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未来三年规划第二个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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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绩与经验
1.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2.质量与内涵全面提升,“教育强市”目标得以实现
3.体制与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教育格局渐趋合理
4.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资源不断丰富
5.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交流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问题与挑战
1.优质均衡、多元开放的教育体系尚需完善
2.教育不能适应广州经济社会急剧转型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
3.教育保障机制及水平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不相匹配
4.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程度不足
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思路
三、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广、质量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高中教育: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4.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及社会共建职业教育的新格局
5.高等教育:提升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服务水平
6.继续教育: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
7.师资队伍:建成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8.教育信息化:全面提升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9.教育投入:持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以促进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以深化课程改革为重点,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四)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
(五)以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六)以推进“广州数字化学习港”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
(七)以加大扶持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引导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八)以提高德育实效为重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九)以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为重点,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十)以深化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二)先行先试,推动教育制度创新
(三)加大投入,确保教育经费高水平供给
(四)科研引领,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龙头地位
六、重大工程与试验
(一)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
(二)农村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工程
(三)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五)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工程
(六)民办教育资助工程
(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八)广州“数字教育城”建设工程
(九)完善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试验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试验
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的精神,落实《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推进广州教育现代化建设,将广州教育打造成为南方教育高地的龙头和核心,更好地服务于广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回顾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教育系统以创建广东教育强市、提升教育现代化为主线,积极落实八项主要工作任务,各级各类教育得到健康协调发展,建构了适应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教育需求的教育体系,为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主要成绩与经验。
1.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至2010年底,广州市属各级各类学校3130所,在校学生总数达215.04万人,比2005年底的学校数和在校生数都有下降,与全省教育适龄人口下降呈现出一致性。
学前教育得到较大的增长,幼儿园1532所,在园幼儿34.27万人,比2005年底的27.15万人增加了26.24%,三岁及以上儿童入园率为114.91%,全面达成了规划目标。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小学学校数、在校生数减少,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保持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17%;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8.47%,特殊儿童的入学率、保留率接近当地健全儿童水平。至2010年底,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达858所,覆盖率达79.3%.
高中阶段教育得到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得以保持优势发展态势,毕业生升学率保持9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得到优化、整合,2010年,广州生源中升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数占升读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数的47.55%;中职和技工学校数较以前减少,但两类学校合计在校生数比2005年底的在校生人数增加了24.63%。
普通高校的规模得到扩展,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02万人,在校研究生3128人;成人高等院校2所,成人本专科在校生9264人;普通高等教育(函授、业余、脱产)在校生5.07万人, 民办其他高校机构(专修学院)19所,在校生9130人。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为7818人(2009年数据)。
继续教育受惠面扩大,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至2010年,广州市各类培训学校(机构)共411所,结业生共57.79万人;注册生共60.88万人。农村成人教育进一步加强,100%的镇建有镇一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质量与内涵全面提升,“教育强市”目标得以实现。
基础教育坚持开展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大大地促进了优质教育的发展。至2010年底,我市有省一级中小学194所、市一级中小学255所;省一级幼儿园64所,市一级幼儿园108所。普通中小学紧紧扣住课程改革的核心,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注重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全面推广了中小学“大课间”活动,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建立了完善的艺术教育设施,基本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强化了科技教育特色活动,学生参加全国科技创新大赛连续25届名列全省第一。我市高考成绩连年名列全省前茅。
中等职业学校以布局调整优化为主线,适应广州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专业得到加强。全市(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共64所,其中,有4所全国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示范校建设项目学校,22所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全市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8所,其学位数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总学位数的74.78%.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含升学)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广州市共有28所市属技工学校,其中有1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7所国家高级技工学校。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市属高校朝“做强、做优”方向迈出坚实步伐。至2010年,广州市属高校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博士点3个,硕士点71个;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扶持学科14个; 国家级精品课程2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等顺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全国首批优秀高职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07年12月我市通过广东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实现了100%的区(县级市)成为省教育强区(县级市)的目标。2009年5月,100%的镇成为省教育强镇。至2010年底,越秀、天河区顺利通过了“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
3.体制与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教育格局渐趋合理。
广州保持和创新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优势。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加了民办教育处,市级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加大了投放和管理力度。民办教育实现了数量和规模的较大增长,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广州市有各类民办学校1658所,在校学生68.47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298所,在园幼儿27.19万人,分别占全市幼儿园数和在园幼儿数的84.73%和79.34%,比2005年有较大的进步;民办小学159所,在校学生26.28万人,分别占全市小学校数和学生总数的15.84%和31.86%(大大超越2005年的23.95%的水平);民办普通中学161所,在校学生10.21万人(民办高中17所,在校学生1.02万人,民办初中144所,在校学生9.19万人),分别占全市中学校数、学生总数的33.89%和17.84%,其中民办初中占全市初中学生总数的23.32%,民办高中占全市高中学生总数的5.7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22所,在校学生1.14万人,分别占全市同类学校数、学生数的34.38%和8.31%.民办技工学校18所,在校学生3.65万人,分别占全市同类学校数、学生数的62.29%和31.45%. 民办教育的规模、数量及其管理、研究等已成为全省乃至华南地区的样板,也带来了教育投入结构的多样化和多元化。
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我市对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各级教育发展的支持机构的职能得以较为充分的发挥。在学校内部方面,以人员聘用制、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现代学校制度的框架得以搭建。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我市密切学校与家庭、社区、企业的关系,创新人才学生成长的机制。夯实道德体验阵地,拓展道德实践平台,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至2010年,全市在册青年志愿者达80万人,近50万名学生直接参与了广州亚运会和亚洲残运会志愿者服务。
4.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资源不断丰富。
“十一五”期间,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投入水平提高幅度显著。市本级年度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不低于15%,各区(县级市)每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多数达到25%以上,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2006年至2010年全市教育总投入分别达到144.57亿元、163.32亿元、205.05亿元、200.04亿元、238.21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分别为30.97亿元、29.39亿元、25.91亿元、34.60亿元、33.73亿元。
“十一五”期间,教育信息化以“教育e时代”工程为抓手,构建了协调的教育信息化运行机制。2007年至2010年,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共投入约25亿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逐步完善。至2010年,广州市教育科研网光纤总长度超过了2.00万公里,基本覆盖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城乡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部分市属高校,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城市教育信息化网络骨干平台。在教育信息化的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教育信息资源的建设形成规模,至2010年,基础教育阶段的市级教育信息资源总量达65TB。至2010年上半年,市属高校共建立了142门精品课程,其中,国家级21门,省级32门,市级89门。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应用引领、技术支撑、社会参与、城乡同步”、“全市一盘棋”的大教育信息化格局。教育信息化的特色与品牌逐步彰显,打造了“同步教学资源包”、“3D仿真虚拟机器人系统”、“天河部落”等一批特色应用项目。
我市在选拔机制、培养机制、培训机制和管理机制上进行教师人力资源建设的改革创新。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收入同步增长,落实“两相当”;依法落实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调动了干部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奠定了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基础。基础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占专任教师比例,都比2005年大大增加;市属普通高等教育专任教师中,副高职称及以上的占43.13%,比2005年增加了3.95%.
以科研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科研经费5.8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59倍;国家级科研课题立项19项,省部级科研课题118项,厅市级科研课题733项;获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研成果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9项,其中一等奖14项。
5.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交流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市属高校的科研水平大幅提高。我市开展了创新学术团队评选,“羊城学者计划”是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以项目带动人才发展的科研行动计划。市属高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863项目”5项,“973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课题207项,博士学科点科研基金16项,国家社科基金30项,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项。&
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课程调整后,基本涵盖了广州的支柱产业与主要产业门类。
继续教育发挥功效。“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共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82.90万人次,培训后就业30.20万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正式启动我市终身教育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广州数字化学习港”的试点工作,成为了教育部授牌的“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广州中心”。
对外合作交流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穗港教育合作交流不断扩大和深化。我市中小学积极参与“粤港姊妹学校缔结计划”,先后组织了五批共71所中小学与香港的中小学结对为姊妹学校。2010年11月,教育部与广州市成功举办了“亚洲大学校长论坛”,标志着广州市教育交流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五年内,我市共组团82批700多人次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接待境外学习考察团90批近5000人次。
积极推进“广佛肇”三地合作交流。《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教育培训合作协议》和《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教育合作协议》得以签订。至2010年底,广佛教育城域网互联共享工程、“广佛肇”职业教育相互招生和技能竞赛、“广佛肇”教育人才合作与交流等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十一五”期间,广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政府的重视和财政投入增长到位,才能保证教育的优先发展;只有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分类推进、全面协调,才能贯彻教育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发展、提高质量,才能使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确立创建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和工作主线,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才能保持教育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问题与挑战。
1.优质均衡、多元开放的教育体系尚需完善。学前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现象,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民办幼儿园没有得到政府太多扶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办学特色不够突出;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仍待改善和提高;高等教育发展尚待进一步加强。
2.教育不能适应广州经济社会急剧转型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十二五”是广州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是率先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和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的关键时期,教育目前的发展格局、制度活力、人才培养、教育服务等方面与其发展明显不相协调,应试倾向性严重的教育体系造成人才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广州户籍教育人口规模缓慢下降,但随着广州外来人口的不断增长,总体受教育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且年龄段分布不均衡,造成部分区域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矛盾突出。尤其是在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两个为主”方面压力巨大,需要对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和格局优化调整。与此同时,随着人口红利的即将消失,广州人口向深度老龄型社会演进,老年教育需求的满足问题越来越突出。
3.教育保障机制及水平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不相匹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学前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干部教师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还需进一步落实。广州教育的国际合作和交流与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存在很大差距。
4.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程度不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尚待深化,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尚待完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尚待落实,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不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
新的形势下,广州教育依然面临着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经济发展转型对教育的知识创新和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挑战,面临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对各级各类的公平、优质化教育供给的挑战。展望未来五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广州经济社会事业整体发展的必然挑战,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是幸福广州主题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应然挑战,保持和争创广州教育的新优势是南方教育高地建设的现实挑战。
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配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结合国家、省有关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需要,全面落实《广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的核心理念,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发展思路。
围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的核心理念,坚持优先发展、公平发展、优质发展和创新发展,率先实现广州教育现代化。
――优先发展。把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之举,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公平发展。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取向,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城乡、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努力提供适合学生不同需求的个性化教育,保障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全面和健康发展。
――优质发展。把优质教育作为广州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坚定追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注重规模、结构、质量、特色、效益、品牌的协调发展,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作为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造就社会责任感强、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能力强的各类人才。
――创新发展。将改革创新作为广州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基本方式,不断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和教学领域改革,在人才培养机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领域积极推行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
三、发展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建立结构完善、发展均衡、质量领先、开放创新的教育体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幸福奠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把广州建设成为南方教育高地的龙头与核心。
(二)具体目标。
到2015年,广州教育实现下列目标。
1.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广、质量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多元而规范的学前教育体系。
――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加速优化。农村每个镇建成1所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80%以上的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各区(县级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保教质量整体提高,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规范化幼儿园标准,15%以上的幼儿园成为省、市示范性幼儿园。
2.义务教育: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均为100%,初中生年辍学率1%以下(含转入转出差)。
――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全部适龄残疾儿童同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3.高中教育: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普通高中教育内涵优质发展,基本形成“办学体制灵活多样,特色高中合理布局”的高中新格局。
4.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企业及社会共建职业教育的新机制。
――建成与广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适应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基本形成校企联盟办学模式,完善职业教育与产业交流协作平台,建立起完善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机制。
――建成5-10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5.高等教育:提升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服务水平。
――到2015年,本专科在校生达到10万人,在校研究生达到1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8.5%.
――新增一批国家、省部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成2所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地方高校前列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和2-3所全国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把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建成领先全国的开放性大学;成功引进1-2所国际知名大学来穗合作办学。
――高等教育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定位准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中高级人才培养体系。
6.继续教育: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
――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
――建成“广州数字化学习港”,基本形成远程、开放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7.师资队伍:建成专业化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教师数量充分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到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生师比接近或达到京津沪平均水平;小学教师数量逐步适应小班化教学需要。
――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颇具影响力的知名教育专家与学者。至2015年,市属高校建设国家、省、市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20个;新增(培养或引进)珠江学者5名、高水平学术带头人100名;基础教育系统培养或引进教育专家10名,新增省市名校长(园长)100名、名教师200名;力争新增特级教师50名、中学正高级教师50名,新增小学高级(副高)教师100名。
――建成一支结构优化、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师资队伍。
8.教育信息化:全面提升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装备全到位”;教育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实现“资源全覆盖,服务全覆盖”;城乡师生信息素养的建设基本实现“教育体系化,人员全覆盖”;教育信息技术深化应用基本实现“领域全渗透,应用全方位”;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基本实现“体制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9.教育投入:持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
――逐步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到2012年,市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到2015年,市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3%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建立以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村办幼儿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继续开展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
2.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比例。推进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名园办分园、合作办园、委托管理、连锁办园、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支持城镇公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竞争性资助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教师培训、减免税费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地位和同等待遇。
4.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标准,制订和落实《广州市幼儿园教师机构编制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持证上岗。
5.提高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科研指导体系,加强幼儿园的内涵建设。推行科学保教方法,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二)以促进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编制全市教育资源布点规划,将其纳入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作为全市教育实施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的依据。依据该规划,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机制和督导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实现区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编制标准、教职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区域辐射面,鼓励和支持合并、一校多区或集团办学、学区管理等多样化办学模式的探索。继续加大力度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通过互派人员、开放听课、跨校学术交流、跨校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资源学校和薄弱资源学校管理思想、人力资源和教学资源的共享,有效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2.保障各类儿童同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通过扩大公办学校学位,探索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方式,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制定特殊教育经费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员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区、县级市建立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入学率达到98%,特殊教育学校能够满足本地重度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需要。探索各区建设工读学校,并在从化市、增城市、白云区、番禺区等先行试点。
3.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深化课程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加强地方课程建设,推进校本课程开发,建设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体系。积极引导中小学进行素质教育实验,进一步完善本市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样化支援制度;优化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探索适应学生身心发展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小班化教学探索。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控、评估和调研机制。
(三)以深化课程改革为重点,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深化普通高中的课程与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加强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为重点,推进高中学校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继续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制订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学校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多样化。坚持特色发展,支持高中学校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形成一批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基本形成具有广州风格的高中多样化办学的特色谱系。在普通高中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学校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育模式,扶持民办高中发展。到2015年,基本形成“办学体制灵活多样,特色高中布局合理”的新格局。
(四)以推进校企联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办学水平。
1.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加强中高职的纵向衔接和普职渗透,推进完全学分制、引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横向贯通,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型、应用型和发展型技能人才。
2.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办学能力建设。深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完善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模式。集中力量,优先发展现已拥有优质资源的重点职业学校,优先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应的紧缺性人才专业,优先发展资源利用效率高的公共实训中心。积极推进“一园两区”的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紧密依托行业和企业,集中建设一批与企业技术水平同步的、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实训基地,形成政府牵头、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体制机制。
3.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全面发展。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和网络,组织校长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系统培训和高级研修,组织基础课教师进行专业复合方面的培训。对专任教师进行“双师型”素质培训,建立“双师型”教师团队;依托行业、企业,建立一支适应学校专业设置动态变化的兼职教师队伍。根据职业教育的自身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资格标准和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专业教师职务系列和技术职务评审制度。
(五)以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1.调整高等教育规模和结构。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调整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专业结构,支持有条件的教育机构整合发展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促进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提升高等教育的适切性,满足市民和市场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基本建成水平高、类型全、结构优、有特色的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发展要求的市属高等教育体系。
2.打造高水平地方性大学。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加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力度,促进高水平地方性大学建设。大力扶持国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和资助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以及专业学位点的申报,打造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品牌;积极推动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大学来穗合作办学。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在穗部属和省属高校的合作,积极探索与国内、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学生的新途径,探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重点,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动市属同类型或同层次高校之间实施名师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生交换培养等人才培养合作方式。建立和完善市属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造就大批支撑广州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技能型等多类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质量保持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4.推进产学研政合作。大力推动学研基地、国家级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省市级校企合作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中心的建设。深入推进产学研政合作,推动科学普及、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文化传播,增强知识服务能力。高等院校按照项目带动、校区(县、市)合作切入的思路,大力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发挥广州高等教育在服务珠江三角洲乃至南中国的重要作用。
5.打造国际高等教育交流中心。致力于建立开放型高等教育体系,打造国家高等教育对外开放“试验区”,发挥高等院校在广州建设开放型、国际化、学习型城市中的引领作用。加强与境内外广泛、多元的交流与合作。创新引智工作机制,扩大招收国(境)外留学生和派出留学生的规模,扩大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机会,基本建成国际高等教育交流中心。
(六)以推进“广州数字化学习港”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进程。
1.加强政府统筹和指导。制定《广州市继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国家有关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在广州市的实施办法。加大政府对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科学划分重点投入领域。完善政府、单位、个人合理分担继续教育经费的机制。
2.完善“广州数字化学习港”。充分发挥广州信息技术教育手段的先进优势,完善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探索运用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3.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广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改革试点工作。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完善开放大学模式,探索形成中心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为学习型社会建设创造更好的环境。
4.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弹性学习制度,形成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学习制度和职工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并创新数字化管理制度。
(七)以加大扶持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引导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1.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对民办教育的功能、类型、层次、结构及比例等进行合理定位,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完善民办教育综合执法和评估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依法明确民办学校的准入、变更、重组和退出机制,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等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2.扶持民办教育发展。通过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和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和接受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催生一批价平质优的民办学校;将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培训、职称评审、评先、表彰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安排,与公办教师一视同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资助制度,逐步将支持经费纳入市和区(县)教育财政预算。
3.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学历机构的兴办与建设,扶持有实力、质量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教育培训机构,推进品牌建设与发展。
(八)以提高德育实效性为重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整体构建分层递进、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德育系统实施方案》,形成涵盖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德育内容序列、实施体系和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新的“德育系统实施方案”的指引,将德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和工作计划,科学地规划和实施德育工作。
2.提升德育实效性。突出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学科德育示范课程和精品德育课程,推出一批优秀的德育区本、校本教材,打造一批学科德育的精品课群和精品视频。增强主题性教育活动的针对性,精心设计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列入教学计划。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实现所有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充分发挥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作用,丰富学生的学习资源。丰富志愿者文化,建立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机制,建设一批覆盖全市的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
3.加强体卫艺教育、国防教育和科技教育。建立大中小学相衔接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体系,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目标。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丰富课外文体活动,努力提高学生体育竞技和艺术创作水平,打造一批高水平的体育、艺术团队。继续推进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机制,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制度得到落实。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学生科技教育体系,开展以探究为核心的科学课程改革,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教育基地,定期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评价,促进科技教育课程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以项目实验为依托,构建广州市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平台。加强科技教育实验室建设,基本满足学校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开设科技教育课程的需要。促进科技教育的教学仪器、多媒体、实验材料和工具等多种科技教育资源的研发与配备。积极发展特色教育,建成一批广东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注重青少年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工作扎实、创新性强的青少年科技教师创新团队。
4. 促进德育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市、区(县级市)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立德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制度,加强德育教师专业培训,培养一批德育名师。建立健全德育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广州市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范管理意见》;落实高等院校辅导员双重身份、双重待遇和双线晋升政策。
(九)以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为重点,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1.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和完善广州市教师师德规范及其考核评价机制。设立“广州市红棉教师”荣誉称号,加大对师德高尚教师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健全师德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深化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考评激励机制。健全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行校长职级制,建立并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2.重新构建教师培养体系。推动教师教育改革,优化和重组师范院校,构建适合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培养新体系。办好幼儿师范学校,通过与省部、市属高等院校合作,采取“3+2”培养模式,培养出专科学历以上的学前教育教师;加强广州大学师范学院建设,在师范学院内设置中等师范专业,通过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的方式(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提前批招生或提前批录取前独立招生),采取“3+3”培养模式,培养一批具备本科学历以上、具有中等师范专业素质的小学和初中教师;加强广州大学师范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学科建设,通过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纳入高考招生的本科第一批录取),采取本硕连读方式,培养出一批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中学科教师及学校管理人才。
3.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整合资源,组建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发展。加强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建设一批示范性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制定教师培训基地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对教师培训机构、基地的管理。定期对师范院校从事教师教育的专任教师、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者进行专项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课程指南》,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建设。建立教师培训质量评价标准,加强教师培训的精细化管理与服务。
4.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建立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建设一批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深入推进新一轮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专家、名校长和名教师。
5.建设适应教育国际化需求的高等院校师资队伍。扩大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的自主权,启动“羊城学者”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延揽海外学术精英,资助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进行访学和研修。完善吸引海外学者来穗从事教学和合作研究的政策体系,积极引进高水平的外籍教师。创新高等院校教师培训的国际区域合作机制,建设适应教育国际化要求的教师队伍。
6.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管理,完善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十)以深化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1.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实现市、区(县级市)、校三级网络高速、安全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网络无盲点、服务无盲区、对象无缺漏”。进一步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按标准配齐农村中小学所需教育技术装备。网络远程教学系统基本覆盖全市中小学,多媒体教学系统覆盖到各类学校的每个教学班。高质量地建设广州“教育云”平台――“数字教育城”,不断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科学、有序、高效的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交换服务体系。整合教育电子政务应用与资源,加快教育管理综合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与教育决策支持体系。构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引进国际优质教育信息资源,继续推进“广佛教学资源共同体”的建设,并扩大到广佛肇等地区。
2.推进师生信息素养与能力的建设。完善市、区(县级市)、校三级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的岗位能力。培养和引进信息技术专门人才,全面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支持农村地区信息技术教育教师和网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优化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深化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应用。
3.创新教育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探索政府引导、行业主导、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区域教育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探索和建立教育信息化有效应用的激励机制、项目绩效评估制度、投入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教育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
4.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的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大力推进广州“数字教育城”的广泛应用。改革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管理模式,全面实现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继续提高数字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力度,推动教育国际化进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1.加强与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教育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强化党政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考核,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腐败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
2.强化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优先和重点发展教育。切实解决教育用地、教育投入、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维护教育公平,关注困难群体,提供惠及全民、高质量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支持教育发展的职责,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3.坚持依法治教。加快学校安全立法,推动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家庭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督导评估等地方法规的制定,不断完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深化校务公开,建立教育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教育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学校、举办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4.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定期开展考核,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完善教育督导公示公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与媒体监督。
(二)先行先试,推动教育制度创新。
1.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选择部分非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进行公办民助、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探索,增强学校办学活力。高中阶段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学校办学,促进校企合作。促进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推动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
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各级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理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逐步加大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重大教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完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加快培育教育研究、教育考试、教育评估、教育技术、教育装备和学校卫生等中介机构。
3.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小学学校地段划分;进一步完善初中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入学制度,逐步取消初中生招收推荐生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继续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探索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初中学校的做法;继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等多种办法;继续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公示、备案制度。积极推进符合国家中心城市高等学校特色和需求的招生制度改革;高职院校加强与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衔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积极探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招生制度。以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改革学校考核办法。
4.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机制。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与制度,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逐步提高公办中小学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的比例。加大对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力度,加大对以招收来穗从业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补贴力度。探索与制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州继续升学与就业的办法。
(三)加大投入,确保教育经费高水平供给。
1.确保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合理划定全市及各区(县级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到2015年,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3%以上;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投入基本水平;健全市、区(县级市)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监督与考核机制,把“三个增长”纳入党政领导考核内容,纳入全市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2.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增加教育投入总量。鼓励发展校办产业和提供社会服务,对于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提供社会服务给予贷款和收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积极落实国家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捐资办学、出资办学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出资办学,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鼓励海内外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奖学奖教。核算培养成本,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的政府、社会与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成本分担比例,根据培养成本,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化情况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学杂费(保教费)正常调整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
3.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各类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和比例。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水平,到2015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不低于普通高中的水平。
4.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健全教育公共财政体制,通过完善市对区(县级市)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财政的教育统筹能力,加大对经济相对困难区、县级市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要加大对北部山区教育的扶贫开发力度。加强市级教育财政的宏观引领,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科研引领,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龙头地位。
1.整合和优化教科研培训资源。整合和优化广州市教育局局属支撑机构资源,重新规划教育支撑机构用地,组建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大力扶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的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组织和管理全市教师培训工作,把教育行政人员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科研人员培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统整起来。加强教育科研常规培训和专项培训,增强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教育科研人才队伍。指导和支持各区(县级市)教育发展中心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教科研培机构及其功能一体化体系。加强对教育科研的宏观协调和统筹,优化与配置全市教育科研的力量和资源。整体设计和优化组合市教育规划课题,通过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立项和研究,推动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省(部)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教育科学研究共同体。建立有序、高效的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整合教育科研资源,进一步创新教育科研发展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教育科研信息库和课题管理网络。
2.加强教育政策与规划研究。加强对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省、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指导、评估和推广工作。整合全市教育科研力量,加强对教育中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广州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教育事业发展和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
3.加强科研课题管理与推广。教育科研课题实施从重立项转向重过程、重队伍、重机制、重效果,以管理促成果。重新修订并实施《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课题管理的主体及其责任和权利。建立协调、高效的课题管理机制,加大对课题评审、课题开题、课题中期评估、课题验收(含成果鉴定)管理力度,指导各区(县级市)管理和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加强对立项课题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逾期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主持人的处罚力度。加强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学术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广州市教育系统科研学术规范(试行)》。修订《广州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加大对优秀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打造有分量的教育科研成果,加强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支持有较高价值和有较强创新性的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区域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资源,鼓励科研成果在农村地区进行推广和应用。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充分发挥广州地区高校林立、人才荟萃的优势,完善广州市教科研专家库建设,以高等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的学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引领全市教育科研活动的发展方向。鼓励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与基层学校建立教育科研协作体,建立科研合作团队,深入开展专题项目的研究活动;鼓励教育科研专家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指导、交流和合作活动,加强教科研专家对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深化教育科学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培育区域教育科研品牌和科研特色。加强市教育系统创新学术团队建设和管理,依托市属高校“羊城学者”科研项目、市属高校研究生创新项目等培养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鼓励并支持市级教育科研机构、教学研究机构、教育社团和各区(县级市)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相关领域的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活动,推动行政性教育科研活动和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共同繁荣。
5.加强教育科研的区域和境内外合作与交流。探索区域教育科研协作的新形式、新模式、新途径。鼓励区域间共同推进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建立教育科研互助协作机制,推进教育科研均衡优质发展。尽快出台《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教育培训合作规划(2010-2020)》,在《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教育培训合作协议》和《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教育合作协议》框架下积极合作,建立综合平台,通过学术论坛、科研协作、共享资源等途径加强广佛肇三地教育科研部门和教育科研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同类城市,尤其是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发达城市教育科研部门、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市教育科研的影响力。
六、重大工程与试验
(一)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
加强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本教育公共服务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1.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编制完成全市义务教育资源布点规划,纳入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全市教育设施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的规划控制依据。按照“一校一案”,在2010年底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79.3%基础上,制定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计划表,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确保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2.校园安全保障项目。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项目,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其他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制定校园安全基本标准,加大校园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投入,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3.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新建广州市聋人学校新校区、广州市盲人学校新校区,续建广州康复实验学校,扩建广州市新穗学校。确保2015年各区(县级市)建立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4.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项目。加强市级财政统筹,缩小区域间教育财政经费差距。加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转移支付力度,向经济困难地区、相对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缩小区域间生均经费差距。实施优质学校对口支援,完善“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侧重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软件建设,实施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项目,提高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农村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工程。
强化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设与管理,构建覆盖广、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1.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的规划与投入。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在分配时向农村和山区倾斜。
2.优化与管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已承租、改制的镇中心幼儿园由镇政府逐步收回举办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逐步剥离,实行独立建制;支持大村办好集体性质的独立幼儿园、小村联合办好集体性质的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举办独立的幼儿园。继续探索以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的“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到2013年,每个镇要建成1所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80%以上的镇要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
3.加强农村幼儿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建立政府、幼儿园、个人合理分担的幼儿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幼儿园教师和园长培训体系。建立一支农村幼儿教育管理队伍,对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办园目标、办园水平等进行有效引导。保障农村幼儿教师的基本权益和待遇,建立奖励制度,对坚持在农村第一线的幼儿园教师进行奖励。
4.建立城乡幼儿园的交流与支援制度。实现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扩张与共享,全面推进农村幼儿园的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教师对岗交流派驻到农村幼儿园支教的办法,鼓励和组织专家、名师、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幼儿园短期支教,鼓励市区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进行经常性的业务交流。
(三)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结合广州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与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工业等行业相关的职业院校,支持开展相关行业培训活动。通过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建设、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建设,逐步完善广州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格局。
1.重点推进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建设项目。在我市现有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选取办学质量优良、专业设置贴近经济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密切联系的10所学校作为打造对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配足资源,重点投入,扩大办学规模效益,建成6-8所国家级示范性学校和10-12所省级示范性学校。建成后的现代化示范性学校,应基本覆盖广州市最主要的支柱产业和大类行业;硬件建设和教育培训质量,应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每所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数必须超过3000人。
2.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国家、省及市重点专业30个,并将其中的8个专业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专业。重点专业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达到:具备突出的产业与行业背景,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经过3-5年的探索实践,建成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形成以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带动相邻或相近的一大批专业建设,起到以点带面的积极效应。对所扶持的重点专业,应能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眼前急需、发展必需和潜在需求,尤其重视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应的先进性内容。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对重点专业给予经费投入和专业师资队伍配备方面的政策倾斜,支持学校打造重点精品课程,支持在职业学校内建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3.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布局与功能形态,充分发挥资源投入的综合效用和专业优势,建设15个与支柱产业和主要通用性大类专业相配套的市一级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将其中的10个建成省级以上实训中心。实训基地建设将与重点专业建设配套进行,既要结合现代化示范性学校的规划和建设,也要重点扶持专业特色鲜明、教学培训质量好的学校,重点培育高质量实训基地,提升其技术含量、装备设施的质量和规模。实训基地的规划运作和投资的原则,均参照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周期为2-3年。
(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为创新型人才培育提供优越的发展环境,全面实现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
1.加快市属高校学科建设步伐。高标准提供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加快广州大学和广州医学院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建设步伐,提高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特色专业建设水平。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培育一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
2.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资源服务共享。建立适合广州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市属高校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3.大力推动知识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研究生学位点建设,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的知识创新与辐射能力。到2015年,新增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0个左右部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左右部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博士、硕士学位点(含专业学位点)有新的增长和突破,市属高校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基金项目、省部级课题、高水平论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等的数量有明显增长,纵向和横向课题经费有明显提高。搭建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合作平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加速优秀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以高校和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基地,增强市属高校在区域产业转型和升级中的服务能力。
(五)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学习方法和学习手段,建立与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沟通机制,实现无处不在的教育。引导每个市民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将广州基本建设成为现代学习型城市。
1.完善终身学习的公共服务平台。继续以“广州数字化学习港”为载体,完善面向各类教育受众的终身学习数字化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建设全国一流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使全社会的教育与学习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2.建立并完善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并完善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相互衔接,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相互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互贯通,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整体配套、协调发展的开放式继续教育体系。城区建成以社区学院为龙头的学习型社区;农村建立起完善的劳动力培训体系;企业建成高质量的在职培训体系,企业在岗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60%.
3.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制度。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弹性学习制度,形成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学习制度和职工教育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鼓励个人以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并创新数字化管理制度。
4.建立并完善与终身学习体系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有关终身学习的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的政府组织领导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学历与职业资格并重等制度。明确政府、用人单位及个人在继续教育上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行业、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格局。
(六)民办教育资助工程。
各级政府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财政资助力度,通过资助和奖励推进民办学校的规范发展,全面、快速地提升民办学校的整体水平。
1.建立民办学校奖励制度。政府对达到一定等级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奖励,根据等级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2.实施民办资助计划。政府对民办学校进行评估,选择部分具有一定教育水平的、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公益性质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入“民办资助”计划,使其成为优质学校,其资助方式为政府购买学位或教师工资资助。凡加入“民办资助”计划的学校,需有学费上限,并接受政府的定期评估。
3.建立和完善民办教师培训的激励与监督机制。把民办学校校长教师接受培训的情况纳入民办学校年检及教育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确保民办学校为其校长教师参加培训提供时间与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公民办教师培训一视同仁的政策;落实民办教师全面参与公办教师的科组交流、公开课、论文评审、课题申报等教研和科研活动。
(七)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人才培训计划,突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
1.实施中小学教师全面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全员培训以远程教育为主、骨干教师培训以面授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的三头并举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建立教师终身教育制度。加强和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9%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6%以上,初中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比例达7%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比例达20%以上。小学专任教师受聘小高职称及以上的比例达60.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受聘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比例达22%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受聘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比例达32%以上;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境外教育背景的比例分别达30%以上和20%以上;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的比例达90%以上,其中来自企业生产、管理第一线或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约占50%.
2.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机制。实行农村中小学新增教师定向录用制度。继续实施“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落实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开展新一轮农村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骨干教师、骨干校长、初级职称教师和新进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校本研修制度,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3.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培养计划。建立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基地,为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提供保障,大力资助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工作。
4.实施民办学校教师扶持计划。依法落实民办教师法律地位。建立并健全民办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将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科研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之间双向交流制度。选派公办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帮教扶教。严格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培训成本分担政策。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
5.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建立企业及行业优秀技能型人才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政策通道,制定学校聘用企业及行业优秀技能型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学校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及行业进行技能实践的有效机制,对教师实践基地给予财政经费资助。研究制定“双师型”教师的具体管理办法。规范“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职责任务、工资待遇及激励机制。
6.实施高等学校领军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实施“学术大师和学术团队培养工程”,加大人才队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实施“羊城人才计划”,建立政府资助项目,创新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海外人才的流动机制。大力培育高水平科研团队、教学团队和管理团队。推进院士后备人选培养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后备人选培养项目、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后备人选培养项目、羊城学者特聘岗位后备人选培养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后备人选培养项目,培养一批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大师和教学名师。
(八)广州“数字教育城”建设工程。
加强广州“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应用模式、技术支撑等方面实施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广州“数字教育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充分应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人为本,以数据为核心,以服务为中心,按照“标准、开放、交互、协作、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及“资源、平台、应用、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模式,建设开放式的、面向服务的广州“教育云”平台――“数字教育城”,实现服务效能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协同化、应用个性化,为教师学生、管理部门、决策部门、社会公众提供可靠、快速、便捷的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
2.教育信息公共基础设施优化项目。进一步优化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提高网络带宽及设备功能性能,充分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全面优化广州市教育科研网数据中心,大力推广云终端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提高信息化装备的绩效。
3.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建立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启动中小学智慧校园的建设,培养信息时代智慧型的学生。在“十二五”期间,形成约100所特色明显、技术先进、应用创新、效果显著的智慧校园示范校,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其它地区和学校提供经验借鉴。通过智慧校园的建设,推动教育创新,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的创新力。
4.以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化项目。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为主线,认真研究和探索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新体制、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及优质信息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应用,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
5.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项目。逐步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机构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基于广州“数字教育城”的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教育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全面实现城乡教育政务和学校管理的网络化、一体化,初步形成高效的教育管理、教育政务、教育决策支持服务体系。健全区域教育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员培训体系,实现基于网络环境的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
6.加强网络健康导向与安全管理。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引进和开发符合青少年特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德育、科技、文化、艺术等网络资源,加强对学生网络行为的引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网络活动,营造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组织编写中小学生信息素养与信息伦理手册,加强对学生信息道德与信息伦理的教育。加强网络行为与信息安全监管,规范广州市教育科研网的网络行为与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教育信息网络的安全。
(九)完善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试验。
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发挥教育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1.制定广州市各类各级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制定义务教育(含小学、初中和特殊学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2.完善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定年度预算内教育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支出的最低比例,修订《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的合理比例。
3.建立教育财政情况公开及监测制度。由市统计局将每年的教育财政投入、使用、绩效评价等情况及相关监测报告向全市公开,从舆论上监督政府教育财政经费投入的实现情况。
4.依法监督企业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通过法定的监督机制,督促企业行政依法依规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培训。
5.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监督机制。新增教育经费要安排教师队伍建设各专项所需资金。各级财政要将教师培训、教师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师表彰奖励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把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教师编制和教师培训经费落实等情况作为教育强县(市、区)和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检查的重要指标。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试验。
探索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式,创新不同程度的联合办学模式,增进国际理解和文化交流,把广州打造成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的名片。
1.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中外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试验。充分发挥广州知识城和南沙新区在推进广州国际化进程、教育改革与知识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在广州知识城举办中外合作高等教育机构的试验,与境内外知名大学合作办学,支持南沙新区建立粤港澳教育培训基地和教育国际合作试验区。
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市属高等院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项目。通过共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以及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方式进行合作。加强对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吸引国际教育组织落户广州。
2.加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积极探索引进国外高端人才和智力的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引进外国智力的方法,扩大引进外国智力的规模,提高引进水平。建立多种类型的政府资助项目,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穗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不断提高外籍教师占高等院校专任教师的比例。创新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海外人才的流动机制,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3.加强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创新联合培养学生、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机制。增加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开展对外交流的资助项目,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去境外学习和交流。增加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吸引境外学生来市属高等学校学习和交流。加快与境外院校实行学分互认的步伐,鼓励市属高校与国(境)外的学校开展学生交换项目。鼓励高职院校承担跨国企业或海外企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创新办学体制,通过设合作办学和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港澳台人士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建设,加大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国际推广力度。
4.加强与港澳台中小学的合作交流。继续贯彻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完善和创新合作交流机制,推进穗港两地中小学合作交流。进一步落实“粤港姊妹学校缔结计划”,继续丰富和深化姊妹学校合作交流的形式和内涵,不断促进学校间的相互了解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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