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城市规划 多规合一化二图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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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
(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五)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基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完善相关技术导则。支持高等学校开设城市设计相关专业,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
(七)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为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使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
(八)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通过维护加固老建筑、改造利用旧厂房、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四、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九)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特别是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质监站的作用。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地铁等按市场化原则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险。
(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加强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五、推进节能城市建设
(十二)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
(十三)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十四)大力推进棚改安居。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完善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十五)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各城市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十六)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积极采用单行道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十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为突破口,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强公共交通运力。
(十八)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推动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十九)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七、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二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二十一)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市自然生态。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建设森林城市。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广植当地树种,减少人工干预,让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
(二十二)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中水。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二十三)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八、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二十四)推进依法治理城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二十五)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十六)完善城市治理机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治理阳光运行,开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七)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二十八)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从青少年抓起,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将良好校风、优良家风和社会新风有机融合。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加强组织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定期组织新任市委书记、市长培训,不断提高城市主要领导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总目标,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中央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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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这个是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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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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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88-9566服务时间 9:00-20:30广州市率先在全国特大城市中实践“三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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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3日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划定城市生态红线,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加以落实。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镇化研讨班座谈会的讲话中要求:“在市县层面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三规合一’”。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姜伟新部长带队到广东省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广州市“三规合一”工作给予了极大的肯定,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做法,寄语在广州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探索和推广“三规合一”。  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万庆良指示:“三规合一”对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胡春华书记视察广州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要求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市、区两级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工作落实。  陈建华市长亲力亲为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各市直部门、区(市)政府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把推动“三规合一”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统筹协调,努力实现“三规合一”,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三规合一”工作方案》(穗府办函z号)的工作安排,我市有序推进“三规合一”工作。目前,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完成各区(市)成果审查基础上,已组织完成全市“三规合一”成果。  一、“三规合一”的工作进展  1.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日,我市制定印发了《广州市“三规合一”工作方案》,提出“规划引领、平台整合、市区联动、试点先行”,全面分析和统筹协调“三规”的主要内容、规划目标和重点、实施管理机制,完成了“一张图”、一个信息联动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套技术标准、一个管理规定,构建了具有广州特色的“三规合一”协调管理决策机制。  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确定花都区、白云区、天河区、萝岗区、南沙区等5个区为试点区,先行开展“三规合一”工作。根据各试点区的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摸清家底、用好用足政策、确保项目落地、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初见工作成效,对全市“三规合一”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3.“三上三下”,市区联动。全市“三规合一”工作采取市区联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完成,具体过程包括“三上三下”。其中“一上一下”,实事求是,发现矛盾;“二上二下”,应调尽调,减少失误;“三上三下”,注重实效,合理调入。最终确定可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划定“三规合一”的建设用地控制线,形成“三规合一”最终成果。  4.完成“五个一”成果。日,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五个一”成果。  二、“三规合一”取得显著成效  (一)传统方式之弊  (1)“三规”存在差异,规划难以实施  由于规划主体不同,技术标准、编制办法、规划期限不一,导致“三规”存在差异,造成我市200多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规模因只符合一种规划而不能直接使用。  (2)粗放使用土地,效率有待提高  与世界先进城市相比,广州市土地利用效率处于较低水平。2011年,广州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率低于上海和深圳,不到香港的1/8,新加坡的1/6。2011年,全市建设用地中约31%是低效建设用地。  (3)保护缺乏统筹,威胁生态安全  我市城市总规和土规各自划定的生态用地面积和边界存在较大的差异,发改建设项目选址触及生态用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用地保护范围缺乏统筹,影响了城市生态安全。  (4)审批依据矛盾,行政效率低下  项目落地涉及发改、规划、国土多个部门的协调,各部门审批依据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传统做法需要经过近百个行政审批环节,互为前置、来回调整、串联审批,需要通过反复协调,常常需耗时数百个工作日,导致投资建设成本高,行政效率低下。  (5)缺乏统一平台,信息难以共享  项目审批信息分别涉及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20多个部门,因各部门间信息平台不对接,审批依据不共享,导致审批对接困难,降低了行政效率,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6)部门规划各自为政,缺乏公众监督  部门规划相互打架,相互缺乏认可,不协调的各规划无法紧扣城市发展的脉搏,往往造成公共设施建设配套不足,造成投资的浪费,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公众也无法有效的监督规划的实施和修改。  (二)“三规合一”之利  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存在“三规矛盾突出、用地低效粗放、项目落地困难、生态用地蚕食、审批效率低下、多规各自为政”等六大弊端。为克服以上弊端,广州市创特大城市之先河,率先实践“三规合一”,并取得如下工作成效:  (一)协调矛盾,谋划一张蓝图。历时1年半,召开150多场协调会、现场会和审查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差异图斑29.4万块,面积935.8平方公里。划定全市统一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形成一张蓝图,科学管控、统筹全市城乡空间资源。  (二)节约集约,盘活万顷用地。有效运用城乡统筹试点政策,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确定全市调出建设用地规模128.32平方公里,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工业发展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工业集聚进园,全市划定产业区块95个、32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比例17.74%,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项目落地,选址一目了然。全面梳理形成2016年前全市拟建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排序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合计调入建设用地191.74平方公里。优先并完全保障了重大民生和公益性基础设施1100余项,包括新增保障了中小学等教育设施项目60余项、综合性及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设施20余项、儿童公园项目13项、各项文化设施30余项、市政设施及道路交通项目300余项。在“一张图”基础上初步实现建设项目选址一目了然,避免因规划不一导致的来回调整、反复修改,提高服务效能,确保项目落地方便、快捷、科学、合理。  (四)生态优先,实现精明增长。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市划定增长边界约2440平方公里,首次在空间上明确了城市开发边界,控制城市的无序增长。在“123”功能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落实到坐标,全面排查重点发展平台、重点发展项目,将市域范围的水库、湿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用地,以及其周边控制区域划定为保护性生态控制线。目前共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4426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60%。  (五)源头保障,审批一步到位。借助“三规合一”,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为大幅度减少审批环节,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有序实施,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制定了年度重点推进前期工作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建立工程项目前期协调机制,运用“三规合一”成果进行规划协调,开展规划选址检测工作。确保各类项目符合管控要求,为项目审批提速创造条件,大幅缩短审批时限,提供基础和技术保障。  (六)部门联动,促进多规融合。传统方式下,由各专项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缺乏一张统一的底图,专业规划缺乏衔接。“三规合一”后各主管部门编制专业部门规划时,涉及用地、空间布局的,可用“三规合一”一张图为基础进行编制,在同一张底图上作业,以保障与土规、城规一致,确保落地实施,以期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形成合力,共建幸福广州。  按全市“三规合一”的总体部署,我市“三规合一”成果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正式转入成果实施与应用阶段。下一步重点要加快“三规合一”成果的法定化,强化“三规合一”日常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定工作,做好信息联动平台的优化完善和运行维护。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
  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实施措施。
主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技术支持: 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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