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技校除了助学金除了上班还有什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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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获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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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13:34
全部人都可以罗...
老师说的话有时候…………。那你就慢慢等待呗,你是理工的啊? 提问人的追问
09:12 不是 电力学校 回答人的补充
09:18 哦,助学金的事儿呢我也听说是6月底发、不过终究还是【听说】!“船到桥头自然直”、...
不发了,只补助2年的...
助学金第一次发放是07年,06和07的学生也基本都给补了,但因为地区的不同和资金的多少,补的也不一样。一般情况是06的发一年,07的发一年半,而06的因为要毕业了,有些地区也是以补助的形式发放的,就是剩下的钱都给学校,学校根据学校06年可以享受助学金学生的多少,平摊一下,如果人少可能发够了,人太多的,有的是象征性发的。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种情况。...
你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如果觉得自己的力量不够,大家可以找新闻媒体帮忙,打贵州电视台的《百姓关注》节目,他们应该会帮助到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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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技校网 , 中国技校品牌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通知((77)教计字530号、(77)财事字180号)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高教局、财政财金局:根据国务院一九七七年十月十二日国发[号文件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现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贯彻执行。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根据国务院一九七七年十月十二日国发[号文件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对一九七七年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新生入学后的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国家职工被录取的研究生和满五年工龄的国家职工进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一切费用自理,不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国家职工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如原工资低于研究生人民助学金标准时,经原工作单位证明,可按人民助学金标准,由学校补发差额。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工龄不满五年的国家职工,在校期间不由原单位发给工资(由学校发给生活费或人民助学金)的毕业生被录取研究生后,仍实行人民助学金。其他学生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  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比例:  1.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其他人员录取为研究生的,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享受面按百分之百计算。  2.高等师范、体育(含体育专业)和民族学院的学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中的师范、护士、助产、艺术、体育和采煤等专业学生的人民助学金,享受面按百分之百计算。其他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其人民助学金的享受面按百分之七十五计算。  人民助学金的标准和使用范围:  1.研究生人民助学金的标准,按学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计算,由学校发给本人,一切费用自理。为了解决研究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在生活和学习上的特殊困难,学校可按研究生每人每月二元的标准编列预算,作为困难补助,集中掌握使用。  2.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的标准,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十九元五角,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人民助学金的标准。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十七元。少数民族学生可再增加二元。  人民助学金中的伙食费标准,六类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每人每月十五元五角,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每人每月十四元。发给学生伙食费多少,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酌情评定,一般可分成三个等级,具体等级标准由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作出规定。  人民助学金标准中的困难补助费,高等学校每人每月四元,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每人每月三元。少数民族学生每人每月可再增加二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以及假期回家路费(最多一年一次)的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可分定期和临时补助两种,定期补助的等级。由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作出规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中的体育、航海、舞蹈、戏曲、杂技和管乐专业的学生伙食费,不论国家职工和其他学生可在一般学生伙食费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四十以内的伙食费,加发的具体幅度,由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作出规定。学校对上述加发的伙食费,一律拨给食堂,不发给学生本人。人民助学金的评定,要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要求享受人民助学金的学生(包括伙食费和定期困难补助),应于入学后一次提出申请。由班级民主评议,由系审查,学校批准,按月发给。学校对批准享受伙食费和定期困难补助的学生,要每年复审一次。学生申请人民助学金,应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由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街道、农村人民公社提供必要的证明。  对申请人民助学金学生中的工农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青年和港澳青年、归国华侨子女以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社来社去”的学生,在和一般学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给予照顾。加强学生伙食的管理,安排好学生生活.学校领导必须加强后勤工作,切实搞好学生伙食的管理工作,注意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的杂项开支,努力办好伙食,使学生吃得好一些,吃得省一些。学生的伙食原则上应采取包伙或半包伙(只包副食,不包主食)的办法,切实教育学生将学校发的伙食费真正用于伙食,要计划用粮,防止浪费。当年度的人民助学金,必须保证用于学生伙食和解决学生本人的学习、生活困难的补助,不得挪作他用。凡工龄不满五年的学生和其他学生在寒暑假期间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因病休学保留学籍一年以内的学生,原来享受的人民助学金伙食费部分均照常发给。但对加发百分之四十以内的伙食费和享受定期困难补助部分应停发。毕业班学生的人民助学金,在分配工作规定离校日期以前仍由学校照常发给。分配工作离校时应在“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上注明发至年月。解放军的干部、战士进入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习律不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其生活待遇仍按总后勤部的规定办理。国务院各部、委直接领导或双重领导以部委为主的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比例、标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都应按照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一九七六年以前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不适用本规定。本规定自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拟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应抄报教育部和财政部。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王学校人民助学金标准表(略)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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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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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能帮帮我。再次谢谢你了
你好,律师,希望你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我家在10年前的时候在广东汕尾购买了一所旧房,当然因为经济原因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由房产证的产权人写了一张草稿模式的证明。现在我们把这房子再次卖出去了,买主要求我们找到房产证的人来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证的那个产权人已经过世了,现在需要由他的家属提供死亡证明还有其它手续才能顺利过户,而其家属则说不帮我们证明,我想请问一下,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有什么办法呢?产权人的家属是否有责任要帮我们证明的?
助学金可以直接打卡吗?如果不是这样有的就会被辅导员扣留的,还会找任何借口扣留不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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