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的早期症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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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方漏诊宫外孕而导致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时间:日&&|&&作者:朱蕊律师&&|&&关键词:宫外孕 医疗服务合同&&|&&浏览:589
本案患者陈某就医过程中因医方漏诊宫外孕,致使在医方对患者因先兆流产行“宫内孕清宫术”后10天发生宫外孕破裂大出血。患者在侵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才意识到医院方面存在过错,代理人选择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写在前面:本案患者陈某就医过程中因医方漏诊宫外孕,致使在医方对患者因先兆流产行“宫内孕清宫术”后10天发生宫外孕破裂大出血。患者在侵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才意识到医院方面存在过错,代理人选择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首次认为医方存在过错,医疗参与度为70%;后医方提起二次鉴定,第二次鉴定意见较之第一次有了很大的变化:医方存在次要责任,参与度为20%--30%;此文即为对某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而做的质证意见。虽然法院最终采信了第二次鉴定意见书并且在判决中判赔了略低于之前调解意见中的赔偿金,但是患者一方对于此份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质疑却从未止息。那么,对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是否客观、科学、公正,应当由谁来监管、评价?对此类司法鉴定的从业人员是否应当有着更为严苛的医学临床标准和要求?这是本文引申出来的二个问题。(作者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质证意见--针对某鉴定中心二次鉴定意见一、鉴定意见中,对医方在诊疗过程中的宫外孕漏诊绝口不提。患者就医,本因身体有疾;医者治病,缘于职业使然;陈某的早孕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确诊孕卵着床在子宫内还是子宫外,是本案医方是否承担主要过错的关键之所在。那么,医生的职业决定了其具有的高度注意义务---至少对于一个育龄期妇女,明确早孕之后,宫外孕是需要做的一个鉴别诊断;这一点就是在入门级的医学本科生使用的《妇产科学》教材上都明确了的。回到本案,陈某的B超检查报告只是显示宫内异常回声,以当时的孕周,已经可以检测到孕囊和胎心。但是在陈某屡次的子宫B超报告中均未有检查到孕囊和胎心,在这种情况之下,医方仍然断然认定是宫内妊娠---7月4日的清宫术即是明证;与为了鉴别宫外孕而做的诊断性刮宫毫不相干。但是在此次的鉴定意见中,对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如此大的疏漏,只字不提。退一步讲,假设宫外孕的诊断是“较困难”(引用鉴定书中的分析意见),不能以的医疗水准衡量市的现状,那么,日陈某在某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时的病历记载上,医生明确的书写着:宫外孕待排。又当如何解释?又假设,宫外孕和宫内孕同时发生(引用鉴定书中的分析意见),为什么在清宫术后没有找到任何宫内妊娠的证据?以鉴定书中认定的陈某左侧输卵管迂曲是孕卵无法通过的证据,那么,同时排出的另一粒卵子来源于何处?如果是右侧卵巢恰好同期排出了两个卵子,那么又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右侧的输卵管是正常的、通畅的----可是医院切掉了。诸位,鉴定意见中的分析难道不是自相矛盾的吗?陈某不知道自己是宫外孕,她寄信任与医生;医生诊断是宫内孕----为此,医生采取了宫内妊娠不全流产的治疗方案:清宫术。在诊断正确的前提之下,这样的治疗方案无可厚非。但是,清宫术后第九天,陈晓娥知道了自己原来是宫外孕,医生也在同一天知道了孕卵着床的部位不是子宫内,而是在输卵管。这样的结论,以陈晓娥的输卵管破裂大出血、休克和失血性贫血为代价获取。医方的医疗干预体现在哪里?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体现在哪里?二、对于在宫内妊娠的错误诊断之下的治疗方案---清宫术,认为是“无明显过错”。在此必须明确一点:清宫术和诊断性刮宫是两个概念,在妇产科临床上,不仅操作手法不同,而且有着决然不同的适应症。为排除宫外孕而行诊断性刮宫术,是妇产科诊疗常规,但不是鉴别是否宫外孕的唯一检查方法;但是本案中,医生在7月4日对陈某的诊断是早孕不全流产,尽管画了问号在诊断后面,但是医生进一步做出的“清宫术”治疗方案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医生内心对于妊娠发生在宫内的诊断结论的确定;同时,在当天的门诊病历上,医生明确诊断了“胎停育”,因为胚胎在宫内已经停止发育,清宫术成为必然的治疗措施。就在这样的事实面前,鉴定意见仍然认为医方7月4日是在做“诊断性刮宫”----这是任何一个妇产科医生都会认为不可思议的事情:确认胚胎停止发育,行清宫术是一个符合诊疗规范的治疗手段,行诊刮术又是为什么呢?难道在确诊胚胎在宫内停止发育之后,还要用诊断性刮宫来排除宫外孕吗?排除宫外孕的前提是医生以其职业的高度注意义务首先注意到了需要排除宫外孕,这一点恰恰是医方最大的疏漏----完全忽视了这种可能性。否则,为什么没有按照常规去查患者的血HCG?为什么没有把B超的检查范围延伸到双侧附件区域?没有影像学证据或者其他医学证据支持医生的诊断----宫内妊娠;甚至包括术后刮出物的病理检验都不能支持宫内妊娠的诊断结论。那么,结论可以出来了吗?宫内妊娠不能确诊的情况下,按照宫内妊娠不全流产而采取的“清宫术”的治疗方案是正确的吗?是“无明显过错”(引用鉴定书意见)吗?一个不正确的诊断之下,能有一个“无明显过错”的治疗方案吗?对患者本无妊娠发生的子宫内膜人为地制造一次创伤是“无明显过错”吗?三、鉴定意见认为手术切除输卵管是患者自身疾病之选择。陈某初次就诊的时间是7月4日,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的时间是7月14日。10天的时间,错过了保留住输卵管的时机。输卵管当切还是不当切,皆有可能。医疗的良性干预恰好体现在此。对于陈某,育龄妇女、一直未孕、有强烈的生育要求。保留输卵管势必成为医方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治疗方案的一个考量要件。然而,对于根本遗漏了陈某宫外孕诊断的医方来说,保留输卵管的医疗干预成为不可能-----因为直至陈某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医方才明确宫外孕的诊断。对于宫外孕破裂大出血伴休克的患者,切除输卵管是手术指征。因为此时,输卵管已无保留的可能性。鉴定意见对此有着长篇累牍的论述,结论就是陈某的输卵管(做过输卵管通液术、左侧输卵管曲折迂回)已无保留的可能,切除已是在所难免。提请各位注意:1、陈某是7月4日前往医方就诊的;2、医方的诊断结论是早孕流产、治疗方案是清宫术;3、清宫术后刮出物送检是为了明确流产原因,而非排除宫外孕。4、不能以没有任何证据证实的想象来臆断患者的输卵管没有保留价值。在7月14日陈某再次就诊之前,医方完全没有考虑到陈某宫外孕的可能性----在医方的诊断治疗过程中从未提及、从未记录、从未有过相关检查,且在给陈某经过清宫术之后,医方认为:陈某前来就诊的疾患---早孕不全流产已经治愈:门诊行清宫术治疗后,陈某自行回家休养,除外人流术后注意事项,再无任何医嘱。所以,陈某最终的宫外孕破裂大出血与医方在7月4日诊断中遗漏对宫外妊娠的鉴别诊断直接相关,医方所做的清宫术与治疗患者的宫外妊娠疾患毫无关联,反而易发宫内感染;医疗干预因错误的诊断而未能有效阻止、解除疾患,最终出现孕卵着床处破裂、引发大出血、休克的严重后果。陈某腹腔积血、失血性贫血因宫外孕破裂大出血引发,输卵管因宫外孕破裂大出血而切除,鉴定意见中匪夷所思的认定了医方参与的过错度分别为45-55%、20-30%;如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陈某患有宫外孕是宫外孕破裂引发后果的主要原因;医院对宫外孕的漏诊只承担次要责任。那么,我们是不是有了这样的悖论:陈某要为自己未在宫内着床的孕卵承担主要过错;她应当让自己的孩子在子宫内安身而不是在输卵管扎根;她错了?!陈某就医的目的何在?医疗干预的目的何在?专科医生的高度注意义务何在?即便陈某不去医院看病,她的宫外孕一样会在2011年的7月14日破裂,她也一样的会有腹腔积血、失血性贫血。最终她也会为自己孕卵的错误生长位置埋单。医疗干预的结果与陈晓娥不去医院就医的结果毫无分别,这说明什么?医疗干预完全没有起到预防、治疗疾病的效果。医方有义务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规范。就陈某的病例来说,医方应当证明在对陈某日的诊疗过程中,是否排查了宫外孕的存在可能。对于司法鉴定,患者一方寄予了全部的希望---这几乎成为能否胜诉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于很多人陌生的医学科学,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承载了太大的期待,几近沉重。这样的鉴定意见如果没有依据事实、没有借鉴、使用临床医学科学作为鉴定的基石,那么,鉴定意见不仅仅是经不起推敲,更显其证明力的薄弱;同时,这样不尊重医学科学、不尊重客观事实的司法鉴定意义何在?只为最终沦落成为强势一方手中的一张免责王牌吗?对于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我们不表异议,但是对于一个涉及到临床妇产科的专业问题,在鉴定意见中使用到的妇产科规范和临床数据来源何处?如果仅仅是鉴定人自己的认识,那么,我们有着这样的疑问:鉴定人本身是否具有妇产科临床的经验?是否具备一个妇产科专家医生的资质来对一个产科专业问题做出不标注任何来源和出处的结论性表述?在妇产科专家缺场的鉴定中,所有与临床医学相关的结论是科学、客观、真实的吗?患者强烈要求法庭就本案涉及的以上问题向临床妇产科专家调查,同时,患者保留就此份鉴定意见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鉴于该鉴定意见书未能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尊重临床妇产科学的基础之上,对其鉴定意见患者坚决不予认可。请求法庭在对此份证据不予采信。代理人:市中银(银川)&朱蕊&律师日
作者: [宁夏-银川]专长: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婚姻家庭 律所:北京泽元(银川)律师事务所4186积分 | 帮助1724人 | 5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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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女性出现宫外孕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女性出现宫外孕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15:02:31
造成女性出现宫外孕的原因有哪些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怀孕是一路顺风,但是很多女性孕期总是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孕期女性最怕的就是宫外孕的问题,因为宫外孕是一种对女性身体影响很大的疾病,一旦女性患上就要尽快到医院接受有效的治疗,下面介绍一下造成女性出现宫外孕的原因有哪些?  一、输卵管炎  当女性的输卵管出现炎症时,可使输卵管的粘膜壁粘连,这样会导致输卵管粘膜破坏,上皮纤毛缺失,输卵管周围粘连,使管腔变的狭窄,甚至管形扭曲,这些情况都会影响输卵管的正常运送受精卵的功能,造成受精卵无法送回子宫腔内着床。  二、输卵管发育或功能异常  女性输卵管发育异常也是造成宫外孕的主要原因,如有输卵管过长、管腔内粘膜纤毛缺如、肌层发育不良、双管输卵管等。输卵管的功能异常会影响输卵管壁的蠕动及纤毛活动,影响输卵管上皮细胞分泌,导致体内雌、孕激素之间的平衡失调,都会影响受精卵的运送,导致宫外孕。  三、子宫内膜异位症  子宫内膜没在子宫腔内生长,而在盆腔内的其他器官上生长也是引起宫外孕的一个主要原因。受精卵是在子宫内膜上发育的,异位的子宫内膜使受精卵在宫腔外着床。  总之,宫外孕是一种对女性身体损伤很大的疾病,很多女性都会因为发现的晚导致必须进行切除输卵管的治疗,从而以后不能孕期,建议孕期女性一定要注重产检,做到对宫外孕的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治疗及选购请咨询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士。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123最快资讯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电话:010-你的当前位置: >
> 宫外孕疾病引发的问题
宫外孕疾病引发的问题
来源:本站
编辑:c44dc150605
发布时间: 14:04:12
对于导致宫外孕疾病的因素也是较为多元化的,而一旦早期的宫外孕没有治疗好那么到了后期就会有很多连锁的反应伤害到大家的身体。在导致宫外孕的不同因素中找到自己身体上即将要出现的症状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进行预防和治疗。
(1)输卵管炎症:约60%的输卵管妊娠病人有过输卵管炎的病史。反复发作的慢性输卵管炎使输卵管粘膜皱襞粘连,管腔狭窄,纤毛受损,或输卵管因炎症与周围组织粘连而扭曲,不能正常蠕动,这些都能妨碍受精卵的正常运行,使受精卵不能如期到达宫腔,而着床于输卵管。
(2)输卵管发育异常或行输卵管手术后:输卵管过长、粘膜纤毛缺如,或输卵管结扎术后再通、输卵管成形术等,都有可能引起输卵管妊娠。
(3)孕卵游走:一侧卵巢排卵,受精后却经过宫腔或腹腔移行到对侧输卵管,称作孕卵的游走。由于在移行过程中孕卵逐渐长大,当不能通过输卵管,即在输卵管着床时,就发生了输卵管妊娠。
(4)患盆腔子宫内膜异位症或配带宫内节育器的妇女也有可能增加输卵管妊娠的发生。 腹腔妊娠 如果孕卵在腹腔内着床发育,即是腹腔妊娠。多继发于输卵管妊娠破裂或后,妊娠的胚胎落入腹腔,在腹膜上或其他脏器的表面继续种植生长。极少数病人的腹腔妊娠为原发性,即卵细胞直接在腹腔内受精并种植生长。腹腔妊娠的发生率为1∶15000次分娩。 阔韧带内妊娠、卵巢妊娠。 这都是非常罕见的宫外孕。
上述四点不同的因素都是宫外孕疾病的来源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日常保护自己的身体,了解到怎样的治疗方式才是最适合大家的。大家如何害怕孕妇会出现宫外孕的症状就要及时的去医院进行例行体检。本站已经通过实名认证,所有内容由曾诚大夫本人发表
输卵管问题导致不孕_宫外孕
状态:就诊前
您的情况是左侧通而不畅,右侧有积水。
建议先腹腔镜解决,然后用中药外敷内服综合,巩固疗效,监测排卵,指导性生活时机,助孕!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状态:就诊前
曾主任,谢谢您这么快的回复!
我想亲自来门诊找您再咨询详细一些,对这个手术还是有些顾虑.您这周五下午出诊吗?到时候我想带齐资料过来找您.好吗?
再次感谢!!
我本周五下午门诊,您可以带起资料及就诊记录过来看看,也许我能对您有帮助。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状态:就诊前
曾主任,您好!我是患者小刘。
由于不孕,4月1号您给我做了腹腔镜手术,我当时的情况是输卵管和盆腔有广泛粘连,还有子宫内膜异位,以及卵巢囊肿,手术顺利成功。4月8号出院了。您还记得我吗?呵呵!
出院时你吩咐我在月经的第11天左右找您复诊(监测排卵),现在我的月经已正常来完了,20号来的,24号左右结束了。因考虑到五一放假三天,请问您,我应该在哪天来找您复诊呢?您不出门诊时,可否约个时间在住院部面诊呢?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曾主任!!
5月3号我在门诊出诊,请注意我的停诊公告栏。
来B超,忍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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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就诊前
曾主任,感谢您这么快就回复我了。
我想请问一下,5月3号是公众假期,贵院有B超照吗?
还有一个问题,监测排卵是否要隔天来医院?还是只要照一次B超即可呢?因为关系到工作的安排。
谢谢您的关注!!
B超应该有的。不过肯定人较多,相对B超医生少。
是否隔天,我需看了当天的卵泡大小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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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就诊前
看此医生门诊的具体时间:2010年3月医生给您做的检查项目、结果及给出的处置方案:2010年3月,时因宫外孕保守治疗后,造影检查发现输卵管有阻塞和粘连,找曾主任咨询。您还需要的帮助:4月初,在贵院做了腹腔镜手术。现在需要监测排卵及后续治疗。
没特殊不必留言。调理可以在我门诊时间来诊,注意我的停诊公告和出诊时间。
网站有规定:每个人一般限5次提问,所以要利用好有限的次数,以便大家都有机会咨询大夫。无特殊也不必浪费大夫的时间来阅读和回复。 抱歉抱歉 !:)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状态:就诊前
曾主任,您好!
5月10号,我监测卵泡的结果是左卵巢有一增大卵泡17*14MM,您让我在12,13号同房。但今天(19号)我就来月经了,上次月经是4月20日。怎么排卵完一个星期就来月经了?我是否在月经来的3-5天来找您复诊呢?请给予指示。
另外,我自行监测体温,发现排卵后持续低温,基本都在36.3以下。请问我会不会有黄体不足的情况?需要做什么检查吗?
谢谢您的回复!
高温期比较短,应该算是黄体功能不健 。
如果血量跟平时月经一致,应该是月经提早来了。如果量少,应该查孕。
如果是月经,行经的第二至五天来诊都可以。
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状态:就诊前
曾主任,您好!
4月初您给我做完腹腔镜手术后,我就积极试孕。这个周期的情况有些奇怪,5月19日来月经,24号干净。月经周期一般在30天左右。从来月经的第10天开始,每天都用试纸测排卵,但一直都是“白板”。中间有两三天分泌物较多,但基本没拉丝。直到今天(6月7日),我去照了B超,显示子宫大小为56x52x44MM,内膜厚约13-14MM,未见优势卵泡。上个月我是在来月经的第21天排卵的,排完卵一个星期就来月经了。
请问曾主任,我这情况是否有什么异常吗?谢谢!
滤泡期长,而黄体期短。属内分泌失调。中药调理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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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诚大夫通知通知:我院可以微信预约挂号缴费。关注公众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或全拼第一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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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一种新的方式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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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诚大夫通知停诊:各位,曾诚因为外出,20/7-31/7停诊。请互相转告!曾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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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医院
广安门中医院
东直门医院“促排卵引发宫外孕”? 纯属误解_女性频道_新华网
您的位置:
“促排卵引发宫外孕”? 纯属误解
日 10:38:45
 来源:信息时报
】 【】 【】 【】&
&&&&传言说 促排卵会造成“宫外孕”?
&&&&有网友在一些妈妈论坛发帖称“促排卵的药物对身体伤害很大,而且有很大的几率成为宫外孕。”不少还现身说法了自己的宫外孕经历。可促排卵是临床上一种促进受孕的常用医学手段,真会造成宫外孕?
&&&&广医三院妇产科门诊蒋亚玲医师说,促排卵有吃药和打针两种方式,目的是让闭锁的卵泡成熟长大。正规医院对这类药物的使用有严格限制。
&&&&一般如果女士们有排卵障碍、输卵管有问题等,或者男方精液不正常,为提高怀孕的成功率,就会根据情况,最后慎重选择是否促排卵,说“促排卵会造成宫外孕”是一种误解,这种医学手段不会造成宫外孕,除非本人身体有问题。
&&&&医学分析
&&&&不怀孕,输卵管本身有问题
&&&&我们先看看宫外孕的发生机理。蒋亚玲说,受孕时,受精卵的正常受精部位是输卵管,精子和卵子在输卵管中相遇,然后受精卵通过游走,着床在子宫腔内慢慢成长,这是正常的怀孕。但如果输卵管出了问题,导致受精卵着床发育的地方不是在正常的子宫腔内,而是在子宫以外的地方就是宫外孕。
&&&&而受精卵的运行需靠输卵管的蠕动和输卵管纤毛的摆动,如果输卵管有了炎症,僵硬了,蠕动差,或纤毛的活动力差,这就造成了不孕或宫外孕。看来,导致宫外孕的罪魁祸首是输卵管炎、输卵管堵塞,或者内膜问题。这样结合着看,需要做促排卵的也是这类问题的人。所以,可能造成宫外孕的并不是促排卵,而是本身的输卵管问题。
&&&&发现怀孕立即做产检,排查宫外孕
&&&&此外,促排卵并不是想用就用的,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使用。蒋亚玲说,因为促排卵可能会造成本人的身体不适,比如,会引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如头晕、恶心、造成肝肾功能损害等,甚至全身不适,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她建议,采取了促排卵的人一定要遵从医嘱,按医师要求复诊。
&&&&如果幸运地怀孕了,也要尽早上医院做检查,排查是否为宫外孕。发生宫外孕小孩根本保不住,早发现还能采用药物的方式杀死坯胎,但发现得晚就只能做手术了。蒋亚玲说,有的人怀孕了就根本不做检查,出现疼痛和阴道出血再做检查就太晚了。
&&&&蒋亚玲提醒,促排卵后怀一胎是最理想的情况,只要按正常怀孕的产妇那样做产检就可以了。但是,促排卵会增加生多胞胎的风险,这可是极其危险的状况。因为,多胞胎会引起妊娠并发症,孕妇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早产、流产的概率会大大增加,生畸胎的可能性也很大。所以,医院一般跟孕妇有减胎协议,如果怀的是三胞胎以上的都不能全部要,要采用医疗手段减胎。(徐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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