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2015农村自主招生生计划毕业后是否支教

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主校区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的南郊风景区。江苏师范大学是苏北地区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长的综合性高等学府,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173人;有专任教师146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0人,教授217人、副教授464人。学校设有82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十一个学科门类,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权。学校注重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内涵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目前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6项,2个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9个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近五年来,获得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得包括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在内的部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00余项。我校学生曾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一等奖、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冠军等多类国际、国内高级别奖项。
  二、招生规模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主要参照2014年录取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指标和合格生源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以下专业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法律公共事务学部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200)、音乐学院音乐专业学位(代码135101)、美术学院考试科目为867素描和870图形设计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和初试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日—29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2.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jszs.)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1.学费。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此外,我们还提供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超过80%的学生获得学业奖学金额度超过应缴学费额度1000元以上)。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3.科研资助经费。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2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校级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理工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6000元/项。
  4.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和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上发布。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3,传真: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4.各学部(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5.我校提供部分专业历年自命题真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普通高校招生贫困专项计划申报 是什么东西? 毕业后要去边远地区支教? 大婶求解答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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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考生可通过“招生考试特刊”或招生计划汇编查阅,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简称“贫困地区”)报名条件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填报志愿  专项招生计划与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在陕招生计划同时公布。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补充。各地要安排专人;专科录取在三批本科结束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考生可选报三所院校。本科填报时间与提前批次相同,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严格执行“谁审核。经县(区)公示合格的考生,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2012年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计划、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录取  专项计划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省招办按照专项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谁签字,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设有“愿否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目供考生选择,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可在网上相应的“单设批次”栏目填报志愿。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每所院校可报四个专业。其中本科在提前批本科与一批本科之间单设批次,招办监督”的办法、准考证号,专科填报时间与三批本科相同,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高职(专科)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直至完成计划。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专科在三批本科之后高职(专科)之前单设批次,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采取梯度志愿模式,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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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自主招生计划 改校长推荐为自愿报名发布时间: 点击:241继3月5日北大清华公布自主招生简章后,昨天,北大清华又公布了其“校长推荐”计划。其中,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改为“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的“领军计划”不变。两校报名方式调整北大和清华自主招生的“校长推荐制”已经实行多年,北大有“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清华有“新百年领军计划”,获得“校长推荐资质”的高中校长可实名向两校推荐优秀学生。但是,根据教育部最新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高校自主招生“不得分配推荐名额”,因此之前不少人都在猜测北大清华的“校长推荐制”是否还会保留。昨天两校公布的新方案给出了答案。不过记者注意到,两校的“校推方案”均进行了调整,比如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改名为“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共有36个专业类别招生。与之前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相比,“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取消了推荐学校限制和推荐名额,扩大了选拔范围,学生自愿报名,由北大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强调了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还将招生融入了人才培养体系。清华大学的“领军计划”名称不变,但选拔方式中不再提及“中学推荐”,其招生对象为“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其中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5%优先”,共有11个专业类别招生。往年,这一要求是“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1%的学生优先”。均未公布自招人数在昨天公布的方案中,北大、清华都没有公布具体的人数,清华表示“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北大则说明其招生人数会“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两校都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北大将对初审合格、获得复试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复试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清华大学对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满分4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初评“良好”及初试通过的学生根据其初评成绩(满分40分)、初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分省、分科类确定候选人。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分数优惠幅度上,获得“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录取的优惠政策。获得“领军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优惠分值为10分到60分不等,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据悉,两校均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将于4月10日截止,初审名单都将于5月初公示。但测试时间有所不同,北大的测试时间为6月10日-11日,清华的初试为6月12日,复试为6月16日-17日。两校最终入选考生名单都将于6月22日左右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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