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的好段是一个怎样的人,从书中的那一段能看出来,举例说明

怎样读书的几篇旧文-转载
  读书的艺术林语堂此为十月二十六日为约翰大学讲稿。后得光华大学之邀,为时匆促,无以应之,即将此篇于十一月四日在光华重讲一次。诸位,兄弟今日重游旧地,以前学生生活苦乐酸甜的滋味,都一一涌上心头。不但诸位所享弦诵的快乐,我能了解,就是者位,有时所受教员的委曲磨折,注册部的挑剔为难,我也能表同情。兄弟今日仍在读书时期,所不同者,不怕教员的考试,无虑分数之高低,更无注册部来定我的及格不及格,升级不升级而已。现就个人所认为理想的方法,与诸位学友通常的读书方法比较研究一下。余积二十年读书治学的经验,深知大半的学生对于读书一事,已经走入错路,失了读书的本意。读书本来是至乐之事,杜威说,读书是一种的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佛兰西也已说过,读书是“魂灵的壮游”,随时可以发见名山巨川,古迹名胜,深林幽谷,奇花异卉;到了现在,读书已变成仅求幸免扣分数留班级一种苦役而已。而且读书本来是个人自由的事,与任何人不相干,现在你们读书,已经不是你们的私事,而处处要受一些不相干的人的干涉,如注册部及你们的父母妻室之类。有人手里拿一书本,心里想我将何以赡养父母,俯给妻子,这实在是一桩罪过。试想你们看《红楼》,《水浒》,《三国志》,《镜花缘》,是否你们一己的私事,何尝受人的干涉,何尝想到何以赡养父母,俯给妻子的问题?但是学问之事,是与看《红楼》《水浒》相同。完全是个人享乐的一件事。你们若不能用看《红楼》《水浒》的方法去看《哲学史》,《经济学大纲》,你们就是不懂得读书之乐,不配读书,失了读书之本意,而终读不成书。你们能真用看《红楼》《水浒》的方法去看哲学,史学,科学的书,读书才能“成名”。若用注册部的方法读书,你们最多成了一个“秀士”“博士”,成了吴稚晖先生所谓“洋绅士”,“洋八股”。我认为最理想的读书方法,最懂得读书之乐者,莫如中国第一女诗人李清照及其夫赵明诚。我们想象到他们夫妇典当衣服,买碑文水果,回来夫妻相对展玩咀嚼的情景,真使我们向往不已。你想他们两人一面剥水果,一面赏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经籍,这是如何的清雅,如何得了读书的真味。易安居士于《金石录后序》自叙他们夫妇的读书生活,有一段极逼真极活跃的写照。她说:“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藏既富,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籍,意会心谋,日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你们能用李清照读书的方法来读书,能感到李清照读书的快乐,你们大概也就可以读书成名,可以感觉读书一事,比巴黎跳舞场的“声色”,逸园的赛“狗”,江湾的赛“马”有趣。不然;还是看逸园赛狗,江湾赛马比读书开心。什么才叫做真正读书呢?这个问题很简单,一句话说,兴味到时,拿起书本来就读,这才叫做真正的读书,这才是不失读书之本意。这就是李清照的读书法。你们读书时,须放开心胸,仰视浮云,无酒且过,有烟更佳。现在课堂上读书连烟都不许你抽,这还能算为读书的正轨吗?或在暮春之夕,与你们的爱人,携手同行,共到野外读《离骚》经,或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狼藉横陈于沙法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现在你们手里拿一书本,心里计算及格不及格’,升级不升级,注册部对你态度如何,如何靠这本书骗一只较好的饭碗,娶一位较漂亮的老婆——这还能算为读书,还配称为“读书种子”吗?还不是沦为“读书谬种”吗?有人说,如林先生这样读书方法,简单固然简单,但是读不懂如何,而且成效如何?须知世上决无看不懂的书,有之便是作者文笔艰涩,字句不通,不然便是读者的程度不合,见识未到。各人如能就兴味与程度相近的书选读,未有不可无师自通,或事偶有疑难,未能遽然了解,涉猎既久,自可融会贯通。试问诸位少时看《红楼》《水浒》何尝有人教,何尝翻字典?你们的侄儿少辈现在看《红楼》《西厢》,又何尝须要你们去教?许多人今日中文很好,都是由看小说史记得来的,而且都是背着师长,偷偷摸摸硬看下去,那些书中不懂的字,不懂的句,看惯了就自然明白。学问的书也是一样,常看下去,自然会明白;遇有专门名词,一次不懂,二次不懂,三次就懂了。只怕诸位不得读书之乐,没有耐心看下去。所以我的假定是学生会看书,肯看书,现在教育制度是假定学生不会看书,不肯看书。说学生书看不懂,在小学时可以说,在中学还可以说,但是在聪明学生,已经是一种诬蔑了。至于已进大学还要说书看不懂,这真有点不好意思吧!大约一人的脸面要紧,年纪一大,即使不能自己喂饭,也得两手拿广只饭碗硬塞到口里去,似乎不便把你们的奶妈干娘,一齐都带到学校来给你们喂饭,又不便把大学教授看做你们的奶妈干娘。至于“成效”,我的方法可以包管比现在大学的方法强。现在大学教育的成效如何,大家是很明了的。一人从六岁一直读到三十六岁大学毕业,通共读过几本书?老实说,有限得很。普通大约总不会超过四五十本以上。这还不是跟以前的秀才举人相等?从前有一位中了举人,还没听见过《公羊传》的书名,传为笑话。现在大学毕业生就有许多近代名著来曾听过名字,即中国几种重要丛书也未曾见过。这是学堂的不是,假定你们不会看书,因此也不让你们有自由看书的机会。一天到晚,总是摇铃上课,摇铃吃饭,摇铃运动,摇铃睡觉。你想一人的精神是有限的,从八点上课一直到下午四五点,还要运动,拍球,那里还有闲工夫自由看书呢?而且凡是摇铃广都是讨厌,即使播铃游戏,我们也有不愿意之时,何况是摇铃上课?因为学堂假定你们不会读书,不肯读书,所以把你们关在课堂,请你们静坐,用.“注射”“贯输”的形式,由教员将知识注射入你们的脑壳里。无如常人头颅都是不透水的,所以知识注射普通不大成功;但是比如依我方法,假定你们是会看书,要看书,由被动式改为发动式的,给你们充分自由看书的机会,这个成效如何呢?间尝计算一下,假定上海光华,大夏或任何大学,有一千名学生,每人每期交学费一百圆,这一千名学费已经合共有十万圆。将此十万圆拿去买书,由学校预备一间空屋置备书架,扣了五千圆做办公费(再多便是罪过),把这九万五千圆的书籍放在那间空屋,由你们随便胡闹去翻看,年底拈阄分配,各人拿回去九十五圆的书,只要所用的工夫与你们上课的时间相等,一年之中,你们学问的进步,必非一年上课的成绩所可比。现在这十万圆用到那里去,大概一成买书,而九成去养教授及教授的妻子,教授的奶妈,奶妈又拿去买奶妈的马桶,这还可以说是把你们的“读书”看做一件正经事吗?假定你们进了这十万圆书籍的图书馆,依我的方法,随兴之所至去看书,成效如何呢?有人要疑心,没有教员的指导,必定是不得要领,杂乱无章,涉猎不精,不求甚解。这自然是一种极端的假定,但是成绩还是比现在大学教育好。关于指导,自可编成指导书及种种书目。如此读了两年可以抵过在大学上课四年。第一样,我们须知道读书的方法,一方面要几种精读,一方面也要尽量涉猎翻览。两年之中能大概把二十万圆的书籍,:随意翻览。知其书名作者内容大概,也就不愧为一读书人了。第二样,我们要明白,学问的事决不是如此呆板。读书必求深入,而欲求深入,非由兴趣相近者入手不可。学问是每每互相关连的。一人找到一种有趣味的书,必定由一问题而引起其他问题,由看一本书而不得不去找关系的十几种书,如此循序渐进,自,然可以升堂入室,研磨既久,门径自熟;或是发见问题,发明新义,更可触类旁通,广求博引,以证己说,如此一步一步的深入,自可成名。这是自动的读书方法。较之现在上课听讲被动的方法,如东风过耳,这里听一点,那里听一点,结果不得其门而入,一无所获,强似多多了。第三,我们要明白,大学教育的宗旨,对于毕业的期望,不过要他博览群籍而已(beawell-readman)并不是如课中所规定,一定非逻辑八十分,心理七十五分不可,而也不是说心理看了一百八十三页讲义,逻辑看了二百零三页讲义,便算完事。这种的读书,便是犯了孔子所谓“今汝画”的毛病。所谓博览群籍,无从定义,最多不过说某人“书看得不少”,某人“差一点”而已,那里去定什么限制?说某人,“学问不错”,也不过这么一句话而已,那里可以说某书一定非读不可,某种科目是“必修科目”。一人在两年中翻览这二十万圆的书籍,大概他对于学问的内容途径,什么名著杰作版本,笺注,总多少有一点把握了。现在的大学教育方法如何呢?你们的读书是极端不自由,极端不负责。你们的学问不但有注册部定标准,简直可以称斤两的,这个斤两制,就是学校的所谓“七十八分”“八十六分”之类,及所谓多少“单位”。试问学问之事,何得称量斤两?所谓英国史七十八分,逻辑八十六分,如何解释?一人的逻辑,怎么叫做八十六分?且若谓世界上关于英国史的知识你们百分已知道了七十八分,世上岂有那样容易的事?但依现在制度,每周三小时的科目算三单位,每周二小时的科目算二单位,这样由一方块一方块的单位,慢慢堆叠而来,叠成多少立方尺的学问,于是某人“毕业”,某人是“秀士”了。你想这笑话不笑话?须知我们何以有此大学制呢?是因为各人要拿文凭,因为要拿文凭,故不得不由注册部定一标准,评衡一下,就不得不让注册部来把你们“称一称”。你们如果不拿文凭,便无被称之必要。但是你们为什么要文凭呢?说来话长。有人因为要行孝道,拿了父母的钱,心里难过,于是下定决心要规规矩矩安心定志读几年书,才不辜负父母一番的好意及期望。这个是不对的。与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恋爱女子一样的违背道德。这是你们私人读书享乐的事,横被家庭义务的干涉,是想把真理学问孝敬你们的爸爸妈妈老太婆。只因真理学问,似太渺茫,所以还是拿一张文凭具体一点为是。有人因为想要得文凭学位,每月可以多得几十块钱,使你们的亲卿爱卿宁馨儿舒服一点。社会对你们的父母说,你们儿子中学毕业读了三十本书,我可给他每月四五十圆,如果再下二千圆本钱再读了三十本书,大学毕业,我可给他每月八九十圆。你们父母算盘一打,说“好”,于是议成,而送你们进大学。于是你们被称,拿文凭,果然每月八九十圆到手,成交易。这还不是你们被出卖吗?与读书之本旨何关,与我所说读书之乐又何关?但是你们不能怪学校给你们称斤两,因为你们要向他拿文凭,学堂为保持招牌信用起见,不能不如此。且必如此,然后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处于今日大规模生产品(massproduction)之时期,不能不划定商货之品类(Standardizationofproducts)。学问既然成为公然交易的商品,秀士,硕士,博士既为大规模生产品之一,自然也不能不“划定”一下。其实这种以学问为交易之事,自古已然。如子张学干禄;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未易得也。”(关于往时“生员”在社会所作的孽,可参观《亭林文集生员论》上中下三篇。)到了这个地步,读书与入学,完全是两件事了,去原意远矣。我所希望者,是诸位早日觉悟,在明知被卖之下,仍旧不忘其初,不背读书之本意,不失读书的快乐,不昧于真正读书的艺术。并希望诸位趁火打劫,虽然被卖,钱也要拿,书也要读,如此就两得其便了。怎样读书?(英)伍尔芙首先,我要强调这篇文章标题尾巴上的问号。不过,这个问题,即使我能回答,答案也只适用于我,不适用于你。说实在的,关于读书,一个人能给另一个人的唯一劝告的恐怕只是,“不要听什么劝告,凭你自己的直觉,用你自己的理智,得出你自己的结论。”读书,哪里有什么规章制度可言呢?滑铁卢战役是某年某日发生的事,这是肯定的;但是,《哈姆雷特》这出戏是不是比《李尔王》好呢?谁也说不了。人人都得自谋答案。要是容许什么权威闯进我们的书斋里来(不管穿戴如何体面),指导我们怎样读书,读哪些书,用什么价值标准来衡量所读的书,那就只能破坏这个洞天福地赖以生存的要素,自由精神。在别处,我们也许不能不听命于法律和习俗,在书斋里却没有这种事。但是,说自我享受(恕我用一句老生常谈),当然也还要自我控制。我们不能无益地花费精神,滥用自己的读书能力,为了浇一棵蔷薇而打半栋房子。我们必须就地,精确而有力地锻炼这种能力。这也许是我们在书斋里遇到的每一个难题。所谓“就地”,指的什么?看来无非是一片杂乱无章,此外什么也没有。诗,小说,历史,回忆录,词典,政府文件,以及由不同气质、不同种族、不同时代的男男女女,用不同文字写成的不同书籍,磕磕碰碰,塞在一个架子上。毛驴在窗外长啸,妇女在井边闲聊,小马在野地奔跑。我们该从哪儿下手呢?我们怎么从这茫茫书海中理出个头绪来,好从这里边得到最深最广的读书之乐呢?这样说当然轻巧;书既然分了类,有小说、传记、诗歌,我们就应该加以区别对待嘛,从中得到它们可以给我们的东西。然而,很少有人这样对待书的。通常,我们只是带着模模糊糊的概念来看书:小说要它真人实事,诗歌要它浮想联翩,传记要它歌功颂德,历史要它坚我信念。如果我们在开卷之始就能摈弃这一切先人为主的想法,那多好啊!不要对你眼前这本书的作者指手划脚,要进入他笔下的角色,做他的助手。如果你首先就冷眼旁观,评头论足,那就怪不得你得不到书中的真趣了。如果你能敞开心智而无所违碍,那么读不了几行,就可以从行文的峰回路转之间,体味出那蕴藏着的细不可寻的寓意和暗示;于是,你就蓦然站到一个跟旁人全然不同的人的面前了。你沉浸其中,优游其中,很快就会发现,作者一步步向你描述的东西,要比开头明确得多。一部小说三十几章,无非是想说得头头是道,有棱有角,望之俨如一座巨厦。可是,文字比砖头难对付多了;读书,也比随便浏览一点什么要费事得多,复杂得多。要想理解小说家是怎么创作的,包括一些什么因素,最简便的办法恐怕不是去读,而是去写小说,自己动笔,在文字功夫的艰险历程中得一些实践经验。你可以回忆一件给你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譬如,从街头两个说话的人身边走过,这时树影摇曳,灯火闪烁,语声轻快,却微作悲凉味。这一瞬间便似乎蕴含着一幅完整的图画,一种全息的意境。但是,倘若你想把这个画面用文字再现出来,你就会发现原来竟碎作千百个互相抵触的印象了:有的必须淡化,有的必须突出,这样一来,你很可能简直把握不住那个印象产生的情绪了。这时,你不妨合上眼前模糊、凌乱的稿纸,回到几位小说大家如笛福、奥斯汀、哈代等人的作品中去,看看他们的开局文字是怎样的。这时,你就能更好地欣赏这些文学巨匠的艺术手腕了。这不仅因为我们现在面对着一个不同的人(笛福、奥斯汀、或者哈代),而且还因为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我们读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恰如在山路上跋涉,遇到一件接一件的事;这里,只把实况按先后顺序叙述下来就行了。然而,野外环境和冒险生涯虽是笛福的命根子,对奥斯汀来说却毫无意义。她的天地是客厅,是闲聊的人,说的话都是镜子,照出各人的性格来。不过,我们熟悉了客厅和个中人物之后转而读哈代的书,又会感到晕头转向的:眼前是一派荒芜,满天星斗。此时此地,我们心灵的另一面暴露出来了——孤寂中的无边黑暗,而不是朋辈相处时汨泪而生的温情。我们不是在联系人,我们是在思接自然,视通运命。但是,尽管这些小说里的世界彼此不同,它们各自的世界却是自成一体的。这些作家创造世界,无不恪守各自观察事物的准则;尽管他们的作品有时读来并不轻松,却从不令人惶惑,这在低手却做不到,经常在一本书里杂陈着两种境界的现实。所以,读了一个大小说家再读另一个大小说家的作品,我们会有被人推推搡搡,甚至连根拔起之感。总之,读小说也是一门艺术,困难,复杂。如果你想从小说家之为艺术大师给你的一切东西之中好生受用一番,那么,你不仅要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还必须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才行。不过,朝书架上各种各样的书瞧上一眼,便能知道,称得上“艺术大师”的作家并不多;常见的倒是,一部书根本没有要以艺术品自居。以传记和自传为例,说的是大人物的生平,那些辞世已久、为人们忘却的人的生平。这些书与小说和诗歌并立在书架上,我们是否因为它们算不上“艺术”就不读,或者要用不同的方法;带着不同的目的去读呢?我们能不能首先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读这厂类书呢?有时在傍晚,我们徘徊在一所屋子前面,屋里的灯光已经亮了,而百叶帘还没有关上,每一层楼都显出一幅不同的剖面。这时,我们心中充满好奇,急于想了解这些人的生活——佣人在聊大天,老爷在吃晚饭,小姐为参加晚会在梳妆打扮,上了岁数的太太站在窗前编织东西。他们是谁?是些什么人?他们叫什么?干什么的?他们想什么?他们有些什么经历?传记和回忆录就是回答这类问题的。它们照亮无数座这样的屋子,向我们交代出人之忙于日常琐事,辛辛苦苦,失败,成功,吃饭,恨,爱,到死方休。有时我们看着看着,屋子模糊了,铁栏杆消失了,我们感到自己在海上;我们打猎、航海、作战;我们混在野蛮人和士兵当中;我们参加伟大战役。假如我们想留在英国,在伦敦,场面仍然会变换;街道变窄了,房子小而挤,装着小方的玻璃,散发着气味。……这样,仅仅通过从朋友到朋友,从花园到花园,从住宅到住宅,我们便从英国文学的一端走到另一端了,醒来时却发现自己仍然生活在今天,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可以用“今天”这个词把这一时刻和过去所有时刻相区别的话,这便是一种阅读传记和文学的方法了;我们可以用它们照亮许多旧时的窗子,观察已故名人的习惯和幻想。有时我们离他们近极了,甚至可以窥见他们的隐私。有时我们可以抽出他们写的一个剧本或一首诗,看看在作者面前读起来效果是否不同。但这又引起其他问题。我们必须自问,作者的生活对作品的影响有多大,根据作者的为人来解释他们书中的观点,这又在什么范围内是可靠的。文字是如此敏感而又如此容易渗透着作家的个性——对于作者的为人在我们心中唤起的同情与敌意,我们究竟抵制或迁就到什么程度呢?当我们读传记和文学时,这些问题就向我们逼近。我们必须回答这些问题。因为,在这纯属个人的问题上,若为他人的好恶所左右,这就是致命的弱点。但我们也可以带着另一种目的去读这类书,不是为了品评文学,不是为了熟悉名流,而是为了刷新和运用我们自己的创造力。靠书架右边不就有一扇窗吗?放下书向外嘹望多么令人愉快!那超然心象、漠然无谓而又永恒运动着的窗外景色是多么激动人心啊:小马驹在绕田撒欢,女人在井边汲水,驴子仰起头,发出长长的、烦躁的呜咽。任何书,大部分不过是男人、女人和驴子生活中这种短暂的记录。每一种文学,时间长了,都会有它的糟粕。它记录着那些用干巴无力、已经死去的语言叙述消逝的瞬息和被遗忘的人们的生活。可是如果你喜欢读糟粕,那些化为泥土的生命遗物会使你感诧异,甚至非常难受。或许那只是一封信,但它展现了一幅怎样的景象啊!或许只是几句话,但是它使人忆起多少往事!有时出现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它带有那种美妙的幽默、哀伤和完整性,竟好象是出自大小说家的手笔,然而却仅仅是一个老演员?塔特?威尔金森回忆琼斯上尉的奇怪故事;或仅仅是一位年轻的陆军中尉在阿瑟?韦尔斯利麾下服役,在里斯本爱上了一位漂亮的姑娘。所有这些都毫无价值,微不足道;却又分外引入入胜。不时涉猎于这些糟粕之中,发现戒指、剪刀和破管嘴里藏在过去的岁月里,把它们拼凑起来,而这时仍然有小马驹绕田撤欢,女人在井边汲水,驴子在叫着。但是时间一长,我们就讨厌读那些糟粕了。象威尔金森、邦伯利和玛利亚?艾伦这样的人能提供给我们的都是些半真半实的东西。我们讨厌再去寻找那些必需的材料来弥补那半真半实的东西。他们没有艺术家那种把握力和去伪存真的能力。即使对自己的生平际遇,他们也讲不出完整的过程来。原来可以成为很象样的故事;倒让他们弄得不成样子了。他们能给我们的只有事实,而事实却是小说最低级的形式。这样,我们就产生了一种要与半真半实的东西和近似的东西一刀两断念头,不再忙于搜寻那人类性格的细微差别,而想去欣赏更带抽象性和更具纯粹真理的东西。这样我们就创造了一种心境,它带着强烈而又概括化了的感情,不屑于琐细枝节,’但具有某种有规律的、反复出现的节拍。这种心境的自然表现就是诗歌。这就是读诗的时候,也就是能写诗的时候了。西风几时作,甘雨或可期。良人不在抱,天意妒双飞!诗歌的感染力是那么强烈、直接,以至一时间其他的感觉都不存在了,只剩下了诗歌本身。我们探游了多么幽深的境地,我们的陶醉又来得多么突然,多么彻底!这里是无边无涯,无牵无挂,没有什么东西会滞留我们的遨游。小说的幻觉是逐渐产生的,它的效果是事先埋伏好的。可是当读到这四行诗的时候,谁又停下来问问作者是谁,或把这几行诗编进过去的以及历代的错综复杂的事情中去理解呢?诗人永远是我们的同代人。一时间我们的生命收缩了,凝聚到一点,就象经受了个人感情的一次强烈冲击。诚然,这种感觉过后在头脑中向更大的范围展开,触及到更遥远的感官,发出声音,作出评论,于是,我们就有了反响和映象。诗歌的强烈的感染力遍及多种多样的感情范畴。我们可以把下面这两行涛的力量和直截了当同别的诗作一个比较:象一棵树倒下,我寻找我的归宿,只须长记,我每日的苦楚。再看下面这首诗,它是多么委婉、跌宕起伏:窣窸沙漏器,光阴落无踪。堪堪都向老,啧啧了无功。红粉多欢娱,苍生厌残凶。摩挲小芥粒,如世擅神通。又如下面这几句诗那沉思的静谧:年轻也罢,年老也罢,你我的命运,我们生命的心灵和栖息;宇宙无边无际,只有在那里;命运伴着希望,希望永不泯灭,伴着努力,等待,希望的秘密,伴着时时萌生的东西。再看下面这首诗是那样完备,有不可尽汲的美妙:冉冉出天际,广寒未可栖。碧沉星三二,皎月失迷离。又如下面这首诗表现了极美妙的想象:他在树林里流连,不会停步不前。即使在万木丛中,也有人间的烈火燃烧。一朵温柔的火苗也在跳跃,他眼中宛若有一株藏红花隐在绿荫深处。只有作了这样的比较,才使我们体会到诗人变幻莫测的手法;体会到他有使我们既是演员又是观众的能力,体会到他有能力把手伸进角色的性格中去,好比一只手套,要它作福斯泰夫也行,李尔王也行;体会到他那无往而不在的凝聚、扩展、宣演的本领。“我们只要比较一下就是了”——这几个字道出了全部秘密,读书之道的复杂,尽于斯矣。须知,以深刻的理解力获取印象,只是走了读书全程的前半部。如果我们要获得一本书的全部真趣,就必须走完那后半部。我们必须对不可胜数的印象作出判断,我们必须把瞬息即逝的东西凝聚为一个坚实不移的印象。但是,不必立即去办,且待读事的烟尘落定,矛盾与疑问尽消;散散步;说说话,为玫瑰摘除几片枯瓣,或者睡它一觉。然后,突然之间,心里没有想着(大自然总是这样推动转折的),这本书却又回到我们脑子里来了,但又有所不同。这时,书成了浑然一体,悬浮在我们脑海的最高处,大不同于初读时通过分散的词句体会到的了。现在,细节一妥帖到位,从头至尾,轮廓俨然;好比一所谷仓,一角猪圈,一座教堂。现在,我们能够以书比书了,正如以楼房比楼房一样。但是,这一比较,说明我们的态度变了;我们不再是作者的朋友了,我们成了他们的判官;朋友之间,当然最同情不过;然而在身居执法重任的人,却是怎样严厉都不为过的。难道那些浪费我们的时间和感情的书没有罪吗?难道那些散发着腐朽气息的邪书、伪书的作者,不就是社会最危险的敌人,不就是伤风败俗之徒吗?让我们判得严历些吧,让我们把每本书都和同类书当中最伟大的著作来作一番比较。那些我们看过的书,由于我们下了断语,它们的形象便固定下来,长留在人们心中了——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奥斯汀的《爱玛》,哈代的《还乡》,无不如此。把每一本小说都拿来跟这些巨著比较一下吧(最新的,最不重要的小说,也有权利跟最好的比一比)。诗也是如此——陶醉感或者说韵律?肖失之后,词藻的华光隐退之后,就有一个幻象回到我们脑际。必须把它跟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拉辛的《费德尔》和华兹华斯的《序曲》比一比。如果不同这些作品相比,那就跟同类当中最好的或在我们看来最好的作品相比也行。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新诗和新小说之所谓新,只是最表面的东西;我们一直用以品评老书的标准,只须稍加修改就能用于今日,毋需另起炉灶。但是,如果竟说读书的第二阶段,即品评、排比的阶段,同敞开心怀只顾吸收纷至沓来的新印象的第一阶段一样简单,当然是糊涂。没有书摆在面前却要去读;把脑子里一个个朦胧的形象拿来比较;要事前阅览大量的书,要有相当深厚的理解功夫,做到评比起来既生动又明白——这一切又谈何容易!?至于要求进一步指出,“这本书不但属于这一类,而且具有这类书的品质;这儿有败笔,那儿很成功;这儿写得好,那儿写得不好,”这就更不单了。一个读者要完成读书过程第二个阶段,竟需要如许的学问、想象办,真知灼见,我简直难于想象谁有这种禀赋。即使最自信的人,恐怕也只能在自己身上找到若干萌芽罢了。那么,可不可以放弃读书过程中这一阶段的工作,且让文学批评家、书林中峨冠博带的权威辈来为我们决定广本书的绝对价值呢?这样就方便多了。答曰:万万不可以!我们可以强调同情之美德,我们可以在读书时把个人的好恶摆在一旁。但我们深知,我们不会完全依着别人,也不会完全隐瞒自己的观点。我们心中无时不有一个精灵在低浯:“我不喜欢这个,我不喜欢那个”,拂之还来。的确,正因为我们有自己的爱憎,所以我们同诗人、小说家的关系才这样亲密,容不得一个外人夹在我们中间。而即使我们判断错了,结果失败,我们的情趣,那震撼我们全身的感觉神经,依然是我们心中的明灯。我们是通过感觉来学习的,我们不能压制自己的性格,否则必然要戕害到它。然而,岁月不居,我们也是可以锻炼我们的情趣的,或者使它受到某种制约。我们凭着一己的喜爱,贪读大量的书,然后放下本本,想好好探讨一下形形色色的文字变化,就会发现,我们的阅读趣味逐渐在变,我们不那么贪得无厌了,而更勤于思考。它不仅使我们对这书那书作出评价,而且还告诉我们某些书具有一种共同的特性。它还要问:哎,我们把这个共同特点叫做什么?然后,为了让我们了解这个共性,他给我们看了《李尔王》,接着也许是艾斯乞路斯的《阿加门农》。这样。我们凭借了鉴别力作引导,就可以撇开手头的书,进而探索那些使众书自成一家的共性所在。我们给这些共性命名,订出使我们的认识有所遵循的规则。在这种剖析排比中,我们可以从中享受到一种更深、更难得的乐趣。然而,凡是规则,只有读书过程中不断打破的,才站得住脚(没有什么比制定出脱离实际、生活在真空里的规则更为容易制定,更为荒谬的了)。现在,为了使我们在进行这种困难工作时不致心中无数,我们还得求助于那些能在作为艺术的文学事业上给我们指点启迪的极少数几位杰出作家。令人吃惊的是,柯勤律治、德莱登、约翰生,这些人在他们深思熟虑的评论里,好多诗人、小说家在他们漫不经心的言谈中,所涉及的内容往往互为表里。它们使这些一直翻腾在我们思想深处的模糊概念,变得明朗和稳定了。然而,只有当我们带着自己读书过程中辛苦得来的问题和建议向他们求教,他们才能帮得上忙。倘若我们只是拜倒于他们的威信,一如羊群只顾卧在树丛荫处,他.们就无能为力了。只是当他们的裁决跟我们自己的判断发生矛盾又否定了我们时,我们才真正识透了权威的裁决。如果情况确实是这样,如果按照应该怎样读书的方法来读书,就非得具有想象力、观察力、判断力这些罕见的品质才行。你也许因而得出这样的结论来:文艺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艺术,即使我们读一辈子书,也未必能对文学评论作出什么有价值的贡献。我们只能永远是读者。我们不应当指望晚更的荣誉,那是属于兼为评论家的奇才们的。然而,读者如我辈仍然有我们的责任,有我们值得自重之处。我们提出的标准,我们作出的评定,都不知不觉散入周围的大气中去了,成为作家呼吸之所赖。我们的意见对作家是有影响的,尽管从不见诸文字。这种影响,如果有见地,有力量,与人为善,与众不同,就有很大的价值,因为目前的文学批评确实很不景气,书就象打靶场上的游动猎物目标那样,在批评家眼前一闪即过,只有一秒钟时间上膛、瞄准、射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兔子错成老虎,把老鹰当作家禽,或者根本打飞了,把子弹浪费在靶场远处吃草的一头与世无争的母牛身上,都是可以原谅的。如果在报界随心所欲的炮火背面,作家感到还存在另——路的评论,即因爱读书而读书的人们的意见,(此辈好整以暇,却非内行,评论起来既富同情又颇严格)这难道不能有助于作家改进作品吗?如果经过我们的努力,书籍果真能够日见精神,日见丰富,日见多样化,那么,这个目标当然是值得努力以赴的。然而,有谁只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无论如何有价值)才来读书的呢?在我们追求的事业中,难道没有几件只因它本身是善事,或者只因其中含着某种至高无上的乐趣吗?难道读书不正合乎这种情况?我有时竟做过这样的梦:最后审判来临之日,所有的征服者、大律师、政治家纷纷前来领受恩赐;皇冕,桂冠,以及刻在大理石上的不可磨灭的姓氏。这时上帝看见我们腋下夹着书,也走了过来,竟不无羡慕之情,便转身对彼得:“瞧,这些人不需要得奖,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们的;他们就是喜欢读书。谈谈怎样读书王力首先谈读什么书。中国的书是很多的,光古书也浩如烟海,一辈子也读不完,所以读书要有选择。清末张之洞写了一本书叫《书目答问》,是为他的学生写的,他的学生等于我们现在的研究生。他说写这书书有三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给这些学生指出一个门径,从何入手,第二个目的是要他们选择良莠,即好不好,好的书才念,不好的书不念;第三个目的是分门别类,再加些注解,以帮助学生念书。从《书目答问》看,读书就有个选择的问题,好书才读,不好的就不用读。他开的书单子是很长的,我们今天要求大家把他提到的书都读过也不可能,今天读书恐怕要比《书目答问》提出的书少得多。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因此,选择书很重要。不加选择,如果读的是一本没有用处的书,或者是一本坏书,那就是浪费时间。不只是浪费时间,有时还接受些错误的东西。到底读什么不读什么?这要根据各人的专业来定。如对搞汉语史的来说,倘若一本书是专门研究六书的,或者专门研究什么叫转注的,像这样的书就不必读,因为对研究汉语史没什么帮助。而像《说文段注》《马氏文通》这样的书就不可不读了。因为《马氏文通》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语法书,而读了《说文段注》,对《说文解字》就容易理解多了,这对研究汉语史很有帮助。读书要有选择,这是第一点,可以叫去粗取精。第二点叫由博返约。对于由博返约,现在大家不很注意,所以要讲一讲。我们研究一门学问,不能说限定在那一门学问里的书我才念,别的书我不念。你如果不读别的书,只焰于你搞的那一门的书里边,这是很不足取的,一定念不好,因为你的知识面太窄了,碰到别的问题你就不懂了。过去有个坏习惯,研究生只是选个题目,这题目也相当尖,但只写论文了,别的书都没念,将来做学问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将来做老师,那就更不好了。搞汉语史的,除了关于汉语史的一些书要读,还有很多别的书也要读,首先是历史,其次是文学。多了,还是应该由博到专,即所谓由博返约。第三点,要厚今薄古。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因为从前人的书,如果有好的,现代人已经研究,并加以总结发挥了。我们念今人的书,古代的书也包括在里边了。如果这书质量不高,没什么价值,那就大可不念。《书目答问》就曾提到过这一点,他说他选的大多是清朝的书,有些古书,也是清朝人整理并加注解的。比如经书,十三经,也是经清朝人整理并加注解的。从前,好的书,经清朝人整理就行了,不好的书,清朝人就不管它了。他的意思,也就是我上面说的那个意思。他的话可适用于现在,并不需要把很多古书都读完,那也做不到。再谈谈怎样读书。首先应读书的序例,即序文和凡例。过去我们有个坏习惯,以为看正文就行了。序例可以不看。其实序例里有很多好东西。序例常常讲到写书的纲领、目的。替别人作序的,还讲书的优点。凡例是作者认为应该注意的地方。这些都很好,而我们常常忽略。《说文》的序是在最后的,我建议你们念《说文段注》把序提到前面来念。《说文序》,段玉裁也加了注,更应该念。《说文段注》有王念孙的序,很重要,主要讲《说文段注》之所以写得好,是因为作者讲究音韵,掌握了古音,能从音到义。王序把段注整部书的优点都讲子。再如《马氏文通》序和凡例是很好的东西,序里有句话:“会集众字以成文,其道终不变。”意思是说许多单词集合起来就成文章了,它的道理永远不变。他上面讲到了字形常有变化,字音也常有变化,只有语法自始至终是一样的。当然,他这话并不全面,语法也会有变化的,但他讲了一个道理,即语法的稳定性。我们的语法自古至今变化不大,比起语音的变化差得远,语法有它的稳定性。另外,序里还有一句话:“字之部分类别,与夫字与字相配成句之义。”这句意思是说研究语法,首先要分词类,然后是这些词跟词怎么搭配成为句子。语法就是讲这个东西,这句话把语法的定义下了,这定义至少对汉语是适用的。《马氏文通》的凡例更重要。里面说,《孟子》有两句话:“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之”是“他”的意思,“其”也是“他”的意思。为什么不能互换呢?又如《论语》里有两句话:“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两句格式很相像,为什么一句用“之”,一句用“焉”?《论语》里还有两句话:“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则未之学也.”这两句话也差不多,为什么一句用“矣”,一句用“也”呢?这你就非懂语法不可。不懂,这句话就不能解释。从前人念书,都不懂这些,谁也不知道提出这个问题来,更不知怎么解答了.这些问题从语法上很好解释,根据马氏的说法,参照我的意见,可以这样解释:“亲之欲其贵也尸……”为什么“之”、“其”不能互换,因为“之”只能用作宾语,“其”相反,不能用作宾语。“之’、“其”的任务是区别开的,所以不能互换。“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为什么前一句用“之”,后一句用“焉”?因为“爱”是及物动词,“忠’是不及物动词,“爱”及物。用“之”’“之”是直接宾语,“忠”是不及物,只能用“焉’,因为”焉”是间接宾语。再有,“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则未之学也。”矣”是表示既成事实,事情已完成;“未之学也”,是说这事没完成,没这事,所以不能用“矣”,只能用“也”。凡没完成的事,只能用“也”,不能用“矣”。从语法讲,很清楚。不懂语法古汉语无从解释。他这样一个凡例有什么好处呢?说明了人们为什么要学语法,他为什么要写一本语法书。不单是《说文段注》和(马氏文通》这两部书,别的书也一样,看书必须十分注意序文和凡例。其次,要摘要作笔记。现在人们喜欢在书的旁边圈点,表示重要。这很好,但是还不够,最好把重要的地方抄下来。这有什么好处呢?张之洞《书目答问》中有一句话很重要,他说:“读书不知要领,劳而无功。”一本书,什么地方重要,什么地方不重要,你看不出来,那就劳而无功,你白念了。现在有些人念书能把有用的东西吸收进去,有的人并没有吸收进去,看了就都忘了。为什么?因为他就知道看,不知道什么地方是好的,什么地方是最重要的,最精彩的,即张之洞所谓的要领,他不知道,这个书就白念了。有些人就知道死记硬背,背得很多,背下来有没有用处呢?也还是没有用处。这叫劳而无功。有些人并不死记硬背,有些地方甚至马马虎虎就看过去了,但念到重要的地方,他就一点不放过,把它记下来。所以,读书要摘要作笔记。第三点,应考试试着作眉批,在书的天头上加自己的评论。看一本书如果自己一点意见都没有,可以说你没有好好看。你好好看的时候,总会有些意见的。所以最好在书眉,又叫天头,即书上空的地方作些眉批。试试看,我觉得这本书什么地方好,什么地方不合适,都可以加上评论。昨天,我看从前我念过的那本《马氏文通》,看到上面都写有眉批,那时我才26岁。我在某一点不同意书的意见,有我的看法,就都写在上边了。今天拿来看,拿50年前批的来看,有些批的是对的,有些批错了,但没关系,因为经过了你自已的考虑。批人家,你自己就得用一番心思,这样,对那本书的印象就特别深。自己作眉批,可以帮你读书,帮你把书的内容吸收进去。现在,我们自己买不到书,也可以用另外的办法,把记笔记和书评结合在一起,把书评写在笔记里,这样很方便。用笔记本一方面把重要的记下来,另一方面,某些地方我不同意书里的讲法,可以写上一段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的意思,把笔记眉批并为一个东西。另外,要写读书报告,如果你作了笔记,又作了眉批以后,读书报告就很好写了。最近看了一篇文章,一篇很好的读书报告,就是赵振铎的《读&广雅疏证&》,可以向他学习。《广雅疏证》是怎么写的,有什么优点,他都讲到了。像这样写个读书报告就很好,好的读书报告简直就是一篇好的学术论文。怎样读张中行这是上一节的续篇,谈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语句的条理、气韵等的吸收、储藏;另一方面是时间、读物等的安排。先说前一方面。前面谈过学习语言的情况,学是学表达习惯,方法是熟。那是只就学“会”说的,如果还想学“好”,熟就还有质和量两方面的要求。记得前些年听一个中年妇女说:“看《红楼梦》,欣赏凤姐的口才,总觉得自己不会说话,干巴巴的,总是那几个词,那几个调调,死气沉沉。这话或者有些谦逊意味,但道理总是是对的,从正面说,是想说得好就必须在确切、简练的基础之上灵活多变,生动流利。这从哪里来呢?语言不容许生造,——就算是可以创新吧,也总是吸收、融会前人的表达方法,运用自己的灵机,“稍微”灵活一下。总之,办法只能是“多”(量)吸收“好”(质)的表达方法,融会而储存之(熟),等待时机一来,让它自己跳出来应用。这吸收,可以来自听,但主要是来自读。读,为的是吸收。吸收包括内容和表达两方面,这里着重谈表达方面。读要讲方法,方法对,吸收得快,所得坚实明晰;方法不对,吸收得慢甚至不能吸收,即使小有所得也模模糊糊。所谓方法不对,是指那种浮光掠影或浅尝的“看”书方法。这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目十行至少是一目两行韵阅读办法。有不少人,看小人书,看小说,目的是玩赏故事,而且急于想知道结局,这就不能不一扫而过。这样看,故事的情节像是大致清楚了,可是记叙故事的文字,用什么样的词语,语句怎样连贯,有什么妙笔值得欣赏,等等,却视而不见,轻轻放过。另一种,可以举有些学生的应付语文课为例,学过一课,会说大意,会讲难词,会答习题,估计再上课能答问,期考能答考卷,于是放下,永不再问。这样学,也是不管表达习惯的底里,自然也就谈不到吸收和融会了。所谓表达习惯的底里,深一些探索,应该说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思路内部的自然联系,二是语言内部的自然联系。遇一事物,或想一事物,此事物的关系事物,以及它的轻重、是非、利害,乃至自己应取的态度,等等,都出现在思路中。先想到什么,后想到什么,如何过渡,自然可以灵活变化,但百变不离其宗,比如由柳树可以想到杨花,想到堤岸,甚至想到灞桥送别,等等,却不会想到信纸、图钉等。思路中的由此及彼,可小异而有大同,是思路内部的自然联系。语言内部也一样,也有大同小异的自然联系,比如常情之下,“因为”之后接“所以”,“虽然”之后接“但是”,正说之后接反说,总说之后接分说,设问之后接答话,夸张之后接补说,等等,也是万变不离其宗。这种思路和语言的内部联系虽然近于“熟套”,却有它的大道理和大作用。所谓大道理,是合乎思想和语言的本然条理;所谓大作用,是顺着这个路子想,顺着这个习惯表达,读者会感到清晰自然,点头称善。反之,你偏偏离开这个路子想,离开这个习惯表达,读者一定会感到离奇古怪,莫明其妙。因此,学作文就不能不用大力量求熟悉这个熟套。怎么熟?主要是用正确的方法读。所谓正确的方法,由要求方面说是了解文字意义之外,还要把文字所含的思路条理和语言条理印入脑中,成为熟套的一部分。想做到这样,就必须全神贯注地或说一面吟诵一面体会地由慢而渐惭快地读若干遍,直到熟了,能尝到其韵味为止。一面吟诵一面体会是旧时代读书人练基本功的方法。据说清朝桐城派大师姚鼐读韩愈《送董邵南序》第一句“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要中间换气才能成声,可见在体会格调的顿挫上是如何认真。鲁迅《朝花夕拾》写三味书屋老先生读“铁如意,指挥倜傥……”的情形更加形象,是:“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来,拗过去。”这种表现,鲁迅称之为“读书入神”,状貌也许近于可笑,但那种认真体会其韵味的态度总是好的。我们现在读的虽然主要是白话,入神读的办法却仍然值得借鉴。做法是这样:以中学时代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例,讲过之后,意思完全明白了,不可放下不管,要读。起初要读慢些,出声不出声均可,但要字字咬清楚,随着词语意义的需要,有疾有徐,有高有低,口中成声、心中体会思路和语言的条理,尤其是前后的衔结。这样读两三遍,熟些了,放下。过几天,再这样读两三遍,随着体会的渐变为容易,速度可以稍快。过几天,再……直到纯熟,上句没读完,下句像是冲口而出为止。像是冲口而出,这是语言的熟套已经印入脑中,到自己拿笔自然就不会不知如何表达了。以上的读法是“精读”当然只有读上好的,练基本功才这样,不能篇篇如此。有些读物宜于泛览。精读与泛览的关系,留到下节再说,这里专说精读的要求。就我所知,现在不少人是看而不读。看,浮光掠影,甚至语句怎样联系都毫无所感,自然不能学到前人的熟套。心中没有熟套,及至有文要作,自然会感到思路不清,辞不达意。学作文,必须先学会精读。这也许不是智事的办法,但它决不是既无味又无效的办法,只要按部就班,持之以恒,渐渐就会兴趣增长,积累增厚,总有一天(多则3年5年),会获得水到渠成之乐。下面说怎样读的另一方面,时间、读物等怎样安排。先说时间的安排,原则是分比合好,多比少好。仍以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为例,比如读熟要六七遍,集中一次读不如分作三四次读。同理,比如一周计划用七个小时读书,最好是一天一个小时,不要集中到星期日一天。多比少好的理由用不着说,时间多,所读多,收获就会比较大;当然,要在条件许可之下,不可只顾甲而荒废了乙丙丁。读物的安排牵涉到许多方面,总的原则是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主干后分支。学数学,要从一加一开始,理由任何人都知道。学语文也一样,鲁迅杂文虽然好,却不当勉强小学学生读。但有两点要注意:(1)语文的难易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两篇相类的作品,甲以为这篇较难,乙则以为那篇较难。(2)为了比较快弛提高阅读能力,有时可以故意选一两种较难的读,理曲前面已经说过,不再赘。先少后多的道理更加明显。初学,内容和表达习惯都生疏,读不能快,量当然要少。及至底子厚了,举一隅而以三隅反,读的速度逐渐增加,量当然可以随之增多。主干和分支的情况比较复杂,这里只能谈些主要的,算作举例。所谓主干,是就与作文的关系较密切说的,换句话说是要求学以致用。从这个角度考虑,(1)如果是上学时期,要先课内后课外。(2)要先散文(广义的,包括记事、说理等作品)后小说、诗歌。散文中有些说理较深的文字,读比较费力,像是远不如小说有趣味,但更要细心读,因为思路的条理多半由此中学来。(3)要先选本后专集,因为专集量大,还可能瑕瑜互见,不如读选本可以事半功倍。(4)要先名家后一般作家,这旧话谓之取精用宏。(5)要先今后古,因为作文一般是用现代语写。(6)要先中后外(这里指译文),这理由前面说过,是我们作文最好不是外国味。以上所说都偏于原则。但原则容许例外,尤其是语文,常常可以灵活运用。学数学,不能先大代数后小代数,为什么?可以讲出道理来。语文,比如有人,先读《尚书》,后读《孟子》,你说不成,问你为什么,你未必能讲出道理来,即使勉强讲出来,问的人也未必同意。传说有人间辜鸿铭为什么英文学得那么好,他说别人由ABC学起,他是从念密尔敦学起。这话难免危言耸听,不过看昔人读书的经验,如一流大家顾炎武、王夫之等,都是启蒙就读“人之初,性本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这比“大狗叫,小狗跳”深多了,可是也竟学通了。这证明学语文虽然有路可循,却又是条条大路通北京。可行的办法是记着原则,考虑条件(个人的资质、兴趣、时间,找读物的难易等),试着前行,不可则改;唯一不可变通的是必须持之以恒,难而不退,如此而已。怎样读中国书余英时读书方法因人而异、因目的而异、因学科而异、因书而异……所以读书方法是很不容易写的题目。而且一提到“读书方法”,好像便给人一种印象,以为读书有一定的方法,只要依之而行,便可读通一切的书。这是会发生误导作用的。《开卷》专刊以“我的读书方法”辟为专栏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作法。因为读书方法确是每个人都不一样。但是我在构思这篇短文时,还是不免踌躇,因为我从来没有系统地考虑过:我这几十年究竟是用哪些方法来读书的。现在回想起来,我似乎变换过很多次的读书方法,这和我自己的思想变迁以及时代思潮的影响都有关系。但是所谓“方法的变换”并不是有了新的方法便抛弃了旧的方法,而是方法增多了,不同的方法在不同的研读对象上可以交互为用。我以前提出过:“史无定法”的观念,我现在也可以扩大为“读书无定法”。不过这样说对于青年读者似乎毫无用处。如果详细而具体地讲,那便非写一部很长的“读书自传”不可。我另外也感到一个困难:我究竟对谁说“读书方法”呢?我现在姑且假定我的读书是有志于研究中国文史之学的青年朋友,和四十年前的我差不多,即正想走上独立治学的路,但是还没有完全决定选择哪一种专门。中国传统的读书法,讲得最亲切有味的无过于朱熹。《朱子语类》中有《总论为学之方》一卷和《读书法》两卷,我希望读者肯花点时间去读一读,对于怎样进入中国旧学问的世界一定有很大的帮助。朱子不但现身说法,而且也总结了荀子以来的读书经验,最能为我们指点门径。我们不要以为这是中国的旧方法,和今天西方的新方法相比早已落伍了。我曾经比较过朱子读书法和今天西方所谓“诠释学”的异同,发现彼此相通之处甚多。“诠释学”所分析的各种层次,大致都可以在朱子的《语类》和《文集》中找得到。古今中外论读书,大致都不外专精和博览两途。“专精”是指对古代经典之作必须下基础工夫。古代经典很多,今天已不能人人尽读。像清代戴震,不但十三经本文全能背诵,而且“注”也能背诵,只有“疏”不尽记得;这种工夫今天已不可能。因为我们的知识范围扩大了无数倍,无法集中在几部经、史上面。但是我们若有志治中国学问,还是要选几部经典,反复阅读,虽不必记诵,至少要熟。近人余嘉锡在他的《四库提要辨证》的《序录》中说:“董遇谓‘读书百遍,而义自见’,固是不易之论。百遍纵或未能,三复必不可少。”至少我们必须在自己想进行专门研究的范围之内,作这样的努力。经典作品大致都已经过古人和今人的一再整理,我们早已比古人占许多便宜了。不但中国传统如此,西方现代的人文研究也还是如此。从前芝加哥大学有“伟大的典籍”(GreatBooks)的课程,也是要学生精熟若干经典。近来虽稍松弛,但仍有人提倡精读柏拉图的《理想国》之类的作品。精读的书给我们建立了作学问的基地;有了基地,我们才能扩展,这就是博览了。博览也须要有重点,不是漫无目的的乱翻。现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古人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已不合时宜了。所以我们必须配合着自己专业去逐步扩大知识的范围。这里需要训练自己的判断能力:哪些学科和自己的专业相关?在相关各科之中,我们又怎样建立一个循序发展的计划?各相关学科之中又有哪些书是属于“必读”的一类?这些问题我们可请教师友,也可以从现代人的著作中找到线索。这是现代大学制度给我们的特殊便利。博览之书虽不必“三复”,但也还是要择其精者作有系统的阅读,至少要一字不遗细读一遍。稍稍熟悉之后,才能“快读”、“跳读”。朱子曾说过:读书先要花十分气力才能毕一书,第二本书只用花七八分功夫便可完成了,以后越来越省力,也越来越快。这是从“十目一行”到“一目十行”的过程,无论专精和博览都无例外。读书要“虚心”,这是中国自古相传的不二法门。朱子说得好:“读书别无法,只管看,便是法。正如呆人相似,捱来捱去,自己却未先要立意见,且虚心,只管看。看来看去,自然晓得。”这似乎是最笨的方法,但其实是最聪明的方法。我劝青年朋友们暂且不要信今天从西方搬来的许多意见,说什么我们的脑子已不是一张白纸,我们必然带着许多“先入之见”来读古人的书,“客观”是不可能的等等昏话。正因为我们有主观,我们读书时才必须尽最大的可能来求“客观的了解”。事实证明:不同主观的人,只要“虚心”读书,则也未尝不能彼此印证而相悦以解。如果“虚心”是不可能的,读书的结果只不过各人加强已有的“主观”,那又何必读书呢?“虚”和“谦”是分不开的。我们读经典之作,甚至一般有学术价值的今人之作,总要先存一点谦逊的心理,不能一开始便狂妄自大。这是今天许多中国读书人常犯的一种通病,尤以治中国学问的人为甚。他们往往“尊西人若帝天,视西籍如神圣”(这是邓实在1904年说的话),凭着平时所得的一点西方观念,对中国古籍横加“批判”,他们不是读书,而是像高高在上的法官,把中国书籍当作囚犯一样来审问、逼供。如果有人认为这是“创造”的表现,我想他大可不必浪费时间去读中国书。倒不如像鲁迅所说的:“中国书一本也不必读,要读便读外国书”,反而更干脆。不过读外国书也还是要谦逊,也还是不能狂妄自大。罗尔斯曾有一段关于如何读书的自白,颇足发人深省。他说:“我读前人的著作,如休谟或康德,有一个视为当然的假定,即这些作者比我聪明得多。如果不然,我又何必浪费自己和学生的时间去研读他们的著作呢?如果我偶然在他们的论证中见到了一点错误,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他们自己一定早已见到了这个错误,并且处理过了。他们在哪里见到并处理了这点错误呢?这是我必须继续寻找的;但所寻找的必须是他们自己的解答,而不是我的解答。因此我往往发现:有时是由于历史的限制,我的问题在他们的时代根本不能发生;有时则是由于我忽略了或未曾读到他们别的著作。总而言之,他们的著作中决没有简单的一般错误,也没有关系重大的错误。”这番自白充分表现了西方学人读书的“虚心”和“谦逊”。古人当然是可以“批判”的,古书也不是没有漏洞。朱子说:“看文字,且信本句,不添字,那里原有罅缝,如合子相似,自家去抉开,不是浑沦底物,硬去凿。亦不可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读书得见书中的“罅缝”,已是有相当程度以后的事,不是初学便能达得到的境界。“硬去凿”、“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却恰恰是今天中国知识界最常见的病状。有志治中国学问的人应该好好记取朱子这几句话。今天读中国古书确有一层新的困难,是古人没有的:我们从小受教育,已浸润在现代(主要是西方)的概念之中。例如原有的经、史、子、集的旧分类(可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为标准)早已为新的(也就是西方的)学科分类所取代。人类的文化和思想在大端上本多相通的地方(否则文化之间的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了),因此有些西方概念可以很自然地引入中国学术传统之中,化旧成新。但有些则是西方文化传统中特有的概念,在中国找不到相当的东西;更有许多中国文化中的特殊的观念,在西方也完全不见踪迹。我们今天读中国书最怕的是把西方的观念来穿凿附会,其结果是非驴非马,制造笑柄。我希望青年朋友有志于读古书的,最好是尽量先从中国旧传统中去求了解,不要急于用西方观念作新解。中西会通是成学之后,有了把握,才能尝试的事。即使你同时读《论语》和柏拉图的对话,也只能分别去了解其在原有文化系统中的相传旧义,不能马上想“合二为一”。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学术的著作,其最有价值的都是最少以西方观念作比附的。如果治中国史者先有外国框框,则势必不能细心体会中国史籍的“本意”,而是把它当报纸一样的翻检,从字面上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你们千万不要误信有些浅人的话,以为“本意”是找不到的,理由在此无法详说。)“好学深思,心知其意”是每一个真正读书人所必须力求达到的最高阶段。读书的第一义是尽量求得客观的认识,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创造力”,能“发前人所未发”。其实今天中文世界里的有些“新见解“,戳穿了不过是捡来一两个外国新名词在那里乱翻花样,不但在中国书中缺乏根据,而且也不合西方原文的脉络。中国自唐代韩愈以来,便主张“读书必先识字”。中国文字表面上古今不异,但两三千年演变下来,同一名词已有各时代的不同涵义,所以没有训诂的基础知识,是看不懂古书的。西方书也是一样。不精通德文、法文而从第二手的英文著作中得来的有关欧洲大陆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不可靠的。中国知识界似乎还没有完全摆脱殖民地的心态,一切以西方的观念为最后依据。甚至“反西方”的思想也还是来自西方,如“依赖理论”、如“批判学说”、如“解构”之类。所以特别是这十几年来,只要西方思想界稍有风吹草动(主要还是从美国转贩的),便有一批中国知识分子兴风作浪一番,而且立即用之于中国书的解读上面,这不是中西会通,而是随着外国调子起舞,像被人牵着线的傀儡一样,青年朋友们如果不幸而入此魔道,则从此便断送了自己的学问前途。美国是一个市场取向的社会,不变点新花样、新产品,便没有销路。学术界受此影响,因此也往往在旧东西上动点手脚,当作新创造品来推销,尤以人文社会科学为然。不过大体而言,美国学术界还能维持一种实学的传统,不为新推销术所动。今年5月底,我到哈佛大学参加了一次审查中国现代史长期聘任的专案会议。其中有一位候选者首先被历史系除名,不加考虑。因为据听过演讲的教授报告,这位候选者在一小时之内用了一百二十次以上“discourse”这个流行名词。哈佛历史系的人断定这位学人太过浅薄,是不能指导研究生作切实的文献研究的。我听了这番话,感触很深,觉得西方史学界毕竟还有严格的水准。他们还是要求研究生平平实实地去读书的。这其实也是中国自古相传的读书传统,一直到三十年代都保持未变。据我所知,日本汉学界大致也还维持着这一朴实的作风。我在美国三十多年中,曾看见了无数次所谓“新思潮”的兴起和衰灭,真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我希望中国知识界至少有少数“读书种子”,能维持着认真读中国书的传统,彻底克服殖民地的心理。至于大多数人将为时代风气席卷而去,大概已是无可奈何的事。但是,我决不是要提倡任何狭隘的“中国本土”的观点,盲目排外和盲目崇外都是不正常的心态。只有“温故”才能“知新”,只有“推陈”才能“出新”;“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是颠扑不破的关于读书的道理。读书二法马南邨不要秘诀的秘诀以前在书店里常常可以看见有所谓《读书秘诀》、《作文秘诀》之类的小册子,内容毫无价值,目的只是骗人。但是,有些读者贪图省力,不肯下苦工夫,一见有这些秘诀,满心欢喜,结果就不免上当。现在这类秘诀大概已经无人间津了吧!然而,我觉得还有人仍然抱着找秘诀的心情,而不肯立志用功。因此,向他们敲一下警钟还是必要的。,历来真正做学问有成就的学者,都不懂得什么秘诀,你即便问他,他实在也说不出。明代的学者吴梦祥自己定了一份学规,上面写道:“古人读书,皆须专心致志,不出门户。如此痛下工夫,庶可立些根本,可以向上。或作或辍,一暴十寒,则虽读书百年,吾未见其可也。”看来这个学规中,除了“不出门户”的关门读书的态度不值得提倡以外,一般都是很好的见解。事实的确是这样。不管你学习和研究什么东西,只要专心致志,痛下工夫,坚持不断地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最怕的是不能坚持学习和研究,抓一阵子又放松了,这就是“或作或辍,一暴十寒”的状态,必须注意克服。吴梦祥的这个学规对我们今天仍然有一些用处。这种学规早在宋代就十分流行,特别是朱熹等理学家总喜欢搞这一套。但是其中也有的不是学规,而是一些经验谈。如陈善的《扪虱新话》一书写道:“读书须知出入法。始当求所以入,终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脱,此是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惟知出知入,得尽读书之法也。”用现在的眼光读这一段文字,也许觉得他的见解很平常。然而,我们要知道,陈善是南宋淳熙年间,即公元十二世纪后半期的人。在那个时候他就能够提出这样鲜明的主张,也算是难能可贵的了。他主张要读活书而不要读死书,就是说要知入知出;要体会古人著作的精神和实质而不要死背一些字句,就是说要体会古人用心处而不可死在言下。不但这样,.他还反对为读书而读书的倾向。他主张读书要求实际运用,并且要用得灵活,即所谓“透脱”。你看他的这些主张,难道不是一种反教条主义的主张吗?他的这个主张,过去很少有人注意,因为他的声名远不如朱熹等人,但是他根据自己读书的经验而提出了这种主张,我想这还是值得推荐的。宋儒理学的代表人物中,如陆九渊的读书经验也有可取之处。《陆象山语录》有一则写道:“如今读书且平平读,未晓处且放过,不必太滞。”接着,他又举出下面的一首诗:“读书切戒在慌忙,涵泳工夫兴味长;未晓不妨权放过,切身须要急思量。”这就是所谓“读书不求甚解”的意思。本来说不求甚解也并非真的不要求把书读懂,而是主张对于难懂的地方先放它过去,不要死扣住不放。也许看完上下文之后,对于难懂的部分也就懂得了;如果仍然不懂,只好等日后再求解释。这个意思对于我们现在的青年读者似乎特别有用。至于我们现在提倡读书要用批判的眼光,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个主张古代的读书人却没有胆量提出。古代只有一个没有机会读书的木匠,曾经有过类似这种思想的萌芽。这个人就是齐国的轮扁。据《庄子?天道篇》记载:“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何言耶?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接着,轮扁还介绍了他自己进行生产劳动的经验。他的话虽然不免有很大的片面性,他不该把一切所谓“圣人”之言全部否定了;但是,他反对读古人的糟粕,强调要从生产劳动中去体会,这一点却有独到的见地。我们现在读书的态度和方法,从根本上说,也不过如此。而这些又算得是什么秘诀呢?!如果一定要说秘诀,那末,不要秘诀也就是秘诀了。不求甚解一般人常常以为,对任何问题不求甚解都是不好的。其实也不尽然。我们虽然不必提倡不求甚解的态度,但是,盲目地反对不求甚解的态度同样没有充分的理由。不求甚解这句话最早是陶渊明说的。他在《五柳先生传》这篇短文中写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人们往往只抓住他说的前一句话,而丢了他说的后一句话,因此,就对陶渊明的读书态度很不满意,这是何苦来呢?他说的前后两句话紧紧相连,交互阐明,意思非常清楚。这是古人读书的正确态度,我们应该虚心学习,完全不应该对他滥加粗暴的不讲道理的非议。应该承认,好读书这个习惯的养成是很重要的。如果根本不读书或者不喜欢读书,那末,无论说什么求甚解或不求甚解就都毫无意义了。因为不读书就不了解什么知识,不喜欢读也就不能用心去了解书中的道理。一定要好读书,这才有起码的发言权。真正把书读进去了,越读越有兴趣,自然就会慢慢了解书中的道理。—下子想完全读懂所有的书,特别是完全读懂重要的经典著作,那除了狂妄自大的人以外,谁也不敢这样自信。而读书的要诀,全在于会意。对于这——点,陶渊明尤其有独到的见解。所以,他每每遇到真正会意的时候,就高兴得连饭都忘记吃了。这样说来,陶渊明主张读书要会意,而真正的会意又很不容易,所以只好说不求甚解了。可见这不求甚解四字的含义,有两层:一是表示虚心,目的在于劝戒学者不要骄傲自负,以为什么书一读就懂,实际上不一定真正体会得了书中的真意,还是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只是不求甚解为好。二是说明读书的方法,不要固执一点,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这两层意思都很重要,值得我们好好体会。列宁就曾经多次批评普列汉诺夫,说他自以为熟读马克思的著作,而实际上对马克思的著作却做了许多曲解。我们今天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典著作,也应该抱虚心的态度,切不可以为都读得懂,其实不懂的地方还多得很哩!要想把经典著作读透,懂得其中的真理,并且正确地用来指导我们的工作,还必须不断努力学习。要学习得好,就不能死读,而必须活读,就是说,不能只记经典著作的一些字句,而必须理解经典著作的精神实质。在这一方面,古人的确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诸葛亮就是这样读书的。据王粲的《英雄记钞》说,诸葛亮与徐庶、石广元、孟公威等人一道游学读书,“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看来诸葛亮比徐庶等人确实要高明得多,因为观其大略的人,往往知识更广泛,了解问题更全面。当然,这也不是说,读书可以马马虎虎,很不认真。绝对不应该这样。观其大略同样需要认真读书,只是不死抠一字一句,不因小失大,不为某一局部而放弃了整体。宋代理学家陆象山的语录中说:“读书且平平读,未晓处且放过,不必太滞。”这也是不因小失大的意思。所谓未晓处且放过,与不求甚解的提法很相似。放过是暂时的,最后仍然会了解它的意思。经验证明,有许多书看一遍两遍还不懂得,读三遍四遍就懂得了;或者一本书读了前面有许多不懂的地方,读到后面才豁然贯通;有的书昨天看不懂,过些日子再看才懂得;也有的似乎已经看懂了,其实不大懂,后来有一些实际知识,才真正懂得它的意思。因此,重要的书必须常常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觉得开卷有益。躺着读书陈村近日外出,途经南京跳下车来,去会会一位书友。他睡单人床,床边有书两排,贴墙而起,自床头伸至床脚。我在他床上躺过一躺,平平卧起,放出右手,就像身边长着一棵书的树,任采任摘。据资料,毛泽东也是这样读书,书半床人半床的。这样读书是很浪漫的。读书的最佳姿势不是在课桌前,而是枕上。凡读书人都知此诀窍。身体安静了,脑瓜才活跃得起来。何况读书也是一类占有,当然以躺卧为首选姿势。能有资格躺在自己身边的,不能不是密友。自己能不拘礼仪躺着相会的,也是密友,无拘无束的,平平等等的,心心相印的。推想开去,放在床头而不嫌的,必是人们心爱的物件。烟民将香烟放于枕边,匪徒将手枪置于枕下。尽管书刊既不防身,也抽它不着,爱书的人依然不弃不嫌,朝夕为伴,犹如永恒的密月。所以,我的那位朋友至今未娶。从小喜欢读书,至今依然。可我不明白,为何读书。我曾想出许多道理,写在纸上,发表出来教诲大家。我说过求知、求友,求情趣一类的话。此类话写在书报上,是很体面的,体面到十全十美,其中必有破绽。我看的多半是闲书,无知无识的书,不看也不损失什么的书。比如《红楼梦》虽说患爱红症的人能读上七八遍,有人不屑阅看难道是罪过不成?在我眼中,能躺着看的书方指好书,由此推想,我是在为自己躺着找个借口,以免无所事事,枉自谴责,身心分裂。所以是个懒人。所以又仿佛不懒。一册在手,勤勤勉勉的样子,将灯开到三更,仍目光炯炯,何懒之有?将太阳睡得老高,有书在手,心安而理得了。我想,我与其说喜欢黑夜的宁静,不如说害怕黑夜中人的“假死”。我要竭力拖延这一过程,以书作为盾牌。我想,我与其说喜欢通晓奇闻轶事,不如视之对世界的逃避。躲在书后是安全的。任书中杀得天昏地黑,我隔岸观火,常常巴望火势冲天,以求壮观。读书时,身体死了。又仿佛没死,看到紧张时分,肌肉也像参与者一般反应起来。在死中求不死,在不死中求死,似乎有点佛性的味道了,世事如烟,书中的一切与自己既相干又不相干,出世入世悉听尊便,进退自如。这么一种好处境谁愿放弃呢?人的生命过于短暂,人的目力不远,听力不深,舌头不长。人的欲望无限。感谢书中的天地,延伸了人的感官,时间与空间顿时化作眼前的小小的平面。再说,书中另成一个世界。那是多少代人的白日的梦境,拱手交出,与平辈及灰孙子共赏。在这样的事实前,人只能是无力的,唯有用躺卧来表达自己最深切的读书心得。是啊,我们躺下了,我们也就成了古人。我们才有资格和古人说短论长。我们才能占有和.奉献。我们躺下了,才最少意识到衣服的存在。我们和自己的身子组合成一个整体。我们能最充分地体验到“我”。一切都很放松,都在待命,任何抚慰和入侵都历历在目。古今中外,人们跪、坐、站之姿因时因地而异,唯有躺卧最少变化。所以,躺着的我们,更容易走向前人,走向世界。文化的隔阂呈最小值,躺着是最开放的姿势。害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我们在躺卧中度过自己的多半人生,当我们以读书取代自己的多半思想,我们就虽生犹死了。虽然人的自利本性教我们自得其趣,可是却与生命的要求违背了。没有交替,没有阴阳,没有互补,没有行动对思虑的解毒过程。承载我们的床只是小舟,书却不是铁锚。读书人是无力的。书中的有力的人物只在书中有力,那种假想使我们以为自己也有力起来,有力过了,可是,肌肉日渐萎缩。读书是一种生活方式却不是生命的方式。因此对书的诅咒历来也是空前的。问题的根本不在于个别的坏书,而是这种生活方式。书迷是为读书而读书。读书的生活,除了生产酒后饭余的谈资,并不生产书。人类容不得这样的纯粹的消费者。当我面对书屋墙上的那几千册图,感觉很复杂。不用说,我是它们的主人,但我又知道,自己永远成不了主人。即使一本最拙劣的书,也不被人从精神上完全占有,无论用什么体位来阅读。我很想以一个“读者”的身份了此一生,然而又必须当一名“作者”,没有“作”是“读”不成的,人不能饿着读书。我爱书,好书和好女子一样,你不能一五一十地说着它的短长,只有一种想与之亲近的冲动。当你将身子放平,带着思想的欲望和摩挲书页的快感与其共享你生命中的时间时,你将无意追寻任何意义和见识,你只有一份过后才能体味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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