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执业药师领证时间2014年继续教育哪些是必修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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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文章作者: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已浏览: 25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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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单位:
&&& 201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做好我市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陕执药协〔2013〕03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 一、日以前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含参加2012年10月全国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均需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
&&& 二、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负责通知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元月1日至日直接登录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 注册学习考试和交费。
&&& 三、今年我市的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学和网络收费方式。所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网站进行注册,采用网络教学的执(从)业药师交费后,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网站自动生成二维码,打印二维码粘贴在继续教育登记本上,市食品药品网络信息中心将扫描《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的二维码,以确认是否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 四、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必须修够15学分(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规[2000]47号)文件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文件规定,执(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按每学分10元标准收费。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先交费后学习,请各执(从)业药师及时按要求尽快完成学习。
&&& 五、凡已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对于因故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执(从)业药师,2013年度仍可通过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进行补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学分。
&&& 联 系 人:杨 峰
&&& 联系电话:0 &
&&& 附件: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执业药师协会决定从2014年元月1日开始,开展201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继续教育:
&&& 日以前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含参加2012年10月全国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人员)。
&&& 二、继续教育时间:
&&& 2014 年元月1日―2014&年8月31日。
&&& 三、继续教育科目及学分:
&&& 所有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必须修够15学分。今年首先要学习201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的课程,未修够学分者可从历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中选学,修够相应学分。
&&& 2013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科目及学分设置表
慢性乙型肝炎的诊断、治疗与预防
心理健康知多少
老年痴呆中医药诊治进展
中药的安全性评价与质量监管原则
消化内科常用药物
痛风与药物治疗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抑郁症及其药物治疗
&&& 四、继续教育形式:
&&& 今年实行的是网络教学和网络收费方式,学习人员可直接登陆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注册学习考试和交费。
&&& 五、报名收费标准:
&&& 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财规[2000]47号)文件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许可文件规定,2013年度执(从)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仍按每学分10元标准收费。
&&& 六、交费方式:
&&& 1、西安地区可直接在网上报名交费.(确有不便也可到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交费)
&&& 2、各地市执(从)业药师直接在网上报名交费,也可到当地执业药师工作站报名、交费。
&&&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六路56号邮政编码:710065
&&& 七 、继续教育学分授予:
&&&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必须在网站进行注册,采用网络教学的执(从)业药师交费后,完成学习并经测试合格,网站自动生成二维码,打印二维码粘贴在继续教育登记本上。
&&& 执(从)业药师再次注册时,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局将扫描《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的二维码,以确认是否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 八、相关要求:
&&& 1、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15个学分方可保留执(从)业药师资格,未参加学习或学分不够者,不予进行注册”。请各位执(从)业药师及时按以上要求尽快完成学习。
&&& 2、凡已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对于因故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执(从)业药师,2013年度仍可通过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进行补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学分。
&&& 3、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先交费后学习。
&&& 参加网络教学者请登陆陕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直接点击可进入)
&&& 办公电话:029-&&& &&&联系人:曹莉&&张丽芬
&&&&&&&&&&&&&&&&&&&&&&&&&&&&&&&&&&&&&&&&&&&&&&&&&&&&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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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陕西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21年​陕​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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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药师信息网:2015年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通知
云南药师信息网:2015年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通知2015年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通知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不断完善云南特色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执业领域执业药师对继续教育内容的实际需求,切实提高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先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中心在征集项目内容、班次、施教机构申报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确定《2015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现予以公布,由各施教机构组织实施。一、参加对象全省取得执、从业药师资格、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三、学分管理参加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201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学分10分。对于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以本人注册或执业类别为依据,可选择参加相应类别的继续教育,不同类别继续教育其学分可互认。四、考核评估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根据《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考核实施办法》在继续教育面授期间对面授组织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考核;施教机构于每期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将学员名册、办班总结报送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五、其他(一)请各施教机构严格按照公布的《2015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及《云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考核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二)培训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施教机构另行通知。 附件: 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日 & & & & & & & & & & & &【责任编辑:NO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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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告——药师培训系统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师培训系统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标准
一、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二、尊重患者,平等相待
三、依法执业,质量第一
四、进德修业,珍视声誉
五、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省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铁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沈阳大连鞍山
----市相关政府机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食品安全网 北京天津
----常用相关链接---- 食品药品公众网 在线医生 北京天津
&当前位置:首页 -&公告通告
关于2014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食药监人[号)和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全面提升全省执(从)业药师执业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现将2014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4年全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继续采取网络教育培训方式进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委托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辽宁省执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管理。二、执(从)业药师参加该系统网络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三、申请报名和学习流程1、登陆网站。登陆《辽宁药师网》,点击“网上继续教育系统”,进入网上继续教育页面后,输入本人公民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点击“登陆”。首次参加学习者,登陆密码为“1111”。登陆后,可修改密码。2、确认信息。进入“登陆”页面后,核对个人信息,对变化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执(从)业药师的执业地区发生了变化,需按新的执业地区填写,否则在新的执业地区取不到学分卡。3、选择课件。进入“登陆”页面后,学员请点击“2014年课件”,选择学习课件,提交后学员不能自行变更所选课件。今年网络教育共提供50个学习课件,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事法规类等课程。每位学员在药事法规类科目中必修2个课件,在中药岗位执业的执(从)业药师在中药学类科目中必修2个课件,学员完成一年继续教育的总课件数为7个。4、缴纳课件费。为减轻学员负担,网络教育建设费和维护费均由省局承担,学员仅缴纳课件成本费。(继续执行2013年的收费标准,详见《辽宁药师网》网络继续教育系统的缴费说明)5、开通学习。网络公司收到课件费后,为学员开通学习系统。6、考核办法。每个网络教育课件均附带一套网上考试试题,学员在完成课件学习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即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可授予15学分。7、学分卡打印。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自行在辽宁省执(从)业药师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打印学分卡。四、软硬件要求1、计算机硬件(最低要求):处理器:奔4—1.6G;内存:512M;硬盘:40G;显示器:彩色显示器支持分辨率;宽带互联网。2、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推荐采用WindowsXP;最低要求为Windows2000 SP4。IE浏览器:使用Internet Explorer 7.0 SP1及以上版本。媒体播放器版本:windows Media player 11以上版本。五、学习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12月20日为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六、其它1、学分自动登记在网上个人信息中,学员可在《辽宁药师网》中“辽宁执(从)业药师个人信息平台”上查询所修学分。2、学员对选择的课件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可多次学习和参加考试,直至考试通过,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学员可免费下载学习资料。3、若学员补修往年学分,需选择补修年份后再在网络系统提供的学习课件中另外选择7个学习课件进行学习、考试,一年可最多补修3年学分。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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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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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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