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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常(回常)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规范性文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2内设机构----------------------------------------------------------------------------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设十九个股室: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军官转业安置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综合信息股、农村养老保险股、人事教育股、公务员管理股(常宁市公务员局)。3二级机构----------------------------------------------------------------------------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九个二级机构: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常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常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宁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基本情况: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成立于1986年,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业务三股等12个股室。2010年,全市参保单位168个,参保人数39813人。职能职责: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依法征缴企业(含三资、私营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养老保险费。经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本级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及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管理等工作。承担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常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基本情况: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前身为常宁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于1980年,1987年升格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根据常编发[1996]77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常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常宁县撤县设市后,依据常人发[1996]第9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下设六股三室三中心,即财务股、培训股、城镇就业服务股、农村就业服务股、失业保险征徼股、失业保险发放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和就业训练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现有在职人员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职责职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劳动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统筹城乡就业、职业培训、就业扶持、劳动调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和发放等工作。承办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调查、收集、统计、上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类报表。组织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在职职工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进行城镇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指导就业和办理用工手续,完成全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审核、财务管理、失业人员档案的接收登记、失业人员的培训及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劳动就业服务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对应享受优惠政策和新开办的劳服企业进行审核。负责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审查贷款申请及小额担保贷款中从事微利项目的认定;协调与财政和委托银行的关系,与委托银行共同做好借款人的贷前、贷后服务工作。◆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下设6个股室,现有在职人员35人。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3万;大病互助参保人数5.1万。全年征缴基金6800万元;支付各类医疗待遇4460万元。职能职责:办理全市城镇居民和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医疗、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以及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监督检查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的签订及其收费标准和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负责特殊人群(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信息统计报表,承担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和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的审核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工作。◆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基本情况:日,经常宁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常宁县编发(1995)12号文,同意设立常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级别为副科级单位,日随常宁县撤县设市更名为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干部职工26人,内设6个股室。2002年常宁市率先在衡阳市范围内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至2010年底,全市在职参保人数21326人,离退休人员5728人,年征缴养老保险费9300万元,发放养老金9700万元。职能职责:1、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及其养老金拨付等工作。2、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综合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5、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基本情况: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03年11月经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常编发[2003]7号)批准成立,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男职工11人,女职工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一中队、二中队等二队二室。职能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奥斯特洛夫斯基网,帮助企业招到更适合的人才,yj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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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教育局胡鑫突击提干既违背教育规律也与干部管理规定不相符
打虎队 发表于 &10:28:56『标签:&->&』
  常宁市教育局局长胡鑫马上走马当副县级干部了,所以在所有学校没放假的是候就突击提干。这样做违背教育规律,也是与干部管理规定不相符。请常宁市的领导管管这事。
阿你粑粑:管不了第1楼谁来管这些破事?你们向中央反映去。&18:20:40网友33:衡阳市纪委重视常宁市教育局第2楼常宁市教育局长胡鑫多次被知情人士不同情况的举报,而且常宁市学校相当混乱,乱收费的情况一大堆的举报过,请问身为教育局长胡鑫履行什么样的职责?常宁教育系统如此混乱,胡鑫以什么样的业绩提升副县级?常宁市领导能否公布胡鑫同志在教育局的贡献?一个教育部门是重点之地,需要清风、干净的领导。孩子的成长、成才不能被有污染的领导人而污染。建议上级政府在提拔领导人公示成绩!能在光阳下运作。请衡阳市纪委重视教育部门!教育局长腐败直接影响孩子们健康成长呀。&23:07:33包白炭:空口无凭第3楼你打个报告到我这里来,内容要详细。&23:10:26添财:写给常宁纪委的一封信第4楼尊敬的常宁纪委: 本人书面向你反映洋泉中学每期克扣学生生活费多达30万元,教育局每年拔付不小于100万元,学校帐目不清,老师补助基本没有,校长添财,总务何能不肥,本期又要放假,还不快来查处。&15:31:11狗不拉:没法活第5楼老百姓没法活&10:44:43网友10:怪不得第6楼难怪常宁市教育质量越来越差,高考取录率低,胡鑫局长要脸不,你看看常宁市高考的成绩与同级市、县差距多大呀!你工作能力不行、管理学校不行、要业绩没有、要才德没有,请问你靠什么当官的?你的大名怎么老是在网上举报呢?你能讲讲你做什么行吗?&13:07:10狗不拉:胡局长要钱第7楼胡局长要业绩没有、要才德没有,就知道要钱,调到城里工作收2万都没调&15:56:50网友08:这些都不是大问题,胡鑫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第8楼胡鑫当局长4年了,提拔干部只认金钱,不问质量;学校管理只认私情,不问过程;基建项目只认亲戚,不问安全;招聘教师只认关系,不问成绩;教师进城只认钱多,不问原则。他当局长期间,年年安全问题不断,年年高考舞弊不断,年年举报不断。但事实上胡局长却是最富的局长。&00:09:08网友07:胡鑫又名胡三金第9楼他爹爹给他取名胡鑫符合发展的需要,胡编乱造拔干部、调动要金,胡作非为的滥用公权收金,胡搅蛮缠的工程建设收金,此人胡鑫又名胡三金。胡乱搞三金,胡三金酒足饭饱、山珍海味产生荷尔蒙激素多。谁知胡三金把荷尔蒙经常往哪里排泄?&10:00:07网友57:胡鑫局长问题多多第10楼胡鑫局长本次提拔干部完全是还人情债,近4年来找他当干部的300多人次,而且都到他家送钱,今年4月市纪委来调查他的时候,由于刘志湘的帮忙,结果是不了了之,但胡鑫上交纪委和退钱达200万。2010年,2011年二年都有人举报他。这次提拔干部都是那些没退钱的人和他的亲戚。就是他要求人事股按照他的点名拿方案27号晚上召开5人小组会议。教育局2012年出台二个文件里面明确规定干部提拔,任用的原则条件这次都没用。摆明是胡鑫要走了,抹屁股。但是不课能擦得干净。所有有良知的,对教育关心的同志要站出来,捡举他,让他受到应有的处罚。&11:33:57网友25:腐败的家人第11楼胡鑫是刘志湘的妹夫吧,你们联盟起来实名举报把证据送中纪委、教育部,刘志湘别存侥幸心理退休就不调查了。几十岁的老妖婆、老风骚、老拐婆,一家人在常宁市以权谋钱,刘志湘有一台丰田凯美瑞,是09年买的!还有几套房子,她的钱是哪里来的?请衡阳市纪委来调查腐败的一家人。&12:48:25升官才是:副县级第12楼你们别在这里瞎嚷嚷!俺照样受到组织的提拔。组织信任俺就行了,嘿嘿……&19:52:33网友33:一事还一事第13楼刘老太婆退了,就算了。问题是他的妹夫胡鑫。把胡鑫告倒了,也就是把刘老太婆搞倒了。再次到衡阳纪委没用,最少要到省纪委才行。胡鑫的儿子在北京读博士就买了4环内的住房,开的是保时捷的跑车。你们想想他一个学生那来的钱?胡鑫的钱呗,2013年4月衡阳市纪委查过但不了了之。你们要有真凭实据,详细的资料,数据向省纪委,中纪委举报,而且要把数据,资料在网上公布,这样有人想保也不敢保。有意者请联系:.欢迎教育战线的干部提供资料,用短信的方式也可。不用怕,胡鑫马上就滚蛋了。教育即将开启新的时代。&00:33:33网友29:快行动第14楼各位同志,有什么事在这上面讲没啥用。一要有真凭实据,具体数据,资料:二是要有人站出来,向中纪委,省纪委实名举报。三是光嚷嚷还不够,要到大媒体,影响大的网络上稹M久牵煨卸鹄矗肼ド系呐笥蚜担虻胶稹 &11:56:29何肥:添财与干儿子第15楼洋泉中学的公餐是众所周知的,洋泉中学的总务和校长是教育局长的干儿子,所以各种拨款是全市学校最多的,可我们老师的补助是最少的,而每年辞年辞节的钱又是最多,都是在食堂以米油肉报销,神不知鬼不觉的,我多次举报都没有答复&21:10:54莫怕:莫放空炮第16楼楼上的君子,莫怯怯缩缩。谁送的?送了多少?什么时候?送给谁了?想举报,就须说清楚。否则,等于放屁。&11:27:50网友54:澄清实事,了解真相第17楼以实事真相说话&09:48:54网友31:真相是什么第18楼15楼说洋泉中学老师的补助是最少的,这不是放屁吗?众所周知,洋泉中学这几年在乡下中学中补助是最多的。老师的积极性相当高,教学质量也节节上升。这发言的也不知道是谁说出来的,而且说校长是局长的干儿子,更是狗屁。你要发言,也找个好点的理由好吧?说出来谁信&10:51:31网友04:添财你好第19楼这个叫添财的网友真是可笑,不知受谁使空穴来风,说克扣学生生活费,说老师补助基本没有,可笑之极啊。深入内部去问问查查吧,寄宿生生活补助那可是全部发放下去。至于老师的补助,各位去打听下就知道。&10:54:04这是第1 - 19条评论,共有19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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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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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人民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7号)和《关于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0]17号),原常宁市人事局和原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组合,成立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常(回常)工作或定居的规范性文件。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规范性文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设十九个股室: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军官转业安置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综合信息股、农村养老保险股、人事教育股、公务员管理股(常宁市公务员局)。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九个二级机构: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常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常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常宁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
基本情况:常宁市社会劳动保险局成立于1986年,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6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业务三股等12个股室。2010年,全市参保单位168个,参保人数39813人。
职能职责: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依法征缴企业(含三资、私营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养老保险费。经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本级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核及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管理等工作。承担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以及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常宁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基本情况: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前身为常宁县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于1980年,1987年升格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根据常编发[1996]77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常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常宁县撤县设市后,依据常人发[1996]第9号文件精神,更名为“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常宁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下设六股三室三中心,即财务股、培训股、城镇就业服务股、农村就业服务股、失业保险征徼股、失业保险发放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和就业训练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现有在职人员4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
职责职能: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劳动就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统筹城乡就业、职业培训、就业扶持、劳动调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及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和发放等工作。承办全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调查、收集、统计、上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各类报表。组织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在职职工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进行城镇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指导就业和办理用工手续,完成全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审核、财务管理、失业人员档案的接收登记、失业人员的培训及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劳动就业服务的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对应享受优惠政策和新开办的劳服企业进行审核。负责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审查贷款申请及小额担保贷款中从事微利项目的认定;协调与财政和委托银行的关系,与委托银行共同做好借款人的贷前、贷后服务工作。
◆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基本情况:常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中心下设6个股室,现有在职人员35人。
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3万;大病互助参保人数5.1万。全年征缴基金6800万元;支付各类医疗待遇4460万元。
职能职责:办理全市城镇居民和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医疗、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以及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监督检查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的签订及其收费标准和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负责特殊人群(老红军、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信息统计报表,承担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和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的审核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工作。
◆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
基本情况:日,经常宁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常宁县编发(1995)12号文,同意设立常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级别为副科级单位,日随常宁县撤县设市更名为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干部职工26人,内设6个股室。2002年常宁市率先在衡阳市范围内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至2010年底,全市在职参保人数21326人,离退休人员5728人,年征缴养老保险费9300万元,发放养老金9700万元。
职能职责:
1、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及其养老金拨付等工作。
2、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综合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状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基本情况: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03年11月经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常编发[2003]7号)批准成立,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男职工11人,女职工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一中队、二中队等二队二室。
职能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监督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况。
◆常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基本情况:常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12月(常编发[2004]9号),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1人。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一股、业务二股、医审股和信息股。2010年度,全市共有298个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00人,其中农民工参保7662人。
职能职责:负责受理统筹范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申报、审核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所属行业、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其费率档次和应缴工伤保险费。负责核实参保单位缴费、配合工伤保险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对死亡职工抚恤对象调查,待遇初审,配合工伤认定调查。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核定、兑付工伤保险待遇,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提供咨询服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备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承办参保工伤职工转往外地治疗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参保单位职工因工伤和职业病人员医疗康复期的医疗跟踪和职业康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时上报工伤保险的各类财务统计表,及时上解工伤保险储备金。
◆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基本情况:根据常编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日常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更名为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3名。常宁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于日正式启动,我市成为继耒阳市之后,衡阳市的第二个试点县市。常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内设参保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发、征缴、财务5个股室。
职能职责: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财务会计报表、档案管理。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和参保对象信息查询,受理举报并查处。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
◆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基本情况:2009年初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着手组建常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2010年8月市委常委研究同意成立常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常宁市编委下文明确成立常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定编6人,配院长1名、副院长1名。现有工作人员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法律专业3人。2011年,人事争议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整合,成立常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长期规划。负责承办本市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组织仲裁员的培训和仲裁员(含兼职仲裁员)、调解员的评聘。
◆常宁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
基本情况:常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8年。2009年5月成立常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2000年经常宁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升格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9月,更名为常宁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有关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人才流动股、人事代理股,现有编制人员5人。
职能职责:负责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录入、发布;承办人才求职登记、人才测评、推荐招聘、举办人才集市;提供人才招聘广告的代理发布服务。负责办理各类人才的调入、输出、开发录用手续;承办人事档案托管、人事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挂靠,转正定级,工资异动,部分代理人员的部分职评的申报,社会养老保险,出国出境政审、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业务。负责国家包括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择业登记、推荐、招聘、录用;承办各类人才培训,联合办学,与大专院校联合招生,开展成人国民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各类人才自费出国留学或研修。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录入、发布,为专利技术的所有者和科研成果的获奖者提供交流、转让场所,为科技合作、开发和转让科研成果寻找洽谈机会;负责科技智力和国际人才劳务交流的组织实施;开展面向市场的实用人才培训。负责全市的职业介绍,组织稳妥的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开发性就业。负责市内外招工前信息发布的审查、用工申报登记。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用日期]
.常宁市政府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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