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政府网2014年农房改造款为什么还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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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到紫金调研农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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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12:07
郝晓楠)昨日,市委常委刘嘉文到紫金县龙窝镇南奋村调研农房改造工作,要求该村为全市农房改造整村推进工作提供好经验、好做法。
据了解,自开展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以来,挂扶紫金县的各级帮扶单位已投入9261万元,落实帮扶项目1139个。今年,该县将继续加大“双到”工作力度,确保53个省定贫困村集体年收入全部实现3万元以上,90%以上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房改造工作,承诺今年将完成5469户以上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改造,并按每户配套2500元补助资金、80元工作经费的标准安排了1414.8万元专项资金列入今年财政预算。同时,办好5个农房改造整村推进示范点,南奋村正是其中之一。
刘嘉文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房改造整村推进工作,强调要加大力度推进。本月底将在紫金县召开全市农房改造整村推进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参观农房改造整村推进示范点,学习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他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让群众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要加快示范点农房改造整村推进的进度,完善各个项目,在现场会当天展示出崭新村貌;要分工协作,制定出详细行程安排,认真总结经验,以便在现场会上作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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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全市318个省认定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3.66万元、全市44.4%的在册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实现脱贫目标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力度,共投入“双到”资金5.2亿元,其中市、县投入1.16亿元,平均对每个村投入145万元,全力推进农房改造工
扶贫&双到&工作成效明显 农房改造已动工17000多户 文章来源:河源日报
昨日召开的市直驻村工作组组长座谈会透露,我市扶贫&双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至7月,全市农村住房动工建设17548户,其中已竣工7081户。
在去年全市318个省认定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3.66万元、全市44.4%的在册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实现脱贫目标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力度,共投入&双到&资金5.2亿元,其中市、县投入1.16亿元,平均对每个村投入145万元,全力推进农房改造工程, &双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081户危房户喜迁新居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源县新港镇泮坑村见到村民张建平时,他正忙着晒稻谷。他说,现在住进了新房,不但有地方晒谷,而且再也不用担心下雨时屋顶漏水了。
在张建平家附近,3家农户有的在拆除泥砖房,有的在给墙壁涂上水泥。沿着村道望去,随处可见新建好的水泥房。目前,该村已有40户贫困户住进了新房,一些非贫困户也纷纷加固、维修旧房,一座农民安居示范新村已初步展现在众人眼前。据悉,帮扶该村的市人口计生局、市疾控中心计划投入380万元,全力推进该村幸福安居工程,改造任务预计于今年年底全面完成。
泮坑村掀起的建新房热潮,是我市扶贫&双到&全力推进农房改造的一个缩影。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完成2万户农房改造作为扶贫&双到&工作的重点,并将其列入了今年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委书记陈建华明确提出,今年要基本完成318个贫困村在册贫困户的住房改造,并实现3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
今年1月至7月,全市农村住房动工建设17548户,其中已竣工7081户,占总计划的35.4%。目前已到位农房改造资金9483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7737万元(下达到市财政),各县财政180万元,各级帮扶单位1566万元。
产业扶贫助贫困户稳定脱贫
说起儿子的婚事,东源县涧头镇乐平村村民赖雪彬笑得合不拢嘴:&如果不是党和政府、驻村工作组帮助我改善了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儿子娶亲还真不容易呢。&
赖雪彬原本是乐平村的贫困户,一家人住着泥砖房,生活贫困。自从参加村里的千亩花生、蔬菜种植后,他家一年收入实现过万元。家庭有了稳定的收入,也促成了儿子的婚事。
赖雪彬家实现稳定收入,得益于挂钩帮扶该村的市移民局与河职院。这两家单位通过引进资金,在该村发展千亩花生种植、实施千亩优质蔬菜基地项目,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通过产业化扶贫,乐平村贫困户实现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村集体收入实现年增收30万元以上。
在扶贫&双到&工作中,我市突出产业带动,各帮扶单位努力帮助贫困户加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协会等,通过产业带动村集体、贫困村实现稳定脱贫增收,如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帮助紫金县义容镇夏棠村贫困户种植了500多亩的马铃薯,产业化经营初具规模、效益明显。
今年,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扶贫力度。目前我市动员2510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户。在今年&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全市认捐资金7862.91万元,其中捐赠100万元的企业(单位)有12个,比去年增加了2个。
本报记者 黄小星 曾文源 通讯员 欧阳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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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业塞纳湾联排别墅样( 发表于04月01日 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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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村村乐-京ICP备号-1京公网安备40号紫金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工作手册 - 广东省扶贫信息网 内容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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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工作手册 - 广东省扶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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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2014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造任务2014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2014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各地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今年8月上旬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分配危房改造任务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保安排到贫困地区的任务不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五、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以原址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七、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同时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八、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九、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十一、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5年1月底前将2014年度总结报告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申请报3部委。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编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计划,并于7月中旬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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