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创新型特大城市2012mod为何会那么少

当前位置:&&
长沙市圆满完成2012年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送工作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长沙市科技局&&&字体大小:【大中小】&&&本页面已被浏览:&次
201020112013&
20124GDP181262012
版权所有: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湘ICP备号-3 技术支持: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行业动态尽览 市场先机在握
市场报价:&|&&|&&|&&|&&|&&|&&|&&&&:&|&&|&&|&&|&&|&&|&&|&
现货报价:&|&&|&&|&&|&&|&&|&&&:&|&&|&&|&&|&&|&&|&&|&&|&
??????????
您所在的位置: &
& &>>&&>>&
文字选择:&&&&
&&&&& 日,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持、长沙市科技局组织的《长沙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和《长沙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在枫林宾馆召开。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副秘书长刘秋成、市科技局局长胡石明、副局长胡勇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专家有:省科技厅总工程师姜郁文、政策法规处处长易向凡、社会发展处处长鲁华、副处长刘挺、中南大学易健宏教授、柴立元教授、游达明教授、湖南大学曾庆光教授、杨旭静教授、湖南农业大学李宗军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肖毅敏所长、中南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胡振华教授、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周国华教授、长沙理工大学科技处社科规划办陈浩凯主任等。 &&&&& 会上,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首先发言,他说:各位都是各自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今天请大家来,一是请大家来当客人,对《规划》和《方案》进行评定和把关;二则请大家来当主人,请各位专家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来修改补充不足的地方,多多提出指导性的评价,使《规划》和《方案》更加完善,我相信,通过各位专家的把关和点拨,《规划》和《方案》会成为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操作性强的总纲。 随后,专家们分为两组对《规划》和《方案》进行论证。市科技局胡石明局长、胡勇副局长分别就《规划》和《方案》的编制背景、编制思路和方案内容等进行了说明。 &&&&& 论证专家组查阅了规划论证有关资料,听取了规划编制组的工作汇报,经质询与评议,对《规划》论证总结了三点意见,第一,《规划》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符合科技部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第二,《规划》在深入调研、全面总结近年长沙市科技工作成绩与经验、结合长沙市情况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从全局战略角度,提出年长沙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与目标,对三年内建设任务与优先项目作出了具体设计,并提出完成建设任务的保障措施。第三,《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安排合理、保障措施适当,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与全市发展总体思路,具有可行性。专家建议《规划》再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突出长沙市的特色与重点。
(来源: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免责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中国二手设备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中国二手设备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二手设备网”。
2、任何非注明“来源:中国二手设备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中国二手设备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 | |& |& | 网优?二手网版权所有(C)
 广告服务:<span style="color:#99-2183333 &会员专线:<font color="#99-2201  对外合作: 400客服热线:400 622 1112
客服QQ:
&业务传真:\1114 邮2012年第2期(总第770期)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
  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09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科学谋划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2010年,我市社会研发投入约346.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64%,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每万人口年度专利授权数量达34件,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176.2亿元,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6115.9亿元,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为60.1%。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按照“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培育和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依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强力推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建设目标
  建设若干所特色学院,聚集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拥有一批国际化创新型领军人才,形成一批跨国性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区域辐射力进一步加强。
  ――发展方式创新。逐步实现发展动力创新驱动、发展空间多维拓展、发展路径低碳循环,经济结构日益优化,深圳质量优势初步显现。
  ――体制机制创新。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基本建成公平、高效、完善的创新体制机制。
  ――科技发展创新。技术创新水平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稳步提高。到2013年,新建145家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每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1.08件。
  ――产业发展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达到15310亿元,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3.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9.2%。
  ――创新人才引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人才载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到2013年,重点引进33个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62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高水平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继续推进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完善组织机构,吸纳高端科技人才,承担科研任务。2011年,机房楼、科研楼竣工交付使用,曙光6000超级计算机投入试运行,高端科研人员达70人左右。2012年,中心机构基本完善,高端科研和管理人才百人左右,曙光6000超级计算机应用率达40%,开始承担国家、省、市科研计划任务。2013年,曙光6000超级计算机应用率达60%以上,满足粤、港、澳各种大规模高性能计算以及云计算服务需要,完成部分国家、省、市科研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深圳国家基因库建设。制定深圳国家基因库方案,加快相关建设工作。2011年,确定深圳国家基因库建设方案,争取中央支持,并抓紧规划建设。2012年,开工建设深圳国家基因库,建设高性能数据中心、数据库运营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低温存储系统、自动化样本处理流水线、实验室及配套设施。2013年,完成深圳国家基因库Ⅰ期工程,实现对基因信息数据总量达500PB的访问支持以及1000万份可溯源性生物样本的存储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龙岗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2.高等院校建设。
  (1)推动建设南方科技大学。加快校园工程施工,协调教育部、省教育厅支持招生工作,开展本科教改实验。2011年底校园一期工程单体整体封顶,完成校领导班子组建工作,做好设校的准备工作,争取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2012年校园一期工程交付南科大管理使用;理工等学部至少建成3个专业,建设5个研究所;积极推进本科生的招生工作。2013年建立若干高水平研究中心,接受学生选择专业课程学习;建立理学部和工学部,设立若干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建设。争取校园建设一期工程完工,2013年开始招生。2011年开展校园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和合作办学筹建申报等工作。2012年启动校园一期工程建设,做好合作办学各项筹备工作。2013年校园基建及其他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启动招收第一批本科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深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相关单位配合)
  (3)推进深圳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及西丽校区建设。完善深圳大学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推动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2011年完成第一附属医院人、财、物的划转,确立深圳大学附属医院管理体制;落实与都柏林大学医学院等院校合作培养医科学生的协议;完成临床医学创新课程体系建设;第二附属医院主体动工。2012年申报国家医学超声工程实验室,加快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扩充研究生院(筹)职能,建立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管理架构和制度。2013年落实与境外大学合作方案,筹建康复医学学院,准备相关博士点、硕士点申报工作,完成第一附属医院的教学、科研、医疗提升,建立现代化肿瘤防治中心,附属医院和西丽校区开始进行主体施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加强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建立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海洋学科,着重发展生命与健康、能源与环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科;2012年组建2―4个全国领先的创新科研团队,初步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研究机构;2013年推进海洋、新能源学科的建设,加快创新基地和特色学院建设,建成若干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快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汇丰商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建设,2011年着重发展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科领域;2012年完成化学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2013年筹建医学院,加快新材料及新能源学科建设,继续做好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推动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在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信息产业方向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或学科群,加快哈工大深圳校区建设,推进本科招生体系规模化发展,2012年完成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建设;2013年推进深圳校区建设,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深圳大学、大学城管理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3.研究机构建设。
  (1)推进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建设。推进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建设光启超材料研发大楼,推进超材料产业联盟建设运营。2011年,全面启动超材料制备与封装技术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实验室和超颖射频技术工程实验室等6个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组建光启超材料产业联盟,着力构建超材料专利池;积极推进超材料研发大厦建设项目前期筹备。力争到2012年底完成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3300万元的实验室研发设备购置,初步形成以超材料为核心的系统科研体系和研发能力,支持超材料产业联盟运作,加快推进成果转化。2013年完成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6000万元的实验室研发设备购置,建成首条超材料中试线;加快推动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与超颖射频技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人造物质结构数据库”和“特种电磁超材料”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建设。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生物产业基地和成坑地块规划建设,加快贯穿组学生物信息核心技术等5个重点实验室和蛋白质组学等5个工程实验室的建设。2011年,全面启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的建设;按照相对集中区域规划建设华大基因产业园,第四季度开工建设成坑地块华大基因大梅沙产业发展基地。2012年,继续推进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完成华大基因大梅沙产业发展基地部分土建工程。2013年,基本完成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建设,华大基因大梅沙产业发展基地初具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盐田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3)加快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展。与中科院签订关于“十二五”期间合作共建先进院的协议,推进先进院二期建设,鼓励先进院承担更多的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积极推动先进院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2011年先进院人员规模达到1800人,申请专利200项,孵化企业30家。2012年先进院高端人才比例进一步增加,新布局的学科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2013年开展二期基建工作,医药所基本建成,启动新能源所和新材料所的筹建工作,人员规模达到2500人,综合实力进入科学院前八。(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南山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4)新建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加快市医学科学研究院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完成市医学科学研究院新建大楼的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初步勘察。2012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可研报告编制、用地规划许可、方案设计。2013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责任单位: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5)落实市政府与11所院校的研发机构落户协议。与签约院校研发机构议定落户深圳的个性化实施方案,推进研发机构落地,促进研发机构与深圳企业开展对接与合作。2011年力争协议中提出的60%―70%的研发机构落户深圳,对已落户的研发机构予以前期支持。2012年力争协议中提出的90%以上的研发机构落户深圳,对已落户深圳的研发机构进行跟踪和服务。2013年完成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建设,择优筛选院校研发机构进入重点实验室大楼;修定扶持经费管理办法,对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相关实验室予以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6)新建10所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按照“国际化、开放式、小而精”的原则,创新办学模式,大力推进特色学院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2011年完成华大基因生物产业特色学院、新材料产业特色学院的筹建准备工作。力争2012年建设2―5家特色学院。2013年力争建设3―6家特色学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4.重点实验室建设。
  (1)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医疗、卫生、交通、环保、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2011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在医疗、卫生、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2012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在公共安全、交通、城市规划等领域组建一批重点实验室。2013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在原有领域基础上,继续围绕民生领域,推进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强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动深圳虚拟大学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平台大楼建设。加快平台大楼基础及主体工程施工。2011年完成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完成地下部分。2012年完成主体施工、设备安装和部分装修工程。2013年项目竣工验收,争取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加快建设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建设和完善大学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服务体系、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及研究实验基地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大学城各类管理规章制度,整合优化研究实验资源,营造开放共享的研究实验环境。2011年争取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重点实验室成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012年初步构建集科研人才、仪器设备、高精尖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等资源于一体的公共开放实验平台。2013年推进资源三维可视化网络建设,实现企业科技研发需求与科技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建成适应科技创新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5.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人才入户、医疗、保险、出入境、住房、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对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以及技能培训等进行资助。2011年制定关于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体系。研究我市新兴产业人才特点,2012年出台新兴产业人才扶持政策。2013年实施“技能振兴行动计划”和“技能菁英工程”,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专业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引进入户力度,畅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渠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投资推广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2)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实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孔雀计划”;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2011年驻美、日、欧、澳四个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全部挂牌运作,组织实施创新创业者引进培育扶持计划。2012年四个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初步发挥作用,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规模,改革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培养评价方式和办法。2013年提升我市四个驻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将宝安、龙岗两区实训基地纳入全市公共实训服务范畴,建立起“一体两翼”的公共实训服务体系,扩大实训规模,拓展实训园区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投资推广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二)构建应用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1.组建产学研联盟。
  创新思维观念、紧抓关键环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产学研联盟。通过明确牵头单位和产学研主要成员单位,先行运作起来,再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产学研新机制。2011年在生物基因、新能源、超材料、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若干产学研联盟,加快产学研联盟的建设和运营。年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的扶持力度,组织各联盟实施一批产学研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技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工程研发平台建设。
  (1)建设国家工程实验室、市级工程实验室。加快建设电子信息产品协同互联、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数字电视和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与终端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提升工程研发水平。2012年,完成电子信息产品协同互联、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等3家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并验收。到2013年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市级工程实验室4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建设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修改完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年,每年认定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2家以上,组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3.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1)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指南,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对外开展服务。年,定期发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指南,每年支持4―5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各项筹备工作,2011年完成项目可研批复、大楼基础工程招标、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2012年完成大楼桩基础工程、地下室工程施工,推进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完成至12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继续推进工业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2011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先行通过省局预验收,年内完成验收。2012年在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筹建国家车载智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2013年完成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通过省质监局验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组织实施攻关计划、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突破科技“瓶颈”,实现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引导和布局。
  1.组织实施若干重大攻关计划。
  在超级计算机、海量存储、信息安全、射频识别、基因工程、细胞治疗、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取得若干重大突破,形成一批核心知识产权以及国际、国内和行业的技术标准。2011年组织实施完成40项以上重大攻关计划项目。2012年组织实施完成50项以上重大攻关计划项目。2013年组织实施完成60项以上重大攻关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在节能减排、资源与环境、新型功能材料、无线宽带网络、生物工程、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通过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应用示范,促进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成果转化。年每年组织实施5个技术成果应用示范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3.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战略领域,按照国家各专项办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并按照国家要求给予相应的地方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加快培育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
  1.生物产业发展。
  (1)组织实施生物产业振兴发展工作方案。在生物医疗、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化专项,分梯次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群体,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深圳。到2011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700亿元,开发出1个以上创新药,1个以上新型生物医疗设备产品,年产值超十亿元企业10家,超亿元企业80家。2012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900亿元,开发出3个以上创新药,3个以上新型生物医疗设备产品,培育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家,超十亿元企业25家左右,超亿元企业120家左右。2013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1270亿元,开发出一批创新药及新型生物医疗设备产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产业基地建设。落实《关于合作共建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的框架协议》,以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内容,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1年,拟订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和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核心区六大科技园区项目用地,引进国内外生物育种创新团队和企业,开展生物育种示范与推广。2012年基本完成园区核心区及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筹组中国农科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深圳热带亚热带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基本完成兴旺种业、南亚热带作物园总部项目建设,启动建设生物育种基因测序等四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13年,基本完成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生物育种创新研究院、深圳热带亚热带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院项目建设,全面开展生物育种各项科研活动,初步建成生物育种基因测序等四大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3)推动坪山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建设。组织编制《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坪山生物城)专题规划研究》,加快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建设,包括医疗器械标准厂房、生物医药生产厂房、实验室、化学品库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2011年加速器主体结构工程完成75%,完成投资3.5亿元。2012年完成加速器主体工程和室外工程,完成投资3亿元。2013年建筑物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责任单位: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坪山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2.互联网产业发展。
  (1)组织实施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方案。在即时通讯、电子商务、数字音乐、动漫游戏、网络资讯、网络广告、网络下载、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扶持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进一批互联网知名企业总部落户深圳。2011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540亿元,推进6个互联网产业基地建设,新建、续建40个以上市级研发机构,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3家,超亿元企业达到10家。2012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初步建成6个互联网产业基地,新建、续建50个以上市级研发机构,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8家,超亿元企业达到30家。2013年,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基本建成6个互联网产业基地和集聚区,新建、续建60个以上市级研发机构,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14家,超亿元企业达到55家。(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福田国际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加快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保税区铭可达物流园改造工作。2011年,完成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1号楼改造工程,新增办公面积7000平方米,引进互联网企业20家以上;保税区铭可达物流园改进成为保税特色园,引进优秀互联网企业。2012年,完成保税区铭可达物流园新增互联网企业办公面积7万平方米,电子商务产业园开始运营。2013年进一步完善“铭可达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管理,逐步打造成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聚集地。(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推进罗湖莲塘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罗湖互联网产业园区二期建设,制定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加快莲塘片区升级改造。2011年,做好互联网产业园区企业培育和服务工作,启动园区二期建设,完成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规划编制。2012年,完成园区二期主体工程建设,启动二期招商引资工作,启动莲塘片区互联网产业基地升级改造,部分传统工业厂房改造动工。2013年,推进互联网产业园二期建设,全面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产业置换,引进互联网企业,启动莲塘片区工业七小区传统工业厂房改造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推进蛇口网谷互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在一期基础上继续扩大基地规模,新建产业用房的建设,完成基地配套宿舍的建设,引进企业,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到2013年,完成宝耀大厦2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和宝耀片区16万平方米新建产业用房的框架建设,完成槟榔园配套宿舍改造及入驻,引进30―40家较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新能源产业发展。
  (1)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工作方案。在新能源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攻关项目,提升我市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产业发展规模。2011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750亿元,启动2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市级研发平台,组织实施10项新能源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2012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初步建成2个国家级研发平台,组建一批市级研发平台,组织实施12项新能源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2013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组建一批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南山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产业园配套建设,加强企业合作,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2011年,建成南山智能电网产业园新能源发电储能应用示范和检测平台,完成“深圳智能电网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2012年,形成包括芯片、充电站、智能电表、储能并网和变频器的完整智能电网产业链,争取产业园规划方案获批。2013年,完成园区50%的建设进度,智能电网主要企业开始入驻。(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规划建设光明太阳能产业集聚区。加快推动土地整备、拆迁补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完成集聚区内14块招拍挂产业用地的整备工作、已征转收土地的清场移交、德源木器厂的整体搬迁以及新能源产业园及科技公园周边地区地块清理移交。2012年完成园区内原“299”民居剩余地块的补偿、搬迁工作、园区内1号路及双明大道周边地区的土地整备清理。2013年完善园区后续土地整备工作,培育扶持辖区太阳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太阳能产业。(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其他新兴产业发展。
  (1)制定出台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编制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扩大产业规模,优化空间布局,构建产业支撑体系,努力将深圳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新材料产业基地。2011年印发施行《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年)》和《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实施深圳新材料产业专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640亿元。2012年,实施深圳新材料产业专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860亿元。2013年,继续实施深圳新材料产业专项扶持计划,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108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制定出台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重点发展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依托、数字内容为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新兴文化科技型企业,形成深圳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2011年,制定出台《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着力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命名一批“文化+科技型示范企业”、“文化+旅游型示范园区”。2012年,贯彻落实《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发布“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10家“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和“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2013年,认真组织实施《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制定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加强内容建设和技术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统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制定出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编制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应用,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研发及产业化,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领域实现突破,建设华为科技城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巩固和扩大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全球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4)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服务体系。梳理重点领域本土企业,建立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信息库,制定分类培育计划;加强我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统计工作,制订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完成产业统计体系建设,定期发布有关统计报告;加快构建产业标准体系,分类开展战略性产业专利战略研究,定期发布专利预警报告;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与专利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活动提供集经济信息、技术法规、标准、知识产权于一体的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建立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专利专题数据库,发布产业发展预警报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快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高端延伸。
  1.电子信息高端产业项目建设。
  (1)推进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华星光电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投产并逐步达到目标产能。2011年,完成厂房装修、设备移入和测试,正式投产。2012年,达到预定的量产目标,玻璃基板加工能力达到10万片/月。2013年,项目达产后稳定运营。(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光明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落实完善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链实施方案。重点提升TFT-LCD用玻璃基板、彩色滤光片、掩模版、靶材、驱动IC、背光模组等关键原辅材料及设备的生产、检测和配套能力,支持高世代TFT-LCD面板生产能力提升,积极推进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和产业。推进旭硝子TFT-LCD玻璃基板项目、林德气体等平板显示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2011年,旭硝子玻璃基板项目开工建设,制定平板显示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大型气体工厂项目的用地选址。2012年,旭硝子玻璃基板项目建成投产,大型气体工厂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扶持一批重点培育的平板显示产业本土项目。2013年,落实一批平板显示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选址,推进一批重点培育的平板显示产业本土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光明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2.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
  (1)推进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合资项目建设。成立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合资项目公司,加快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形成年产整车20万辆的产能规模。2011年,完成项目厂房建设各项筹备工作,并启动项目厂房建设。2012年,启动包括整车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厂房及发动机厂房建设。2013年完成四大工艺厂房及发动机厂房建设并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宝安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比亚迪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组织编制《比亚迪汽车城概念规划》,将围绕现状比亚迪研发生产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比亚迪汽车生产二厂一期项目建设,形成年产BYD488Q动力总成10万套、变速箱10万套及其他零部件产品230万套的生产能力。2011年完成项目环评及报建工作。2012年完成项目1-10#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13年完成二厂一期项目建设,推动该项目尽快投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坪山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3)发展数字化装备制造和基础装备制造产业链。围绕数字化装备制造和基础装备制造产业链,发展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后封装设备、数字化仪器仪表、机器人等装备制造业。年重点支持奥特迅电源设备、中集天达空港装备、雷柏科技无线电脑外设、齐心文具智能自动化办公设备、研祥智能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2013年重点支持信立泰生物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开立科技彩色多普勒超声成像系统制造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
  (1)推动金融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加快罗湖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推进罗湖蔡屋围、福田中心区、南山后海、龙岗平湖金融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金融业空间布局。2011年,协调推进福田中心区各金融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年内进入施工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南山后海金融产业用地规划,引进3―5家大型金融总部企业;积极推进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的“七通一平”和首期项目的招商入驻工作,争取引入3―5家金融服务机构入驻。2012年,协调推进福田中心区金融用地项目的顺利施工;推进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的招商工作,力争年内引进4家大型金融总部企业;继续推进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的招商入驻工作。2013年福田中心区用地项目完成竣工并投入使用,后海中心区引入10家以上金融总部项目,平湖金融基地完成一期招商入驻工作,启动二、三期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罗湖区政府、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福田中心区“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着力推动福田重点园区的改造建设,加大对环CBD园区公共设施建设、厂房改造及产业置换升级的配套投入。2011年,推进福田科技广场建设,启动招商选商工作。加快福田航电科技产业园建设,赛格日立工业区正式动工建设。开展岗厦河园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福田科技广场力争在年底前竣工。八卦岭、华强北等片区更新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2013年开展内燃机电厂基础建设、赛格日立北区主体施工、荣生工业区基础开工、新浩工业区主体施工;推进安吉尔饮水科技产业园、上步片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完善服务外包业发展环境,积极落实国家服务外包政策措施,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及服务外包企业服务工作。2011年,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修定《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展两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年,落实国家及深圳市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与品牌宣传,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加快制定出台扶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1年修定完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深圳市高端物流企业认定办法等。年积极开展一批重点物流、高端物流企业的认定及扶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财政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六)加快创新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创新资本和创新产业良性互动,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环境。
  1.孵化器建设。
  推进留学生创业大厦二期建设。2011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报建等工作,年底前实现基础开工。2012年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推进主体工程施工。2013年争取主体结构封顶,加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产业基地建设。
  (1)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基地项目的基础及主体施工。2011年完成基础施工,开展主体施工。2012年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成,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完成70%。2013年完成装饰装修、安装、室外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深圳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建设。2011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展项目施工。2012年开展项目施工,完成20%的项目建安投资。2013年6月建成20万平方米的产业用房,年底完成40%的项目建安投资。(责任单位: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市科工贸信委、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推动大沙河创新走廊研发及总部基地建设。马家龙南头办工业区改造项目于2011年6月完成施工图设计,争取8月底动工,201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引进8家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总部。茶光工业区改造项目于2011年10月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争取年底动工,2012年底前完成基础工程验收,并开始部分主体工程建设,2013年接受入驻申请,引进10―15家上市及拟上市企业总部。南方科技大学拆迁安置区产业园项目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A区施工图设计及规划报建工作,8月动工,2012年底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2013年完成企业入驻工作,将其打造成智能电网专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加快留仙洞新兴产业总部基地建设。2011年,完成留仙洞园区详蓝设计单位招标程序、确定委托设计单位和留仙洞园区详蓝设计初稿。2012年,完成留仙洞园区详蓝设计并报市政府审定,研究制定该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入驻标准,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入驻。2013年引进20家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总部和2家上市公司入驻,继续推进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南山区政府等相关单位配合)
  (5)推进坝光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开展坝光新兴产业基地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市政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制定,推进基地建设。制定坝光社区整体搬迁工作2011年工作推进方案,将各项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加快推进坝光新兴产业园区的整体拆迁及安置工作。2011年基本完成坝光新兴产业基地核心区整体搬迁工作;推进安置区建设,东区Ⅰ标主体年底封顶,东区Ⅱ标和西区Ⅰ标完成基础工程,启动西区Ⅱ标的招标工作,完成部分基础工程。2012年安置区东区Ⅰ标完工移交,东区Ⅱ标和西区Ⅰ标完成主体工程,西区Ⅱ标完成至10层。2013年开展相关专项规划,启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6)加快推进华为科技城新一代通信产业基地建设。完成基地专项规划和产业规划审批,签署一期土地拆迁补偿协议,完成土地平整并获得施工许可证。2011年完成首期工程各项筹备工作。2012年完成二期工程拆迁工作。2013年首期基本完工;完成二期报建审批,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7)推进深圳市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建设。编制完成产业基地总体建设方案,将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规划“三规合一”,并连同产业定位、详细蓝图规划、优惠政策等方面内容报市政府审批。以招拍挂方式完成部分项目土地出让,部分项目(已完成土地出让)设计、建设方案报国土部门审批,力争2011年部分项目完成土地出让,并开工建设,2012年土地出让全部完成,全部或大部分入驻项目开工建设。2013年首个项目建设基本完工,其余入驻项目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8)推进光明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建设。2011年完成旭硝子玻璃基板项目11万平方米的土地整备工作,加快推进华星光电市政配套道路东长路、东明大道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塘明路改造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完成GM-R-03、GM-R-02两块居住用地共7.2万平方米的整备工作。2012年完成华星光电市政配套其它项目的土地整备工作。2013年继续完善光明新区平板显示产业基地配套设施的土地整备工作,引进及建设平板显示产业配套项目。(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交易平台建设。
  (1)继续推动创业板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加大上市培育力度,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发展。加强培训工作,培育优质上市资源。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目标要求,年分别培育扶持一批创业板上市公司。(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金融办、证监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转让。2011年成立高新区新三板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吸收相关机构加入工作联盟,建立健全高新区新三板工作联盟,建立新三板企业库并提供个性化贴身服务。2012年推动高新区新三板工作联盟开展大规模、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活动,筛选符合新三板挂牌要求的企业,重点推进企业改制工作,以改制推动企业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新三板工作联盟对通过初步筛选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提供优质高效的贴身服务。2013年国家批准扩大试点后,每年组织5家以上优质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投资服务平台建设。
  (1)加快市特建发投融资平台建设。以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载体,承担一批增值潜力大、投资规模大的重大项目的融资任务。2011年完成公司组建,择优挑选坪山中心区、光明新区门户区、龙华大浪片区3个片区城市发展单元项目,并根据拟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探讨公司的投融资方案和合作开发模式。2012年启动各类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城市发展单元在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工作,协助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的问题。2013年继续推进各类高新科技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城市发展单元在内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设工作,协助解决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特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市投控投融资平台建设。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载体,承担我市准公益项目和部分财政资金不能保障的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建设任务。2011年和银行签署110亿元的贷款合同,并根据项目资料齐备和工程进展情况提取贷款并支付到项目。2012年完成约100亿元的融资任务。2013年重点推进创业投资大厦、软件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深圳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等项目的建设、销售、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3)组建创业投资基金。在新兴产业领域组建创业投资基金,争取设立5―6只国家级、市级创业投资基金。2011年完成2只国家联合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年每年新增2―3只国家级、市级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带动社会投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委、市创投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4)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贯彻落实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引进和扶持一批有规模实力和业内影响力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促进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产业的集聚和健康发展。2011年研究制定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落实我市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工商注册、行业自律等有关政策措施,争取引进或组建3―5家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年推动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大型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入驻。组建面向中外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的服务平台,为落户深圳的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支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地税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5)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落实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批准我市作为银行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争取获得多方面的创新试点权。2011年争取中国银监会批准我市消费信贷公司试点,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的认定工作,在现有试点基础上,新增试点小额贷款公司15―20家,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总数不低于50家。2012年逐步探索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小额贷款、抵押担保、股权质押、股权融资等全方面、多层次、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鼓励发展民营中小银行,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试点;大力发展担保和再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行业协会、中小企业间合作的互保金、无质押互助担保等融资创新模式并积极推广。2013年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组建发起新兴金融机构,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提升金融业对低碳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6)建设创业投资大厦。开展创业投资(VC&PE)大厦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大厦基础和主体工程施工。2011年完成项目报批、报建等前期工作,完成基坑支护、土石方以及桩基工程。2012年大厦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50%。2013年主体结构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完成50%,安装工程完成40%。(责任单位: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七)推动循环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名牌发展战略,提升创新支撑能力。
  1.推动城市低碳循环发展。
  (1)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编制出台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分解落实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评价体系、产业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鼓励机关、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等节能改造新模式。2011年印发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制定低碳试点任务分解方案;研究制定低碳产业园区标准和新上项目碳排放标准评价体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政策。2012年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考核及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2013年推动深圳市碳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共建中荷低碳生态城,大力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编制《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出台;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建立绿色生产机制。2011年编制完成《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深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深圳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2012年建成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稳步推进LNG利用工程,完成一批降氮脱硝工程,推行绿色准入和能效标识等绿色认证制度。2013年推进循环经济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出台,重点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制度;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动太阳能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推广。出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制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明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发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建设。
  (1)完善总部经济政策。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定完善。2011年制订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奖励措施,发布总部鼓励政策。做好央企等大型企业区域总部、专业总部的对接服务工作。2012年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内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总部基地的规划研究和前期工作。2013年加快留仙洞片区总部基地、深圳湾高新区总部基地和龙华核心区总部基地建设,加强相关总部项目储备,推进总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实施总部企业引进计划。制定总部企业引进工作推进计划,以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为重点,着力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深圳设立中国业务总部,吸引国内大型企业在深圳设立国际业务总部和区域总部。2011年引进总部企业6―8家,年每年引进总部企业8―10家。(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品牌战略。
  (1)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规章,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水平和管理能力。2011年颁布《深圳市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纲要》。2012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并力争获得批复,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3年创新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专利、商标、版权统一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国有知识产权成果向深圳转移,在深圳实现转化和产业化。2011年完成国有知识产权转化课题调研并出台相应政策,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网上交易。2012年完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前期建设,为统一进驻科技创业大厦做好准备。2013年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进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建设。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1年完成孵化中心成立申报、项目建议书编制和申报工作。2012年完成孵化中心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完成一期人员招聘培训、重点产业和行业需求调研、组建工作组、实施孵化工作试点等相关工作。2013年,入驻新办公场地,开展一批孵化试点工作,开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的标准化现状及孵化需求调研与分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加快“深圳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1年完成项目申报建议书的编制及评审工作。2012年通过可研报告评审、提交开工申请、进入项目招标程序。2013年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平台资源、软硬件系统及设备的采购工作,开展平台门户、应用系统及应用接口的开发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推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分解落实《深圳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修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商标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完善商标预警服务。加大著名商标培育力度,提升商标运用和管理水平。2011年完成工作方案的细化落实,修定完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完成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350件,加强商标产业分析,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发展,扶持2―4个区域品牌。2013年促进我市驰著名商标认定总量稳步提升,在我市优势行业中形成驰著名商标群,提升深圳质量的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6)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中涉及专利的信息库。深入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重要的国际、外国国家标准中涉及专利的具体特征和信息内容,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中涉及专利的综合信息库。提供统一的服务平台,为企业研制和实施标准,以及参与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研制提供专利信息服务。2011年完成综合信息库的建设。2012年完成统一服务平台的建立,扶持企业将自己的专利融入标准中。2013年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政策发展情况,完善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7)制定实施品牌推进计划。修定深圳市技术进步资金品牌培育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资助一批重点品牌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和宣传。2011年完成30项品牌培育推广项目推进计划。年每年完成40项品牌培育推广项目推进计划。(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八)大力推进新型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园区转型升级,开拓虚拟空间,突破创新型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约束。
  1.推进国际知识创新村规划建设。
  分别以大学城、留仙洞、深圳湾三个高新园区为核心,建设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居民社区“三区融合”的大学新城国际知识创新村、留仙洞科学城国际知识创新村、深圳湾高新区国际知识创新村。2011年完成国际知识创新村规划纲要,启动国际知识创新村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启动对大学城、留仙洞、深圳湾三大国际知识创新村建设工程实行国际招标。2012年以南方科技大学拆迁安置区为试点,建设总建筑面积65.79万平方米的产业园区、74.59万平方米的商业和居住区,初步建成国际知识创新村示范区。2013年把国际知识创新村研究成果落实在创新走廊各发展单元的规划中。(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牵头,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经济园区转型升级。
  (1)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深化深圳高新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国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广东省战略性新型产业基地等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培育及载体建设。2011年启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定前期工作,完成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改造总体方案及实施办法。2012年完成《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定工作,争取国务院批准我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方案完成相关工作。2013年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情况和我市部署,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按深圳高新区转型升级方案完成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保税区转型升级。整合深圳沙头角保税区、盐田港保税区、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和盐田港中、西港区,向国务院申报设立深圳盐田保税港区;将深圳福田保税区整体转型升级,向国务院申报设立深圳福田综合保税区。2011年完成编写建设深圳盐田保税港区和福田综合保税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准备拟用地选址审查意见,向省政府申报设立深圳盐田保税港区和福田综合保税区,争取省政府同意转报国务院。2012年协调海关总署等11个国家有关部委同意设立深圳盐田保税港区和福田综合保税区,并争取国务院最后批准设立。2013年按照国务院批复,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新通关查验模式的运作,开展保税贸易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进坪山新区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进一步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增加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展览展示等功能,将加工区申报批准为综合保税区。理顺加工区保税物流通关模式,建设4.5万平方米的正式监管场站,实现出口加工区与口岸的联网监管,实现24小时通关。开展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聚集一批有影响力的物流企业,将出口加工区打造成为深圳市东部保税仓储物流中心和未来辐射粤东、海西地区的现代物流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坪山新区管委会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城市信息化建设。
  (1)推动“智慧深圳”建设。加快制定建设“智慧深圳”规划纲要,2011年完成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决策制定进一步的工作计划。年持续推进智慧深圳建设,完成智慧深圳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试验区建设。支持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在我市开展TD-LTE实验网建设。2011年基本完成试验网建设和优化工作。2012年基本完成网络建设,开展测试工作,技术产品进入商用试用阶段。2013年进一步扩大网络建设,TD-LTE应用进入商用阶段。(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加快无线城市建设。2011年加快建设无线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拓展无线政务、无线商务、无线生活等领域的无线网络应用服务,积极推动无线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无线城市建设。2012年将深圳基本建成无线网络覆盖完善、运营模式可持续。2013年积极推进应用服务,促进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加快建成产业发展领先的无线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无线电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推动深圳国家南方云计算中心建设。开展创建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城市相关工作。2011年完善云计算整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云计算服务的试运行。2012年组织实施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项目,推广云计算的创新服务,提供个体化云服务。2013年全面推进云计算服务试点示范,在软件云化、数据资源整合、公共服务数据的安全处理、存储资源池化等云计算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推动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推动电信和广电试点企业双向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2011年推进电信与广电取得业务双向许可以及有线广播网络数字化和资产重组。2012年电信和广电试点企业双向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2013年推动电信和广电企业业务双向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通信管理局、深圳广电集团等相关单位配合)
  (九)加强创新文化平台和载体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1.创新文化平台和载体建设。
  (1)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学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参与科普创作。2011年积极推动设立《深圳市科普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实施科普进社区、工业区计划,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扎实开展。2012年协调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办好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2013年计划完成《深圳市科普条例》草案,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落实,建立全市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法制办等相关单位配合)
  (2)继续办好“自主创新大讲堂”品牌活动和各种专业论坛。邀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介绍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技能,与深圳创新工作一线的实践者进行对话。继续办好自主创新大讲堂干部学习专场。2011年推动大讲堂高品质活动的持续开展。2012年加大我市主流媒体对大讲堂的宣传力度,创办网站,开辟我市自主创新知识传播的网络渠道。2013年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大讲堂”的层次,使其成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品牌论坛。(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推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搭建服务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完善文化产权交易的规则和制度体系,把深圳文交所建设成为与“文博会”配套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2011年完成深圳文交所交易系统、会员管理系统开发,制定我市重点文化企业文化产权交易登记工作指南,引导、鼓励我市民营文化企业进入深圳文交所挂牌交易文化产权项目。2012年完成“文博会”常设交易平台建设,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做好优质项目输送、投融资等配套服务。2013年提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综合性投融资服务和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功能,打造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文化创意无形资产评估和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配合)
  (4)将“文博会”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按照《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在专业化、国际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不断提升“文博会”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把“文博会”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年完成“文博会”招商招展工作,成功举办第七、第八、第九届“文博会”,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创意度和“文化+科技”特色,强化高端引领,增加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文博会的国际知名度。办好文博会重大配套活动和分会场,进一步提升展会的权威性、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建设深圳科技中心。推动落实科技中心项目用地,加快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等各项工作。2011年完成内容方案国际竞赛。2012年完成展项及布展深化设计、方案竞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2013年正式开工,并完成土建等主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
  加大对园区、基地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资助力度,集成各方有效资源,加强集群内部的有机联系,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和企业创新能力,实现集约化发展。2011年,重点推进怡景动漫基地、深圳动漫园、田面设计之都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划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实施方案。2012年,引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促进园区、基地从量的发展向质的提升转变,促进园区自我提升和可持续发展。2013年,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打造一批主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创新、示范和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十)以深港合作、珠三角一体化为重点,促进开放合作,提高吸纳和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
  1.促进深港融合发展。
  (1)推动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建设。全面加强深港创新圈建设,深港双方共同贯彻深港创新圈第三次督导会议通过的《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年)》,共同建设包括“香港高校深圳产学研基地”在内的八个创新基地。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深港创新合作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2011年继续深入落实《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年)》,并开展第二年度进度检查。2012年对《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与港方协商下一步合作重点。2013年落实好深港创新圈督导会议审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加快建设香港各大学在深圳的产学研基地。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的产学研基地竣工并投入使用,推进香港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建设。2011年,根据香港各大学产学研基地建设规划,逐步落实入驻项目(重点实验室、产业项目、教育平台)的建设。2012年,将产学研基地着力打造成为科技研发平台、教育培训及国际学者交流平台、大学企业孵化平台。2013年,促进与香港各大学产学研基地的应用基础研究合作,推进香港各大学在深设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拓展合作办学领域,支持港校企业在深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借鉴、引进香港大学一流医院的管理经验和医疗技术,坚持合作共管、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深圳市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1年与香港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筹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开业。2012年与香港大学合作共同管理运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2013年,完善与香港大学合作办医的机制,总结合作经验。(责任单位: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4)逐步完善深港两地口岸设施。一是皇岗口岸旅检场地改造工程,2011年完成皇岗口岸旅检场地查验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启动对老联检楼的改造;2012年底前完成入境大厅改造总工程量的50%,2013年完成出境场地改造并投入使用。二是文锦渡口岸旅检场地改造工程,2011年底前完成主体建筑施工,2012年完成工程总量的75%,2013年出入境查验大厅交付使用。三是深圳湾口岸续建工程,2011年7月底前完成旅检大楼分层使用改造。2012年启动二期综合楼、停车楼等配套项目施工,2013年二期综合楼、停车楼完成监理、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四是莲塘/香园围口岸,2013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口岸办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配合)
  (5)规划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加快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利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平台,进一步深化深港合作。积极落实市政府工作意见明确的86项工作任务。到2012年,全面完成前海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引进部分香港和世界高端品牌的现代服务业。2013年,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进一步开放和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督促、配合入区企业,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以创新金融业为核心的业务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国内区域合作。
  (1)强化与内地高校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合作。根据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特派员行动计划、特派员工作站、产学研示范基地(创新平台)以及产学研创新联盟等各项建设工作,促进内地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市的产业化。争取设立我市产学研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内地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促进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按照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要求,2011年深入落实《深化深莞惠一体化经贸合作协议》,加强三市工业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区域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共同市场建设,引导会展业联合和协调发展,共同打造各类互动合作平台,支持坪新清片区等深莞惠边界地区规划开发。2012年创新产业转移和省市合作帮扶方式,加快汕尾、潮州两个共建园区建设,加强产业转移落户引导,实现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工作的点面结合,继续组织我市企业到内地举办和参加经贸洽谈会,全力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2013年,不断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稳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共建园区投资环境大幅改善,区域合作成效明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3.国际技术合作。
  (1)承接国际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根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积极引进黑莓、IBM等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深圳。2011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世界500强招商的统一工作部署,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开展重点推介活动,着重推介我市创新产业环境和投资政策。年继续组织在海外招研引智的重点推介活动,做好各项投资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投资推广署牵头,市科工贸信委等相关单位配合)
  (2)鼓励支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究制定项目资助指南,按计划实施项目资助,加大对交流类项目的投入,鼓励深圳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特别是研发合作。2011年修定项目指南,按计划实施项目资助,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研发合作。2012年按计划实施项目资助,进一步推动企业与国外的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2013年认真贯彻落实第九届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支持本市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强对研发类境外投资的咨询指导,研究完善配套的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通过收购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利用当地技术人才和技术环境新建境外研发机构、与国外公司建立研发联盟等方式,支持本市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2011年完善配套服务措施,研究修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2012年完成有关政策的修定,提出针对设立境外研发企业(机构)的支持条款。2013年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与境外商务科技部门的交流合作,为研发类企业境外投资提供更好的平台。(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协调推动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力度,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支持力度。主动与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丰富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各个领域,加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据本文所附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继续实施信息报送制度,各区、各部门指定专人为信息员,每季度报送本单位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综合编制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进展工作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督查部门全年对创新型城市建设涉及的重要专项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年末对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确保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全市。市政府对计划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的重要根据。
  (五)加强舆论宣传。定期召开全市自主创新大会,推出一批典型事迹,对我市自主创新成绩突出的企业、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市宣传部门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精心策划宣传主题,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专栏,组织刊播一批重点文章和报道,及时宣传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经验。各区、各部门要广泛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和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强大合力。
  附件:1.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工作任务分
  工一览表(略)
  2.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推进工作考
  核办法(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2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