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电子血压计检测50-80元,检测收费120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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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服务有偿服务收费标准V8.1
1、有偿服务项目的解释
联想有偿服务是为用户提供的超出联想产品及其部件保修范围的收费服务。具体的有偿服务项目包括维护类、安装和检测类、简单服务类、数据管理类、硬件更换类和深度维修类等服务项目。
2、有偿服务收费费用构成
有偿服务收费费用构成包括人工服务费、上门服务费和备件材料费,即:
有偿服务费=人工服务费+上门服务费+备件材料费
&人工服务费:指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所发生的技术人工费用,即劳务费;
&上门服务费:指提供现场服务所发生的往返当地交通费用及工程师在途占用的工时费用;
&备件材料费:指更换备件、器件、维修耗材等物料费用。
由于送修而发生的其它费用(运输、交通费用等)由用户自理。
3、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3.1人工服务费收费标准
人工服务费收费核算依据不同的服务项目中所对应的产品类别、服务实施难易程度、技术能力等级要求、服务工时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定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体机 /显示器/TV
安装&检测类
安装服务(安装系统、应用软件、连接、演示讲解)
提供专业检测(PC不留机检测不收费)
硬件更换类(不含材料费)
主机外部部件维修(指可与主机分离或不需要拆机)
拆机简单部件更换(更换后不涉及整机系统安装调试的部件)
拆机复杂部件更换(指拆装复杂或拆机更换后涉及整机系统安装调试的部件更换)
其它3C产品
简单清洁(简单拆机)
深度清洁(全面清洁及调整)
安装&检测类
安装服务(安装系统、应用软件、连接、演示讲解)
提供专业检测
简单服务类
主机外部部件维修(指可与主机分离或不需要拆机)
解锁、密码清除服务(更换硬件、无能力提供除外)等
刷出厂ROM等(不含数据恢复备份)
数据管理类
通讯录转存;数据同步备份等
以服务产品报价为准
硬件更换类(不含材料费)
拆机简单部件更换(更换后不涉及整机系统安装调试的部件)
拆机复杂部件更换(指拆装复杂或拆机更换后涉及整机系统安装调试的部件更换)
深度维修(不含器件费)
主板级维修(更换元器件等)
更换组件,补焊维修
特别说明:
1、 其它3C产品指如穿戴设备等。
2、 服务器请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收费解决(含Thinkstation).
3、 对于承接有原厂家授权的,沿用原厂收费标准,如Oneplus、Mbg收费等。
4、 解锁、密码清除服务时,必须要求用户出示资产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后才能进行。
3.2上门服务费收费标准
上门服务费根据用户实际所在城市及与联想授权服务机构的距离进行核算定价,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联想产品上门期内免费上门)(TV快速上门可上浮50%-100%)
省会级城市厂商指导价
其它城市厂商指导价
20-100公里
100公里以上
协商定价(建议来回交通费+人工费用)
3.3备件材料费收费标准
备件材料费由联想全国统一定价,以联想授权服务机构的报价单上公布的价格为准。对于多品牌材料费,可以参考业界价格报价。中国·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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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目录
收费项目名称
批准机关及文号
收费范围、对象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证照费
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冀财综[2004]21号;冀价行费[2004]54号
1、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2、户口簿工本费
冀价行费字[1996]第92号;冀财综[2013]2号
自日起正常办理免征,补办加一倍收取。
微机打印本
集体户口册
3、出入境证件费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普通护照(97版)
冀价行费字[2000]第19号
(2)往来港澳通行证费
冀价行费字[2002]40号
前往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冀价涉费字[1993]第106号
签证、加注、延期
冀价涉费字[1993]第106号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含农业机械)
冀价行费[2004]60号
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补发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均按同类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
反光的100元;不反光的80元
摩托车反光号牌
反光的70元;不反光的50元
挂车反光号牌
反光的50元;不反光的30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
反光的40元;不反光的25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压有发牌机关代号
铁质的5元;铝合金及同类产品10元
含安装费,自愿安装
5、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冀价行费[2004]60号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冀价行费[2004]60号
含照片拍摄费用和塑封费用
7、机动车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冀价行费[2004]60号
含照片拍摄费用和塑封费用
8、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冀价行费[2002]1号、冀价行费[2004]60号
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发改价格[号
向抵押人收取
三、考试考务费
8、驾驶许可考试费
冀价行费[2008]39号&&&& 冀价行费[2010]11号
违章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按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同类项目现行标准和规定执行
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微机)
利用微机考试不再另收费用
道路驾驶考试(其它车类)
场地驾驶考试(摩托车类)
轻骑减半收费
场地驾驶考试(其它车类)
道路驾驶考试(摩托车类)
轻骑减半收费
驾驶证考试报名费
驾驶证注销后重新参加驾驶资可考试
按原标准减半收取
不含报名费
四、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收费
冀价行费[2005]71号
人工检验减半收取,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复检不收费
五、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冀价行费[2005]71号
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试费
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第一次补考免费
小型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试费
六、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冀价行费[2006]20号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
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冀价行费字[2000]40号、财综[2008]78号
1、含论文鉴定费;&&&&&&&&& 2、凡参加各级职称考试,进行以考代评人员,不再收取评审费;&&&&&&&&&&&&&&&&&&&
3、专家评审收费按照申报高级职称收费标准执行。
申报高级职称
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初级职称
八、专业技术和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冀价行费[2007]4号
专项考试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
笔试每生每科加35元、上机考试每生每科加55元
执(职)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考试人数10000人以上的
每生每科加40元
考试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
每生每科加45元
考试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
每生每科加60元
九、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含企业流动人员档案保存管理)
冀价行费[2008]39号、冀价行费[2011]39号、冀价行费[2012]46号
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毕业后2年人事档案管理,自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征收。
单位委托保管
个人委托保管
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不需要提供其他服务的
劳动就业服务局
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
冀政办函[2008]57号、冀价行费[2006]53号
2、鉴定收费
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相同(或相近)职业初级工技能考核收费标准的50%收费。
(1)五级/初级技能鉴定收费
第一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50元+250元
第二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50元+160元
第三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40元+140元
第四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30元+120元
第五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2)四级/中级技能鉴定收费
第一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70元+330元
第二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50元+230元
第三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40元+190元
第四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30元+140元
第五类,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30元+120元
十一、企业注册登记费(民营企业免收)
价费字[号;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财综[2011]9号;冀政[2011]36号
自日至日免征
1、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费
按注册资金总额
1、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按0.8&;&&&&&&&&&&&&&&&&&&&&&&&&&&&&&& 2、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不含一千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 3、注册资金总额超过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收费。
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
2、企业变更登记费
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部分
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
超过一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
3、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
十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免收)
价费字[号文件;财综[2011]9号;冀政[2011]36号
个体工商户
自日至日免征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费
补(换)发营业执照副本
十三、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令第357号;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政策外生育子女人员双方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十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按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1300元/平方米;&&&&&&&&&&&&&&&&&&&&& 2、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每平米200元缴纳。
冀价行费字(2000)44号;冀价行费字[2006]40号;冀政办函[2013]82号
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十五、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新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停收)
发改价格(号&&&& 冀价经费(2008)17号;冀财综[2009]15号
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费。&&&&&&&&&&&&&&&&&&&&& 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减半收取。
非住房登记
十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1、横破回填砂深0-1米,每平米90元;&&&&&&&&&&&&&&&&&&&&&&&&&& 2、横破回填砂深1-2米,每平米140元;&&&&&&&&&&&&&&&&&&&&&&&&&& 3、横破回填砂深2米以上,每平米230元;&&&&&&&&&&&&&&&&&&&&&&& 4、用土回填深0-1米,每平米60元;&&&&&&&&&&&&&&&&&&&&&&&&& 5、用土回填深1-2米,每平米70元;&&&&&&&&&&&&&&&&&&&&&&&&&& 6、用土回填深2米以上,每平米100元;&&&&&&&&&&&&&&&&&&&&&&&&&& 7、混凝土路面修复,每平米230元;&&&&&&&&&&&&&&&&&&&&&& 8、沥青路面修复,每平米180元;&&&&&&&&&&&&&&&&&&&&&& 9、普通砖便道修复,每平米100元;&&&&&&&&&&&&&&&&&&&&& 10、大方块砼砖便道修复,每平米150元;&&&&&&&&&&&&&&&&&&&&&&&&&& 11、彩色砖便道修复,每平米210元;&&&&&&&&&&&&&&&&&&&&&&&&&&&& &12、砼路绿石修复,每平米45元。&&&&&&&&&&&&&&&&&&&&&&&&&&&&&&&&&&&&&&& 临时占用道路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日): &&&&&&&&&&&&&&&&&&&基建施工:主要干路0.3元;次要干路0.2元;支路0.15元;街坊路0.1元。
冀建城[1994]6号;冀建计[号
占用挖掘的单位和个人
十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共15项21个标准,具体详见文件
冀价行费[2011]35号
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者
1、对一个批次出栏猪50头、牛30头、羊50只、禽1000只(含)以上的,产地检疫按规定标准的60%征收。&&&&&&&&&& 2、对一个批次出栏猪200头、牛50头、羊200只、禽6000只(含)以上的,产地检疫费按规定标准的40%征收。&&&&&&&&& 3、一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检疫费按标准的30%征收;二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检疫费按标准的50%征收;三级生猪定点屠宰检疫费按标准的60%征收。
十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收费
共8大项57个小项,具体标准详见文件
冀价行费[2011]35号
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者
平板凝集按6元/头(次);& 试管凝集按10元/头(次);&& 琼脂扩散按6元/头(次);& 间接血凝按15元/头(次);补体结合按35元/头(次);变态反应10元/头(次);&&& 虫体检查20元/头(次);& 其它各项检验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十九、草原植被恢复费
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为一次性缴纳,征收标准为1900元/亩
冀财综[2012]83号;冀价行费[2013]17号
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建设单位及需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建设单位
二十、国内植物检疫费
价费字[号;财预[号;冀农植保字[1993]第4号;发改价格[号
植物及植物产品经营者
其它应实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费,粮谷类按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果类按30%计收。
1、调运检疫收费
粮谷类按0.45%,起点0.50元;经济作物类按0.5%,起点0.70元;水(瓜)果类按0.6%,起点1.00元;
2、产地检疫收费
粮谷类按0.3%,起点1.00元;经济作物类按0.35%,起点1.00元;水(瓜)果类按0.45%,起点1.00元;
二十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
冀价行费字[1999]12号;冀价行费[2008]42号
电大业余班收费
文科900元;理科1100元。
农业广播学校中专业余班收费
普通高职、普通师范类专科生收费
1、报名注册费每生60元(含电子档案、入学水平测试、录取等费用); &&&&&&&&&&&&&&&&&&&&&&&&&&&&&&&&&&&&&&&&&&&&&&&&&&&&&&&&&&&&&&&&&&&&&&&&&&&&&&&&&&&&&&&&&&2、实行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是:普通高职学费文经类120元/学分(总学分80分),文理复合类125元/学分(总学分80分),理工类130元/学分(总学分144分);普通师范专科学费,计算机科学教育类92元/学分(总学分144分),其他各类88元/学分(总学分80学分),艺术、体育类可根据总学分的不同在其他类学分标准(88元/学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75%。&&&&&&&&&&&&&&&&&&&
远程开放教育收费
1、报名注册费每生120元;&&&&&&& 2、实行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是:本科(专升本)文经类80元/学分,理工类85元/学分;专科文经类55元/学分,理工类60元/学分;&&&&&&&&&&&&&&&&&&&&&&&&&&&&&&& 3、第一次考试未通过参加重考的学生每生每科次收费30元(跟班重修不再收学费);&&&&&&&&&&&&&&&&&&&&&& 4、毕业证书费每生20元。
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
共七大项61小项三个级别,具体详见文件
冀交公字[1998]48号
公路设施损坏者
损失金额超过1万元的,须由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对损失进行评估。
二十三、诉讼费
国务院令第481号;冀价行费[2007]39号
1、案件受理费
1、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80元。&&&&&&&&&&&&&&&&&&&&&&&&&&&&&&&&&&&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2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3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8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8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2、诉讼案件申请费
1、(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28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十四、排污费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8]26号
排污超标单位
已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0.6元,其中二氧化硫为1.2元
0.7元,其中COD为1.4元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1、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冶炼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2、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4、噪声超标
超标1分贝数,350元;&&&&&&&&&& 超标2分贝数,440元;&&&&&&&&&&&&&& 超标3分贝数:550元;&&&&&&&&&& &&&超标4分贝数,700元;&&&&&&&&&&&&&&&&& 超标5分贝数,880元;&&&&&&&&&&&& 超标6分贝数,1100元;&&&&&&&&&&&&& 超标7分贝数,1400元;&&&&&&&&&&&&& 超标8分贝数,1760元;&&&&&&&&&&&&& 超标9分贝数,2200元;&&&&&&&&&&&& 超标10分贝数,2800元;&&&&&&&&&&&& 超标11分贝数,3520元;&&&&&&&&&& 超标12分贝数,4400元;&&&&&&&&&&&& 超标13分贝数,5600元;&&&&&&&&&& 超标14分贝数,7040元;&&&&&&&&& 超标15分贝数8800元;&&&&&&&&&&& 超标16及16以上分贝数,11200元。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一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等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排污费。
二十五、征(土)地管理费
冀价经费[1993]32号;冀价涉费字[号;计价格[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价行费[2008]39号
其中涉及住房建设部分按原标准70%征收
1、实行全包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5%收取;
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收取
2、实行半包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的(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收取;
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25%收取。
3、实行单包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0.75%收费。
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1%收取。
4、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的
二十六、耕地开垦费
公益性占地的10元;其他占地的15元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号公告)(日)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
二十七、土地复垦费
公益性占地的5元;其他占地的20元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省九届人大常委会25号公告)(日)
二十八、土地登记费(新建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费停收)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多不超过30元。
国土(籍)字[1990]93号;冀价涉费[号;冀土(1992)24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政办[2009]5号
1、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信等用地(不包括这些用地的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进行登 记发证(指城镇外),每宗地以图幅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2、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
二十九、采矿登记费
新办证小型200元、中型300元、大型500元;(续)换新证100元
国发[1987]42号;地发[号;财综[2013]2号
依据冀财综[2013]2号文件,自日至日免征
三十、矿产资源补偿费
地热按3%;铁、铜、锌、铅、钼按2%;金、银4%;磷、粘土、页岩、矿泉水按4%;其他按文件规定执行
国务院150号令(日)、河北省政府110号令(日)
三十一、土地闲置费
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部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
技术监督局
三十二、计量收费
冀价行费[2008]62号;冀政办函[2013]82号
1、标准恒温槽
2、管式电阻炉
3、真空干燥箱
4、水泥养护箱
10、恒温恒湿箱
11、低温箱
12、高温炉
13、砝码F2级(1-500)mg
14、砝码F2级(1-500)g
15、砝码F2级(1-20)Kg
16、砝码M1(1-500)mg
17、砝码M1(1-500)g
18、砝码M1(1-20)Kg
19、砝码M1(50-100)Kg
20、砝码M1(200-500)Kg
21、砝码M1 1000Kg
22、砝码M1 2000Kg
23、砝码M2 (10-500)mg
24、砝码M2 (1-500)g
25、砝码M2 (1-20)Kg
26、砝码M2 (50-100)Kg
27、砝码M2 (20-500)Kg
28、砝码M2& 1000Kg
29、砝码M2& 2000Kg
30、架盘天平<500g
31、架盘天平&500g
32、机械天平1~3级; (2~20)g
33、机械天平1~3级;(100~200)g
34、机械天平1~3级; (1~5)kg
35、机械天平1~3 级; (10~50)kg
36、机械天平4~6级; (100~200)g
机械天平4~6级; (1~5)kg
37、机械天平4~6级; (10~50)kg
38、机械天平7~10级; (100~200)g
39、机械天平7~10级; (1~5)kg
40、机械天平7~10级; (10~50)kg
41、电子天平I级小于等于20kg
42、电子天平II级小于等于20kg
43、电子天平II级小于200kg
44、电子天平III级小于等于20kg
45、电子天平III级小于100kg
46、电子天平III级大于等于100kg
47、血压计、血压表
48、压力真空表
49、压力(真空)表
50、压力变送器(传感器)
51、拉力 压力万能试验机
52、抗折试验机
53、出租车计价器
54、振实台
55、振动台
56、搅拌机
57、水泥胶砂搅拌机
58、水泥净浆搅拌机
59、木材万能试验机
61、定量砣
62、电子(条码)计价秤3kg
63、电子(条码)计价秤15kg
64、电子(条码)计价秤30kg
65、电子台秤60kg
66、电子台秤100kg
67、电子台秤150kg
68、电子台秤300kg
69、台秤(50~100)kg
70、台秤500kg
71、台秤1000kg
73、字盘台秤邮政秤500kg
74、弹簧度盘秤
75、电子平台秤>(1~5)t
76、电子平台秤>(5~10)t
77、电子平台秤>(10~20)t
78、电子平台秤>20t
79、体重秤
80、电子汽车衡10t
81、电子汽车衡20t
82、电子汽车衡30t
83、电子汽车衡50t
84、电子汽车衡60t
85、电子汽车衡80t
86、电子汽车衡100t
87、电子汽车衡120t
88、电子汽车衡150t
89、电子配料秤100kg以下
90、电子配料秤100kg以上
91、定量包装秤&50kg
92、定量包装秤>50kg
93、散粮电子定量秤&10t
94、散粮电子定量秤>10t
95、杆秤&10kg
96、杆秤>(10~50)kg
97、杆秤>(50~100)kg
98、杆秤>100kg
99、心电图机
100、脑电图机
101、脑电地形图机
102、监护仪
103、心电监护仪
104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
105、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
106、燃油税控加油机
三十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价费字[号;冀价行费[2008]34号;冀价行费[2005]68号
1、烧结普通砖抗压强度
2、烧结普通砖抗折强度
3、烧结普通砖泛霜
4、烧结普通砖石灰爆裂
5、烧结普通砖吸水率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文件 (1992)价费字496号
送检委托单位
6、烧结普通砖抗冻
7、烧结普通砖外观检查
8、烧结普通砖尺寸偏差
9.煤炭采样
10.煤炭制样
11.煤炭发热量
12.煤炭碳和氢
13.煤炭全水分
14.煤炭分析煤样水分
15.煤炭灰分
16.煤炭挥发份
17.煤炭全硫
18.煤炭煤灰成份
三十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发改价格[2003]82号
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IC卡,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行发放、强制收费
证书工本费
正本10元,副本8元
技术服务收费
发改价格[号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在实施年检或变更组织机构有关数据,以及提供其他服务不需要换发证书的,不得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
统一IC卡工本费
三十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冀价行费字[号;承市政办字[2006]49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液化气钢瓶)
1、&5kg检验费为18元/只,15kg检验费为26元/只,50kg检验费为46元/只;&&&&&&&&&&&&&&&&&&&&&&&&&&&&&&&&&&&& 2、采用充装量交纳的:5kg钢瓶0.4元/瓶;15kg钢瓶1.2元/瓶;50kg钢瓶4元/瓶。
液化气使用户/液化气充装站
按用户自愿的原则,采取两种收费方式:1、用户自己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一次性交纳费用;2、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检验,费用按充装量交纳
2、特种设备登记证收费
(1)锅炉登记发证
D&1th,50元;&&&&&&&&&&&&&&&&&&&& Q&0.7MW,50元;&&&&&&&&&&&&&&&&&&& Q<0.7MW,30元;&&&&&&&&&&&&&&&&&& D<1th/h,30元。
(2)容器注册发证
一类,20元;&&&&&&&&&&&&&&&&&&&&&&&& 二类,30元;&&&&&&&&&&&&&&&&&&&&&&&&& 三类(含医用氧舱),50元
三十六、水土流失防治费
(1)有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其方案的计划治理费用,一次或分期交纳;&&&&&&&&&& (2)没有治理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建时,按破坏地表、植被面积和倾倒弃土弃渣等物质占地面积每平方米1.5元;&&&&&&&&&&&&&&& (3)生产过程中,排气的废渣,废砂等物质,按排弃量每立方米交纳1.5元;&&&&&&&&&&&&&&&&&&&&&&&&&&&&&&& (4)从事流动性露天开矿、挖砂、取土等生产开发项目,不便按上述标准收费的,可按开采的矿石、砂、土等产品数量及其销售价格,收取4%。在河道采砂的,按《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洞采矿石、矿砂的,按前三条标准收费,不按矿产品数量计收。
冀水农字[1994]2号;财预[号;冀政办[2009]5号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
1、对农民免收;&&&&&&&&&&
2、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收。
三十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1)生产建设占地面积及对水保设施损毁情况计收,对草地、林地等植被设施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元;&&&&&&&&&&&&&&&&&&&&&&&&&& (2)固定观测设施、塘坝、护坝等,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计收
冀水农字[1994]2号;财预[号;冀政办[2009]5号
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
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收
三十八、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1、凡有销售、营业收入的按上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零点五;&&&&&&&&&&&&&&&&&&&&&&& 2、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20元。
冀财综[1996]95号;冀财综字[2002]84号;丰政发[号];冀价行费字[2005]45号;冀政办[2009]5号
河道受益范围的单位
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收
三十九、水资源费
1、直取地表水0.30元/立方米;&&&&&&&&&&&&&&&&&&&&& 2、自备井水1.40元/立方米;&&&&&&&&&&&&&&&&&&&& 3、地热水1.40元/立方米;&&&&&& 4、矿泉水1.40元/立方米;&&&&&&& 5、矿井疏干水0.30元/立方米;&&&&&&&&&&&&&&&&&&&&& 6、地温空调0.30元/立方米;&&&&&&&&&&&&&&&&&&&&&& 7、城市供水企业取用地表水0.20元/立方米;取用地下水0.40元/立方米&&&&&
冀财综[号;承价字[2014]1号;冀价经费[2013]33号;冀价经费[2013]7号;发改价格[2013]29号
用水的建设项目单位
1、矿井疏干水、地温空调标准为回用水标准。外排水按自备井水标准执行,封闭型回灌水暂不收费;&&&&&&&&&&
2、水资源费标准不含农业生活、生产用水和环境用水;&&&&&&&&&&&&
3、设区市市级以上所属企业取水均按&设区市城市&标准执行;&&&&&&&&&&&&&&&&&&&&
4、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标准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5厘计征。
四十、河道采砂管理费
1、石料、砂、土料按料场上一年度四个季度当地平均销售价格的20%征收;&&&&&&&&&&&&&&&&&&&&&&&& 2、淘取金属及非金属按照上一年度四个季度当地平均每立方米金属及非金属售价的13%;&&&&&&&&&&&&&&&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号《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冀价行费[2009]29号;冀财综[2009]67号
四十一、森林植物检疫费
冀林防字[1989]3号;价费字[号
1、对邮寄,托运规定限量内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实施检疫,免收检疫费,只收证书工本费;旅客随身携带规定限量内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免收检疫费,需截留检验的,酌情收取检疫费;&&&&&&&&&&&&&&&&
2、对被调入的森林植物、林产品进行复检时,确认合格的不再收取检疫费;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原检疫证书签发部门支付;&&&&&&&&&&&&&&&&&&
3、对违章调出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林产品,在途中被发现后,由途中所在地森检部门补检,收取托运人3-5倍检疫费;在调入地被发现后由调入地森检部门补检,收取收货单位(或收货人)3-5倍检疫费。
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1、调运检疫按货值的0.80%,收费起点0.50元/株;& &&&&&&&&&&&&&&&&&&&&&&&&&&&&&&&&&&2、产地检疫按货值的0.40%,收费起点1元;&
免费限量:造林苗木及繁殖材料10株、根、花卉及观赏苗木2株
1、调运检疫按货值的0.20%,收费起点0.50元;&&&&&&&&&&&&&&&&& 2、产地检疫按货值的0.1%收取,收费起点1元;&&&&&&&
免费限量:大粒种子300克、中粒种子100克、小粒种子50克
检疫按货值的0.2%,收费起点1元;&&&&& &&&&&&&&
1、调运检疫按货值的0.50%,收费起点1元;&&&&&&&&&&&&&&&&&& 2、产地检疫按货值的0.3%,收费起点2元;&&&&&&&
免费限量:1000克
1、调运检疫按货值的0.10%,收费起点1元;&&&&&&&&&&&&&&&&&&&& 2、产地检疫按货值的0.05%,收费起点2元;&&&&&&&
免费限量:2500克
检疫按货值的1%,收费起点1元
免费限量:2盆
竹类及其产品
检疫按货值的0.2%,收费起点1元
免费限量:2500克,5株根、小件
检疫证书工本费(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已收取检疫费的,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
四十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1、对批准出口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制成品,计收3%;&&&&&&&&&&&&&&&&&&&&&&&&&&&& 2、经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加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按动物实体总价值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
冀林经字[1993]第13号;林护字[1992]72号;财综[2011]9号;冀政办[2009]94号;冀财综[2013]40号;
1、狩猎管理费取消;&&&&&&&&&&&& 2、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取消。
自日起免征。(冀财综[2013]40号)
林业局、国营林场总场
四十三、林权勘测费
计价格[号;冀政办函[2008]57号;冀价行费[2002]27号;冀财综[2002]38号
自日起《林权证》停收
1、国有重点林区林权勘测费
1、1000公顷以下3元;&&&&&& 2、公顷2元;&&& 3、公顷1.5元;&&& 4、7000公顷以上1元;&&&&&& 5、5万公顷以上按5万公顷计收
2、其它林区林权勘测费
按国有重点林区林权勘测费标准的80%收取
四十四、林地补偿费
1、人工用材林地补偿费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五倍计算;&&&&&&&&&&&& &&&&&&&&&&&&&&&2、天然林地(包括天然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补偿费按人工用材林地补偿费标准计算;&&&&&&&&&&&&&&&&&&&&&&&&&&&&&&&&&&&& 3、防护林、物种用途林(包括旅游风景林、自然保护区)经依法批准占用的,补偿费按人工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四至八倍收取;&&&&&&&&&&&&&&&&&& 4、苗圃地、经济林地(包括以取得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条子林、杈子林、杆子林等)应以征、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算。
价费字[号;冀林计字[1992]第111号;冀财综[2013]40号
征、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
自日起,林地补偿资金由征占用林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四十五、普通高中学费
教财[号;教财[2003]4号
1、丰宁一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承价行费字[2005]33号
2、实验中学学费
每生每学期
承价行费字[2005]33号
3、凤山一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承价行费字[2005]33号
5、丰宁一中择校费
不超过12000元
承市政办[号
交择校费不再收学费
6、实验中学择校费
不超过6000元
承市政办[号
交择校费不再收学费
7、凤山一中择校费
不超过6000元
承市政办[号
交择校费不再收学费
四十六、普通高中住宿费
教财[号;教财[2003]4号;办字[2008]1号
1、丰宁一中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承政价字[1999]63号
2、实验中学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承政价字[1999]63号
3、凤山一中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承政价字[1999]63号
四十八、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不超过3000元
冀价行费[1999]12号
财教[号&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四十九、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冀价行费[1999]12号
五十、考试考务费
1、中考报名考务费
冀价行费[2012]42号
2、学考报名考务费
文化8元/科;实践5元/科
冀价行费[2004]56号
3、高考报名考务费
冀价行费[2012]42号
考生网上支付
4、自考报名考务费
冀价行费[2012]3号
考生网上支付
5、成人高考考务费
冀价行费[2004]17号
考生网上支付
各类公办幼儿园
四十七、保育教育费
承价字[2008]79号
学龄前儿童
1、省级示范园保育教育费
2、市级示范园保育教育费
3、农村一类园保育教育费
4、农村二类园保育教育费
5、农村三类园保育教育费
6、企业投资兴办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按同类标准上浮20%
四十八、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冀价行费[2008]39号;冀价行费[2010]31号;冀财综[1999]10号;冀价行费[1999]4号
1、中学教师培训
每人每学年
不得向个人收取,含考核费5.00元
2、小学教师培训
每人每学年
3、骨干教师培训
四十九、教育干部培训收费
冀财综[1999]42号;冀价行费[2008]39号
1、小学校长培训
每人每学期
发放培训合格证(结业证)不再另行收费
2、其他培训人员
每人每学期
五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冀价行费[2004]57号
1、各中专院校(包括职业中学)
贫困学生免收
2、教师、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等
婚姻登记处
五十一、婚姻登记费
价费字[号;计价格[号
1、结婚证书
结婚登记人
2、离婚证书
离婚登记人
五十二、收养登记费
价费字[号;计价格[号
1、申请手续费
2、收养证工本费
3、收养登记调查费
殡葬管理所
五十三、殡葬收费
1、基本服务收费
冀价行费[2005]第38号;冀价行费[2006]3号
运尸费以10公里起价,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里程不足1公里的,按次收费;10公里以上的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接尸时间超过2小时的,另加收10%的费用
骨灰寄存收费
2、一般服务收费
冀价行费[2005]第38号;丰价[2013]8号
自日起执行
包括电子显示屏会标、告别厅布置、告别棺、专业音响播放哀乐等殡仪服务。2小时一次,不足2小时按一次收费。
装、卸各为一次
脱、穿各为一次
遗体存放冷藏
存放冷藏时间超过10天的减半收取
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全过程消毒
指使专用焚烧炉焚烧衣物、花圈、祭奠烧纸等
取暖期加收5.00元
指协助法医检验尸体,向委托法医验尸的单位或个人收取。
贵宾休息室
2小时一次,不足2小时按一次收费
2小时一次,不足2小时按一次收费
按民俗节令,家属祭奠给予提供的服务包括焚烧祭祀用品等
五十四、卫生监测费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冀价行费[2002]67号;& 冀财综[2008]47号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
1、食药监局卫生监测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20平方米以下
面积指建筑面积,均含交通费,卫生许可证发证年度收,非发证年度减半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21-1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101-5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501-10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5000平方米以上
食品摊贩卫生审查验收
临时性经营减半
产品广告卫生审批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评价
指建筑面积
餐具清洁现场检验
合格不收费;阴性者不收费
伪劣产品现场卫生检测、鉴定
微小气候测量
二氧化碳(仪器法)
一氧化碳(仪器法)
噪声A声级测定
高频辐射强度测定
高频电场强度测定
高频磁场强度测定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20平方米以下
面积指建筑面积,均含交通费,卫生许可证发证年度收,非发证年度减半收费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21-1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101-5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501-1000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平方米以下
生产经营单位卫生审查验收:5000平方米以上
产品广告卫生审批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评价
指建筑面积
餐具清洁度现场检验
合格不收费
微小气候测量
二氧化碳(仪器法)
一氧化碳(仪器法)
噪声A声级测定
高频辐射强度测定
高频电场强度测定
高频磁场测定
热辐射强度测定:单向热辐射测定
热辐射强度测定:黑球温度强度测定
劳动防护设备效果鉴定
新工艺的劳动卫生学评价
职业病流行病调查与评价
医用诊断X线机:(1)机房防护验收检测
医用诊断X线机:(2)机器防护性能测试
个人剂量:(1)剂量计
个人剂量:(2)测量
工业射线装置(X、r)防护性能测量:(1)无室的防护测量
工业射线装置(X、r)防护性能测量:(2)有室的防护测量
工业射线装置(X、r)防护性能测量:(3)核仪表防护测量
射线装置场所卫生学评价
教室卫生学调查
桌面采光测定
桌面照度测定
计算机管理入网费
(一)微生物、寄生虫类菌落总数(细菌总数)
沙门氏菌 (检出)&&
沙门氏菌 (未检出)&&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预防性体检便培养:志贺氏菌
预防性体检便培养:沙门氏菌
溶血性链球菌&&
其他致病性细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符合商业无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不符合商业无菌
霉菌和酵母计数
(二)性病、艾滋病防治类
淋病双球菌分离鉴定
淋病双球分离加药敏试验
梅毒血清USR或RPR份
艾滋病血清抗体初筛单份急检:进口试剂
(三)卫生理化检验类
感官指标检验
游离矿酸定性
强酸类定性
强碱类定性
挥发性盐基氮
肉眼可见物
有机磷(化学法)
游离二氧化硅
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
(四)卫生消毒、杀虫、灭鼠类
医疗用品、卫生用品消毒效查鉴定
压力蒸气灭菌效果监测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异常毒性检验
(五)卫生监督监测类
可吸入尘测量
粉尘分散度
五十五、预防性体检费
冀价行费字[1998]15号;冀价行费[2002]67号;冀财综[2008]59号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
内、外科(含皮肤)
检查活动性肺结核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检查谷丙转氨酶异常的应当补充检查HAV-IgM、HEV-IgM
干化学法8元
甲型肝炎抗体测定
戊肝抗体测定
预防性体检便培养:沙门氏菌
预防性体检便培养:志贺氏菌
静脉注射(静脉采血)
一次性采血器
进价*(1+5%)
五十六、财政票据工本费
按照(印制费+运杂费)/[印制总数量(1-损耗率)]计算
冀价行费[2008]14号
票据购买单位
五十七、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财综[2004]56号
委托部门或单位
0.5万元及以下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50-100万元
鉴定标的总额
100-500万元
鉴定标的总额
500-1000万元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7000-1亿元
鉴定标的总额
鉴定标的总额
五十八、价格鉴定及咨询服务费
冀价行费[2000]6号
委托部门或单位
1、为司法机关、行政行为、仲裁行为涉及的各类有形财产(含不动产)、无形资产和服务收费价格进行鉴定及复核裁定
收费起点200元,差额定率累进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
鉴定标的额
(2)10万元以上&100万元
鉴定标的额
(3)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鉴定标的额
(4)1000万元以上&1亿
鉴定标的额
(5)1亿以上
鉴定标的额
2、涉案工程造价审核鉴定
鉴定标的额
按价格鉴定金额
(1)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
鉴定标的额
(2)100万元以上&500万元
鉴定标的额
(3)500万元以上
鉴定标的额
3、旧机动车交易价格鉴定
鉴定标的金额/每辆
收费起点100元,按价格鉴定金额
4、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认证、登记
收费起点1000元,按年销售额或收费额,最高限额30万元
5、降价、让利、优惠销售价格认证
收费起点500元,按认证总额,最高限额20万元
6、商品和收费项目调定价前的可行性论证
按该项目投资总额或年收入总额,最高限额40万元
7、价格咨询服务
(1)查询价格政策史料、价格管理文献
收费起点50元
(2)价格评估、价格鉴证资格认证费
(3)提供专业服务计时收费
(4)担任常年价格顾问
收费起点5000元
(5)其他价格服务
政府性基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
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交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要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冀财综[2007]4号)
土地使用权人
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0元/平方米
财综[2007]77号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按销售量每吨1元的标准缴纳专项资金。&&&&&&&&&&&&&&&&&&& 对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按每吨3元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河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冀财字[2003]55号
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单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未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新建、扩建建设项目,按新建或扩大面积,每平方米7.5元;已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城市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远离县城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体系的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征收3.75元;&&&&&&&&&&&&&&&&&&&&& 3、改建的建设项目以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免征,省政府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减免此项收费的基他建设项目按规定执行。&&&&&&&&&&&&&&&&&&&&& 4、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免收。
冀政[2011]28号、承价经费字[2003]12号、承价经费[2006]14号
廉租房租金
每月每平方米1元,每人限15平方米,超过部分每平方米3元
财综[2007]53号
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民用部分)
每月每平方米0.28元
丰政(1998)63号
在县城上班的职工住户
1、国有林业单位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征;&&&&&&&&&&&&&&&& 2、集体和个人按照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6%计征.
财综【2009】32号、冀政【2005】97号、冀财综(2013)73号
销售林木材的单位和个人
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2倍征收。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暂不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冀财综[2012]9号
销售林木材的单位和个人
国营林场总场
1、国有林业单位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 10%计征;&&&&&&&&&&&&&&&& 2、集体和个人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6%计征
财综【2009】32号、冀政【2005】97号、冀财综(2013)73号
销售林木材的单位和个人
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2倍征收。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暂不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冀财综[2012]9号
销售林木材的单位和个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年人均工资总额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1995]5号,财综[2001]16号
1、此目录不含丰宁满族自治县2013年未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
2、标注&▲&号的为涉企收费项目或基金;
3、此目录中未列明事项一律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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