,觉得自己挺SB的,因为在这样一个“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的国度,更多的只是一种无奈和悲愤,所以:就删了大部分的内容。)   看到了焦作新农合办公室,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李万乡卫生院对于此事的姗姗来迟的答复了,尽管有点牵强,也算是个态度,当然这种扭捏的表态,也是在十余家省市以及中央媒体的高度关注下出炉的。   “言行不当”,“临时工”,这样的处理结果,早在大家的预料之中,只是:在这样一个体制下,不管是涉案当事人,还是孩子家属,都是受害者。   老农说:这个XX社会的土壤都是这样了,你刨它干嘛?呵呵,咱是一农民,刨刨它,权当是锻炼身体了。   情圣和李文水电说:你是XX人物,得顾及自己的形象,不能让别人因为你给弟弟抛头露面说此事让别人说三道四。我想说:我和弟弟是手足兄弟,看着他为此事焦头烂额,我连自己家人权益的争取都要去权衡的话,那么,我宁愿不要什么XX人物的虚名。   群里的好多朋友都说:你这头犟驴,和那帮孙子们有啥计较的?他们折腾不了多久了。   一向低调的别着陆亲自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学着得人之处且饶人,我想说:此事的发生,本人只对事不对人,剖析的是这个制度和现象的漏洞和诟病,如果:能够让焦作新农合的制度更加完善一点点,让更多的孩子和家庭充分享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能让政府的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为民服务,哪怕是临时工,别再鱼肉原本就挺悲催的百姓,让百姓能够从事件中获取更多的中国特色农村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那么,足以。   在这里:我代表孩子的家属声明:一直到孩子快出院,家属都不知道有“二胎的孩子不能随母亲享受医疗报销”的规定。至于新农合办公室所说“没有办准生证,是计划外的”,农村的朋友应该都比较清楚,在农村,如果不是正式工的话,要两个孩子属于比较正常的标准,最关键的是:在中国农村,准生证这个原本是计划生育国策的一个制度,被基层当做是一种敛财的手段,和宅基地的批复一样,都是有同等价值的指标的,比如:一个XX钱。不多说,懂的人自会懂。所以:当时为了省下这个办证钱,就没有去办,但是孩子出生后,户口的办理家属是很重视的,于是:一个六个月大的孩子,有出生证,有属于自己的户口本,母亲和父亲几年来一直规规矩矩的参保,就仅仅是因为国家的政策没有让他在规定的时间来到这个世上,没有办一个应该和医疗保险没有实质性联系的计生部门发的证,于是:就成了一个国家的包袱,属于计划外的人了,这个在世界上公民医疗排名在最后面几位的特色国度,就给了这个六个月大的孩子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可怜的娃啊,争点气吧,别再得病了,长大后好好的强身健体,看看这个神奇的国度是怎么对待你这个公民的,它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去对它。   写到这里,突然想骂人,想起朋友的规劝,还是忍了忍,我只想说:哪天如果万恶的米国大兵来拯救中国人民的时候,我估计会和没什么不可以一道,在俺村的村口为那些大兵们指路的。   =======================================================   以下是其他网友的个人观点,仅供娱乐:   《农村合作医疗和第几胎没有关系,合作医疗是国家给与产妇公民身份的一个就医优惠政策,和你第几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你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二胎条件生孩子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如果你没有交罚款的话,孩子是没有户口的。》   《个人认为,就是没有准生证,也不是新农合的管辖范围。你管你的,该享受新农合医疗的享受,计生部门管计生部门的,该按照相关计生政策处理,本来就是两码事,什么时候两个部门合并了?按照你们的理念,这些计划外出生的就不该享受到国民的正常待遇?那让这些孩子找谁去?------不说了。 》
  关于对“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事件的几点看法  近日里不断看到“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事件”在论坛、天涯、大河网等网络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有几家媒体记者也进行了跟踪采访报道,初期本人并没有十分在意,觉得类似事情在中国似乎司空见惯了,说实在的有点麻木了。  6月6日,看到城区合管办在论坛发布了“关于网友反映新农合报销问题的情况说明”,今天,看到了此事件的发帖人“俺是退伍兵”发表的“本人关于‘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事件’的最后一次回复”,似乎该事件已经结束。  但是,本人从昨天到今天看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后,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这里提出来与城区合管办以及相关单位和关注此事的网友进行一下交流。  1、焦作市城区合管办在对该事件的主要当事人李某问题的定性上概念含糊,避重就轻。  在城区合管办的情况说明中提到:“据查实,城区合管办工作人员李某在接待患者家属咨询儿童随母亲报销政策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当言行。”当事人反映的是“焦作新农合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问题,城区合管办在“情况说明”中提到:“城区合管办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迅速对城区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谈话、全面了解情况,又及时对焦作市人民医院、马村区人民医院、待王镇卫生院等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相关调查。”那么经过了如此严密的调查了解,得出的竟然是如此概念含糊的“存在不当言行”,“不当言行”这个含糊其辞、犹如外交辞令式的词语竟然可以做为对一个工作人员被反映“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问题的定性结论?竟然可以做为对该工作人员做出处理的依据?  2、焦作市新区社会事业局文件焦高社【2012】20号文件《关于对李某某同志的处理决定》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依据不充分。  该文件在对李某问题定性中,采用了“言行不当,损害了焦作市城区合管办形象,造成极坏的社会负面影响”———并在李某的身份说明中提到:“为李万乡卫生院一名临时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李某真是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即使没有与李万乡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也是该卫生院的聘用人员,对该人员的解聘处理应该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的条款,而不应该完全依照市城区合管办的处理意见,尤其在问题的定性上不能用所谓的“言行不当”“造成极坏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些站不住脚没有法律依据的东西,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行政的理念,一切按法律程序走,不要什么都是红头文件、上级或者领导研究说了算。具体应该怎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哪一条哪一款,请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自己去查,这里只起到提醒作用,本来这些就应该是你们的职责所在,不要到头来处理着处理着,反而自己做了违背法律的事情。如果一直处于这种思维模式,在处理重大问题上不依法行政,即使这次当事人没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迟早也会有的。  【友情提示:】在以后的正式行文中,不要说什么“临时工作人员”等等,“临时工”或者“临时工作人员”有职业歧视并有推脱责任之嫌。  3、焦作市城区合管办在对反映人“冯二欢之子不符合新农合母婴共享补偿政策”的决定上行事草率。  情况说明中提到:“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豫卫农卫〔2011〕21号)和《焦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焦卫基妇〔2011〕39号)文件中的规定“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按此政策规定,因冯二欢之子为计划外生育(无准生证),不符合上述文件的补偿规定,故不能享受母婴共享补偿。这里暂且不说这个规定的合理与否,留在第4个问题讨论。就说规定中“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的“计划生育证明”一词的概念不应单指的是“准生证”,也同样包括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证明。如果该二胎没有办理准生证,但是经过计划生育部门的处罚,并出具了同意入户或者同意享受新农合的证明,那么就可以认为该婴儿可以享受新农合的相关待遇。为什么城区合管办就草率做出了“冯二欢之子不符合新农合母婴共享补偿政策”的决定呢?你们的职责是告知其提供规定中的相关证明,如果提供了给予正常办理就可以了,而不是代替计划生育部门行使职能。  4、《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豫卫农卫〔2011〕21号)和《焦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年版)》(焦卫基妇〔2011〕39号)文件中关于上述情况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将计划外生育婴儿排除在外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宪法》中第三十三条 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个人认为,该事件中的婴儿以及所有计划外生育的儿童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也都应该享受宪法所赋予的人权,包括受教育权和医疗权,不能把这类人群排除在新农合之外,有违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  另外关于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种种管理漏洞的问题,通过这次事件,也就不言自明了,这里就不再多说了,好自为之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此次事件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现行体制的原因,它从某些方面真实反映了我们目前生存的现状。体制的不健全,让我们人人都成了弱势群体。在这个混乱无序的环境中,每一个人都成为了受害者,包括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这里只有输家,没有赢家。  这才是最值得悲哀的地方。
  哎!在中国生病可真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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