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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发生在贵州省安顺市的真实腐败事情(五)
八号材料:要为人世间应有的良知正义努力。
关于再次请求安顺市委陈坚书记,安顺市政府罗宁市长,安顺市纪委张力书记,安顺市监察局刘仕祥局长督促调查处理我们于日向安顺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政府的其他相关部门检举揭发的安顺市供销社主任马世权等人的有关“黑账”贪腐的嫌疑问题。按照国务院第431号令,第33条:“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之规定,我们于日呈报的检举揭发材料至今已整整100天时间,超过前述规定的办理极限期90日多10天了,然而,整个案件完全处于冷冻收藏状况,无人理睬我们。这明显是有人在“吃案”,铤而走险。根据第30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之规定,本材料检举揭发之案由与监察局陈深林副局长存在利害关系,为此我们郑重请求陈深林副局长完全回避本案件的调查处理,包括回避由其委派别的纪检人员调查处理。
内容提要:
1、黑起良心乱吃,职工“虚”望全灭。
2、忍无可忍的检举。
3、当头一棒的“百日检举”和不想说出来的情况。
4、紧随其后的冷处理和没有法子的请求回避。
5、终于怕了的“答复”,破译、分解赖不掉的50万元诈贪。
6、不怕笑话的“答复”,破译、分解赖不掉的18万元诈贪。
7、不以身作则的“公平”和李刚父母的眼泪。
8、装神弄鬼的改制,于国、于民,好处在哪里?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吗?
9、腐烂时间这样长的领导班子为什么还要保?
10、捞钱的地方太多和杀机四伏的借贷。
安顺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刘正国
(其他职工签名附后)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尊敬的安顺市委陈坚书记、安顺市政府罗宁市长、安顺市纪委张力书记、安顺市监察局刘仕祥局长:
我们是安顺市供销社下属的农资公司部份职工,我们于日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全部的首长们分别呈报过检举揭发市供销社主任马世权等人的有关贪污腐败的问题,时至今日整整100天时间,都已超过国务院第431号令、第33
条规定的办结极限期90日多10天了,检举的材料都记不清呈送过多少次数。然而每次都石沉大海,不起一点反应。我们今天喜闻陈坚书记、罗宁市长到任安顺,我们心想这或许是个好兆头,可能会有个好运气吧,所以再次将我们以前呈报的材料和今天写的一道呈请四位首长察阅,并请求督促调查处理。现呈报如下:
一、黑起良心乱吃,职工“虚”望全灭。
2002年7月,公司因南街3号楼被拆迁,政府因此协议补偿我们每位在册职工每月专款专用的生活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退休职工的三费。
然而,经理于明竟然黑心的克剥掉我们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每月只发180元的生活费,然后每月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又从这180元生活费中返扣交回去。这种残忍的作法,整整持续五年半时间才被发觉。但是,经理于明拒不承认,直到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摆在面前才被迫低头。
这期间,我们讨要上述被剥钱款的过程,所经历的辛酸和艰难的斗争不堪回首。我们曾为此写有向其讨要的报告,现也一并呈送各位领导察阅,从中可以看看于明经理是怎样“以人为本”的心肠。
国家对社会上无职无业的弱势群体,每月都有最低生活保障,我们因为空背着有单位的名份,社会不管。可是单位十多年来也根本不料我们,从来不给我们分文生活费不说,反倒还要将政府救济我们的这点养命钱都敢剥吃掉。一个良心昧到这种程度,没有丝毫恻隐之心的人,职工能有什么指望?
广大职工无依无靠、失落在社会上到处奔波,找米下锅,艰难度日。而他们养尊处优,白得白吃,黑得黑吃,吃饱了嫌行动不便,拿职工集体的钱买小汽车来作专车私人享受。天理良心,仁爱怜悯是做人的根本。老天啊!这样大的邪恶,这样多的不公平,你的眼睛怎么不张开看看?这样大的怨声,这样多的求声,你难道真的没有听到?你的慈悲、宽怀,你的扶弱锄霸,苦渡众生哪里去了?
二、忍无可忍的检举。
长时期,无休止的压诈,不知足,不要脸的明起吃,最终天怒人怨,被激怒,觉醒的广大职工终于向应该管理、应该惩治、应该干预、应该舆论监督的安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全部的首长们检举揭发了市供销社主任和我们公司领导相互勾结,诈贪公司集体钱财的腐败问题。同时,请求政府停止他们企图利用“改制”大发横财、一夜暴富的阴谋。帮助我们民主改选问题严重、任期过长的现任领导班子。于是我们满怀期待,激情检举、揭发了他们的一些腐败行径。现再部份叙述如下二个检举的问题:
一、安顺市供销社主任马世权、供销社财务科长兼农资公司党支部书记杨俊、农资公司经理于明等人私拿公司的50万元骗称去“买断”一个私人小作坊搞的“金圣方”肥料的所谓经销权。而实际是他们几人私分入股“金圣方”合伙做生意。这是非常典型的用权搞钱,公私勾结,合伙诈骗的贪腐罪行。
二、于明经理用同一种小娃娃都哄不倒的把戏,先后叫他的二个“熟人”来他经营的化肥门市部拉走化肥,随即一个“熟人”就发生意外翻车,2万2千多元的化肥钱就翻不得了。而另一个“熟人”则简直连意外都懒得发生,11万多元的化肥钱也不得了。像耍戏一样,总共14万多元的肥料钱就这样轻巧的被于明叫人来搞吃掉。
爽快钱吃惯了会上瘾,然而戏不过三,咋办?干脆各人在自己的门市部下手,边卖边吃,于是4万多元的肥料钱又被于明各人直接吃掉了。前后三笔,于明总共就搞吃掉18万多元的肥料钱,这是公司全体职工的血肉啊!直到今天,他连吃进去的骨头半点都还不肯吐出来,天理何在?
三、当头一棒的“百日检举”和不想说出来的情况。
我们是于日下午向政府检举揭发上述问题的,当时心情激动得很,觉得这是在为国家、为人民清除贪官的义举,是为全体职工做好事,公司可以从此拨云见日,会有好天气了。小时候梦想崇敬的感动人民的“包青天”会来锄恶扶弱,给我们公平正义了。
然而,我们太过于幼稚了,3月20号上午10点钟左右,在焦急的等盼中,我们梦想的“包青天”非但没有等来,反倒等来了我们头天下午才呈报给市信访局的检举材料已经转送到被检举人马世权等人的手上,并且正在紧急开会商讨对策的消息。这对我们先前纯真的想法是个多么残酷的嘲笑和下马威!叫人难以置信这是真实的情况。因为国务院第431号令,第23条有这样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同时,市供销社第二把手陈主任在电话中劝导我不要被人利用,道听途说,惹火烧身。说实话,就私人关系的角度讲,我是很感谢她这番好意的,然而市社和公司领导们那些太过份的,毫无顾忌的,明白写出来要霸占公司全体职工集体财产的改制“方案”和“26号文件”,以及他们其他诸多的贪污腐败的行径,这些恶毒的“权”头重重地轰击、敲打着我们做人的天良,人生所为何来?生而平等,要为人世间应有的良知、正义努力,要不畏权势,要疾恶如仇,又有菩萨心肠,要象个铁血子孙。岂能苟且贪生。所以,我非常对不起的拒绝了陈主任的意思,结果陈主任公开告知我,他的爱人在纪委(这是我们在电话中谈的原话,我承担法律责任),这句话的言外音,我当然懂得。我虽然不在乎,但这无情的现实使人痛心疾首。
政府一方面要求人民要积极检举揭发一切贪污腐败的奸官劣吏。另一方面,混进政府里头的一些败类官员,则肆意愚弄人民检举的权利,把人民对党、对政府的信赖,任意的捏、踩在他们个人肮脏的手头、脚下。叫你检举无路,揭发无门。叫你碰得头破血流,甚至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叫你永远记住别打官司,别再检举。
四、紧随其后的冷处理和没有法子的请求回避。
我们今天把这些情况写出来,实出迫不得已。因为我们的检举都超过国家规定办结的极期限期90日还多10天时间了,然而毫无动静,这明显是有人在一手遮天,在“吃案”。是不是先前陈主任讲的其爱人在纪委的意思在掣肘起作用?(其爱人是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举报中心主任)我们虽然没有证据证实这一点,但是透过外在表象可以感知内部,就如有经验的医生通过查视病人的体表,便可大概测知体内的病状一样,通过分析本案的进度、动态、和被检举人表现出来的毫不在乎,以及显示有“老板”的张狂气焰,和先前陈主任亮的“牌”,以及其与被检举人马世权同属市供销社主要领导的背景,我们因此有理由根据国务院第431号令,第30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之规定,我们郑重请求陈深林局长完全回避本案件的调查处理,包括回避由其委派别的纪检人员调查处理本案件。
按照国务院第431号令,第33条之规定:“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而今我们的检举都100天了,不要说办结,就连象样点的“光二”的答复都没有得过,倒是被检举的马世权等人,分别在4月18日的19人和5月28日的11人的党员会上作过“答复”,这是不是有关部门或者领导的安排,我们无从知道。假若是的话,这就太伤人心了,并有纵容挑衅之意。派一个被检举揭发贪污腐败的人来调查处理他自己的贪污腐败,然后又由他向检举他的贪污腐败的人答复他自己调查处理的结果,还有比这更戏弄人,更荒唐透顶的权术吗?这就如同派一个流氓成性的烂仔来保护一个纯真少女的清白之身,会是那样目的和后果可想而知。
五、终于怕了的“答复”,破译、分解赖不掉的50万元诈贪。
下面我们不妨看一下马世权等人是怎样用威胁、抵赖的手段来答复他们被检举的问题的。
他们首先是把我们这群检举他们的人妖魔化,他们不在乎别人笑话,居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说:“我们蒙蔽参加签名检举揭发他们贪腐罪行的同志,说五个人以上在一起是非法集会;说我们每人交30元的打印材料费是非法集资;说我们向政府检举他们的贫污腐败是非法上访。”就差还没有说我们是反革命检举了,这不论是出于他们文化的原因太无知,还是出于他们霸道惯了太独裁,都是太荒谬,太滑稽的事情。然而更可悲的是,听他这些话的全都是人民的先进分子——共产党员。竞然没有一个人敢站起来抵制他这种有损党的形象乱讲的鬼话,实在叫人叹息。要是人民的政权落到这类专横跋扈的人手中,国家将不知会可怕到什么程度,人民将不知要遭受怎样的痛苦和罪孽。
他们关于原先用50万元“买断”“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的问题,第一次的答复是:50万元是“保证”金,是可以退回来的,接着,第二次的答复又变成货款了,他们终于还是怕了。
原先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大会、小会,只要能可利用的场合都无所不用、念念不忘的大肆宣扬农资公司用50万元“买断”了“金圣方”肥料这个金宝卵的经销权,这是家喻户晓,人所共知的事情。当时他们所以这样卖力,反复的宣扬“买断”“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无非为的就是企图从心里上强化、暗示、警告广大职工群众这50万元已经是作为“买断”“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送给“金圣方”肥料的私人老板了。(其实当然是他们几个人分吃了)。今后任何人不要胆敢提出来议论。然而,还是有我们这群不怕死的人在日的检举材料中,通过对“金圣方”肥料的“先天”和“后天”的情况。论证了“金圣方”肥料根本不存在先进得、畅销得供不应求的会有神经不管事的人来“买断”它的经销权的条件。以及农资公司“买断”后,销售“金圣方”肥料大亏本的事实也相互印证了我们前面的论述。这个“买断”是个十足的骗钱私分的把戏。
在严谨的逻辑推理和铁一样的理论证据面前,他们先前的大胆子终于还是变小发抖怕了,为了逃脱诈骗贪污的官司,必须赶快吐退出吃进去了的50万元,所以,他们慌慌张张的赶忙把“买断”金改口变成了“保证”金,以为这样把钱吐退出来后,就会清白无事了。然而,“保证”金的说法他们还是没有改对。因为长期以来,就即便是最畅销、最正规的化肥,它的运行流通始终都是买方市场,这个格局一直没有变过。所谓买方市场,就是化肥的生产商依赖、需求于化肥的销售商,而化肥的销售商又依赖、需求于化肥的消费者。也就是说,无论是“买断”也好,“保证”也罢,都只能是“金圣方”肥料的生产商用钱去给农资公司“买断”农资公司只销售他的“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或者用钱去向农资公司“保证”它“金圣方”的肥料农资公司卖出去后,如果发生坑农、害农的赔偿事件,则“金圣方”用于向农资公司的“保证”金即作此赔偿之用。根本就不存在农资公司倒过来向“金圣方”肥料生产商“买断”或者“保证”之类的鬼名堂。就好比“张三”到“李四”的饭店来吃饭,吃完后,“李四”反倒还要开钱给“张三”,有这种道理吗?
为了搞这50万元来分吃,他们以为凭他们恶吃鼓霸的权力,随便搞个招牌敷衍,绝对是无人敢来摸他们老虎屁股而揭穿把戏不准他们吃的。胆子太大要失荆州,他们不信,搞的招牌意思又不合,反起给他们证明帮倒忙,又碰上这群不怕死的人,着逮倒怪谁。
其实,就凭他们把50万元从“买断”金,变成“保证”金,又变成货款,这样底气愈来愈不足,接到、接到、慌乱的变,这个变动的本身,就十分逻辑的证实、说明,他们不经意间,在客观上已经暴露他们坦白承认了先前的不论是“买断”金,或者是后来变成的“保证”金,都是诈钱贪污的“马脚”,否则,他们为什么不敢理直气壮的坚持当初吃钱的时候用来哄吓职工的“买断”金的说法呢?这不正好说明,不论是“买断”、或是“保证”,他们都认账这是有“鬼”的吗!
尽管诈贪吃了的50万元“买断”金,最后是灰溜溜又用保证”金、货款等作台阶吐退出来了,然而决不要以为便可逃脱不受诈贪刑责的追究,因为这是一个已经完全实施完成了的集体诈骗贪污的犯罪行为,钱退了,只能是量刑时减轻处罚的因素,不存在免刑的结果。这就如一个成功窃得别人钱财的贼,被逮倒后,虽然如实退赃,然而他先前盗窃的行为决不会因此免受刑责。
事实上,关于马世权等人私分50万元与“金圣方”肥料的私人老板合伙做生意的旁证事例还多得很,我们不妨略举一二如下:
一、公司目前在城市和农村两个信用社差不多贷了600来万元的款,而我们公司本身的尿素生意,实际只需200来万元就够流动周转,其余的几佰万元基本全用在“金圣方”肥料的生产、生意上,这难道还不够说明马世权等人是在与“金圣方”老板打伙做生意吗?他们用公司的钱做私人自己的生意赚钱、分钱,吞享收益和成果。而公司和职工则承担他们搞钱的成本和风险,这种罪恶的权力生意,遭殃背时的只能是可怜的广大职工。
为了阻止他们继续用公司的资产为他们打伙的“金圣方”生意再贷款,填“黑洞”,我们不得已亲自到农村信用社将公司在“金圣方”生意上公钱私用,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情况告诉对方,请他们发放贷款时慎重考虑,避免给双方造成损失。我们这样做,是因为马世权等人在加速破罐破甩,加紧搞钱,他们根本不管公司今后的死活,这是非常危急的时刻,作为无能为力的我们出此之策,错在哪里!他们大骂我们这是“吃里扒外”,我们到底吃了“里”面的好多什么?又向“外”面的扒了好多什么?他们搞吃了50万元还嫌不够,又拿几佰万元给外面的“金圣方”私人老板用,莫非这是“吃外扒里”?可以这样讲,“金圣方”生意的资金基本是农资公司在做后台支撑,拿这样多的钱掺和在里面搞,到底谁是“金圣方”肥料的真正大老板,难道还暴露得不清楚吗?
二、强行摊派供销社的每位员工必须完成5吨“金圣方”肥料的销售任务,卖不掉各人负责。这个事实说明什么?说明“金圣方”肥料烫手、卖不动、不是好东西。说明供销社的领导班子和“金圣方”肥料的生意有相当程度的重要关系。否则,国家明明规定,供销社作为政府机关,是不允许从事经商的。为什么这个领导班子中,没有一个主任站出来反对卖“金圣方”肥料的任务呢?一个私人作坊搞的肥料,卖得出、卖不出,关供销社什么屁事?
三、以前就讲过的,明明是拿50万元“买断”“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这50万元已经是送给“金圣方”肥料的私人老板了,这是众所周知、有证据的事情。怎么被检举后就变成了“保证”金?就申明50万元是可以退回的?对这样一反一复50万元的大是非,供销社没有一个主任感到吃惊,表示一点意见,并且相互配合得很默契,异口同声,跟倒闹是“保证”金,这样些没有反对的诸多表现,怎么可以说得清供销社的领导班子置之度外没有合伙参与“金圣方”肥料的生意弄钱?
供销社作为一个堂堂的政府机关,它的职责是弘扬党的理念和价值观,宣传、执行政府“以人为本”的政策法规,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会。赚钱不是供销社的份内事,一个私人作坊加工的“无味无道”的肥料,搞得供销社上上下下、全体总动员,操这样大的心,费这样大的力,原因何在?如果没有对价关系,不图锅巴吃,谁肯迷头迷脑在锅边这样团团转?
关于“金圣方”连锁经营,联合搞钱的问题我们暂且扯到这里。
六、不怕笑话的“答复”,分解、破译赖不掉的18万元诈贪:
下面我们又来看看他们对于明弄走的18万多元给出的答复和于明自己的交待象什么样子。
关于于明弄走的18万多元,他们的答复是:于经理弄走的18万多元是当时的“大气候”造成的,不能怪他。
于明自己的交待是:公司类似他这样搞钱的不止他一个,还有很多人,而且他搞的这个钱,某某领导是晓得的,现在翻他的这个旧账不公平。
天哪!这样些露着骨头的无知、无赖、无耻、荒诞到顶的答复,亏他们居然讲得出口。所谓“气候”是指自然的现象,是不是无法预知的,不可抗力的山崩地裂?或者洪水泛滥造成了于明吃掉这18万多元的?所以不能怪他。“气候”和钱是两个属性不同的概念,互无因果,创造性的、生拉活扯的把他们连到一起作为吃钱的根据,又把别的吃钱的人一道拖出来凑热闹、垫背、比烂、赔葬,然而怎么赔得清,葬得掉,各人吃了的这18万多元的罪债呢?只会落得个吃了不敢当,不值价,抵别人的不义气的名声。
至于吃的钱某某领导是晓得的这种拿“领导当老虎”的吓法,我们想,中国宪法连国家主席都没有被赋予有对罪犯特赦的权力,其他的领导人物想必应该清楚晓得又有何用!
吃了钱被追究,这是天公地道的事情,怎么能因是“旧账”喊起不公平来呢?况且国家对账没有时效规定,广大职工集体的钱被你们吃了,现在饿起肚子,这公平吗?
其实,他们先前讲的“大气候”我们也是明了的,就是指当时公司只要挨得到钱边的人,都在想方设法的吃钱,吃成了风,吃成了“气候”,只是他们吃了钱,却反倒把责任推在“气候”的身上,说成是“气候”害他们吃的钱,这就不对了。明明是他们吃钱造成了“气候”,或者换句话讲,是他们在利用“气候”吃钱,这才是真正的情况和良心话。
现在我们来看看于明弄走的这三笔肥料钱“气候”到底有哪样责任?让事实替“气候”说句公道话。
第一笔:于明讲是他表妹的车(其实这个车根本就是他家自己的车,这个车的情况,公司很多职工都清楚)来他的门市部拉走10吨肥料,拉走后就翻车了,2万2千多元的肥料钱就因此翻不给了。这是哪一家的道理?这个社会还要诚信不要?拉走东西后,随便编个简单的故事就可以不给钱,这和诈骗、抢劫有何二样?这个国家的刑法还起不起作用?这明摆起是内外串通的不要脸的赖账。退一步讲,就算其表妹的车真翻,这和其欠农资公司的肥料钱又有何相干?更何况,于明无法使农资公司相信这不是他假借所谓其表妹的手来弄农资公司的钱的一个骗局。要想证明他没有吃这笔钱,只有当他的所谓表妹面对司法的调查被追诉赔偿时,他的表妹面对牢狱之灾,愿当替死鬼,她承认是她一人所为,并且由她全部立即连本带息付清货款时,于明都要承担包庇、纵容、不还钱的责任。然而,这种情况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了,所以于明无法不承担诈骗贪污罪。
事实上,这笔钱,任何人心里都明白,于明早就是吃完了的。大家佩服他竟然能不了了之的逃脱掉。
由于吃得顺利,于是又接到吃第二笔,这回的帮手不是表妹,叫谢新安。他在于明手头拉走的11万多元的肥料是50来吨,他是分若干次才拉走完成的,这当中有个漫长的间断的拉和买的过程,就算谢新安起初第一次没有给于明钱,然而,按照通常熟人生意的常规做法,头账赊,待肥料卖完后,二账盖头账,三账盖二账,四账盖三账的规矩,那么这期间于明真的一分钱也没有收到谢新安应付先前赊欠的肥料钱吗?如果收不到,于明会肯依谢新安那样一二再、再二三的赊拉走肥料吗?这种情况鬼都是不会信的。
11万多元,这样大的数目,于明同样也是无法使农资公司相信这不是他精心策划的一个骗局。特别是有了前一次的类似经历和教训,所谓吃一堑长一智码!然而为什么被骗钱的事总是在于明身上接二连三的出现?这种很专业的屁漏是一个经理的智商准许多次发生的吗?这能不是于明在自导自演、内外勾结、合伙诈骗的贪污把戏是什么?绝对是的,毋庸置疑。其日后的行为所暴露的阴暗的心理轨迹也印证了上述结论。形成了一个很好的证据链。即:他当时作为公司副经理,又是此笔11万多元肥料钱所谓逃失的直接责任人,他为什么不去走正常合理的司法正道追讨?为什么不去向公安局报案?为什么不去向法院申告、主张、追回农资公司这笔由他手头所谓逃失掉的11万多元钱款的正当权益呢?他当时完全具备完成上述光明正大的司法申告的权力、能力和责任。然而他全然不去这样做,显然是因为走这种阳光正道要冒假戏真演的风险,一旦不小心假戏成真,弄巧成拙,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差错于明是会避免的。所以,他选择了这条很“猾”的路,明知不能走,而偏去假走。这就是他的高明处。因为他知道这是不会走得通的,只是在走过场,于是假巴一二把谢新安“抓”到公司“管”起来,“管”饭吃,“管”觉睡,反正谢新安心里是有底的,他始终不慌不忙。在作戏遮人耳目的同时,于明自然又反过来明知故问,“这会不会是非法拘禁”?直到农资公司的昏君们把“神”送走后都还没有“醒”过来,多么的小聪明!
这笔11万多元的罪债,于明要想证明他没有吃,同样,只有他把他安排躲出去的谢新安请回来,接受司法的调查,并且被司法追诉赔偿时,谢新安面对牢狱之灾,愿当替死鬼,承认是他一人所为,并且由他连本带息立即付清货款时,于明则只承担玩忽职守罪和不积极追讨此债的不作为责任。然而,这个情况也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了,所以,于明承担诈骗贪污罪是当之无愧的。
11万多元,同样很顺利于明又吃到了手。农资公司咋能不垮?想钱是人的天性,也是人致命的弱点,所以难怪会有人为财死的箴言,贪婪的人总是不断的记到搞钱。然而戏演多了尾巴就会露出来,于是,不要帮手,直接在门市部各人卖各人吃,4万多元的肥料钱于明自己一个人就又吃光了。前二笔吃的钱,因为有人配合搞,所以有替死鬼做挡箭牌,而这一次于明是单干没有搭档,我们不知道于明这回又扯什么来挡?或者还有什么话说?这种监守自盗和贪污有什么本质区别?
在前面叙述的这些贪钱的过程中,不知有谁找到了“气候”的责任在哪里没有?
七、不以身作则的“公平”和李刚父母的眼泪。
于明前后三笔搞掉的化肥钱是18万多元,其他“气候”吃钱的人我们不扯了。就扯和于明同时期,同“气候”吃钱的人所受的待遇大家比对一下,看看于明讲的翻他的这个“旧账”不公平,到底不公平在什么地方?
田孙刚吃的钱是11万多元,被判11年。按这个标准,于明的18万多元要判18年,对田孙刚才公平。刘勇吃的钱是6万多元,全数退出后,被判5年,按这个标准,于明全部退出18万多元后,要判15年,对刘勇才公平。李刚是欠1万3千多元。所谓讲是欠,是因为李刚从始至终都承认此债没有赖过,并保证分期还完、或者用掌握在于明手里的政府拆迁办每月补偿给职工的180元生活费来抵扣,从2002年7月到2008年6月,李刚应得补偿款是:71个月&180元=12780元,然而,2006年年初,于明竟然因为这差不多也快冲抵持平了的1万3千多元钱把李刚开除了。于明还是知道叫人懂得吃钱是要付出代价的。只不过他是正人不正己,一切的规章制度、法律都是他整别人的用具。李刚的父亲是我们公司的退休老职工,母亲无职无业,二老为人忠厚善良,我们不知道于明怎么会忍心下得了这种手?当二位老人谈及此事时,老泪纵横,在场人也无不潸然泪下,领导即如父母,职工即如儿女,儿女即便如何不乖,只要不是无可救药,为什么要推给社会去负担呢?天理良心啊!于明,你心里是清楚的,你本身就存在比李刚多得多的罪债,按照李刚欠1万3千多元被你开除的标准,那么你的18万多元,你应该开除你13.8次对李刚才公平啊!而且你的18万多元你是至今还在狡赖不认的,抗拒是要罪加一等的。然而,你从副经理到正经理已经坐了长长的十来年平安无事,而且神气十足。吃了18万这样多的钱。你说是“旧账”,翻“旧账”不公平,那么,前几位受刑者的账难道是新账不成?其实,所谓新账或旧账,细算起来,“旧账”要负更大的罪债才公平合理,因为“旧账”的利息成本相应要多很多。
八、装神弄鬼的改制,于国、于民好处在哪里?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吗?
关于改革改制马世权等人在日告发我们的“安顺供销信息”中,装腔作势的大叫,说我们“公然胆敢提出反对和制止供销社的改革改制”,吃了豹子胆,并叫喊,改制8月份一定要搞完。
其实我们并非是吃了饭无事做要去摸一下他们的屁股,而是因为他们制定的“方案”和“26号文件”实在是广大职工的灭顶之灾啊!领导们可以去翻开他们的“方案”和“26号文件”看看是不是这样一回事情,他们把职工全部抖淋淋的赶到社会上,逼到绝路,我们才不得已向市委、市政府揭穿、反对他们利用改制大发横财的阴谋。
所谓改革改制,根据今天全国的形势和改制带给全国人民的经验教训,应该通俗地把它解释为改革掉不符合人民利益的“制”,改制定合符人民利益的“制”,使之完善发展。这才是人民能够接受的改革改制的目的,也就是说,一切的改革改制,必须“以人为本”,其内涵最基本的体现就是,真正能保护、服务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利,更能造福于人民群众,使人人都尝到甜头。有一份可以糊口、稳当的工作,从而达到社会自然和谐的目标。这是改革改制最起码要有的效果,背离了这种效果的改革改制,其初衷一定就是别有用心的,而且改制的操弄者们最终都会成暴发户。
在公司的改制“方案”中,他们骗人的写着,改制前公司负债414万元,改制后也还要负债419万元。然而,真实的情况是:改制后公司光实物资产就还要剩3千来万元。他们只想拿极少的点钱,三儿、二儿,打发职工,叫职工各人“赶”路,他们把这种无情无义的遣散回家,作为是改制的标准模式,叫大家职工来接受这是天然合理的规定。然后,他们就贪心的瓜分广大职工被骗留下来的3千来万元资产,一夜之间,他们就成了不劳而获的新地主、新资本家了。这那里是在改制,完全是在仗势抢劫、强制、大发改制横财。
在公司的改制“方案”和“26号文件”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上面所述的那种利用改制掠夺职工集体财产的蓝图呈现得一清二楚。
几位领导,这样不公平、不合理的装模作样的改制,我们请求停止执行错在哪里?
再有,公司财务未作审计过关,领导们贪污、挪用的资金,特别是目前挪用到“金圣方”肥料生意上去的几百万元资金,马世权等人最寄希望的就是利用改制之机,把这些钱一笔勾销。使之成为荷包头的东西,不再担心会被清算的下场。这是一石二鸟啊,既可以把原先吃掉的钱淹埋掉,又可以另外把改制骗留的资产分吃到,这是全体职工的血汗,集体的财产啊!难道政府就忍心袖手旁观,看我们在劫难逃,等我们眼睁睁看着他们白白的吃光,公开的拿完,所以请求政府认真重视这个改制隐藏的罪恶。这种暴富他们几个人,害死大家多数人,究竟算是怎么回事都弄不明白的莫明奇妙的改制,倘若政府任由他们为所欲为,我行我素,我们只有哭求菩萨报应了。
这里顺便谈一下关于公司实物资产评估的问题,他们老骂我们“夸大”暴露公司实物资产,强调说公司实物资产只有1067.5万元,理由是这个数据是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的。其实,这是一个连小孩子都未必会信的天真理由,所谓有“资质”是指其读过会评估、会计换算资产的价值的文化程度而言,而评估公司最需要、最重要的却是职业操守,所谓操守,就是坚持按市场的价值、价格,实事求是的评估。而今的评估公司,如同商品一样,假冒伪劣司空见惯,道德沦丧,没有自己的良心,为了钱张起眼睛说瞎话。按请托方的指示评估,请托方要哄银行的贷款时,资产就被评得高高的,请托方要赖银行和职工的账的时候,资产就被评得低低的,评成负数。这种弄虚作假的吃香已是家常便饭了。所以,各位以后最好不要再抬出有“资质”的所谓评估公司的东西来叫别人相信,这是靠不住的。
九、腐烂时间这样长的领导班子为什么还要保?
关于改选问题严重,任期过长的现任领导班子的问题。
我们是向政府提出的请求,马世权目前的状况不具备答复的资格,但他答复了,他讲要等改制搞完后再来改选,也就是说要等改制把大家职工改回家,改不在了,农资公司解散了,不存在了再来改选。其幽默调皮不要小看。
我们在3月19日的检举揭发材料中,提出改选的理由和原因都是十分充足的,然而和其他检举的问题一样,政府始终不理睬我们,我们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维护公平正义,惩治贪官污吏,是政府的职责。单凭于明诈贪的18万多元就即便是再糊涂的“皇帝”也是不会再留用他的。甚至就即便是贪官(没有暴露的贪官)也是不敢有胆子再留用他的。除非他们还有很多共同的阴谋计划没有实施完成,还有很多的不义之财没有拿到手。相互间的底细又互相都知道得太多、太清楚,如果不保,唇亡齿寒,不但前功尽弃,还可能同归于尽,因此垂死的保常常会被错误的选择,然而保得住吗?下面的打油诗或许说得清这当中的两难和结果:“贪了18万,为何保不换?因为是患难,换了怕捣乱,憋倒鼓倒干,小心都完蛋,回头才是岸。”
我们强烈请求政府慎重考虑,18万多元不是个小数目,于明这样严重贪污的情况居然还能被高高保坐在经理的位置上不去承担贪污的刑责。这种现象在世界上不论何种制度的国家,都是绝对不会允许的,人民绝对不会接受。
十、捞钱的地方太多和杀机四伏的借贷。
目前,我们最为担心的是公司存在的贪腐问题非常严重,现具体再提醒如下:
一、虽然诈贪50万元的“买断”破局了,但是此钱能否收回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没有人去督察,现在公司总共贷款的数额是600来万元,而公司的尿素生意实际只需200来万元就够周转,其余的几佰万元全用在私人“金圣方”肥料的生意上,这些问题政府如果再不过问,后果非常凶险,他们都是一群吃惯了钱、洗惯了钱的行家老手,胃口大得很。
二、公司南街3号楼6年时间领到的专项补偿费将近有30万元不知流向?
三、农药仓库、西山仓库这6年的出租收入如何支用?
四、3辆汽车被检举前讲的是买成26万元,被检举后,又变成了21万元,最近又变成了18万元,账本在他们手里,由他们变。
五、国家每年拨给公司的政策性化肥指标有无空卖指标赚钱私分的情况发生?
六、国家每年给公司经营化肥的补贴款如何支用?
七、于明诈贪的18万多元到底要哪年哪月才收回?
八、目前他们正在执行一个更为阴毒的计划,他们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们不甘心让后来的人有好日子,所以心怀鬼胎的用公司回迁的南街3号楼作保证,大量在外面贷款借钱。然后,伺机把其低价处理给他们特定的相好,借口是还债。从而顺手大捞一把,南街3号楼是农资公司几代人、几十年艰苦奋斗的血汗积累,是农资公司全部职工今后唯一可靠的生活来源。如果让他们这样机心险恶的处理掉,将使农资公司全体职工万劫不复,无处求生。所以请求政府严重关注这一事态的动向,为我们把一下这个至关重要的生命关口吧!他们处理钱财的技术太多,手艺娴熟得太厉害,水平高得使人防不胜防,结局会使全体职工心惊胆颤、彻底完蛋。
尊敬的几位领导,上述列举的这些经济问题不是空穴来风,是冰山一角,为了全体职工的利益和集体的财产得到保护,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深切的恳求领导对我们3月19日检举、揭发、请求和陈情的问题进行清查、处理,以弥平民愤、安抚民心。
人民是分得清好官、坏官的,是懂得感恩的。
安顺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刘正国
其他职工签名附后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由于电脑技术的原因,无法使个人原始的签名同步在电脑合成出现,故而只能
由电脑捉刀代笔,请阅者勿生疑窦。
李& 曼& 于克齐
&&兰海燕&&
田& 芳& 于跃明 &戴晓荣
&唐洪仁& 罗孝忠&
&&王世忠&&
王亲明 &李卫红 &&谢
静& 赵 健&& 雷
郭亚平& 李 刚
陈锡仁& 付 洁 &汪祖平
&吴春泉& 王清碧&
欧美琴& 李新樟
吴胜建 &&彭晓云&
&全& 波& 田应兰
&何发莲 &陈美蓉
&赵文汇& 莫寒德&
张家珍& &张厚琴
&温玉屏& 黄瑞昆
&张邦明& 张世珍&
李景年& 陈朝芳
九号材料:敬爱的老师们,路在何方?
敬爱的中共中央党校林喆教授、敬爱的乌有之乡书社全体老师、敬爱的为人民仗义执言的左大培教授、敬爱的为国家疾恶如仇的张宏良教授:
请你们能接受我们出自内心对你们“敬爱”的称呼,这是因为你们真正为人民的利益和福祉,为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为国家的社稷和前途深明大义的大声疾呼,拼命呐喊的不懈努力一直在鼓舞和感动着我们这群远在几千里外的古时称为:“夜郎国”的贵州省安顺市供销社下属的“安顺市农资公司”的部份下岗和退休职工。
我们今天这样唐突的寄这些和你们毫不相干的,要耗费你们很多宝贵时间,冗长的检举权贵们贪腐问题的材料,给各位老师和教授实属万般无奈。因为政府规定给我们正常检举权贵们贪腐罪行的渠道堵得死死的,没有一点缝隙,我们没有力量和背景去疏通。
国务院第431号令第23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其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然而,我们日下午才呈报给政府的检举材料,次日上午被检举人就将该材料拿到手,去开会研究商讨对策了,这是对几十位检举人猖狂的教训和嘲弄。第33条又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如今我们的检举已整整100天时间了,超过上述规定的办结极限期90日还多10天时间,然而检举的问题还是原封不动,根本不理我们,办结的希望看来是要等二辈子了。他们这样不把人民放在眼里,草菅人命,显然是更大的权力老爷在蔑视国家的法令,践踏人民检举的权利,在胆大包天的“吃案”,天下就是他们家天下。面对这更深层的贪脏枉法,我们哭告无门,所以才不得已来请求各位老师和教授可不可以抽出一点你们宝贵的时间,帮助审阅评判我们材料中的是非曲直,这些材料我们是本着做人的良心和道德,本着对党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是为人民的不动摇的信念来写的。这当中虽然我们心情激愤难过,时有泪流。然而我们始终把握实事求是,尽量使检举的问题最真实的呈现给众人和政府部门的领导,以便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从而振兴公司,复兴民主,使职工人人有饭吃,这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丝毫不怀有个人的杂念私心,或者和谁有仇有气,心存怨恨来捣鬼的原因。纯粹是人性的天良和道义的使然。如果各位老师、教授真的能挤出点时间,用心看完这些很冗长的材料后,觉得我们没有错,我们将不胜感激。那么我们想请求能不能用你们的智慧、声望,为我们检举权贵们贪污腐败的罪行而遭受政府完全不理睬我们的态度替我们仗义伸张一下?你们见多识广,是社会的良心和道德的督察者,如果得不到你们的帮助,照目前的光景,我们将陷入更加黑暗的荒野中去茫撞,去头破血流。当然只要还有一口气,我们定会坚持到底,死而不悔,这是不会动摇的。我们深知,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检举不实,别有用心,是要承担相应的罪罚结果的。这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我们对检举揭发的每一桩贪腐罪行都是反复的核对、落实,格外小心慎重,决没有昧起良心夸大其词,误害好人的小心眼。
为了便于可能被政府和对方“追究”和“控告”我们“诬告”陷害他们而承担责任,所以我们都是具实名检举,并留有个人的电话号码,目的在于随时被传唤应诉。这种光明的作法也是基于我们想从侧面告诉大家材料中所写的东西不会有水份。
我们既然作为人来到这个世间上,就应该共同为大家争取一个公平、公正、没有人欺负人、压诈人、没有人高人一等的平等的生存环境。决不能容忍权贵们随意的处置广大职工对公司资产拥有主权的权利,糟踏广大职工作为公司主人的尊严。光天化日之下,决不能任由他们随便的拿,随便的吃而不吭声。
历史在前进,然而社会的生态却愈来愈不尽人意。各种各样的贪官污吏,到处营私舞弊。没有人来收治整饬。难怪人们常常要去想念毛主席领导全国人民经历的那些艰苦奋斗的日子。那些年,生活虽然清贫,社会却没有穷人,社会干净得很少有贪污的官员,政风清正廉洁,人民没有怨言,社会上没有抢劫。甚至小偷小摸都不得。人人平等、平权、有尊严,是一个十足的人间桃花园。如今老百姓除了怀念,什么都不得。常常只能眼巴巴看着官僚奸商们相互巴结又勾结的乱搞乱得。
最敬爱的毛主席啊!毛主席!倘若您老人家泉下有灵,您肯定会为今天被权贵们利用改制搞得无着无落,穷愁潦倒的无数人民长夜难眠抱不平。肯定会因贪官们的横行气愤难平,忧国忧民,重返人间,再为人民。
敬爱的各位老师、教授,我们弄不明白,政府一方面天天喊我们、叫我们要检举揭发一切官商勾结,从中捞钱、弄权诈钱的腐败行为,然而,当我们真的扛起这面反腐倡廉的大旗来做的时候,才发觉这是一个不能十分当真的事情。我们万万想不到检举的路程会是这等的艰苦难行。原本我们检举的问题是涉及到刑责的,按理还有检察院这条路走,可是公司原先其他人员的经济问题,检察院在处理时那些历史的态度使我们想而却步。我们确实是有些走投无路了,所以我们请求林喆教授、乌有之乡书社全体老师、左大培教授、张宏良教授能不能帮我们想个妥当的法子,指个合适的出路,或者替我们找个真正靠得住的“包青天”,使我们陈情、请求的问题得到解决,使我们检举揭发的贪腐受到应有的惩处,还广大职工做人的尊严。如果能得这样结果的时候,我们这些在材料中签名的50位老老少少退休和下岗职工先在此跪谢各位老师和教授了。
长年累月在最低层的迷茫中挣扎、苦斗、而得好心人帮助解放的人会最懂得感恩,他们通常都会用加倍的爱心和善良来努力回报社会和人民。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情况向各位老师、教授再汇报一下,就是我们于日呈报的检举材料中有一项检举马世权等人(正县级)仗势权力,私拿公司50万元骗称去“买断”一个私人小作坊搞的名叫“金圣方”肥料的所谓经销权,实则是几人私分入股“金圣方”合伙做生意,是非常典型的以权诈钱,官商勾结的贪污腐败的罪行。
所谓“买断”“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就是拿公司的50万元白白去送给“金圣方”肥料这个小作坊的私人老板。然后去换这个私人老板小作坊生产的卖都卖不出去的“金圣方”肥料的所谓销售权。这种非常笑死人、非常鬼都不信的骗钱私分的把戏,他们居然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公开演出,可见他们平时的权力是多么的一贯绝对权威。
这种去给人家推销卖都卖不动的东西,不但找不到钱,还要先白白送50万元给人家,如果马世权等人不是为了套钱私分,那么他们几个人绝对是得了神经病。
当然他们是不会有神经病的,只不过是当时为了分吃这50万元的不择手段而已,当他们被检举后,神经很快就清醒过来,慌忙把家喻户晓的50万元“买断”金改口变成“保证”金,继而又变成货款,这一切妄图抵赖的改口都在我们的预料之中,因为不改口是要坐牢的,他们在2007年度召开的安顺市农资工作会议上散发给各与会者的一份会议文件,即所谓“安顺市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策略”中的第3页第9行、第10行、第11行分明的写着“安顺市供销系统选择使用“金圣方”复合微生物肥作为农资连锁经营的主导商品,并且由市农资公司出资50万元“买断”了该产品在安顺市场的经销权。”这份尽管洋洋洒洒8大篇的文件,其真正核心想要传达的精神只是上述三行字记述的内容,即农资公司用50万元“买断”了“金圣方”肥料的经销权。其他天花乱坠的吹牛都是肉麻的假动作。
白纸黑字,这份书面罪证,一直是马世权等人暗地里提心吊胆,担忧怕我们手里会不会存有这份材料的一块心病,也同时可能是市纪委和市监察局至今迟迟不敢给我们的检举下结论说马世权等人拿出去的50万元不是“买断”金,不是贪污的原因之一吧!这份书面罪证在我们的检举材料中从未向政府提供过,因为我们担心这份材料一旦落到他们手头后,办案人会协同配合马世权等人去想应对策,找出很多理由来推翻、诸如甚至说我们是伪造的等。因为这份罪证文件在制作时,他们事先就非常老道的刻意不留落款,这个非常内行、专业的手法就是为了防备日后东窗事发时可以狡赖不认账的退路。就如同那些刑事惯犯作案时带个手套避免留下犯罪指纹一样的意思。
所以特此请求各位老师、教授帮忙多留心这份材料如何处置。
敬爱的各位老师、教授,非常不好意思这样费你们的心,这应该是找政府的事情,可是我们去找不通啊,我们又没有其他别的好法子,我们会感谢你们的,我们这50位签名的退休和下岗职工会虔诚的祈祷老天保佑你们一生平安,作为我们感激你们的心意。
安顺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职工:刘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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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王庆祥&&& 郭景文
兰海燕&& 田&
芳& 于跃明& 戴晓荣&
唐洪仁& 罗孝忠& 王金荣
王世忠&& 王亲明&
李卫红&& 谢 静& 赵
磊&& 郭亚平& 李 刚
陈锡仁& 付 洁& 汪祖平&
吴春泉& 王清碧& 欧美琴&
彭晓云&& 全&
波& 田应兰& 何发莲&
陈美蓉& 赵文汇& 莫寒德&
张厚琴&& 杨运侯&
温玉屏& 黄瑞昆& 张邦明&
张世珍& 李景年& 陈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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