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 健康工程半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村长吗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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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卫发[2015]1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
&&&&& 为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经商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 一、参合农民健康体检
&&&&&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2015年60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90%。
&&&&& (二)体检项目
&&&&&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等。
&&&&& 2.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规定执行。
&&&&& 3.其他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应以常规体检项目包和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为基础,对不同人群选择不同的体检项目。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增加体检经费的前提下,以其他实验室检查项目替代胸片或胸透、尿常规项目。国家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示范区的健康体检要按照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传染病防治示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3〕21号),强化三大传染病筛查。
&&&&& 4.体检经费标准和资金安排:成年人每两年一次不低于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一年一次不低于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一年一次不低于15元。
&&&&& 参合农民健康体检资金按原渠道原标准安排,纳入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新农合筹资标准含农民健康体检补助。参合农民体检费用根据体检人次按体检经费标准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 二、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
&&&&& 2015年度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8〕79号)要求的体检项目、体检经费标准和资金安排执行。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经合并管理,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和报销比例的县(市、区),要按照相同的体检对象实行相同的体检项目、频次和经费的原则,统筹制定城乡参保居民的健康体检政策。
&&&&& 三、加强健康体检工作管理
&&&&&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各地卫生计生与人力社保、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方案,协同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强化目标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 (二)提高体检质量,加强健康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开展健康体检业务培训,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健康体检质控组织,做好对承担体检任务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促进体检单位提供优质、规范的体检服务。要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好体检结果的及时反馈和受检人员的后续健康管理,要利用体检当日、反馈检查结果、健康教育等环节,将城乡居民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有机结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 (三)加强工作动态监测。各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采取网络直报形式如实填报健康体检数据,登录地址为:,选择表1-13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汇总表(季报),上报时间分别为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日。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报表要求,通过网络直报及时审核、汇总统计数据。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此件公开发布)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居民健康卡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衡水市卫生局
衡水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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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衡水市居民健康卡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 14:56:3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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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年度上半年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委流动人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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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卫办流管发明电〔〕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改革流动人口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人口办流管〔201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做好2015年度上半年流动人口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全员流动人口统计表》(以下简称《全员报表》)、流动人口结构分析表(性别和年龄、婚育状况、省际流动人口户籍地分布、流动原因)、跨省流动人口个案。&
  二、统计期限&
  (一)《全员报表》:第1-9项数据为时点数,即截至2015年3月31日24时的汇总数;第10-12项数据为时期数,即2014年10月1日0时-2015年3月31日24时的数据。&
  (二)结构分析表:汇总数据均为时点数,截止时点为2015年3月31日24时。&
  (三)跨省流动人口个案:截至2015年3月31日24时的跨省流入、流出人口个案。&
  三、报送时间&
  5月1日前完成全部统计内容报送工作,同时将纸质《全员报表》一式两份寄至省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纸质报表格式和要求参见《通知》。电子报表和个案数据报送要求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正确认识存在问题。根据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流管司通报的2014年度下半年我省流动人口统计报表和个案数据评估情况看,我省数据质量、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数据完整性和逻辑性总体较好,统计报表、结构分析表和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评估总分均为满分。但是,我省流动人口个案数据库还存在个案数据重复、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数据准确性、鲜活性和纳管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家卫计委流管司印发的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和我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员流动人口数据质量综合情况统计表》查找问题,补缺补漏,抓紧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附件要求上报电子报表和个案数据,减少数据重复,提高入库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关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和统计表将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各设区市。&
  (三)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全员报表》通过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在线填报。同时,各地要加强对信息采集和质量审核工作的督导,认真核对PADIS平台、FIS信息系统和县乡基层生成和上报的报表间的逻辑关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数据报送工作。&
  PADIS技术支持由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人员电话(010)(工作日9时-18时)&
  附件:2015年度上半年流动人口电子报表和个案数据报送工作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4月8日
主办: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处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邮编:350003
您是第位访问者政府信息公开_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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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
号:厦卫监督〔2015〕13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日期:
称: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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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卫监督〔2015〕13号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福建省
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闽卫办监督函〔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行政审批中心、各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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