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积分入学开发区第二小学怎么没有积分入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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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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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对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重点企业的发展予以扶持和鼓励,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干部和员工子女的入学服务工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外来从业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具体补充,在我区投资注册的内资或外资企业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适用对象人群包括企业的管理、技术人才以及重要员工。
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和重要员工在入学时除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外,还可由区教育局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指标名额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1年(含)以上的干部员工子女入学,特殊情况另行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
(一)上一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区库留成额综合评分得10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6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上一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区库留成额综合评分得9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上一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区库留成额综合评分得8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3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四)上一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区库留成额综合评分得6-7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2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五)上一年度年产值(营业收入)及纳税区库留成额综合评分得3-5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
第四条&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招商局、区统计局、区科信局、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办法实施期间内每年4月底前向区教育局提供重点企业的名单和相关数据,由区教育局于5月份公布安排给相关企业的当年入学指标。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企业,由企业负责收集本企业干部员工子女入学情况,申请人员需填写《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企业干部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连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企业负责收集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学生的教育程度证明(毕业证或在读学校证明)、企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证明等申请资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于日前,将不超过本企业核定入学指标数的入学申请统一交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第六条&本办法主要解决企业干部员工子女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即初中一年级、小学一年级)的入学问题。
第七条&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第八条&本办法所提供的重点企业干部员工子女学位数,将根据各学校解决地段对口入学新生之后的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专项公布。
第九条&区内各公办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位潜力,为重点企业干部员工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的重点企业干部员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指标。
第十二条&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日。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 责任编辑:陈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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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4年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及初中招2015广东广州白云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征求意见稿)
【网络综合-2015广东广州白云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服务于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9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6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为广州市以外、在我区居住并在我区就业的务工人员。
  第二章招生原则
  第四条我区在保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需求后,统筹全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资源,积极稳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第五条我区每年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统筹若干个公办学校学位(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就读期间,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待遇。每年具体学位数由区教育局报请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确定。
  第六条下列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
  (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具体见附件1)。
  (二)符合我区统筹安排学位要求的相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具体见附件2)。
  (三)符合参加"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具体见附件3)。
  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就读期间,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待遇。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总数超过当年确定的总名额,则在上述第三类人员中最低档的积分里采取摇珠的方式确定入选学生。
  上述三类进城务工人员若不服从统筹安排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则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招生工作的具体办理时间参见各教育指导中心当年发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上述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学校的,在其小学或初中学段就读期间,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的申请。
  第七条在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需求后,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解决在我区购买房产的业主,在我区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员工,在我区务工居住、购买"五险一金"并在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
  第八条不参加申请或不属于第八、九条的进城务工人员,可自行选择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为子女报名入学。民办小学、初级中学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九条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确保其在学历认可、入队、入团、评优、选拔学生干部及参与各类活动方面享受与我区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同时,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尽快融入社会生活。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我区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共同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辖内入学,调整教育布局,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的办学潜力;加大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依法审批、规范办学管理,最大限度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区发改局负责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做好有关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辖内公办中小学实行的教育收费核发《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对民办小学、初级中学实行的教育收费标准进行审批;及时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做好相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宣传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做好相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制定白云区相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公办学位)实施细则。
  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收集、登记进城务工人员携带子女在我区居住的情况,协助提供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的统计数据信息;对每年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负责审核其系统内有登记的人员在我区居住年限和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等相关信息材料。
  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审核进城务工人员户籍等有关情况;协助教育部门清查整顿非法办学,维护学校安全秩序。
  区编办负责将公办中小学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计入学校在校学生数,合理核定学校的教职员编制。
  区财政局负责对有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任务的公、民办学校,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区人社局负责审核进城务工人员相关就业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信息材料。
  区卫生部门、食药监部门负责各公、民办学校的食堂食品卫生及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审核并向区政府提供相关企业的纳税情况。
  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街镇计生办负责核查进城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审核其居住本区期间查环查孕等相关信息,并就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加具意见。积极配合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的资料审核和管理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对无证办学行为进行清查、取缔,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宣传,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明确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社会事务属地负责"的职责。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进城务工人员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时,根据实际进行评估修订。
  附件1: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申请入读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人员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人员子女可以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具体条款见当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第三条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人员,经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按规定审核、公示合格后批准,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就读,享受我区户籍学生待遇。
附件2:白云区关于统筹安排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公办学位)起始年级学位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高效使用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通过统筹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安排给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企业是在白云区注册登记的,并且符合下列中一款:
  (一)年产值(营业额)位居本行业前30%的四上企业;
  (二)市、区认定的总部企业;
  (三)经区政府或各街镇、各发展平台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
  (四)新引进、新落户的优质企业;
  (五)其它区政府认为需要扶持的优质企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在广州市以外、与前款所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务工人员。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可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属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义务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起始年级。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学位是白云区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公办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期间起始年级学位,享受白云区户籍学生待遇。
  第五条区教育局每年3月提出可统筹安排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总额度。
  第六条每年每家企业申请安排起始年级学位(基本指标)不超过4个(含小学、初中),并在申请时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排序。如果企业申请的名额超过基本指标,而当年全区申请实际使用的指标没有空余,则按排序截前。如果企业申请的名额超过基本指标,而当年全区申请实际使用的指标仍有空余,可调剂满足企业提出的名额需求,但每个企业总指标名额不超过8个。
  第七条白云区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学位安排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
  各企业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属镇街及平台管委会提交下列资料(含电子版),提出学位指标申请,并由其汇总后报区经贸局。
  1.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指标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二)初审
  区经贸局收到企业申请资料后,按企业申请所属类别转相关单位按以下分工进行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报区经贸局。
  1.区统计局牵头审核产值(营业额)前列企业;
  2.区发改局牵头审核总部企业及新引进、新落户企业;
  3.区财政局牵头审核区级纳税大户企业;
  4.由各街镇、各发展平台牵头审核其所认定纳税大户企业;
  5.区经贸局牵头审核其它类型企业;
  (三)会审
  区经贸局收到各单位的初审意见后,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拟定学位指标分配方案,于每年5月1日前提请分管区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由区党廉办、发改局、经贸局、科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白云工商分局、各相关镇街等部门组成。
  (四)办理
  区经贸局、区教育局按联席会议审定的方案,通知相关企业,其员工按照有关规定,携带企业同意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申请人户籍原本及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并由现居住地街、镇计生部门加具意见),于5月5日至5月20日到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最迟于7月18日前完成入学人员的学位安排工作。
  第八条学位原则上在企业务工人员居住地并结合申请企业所在注册镇街安排,具体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九条学位在当年度办理,不结转下年使用。企业可按分配的指标额度在其(包括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符合条件的员工中自行调节,但不得转让给其它企业。
  第十条企业在申报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附:白云区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指标申请表
  白云区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指标申请表
□产值(营业额)位居本行业前列企业 □区级及以上纳税大户 □街(镇)纳税大户 □总部企业 □新引进、新落户的企业 □其它企业
上年度产值
上年度 税收
(简介包括:1、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性质;2、主营业务;3、企业业绩情况及行业地位;4、企业荣誉称号等
申请学位 情况
员工及子女姓名(须排序)
例:1.张三(张小明) 2.李四(李小兰)
员工及子女姓名(须排序)
例:1.张三(张小明) 2.李四(李小兰)
街(镇)或各发展平台审核意见
时间: 月 日 (盖章)
区职能部门审核意见
时间: 月 日 (盖章)
区联席会议审定意见
时间: 月 日 (代章)
 附件3:广州市白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
  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
  起始年级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的招生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为广州市以外,在我区居住并在我区就业的务工人员。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可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属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义务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起始年级。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必备条件:
  当事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属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读义务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的公办学位)。
  1.申请人夫妻同在我区连续居住2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在我区居住均满1年以上且合计连续居住5年以上),且申请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前一年须在我区同一住址居住。
  2.申请人夫妻同在我区务工就业连续2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在我区务工就业均满1年且合计连续5年以上,且申请人夫妻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时仍在我区就业。
  3.申请人夫妻同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2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合计连续5年以上,且申请人夫妻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时仍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
  4.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和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
  未能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者,不能参与申请"积分入学"。
  第四条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通过以下程序参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积分申请(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申请"),为其计划生育政策内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人于每年5月5至5月20日可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参加全区统一制定的积分计算办法进行积分。教育指导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计算核准积分。积分结果经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进行由高至低排序并于7月1日前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按照实际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申请人不得在不同教育指导中心重复申请(下同)。
  第五条本方案共有3个积分项目。
  具体积分计算办法为:
条件和标准
双方均连续4年以上,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7年以上
双方均连续3年未满4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6年未满7年
双方均连续2年未满3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5年未满6年
在我区就业务工年限
双方均连续4年以上,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7年以上
双方均连续3年未满4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6年未满7年
双方均连续2年未满3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5年未满6年
购买社保年限
双方均连续4年以上,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7年以上
双方均连续3年未满4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6年未满7年
双方均连续2年未满3年,或双方均满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5年未满6年
  申请积分入学材料中涉及计算年限的内容,除特别注明外,以当年3月31日为届满日。
  附件4:白云区各教育指导中心管辖范围及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新市教育指导中心
三元里大道棠安路新市中学东侧教师楼101
景泰街、三元里街、新市街、云城街、 棠景街、黄石街
石井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区石井石沙路1683号(石井中学内)
同德街、石井街、 白云湖街、石门街、松州街、金沙街
永平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大道北1689号 (岭南新世界花园内)
永平街、京溪街、 同和街、嘉禾街、 均禾街、鹤龙街
江高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区江高镇爱国东路61号
人和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区人和镇政府内
太和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区太和镇政府内
钟落潭教育指导中心
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4号2014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2014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浏览:939 广州市 萝岗区
摘要:整理2014年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第二小学(广州开发二小)全面招生简章一览,包括学校评价、2014招生情况(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登记时间、招生对象及条件、本区户籍/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等)、学校简介等内容
整理2014年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区第二小学(广州开发二小)全面招生简章一览,包括学校评价、2014招生情况(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登记时间、招生对象及条件、本区户籍/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等)、学校简介等内容,2014萝岗区幼升小(广州幼升小):
【性质】公办,省重点&&&&&&&&【特色】艺术、科技
【招生划片范围】
招收居住丽江、普晖、金碧、墩头基社区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200人,招生班数:5个班
【登记时间】
1、开发区西区户口(地段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4年月0日(星期六)上午:&:;下午&:&:。
2、居住在我校招生地段辖内,并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或积分入学条件(非地段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4年月1日(星期日)、2日(星期一),上午:&:;下午:&:。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人(被监护人)属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
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有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属于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主观原因造成户籍与房产分离的,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以符合户籍与住所一致的原则,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因客观原因导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对口的学校报名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达到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入学。&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为非穗户籍,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我区居住,于&年月日前出生的非穗户籍人口子女。&
(四)适龄儿童及父母均为非穗户籍,不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但符合萝岗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或母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年或以上、在我区就业(在我区办理就业登记满年或以上)并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年或以上),自愿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并愿意服从全区统筹安排学位,于&年月日前出生的非穗户籍人口子女。&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居住地房产证;&、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房管部门出具,并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一)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符合萝岗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条件并自愿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愿意服从全区统筹安排学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父(母)在我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父(母)在我市缴纳社保的证明;父(母)的计划生育证明;《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下材料请家长自己准备好,以备积分审核时使用,具体请参考萝岗教育信息网上有关积分入学须知:.父(母)在我区购房的房产证或在我区租赁合同;父母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父母近三年在我区的纳税证明;父母近三年参加我区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情况证明;父母现在我区企业岗位或任职情况证明;父母获我区政府部门表彰证明
【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及非穗户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月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2.新生注册时间于月、日进行,届时家长携同小孩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二)非穗户籍积分入学新生:&
1.7月日前分别在区教育信息网及各登记点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及录取学校。&
2.新生注册时间于月、日进行,届时家长携同小孩持户籍及身份证明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办理登记地点】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地址:广州开发区创业路号
咨询电话:;查询网站:
【学校评价】
1.回望我在小的读书生涯,好的回忆真的挺多:怀念小学老师很亲切的笑容,他们的脾气都很好,犯错了也不会大声骂人,只好让你意识到自己错在哪,该怎样改正,总会很耐心地跟我讲解不会的难题。。。感恩!&
2.校园很好看的样子,穿上去就有种让人清爽的感觉。反正我是很喜欢穿校服上课。老师对我的学习也非常的照顾,很关心。记得以前有一段日子生病了,所以课程落下了不少。后来还是班主任老师细心的鼓励我,为我补课,才渐渐赶上同学的脚步。非常感动,发自内心的感动。&
3.不是自我夸大,孩子在这里念书成绩还是有明显的进步的。现在的成绩依然保持在班级的前三名,很不错。主要是老师教导有方,对孩子的学习很关心。至于生活,平时有回家,当然是我们操心喽。但班主任对孩子的影响很大,是个很好的榜样。&
4.&二小这两年也在向应试发展吧感觉,我读书那几年倒是很多活动,艺术节啊什么的课余生活很丰富&
5.学校的基础条件年年都在变呢。往往每次都是放假回来后,就会有新的变化。老师很关心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上更多的是以鼓励为主。责骂之类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可是课业有点重了,每天写作业到很晚。&
6.很不错的学校,而且建设得一年比一年好。这里培育的学生也渐渐的走上社会了。&
【学校简介】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创办于年月,钟灵毓秀,是伴随着广州开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步伐而诞生的一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的花园式现代化学校。校园环境幽雅,现代化教学设施设备一应俱全,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良好的育人环境和优美整洁的校园让人深深陶醉、流连忘返。目前,学校实现了主分校的实质性合并,已拥有个教学班,多名学生,名教职工。
【师资力量】
专任教师达大专以上学历,达本科学历,达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为中共党员。教师队伍中,有省&名班主任&人、&南粤优秀教师&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市&百千万&名教师培养对象人、市&名班主任&人、市&优秀教师&人、市&优秀班主任&人、市&骨干教师&人、市&十佳教师&人、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等。
【获得荣誉】
学校也先后被评为&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全国科研兴教示范基地&、&全国文明礼仪示范校&等几十项国家荣誉称号;&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交通安全&五进&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最佳判断专项奖&等近二十项省级荣誉称号:&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广州市科技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巾帼文明岗&、&广州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广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南方分级阅读示范校&、&广州市小学语文素质教育示范校&等多项市级荣誉称号;萝岗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百余项区级荣誉。
扩展阅读:
本校点评:好
孩子在这里念书成绩还是有明显的进步的。现在的成绩依然保持在班级的前三名,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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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市教委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今年小升初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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