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中心医院周六强周日轮吧周日可以办理合作医疗转院手续吗

热门资讯相关问答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自流井区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调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四)强化政策宣传,实行市内定点机构互认政策。结合当前筹资工作,积极开展2015年新农合补偿政策、分级诊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门诊统筹等政策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各区县间要切实执行市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互认政策,各定点机构要与互认区县新农合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全面实现市内参合农民就医出院即时结报,方便群众就医。---10月09日 00:13单病限价 封顶提高 法库新农合再出新招
单病限价 封顶提高 法库新农合再出新招
华夏经纬网
法库县四家子乡低保户何俊贤,近日在乡卫生院只花了160多元就成功进行了阑尾炎手术。如今,看病贵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何俊贤能花这么少的钱就做了手术,除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款和民政救助外,还得益于正在法库县试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本着“普惠广覆盖”的原则,法库县新农合在全面运行成功的基础上,调整了补偿范围和补偿的比例与封顶线,开展了一般门诊补偿,使更多的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医药费补偿款。
据统计,2007年法库县为137127名参合农民支付的补偿医药费达1884万元。同时,组织和实施了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并实行了合作医疗和救助工作的双项垫付医药费制度,参合的特困农民只要交付自费部分,即可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各定点医院对特困农民采取了“六减一免”、优惠让利等惠民措施。去年有4875名特困农民得到了医疗救助,合作医疗补偿医药费118万元,民政救助102.8万元,定点医院让利近3万元。
据介绍,今年,法库县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医药费垫付制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执业科目、转院程序等,并出资28万元为低保户、五保户、优抚户交纳了参合款,参合农民达355620名,参合率达到了农村常住人口的99.78%。对一般门诊以及住院的补偿比例、封顶线又做了进一步的调整,无论是在县内治疗还是在县外治疗的,全年首次补偿累计封顶线由2007年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年底视资金结余情况,对患重大疾病发生费用较高的患者实行二次补偿,确保当年筹资总额100%支出。2月初,该县又开始试行了一项新的举措―――
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将子宫肌瘤的次全切、宫外孕、卵巢囊肿、单纯性阑尾炎、甲状腺肿瘤、胆囊摘除、取出骨折内固定等12个病种纳入到单病种限价管理,在取得成型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单病种限价范围。
&&& 所谓的单病种限价收费,不同于过去患者按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多少来付费的方式,而是“一口价”―――
对于圈定的病种,不管医院提供多少项服务,收费都不能够超过限价。法库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后,一旦医疗费用超过了限价标准,超出部分患者可以拒绝支付,合作医疗也不会报销。
单病种限价收费有利于控制医疗机构大手大脚治病的陋习。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卫生院院长史文军说:“我们一个月向卫生局进行一次申报,如有不合理的条款,用额外的和疾病没有关的药,被卫生局核查出来,给病人垫付这笔钱会在我们的抵押金中扣除。”
实行单病种限价消费,不但患者的看病支出明显减少,基层医疗机构也将从中受益。此举能够控制外诊率,把病人都留在当地,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据了解,经过在法库县的试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有望在沈阳市推广,届时将有更多的农民享受由此带来的实惠。韩秀华 记者
来源:辽宁日报隆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隆昌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隆昌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答
&&&&&& &(一)2015年筹资标准是多少?参合期间如何补偿?
&&&&& & &2015 年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每人450元,其中,个人缴费 90 元、政府补助360 元。
&&&& &&& 日至2015年度《医疗卡》下发期间,暂停补偿工作。待2015年度《医疗卡》发放后,到医院补办补偿手续,领取补偿金。超过日后,不再办理补办手续。
&&&&& &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合?
&&&&&& &常住户籍在农村的群众均可自愿参加,并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户籍地新农合制度;外出务工人员凭参加就业地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不再参加户籍地新农合制度。
&&&& && (三)新农合患者门诊应到哪里去看病?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 & 我县常见病病人门诊应做到在本县基层就诊。在以下医疗机构就诊均视为基层首诊:村卫生室、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
&&&&&&& 在我县门诊统筹补偿分普通门诊补偿和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门诊补偿两部分。
普通门诊补偿在县内村卫生室、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2015年,参合农民在就诊时按60%的比例补偿,全年每人不超过90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按照省上政策规定,门诊统筹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 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门诊包括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肝功能不全、慢性肝炎、肺心病、风心病、冠心病、心肌病、高血压、精神病、糖尿病、甲亢、帕金森氏综合症、银屑病、红斑狼疮、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艾滋病、肺结核、中风后遗症共21种疾病。2015年,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病人门诊统筹补偿实行定额补偿,全年封顶600元,符合条件的病人(费用达到600元以上的,完善了相关申报程序,属于我县重大慢性非住院疾病就诊的医疗机构),在户口所在地中心卫生院全年进行一次补偿。
&&&&&&& (四)新农合患者应到哪里去住院?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 参合患者住院应做到基层首诊。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应由所住院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患者凭转院证明、本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参合证等证件和医院规定资料办理入院。住院时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参合证等内容相符合。
&&&&&&& 新农合年度缴费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当年患病可凭母(父)亲身份证明、参合证以及患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享受统筹地新农合补偿政策。
&&&&&&& 患者康复出院,凭住院结算发票、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等相关手续到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签字确认后领取新农合报销款。
&&&&&&& (五)双向转诊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 因病情需要,由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病情缓解后,经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凡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 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但报账时须提供转院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新农合报销权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
&&&&&&& 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前,患者出院后凭转诊证明、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系统运行后,患者凭上述资料在就诊医院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报销。
&&&&&&& (六)异地务工、探亲等患者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 在外地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首诊,并自入院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镇中心卫生院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在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在医院窗口办理补偿报销。在未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凭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或探亲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到参合地镇中心卫生院办理新农合补偿;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需提供基层首诊医疗机构住院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向参合地镇中心卫生院报告备案和执行逐级转诊的患者所发生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
&&&&&&& (七)2015年我县的住院补偿政策如何?
&&&&&&& 2015年,我县住院统筹补偿分普通疾病住院统筹补偿和重大疾病住院统筹补偿两部分。
1、 普通疾病住院统筹补偿标准:
镇中心卫生院
村级补偿点
县级医院(含民营医院)
五保低保人员
镇中心卫生院
村级补偿点
县级医院(含民营医院)
市一院、二院(含妇幼保健院)、中医院
省级定点医院
县外非定点医院
住院精神病人
60元/日(在隆昌县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者)
完成抗结核全程治疗者
定额补偿600元/例
住院分娩(顺产及剖宫产)
定额补偿500元/胎次
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在可补偿药物目录基础上提高5%
中医药费用(除中成药)
提高5%,但个人补偿封顶比例不超过85%
体外碎石病人
定额补偿100元/人次,全年不超过3次
补偿封顶线
&&&&&&& 计算公式:补偿金=(医疗总费用-起付线-自费-乙类费用&40%)&补偿比例
&&&&&&& 2、重大疾病的补偿标准:
&&&&&&&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 6 种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且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新农合按定(限)额费用标准全额报销;非民政救助对象患者按定(限)额费用标准的 85%给予报销。
&&&&&&& (2)癌症病人、器官移植术后病人的门诊放、化疗和抗排异治疗费用以及慢性肾衰腹膜透析病人的费用参照同级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 (3)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 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 18 种重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按定(限)费用标准的 70%(三级医院)或 75%(二级医院)给予报销。患者在住院/门诊期间发生其他疾病或严重并发症的,退出临床路径,医疗费用按我县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报销。
&&&&&&& (4)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按限额费用标准的 70%给予报销。
&&&&&&& (八)大病医疗保险有何补偿政策?&&&&
&&&&&&& 2015年,我县继续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大病保险是以市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合农民不再另外缴纳保险费用,保障对象为新农合参合农民。大病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为市上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人保健康公司。保障范围为个人合规费用负担超过一定标准的部分,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比例再次给予报销。具体的保障范围、报销标准、净赔付率、监督管理等按市上规定执行
&&&&&&& (九)四川省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有哪些?
&&&&&&& 1.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22 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骨科医院、四川省白内障专科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452 医院、武警四川总队成都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 备注:因&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已由简阳市搬迁至龙泉驿区洪河镇,目前名称为&四川省人民医院洪河病区&,纳入四川省人民医院定点管理。
&&&&&&& 2.省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4 家)。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医院、北京市朝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厚街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塘厦医院。
&&&&&&& (十)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其它保险能否报销?
&&&&&&& 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按照国家财政部解释,因均有财政补助,群众只能选择一方参保、一方受益。参加新农合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患者,双方均可补偿报销,但新农合管理部门需收取住院结算票据原件。
&&&&&& (十一)参合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 参合人员不得出租、出借参合证;不得伪造医疗文书、证明或票据;不得隐匿、销毁证据,干扰新农合调查工作。对上述行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当年度受益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 (十二)参合农民在办理补偿手续时提供哪些资料?
&&&&&&& 参合农民在办理补偿手续时要提供参合医疗证件、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属未成年人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出院发票报帐联原件(若复印件则需加盖原件收藏单位鲜章,并注明已报销金额),出院证和费用清单;外伤病人必须提供受伤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派出所出具的外伤证明;由当事人委托办理补偿的,受委托人还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
&&&&&&& (十三)哪些情况新农合不予补偿?
&&&&&&& 1、自行到县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医疗机构就医者;
&&&&&&& 2、在境外就医者;
&&&&&&& 3、民事纠纷、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被雇佣期间受伤、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者,吸毒、酗酒、自残、自杀、斗殴等应自行承担责任者,以及违法犯罪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 4、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医疗费用;
&&&&&&& 5、补偿资料不全或不规范,无法进行确认和核算者;
&&&&&&&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报销(补偿)的费用;
&&&&&& 7、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补偿的其他费用。
&&&&&&& (十四)参合农民住院和补偿时,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 1、住院期间,医疗机构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时,须经参合农民签字或按手印认可。
&&&&&&& 2、出院时,参合农民要主动向医院索取医院正规发票(病人留存联),并保存备查。
&&&&&&& 3、补偿时,参合农民要在补偿凭证上签字或按手印,主动提供联系方式以备核查,查看《医疗卡》上住院补偿记录是否准确。
&&&&&&& (十五)医疗卡遗失或错误怎么办?
&&&&&&& 《医疗卡》信息记录错误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报账时,参合农民持参合缴费发票、户口簿和《医疗卡》到县新合办进行更正。
&&&&&&& 如《医疗卡》遗失,参合农民须在户籍所在村、社出具补办证明,经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章,带上当年参合发票、户口簿到镇中心卫生院新合科初核,再到县新合办经审核后,可补办《医疗卡》。参合农民补办《医疗卡》者,其门诊账户基金为零,但当年可享受住院补偿。
&&&&&&& (十六)隆昌县各镇中心卫生院备案电话有哪些?怎样备案?
&&&&&&& 金鹅中心卫生院:3963530& 山川中心卫生院:3892579
&&&&&&& 响石中心卫生院:3581295& (前锋社区医院: 3571520)
&&&&&&& 圣灯中心卫生院:3561512&& 黄家中心卫生院:3650583
&&&&&&& 双凤中心卫生院:3681222&& 桂花井中心卫生院:3701112
&&&&&&& 龙市中心卫生院:3512383&& 迎祥中心卫生院:3531316
&&&&&&& 界市中心卫生院:3750933& (天华社区医院:3771062)
&&&&&&& 普润中心卫生院:3730113&& 石碾中心卫生院:
&&&&&&& 周兴中心卫生院:3781699&& 渔箭中心卫生院:3872655
&&&&&&& 石燕桥中心卫生院:3820062& 李市中心卫生院:3820062
&&&&&&& 胡家中心卫生院:3600813&& 云顶中心卫生院:3630347
&&&&&&& 外地务工、在外探亲等新农合病人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中心卫生院进行电话报告备案(具体报告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含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就诊医院、入院时间、疾病诊断、联系电话等 。
&&&&&&& (十七)隆昌县新合办咨询电话: 3928100&& 3928801 。
&&&&&&&&&&&&&&&&&&&&& 大病商业保险咨询电话: 39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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