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算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吗?

我的情况算医疗事故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内弟误认为自己是痔疮病犯了,大便困难,他不得不去治疗.于是,他于
日来到我市医学院的附属医院门诊肛肠科进行了检查.大夫检查后告
诉他需要住院手术,住院后还要进一步检查化验来确诊.就这样当天他就住进了该院.
几天后化验出来了,大夫告诉家属我内弟患的是直肠癌,两三天内就做手术,把直肠癌
割掉,把肛门割掉后缝死,在腹部的左侧开个口,以后挂个袋子就行了.并说这是个小手
术,家属不用担心。
我们不懂医,就打听了一下,别人告诉我们,这个手术叫造漏。它不属肛肠科的
范围,肛肠科只是做割痔疮这样的小手术,象造漏这样的大手术归普外来做。
我们六神无主,肛肠科的手术时间已经定好了,我们也只能在肛肠科做这个手
术了。
1、于日中午,我的内弟进了手术室,4个半小时后出来了,手
术做完了。
2、大约是手术后的第二天,大夫来换药时发现造漏口处外露的肠子发黑,就拿
来手术的工具,在病房里,把刀口拆开,把肠子往外拽了拽,把发黑的部分剪掉后
重新缝合。
3、大约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五天,我见到了做手术的肛肠科的李主任就问他,今
天是手术的第五天了,到现在还没有排气,是不是肠粘连啊?李主任笑着说:怎么
可能啊,这手术才几天,不可能,没有事的啊,不要担心。
4、大约是手术后的第六天,我内弟的腹部明显鼓胀并伴有发烧,我们家属强烈
要求医院给拍片检查,到底是什么问题,开始大夫们坚决不同意,说是腹腔积水。
由于我们态度十分坚决,他们没有办法还是同意做了检查,在检查时,拍片的大夫
就说,这哪有水呀,这不肠梗堵、肠粘连了吗? 多明显哪!这得马上手术。
5、这样在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七天,也就是日(不算在病房里的
手术),我们做了第二次开膛手术。
6、第二次大手术后,也一直没有排气,大约在第十四天的时候,已经被缝死的
肛门流出大便来了,我们找来了大夫,他们仍然不慌不慢的,说不可能是大便,肛
门都缝死了,怎么可能是大便呢?大夫提出来还要做手术,说不割开怎么能知道是
什么原因呢?对此,我们对该院完全失掉了信心,坚决不同意由该院落来做手术,
我们提出2条意见,一个是转到有能力的医院手术,另一个是聘请知名专家来主刀
手术。开始医院不同意,在我们的强烈态度下,他们最后从省医院请来了一个专家,
据说在省内很有名气的。
7、就这样在第一次开膛手术后的第十五天,即日我们被迫做了
第三次开膛手术,在腹部的右侧又开了第二个造漏口。手术后,大夫给出的理由是
肠子掉坑里了。大夫和我们说慌了,实际是肠子已经烂了,穿孔了。所以这次手术,
在腹部的右侧又做了一个造漏口,算上第一次做的造漏口,我的内弟肚子上现在就
两个造漏口。有这样的手术吗?
8、尽管是外请专家,据说手术效果很好,可是,手术后也是刀口不长肉,造漏
口往外流尚东西,感染刀口,专家走了,医院也没有什么好方法。短时间内的一次
又一次的开膛大手术无疑给了家属无限的恐惧和担心、给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本
质上的伤害、术后的感染、不排气、刀口不愈合医院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大夫的
一句口头禅:别着急,慢慢就好了、无疑是让我们失去了希望。从第一次手术后他
的妻子就每天24小时连轴转,由她一个人来护理到今,我们曾多次找医务科提出,
应由医院安排人来护理,家属一个人实在是坚持不下来。医院不同意。我们又提出:
医院出费用我们自己联系人护理也可以。医务科还是不同意。理由是:如果你能确
定是医疗事故,也得自己先垫付,等事情有了结果再给报销。长期护理,她的妻子
也无法上班,因此工作也丢了。医院长征式的治疗,他们家的经济条件根本是和医
院靠不起的。医院的做法把人给拖垮了,把这个家也给拖垮了。该医院的治疗方法,
无疑是在患者病痛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场灾难。
9、从第三次大手术开始,医院再也没有来催去交住院费。予计,到现在已经
欠3万多了。
10、就这样家属和患者在痛苦的煎熬中等到了2008年的2月16日进行了第四
次开膛大手术.把第二个造漏后缝死,把肠子再送回到第一个造漏口.
11、到今天,他们住院已经半年多了,还出不了院。现在刀口基本上愈合,但
是由于医院给造成的损失,医院不同意给任何补偿。并说,医院没有什么责任,也
没给你们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医院的设备不行,出现点情况也是正常的,我们的医
院小(其实该院是我市最大的医院),要是在大医院这根本算不上什么。
为此,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请教行内人或是有经验的人,能给我详细的指
点一下,因为下周一我们还要去医院找,时间还挺紧的。
1、我内弟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不算的话,这种情况应该算是个什么
类型的问题,医院是否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2、我们怎么能知道肛肠癌(造漏)的手术到底归不归肛肠科来做,这个
事情有明文规定吗?这个规定我们上哪去找。
3、如果我内弟这个病不归肛肠科来做手术,而实际上他们做了,这他们应当
承担什么责任。
4、我们想和医院要一些补偿,我们有理由吗?
5、我们还不想打官司来办这个事情,原因是我们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太难为情
了。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解决这件事情呢?
6、如果我们以法律咨询的方式,律师能给我们支招吗?
由于我的年令偏大,电脑玩不好,尤其是打字,对我来讲难度较大,所以今天
介绍的情况过程介绍的太简单了。不知道你们是否能看得懂,麻烦你们费心了,请
你们一定帮帮我。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谢谢你的指教!!!!
找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 如果鉴定下来那家医院确属技术或责任事故 可与之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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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你好,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_百度拇指医生
&&&网友互助
?你好,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
我2010年初在医院难产,后来动侧切手术了,缝了针,里面使用的吸收线,外面就使用需要拆线的线。拆线之后,其中一个针眼老也长不好,反反复复,发炎红肿,我也到医院找了当时给我手术的医生,我怀疑是有线头残留,医生说不是,给我把血挤出来,让我回家自己涂药膏。后来持续有半年,都没有彻底长好,现在小孩已经10个月了,针眼不再发炎了,我以为就好了。最近总觉得针眼痒痒的,我自己检查一看,发现有明显的黑色线头露出来了,而且有个很硬的结,试试看想自己扯出来,但是连接到肉里面,实在很疼,自己没办法做到。准备周末去医院的。看到网上类似的问题,但是都不和我一样,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我要找那个医生讨说法,我需要怎么做?准备什么材料?详细的流程如何?我真的想讨个说法,因为当初我的伤口就发炎的很厉害,而且还二度破裂,我认为是医生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伤口面的皮肤一个月之后都没有完全长好,受很大的罪。后来去找医生看,她还说没有问题,真的满气愤。非常期待您给我详细的指导,感谢!!!
那个不是事故,因为能吸收的线也是因人体质而定,我那个生完小孩1年多才好,注意卫生,用些营养膏,随着时间会好的,一定要注意保持干燥,可以用烤过的香油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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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患者资料:*性别:
如果确实是拆线时遗留线头而引起的发炎,就属于医疗事故。你可以与医生协商“私了”;也可以选择通过司法鉴定来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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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内弟误认为是痔疮病犯了,大便已经很困难了,他不得不去治疗.于是,他于日来到我市医学院的附属医院门诊肛肠科进行了检查.大夫检查后告诉他需要住院手术,住院后还要进一步检查化验来确诊.就这样当天他就住进了该院.几天后化验出来了,大夫告诉家属我内弟患的是直肠癌,两三天内就做手术,把直肠癌割掉,把肛门割掉后缝死,在腹部的左侧开个口,以后挂个袋子就行了.并说这是个小手术,家长不用担心.
我们不懂医,就打听了一下,别人告诉我们,这个手术叫造漏.它不属肛肠科的范围,肛肠科只是做割痔疮这样的小手术,象造漏这样的大手术归普外来做.为此,我们也联系好也普外。准备出院后重新入住普外科.
但事与愿违,我的内弟本人不同意转普外科,理由是肛肠科的主任是省医院调过来的,应该是技术上很高的.我们只好在肛肠科做手术了.
1、于日中午,我的内弟进了手术室,4个半小时后出来了,手术做完了。
2、大约是手术后的第二天,大夫来换药时发现造漏口处外露的肠子发黑,就拿来手术的工具,在病房里,把刀口拆开,把肠子往外拽了拽,把发黑的部分剪掉后重新缝合。
3、大约第一次手术后的第五天,我见到了做手术的肛肠科的李主任就问他,今天是手术的第五天了,到现在还没有排气,是不是肠粘连啊?李主任笑着说:怎么可能啊,这手术才几天,不可能,没有事的,不要担心。
4、大约是手术后的第六天,我内弟的腹部明显鼓胀,我们家属强烈要求医院给拍片检查,到底是什么问题,开始大夫们坚决不同意,由于我们态度十分坚决,他们没有办法还是同意做了检查,在检查时,拍片的大夫就说,这不肠粘边了吗?
5、这样在第一次手术的第七天,不算在病房里的手术,我们这是第二次开膛手术了。
7、第二次大手术后,也一直没有排气,大约在第十四天的时候,已经被缝死的肛门流出大便来了,我们找来了大夫,他们仍然不慌不慢的,说不可能是大便,肛门都缝死了,怎么可能是大便呢?大夫提出来还要做手术,说不割开怎么能知道是什么原因呢?
对此,我们对该院完全失掉了信心,坚决不同意由该院落来做手术,我们提出2条意见,一个是转到有能力的医院手术,另一个是聘请知名专家来主刀手术。开始医院不同意,在我们的强烈态度下,他们最后从省医院请来了一个专家,据说在省内很有名气的。
8,就这样在第一次开膛手术基础上,第十五天进行了第三次开膛手术,在腹部的右侧又开了第二个造漏口。手术后,大夫给出的理由是肠子掉坑里了。实际是肠子已经烂了,穿孔了。所以这次手术,在腹部的右侧又做了一个造漏口,算上第一次做的造漏口,我的内弟肚子上现在就两个造漏口。有这样的手术吗?
9、尽管是外请专家,据说手术效果很好,可是,手术后也是刀口不长肉,造漏后往外流尚东西,感染刀口,该医院也没有什么好方法。手术后的担心和护理,就把他妻子拖垮了,我们多次找院方提出医院应该安排人来护理,医院不同意,为此,他的妻子不能上班,工作也丢了。
10、从第三次大手术开始,医院再也没有来让去交住院费。予计,到现在已经欠3万多了。
11、就这样家属和患者在痛苦的煎熬中等到了2008年的2月16日进行了第四次开膛大手术.把第二个造漏后缝死,把肠子再回到第一个造漏口.
12、到今天,他们住院已经半年了,还出不了院。现在刀口基本上愈合,但是由于医院给造成的损失,医院不同意给任何补偿。并说,医院没有什么责任,也没给你们造成什么后果。我们医院的设备不行,出现点情况也是正常的,我们的医院小,要是在大医院这根本算不上什么。
    为此,我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请教行内人或是有经验的人,能给我详细的指点一下,因为下周一我们还要去医院找,时间还挺紧的。
1、我内弟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不算的话,这种情况应该算是个什么类型的问题,医院是否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2、我们怎么能知道肛肠癌(造漏手术)的手术到底归不归肛肠科来做,这个事情有明文规定吗?这个规定我们上哪去找。
3、如果我内弟这个病不归肛肠科来做手术,而实际下他们做了,这他们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4、我们想和医院要一些补偿,我们有理由吗?
5、我们还不想打官司来办这个事情,原因是我们的经济条件实在是太难为情了。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行呢?
6、如果我们以法律咨询的方式,律师能给我们支招吗?
   由于我的年令偏大,电脑玩不好,尤其是打字,对我来讲难度较大,所以今天介绍的情况过程介绍的太简单了。不知道你们是否能看得懂,麻烦你们费心了,请你们一定帮帮我。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谢谢你的指教!!!!
先找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
如果鉴定下来那家医院确属技术或责任事故
可与之协商解决
或到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不是你在这里描述一下就能鉴定的
需要比对病程录等了解更详细的情况
如果确实属于医疗事故
向医院要一些补偿是有理由的
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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